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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390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三百九十卷目錄

 五代史部彙考一

  後唐〈明宗天成二則 廢帝清泰一則〉

  後晉〈高祖天福一則 出帝開運一則〉

  後周〈太祖廣順一則 顯德一則〉

  遼〈興宗重熙一則 道宗壽隆一則〉

  宋〈太祖乾德二則 開寶一則 真宗大中祥符一則 天禧一則 仁宗天聖一則 嘉祐一則 神宗熙寧一則〉

  金〈熙宗皇統一則 廢帝天德一則 章宗泰和一則〉

 五代史部彙考二

  宋歐陽修五代史〈陳師錫序〉

 五代史部彙考三

  宋史藝文志〈正史〉

  宋鄭樵通志〈正史〉

  馬端臨文獻通考〈正史考〉

 五代史部總論

  宋歐陽修文集〈梁論〉

  朱子全書〈五代總論〉

  明焦竑焦氏筆乘〈五代時吳越改元之證〉

  明顧充歷朝捷錄〈後梁總論 後唐總論 後晉總論 後漢總論 後周總論 梁唐晉漢周總論〉

 五代史部藝文

  免進五代史狀      宋歐陽修

  與王深甫論五代張憲帖    前人

  與梅聖俞二十三書      前人

  書五代郭崇韜卷後      張耒

  題六一先生五代史槁    周必大

  五代史跋        明楊士奇

 五代史部紀事

 五代史部雜錄

 遼史部彙考一

  遼〈太祖神策一則 景宗乾亨一則 聖宗統和一則 興宗重熙四則 道宗太康一則 大安三則 壽隆一則 天祚帝乾統一則〉

  金〈熙宗皇統一則 世宗大定一則 章宗泰和二則〉

  元〈世祖至元一則 成宗大德一則 順帝至正三則〉

  明〈英宗正統一則〉

 遼史部彙考二

  明王圻續文獻通考〈正史考〉

  焦竑經籍志〈正史〉

  金氏經史考證〈遼史考〉

 遼史部藝文

  進遼史表         元脫脫

 遼史部紀事

 遼史部雜錄

經籍典第三百九十卷

五代史部彙考一

後唐

明宗天成三年,詔修武王《莊宗實錄》。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宋史·張昭傳》:後唐天成三年,以武王、莊宗實錄未修,詔正國節度盧質、西川節度何瓚、祕書監韓彥輝纘錄事跡。瓚上言:昭有史材,嘗私撰《同光實錄》十二卷,又聞其欲撰《三祖志》,并昭宗朝賜武皇制詔誥九十餘篇,請以昭所撰送史館。拜昭為左補闕、史館修撰,委之撰錄。昭以懿祖、獻祖、太祖並不踐帝位,仍補為《紀年錄》二十卷,又撰《莊宗實錄》三十卷上之。

天成四年,張昭上《功臣列傳》三十卷。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宋史·張昭傳》:天成四年,上《武王以來功臣列傳》三十卷,以本官知制誥。

廢帝清泰二年,修《明宗實錄》成。

按《五代史·廢帝本紀》不載。 按《宋史·張昭傳》:清泰二年,召判史館。預修《明宗實錄》,成三十卷以獻。

後晉

高祖天福五年,詔張昭等續成唐史。

按《五代史·高祖本紀》:不載。 按《宋史·張昭傳》:天福五年,召為戶部侍郎。以唐史未成,詔與呂琦、崔梲等續成之,別置史館,命昭兼判院事。昭又撰《唐朝君臣正論》二十五卷上之。

出帝開運二年,《唐書》成。

按《五代史·出帝本紀》不載。 按《宋史·張昭傳》:開運二年秋,《唐書》成二百卷,加金紫階,進爵邑。

後周

太祖廣順元年,以王峻兼修國史。

按《五代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雜傳》:王峻,字秀峰,周太祖入立,拜峻右僕射、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修國史。

世宗顯德二年,撰《周祖實錄》及五朝實錄。

按《五代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宋史·張昭傳》:顯德二年,撰《周祖實錄》三十卷,及梁郢王均帝、後唐閔帝廢帝、漢隱帝五朝實錄;梁世年祀寖遠,事皆遺失,遂不克修,三帝實錄,皆藏史閣。

興宗重熙十五年,詔蕭韓家奴譯《五代史》。

按《遼史·興宗本紀》不載。 按《文學蕭韓家奴傳》:重熙十五年,詔譯諸書,韓家奴欲帝知古今成敗,譯《通曆》、《貞觀政要》、《五代史》。〈按此二條宜附五代史既成之後因次序皆以遼居宋前不便更張〉

道宗壽隆二年,劉輝請改正歐陽修《五代史》。

按《遼史·道宗本紀》不載。 按《文學劉輝傳》:壽隆二年,上書曰:宋歐陽修編《五代史》,附我朝於四夷,妄加貶訾。且宋人賴我朝寬大,許通和好,得盡兄弟之禮。今反令臣下妄意作史,恬不經意。臣請以趙氏初起事蹟,詳附國史。上嘉其言。

太祖乾德元年七月,王溥上《五代會要》三十卷。十月,張昭上《名臣事跡》五卷。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玉海》:監修國史王溥又采梁開平至周顯德事蹟為《五代會要》三十卷。乾德元年七月甲寅上之。掇君臣事跡以類詮次。詔付史館。十月吏部尚書張昭上新撰《名臣事跡》五卷。詔藏史館。

乾德五年范旻上先臣范質所撰五代通錄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范質傳》:述朱梁至周五代為《通錄》。 按《玉海》乾德五年三月戊申范旻上范質所撰《五代通錄》六十五卷。又云建隆間昭文館大學士范質撰以《五代實錄》共三百六十卷,為繁遂總為一部命曰《通錄》。肇自梁開平,迄於周顯德,凡五十三年.未及上,其子旻上之。

按《崇文總目》:初,梁末帝無實錄,質自以聞見補成之。其纘次時序最有條理。

開寶六年夏四月,詔修《五代史》。以薛居正監修,扈蒙、李穆等同修。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六年夏四月戊申,詔修《五代史》。

按《薛居正傳》:兼門下侍郎,監修國史;又監修《五代史》,踰年畢,錫以器幣。 按《扈蒙傳》:開寶中,受詔與李穆等同修《五代史》。

按《玉海》:開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戊申詔梁、後唐、晉、漢、周五代史宜令參政薛居正監修,盧多遜、扈蒙、張澹、李穆、李昉等同修。

真宗大中祥符九年讀五代梁史作梁史詩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大中祥符九年十二月癸丑作《五代梁史詩》,其讀十九史也,起八年七月辛未,成於天禧元年二月辛未。

天禧元年讀唐晉漢周史作四史詩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天禧元年正月壬戌作後《唐史詩》,二月辛未作《晉漢周史詩》並注,賜群臣屬和。

仁宗天聖二年上重修五代史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天聖五年二月丙申楊及上重修《五代史》。上謂輔臣曰:五代事不足法。王曾曰:安危之跡,亦可監也。

嘉祐七年詔以五代史俟筆削鏤板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嘉祐七年十二月詔以七史板本四百六十四卷送國子監鏤板頒行。唯開寶所修《五代史》俟筆削。

神宗熙寧五年八月,詔求歐陽修《五代史》。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五年八月丁亥,詔求歐陽修《五代史》。 按《歐陽修傳》:自撰《五代史》,法嚴詞約,多取《春秋》遺旨。

按《歐陽修事跡》:先公既奉敕譔《唐書》紀、志、表,又自譔《五代史》七十四卷。其作《本紀》用《春秋》之法,雖司馬遷、班固皆不及也。其於《五代史》尤所留心褒貶善惡,為法精密,發論必以嗚呼。曰此亂世而立治,法其於事跡,添數倍文省而事備其所辨正。前史之失甚多,嘉祐中,今致政侍郎范公等列言於朝,請取以備正史,公辭以未成。熙寧中,有旨取以進御。

按《玉海》:書目《五代史》七十四卷,歐陽修撰,徐無黨注。紀十二、傳四十五,考三、世家及年譜十四、夷附錄三,總七十四卷。修沒後,詔其家上之。

熙宗皇統元年二月上親祭孔子廟,自是讀《五代史》諸書。

按《金史·熙宗本紀》:皇統元年二月戊午上親祭孔子廟,自是頗讀《尚書》、《論語》及《五代史》、《遼史》諸書,或以夜繼焉。

廢帝天德三年,以國子監印本《五代史》,授諸學校。

按《金史·廢帝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國子監始置於天德三年,《五代史》,自國子監印之,授諸學校。

章宗承安七年十一月,詔新定學令內,用歐陽修《五代史》。

按《金史·章宗本紀》:承安七年十一月癸酉,詔新定學令內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歐陽修所撰《五代史》。

五代史部彙考二

《宋·歐陽修·五代史四十七卷》按《陳師錫序》:孟子曰: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自生民以來,一治一亂,旋相消長,未有去仁而興、積仁而亡者。甚哉,五代不仁之極也,其禍

敗之覆,殄滅剝喪之威,亦其效耳。夫國之所以存者以有民,民之所以生者以有君。方是時,上之人以慘烈自任,刑戮相高,兵革不休,夷滅構禍,置君猶易吏,變國若傳舍,生民膏血塗草野,骸骼暴原隰,君民相視如弁髦,幾何其不胥以亡也。逮皇天悔禍,真人出寧,易暴以仁,轉禍以德,民咸保其首領,收其族屬,各正性命,豈非天邪。方夷夏相蹂,兵連亂結,非無忠良豪傑之士竭謀單智,以緩民之死,乃堙沒而無聞矣。否閉極而泰道升,聖人作而萬物睹,指揮中原,兵不頓刃,向之滔天巨猾,搖毒煽禍以害斯人者,蹈鼎鑊斧鑕之不暇,豈非人邪。天與人相為表裡,和同於無間。聖人知天之所助,人之所歸,國之所恃以為固者,仁而已,非特三代然也。堯舜之盛,漢唐之興,秦隋之失,魏晉之亡,南北之亂,莫不由此也。五代距今百有餘年,故老遺俗,往往垂絕,無能道說者,史官秉筆之士,或文采不足以耀無窮,道學不足以繼述作,使五十有餘年間,廢興存亡之跡,奸臣賊子之罪,忠臣義士之節,不傳於後世,來者無所考焉。惟廬陵歐陽公,慨然以自任,蓋潛心累年而後成書,其事跡實錄,詳於舊記,而褒貶義例,仰師《春秋》,由遷、固而來,未之有也。至於論朋黨宦女,義子降服,忠孝兩全,豈小補哉,豈小補哉。建安陳師錫撰。

