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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392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三百九十二卷目錄

 宋史部彙考二

  宋〈高宗建炎三則 紹興十八則 孝宗隆興二則 乾道八則 淳熙九則 光宗紹熙二則 寧宗慶元三則 嘉泰三則 開禧二則 嘉定七則 理宗寶慶三則 端平一則 嘉熙一則 淳祐三則 寶祐二則 景定二則 度宗咸淳三則 德祐一則〉

  元〈世祖至元二則 成宗大德一則 順帝至正三則〉

  明〈英宗正德一則 神宗萬曆一則〉

 宋史部彙考三

  元脫脫宋史〈明朱英序〉

 宋史部彙考四

  宋史藝文志〈正史〉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正史考〉

  明王圻續文獻通考〈正史考〉

  焦竑經籍志〈正史〉

經籍典第三百九十二卷

宋史部彙考二

二高宗建炎元年詔史館採錄太祖太宗事為紀要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建炎元年六月癸亥,李綱奏:自古創業,中興之主如漢高光、唐太宗皆有英明之資,寬誠之德,仁厚而有容,果斷而不惑,故能戡定禍難,身致太平。因請以所編《三君行事紀要錄》以進上。可之詔史館並太祖太宗事,採錄其要。建炎二年十二月,初命修國史。

按《宋史·高宗本紀》:建炎二年十二月丙寅,初命修國史。

建炎 年,詔耿延禧著《中興記》。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龍圖閣直學士耿延禧,承詔著《建炎中興記》一卷。

紹興元年七月,詔祕書省通修日曆。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元年七月甲辰,詔祕書省長貳通修日曆。 按《職官志》:紹興元年,初修皇帝日曆。紹興二年,汪藻乞修日曆制可。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汪藻傳》:紹興二年,除龍圖閣直學士、知湖州。言:古者國必有史,故書榻前議論之辭,則有時政記,錄柱下見聞之實,則有起居注,類而次之,謂之日曆,修而成之,謂之實錄。今踰二十年,無復日曆,何以示來世。乞即臣所領州,許臣訪尋故家文書,纂集元符庚辰以來詔旨,為日曆之備。制可。史館既開,修撰綦崇禮言不必別設外局,乃以。郡人顏經投匭愬其敷糴軍食,遂貶秩。

紹興三年,詔重修《神宗實錄》。是年,上《政和會要》。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初,紹興三年,詔置國史院,重修《神宗》、《哲宗實錄》,以從官充修撰,以左僕射呂頤浩提舉國史,右僕射朱勝非監修國史。按《玉海》:紹興三年四月,靜江守臣許中上《政和重修會要》一百十卷。

紹興四年五月,重修神宗哲宗《正史》、《實錄》。六月,置史館校勘官。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四年五月,以范沖為宗正少卿兼直史館,重修神宗哲宗《正史》、《實錄》。六月壬寅,置史館校勘官。 按《職官志》:日曆所。紹興四年,詔以史館為名。 按《范沖傳》:紹興中,隆祐皇后誕日,置酒宮中,從容語及前朝事,后曰:吾老矣,有所懷為官家言之。吾逮事宣仁聖烈皇后,聰明母儀,古今未見其比。曩因姦臣誣謗,有玷聖德,建炎初雖下詔辯明,而史錄未經刪定,無以傳信後世,而慰在天之靈也。上悚然,亟召重修神、哲兩朝《實錄》,召沖為宗正少卿兼直史館。沖父祖禹,天祐中嘗修《神宗實錄》,盡書王安石之過,以明神宗之聖。其後安石婿蔡卞惡之,祖禹坐謫死嶺表。至是復以命沖,上謂之曰:兩朝大典,皆為姦臣所壞,故以屬卿。因論熙寧創置,元祐復古,紹聖以降弛張不一,本末先後,各有所因。又極言王安石變法度之非,蔡京誤國之罪。上嘉納之。沖之修《神宗實錄》也,為《考異》一書,明示去取,舊文以墨書,刪去者以黃書,新修者以朱書。及修《哲宗實錄》,別為一書,名《辯誣錄》。 按《常同傳》:紹興四年,除起居郎、中書舍人、史館修撰。先是,同嘗上疏論神、哲二史曰:章惇、蔡京、蔡卞之徒積惡造謗,痛加誣詆,是非顛倒,循致亂危。在紹聖時,則章惇取王安石《日錄》私書改修《神宗實錄》;在崇寧後,則蔡京盡焚毀《時政記》、《日曆》,以私意修定《哲宗實錄》。其間所載,悉出一時姦人之論,不可信於後世。恭惟宣仁保祐之德,豈容異辭,而蔡確貪天之功,以為己力,厚誣聖后,收恩私門。陛下即位之初,嘗下詔明宣仁安社稷大功,令國史院摭實刊修,又復悠悠。望精擇史官,先修《哲宗實錄》,候書成,取《神宗朱墨史》考證修定,庶毀譽是非皆得其實。上深嘉納。至是,命同修撰,且諭之曰:是除以卿家世傳聞多得事實故也。一日奏事,上愀然曰:向昭慈嘗言,宣仁有保祐大功,哲宗自能言之,止為宮中有不得志于宣仁者,因生誣謗。欲辯白其事,須重修《實錄》,具以保立勞效,昭示來世,此朕選卿意也。同乞以所得聖語宣付史館,仍記於《實錄》卷末。

紹興五年九月,趙鼎上《重修神宗實錄》。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五年九月乙酉,趙鼎上《重修神宗實錄》。 按《趙鼎傳》:五年,上還臨安,以鼎守左僕射知樞密院事。建炎初,嘗下詔以姦臣誣蔑宣仁保佑之功,命史院刊修,未及行,朱勝非為相,上諭之曰:神宗、哲宗兩朝史事多失實,非所以傳信後世,宜召范沖刊定。勝非言:《神宗史》增多王安石《日錄》,《哲宗史》經京、卞之手,議論多不正,命官刪修,誠足以彰二帝盛美。會勝非去位,鼎以宰相監修二史,是非各得其正。上親書忠正德文四字賜鼎。

紹興六年復詔汪藻修撰日曆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汪藻傳》:紹興六年,修撰范沖言:日曆,國之大典,比詔藻纂修,事復中止,恐遂散逸,宜令就閒復卒前業。詔賜史館修撰餐錢,聽辟屬編類。

紹興七年六月,復命考訂《神宗實錄》。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七年六月丙申,以《重修神宗實錄》去取未當,命史館復加考訂。

紹興八年六月,趙鼎上、勾濤等《重修哲宗實錄》。是年,汪藻上所修日曆。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八年六月癸亥,趙鼎上《重修哲宗實錄》。 按《勾濤傳》:八年,除史館修撰。《哲宗實錄》,帝諭之曰:昭慈聖獻皇后病革,朕流涕問所欲言,后愴然謂朕曰:吾逮事宣仁聖烈皇后,見其任賢使能,約己便民,憂勤宗社,疏遠外家,古今母后無與為比。不幸姦邪罔上,史官蔡卞等同惡相濟,造謗史以損聖德,誰不切齒。在天之靈亦或介介。其以筆屬正臣,亟從刪削,以信來世。朕痛念遺訓,未嘗一日輒忘,今以命卿。濤奏:數十年,宰相不學無術,邪正貿亂,所以姦臣子孫得逞其私智,幾亂裕陵成書。非賴陛下聖明,則任申必先有過嶺之謫,臣亦恐復蹈媒糵之禍。帝慰勉之。六月,《實錄》成,進一秩,就館賜宴。 按《汪藻傳》:紹興八年,上所修日曆書,自元符庚辰至宣和乙巳詔旨,凡六百六十五卷。藻再進官,其屬鮑延祖、孟處義咸增秩有差。藻陞顯謨閣學士,遣賜茶藥。紹興九年二月壬申,命修《徽宗實錄》,續修《元豐會要》。是年王銍上《元祐八年補錄》及《七朝國史》。詔重修《宰輔拜罷錄》。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九年二月壬申,命修《徽宗實錄》。十二月戊辰,命續修《元豐會要》。 按《職官志》:紹興九年,修《徽宗實錄》,詔以實錄院為名,仍以宰臣提舉,以從官充修撰、同修撰,餘官充檢討,無定員。明年,以未修正史,詔罷史館官吏併歸實錄院。 又云:是年,詔祕書省讎校《國朝會要》,逐日添給茶湯錢。 按《勾濤傳》:復修《徽宗實錄》,以中書舍人呂本中為薦,丞相趙鼎諭旨宜婉辭紀載。濤曰:崇寧、大觀大臣誤國,以稔今禍,藉有隱諱,如天下野史何。

按《玉海》:紹興九年正月丙申,王銍上《元祐八年補錄》及《七朝國史》。遷一秩銍,以建隆至元符信史屢更書,多重複,乃以《七朝國史》。自紀、志、傳外益以宰執、宗室、世表、公卿、百官、年表,然所修不克成。十一月六日丙戌,詔以《宰輔拜罷錄》詳略失中本末差舛,令史館重修。史館言:凡牴牾者,宜悉改正從之。書未成。

紹興十年,罷史館,日曆歸祕書省,置監修國史官。按《宋史·高宗紀》:紹興十年二月丁卯,罷史館,以日曆歸祕書省,置監修國史官。 按《職官志》:紹興十年,日曆所詔依舊制併歸祕書省國史案,以著作郎、佐修纂,舊史館官罷歸元官。尋復詔以國史日曆所為名,併續修《神宗》、《哲宗寶訓》。

紹興十一年,上《徽宗實錄》,進修撰以下各一官。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十一年七月戊戌,秦檜上《徽宗實錄》,進修撰以下各一官。 按《秦檜傳》:十一年六月,拜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進封慶國公。《徽宗實錄》成,遷少保,加封冀國公。

紹興十三年,《建炎以來日曆》成。詔修兩朝忠義錄。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十三年二月辛巳,祕書少監秦熹修《建炎以來日曆》成。

按《玉海》:紹興十三年六月十四日,詔史館編修《靖康建炎忠義錄》。

紹興十四年,禁野史進建炎元年至紹興十二年日曆。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秦檜傳》:十四年,檜乞禁野史。又命子熹以祕書少監領國史,進建炎元年至紹興十二年《日曆》五百九十卷。自檜再相,凡前罷相以來詔書章疏稍及檜者,率更易焚棄,日曆、時政亡失已多,是後記錄皆熹筆,無復有公是非矣。

紹興二十一年,命重修《宰輔拜罷錄》。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史館重修《宰輔拜罷錄》,書未成。二十一年九月庚子,祕書少監林機建言,又命國史、日曆所重修,亦不克成。

紹興二十六年,命史館重修日曆。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二十六年六月辛卯,以秦檜既死,命史館重修日曆。

紹興二十八年二月癸巳,命重修《徽宗實錄》。八月戊子,修三朝正史。戊戌,上《徽宗實錄》。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二十八年二月癸巳,命史館重修徽宗大觀以前實錄。八月戊子朔,置國史院,修神、哲、徽三朝正史。戊戌,湯思退等上《徽宗實錄》。 按《職官志》:紹興二十八年,實錄書成,詔修《三朝正史》,復置國史院,以宰臣監修,侍從官兼同修,餘官充編修。

按《文苑汪藻傳》:二十八年,《徽宗實錄》成,右僕射湯

思退言藻嘗纂集詔旨,比修《實錄》,所取十蓋七八,深有力于斯文。詔贈端明殿學士。

紹興三十年,進《哲宗徽宗寶訓》。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紹興庚辰,提舉《國史》,進《哲宗徽宗寶訓》。

紹興三十一年,提舉《三朝國史》,陳康伯進帝紀三十卷。是年命續編《會要》。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紹興三十一年,提舉《三朝國史》。陳康伯奏乞進呈帝紀三十卷。又云正月庚寅上曰:《會要》乃祖宗故事之統轄,不可缺,宜自元豐後續為之舊書,分門冇法不必改。壬寅,命館職自元豐元年以後編次。