五代史部彙考三

《宋史·藝文志》《正史》

薛居正《五代史》一百五十卷

歐陽修《五代史》七十四卷〈注〉徐無黨注

吳縝《五代史纂誤》三卷

《朱梁列傳》五十卷

張昭遠《後唐列傳》三十卷

《宋·鄭樵·通志》《正史》

《五代史》一百五十卷〈注〉薛居正等撰

《五代史記》七十五卷〈注〉歐陽修撰

《五代史纂誤》五卷〈注〉吳縝撰

《五代志》三十卷

《馬端臨·文獻通考》《正史考》

《五代史》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開寶中,詔修《梁唐晉漢周書》,盧多遜、扈蒙、張澹、李昉、劉兼、李穆、李九齡同修,宰相薛居正監修。

《新五代史記》七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歐陽修永叔以薛居正史繁猥失實重加修定,藏于家。永叔沒後,朝廷聞之取以付國子監刊行。國史稱其以繼班固、劉向,人不以為過。特恨其晉出帝論以為因濮園議而發云。

陳氏曰:歐陽子之說曰:昔孔子作《春秋》,因亂世而立法。余為本紀以治法而正亂,君發論必以嗚呼。曰:此亂世之書也。諸臣止事一朝。曰:某臣傳其更事歷代者。曰:雜傳尢足以為世訓,然不為韓瞠眼立傳識者,有以見作史之難。按:韓通之死,太祖猶未踐極也。其當在周臣明矣。

《李方叔師友談記》:歐陽公《五代史》最得《春秋》之法。蓋文忠公學《春秋》於胡瑗、孫復,故褒貶謹嚴,雖司馬子長無以復加。

五代史部總論

《宋·歐陽修文集》《梁論》

黜梁為偽者,其說有三:一曰後唐之為唐,猶後漢之為漢,梁蓋新比也。一曰梁雖改元即位,而唐之正朔在李氏而不絕是梁。於唐未能絕而李氏復興。一曰因後唐而不改。因後唐者,是謂因人之論固已辨矣。其二者宜有說也。夫後唐之自為唐也,緣其賜姓而已。唐之時,賜姓李者多矣。或同臣子之異心,或懷四夷而縻之。忠臣茂正思忠克用是也。當唐之衰,克用與梁並起而爭之。梁以強而先得,克用恥爭之不勝。難忍臣服之慚,不得不借唐以自託也。後之議者胡謂而從之哉。其所以得為正統者,以其得梁而然也。使梁且不滅同光之號、不過於河南,則其為唐與昪景等耳。夫正朔者,何王者所以加天下而同之於一之號也。昔周之東,其政雖弱,而周猶在也。故仲尼以王加正而繩諸侯幸周在也。當唐之亡,天祐虛名與唐俱絕,尚安所寓於天下哉?使幸而有忠唐之臣不忍去唐而自守,雖不中於事理,或可善其誠心。若李氏者果忠唐而不忍棄乎?況於唐亡亦託稱之於岐,大抵不為梁屈者,皆自託於虛名也。初,梁祖奪昭宗於岐,遂劫而東改天復四年為天祐。而克用與王建怒曰:唐為朱氏奪矣!天祐非唐號也,遂不奉之。但稱天復至八年,自以為非,復稱天祐。此尤可笑者,安得曰正朔在李氏乎?夫論者何為疑者設也。堯舜三代之終始,較然著乎萬世而不疑,固不待論而明也。後世之有天下者,帝王之理或舛而終始之際不明,則不可以不疑。故曰:由不正與不一,然後正統之論興者也,其德不足以道矣。推其跡而論之,庶幾不為無據云。

《朱子全書》《五代總論》

後唐莊宗善音律,好寵伶優。其卒也,得鷹坊人善友,斂樂器而焚之。所謂君以此始,必以此終,豈欺我也哉。

周世宗天資高,於人才中尋得箇王朴來用,不數年間,做了許多事業。且如禮、樂、律、曆等事,想他見都會得,故能用其說,成其事。如本朝太祖,直是明達。故當時創法立度,其節拍一一都是,蓋緣都曉得許多道理故也。

周世宗規模雖大,然性迫,無甚寬大氣象。好做事亦做教顯顯地,都無些含洪之意,亦是數短而然。晉悼公幼年聰慧似周世宗。只是世宗卻得太祖接續他做將去。雖不是一家人,以公天下言之,畢竟是得人接續,所做許多規模不枉卻。且如周武帝一時也自做得好,只是後嗣便如此弱了。後來雖得一箇隋文帝,終是不甚濟事。〈以上語類四條〉

《明·焦竑·焦氏筆乘》《五代時吳越改元之證》

五季時十國稱帝改元者七,荊、楚、吳、越常行中國年號,歐公《五代史》著十國世家年譜,於吳越云聞之故。老亦嘗稱帝改元,而事跡無可考見。獨得其封落星石為寶石山,制書稱寶正六年辛卯,所據止此。按:至正中,徐一夔避亂海寧,州有許姓者,嘗闢一巨室,得古墓內有志磚,蓋錢氏將許俊墓也。俊,年十八從軍,以戰功累官至節度使都押衙,兼御史中丞。寶正三年卒,葬於此。所載年月甚明。此又錢氏改元之一證。惜歐公未之見耳。鏐自梁末帝貞明二年加天下兵馬,都元帥開府置官屬。唐莊宗入洛。以厚獻賜玉冊金印,自稱吳越國王,更名所居曰宮殿,官屬稱臣。遣使封拜海中諸國君長,蓋居然行帝者事矣,又何疑於改元一節乎哉。

《明·顧充·歷朝捷錄》《後梁總論》

朱溫以碭山一民從巢為賊,脫釜中之遊以歸命國家,瞷板蕩之祚而悍然顓唐室兵權之半。奮袂揚衿,險謀欺世,怒鬚仇目,姦鋒中人,視唐猶几上之肉欲烹醢而食之也。久矣,乃為相國,封魏王,加九錫以賞盜焉。噫!使不加九錫,豈不能作天子邪?所忌者晉{{Annotation|李克用、燕〈劉守光〉、岐〈李茂貞〉、蜀〈王建〉皆為勍敵。未敢遽受禪者,蓋有待也。夫何文蔚等效推戴之力以滅唐,家三百年之社稷,御座之設野狐升據晃,固人人得而臠之者。而當時興復之舉,惟見於淮南西川之檄,而又不克終焉,豈天下甘叛逆之?兇頑衰季少忠勤之節義邪。晃之篡位未幾,而外多晉王之師夾寨之戰,鋒摧銳沮,柏鄉之戰挫眾隕師,幽州之戰收跡遠遁,鬱鬱然懷慚起懼,常不伸眉。可以省矣,矧淫污雜揉備兼醜行避暑。宗奭幸不中謀於繼祚。而子婦入侍,欲付後事於友文,吾不知其與鱗毛羽鬣山棲水育牢居野牧者何以異也?事急計生,老賊萬段廷鍔操刃,腹背受鋒,吾無葬地之禍不在世仇之李氏,而在悖逆之友珪矣。嗟夫!朱晃以臣弒君,以致友珪以子弒父。祿山之報昭昭不爽。生為天下所咀嚼,死為海內所懽快,豈天之假手以雪唐恨與?友珪既立,遽作荒淫。均王同楊令公之謀而義兵起,郢王血馮僕夫之劍而刑憲明,正名仗義朱瑱即真,故《綱目》不以朱溫之故而廢討逆之法。分天雄之鎮則軍士離心,專趙張之任則政多乖舛。柄墮臣掌,聽人穿鼻。劉鄩敗北,王檀不功。朱三三十年之經營竟為左右所竊。而鬥雞小兒挈其國而有之。當時君臣不能揮劍出死力,而共作楚囚之態,宗廟立毀,追廢庶人,豚犬非敵之。料不誣,而他日滅族之戒畢驗矣。異日,賊溫面李氏於九原下,吾不知其恚心而靦面焉?否也。噫!嘻謀之不臧其辜,自速一時醜逆,垂詈萬年,苟可起奸雄之骨。吾當以是問而辱之。

《後唐總論》

李僕射以沙陀兵馬之子墨敕應召,蕩滅黃巢,功居第一。雖平日不受控馭,如朱溫尚憚之,何雄也。斯時也,天子幸石門,宗社無托,而晉王建鉞擁麾,威振天下。使其挾天子據關中,自受九錫作禪文,誰能禁之?而乃能戒子以全忠孝,誓於此生彌敢失節,為唐純臣。雖有憤憤逼京之罪,緣朱全忠扼之也。而君子當有以原之矣。存勗以弱齡襲位,頤指氣使,宿將竭心承業,老奴克奉先命,群策見推,龍躍虎步。而桓桓然有回山倒海之勢問鼎於燕,而守光父子泥首聽命,策馬渡河而偽梁君臣破膽自裁。蜚雄譽於四方,洒遺恨於三矢。朱晃所謂克用不亡,晉王所謂必成吾事者,存勗無負矣。其意氣之盛可謂壯哉。使當此時能迅掃宇內,爰立唐裔,然後函偽梁之首,宣咫尺之書遍告天下曰:吾不忘父志,殲茲醜逆雪國家之恥,復列聖之仇誓,不敢有妄念。愈推愈讓,白首不渝,則是舉也傑然。桓文復作,吾焉得以五代之君目之。惜其忽承業,為唐家之忠言悅蘇循畫日筆之佞舉。即位於汴,賊未誅之日,而有失從來征伐之意耳。滅梁之後,不承權輿,非荒于色則賄于貨,非般于遊則淫于獵,以朘削而失軍心,以掊斂而失民心,優伶僕宦侮弄縉紳,汗馬勳臣闔門屠膾,而失功臣之心。眾心乖戾,朝野征彸,嬖寵權奸搖弄國柄,志驕于業,泰政怠於功成,無一可人意者。故其攻西蜀降王衍也。梁震曰:唐主得蜀益驕,亡無日矣。蓋有以窺莊宗之隱,而計其終也卒之。唐主帝河南,嗣源帝河北,而登高浩歎,石橋涕悲,徬徨四顧,栖然無歸。昔之人所謂志氣遠大者,何前後若兩人哉?伶人弄矢骨,燼肌灰,故門高之變朱子首揭伶人。從謙以著其亡國之。自古人謂猛虎物不能害,反為毛間蟲所損食者,莊宗之謂矣。於乎裂膚汗血不櫛沐不解甲苦戰十五餘年,僅能定天下於十指上。而波頹瀾倒于三年之間,是何收于東隅之難而敗于桑榆之易乎?故滅梁者莊宗也,自滅者亦莊宗也,無足異也。明宗即位,遠女色,誅宦寺,選文學,謹天變,斥私獻,縱鷹隼,蠲逋負,廢內藏跡,其所為美善頗多。雖軍士兩優給為五代一大弊,而有年二獲應為五代一小康。求于漢、唐之間,蓋亦賢主矣。惜也年幾七十而諱言儲嗣,以致從榮稱兵,驚亂宮闈,父子祖孫一日而絕,其亦不學之故。與閔帝之立,非有他過,特以四三小人專制朝權而潞王舉兵入闕,《綱目》不以反,書之深著。朱馮等產禍,召亂之罪也。潞王掃清君側,雖足以大豁眾憤,然鞭骨杖背,出財為賞民有怨語,而除去菩薩扶立生鐵軍有悔心,則帝座已不可長恃。而乃幸石郎之骨,立縱蛟龍於深淵,欲其萎腇咋舌叉手從命也,不亦難乎。卒之,引誘契丹言之而心膽墮地,新天子至而身焦烈焰噫。嘻悲夫!

《後晉總論》

石敬塘以明宗愛婿手握利器于河東情,則親勢則重,固非默默受制於人者。千春歸反之,疑天平節度之授,而敬塘之興亂又自朝廷發之矣。劉智遠倡謀桑維翰進策,而契丹借兵卒爾亡唐吁!契丹之德不敢忘是也。獨不思棄鴈門關以北十六州,我中國失控扼之險乎。又不思向穹廬屈膝,為異日中國之患乎。縱不得,帝猶於帝室為郎舅。至是,帝也反為契丹一臣子,南面居中國北面拜契丹,而不顧手足之倒懸也。晉主之邀利忘害至此極哉。故《綱目》書曰:契丹立敬塘為晉皇帝。又書曰:契丹以晉主南下而其後也。書曰:晉上尊號於契丹。又書曰:契丹加晉主尊號。醜之也,罪之也,又悲之也。即位數年,善政無聞,強藩外制,權臣內顓,為楊光遠而出桑維翰,為杜重威而疏劉智遠,兵權之失人也職此矣。是豈深根固蔕之道乎?重貴以社稷,長君馮道等舍重睿違顧命而立之,使其蒙故業,修政教,和契丹兩主交驩,則彼雖無厭,亦豈能遽以鱗介易我衣裳,而乃懵然。是景延廣之狂謀以狡焉,為啟疆之思吁愚哉。夫亦思吾國中富矣乎?彊矣乎?又安矣乎?而可快志於契丹乎?水旱頻仍,室如懸磬,今日括民穀,明日籍民兵,後日括民財,元元顦顇,若焦若燒,哀我人斯痛徹心髓。雖保境恤民尚嗟晚矣。乃欲先收瀛漠,安定關南,次復幽燕,蕩平塞北,吾故知彥卿陽城一捷是天奪之鑒,而益其疾厚其兇惡而降之罰也。契丹鼓忿吹脣而來,若舉火以爇飛蓬,覆滄海以沃漂。炭亡在旦夕,尚自釋其閉,修調鷹苑內而不知備吁翁怒而來戰矣。十萬橫磨劍安在哉?禍至神惑,運盡天亡,孫勿憂使有噉飯之所,而賴彼成之者亦自彼傾之。仗口舌之虛辭,召兵戈之實禍,生為負義,死作羇魂,鬼重前恥,人增厚顏。晉君臣於此奈之何哉?蓋嘗論之高祖之於契丹事之太過者也,故雖能創晉之社稷,而卒階亂亡之禍。齊王之於契丹,絕之已甚者也。故雖能易始之弦轍,而竟召剪祀之羞。創業非賢君,守成無令主。十一年而不血食也,夫何怪哉?噫!石氏之亡,無怪也。使契丹并有漢疆,以生窺伺,俾後人猶被其禍飲其毒。而山前山後之不見天日者,至四百三十二年。是誰之作俑?故表其罪之魁以戒後之邀利忘害者。

《後漢總論》

劉智遠以晉陽贅婿效力晉朝,外分機權,強藩自固,車堅馬良,將勇兵強,而契丹覆晉,裦如充耳。不事南朝不事北朝,豈無所事耶?天下無主,先正號於晉陽。賴史弘肇之力不血寸刃安行入汴。斯時也,尚有不忍忘晉之心噫。與其稱天福於既亡之後,何如用河東之力而救齊王於未北之先乎?且輕殺幽州兵而冤及無辜,嚴為盜賊法而犯者即死,是政猛則民殘矣。原杜仲威而罪大者逃刑,是大眚而亦肆矣。新天子享國長久之道,不當如是也。故父子甫二傳,主器僅四歲。寄蜉蝣于帝位,自古莫有蹙于此者。豈非高祖之失於培植邪?漢主既殂,隱帝嗣位。其始也,楊邠總機政,郭威主征伐,弘肇典宿衛,王章掌財賦,顧命大臣各專一職,共攄所長以濟時艱。吾意未必遽亡,而不知漢之亡實自此,基之何也?鎗劍定國,毛錐出財而將相如水火,陛下禁聲,有臣等在而漢主不能平,甚至郭威遙領兵權而請加恩,內外以覘自帝之心。鄴都樞密而以外制內,又假之以難馴之勢。強臣桀驁,政柄二三,威福傾分,陰凝冰結甚矣,非國之福也。顧不以禮馭之,以漸杜之,而一日之間殺楊邠、戮弘肇、斬王章,若艾草菅然。又欲飛一詔旨,走一介使,聚郭威等而殲之也。彼執兵強忿之臣各懷富貴,豈忍威之延頸俟死哉?擁兵而南,以清朝廷。漢主卒斃於亂兵。而高祖之業一朝墮地焉。徐州之使方行而劉氏之立,咸懼天子,須侍中自為之。而黃旗已蔽威體矣。噫!朝為漢臣,暮為周主。天子惟兵強馬壯者為之,五代之世大抵然耳。吾於威奚訾哉。

《後周總論》

郭威柄漢室之兵權,屬眾心之推戴,自謂周室之裔虢叔之後,滅漢代立而建國為周。殺承祐、弒劉贇,雖無逃弒君篡國之罪,而即位之後善政頗多。罷四方之貢獻,毀漢室之寶器,真可謂節儉之主。而與夫謁孔子之祠,釋唐人之俘,聽過淮之糴,立聽訟之規,非有恤民之心重道之志君人之度者不能然。得國雖淺而為治已固吁,亦賢矣哉。世宗以柴氏子嗣太祖,而立撰《通禮》、《正樂》書,定大樂、設科目,而文教彬彬。敗漢兵、閱諸軍、平江北、伐契丹,攻無堅城戰無強陣而武功烈烈。王環以不降而受賞,仁瞻以抗節而蒙褒,張美以供奉而見疏,馮道以販國而見棄,威武之聲真足以砥礪人心,激發一世。遠者畏,近者懷,有由然也。刻農桑之木務本也,禁僧尼之度抑末也,親囚徒之錄恤刑也,貸淮南之饑賑貧也,立二稅之限便民也,注意黎元留心治道而良法美意未易枚舉。信為五代十二君中之令主矣。惜夫立崇訓之婦,而夫婦之道不端,縱柴元舅之罪而父子之倫未盡。孟漢卿以監納取耗死,竹奉璘以捕盜不獲誅,張順以隱落稅錢刑,孫延希以役徒噉飯斬,微疵小愆,往往加之極刑而不恤。其自謂不因怒刑人者,未足信也。美德之玷豈非不知學之故與?世宗既殂,梁王纘位。雖以小兒寡婦處南面而太祖世宗之德澤未斬也。倉卒遣將於陳橋而出袖中禪詔,殿前點檢作天子而加身上黃袍,不動聲色手移大位。當時比肩公卿不能寒松其操、風霜其節,而鳴玉曳組趨翔廊廟,寧事慚負人天理民彝,至五代之季而消磨盡矣。嗚呼!田橫之客豈不笑人哉。

《梁唐晉漢周總論》

歷觀五代之得國也,仗馬箠之力者有之,肆掩襲之計者有之,而要其當時之為君者自賊,溫之外初無荒淫暴虐,如前五代者,比然而享祚不前代也,致治不元嘉也,引年不梁武也,富強不楊隋也。不及百年,天下五擅,是果氣數之所值乎?抑亦其君之失德致然也?吾嘗即其顛末而觀之,盜賊也而為君,北人也而為君,黥卒也而為君,養子也而為君。有四君而三姓者,有三君而二姓者,自書紀以來未有也。堂堂天位,奉天者立之,而可使失德非類者久處乎?故傳世之久者十有七載也,其次者十有四載也,又其次者十有二載也,又其次者十有一載也,至其蹙者四載而失矣。曆數若逆旅,承代如隙駒,紛紛然金玉己生,砂礫人命,而中原塊土屢為篡奪之場。世運若此,庸非天地一塞會哉。雖然五季之亡國同,而其所以亡者又不可以例視也。是故案其篡取諸國之罪則朱三為惡之首,而舉兵入闕者同一逆也。推其俛屈契丹之罪,則敬塘為戮之魁,而奉表契丹者同一辱也。言之污口舌,書之羞簡牘,歷世數君無足錄者。弒逆之禍起於梁,篡劫之禍兆於唐,契丹之禍慘於晉,強臣之禍作於漢,朱、李、石、劉之所以致亡者,盡謂氣數之衰,不可也。若夫周則不然,太祖開刱於前,世宗栽培於後,十餘年間善政累書與唐之明宗,稱三令主而亡國,亦若是之速,此其故何也?豈帝王自有真,天將生聖人為生民主,而日月既出,爝火不容於不息乎。

五代史部藝文

《免進五代史狀》宋·歐陽修

右臣準中書劄子為知制誥范鎮等奏乞取臣《五代史》草付唐書局繕寫上進事,伏念臣本以孤拙,初無他能,少急養親,遂學干祿,勉作舉業,以應所司。自忝竊於科名,不忍忘其素習,時有妄作,皆應用文字。至於筆削舊史褒貶前世著為成法,臣豈敢當?往者曾任夷陵縣令,及知滁州,以負罪謫官。閒僻無事,因將《五代史》試加補緝,而外方難得文字檢閱,所以銓次未成。昨自還朝,便蒙差在唐書局,因之無暇更及私書,是致全然未成次第。欲候得外任差遣,庶因公事之暇漸次整緝成書,仍復精加考定,方敢投進。冀於文治之朝不為多士所誚,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與王深甫論五代張憲帖》前人

修啟。辱教甚詳,蒙益不淺。所疑所論皆與修所考驗者同,今既疑之,則欲著一小論於傳後以哀其忠,如此得否?修之所書,只是變賜死為見殺,於憲無所損益。憲初節甚明,但棄城而走,不若守位而死,已失此節,則見殺與賜死同爾。其心則可喜,但舉措不中爾。更為不見《張昭傳》中所載,或為錄示尤幸。

莊宗月一日遇弒,存霸在河中,聞變走太原,見殺。而憲亦走忻州。明宗初三日入洛,十日監國,二十日即位。憲二十四日死。初以此疑之,又《本傳》言明宗郊天憲得昭雪,則似非明宗殺之,更為思之,如何?