孝宗隆興元年,起居郎胡銓論史官失職。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隆興元年,以編類聖政所併歸國史院,命起居郎胡銓同修國史。按《胡銓傳》:隆興元年,遷祕書少監,擢起居郎,論史官失職者四:一謂記注不必進呈,庶人主有不觀史之美;二謂唐制二史立螭頭之下,今在殿東南隅君,言未嘗得聞;三謂二史立後殿,而前殿不立,乞於前後殿皆分日侍立;四謂史官欲其直前,而閤門以未嘗預牒,以今日無班次為辭。乞自今直前言事,不必預牒閤門,及以有無班次為拘。詔從之。

隆興二年,以錢端禮監修國史。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隆興二年,參政錢端禮權監修國史。

乾道元年,以虞允文權提舉國史。陳俊卿除吏部侍郎、同修國史,進讀《寶訓》。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乾道元年,參政虞允文權提舉國史。 按《陳俊卿傳》:乾道元年,除吏部侍郎、同修國史。錢端禮起戚里為參政,窺相位甚急。端禮遣客密告俊卿,己即相,當引共政。深拒不聽。翌日,進讀《寶訓》,適及外戚,因言:本朝家法,外戚不預政,有深意,陛下宜謹守。上首肯,端禮憾之。

乾道二年,詔以《欽宗日曆》,送國史院修纂實錄。是年以三朝國史奉安於顯謨閣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二年十二月辛巳,詔免進呈《欽宗日曆》,送國史院修纂實錄。 按《職官志》:乾道二年,置實錄院,修《欽宗實錄》,其修撰、檢討官以國史院官兼領。

按《玉海》:乾道二年閏九月二十九日己巳,上以《三朝國史·帝紀》與《太上皇帝聖政》同進呈,奉安於顯謨閣。乾道四年夏四月,蔣芾等上欽宗《帝紀》、《實錄》。是年,詔陳俊卿兼提舉編修《國朝會要》。洪邁請修《四朝國史》,詔以蔣芾提舉增編修官。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四年夏四月甲寅,蔣芾等上欽宗《帝紀》、《實錄》。 按《職官志》:乾道四年,實錄告成,詔修《欽宗正史》。以右僕射蔣芾提舉《四朝國史》,詔增置編修官二員,續又增置三員。 又云:乾道四年,詔尚書右僕射陳俊卿兼提舉編修《國朝會要》,每遇提舉官開院過局,就本省道山堂聚呈文字,提舉諸司官、承受官、主管諸司官,並令國史日曆所官兼。

按《玉海》:乾道四年三月二十四日,詔進呈《欽宗實錄》并《本紀》已畢,就修纂《四朝正史》從洪邁之請也。乾道五年,詔刪定《會要》,以《續修會要》為名。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陳俊卿提舉編修《國朝會要》。乾道五年,令本省再加刪定,以續修《國朝會要》為名。

按《玉海》:乾道五年四月戊子,祕書少監汪大猷言:蔡攸所修自元豐至政和吉禮妄有刪改,欲再刪定,以《續會要》為名。從之。

乾道六年,陳俊卿、虞允文等上四朝《會要》、太上皇玉牒。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六年五月己未,陳俊卿、虞允文等上神宗、哲宗、徽宗、欽宗四朝《會要》、太上皇玉牒。按《玉海》:乾道六年五月己未,宰臣虞允文上《續會要》,斷自神宗之初,訖于靖康之末,凡六十年。總二百卷,分二十一類,六百六十六門。

乾道七年,命三省旬錄宣諭聖語及時政記同進。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七年春正月壬寅,命三省旬錄宣諭聖語及時政記同進。

乾道九年,梁克家上會要,陳騤請以《中興會要》為名。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乾道九年,祕書少監陳騤言:編類建炎以後會要成書,以《中興會要》為名。從之。

按《玉海》:乾道九年七月,自建炎初元續修成書二百卷。八月丙申,右相梁克家等上之,進呈於垂拱殿。九月,祕書少監陳騤請名曰《中興會要》。

乾道十三年,洪邁請通修《九朝正史》。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乾道十三年八月十九日,洪邁又請通修《九朝正史》,上許之。復言制作之事已經先正名臣之手,是非褒貶皆有據依,乞命史官無或刪改。書未就,而邁去國。

淳熙三年,以李燾權同修國史、進四繫錄。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淳熙三年,特命李燾以祕書監權同修國史、權實錄院同修撰。按《玉海》:淳熙三年,權禮部侍郎李燾進《四繫錄》,記女真、契丹起滅。自紹聖迄宣和靖康,凡二十卷。上曰:朕可一日忘此哉。

淳熙四年,龔茂良上《仁宗玉牒》、《徽宗實錄》、《皇帝玉牒》。是年,罷實錄院,專置史院。

按《宋史·孝宗本紀》:淳熙四年三月己酉,龔茂良等上《仁宗玉牒》、《徽宗實錄》、《皇帝玉牒》。 按《職官志》:淳熙四年,罷實錄院,專置史院。 按《儒林·呂祖謙傳》:謙以修撰李燾薦,重修《徽宗實錄》。書成,進秩。遷著作郎。淳熙五年李燾言四朝正史乞責以近限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淳熙五年四月,禮部侍郎同修史李燾言:今修《四朝正史》,開院已十七年,乞降睿旨責以近限,庶幾大典早獲備具。詔限一年。

淳熙六年甲戌,進《會要》一百五十卷。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淳熙六年七月甲戌,進《會要》一百五十卷。

淳熙七年十二月庚寅,趙雄等上四朝《國史志》。是年命張從祖類輯《會要》、《四朝國史志》、《實錄》。

按《宋史·孝宗本紀》:淳熙七年十二月庚寅,趙雄等上神宗、哲宗、徽宗、欽宗四朝《國史志》。

按《玉海》:淳熙七年十月九日,祕書少監趙汝愚言:《國朝會要》、《續會要》、《中興會要》、《今上會要》分為四書,去取不同,詳略各異,請合而為一,俾辭簡事備,勢順文貫。從之命。著作少監張從祖類輯《會要》,自國初至孝廟為一書,凡二百二十三冊,五百八十八卷。十二月十二日,國史院上《四朝正史志》一百八十卷。

淳熙十二年,洪邁請以史傳體分類載述。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淳熙十二年七月,同修史洪邁奏:神宗至於欽宗,傳敘相授閱六十五年,除紀、志已進,外當立傳者千三百人。其間妃嬪、親王、公主、宗室幾當其半。乞傚前代諸史體例分類載述,不必人為一傳。

淳熙十三年,王淮上《兩朝玉牒》、《四朝史傳》、《皇帝會要》。是年,王稱上《東都事略》。

按《宋史·孝宗本紀》:淳熙十三年十一月甲子,王淮上仁宗、英宗玉牒、神宗、哲宗、徽、宗欽宗四朝《國史列傳》、《皇帝會要》。

按《玉海》:淳熙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知龍州王稱上《東都事略》,百十三卷。

淳熙十四年,以王稱上《東都事略》除直祕閣。龔端頤著元祐建中《列傳譜述》授上州文學。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淳熙十四年春三月,除王稱直祕閣其所上《東都事略》書,特掇取《五朝史傳》及《四朝實錄附傳》而微以野史附益之。 又云元祐黨籍、建中中書邪等名在兩籍者三百九人,和州布衣龔端頤訪求闕遺,成《列傳譜述》一百卷。書於編者三百五人不可得,而詳者四人而已。淳熙十四年三月十八日,修國史洪邁請甄錄,從之。授端頤上州文學。

淳熙十五年,修《高宗實錄》。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淳熙十五年,《四朝國史》成書,詔罷史院,復開實錄院修《高宗實錄》。

光宗紹熙元年八月己亥,帝率群臣上《壽皇聖帝玉牒》、《日曆》于重華宮。

按《宋史·光宗本紀》:紹熙元年八月己亥,帝率群臣上《壽皇聖帝玉牒》、《日曆》于重華宮。 按《樓鑰傳》:會慶節上壽,扈從班集,乘輿不出。已而玉牒、聖政、會要書成,將進重華,又屢更日。鑰言:臣累歲隨班,見陛下上壽重華宮,歡動宸極。嘉王日趨朝謁,恪勤不懈,竊料壽皇望陛下之來,亦猶此也。又奏:聖政之書,全載壽皇一朝之事。玉牒、會要足成淳熙末年之書,幸速定其日,無復再展,以全聖孝。於是上感悟,進書成禮。紹熙三年十二月,帝率群臣上《壽皇玉牒》、《聖政》、《會要》干重華宮。

按《宋史·光宗本紀》:紹熙三年十二月癸卯,帝率群臣上《壽皇聖帝玉牒》、《聖政》、《會要》于重華宮。

按《玉海》:紹熙三年十二月四日,進《孝宗聖政》。先二日,親製序,仍書賜宰臣留正。 又云是年十二月壬寅進《會要》八十冊,計三百六十八卷。事雖備載,而首尾前後紛錯。

寧宗慶元元年,修《孝宗實錄》。是年,上《高宗實錄》。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慶元元年,開實錄院纂修《孝宗實錄》。 按《楊大全傳》:慶元元年,修《高宗實錄》,充檢討官,韓𠈁胄用事。會御史虛位,有力薦大全者,屬大全一往見。大全笑謝,決不往,明日遂丐外。時《實錄》將上矣,上必推恩,大全不少待。于是除知金州。

慶元三年,京鏜等上《神宗玉牒》、《高宗實錄》。

按《宋史·寧宗本紀》:慶元三年二月己酉,京鏜等上《神宗玉牒》、《高宗實錄》。

慶元六年,率群臣奉上《聖安壽仁太上皇玉牒》、《聖政》、《日曆》、《會要》於壽康宮。

按《宋史·寧宗本紀》:慶元六年二月己卯,率群臣奉上《聖安壽仁太上皇玉牒》、《聖政》、《日曆》、《會要》於壽康宮。按《玉海》:慶元六年二月戊寅,上《太上會要》一百卷。京鏜上自淳熙己酉二月,迄紹熙甲寅七月。總二十三類,三百六十四門。禮樂兵財之大原,儒術刑法之要指,取賢斂才之品式,設官分職之制度,九州之別合,四夷之叛服概見於斯。 又云慶元六年二月二十二日進《光宗聖政》。翌日製序,書賜參政臣深甫,並刻石祕府。 又云慶元六年閏三月二十五日祕丞邵文炳言:《孝宗會要》三書統紀未壹,願彙次為全書制。曰:可。

嘉泰元年二月,修《光宗實錄》。七月上孝宗會要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泰元年二月癸巳,修《光宗實錄》。

按《職官志》:嘉泰元年,開實錄院修纂《光宗實錄》。

按《玉海》:嘉泰元年七月十一日,《孝宗會要》書成,上之。凡二百卷。蓋比而同之者六百九十有二條,刪而正之者二千八百有七條。潤色初緒凡三千八百十八條,別門析類傅合者九,蔓煩者四,增多四十有六。事詳文省,紀綱制度粲然有章。序曰:孝宗憲章前烈乂我受民,驟帝馳王跨越周漢,品式備具,規模宏遠,詒

謀垂範將億萬年。天敘有典,以正罔缺。熙朝簡冊,煒煜相望,繼今立政立事其一,以孝宗為準。

嘉泰二年春正月,上《高宗實錄》。二月,修《高宗正史》、《寶訓》。九月,修《皇帝會要》。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泰二年春正月丁卯,陳自強等上《高宗實錄》。二月丁亥,修《高宗正史》、《寶訓》。九月甲寅,修《皇帝會要》。 按《職官志》:嘉泰二年,復開國史院,點檢文字一人,書庫官八人,楷書四人。

嘉泰三年三月,上《徽宗玉牒》、孝宗、光宗《實錄》。五月,搜訪舊聞,修三朝正史。八月,進寧宗會要。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泰三年三月乙卯,陳自強等上《徽宗玉牒》、孝宗、光宗《實錄》。五月癸未,命有司搜訪舊聞,修三朝正史,以書來上者賞之。