《與梅聖俞二十三書》

前人

閒中不曾作文字,祇整頓了《五代史》成七十四卷,不敢多令人知,深思吾兄一看,如何可得極有義類,須要好人商量。此書不可使俗人見,不可使好人不見。奈何奈何失音可救,曾記得一方祇用新好槐花〈尋常市中買來染物者〉於新瓦上,慢火炒令熟,置懷袖中隨行隨坐臥,譬如閒,送一二粒置口中,咀嚼咽之,使喉中常有氣味,久之聲自通、病愈新。篇幸多為寄此小簡,立焚勿漏,史成之語惟道意於君,謨同此也。

《書五代郭崇韜卷後》張耒

自古大臣權勢已隆極,富貴已亢滿。前無所希,則必退為身慮,自非大奸。雄包異志與夫甚庸駑昏闇闒茸,鮮有不然者。然其為慮也實難不憂,思之不深,計之不工。然異日釁之所起,往往自夫至深至工。是故莫若以正。夫正者,操術簡而周,智者為緒多而拙。夫正者,無所事計也,行所當然,雖怨仇不敢議之。況繼之者賢乎。郭崇韜於五代亦聰明權智之士也,佐莊宗決策滅梁,遂有天下。自見功高權重,姦人議己,而莊宗之昏為不足賴也,乃為自安之計。時劉氏有寵,莊宗嬖之,因立為后。而中莊宗之欲,又結劉氏之援,此於劉氏為莫大之恩。而莊宗日以昏湎,內聽婦言為計宜。無如是之良者,然卒之。殺崇韜者,劉氏也。使崇韜謬計不過劉氏,不能有所加恩,而已豈知身死其手哉。好謀之士敗於謀,好辯之士敗於辯,惟道德之士為無所窮。而禍福之變豈思慮能究之哉。

《題六一先生五代史槁》周必大

右歐陽文忠公,《五代》、《梁史》斷槁九葉。其元孫偰攜以相遺。余曰:陳遵俠徒也。其書人猶藏去,況文忠翰墨乎。雖然在子孫,則為手澤,世當寶之,他日得傳玩足矣。偰曰:偰無子,群從又多,流落謀食之不暇,且以揉壞如此,終當棄之耳。予既悲其言,為加緝治而題其後。淳熙十年二月五日,東里周某書。

《五代史跋》明·楊士奇

五代史》七十四卷,總十冊。吾郡歐陽文忠公著板在太學。前史文章卓然高出,為世師法者,司馬遷《史記》、班固《前漢書》及公此書而已,而義例之精,《史》、《漢》不及。

五代史部紀事

《五代史·王峻傳》:峻貶商州司馬,太祖以峻監修國史,意其所書不實,因召史官取日曆讀之,史官以禁中事非外所知,懼以漏落得罪。峻貶後,李穀監修,因請命近臣錄禁中事付史館,乃命樞密直學士就樞密院錄送史官,自此始。

《賈緯傳》:緯除,知制誥。累遷中書舍人、諫議大夫、給事中,復為修撰。漢隱帝時,詔與王伸、竇儼等同修晉高祖、出帝、漢高祖實錄。初,桑維翰為相,常惡緯為人,待之甚薄。緯為維翰傳,言維翰死,有銀八千鋌。翰林學士徐台符以為不可,數以非緯,緯不得已,更為數千鋌。廣順元年,實錄成,緯求遷官不得,由是怨望。是時,宰相王峻監修國史,緯書日曆,多言當時大臣過失,峻見之,怒曰:賈給事子弟仕宦亦要門閥,奈何歷詆當朝之士,使其子孫何以仕進。言之高祖,貶平盧軍行軍司馬。明年卒于青州。

《宋史·范質傳》:質述朱梁至周五代為《通錄》六十五卷,行於世。

《王溥傳》:溥采朱梁至周為三十卷,曰《五代會要》。《王子融傳》:子融嘗為《禮閣新編》上之。以其書藏太常。又集五代事,為《唐餘錄》六十卷以獻。

《歐陽修傳》:修,字永叔,廬陵人,以太子少師致仕,贈太子太師,撰《五代史記》,法嚴詞約,多取《春秋》遺旨。〈〉=

《虞允文傳》:允文,字彬父,隆州仁壽人,紹興二十三年進士。隆興八年,特進、左丞相。嘗注《五代史》,藏於家。《李燾傳》:燾,字仁甫,眉州丹稜人,唐宗室曹王之後也。紹興八年,進士。淳熙十一年,除敷文閣學士,致仕。有《五代將帥年表》。

《儒林傳》:胡旦字周父,濱州渤海人。舉進士第一。咸平中,以祕書少監致仕。著《五代史略》。

《文苑傳》:路振,字子發,永州祁陽人。淳熙中舉進士。大中祥符初,擢知制誥。七年,同修起居注。嘗采五代末九國君臣行事作世家、列傳,書未成而卒。

劉恕,字道源,筠州人。未冠,舉進士。官至祕書丞。著《五代十國紀年》以擬《十六國春秋》。

《行營雜錄》:神考嘗問荊公卿:曾看歐陽修《五代史》不?對曰:臣不曾仔細看,但見每篇首必曰嗚呼,是豈五代時事事可歎者乎?

《卻掃編》:劉羲仲,字壯輿,道原之子也。道原以史學自名,羲仲世其家學,嘗摘歐陽公《五代史》之訛誤為糾繆以示東坡。東坡曰:往歲歐陽公著此書初成,王荊公謂余曰:歐陽公修《五代史》而不修《三國志》,非也,子盍為之乎?余固辭,不敢當夫為史者。網羅數十百年之事以成一書,其間豈能無小得失耶?余所以不敢當荊公之託者,正畏如公之徒掇拾其後耳。

《野客叢談》:子瞻問歐陽公曰:《五代史》可傳否?公曰:修於此竊有善善惡惡之志。蘇公曰:韓通無傳,惡得為善善惡惡。公默然通周臣也。陳橋兵變,歸戴永昌通擐甲誓,師出抗而死。

〈按歐陽公全傳已見唐書紀事〉

五代史部雜錄

《歐陽公文集》:故老能言五代時事者,云馮相道、和相凝同在中書。一日,和問馮曰:公靴新買,其值幾何?馮舉左足示和曰:九百。和性褊急,遽回顧小吏,云:吾靴何得一千八百?因詬責久之。馮徐舉其右足曰:此亦九百。干是烘堂大笑。時謂宰相如此,何以鎮服百僚。故參知政事。丁公度、晁公宗慤往時同在館中,喜相諧謔。晁因遷職以啟謝丁,時丁方為群牧判官,乃戲晁曰:啟事更不奉答,當以糞墼一車為報。晁答曰:得墼勝於得啟。聞者以為善對。

《齊東野語》:舊傳焦千之學於歐陽公。一日,造劉貢父,劉問:《五代史》成邪?焦對:將脫。槁劉問:為韓瞠眼立傳乎?焦默然。劉笑曰:如此亦是第二等文字耳。《唐餘錄》者,直集賢院王皞子融所撰,寶元二年上之。時惟有薛居正《五代史》,歐陽書未出也。此書有紀、志、傳,又博采諸家之說,傚裴松之《三國志》,註附見下方。表韓通於《忠義傳》,且冠之以國初褒贈之典,新舊史皆所不及焉。皞,乃王沂公曾之弟。後以元昊反乞,以字為名。其後呂伯恭編文鑑制詔一類亦以褒贈通制為首,蓋祖子融之意也。

《夢溪筆談》:予嘉祐中客宣州寧國縣,縣人有高璵者,其高祖方虔,為楊行密守將,總兵戍寧國,以備兩浙。虔後為吳人所擒,其子從訓代守寧國,故子孫至今為寧國人。璵有楊溥與方虔、方從訓手教數十紙,紙札皆精善。教稱委曲書,押處稱使,或稱吳王。內一紙報方虔云:錢鏐此月內已亡沒。紙尾書正月二十九日。按《五代史》,錢鏐以後唐長興二年卒,楊溥天成四年已僭即偽位,豈得長興二年尚稱吳王。溥手教所指揮事甚詳,翰墨印記,極有次序,悉是當時親跡。今按,天成四年歲庚寅,長興二年歲壬辰,計差二年。溥手教,予得其四紙,至今家藏。

《井觀瑣言》:宋馬令采江南李氏遺事作《南唐書》,頗摹倣歐陽《五代史》,然所載多詩話小說諧謔之詞,殊乏史家筆削謹嚴意。思其類例亦多乖舛,如潘佑之忠諫而置之《誅死》,傳彭利用之迂腐而列之《徘諧傳》。方諸歐史無能為役矣。《南唐史》:盧絳仕江南至昭武節度使,及金陵陷,募驍勇敢死千餘,由宣歙長驅入福建,循海聚兵,以圖興復,不果而敗。今句容縣東陽鎮市東有盧大王廟,《志》云:即絳祠。馬令《南唐書》乃云:金陵既平,絳獨不順,殺歙州刺史龔慎儀,謀奔嶺表。朝廷數遣使諭旨,絳乃降。遂授絳冀州團練使。會慎儀姪穎上言求復季父之讎,乃命斬絳於固子坡。據舊史則絳為忠於所事而死,據馬書則絳為讎人所訟而死。予謂絳聚兵為唐興復,歙既降宋,則殺其守臣,乃勢所宜。然以宋藝祖追贈韓通,錄用衛融、張洎事觀之,則龔穎雖為季父訟冤,藝祖未必遽肯殺絳。句容之人必不為絳立祠,舊史當得其實。