按《玉海》:嘉泰三年八月二十一日進今上會要一百十五卷

開禧元年,上《欽宗玉牒》、及《吳皇后聖德事跡》。

按《宋史·寧宗本紀》:開禧元年閏月戊寅,韓𠈁胄等上《欽宗玉牒》、《憲聖慈烈皇后聖德事跡》。

開禧三年,章穎上《四將傳》,詔付史館。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開禧三年正月十四日,章穎上《四將傳》〈劉、岳、李、魏〉。計七冊。詔付史館。

嘉定五年,彭欽上《聖德記》,詔付史館。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嘉定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吏侍彭龜年之子欽纂龜年勸講所得聖語及事實本末,名《聖德記》。上之,詔付史館。

嘉定六年四月,修慶元六年以來寬恤詔令。九月,上《三祖下七世仙源類譜》、《高宗寶訓》、《皇帝玉牒》、《會要》。按《宋史·寧宗本紀》:嘉定六年四月戊辰,修慶元六年以來寬恤詔令。九月甲午,史彌遠等上《三祖下七世仙源類譜》、《高宗寶訓》、《皇帝玉牒》、《會要》。 按《史彌遠傳》:彌遠為右丞相兼樞密使太子少師。雪趙汝愚之冤,乞褒贈賜諡,釐正誣史。

按《玉海》:嘉定六年閏九月二十七日,進《今上會要》一百卷。

嘉定七年,詔以《會要》。二年一具草,繳進。是年,劉允濟上羅從彥《遵堯錄》。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嘉定七年五月十六日,詔以《會要》。二年一具草,繳進。 又云《聖宋遵堯錄》八卷,羅從彥撰,采祖宗故實可垂法後世者纂錄。《辯釋》,嘉定七年,南劍守臣劉允濟上之。

嘉定十一年,修《孝宗寶訓》。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定十一年七月乙酉,修《孝宗寶訓》。

嘉定十三年,史彌遠等上《玉牒》及《三祖下七世宗藩慶系錄》。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定十三年五月戊戌,史彌遠等上《玉牒》及《三祖下第七世宗藩慶系錄》。

嘉定十四年五月,史彌遠等上《孝宗寶訓》、《皇帝會要》。七月,修《光宗寶訓》。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定十四年五月壬辰,史彌遠等上《孝宗寶訓》、《皇帝會要》。七月丁未,修《光宗寶訓》。按《玉海》:嘉定十四年五月壬辰,進《改正會要》一百十五卷及《續修》一百一十卷。

嘉定十五年五月,修《孝宗經武要略》。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定十五年五月巳己,修《孝宗經武要略》。

理宗寶慶三年,宣繪權監修國史、日曆,提舉編修《敕令》。以史彌遠提舉編修《玉牒》、《會要》、《實錄》、《敕令》。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宰輔表》:寶慶三年正月乙亥,宣繪特轉正奉大夫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權,監修國史、日曆。同提舉編修《敕令》。三月丙寅,史彌遠少師右丞相兼樞密使提舉編修《玉牒》,提舉編修《國朝會要》,提舉《國史實錄》,院提舉編修《敕令》。寶慶四年八月,作玉牒殿,奉安累朝玉牒。

按《宋史·理宗本紀》:寶慶四年八月甲戌,作玉牒殿,奉安累朝玉牒。

寶慶六年九月,經筵官請以御製四十八條宣付史館。

按《宋史·理宗本紀》:寶慶六年九月辛酉,經筵官請以御製敬天、法祖、事親、齊家四十八條及緝熙殿榜、《記》宣付史館。

端平三年,《十三朝會要》成書。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儒林·李心傳》:傳遷著作佐郎,兼四川制置司參議官。詔無入議幕,許辟官置局,踵修《十三朝會要》。端平三年成書。召赴闕,為工部侍郎。 按《高斯得傳》:李心傳以著作佐郎領史事,即成都修《國朝會要》,辟為檢閱文字。 按《牟子才傳》:詔李心傳即成都修《四朝會要》,辟兼檢校文字。

嘉熙二年三月,以李心傳修四朝國史實錄。

按《宋史·理宗本紀》:嘉熙二年三月壬子,以李心傳為祕書少監、史館修撰,修高宗、孝宗、光宗、寧宗四朝國史實錄。 按《李心傳》:傳閉戶著書。因崔與之、許奕、魏了翁二十二人之薦,敦遣至闕下。為史館校勘,賜進士出身,專修《中興四朝帝紀》。甫成其三,因言者罷。按《高定子傳》:定子拜翰林學士,兼國史、實錄院修撰。乞召李心傳卒成四朝志、傳。 按《楊簡傳》:門人錢時,不為世儒之學,太史李心傳奏召史館檢閱。 按《高斯得傳》:李心傳方修四朝史,辟為史館校閱,秩同祕閣校勘,蓋創員也。斯得分修光、寧二帝《紀》。尋遷史館校勘。 按《牟子才傳》:心傳修《中興四朝國史》,請子才自助,擢史館檢閱。

淳祐二年春正月,史嵩之等進《玉牒》及《四朝國史要略》《日曆》《會要實錄》。

按《宋史·理宗本紀》:淳祐二年春正月戊戌,右丞相史嵩之等進《玉牒》及《中興四朝國史》、《孝宗經武要略》、《寧宗玉牒》《日曆》《會要實錄》。 按《史嵩之傳》:淳祐二年,進高、孝、光、寧帝《紀》,《孝宗經武要略》,《寧宗實錄》、《日曆》,《會要》、《玉牒》,進金紫光祿大夫,加食邑。 按《高斯得傳》:淳祐二年,四朝《帝紀》書成,上之。嵩之妄加毀譽,改斯得所草《寧宗紀》末卷,斯得與史官杜範、王遂辯之。範報書亦有姦人勦入邪說之語,然書已登進矣。心傳藏斯得所草,題其末曰前史官高某撰而已。

按《玉海》:淳祐二年上寧宗會要 又云是年二月進四朝史帝紀

淳祐五年二月,范鍾等上《玉牒》、《日曆》及《經武要略》、《實錄》。

按《宋史·理宗本紀》:淳祐五年二月丁丑,范鍾等上《玉牒》、《日曆》及孝宗、光宗《御集》、《經武要略》、《寧宗實錄》。淳祐十一年二月,鄭清之等上《玉牒》、《日曆》、《會要》等書。八月,詔以樓昉《中興小傳》等書,付史館謄寫國。按《宋史·理宗本紀》:淳祐十一年二月乙未,右丞相鄭清之等上《玉牒》、《日曆》、《會要》及《光宗寧宗寶訓》、《寧宗經武要略》。八月庚戌,詔以故直龍圖閣樓昉所著《中興小傳》百篇、《宋十朝綱鑑》并《撮要》二書,付史館謄寫,昉追贈龍圖閣待制。

按《玉海》:淳祐十一年,命史官分校《四朝史志傳》。編修官王撝撰《輿服志》四卷。

寶祐二年,謝方叔等上《玉牒》、《日曆》、《會要》及《中興四朝志傳》等書。

按《宋史·理宗本紀》:寶祐二年八月癸巳,謝方叔等上《玉牒》、《日曆》、《會要》及《七朝經武要略》、《中興四朝志傳》,詔方叔、徐清叟、董槐等各進一秩。

按《玉海》:寶祐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癸巳,進《四朝史志傳》。

寶祐五年四月,程元鳳等上《玉牒》、《日曆》等及《四朝志傳》。

按《宋史·理宗本紀》:寶祐五年四月己丑,程元鳳等上《玉牒》、《日曆》等及《中興四朝志傳》。 按《程元鳳傳》:寶祐三年,拜右丞相兼樞密使。高、孝、光、寧四朝國史未就,奏轉任尤焴領其事,纂修成之。〈按玉海閏四月四日修潤四朝志傳上之〉

景定二年二月,賈似道等上《玉牒》、《日曆》、《會要》、及三宗《實錄》等書。十二月,宰臣奏:太子近奉聖訓,請宣付史館。

按《宋史·理宗本紀》:景定二年二月戊寅,賈似道等上《玉牒》、《日曆》、《會要》、《經武要略》及孝宗、光宗、寧宗《實錄》,詔似道、皮龍榮、朱熠、沈炎各進二秩。十二月辛卯,宰臣奏:太子語臣等言:近奉聖訓,夫婦之道,王化之基,男女正位,天地大義。平日所講修身齊家之道,當真履實踐,勿徒為口耳之學。請宣付史館,永為世程法。從之。

景定四年六月,進《玉牒》、《日曆》、《會要》及《徽宗長編》、《寧宗實錄》等書。

按《宋史·理宗本紀》:景定四年六月庚午,宰臣進《玉牒》、《日曆》、《會要》、《經武要略》及《徽宗長編》、《寧宗實錄》,詔賈似道以下官兩轉。

度宗咸淳四年八月,奉安《寧宗理宗實錄》等書。十二月,《理宗實錄》接續起修。

按《宋史·度宗本紀》:咸淳四年秋八月壬寅,奉安《寧宗實錄》、《理宗實錄》、《御集》、《日曆》、《會要》、《玉牒》、《經武要略》、《咸淳日曆》、《玉牒》。冬十二月癸巳,史館以《理宗實錄》接續起修。

按《儒林·黃震傳》:擢史館校閱,與修寧宗、理宗兩朝《國史》、《實錄》。

咸淳十年冬十月丁未,董聲應進《諸史纂約》、《兵鑑》、《刑鑑》。

按《宋史·度宗本紀》不載。 按《瀛國公本紀》:度宗咸淳十年冬十月丁未,饒州布衣董聲應進《諸史纂約》、《兵鑑》、《刑鑑》,詔聲應充史館編校文字。

德祐元年冬十月癸卯,玉牒殿災。以陸應月為史館編校正字。

按《宋史·度宗本紀》不載。 按《瀛國公本紀》:德祐元年冬十月癸卯,玉牒殿災。戊午,徵紹興府處士陸應月為史館編校正字。

世祖至元十三年二月,收宋史及諸傳記,歸之國史院。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三年二月丁未,詔祕書省圖書,宗正譜牒,天文地理圖冊,凡典故文字,并戶口版籍,盡仰收拾。 按《董文炳傳》:至元十三年,翰林學士李槃奉詔招宋士至臨安,文炳謂之曰:國可滅,史不沒。宋十六主,有天下三百餘年,其太史所記具在史館,宜悉收以備典禮。乃得宋史及諸注記五十餘冊,歸之國史院。 按:阿魯圖進《宋史表》,欽惟世祖皇帝收圖書於勝國。輯黻冔於神京,拔宋臣而列政,塗載《宋史》而歸祕府。

至元  年,敕詞臣撰次《宋史》。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脫脫進《遼史表》、《宋舊史》,埒諸載記予奪各徇其主傳聞,況失其真,我世祖皇帝一視同仁,嘗敕詞臣撰次二史。

成宗大德 年,袁桷請購求宋史遺書。

按《元史·成宗本紀》不載。 按《袁桷傳》:大德初,閆復、程文海、王構薦為翰林國史院檢閱官,陞國史院編修官,請購求遼、金、宋三史遺書。

順帝至正三年,詔脫脫等修宋史。

按《元史·順帝本紀》:至正三年四月,詔修遼、金、宋三史,以中書右丞相脫脫為都總裁官,中書平章政事鐵木兒塔失、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巖、翰林學士歐陽元、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總裁官。 按《脫脫傳》:脫脫,字大用。至正元年,為中書右丞相、錄軍國重事。三年,詔修遼、金、宋三史,命脫脫為都總裁官。 按《鐵木兒塔識傳》:時修遼、金、宋三史,鐵木兒塔識為總裁官,多所協贊云。 按《太平傳》:至正二年,遼、金、宋三史久未克修,至是太平力贊其事,為總裁官,修成之。 按《張起巖傳》:詔修遼、金、宋三史,復命入翰林為承旨,充總裁官,積階至榮祿大夫。起巖熟於金源典故,宋儒道學源委,尤多究心,史官有露才自是者,每立言未當,起巖據理竄定,深厚淳雅,理致自足。史成,年始六十有五,遂上疏乞骸骨以歸。