《容齋隨筆》:石虎將殺其子宣,佛圖澄諫曰:陛下若加慈恕,福祚猶長;若必誅之,宣當為彗星下埽鄴宮。虎不從。明年,虎死;二年,國亡。《晉史》書之以為澄言之驗。予謂此乃石氏窮凶極虐,為天所棄。豈一逆子便能上干元象,起彗孛乎。宣殺其弟韜,又欲行冒頓之事,寧有不問之理。澄言既妄,史氏誤信而載之,《資治通鑑》亦失于不刪也。

《容齋三筆》:五代之際,時君以殺為嬉,視人命如草芥。唐明宗頗有仁心,獨能斟酌悛救。天成三年,京師巡檢軍使渾公兒口奏有百姓二人以竹竿習戰鬥之事,帝即傳宣,令付石敬瑭處置。敬瑭殺之。次日樞密使安重誨敷奏,方知悉是幼童為戲。下詔自咎,以為失刑,減常膳十日以謝幽冤。罰敬瑭一月俸,渾公兒削官杖脊,配流登州。小兒骨肉賜絹五十匹,粟麥各百石。便令如法埋葬。仍戒諸道州府,凡有極刑,並須仔細裁遣。此事見舊《五代史》,新書去之。

史稱周世宗用法太嚴,群臣執事小有不舉,往往寘之極刑。予既書於續筆矣。薛居止舊史記載其事甚備,而歐陽公多芟去,今略記于此。樊愛能、何徽以用兵先潰,軍法當誅,無可言者。其他如宋州巡檢供奉官竹奉璘以捕盜不獲,左羽林大將軍孟漢卿以監納取耗,刑部員外郎陳渥以檢田失實,濟州馬軍都指揮使康儼以橋道不謹,內供奉官孫延希以督修永福殿而役夫有就瓦中噉飯者,密州防禦副使侯希進以不奉使者命檢視夏苗,左藏庫使符令光以造軍士袍襦不辦,楚州防禦使張順以隱落稅錢,皆抵極刑,而其罪有不至死者。

《丹鉛總錄》:嗚呼!自唐失其政,天下乘時黥髡盜販,衮

冕峨巍。吳暨南唐,姦豪竊攘。蜀險而富,漢險而貧。閩陋荊蹙,楚開蠻服,剝剽弗堪,吳越其尤牢牲視人。嶺蜑遭劉,百年之間並起爭雄,山川亦絕,風氣不通。語曰:清風興群陰伏,日月出爝火息,故真人作而天下同右。六一《五代十國世家序》也,其文豐約中程,精彩溢目,歐文第一篇。李耆卿謂公之《五代史》比《順宗實錄》有出藍之色似矣。然不知《五代史》本學《史記》,非學韓也。古云:學乎其上,僅得乎中。俗云:塒高一丈,牆打八尺。信其然乎。

遼史部彙考一遼

太祖神策 年,以耶律魯不古監修國史。

按《遼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耶律魯不古傳》:太祖制契丹國字,魯不古以贊成功,授林牙、監修國史。太宗會同四年,詔有司編始祖事跡。

按《遼史·太宗本紀》:會同四年二月丁巳,詔有司編《始祖奇首可汗事跡》。

景宗乾亨 年,以室昉監修國史。

按《遼史·景宗本紀》不載。 按《室昉傳》:拜樞密使,兼北府宰,相同政事門下平章事。乾亨初,監修國史。

聖宗統和四年,以邢抱朴同修《實錄》。

按《遼史·聖宗本紀》不載。 按《邢抱朴傳》:統和四年,加戶部尚書。遷翰林學士承旨,與室昉同修《實錄》。 按《室昉傳》:昉請致政。表進所撰《實錄》二十卷,手詔褒之,加政事令,賜帛六百匹。

興宗重熙元年,召耶律玦修國史。

按《遼史·興宗本紀》不載。 按《耶律玦傳》:重熙初,召修國史,補符寶郎。

重熙四年,以蕭韓家奴兼修國史。

按《遼史·興宗本紀》不載。 按《文學蕭韓家奴傳》:重熙四年,擢翰林都林牙,兼修國史。仍詔諭之曰:文章之職,國之光華,非才不用。以卿文學,為時大儒,是用授卿以翰林之職。朕之起居,悉以實錄。自是日見親信。會有司奏獵秋山,熊虎傷死數十人,韓家奴書於冊。帝見,命去之。韓家奴既出,復書。他日,帝見之曰:史官當如是。詔與耶律庶成錄遙輦可汗至重熙以來事跡,為二十卷,進之。以其老,不任朝謁,拜歸德軍節度使。兼修國史。

重熙十三年,以耶律庶成、耶律谷欲等同撰《實錄》。按《遼史·興宗本紀》:重熙十三年六月丙申,詔前南院大王耶律谷欲、翰林都林牙耶律庶成等編集國朝上世以來事蹟。 按《耶律庶成傳》:重熙初,補牌印郎君,累遷樞密直學士。偕林牙蕭韓家奴等撰《實錄》。按《文學耶律谷欲傳》:谷欲奉詔與林牙耶律庶成、蕭韓家奴編遼國上世事跡及諸帝《實錄》,未成而卒。重熙 年,以耶律良修起居注。

按《遼史·興宗本紀》不載。 按《耶律良傳》:良生於乾州,讀書毉巫閭山。學既博,入南山肄業,數年而歸。重熙中,補寢殿小底。遷修起居注。

道宗太康 年,詔耶律孟簡等編遼國上世事跡,及諸帝實錄。

按《遼史·道宗本紀》不載。 按《文學耶律孟簡傳》:太康中,詣闕上表曰:本朝之興,幾二百年,宜有國史以垂後世。乃編耶律曷魯、屋質、休哥三人行事以進。上命置局編修。孟簡謂餘官曰:史筆天下之大信,一言當否,百世從之。苟無明識,好惡狥情,則禍不測。故左氏、司馬遷、班固、范曄俱罹殃禍,可不慎歟。

大安元年十月,史臣進太祖以下七帝《實錄》。是年,以竇景庸監修國史。

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安元年冬十月辛亥,史臣進太祖以下七帝《實錄》。 按《竇景庸傳》:遷南院樞密副使,監修國史。

大安五年十月,以王師儒監修國史。

按《遼史·道宗本紀》:壽隆二年冬十月壬寅,以樞密副使王師儒監修國史。

大安十一年,以耶律阿思監修國史。

按《遼史·道宗本紀》不載。 按《耶律阿思傳》:大安十一年,以耶律阿思為北院樞密使。監修國史。

壽隆二年,劉輝請以趙氏初起事跡,詳附國史。

按《遼史·道宗本紀》不載。 按《文學劉輝傳》:輝,為太子洗馬。壽隆二年,上書曰:宋歐陽修編《五代史》,附我朝於四夷,妄加貶訾。且宋人賴我朝寬大,許通和好,得盡兄弟之禮。今反令臣下妄意作史,恬不經意。臣請以趙氏初起事跡,詳附國史。上嘉其言,遷禮部郎中。擢史館修撰。

天祚帝乾統三年,召監修國史耶律儼纂修諸帝實錄。

按《遼史·天祚帝本紀》:乾統三年十一月乙巳,召監修國史,耶律儼纂修諸帝《實錄》。 按《耶律儼傳》:儼遷知樞密院事,賜經邦佐運功臣,封越國公。修《皇朝實錄》七十卷。

熙宗皇統元年二月戊午,上親祭孔子廟。自是讀《遼史》。四月,《遼史》成。

按《金史·熙宗本紀》:皇統元年二月戊午,上親祭孔子廟。自是頗讀《尚書》、《論語》及《五代史》、《遼史》諸書,或以夜繼焉。四月甲寅,《遼史》成。 按《文藝蕭永祺傳》:廣寧尹耶律固奉詔譯書,辟置門下,盡傳其業。固作《遼史》未成,永祺繼之,作紀三十卷、志五卷、傳四十卷,上之。按《移剌子敬傳》:子敬讀書好學,皇統間,特進移剌因修《遼史》,辟為掾屬。

世宗大定二十九年,刊修《遼史》。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移剌履傳》:大定二十九年七月,拜參知政事,提控刊修《遼史》。 按《黨懷英傳》:大定二十九年,與鳳翔府治中郝俁充《遼史》刊修官,應奉翰林文字移剌履、趙渢等七人為編修官。凡民間遼時碑銘墓志及諸家文集,或記憶遼舊事,悉上送官。

章宗泰和元年,詔增修《遼史》官三員。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文藝黨懷英傳》:泰和元年,增修《遼史》編修官三員,詔分紀、志、列傳刊修官,有改除者以書自隨。

泰和六年七月,敕陳大任專修《遼史》。

按《金史·章宗本紀》:泰和六年秋七月,敕翰林學士陳大任專修《遼史》。 按《黨懷英傳》:懷英致仕,章宗詔翰林學士陳大任繼成《遼史》云。

世祖至元 年,命詞臣首次遼史。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脫脫進遼史表》:我世祖皇帝。嘗敕詞臣撰次三史,首及於遼。六十餘年,因循,有待。

成宗大德 年,袁桷請購求遼史遺書。

按《元史·成宗本紀》不載。 按《袁桷傳》:大德初,閻復、程文海、王構薦為翰林國史院檢閱官。陞應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請購求遼、金、宋三史遺書。