按《歐陽元傳》:拜翰林學士。詔修遼、金、宋三史,召為

總裁官,發凡舉例,俾論撰者有所據依。史官中有悻悻露才、論議不公者,元不以口舌爭,俟其呈槁,援筆攛定之,統系自正。至于論、贊、表、奏,皆元屬筆,帝以元歷仕累朝,有修三史功,諭旨丞相,超授爵秩,遂擬拜翰林學士承旨。及入奏,上稱快者再三。 按《呂思誠傳》:總裁遼、金、宋三史,陞侍御史。 按《揭傒斯傳》:至正三年,詔修遼、金、宋三史,傒斯與為總裁官,丞相問:修史以何為本。曰:用人為本,有學問文章而不知史事者,不可與;有學問文章知史事而心術不正者,不可與。用人之道,又當以心術為本也。且與僚屬官言:欲求作史之法,須求作史之意。古人作史,雖小善必錄,小惡必記。不然,何以云懲勸。由是毅然以筆削自任,凡政事得失,人才賢否,一律以是非之公。至於物論之不齊,必反覆辯論,以求歸于至當而後止。四年,《遼史》成,有旨獎諭,仍督早成金、宋二史。傒斯留宿史館,朝夕不敢休。 按《巙巙傳》:言國家當及斯時修遼、金、宋三史,歲久恐闕逸。後置局纂修,由巙巙發其端。按《泰不華傳》:至正元年,召入史館,與修遼、金、宋三史,書成,授祕書郎。 按《余闕傳》:以修遼、金、宋三史召,復入為翰林,修撰。 按《廉惠山海牙傳》:預修遼、金、宋三史,遷崇文太監。 按《李好文傳》:改禮部尚書,與修遼、金、宋三史,除治書侍御史,仍與史事。 按《汪澤民傳》:至正三年,朝廷修遼、金、宋三史,澤民赴闕,除國子監司業,與修史。書成,遷集賢直學士。 按《張翥傳》:會朝廷修遼、金、宋三史,為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史成,歷應奉、修撰,遷太常博士。 按《賈魯傳》:會詔修遼、金、宋三史,召魯為《宋史》局官。書成,選魯燕南山東道奉使宣撫幕官。

至正四年,詔以阿魯圖為宋史總裁。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阿魯圖傳》:至正四年,詔修遼、金、宋三史,阿魯圖為總裁。

至正五年十月,阿魯圖等進宋史。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阿魯圖傳》:至正五年,三史成。十月,阿魯圖等既以其書進,帝御宣文閣,阿魯圖復與平章政事帖木兒塔識、太平上奏:太祖取金,世祖平宋,混一區宇,典章圖籍皆歸祕府。今陛下以三國事蹟令儒士纂修,而臣阿魯圖總裁。臣素不讀漢人文書,未解其義。今者進呈,萬幾之暇,乞以備乙覽。帝曰:此事卿誠未解,史書所繫甚重,非儒士泛作文字也。彼一國人君行善則國興,朕為君者宜取以為法;彼一朝行惡則國廢,朕當取以為戒。然豈止儆勸人君,其間亦有為宰相事,善則卿等宜倣效,惡則宜監戒。朕與卿等皆當取前代善惡為勉。朕或思有未至,卿等其言之。阿魯圖頓首舞蹈而出。

英宗正統八年詔周敘重修宋史

按《明外史·周敘傳》:正統八年,擢南京翰林侍講學士敘以宋、遼、金、三《史》,體例多未當,疏請重修。詔許。自撰,力疾詮次,不少暇。

萬曆二年,朱賡講宋史。

按《明外史·朱賡傳》:萬曆六年,以侍讀為日講官。宮中方興土木,治苑囿。賡因講宋史,極言花石綱之害,帝為悚然。進左庶子,兼侍讀學士。

宋史部彙考三

元脫脫宋史

四百九十六卷按《明朱英序》:自古詳於紀事而遠於垂教者,蓋莫如史。唐虞三代之書不可尚矣。《春秋》而後,代有作者雖筆削在人褒貶義例不能無所論議,然皆紀事當時,

垂教後世。人得而錄之,國學售之書肆,莫不考見古昔以為師法裨益於人舊矣。惟《宋史》一書雖已成於元儒之手,當時藏之書府,迨今百餘年,尚在祕閣。世或有得而錄之者,珍藏過于拱璧,不輕假人,而凡志學之士願見而不可得者,殆饑渴之於飲食也。雖幸陳子經《通鑑續編》之作人或見之,然亦杯酌之間耳,能飽人所欲而快人之心哉?昔予在閩藩,嘗假僚友之誼得錄於漳浦陳布政所藏抄本于家。惜奔走東西,未遑一展。比來兩廣,邊務暇日欲取而正之,以圖梓行。適參政劉昌嘗與御史江沂謀,始繕刻成十之一,屬江巳代去。劉亦內艱,回得僉事。趙珤來任其責,不遠千里購漳浦舊本,內多殘缺訛謬,乃命教諭李元、訓導廖簡、蒐磨訂正,使魯魚豕亥不謬其間。因揀義官彭章、鄒鳳以典繕寫工直之費,時得按察使嚴查來任,忻然樂於贊畫相與市材募楷書者日錄。甫成又遭回祿之厄,故所錄者多為煨燼。幸漳浦本獨存若有神明護之者。時趙因公過浙,聞之再購得名家所藏善本以寄嚴。得而喜,躬事督責,期於必成。令再更互參,攷謬者正之,缺者補之。書垂成,而工費不繼。嚴又陞湖廣布政去,得左布政使彭韶、按察使閔珪快,然為經畫計以助其成。蓋經始於成化辛卯十月,刻成於庚子四月。僉謂是書關係甚大,勞費不貲,幾廢而復興者,十年中厄回祿所以幸存於煨燼,獲全於繡梓者,蓋亦昭昭祐善之私有在,非偶然也。宜序諸首,簡庶後來有攷焉。惟三代而後,言治者莫如漢唐,繼唐而善治者,尤莫如宋。宋德隆盛治教休明,其間明良遭際,所以同心同德,輔成三百餘年之盛。超漢唐而踵三代者,率多後世師法其他。道學淵源振起斯文之山斗,忠節慷慨耿光千古之日星,尤可仰而可學者,具載此書。今諸藩臬皆生長文獻,有志聖賢事業者,相與博采區畫繡梓以傳之,將使四方學者人得而讀之,觀感興起,景仰前修懋隆德業以輔翊我皇明億萬斯年之鴻業丕緒,於無窮者端在是矣。其與人為善,裨益將來者豈小也哉。書凡四百九十六卷,本紀四十七,志一百六十二,表三十二,列傳二百五十五。視《續編》亦既詳略相仍巨細畢舉,學者所宜參考云。成化十六年庚子春三月朔旦,奉敕總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都察院右都御史桂陽朱英謹序。