順帝至正三年四月,命脫脫等撰《遼史》。

按《元史·順帝本紀》:至正三年四月,詔修遼、金、宋三史,以中書右丞相脫脫為都總裁官,中書平章政事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巖、翰林學士歐陽元、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總裁官。 按《鐵木兒塔識傳》:時修遼史,鐵木兒塔識為總裁官,多所協贊云。 按《太平傳》:至正二年,遼史久未克修,至是太平力贊其事,為總裁官,修成之。按《張起巖傳》:詔修遼、金、宋三史,復命入翰林為承旨,充總裁官,積階至榮祿大夫。 按《歐陽元傳》:拜翰林學士。詔修遼、金、宋三史,召為總裁官,發凡舉例,俾論撰者有所據依。史官中有悻悻露才、論議不公者,元不以口舌爭,俟其呈槁,援筆竄定之,統系自正。至於論、贊、表、奏,皆元屬筆,帝以元歷仕累朝,有修三史功,諭旨丞相,超授爵秩,遂擬拜翰林學士承旨。及入奏,帝稱快者再三。 按《呂思誠傳》:總裁遼、金、宋三史,升侍御史。 按《揭傒斯傳》:至正三年,詔修遼、金、宋三史,傒斯與為總裁官,丞相問:修史以何為本。曰:用人為本,有學問文章而不知史事者,不可與;有學問文章知史事而心術不正者,不可與。用人之道,又當以心術為本也。且與僚屬言:欲求作史之法,須求作史之意。古人作史,雖小善必錄,小惡必記。不然,何以示懲勸。由是毅然以筆削自任,凡政事得失,人材賢否,一律以是非之公。至於物論之不齊,必反覆辨論,以求歸於至當而後止。 按《巙巙傳》:言國家當及斯時修遼、金、宋三史,歲久恐闕逸。後開局纂修,實由巙巙發其端。 按《泰不華傳》:召入史館,與修遼、金、宋三史,書成,授祕書郎。 按《余闕傳》:以修遼、金、宋三史召,復入翰林,為修撰。 按《廉惠山海牙傳》:預修遼、金、宋三史,遷崇文太監。 按《李好文傳》:與修遼、金、宋三史,除治書侍御史,仍與史事。 按《張翥傳》:會朝廷修遼、金、宋三史,為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史成,歷應奉、修撰,遷太常博士。 按《汪澤民傳》:至正三年,朝廷修遼、金、宋三史,召澤民赴闕,除國子監司業。 按《賈魯傳》:會詔修遼、金、宋三史。

至正四年,《遼史》成。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揭傒斯傳》:四年,《遼史》成,有旨獎諭,仍督早成金、宋二史。

至正五年十月,阿魯圖等進《遼史》。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阿魯圖傳》:至正四年,詔修遼、金、宋三史。五年,三史成。十月,阿魯圖等以其書進。

英宗正統八年,詔周敘重修《遼史》。

按《明外史·周敘傳》:正統八年,擢南京翰林侍講學士敘以遼、金、宋三史,體例多未當,疏請重修。詔許。自撰力疾,詮次不少暇。

遼史部彙考二《明·王圻續·文獻通考》《正史考》

《遼史本紀》三十卷《志》三十一卷《表》八卷《列傳》四十六卷

中書右丞相脫脫等同史臣纂修

楊維禎曰:嘗考契丹之有國,自灰牛氏之部落始。廣八部之雄至阿保機,披其黨而自尊,迨耶律德光而其勢寖盛。契丹之號立於梁貞明之初,大遼之號復改於漢天福之日。自阿保機訖于天祚,凡七主歷二百一十有五年。夫遼國,唐之邊境也。乘唐之衰而起,石晉氏通之,且割幽燕以與之,遂得窺釁中國。而石晉氏不得不亡矣。議者以遼承晉統,吾不知其何統也。議者又以金之平遼克宋,帝有中原,而謂接遼宋之統。吾又不知其何統也。議者又謂遼祖神冊之際,宋祖未生,遼祖比宋前興五十餘年,而宋嘗遣使卑辭以告和,約為兄弟。晚年且遼為翁,宋為孫矣。此又其說之曲而陋也。謝端曰:耶律氏自唐以來世為名族,延及唐末。朱溫篡唐,四方幅裂,遼太祖阿保機乘時而起,服高麗諸國,并燕雲以北數千里,與朱梁同年即位,是歲丁卯至丙子建元。神冊在位二十年,其子德光嗣位,是歲丁亥,唐明宗天成二年也。德光後號太宗,當天顯十一年。河東節度使石敬塘為清泰帝

, 來伐,遣使求救于遼。奉表稱臣,仍以父禮事之。太

宗赴援,因以滅唐。石氏稱晉,遂以燕雲十六州獻于遼,仍歲貢帛三十萬匹。天福七年晉高祖殂,出

帝嗣位,大臣議奉表稱臣,告哀于遼,景延廣請致書稱孫,而不稱臣與遼抗衡。太宗舉兵南下,會同九年入汴,以出帝為負義侯,遷黃龍府,石晉遂滅。大同元年太宗北還,仍以蕭幹留撫河南。劉智遠在河東,乘間而發,由太原及汴,自尊為帝,及乎宋受周禪,有中原一百六十餘年。遼為北朝,世數如之,雖遼之封域偏于宋,較其兵力,而澶淵之戰宋幾不守,因而割地連和,歲貢銀絹二十萬兩匹。約為兄弟,仍以世序昭穆。降及晚年,遼為翁,宋為孫。及至天祚,金太祖舉兵平遼克宋,奄有中原三分之二。子孫帝王坐受四方,朝貢百有餘年,今以劉、石等比之愚,故不可不辨也。

《焦竑·經籍志》《正史》

《遼史》一百十六卷〈注〉元脫脫

《金氏·經史考證》《遼史考》

《遼史》一百十五卷

按《遼史目》:本紀三十卷、志三十一卷、表八卷、傳四十六卷,總一百一十六卷。今總計之止一百十五卷,豈并目錄計之作十六卷耶。其都總裁:官止脫脫一人。總裁官:則光祿大夫、中書平章政事鐵睦爾達世。榮祿大夫、中書平章政事賀惟一。翰林學士承旨、榮祿大夫張起巖。翰林學士、資善大夫歐陽元。集賢侍講學士、通奉大夫兼國子祭酒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中奉大夫揭傒斯。纂修官:則正議大夫、兵部尚書廉惠山海牙。翰林直學士、朝請大夫王沂。文林郎、祕書監著作佐郎徐昺。將仕佐郎、翰林、國史院編修陳繹曾。

遼史部藝文《進遼史表》元·脫脫

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錄軍國重事、中書右丞相、監修國史、領經筵事臣脫脫言:竊惟天文莫驗於璣衡,人文莫證於簡策。人主監天象之休咎,則必察於璣衡之精;監人事之得失,則必考乎簡策之信。是以二者所掌,俱有太史之稱。然天道幽而難知,人情顯而易見。動靜者吉凶之兆,敬怠者興亡之機。史臣雖述前代之設施,大意有助人君之鑑戒。遼自唐季,基於朔方。造邦本席於干戈,致治能資於黼黻。敬天尊祖,而出入必祭;親仁善鄰,而和戰以宜。南府治民,北府治兵。春狩省耕,秋狩省斂。吏課每嚴於芻牧,歲饑屢賜乎田租。至若觀市赦罪,則脗合六典之規;臨軒策士,則恪遵三歲之制。享國二百一十九載,政刑日舉,品式備具,蓋有足尚者焉。迨夫子孫失御,上下離心。驕盈盛而釁隙生,讒賊興而根本蹙。變強為弱,易於反掌。吁。可畏哉。天祚自絕,大石苟延。國既丘墟,史亦蕪茀。耶律儼語多避忌,陳大任辭乏精詳。《五代史》繫之終篇,宋舊史埒諸載記。予奪各徇其主,傳聞況失其真。我世祖皇帝一視同仁,深加愍惻。嘗敕詞臣撰次三史,首及於遼。六十餘年,歲月因循,造物有待。臣脫脫誠惶誠恐稽首頓首,欽惟皇帝陛下,如堯稽古,而簡寬容眾;若舜好問,而濬哲冠倫。講經兼誦乎祖謨,訪治旁求乎往牒。茲修史事,斷自宸衷。睿旨下而徵聘行,朝士賀而遺逸起。於是命臣脫脫以中書右丞相領都總裁,中書平章政事臣鐵睦爾達世、中書右丞今平意政事臣賀惟一、御史中丞今翰林學士承旨臣張起巖、翰林學士臣歐陽元、侍御史今集賢侍講學士兼國子祭酒臣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臣揭傒斯奉命為總裁官。中書遴選儒臣崇文太監今兵部尚書臣廉惠山海牙、翰林直學士臣王沂、祕書著作佐郎臣徐昺、國史院編修臣陳繹曾分撰《遼史》。起至正三年四月,迄四年三月。發故府之櫝藏,集遐方之匭獻,蒐羅剔決,刪潤研劘。紀志表傳,備成一代之書;臧否是非,不迷千載之實。臣脫脫叨乘隆寄,幸睹成功。載宣日月之光華,願效涓埃之補報。我朝之論議歸正,氣之直則辭之昌;遼國之君臣有知,善者喜而惡者懼。所撰本紀三十卷、志三十一卷、表八卷、列傳四十六卷,各著論贊,具存體裁,隨表以聞。上塵天覽,下情無任慚懼戰汙屏營之至。臣脫脫誠惶誠恐頓首頓首謹言。

遼史部紀事

《遼史·劉六符傳》:父慎行,由膳部員外郎累遷至北府宰相、監修國史。

《耶律吼傳》:時有取當世名流作《七賢傳》者,吼與其一。《金史·文藝傳》:黨懷英,大定十年,進士,歷翰林院待制。大定二十九年,與鳳翔府治中郝俁充《遼史》刊修官,應奉翰林文字移刺履、趙渢等七人為編修官。凡民間遼時碑銘墓志及諸家文集,或記憶遼舊事,悉上送官。太和元年,增修《遼史》編修官三員,詔分紀、志、列傳刊修官,有改除者以書自隨。久之,致仕,章宗詔直學士陳大任繼成《遼史》云。

《元史·裕宗傳》:每與諸王近臣習射之暇,輒講論經典,若《資治通鑑》、《貞觀政要》,王恂所述遼、金帝王行事要略等書,從容片言之間,苟有允愜,未嘗不為之洒然改容。

《脫脫傳》:脫脫,字大用,生而岐嶷,異於常兒。及就學,請于其師浦江吳直方曰:使脫脫終日危坐讀書,不若日記古人嘉言善行服之終身耳。稍長,膂力過人,能挽弓一石。年十五,為皇太子怯憐口怯薛官。天曆元年,襲授成製提舉司達魯花赤。二年,入覲,文宗見之悅,曰:此子後必可大用。遷內宰司丞,兼前職。五月,命為府正司丞。至順二年,授虎符、忠翊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元統二年,同知宣政院事,兼前職。五月,遷中政使。六月,遷同知樞密院事。至元元年,唐其勢陰謀不軌,事覺伏誅,其黨答里及刺刺等稱兵外應。脫脫選精銳與之戰,盡擒以獻。歷太禧宗禋院使,拜御史中丞、虎符親軍都指揮使,提調左阿速衛。四年,進御史大夫,仍提調前職,大振綱紀,中外肅然。扈從上都還,至雞鳴山之渾河,帝將畋于保安州,馬蹶。脫脫諫曰:古者帝王端居九重之上,日與大臣宿儒講求治道,至於飛鷹走狗,非其事也。帝納其言,授金紫光祿大夫,兼紹熙宣撫使。是時,其伯父伯顏為中書右丞相,既誅唐其勢,益無所忌,擅爵人,赦死罪,任邪佞,殺無辜,諸衛精兵收為己用,府庫錢帛聽其出納。帝積不能平。脫脫雖幼養于伯顏,常憂其敗,私請于其父曰:伯父驕縱已甚,萬一天子震怒,則吾族赤矣。曷若于未敗圖之。其父以為然,後懷疑久未決。質之直方,直方曰:《傳》有之,大義滅親。大夫但知忠於國家耳,餘復何顧焉。當是時,帝之左右前後皆伯顏所樹親黨,獨世傑班、阿魯為帝腹心,日與之處。脫脫遂與二人深相結納。而錢唐楊瑀嘗事帝潛邸,為奎章閣廣成局副使,得出入禁中,帝知其可用,每三人論事,使瑀參焉。五年秋,車駕留上都,伯顏時出赴應昌。脫脫與世傑班、阿魯謀欲禦之東門外,懼弗勝而止。會河南范孟矯殺省臣,事連廉訪使段輔,伯顏諷臺臣言漢人不可為廉訪使。時別兒怯不花亦為御史大夫,畏人之議己,辭疾不出,故其章未上。伯顏促之急,監察御史以告脫脫。脫脫曰:別兒怯不花位吾上,且掌印,我安敢專耶。別兒怯不花聞之懼,且將出。脫脫度不能遏,謀於直方。直方曰:此祖宗法度,決不可廢,盍先為上言之。脫脫入告於帝,及章上,如脫脫言。伯顏知出於脫脫,大怒,言於帝曰:脫脫雖臣之子,其心專佑漢人,必當治之。帝曰:此皆朕意,非脫脫罪也。及伯顏擅貶宣讓、威順二王,帝不勝其忿,決意逐之。一日,泣語脫脫,脫脫亦泣下,歸與直方謀。直方曰:此宗社安危所繫,不可不密。議論之際,左右為誰。曰:阿魯及脫脫木兒。直方曰:子之伯父,挾震主之威,此輩苟利富貴,其語一泄,則主危身僇矣。脫脫乃延二人于家,置酒張樂,晝夜不令出。遂與世傑班、阿魯議,候伯顏入朝禽之。戒衛士嚴宮門出入,螭坳悉為置兵。伯顏見之大驚,召脫脫責之。對曰:天子所居,防禦不得不爾。伯顏遂疑脫脫,益增兵自衛。六年二月,伯顏請太子燕帖古思獵于柳林。脫脫與世傑班、阿魯合謀以所掌兵及宿衛士拒伯顏。戊戌,遂拘京城門鑰,命所親信列布城門下。是夜,奉帝御玉德殿,召近臣汪家奴、沙刺班及省院大臣先後入見,出五門聽命。又召瑀及江西范匯入草詔,數伯顏罪狀。詔成,夜已四鼓,命中書平章政事只兒瓦歹齎赴柳林。己亥,脫脫坐城門上,而伯顏亦遣騎士至城下問故。脫脫曰:有旨逐丞相。伯顏所領諸衛兵皆散,而伯顏遂南行。詳見《伯顏傳》中。事定,詔以馬札兒台為中書右丞相;脫脫知樞密院事,虎符,忠翊衛親軍都指揮使,提調武備寺、阿速衛千戶所,兼紹熙等處軍民宣撫都總使、宣忠兀羅思護衛親軍都指揮使司達魯花赤、昭功萬戶府都總使。十月,馬札兒台移疾辭相位,詔以太師就第。至正元年,遂命脫脫為中書右丞相、錄軍國重事,詔天下。脫脫乃悉更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法,復行太廟四時祭,雪郯王徹徹禿之冤,召還宣讓、威順二王,使居舊藩,以阿魯圖正親王之位,開馬禁,減鹽額,蠲負逋,又開經筵,遴選儒臣以勸講,而脫脫實領經筵事。中外翕然稱為賢相。二年五月,用參議孛羅等言,於都城外開河置閘,放金口水,欲引通州船至麗正門,役丁夫數萬,訖無成功。事見《河渠志》。三年,詔修遼、金、宋三史,命脫脫為都總裁官。又請修《至正條格》頒天下。帝嘗御宣文閣,脫脫前奏曰:陛下臨御以來,天下無事,宜留心聖學。頗聞左右多阻撓者,設使經史不足觀,世祖豈以是教裕皇哉。即祕書監取裕宗所授書以進,帝大悅。皇太子愛猷識理達臘嘗保育於脫脫家,每有疾飲藥,必嘗之而進。帝嘗駐蹕雲州,遇烈風暴雨,山水大至,車馬人畜皆漂溺,脫脫抱皇太子單騎登山,乃免。至六歲還,帝慰撫之曰:汝之勤勞,朕不忘也。脫脫乃以私財造大壽元忠國寺於健德門外,為皇太子祝釐,其費為鈔十二萬二千錠。四年閏月,領宣政院事。諸山主僧請復僧司,且曰:郡縣所苦,如坐地獄。脫脫曰:若復僧司,何異地獄中復置地獄邪。時有疾漸羸,且術者亦言年月不利,乃上表辭位。帝不允,表凡十七上,始從之。有旨封鄭王,食邑安豐,賞賚巨萬,俱辭不受。乃賜松江田,為立稻田提領所以領之。七年,別兒怯不花為右丞相,以宿憾譖其父馬札兒台。詔徙甘肅。脫脫力請俱行,在道則閱騎乘廬帳,食則視其品之精粗。及至其地,馬札兒台安之。復移西域撒思之地,至河,召還甘州就養。十一月,馬札兒台薨。帝念脫脫勳勞,召還京師。八年,命脫脫為太傅,提調宮傅,綜理東宮之事。九年,朵兒只、太平皆罷相,遂召脫脫復為中書右丞相,賜上尊、名馬、襲衣、玉帶。脫脫既復入中書,恩怨無不報。時開端本堂,皇太子學於其中,命脫脫領端本堂事。又提調阿速、欽察二衛、內史府、宣政院、太醫院事。十年五月,居母薊國夫人憂。帝遣近臣諭之,俾出理庶務。於是脫脫用烏古孫良楨、龔伯遂、汝中柏、伯帖木兒等為僚屬,皆委以腹心之寄,小大之事悉與之謀,事行而群臣不知也。吏部尚書偰哲篤建言更造至正交鈔,脫脫信之,詔集樞密院、御史臺、翰林、集賢院諸臣議之,皆唯唯而已,獨祭酒呂思誠言其不可,脫脫不悅。既而終變鈔法,而鈔竟不行。事見思誠傳。河決白茅堤,又決金堤,方數千里,民被其患,五年不能塞。脫脫用賈魯計,請塞之,以身任其事。出告群臣曰:皇帝方憂下民,為大臣者職當分憂。然事有難為,猶疾有難治,自古河患即難治之疾也,今我必欲去其疾。而人人異論,皆不聽。乃奏以賈魯為工部尚書,總治河防,使發河南北兵民十七萬役之,築決堤成,使復故道。凡八月,成。事見《河渠志》。於是天子嘉其功,賜世襲答剌罕之號。又敕儒臣歐陽元製《河平碑》以載其功。仍賜淮安路為其食邑,郡邑長吏聽其自用。已而汝、潁之間妖寇聚眾反,以紅巾為號,襄、樊、唐、鄧皆起而應之。十一年,脫脫乃奏以弟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兒為知樞密院事,將諸衛兵十餘萬討之。克上蔡。既而駐兵沙河,軍中夜驚。也先帖木兒盡棄軍資器械,北奔汴梁,收散卒,屯朱仙鎮。朝廷以也先帖木兒不習兵,詔別將代之。也先帖木兒徑歸,昏夜入城,仍為御史大夫。陝西行臺監察御史十二人劾其喪師辱國之罪,脫脫怒,乃遷西行臺御史大夫朵兒直班為湖廣行省平章政事,而御史皆除各府添設判官,由是人皆莫敢言事。十二年,紅巾有號芝麻李者,據徐州。脫脫請自行討之,以逯魯曾為淮南宣慰使,募鹽丁及城邑趫捷,通二萬人,與所統兵俱發。九月,師次徐州,攻其西門。賊出戰,以鐵翎箭射馬首,脫脫不為動,麾軍奮擊之,大破其眾,入其外郛。明日,大兵四集,亟攻之,賊不能支,城破,芝麻李遁去。獲其黃繖旗鼓,燒其積聚,追擒其偽千戶數十人,遂屠其城。帝遣中書平章政事普化等即軍中命脫脫為太師,依前右丞相,趣還朝,而以樞密院同知禿赤等進師平潁、亳。師還,賜上尊、珠衣、白金、寶鞍。皇太子錫宴於私第。詔改徐州為武安州,而立碑以著其績。十三年三月,脫脫用左丞烏古孫良楨、右丞悟良哈台議,屯田京畿,以二人兼大司農卿,而脫脫領大司農事。西至西山,東至遷民鎮,南至保定、河間,北至檀、順州,皆引水利,立法佃種,歲乃大稔。十四年,張士誠據高郵,屢招諭之不降。詔脫脫總制諸王諸省軍討之。黜陟予奪一切庶政,悉聽便宜行事;省臺院部諸司,聽選官屬從行,稟受節制。西域、西番皆發兵來助。旌旗累千里,金鼓震野,出師之盛,未有過之者。師次濟寧,遣官詣闕里祀孔子,過鄒縣祀孟子。十一月,至高郵。辛未至乙酉,連戰皆捷。分遣兵平六合,賊勢大蹙。俄有詔罪其老師費財,以河南行省左丞相太不花、中書平章政事月闊察兒、知樞密院事雪雪代將其兵,削其官爵,安置淮安。先是,脫脫之西行也,別兒怯不花欲陷之死。哈麻屢言于帝,召還近地,脫脫深德之,至是時引為中書右丞。而是時脫脫信用汝中柏,由左司郎中參議中書省事,平章以下見其議事莫敢異同,唯哈麻不為之下。汝中柏因譖之脫脫,改為宣政院使,位居第三。哈麻深銜之哈麻嘗與脫脫議授皇太子冊寶禮,脫脫每言:中宮有子,將寘之何所。以故久不行。脫脫將出師也,以汝中柏為治書侍御史,使輔也先帖木兒居中。汝中柏恐哈麻必為後患,欲去之。脫脫猶豫未決,令與也先帖木兒謀。也先帖木兒以其有功于己,不從。哈麻知之,遂譖脫脫於皇太子及皇后奇氏。會也先帖木兒方移疾家居,監察御史袁賽因不花等承哈麻風旨,上章劾之,三奏乃允;奪御史臺印,出都門外聽旨,以汪家奴為御史大夫;而脫脫亦有淮安之命。十二月辛亥,詔至軍中,參議龔伯遂曰: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且丞相出師時,嘗被密旨,今奉密旨一意進討可也。詔書且勿開,開則大事去矣。脫脫曰:天子詔我而我不從,是與天子抗也,君臣之義何在。弗從。既聽詔,脫脫頓首謝曰:臣至愚,荷天子寵靈,委以軍國重事,蚤夜戰兢,懼弗能勝。一旦釋此重負,上恩所及者深矣。即出兵甲及名馬三千,分賜諸將,俾各帥所部以聽月闊察兒、雪雪節制。客省副使哈刺答曰:丞相此行,我輩必死他人之手,今日寧死丞相前。拔刀剄頸而死。初命脫脫安置淮安,俄有旨移置亦集乃路。十五年三月,臺臣猶以謫輕,列疏其兄弟之罪,於是詔流脫脫于雲南大理宣慰司鎮西路,流也先帖木兒于四川碉門。脫脫長子哈剌章,肅州安置;次子三寶奴,蘭州安置。家產簿錄入官。脫脫行至大理騰衝,知府高惠見脫脫,欲以女事之,許築室一程外以居,雖有加害者可以無虞。脫脫曰:吾罪人也,安敢念及此。巽辭以絕之。九月,遣官移置阿輕乞之地,高惠以脫脫前不受其女,故首發鐵甲軍圍之。十二月己未,哈麻矯詔遣使鴆之,死,年四十二。訃聞,中書遣尚舍卿七十六至其地,易棺衣以殮。脫脫儀狀雄偉,頎然出於千百人中,而器宏識遠,莫測其蘊。功施社稷而不伐,位極人臣而不驕,輕貨財,遠聲色,好賢禮士,皆出於天性。至於事君之際,始終不失臣節,雖古之有道大臣,何以過之。惟其惑於群小,急復私讎,君子譏焉。二十三年,監察御史章沖等上章雪其冤,於是詔復脫脫官爵,并給復其家。召哈剌章、三寶奴還朝。而也先帖木兒先是亦已死,乃授哈剌章中書平章政事,封申國公,分省大同;三寶奴知樞密院事。二十六年,監察御史聖奴、也先、撒都失里等復言:奸邪搆害大臣,以致臨敵易將,我國家兵機不振從此始,錢糧之耗從此始,盜賊縱橫從此始,生民之塗炭從此始。設使脫脫不死,安得天下有今日之亂哉。乞封一字王爵,定諡及加功臣之號。朝廷皆是其言。然以國家多故,未及報而國亡。