宋史部彙考四

《宋史藝文志》《正史》

王旦《國史》一百二十卷。

呂夷簡《三朝國史》一百五十五卷。

鄧洵武《神宗正史》一百二十卷。

王珪《宋兩朝國史》一百二十卷。

王孝迪《哲宗正史》二百一十卷。

李燾、洪邁《宋四朝國史》三百五十卷。

《宋名臣錄》八卷,《宋勳德傳》一卷,《宋兩朝名臣傳》三十卷,《咸平諸臣錄》一卷,《熙寧諸臣傳》四卷,《兩朝諸臣傳》三十卷,〈注〉並不知作者。

張唐英《宋名臣傳》五卷。

葛炳奎《國朝名臣敘傳》二十卷。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正史考》

《三朝國史》,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國史》,紀十卷,志六十卷,列傳八十卷。呂夷簡等撰。初,景德中,詔王旦先、文元、楊億等九人撰太祖、太宗兩朝史。至天聖五年,詔夷簡、宋綬、劉筠、陳堯佐、王舉正、李淑、黃鑑、謝絳、馮元加入真宗朝史。王曾監修曾罷夷簡代。八年書成,計七百餘傳。比之《二朝實錄》,增者大半,事覈文贍,褒貶得宜,百世之所攷信云。

《兩朝國史》,一百二十卷。

晁氏曰:仁宗、英宗兩朝國史也,王珪等撰。元豐五年六月,奏御監修王珪、史官蒲宗孟、李清臣、王存、趙彥若、曾肇賜銀絹有差。蘇頌、黃履、林希、蔡卞、劉奉世以它職罷去。吳尤、宋敏求前死皆有錫賚。紀五卷,志四十五卷,比之《實錄》事跡頗多,但非寇準、而是丁謂託之神宗詔旨。

《四朝國史》,二百五十卷。

陳氏曰:紹興二十八年,置修國史院,修《三朝正史》。三十一年提舉陳康伯奏紀成,乞選日進呈。至乾道二年閏九月,始與《太上聖政》同上。淳熙五年同修史李燾言:修《四朝正史》,開院已十七年,乞責以近限。七年十月,修史王希呂奏志成,十二月進呈。至十三年,修史洪邁奏:昨得旨限一年內修成列傳,今已成書。十二月,與《會要》同進。蓋首尾三十年,所歷史官不知其幾矣。

《中興藝文志》:紹興末始修神、哲、徽《三朝正史》,越三年紀成。乾道初進,時洪邁已出,李燾未入,館史官遷易無常莫知誰筆。後又進《欽宗本紀》。詔通為《四朝國史》,乃修諸志。未進,而燾去國。淳熙初,志成。燾之力為多召,修列傳垂成而燾卒。上命洪邁專典之。初,邁以孫覿熟宣靖事乃奏令撰蔡京、王黼、童貫、蔡攸、梁師成、譚稹、朱勔种、師道、何栗、劉延慶、聶昌、譚世勣等列傳,覿頗徇愛憎,邁多採之。邁又奏:四朝諸臣有雖顯貴而無事跡可書者,用遷、固史劉舍、薛澤、許昌例,不為立傳。踰年書成。為列傳八百七十。邁又嘗欲合九朝三史為一書,而不及成。《容齋洪氏隨筆》曰:本朝國史,凡三書:太祖、太宗、真宗曰《三朝》,仁宗、英宗曰《兩朝》,神宗、哲宗、徽宗、欽宗曰《四朝》,各自記事,至於諸志若天文、地理、五行之類,不免煩複。元豐中,《三朝》已就,《兩朝》且成,神宗專以付曾鞏使合之。鞏奏言:五朝舊史皆累世公卿道德文學朝廷宗工所共準裁,既已勒成大典,豈宜輒議損益?詔不許,始謀纂成。會以憂去,不克成其後。神、哲各自為一史,紹興初以其是非褒貶皆失實,廢而不用。淳熙乙巳,邁承乏修史。丙午之冬成書進御,遂請合九朝為一,壽皇即以見屬。嘗奏云:臣所為區區有請者,蓋以二百年間典章文物之盛分見三書,倉卒討究,不相貫屬。及累代臣僚

名聲相繼,當如前史以子係父之體類聚歸一。若夫制作之事則已經先正名,臣之手是非褒貶皆有所据依,不容妄加筆削。乞以此奏,下之史院,俾後來史官知所以編纘之意,無或輒將成書擅行刪改。上曰:如有未穩處,改削無害。邁既奉詔,開院亦修成三十餘卷矣。而有永思攢宮之役,才歸即去國尤袤,以高宗皇帝《實錄》為辭請,權罷史院,於是遂已。祥符中,王旦亦曾修撰《兩朝史》,今不傳。

《明·王圻·續文獻通考》《正史考》

宋史本紀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傳世家二百五十五卷。

至正二年,中書右丞相脫脫等同史臣纂修。

《焦竑經籍志》《正史》

淳化太祖紀十卷〈注〉張洎

景德修太祖太宗兩朝史百二十卷〈注〉胡旦

三朝國史一百五十卷〈注〉呂夷簡

仁宗英宗兩朝史 卷

元豐兩朝正史一百二十卷〈注〉王珪

淳熙四朝正史一百八十卷

淳熙東都事略一百十三卷〈注〉王稱

宋史四百九十六卷〈注〉脫脫

宋史新編二百卷〈注〉柯維騏

宋史略四卷〈注〉梁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