《商挺傳》:至元元年,入拜參知政事。建議史事,附修遼、金二史,宜令王鶚、李冶、徐世隆、高鳴、胡祇遹等為之,甚合帝意。

《王鶚傳》:至元二年,加資善大夫。上奏:自古帝王得失興廢可考者,以有史在也。我國家以神武定四方,天戈所臨,無不臣服者,皆出太祖皇帝廟謨雄斷所致,若不乘時紀錄,竊恐久而遺忘,宜置局纂就實錄,附修遼、金二史。

《蘇天爵傳》:天爵所著《遼金紀年》,未及脫槁云。

《揭傒斯傳》:傒斯,字曼碩,龍興富州人。父來成,宋鄉貢進士。傒斯幼貧,讀書尤刻苦,晝夜不少懈,父子自為師友,由是貫通百氏,早有文名。大德間,稍出游湘、漢,湖南帥趙淇,雅號知人,見之驚曰:他日翰苑名流也。程鉅夫、盧摰,先後為湖南憲長,咸器重之,鉅夫因妻以從妹。延祐初,鉅夫、摰列薦于朝,特授翰林國史院編修官。時平章李孟監修國史,讀其所撰《功臣列傳》,嘆曰:是方可名史筆,若他人,直謄吏牘爾。升應奉翰林文字,仍兼編修,遷國子助教,復留為應奉。南歸省母,旋復召還。傒斯凡三入翰林,朝廷之事,臺閣之儀,靡不閑習,集賢學士王約謂:與傒斯談治道,大起人意,授之以政,當無施不可。天曆初,開奎章閣,首擢為授經郎,以教勳戚大臣子孫。文宗時幸閣中,有所咨訪,奏封稱旨,恆以字呼之而不名。每中書奏用儒臣,必問曰:其材何如揭曼碩。間出所上《太平政要策》以示臺臣,曰:此朕授經郎揭曼碩所進也。其見親重如此。富州地不產金,官府惑於姦民之言,為募淘金戶三百,而以其人總之,散往他郡,采金以獻,歲課自四兩累增至四十九兩。其人既死,而三百戶所存無什一,又貧不聊生,有司遂責民之受役於官者代輸,民多以是破產。中書因傒斯言,遂蠲其征,民賴以甦,富州人至今德之。與修《經世大典》,文宗取其所撰《憲典》讀之,顧謂群臣曰:此豈非《唐律》乎。特授藝文監丞,參檢校書籍事,且屢稱其純實,欲進用之,會文宗崩而止。元統初,詔對便殿,慰諭良久,命賜以諸王所服表裡各一,躬自辯識以授之。遷翰林待制,陞集賢學士,階中順大夫。先是,儒學官赴吏部銓者,必移集賢,考較其所業,集賢下國子監,監下博士,吏文淹稽,動踰累月。傒斯請更其法,以事付本院屬官,人甚便之。奉旨祠北嶽、濟瀆、南鎮,便道西還,時秦王伯顏當國,屢促其還,傒斯引疾固辭。既而天子親擢為奎章閣供奉學士,乃即日就道,未至,改翰林直學士,及開經筵,再陞侍講學士、同知經筵事,以對品進階中奉大夫。時新格超陞不越二等,獨傒斯進四等,轉九階,誠異數也。經筵無專官,曰領曰知,多宰執大臣,故微辭奧義,必屬傒斯訂定而後進,其言往往寓獻替之誠,務以<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908-18px-GJfont.pdf.jpg' />益治道。天子嘉其忠懇,數出金織文段以賜。至正三年,七十,致其事而去,詔遣使追及于漷南。尋復奉上尊諭旨,還撰《明宗神御殿碑》,文成,賜楮幣萬緡、白金五十兩,中宮賜白金亦如之。求去,不許,命丞相脫脫及執政大臣面諭毋行,傒斯曰:使揭傒斯有一得之獻,諸公用其言而天下蒙其利,雖死于此,何恨。不然,何益之有。丞相因問:方今政治何先。傒斯曰:儲材為先,養之於位望未隆之時,而用之於周密庶務之後,則無失材廢事之患矣。一日,集議朝堂,傒斯抗言:當兼行新舊銅錢,以救鈔法之弊。執政言不可,傒斯持之益力,丞相雖稱其不阿,而竟莫行其言也。詔修遼、金、宋三史,傒斯與為總裁官,丞相問:修史以何為本。曰:用人為本,有學問文章而不知史事者,不可與;有學問文章知史事而心術不正者,不可與。用人之道,又當以心術為本也。且與僚屬言:欲求作史之法,須求作史之意。古人作史,雖小善必錄,小惡必記。不然,何以示懲勸。由是毅然以筆削自任,凡政事得失,人材賢否,一律以是非之公。至於物論之不齊,必反覆辨論,以求歸於至當而後止。四年,《遼史》成,有旨獎諭,仍督早成金、宋二史。傒斯留宿史館,朝夕不敢休,因得寒疾,七日卒。時方有使者至自上京,錫宴史局,以傒斯故,改宴日。使者以聞,帝為嗟悼,賜楮幣萬緡,仍給驛舟,護送其喪歸江南。六年,制贈護軍,追封豫章郡公,諡曰文安。有勳爵而無官階者,有司失之也。傒斯少處窮約,事親菽水粗具而必得其歡心,暨有祿入,衣食稍踰於前,輒愀然曰:吾親未嘗享是也。故平生清儉,至老不渝。友于兄弟,終始無問言。立朝雖居散地,而急於薦士,揚人之善惟恐不及,而聞吏之貪墨病民者,則尤不曲為之揜覆也。為文章,敘事嚴整,語簡而當;詩尤清婉麗密;善楷書、行、草。朝廷大典冊及元勳茂德當得銘辭者,必以命焉。殊方絕域,咸慕其名,得其文者,莫不以為榮云。

遼史部雜錄

《日知錄》:《宋史·富弼傳》:言使契丹爭獻納二字。聲色俱厲,契丹主知不可奪,乃曰:吾當自遣人議之。復使劉六符來弼。歸,奏曰:臣以死拒之,彼氣折矣,可勿許也。朝廷竟以納字與之。《遼史·興宗紀》亦云:感富弼之言,和議始定。而《劉六符傳》則曰:宋遣使增歲幣,以易十縣,六符與耶律仁先使宋,定進貢名,宋難之。六符曰:本朝兵強將勇,人人願從事於宋。若恣其俘獲以飽所欲,與進貢字孰多。況大兵駐燕,萬一南進,將何以禦之。顧小節,忘大患,悔將何及。宋乃從之,歲幣稱貢。《耶律仁先傳》:亦同二史,並脫脫監修,而不同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