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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59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一百五十九卷目錄

 漕運部彙考五

  宋三〈孝宗隆興一則 乾道四則 淳熙六則 光宗紹熙二則 寧宗慶元一則 嘉泰一則 嘉定一則 理宗一則 理宗寶祐一則 景定一則 度宗咸淳四則〉

  金〈世宗大定四則 章宗明昌二則 承安一則 泰和六則 宣宗貞祐二則 興定一則 元光一則 哀宗天興一則〉

  元一〈總一則〉

食貨典第一百五十九卷

漕運部彙考五

宋三

孝宗隆興二年,開望仙橋以南河道。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隆興二年,守臣吳芾言:城裏運河,先已措置北梅家橋、仁和倉、斜橋三所作壩,取西湖六處水口通流灌入。府河積水,至望仙橋以南至都亭驛一帶,河道地勢,自昔高峻。今欲先於望仙橋城外保安閘兩頭作壩,卻於竹車門河南開掘水道,車戽運水,引入保安門通流入城,遂自望仙橋以南開至都亭驛橋,可以通徹積水,以備緩急。計用工四萬。從之。

乾道三年,有司請開西興運河。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蕭山縣西興鎮通江兩閘,近為江沙壅塞,舟楫不通。乾道三年,守臣言:募人自西興至大江,疏沙河二十里,并濬閘裏運河十三里,通便綱運,民旅皆利。復恐湖水不定,復有填淤,且通江六堰,綱運至多,宜差注指揮一人,專以開撩西興沙河繫銜,及發捍江兵士五十名,專充開撩沙浦,不得雜役,仍從本府起立營屋居之。

乾道六年,增通貨錢,以備漕計,開濬揚州運河,以史正志為都大發運使。

按《宋史·孝宗本紀》:六年二月丙申,增收通貨錢四十萬緡,以備漕計。 按《河渠志》:六年,淮東提舉徐子寅言:淮東鹽課,全仰河流通快。近運河淺澀,自揚州灣頭港口至鎮西山光寺前橋垛頭,計四百八十五丈,乞發五千餘卒開濬。從之。

按《玉海》:六年三月己卯,以戶侍史正志為都大發運使。

乾道七年,修華亭運港堰外大小十六港,治丹陽練湖以資漕渠。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七年,秀州守臣丘崇奏:華亭縣東南大海,古有十八堰,捍禦鹹潮。其十七久皆捺斷,不通裏河;獨有新涇塘一所不曾築捺,海水往來、遂害一縣民田。緣新涇舊堰迫近大海,潮勢湍急,其港面闊,難以施工,設或築捺,決不經久。運港在涇塘向裏二十里,比之新涇,水勢稍緩。若就此築堰,決可永久,堰外凡官民田,皆無鹹潮之害。其運港止可捺堰,不可置閘。不惟瀕海土性虛燥,難以建置;兼一日兩潮,通放鹽運,不減數十百艘,先後不齊,比至通放盡絕,勢必晝夜啟而不閉,則鹹潮無緣斷絕。運港堰外別有港㲼大小十六,亦合興修。從之。

又按《志》:七年,以臣僚言:丹陽練湖幅員四十里,納

長山諸水,漕渠資之,故古語云:湖水寸,渠水尺。在唐之禁甚嚴,盜決者罪比殺人。本朝寖緩其禁以惠民,然修築嚴甚。春夏多雨之際,瀦蓄盈滿,雖秋無雨,漕渠或淺,但泄湖水一寸,則為河一尺矣。兵變以後,多廢不治,堤岸圯闕,不能貯水;彊家因而專利,耕以為田,遂致淤澱。歲月既久,其害滋廣。望責長吏濬治堙塞,立為盜決侵耕之法,著於令。庶幾練湖漸復其舊,民田獲灌溉之利,漕渠無淺涸之患。詔兩淛漕臣沈度專一措置修築。

乾道九年,綱運欠一分者,皆令補足。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乾道初,蠲欠五十石以下者;三年,蠲欠百石以下者。九年,初,綱運欠及一分者送有司究弊。至是,臣僚申明綱運欠及一分者亦許其補足。 按《河渠志》:九年,淮南漕臣錢沖之言:真州之東二十里,有陳公塘,乃漢陳登濬源為塘,用救旱饑。大中祥符間,江、淮制置發運置司真州,歲藉此塘灌注長河,流通漕運。其塘周回百里,東、西、北三面,倚山為岸,其南帶東,則係前人築疊成堤,以受啟閉。廢壞歲久,見有古來基址,可以修築,為旱乾溉田之備。凡諸場鹽綱、糧食漕運、使命往還,舟艦皆仰之以通濟,其利甚博。本司自發卒貼築周迴塘岸,建置斗門、石䃮各一所,乞於楊子縣尉階銜內帶兼主管陳公塘六字,或有損壞,隨時補築,庶幾久遠,責有所歸。

淳熙元年,詔因綱欠降官者,補足許敘復。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淳熙元年,詔:不以所欠多寡,並無除放。其有綱欠追降官資者,如本非侵盜,且補輸已足,許敘復。自是綱運欠失雖責償於官吏,然以其山川逾遠,非一人所能究,亦時寓於蠲放焉。

按《文獻通考》:元年,詔:不以所欠多少,並與放除。其綱米赴倉卸納,以陳易新,不得就舟支遣。其折帛錢綱在路,違法借貸,重其罰。或借貸官錢,收買物貨,無償,許估賣出豁。其金銀錢帛色額低次,虧損官錢者,行下元買納場吏人名下追理,不得均攤民戶。其有因綱運欠折,追降官資者,如本非侵盜,且補納已足,許保明敘復。

淳熙二年,濬臨安運河通江橋置板閘。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二年,兩浙漕臣趙磻老言:臨安府長安閘至許村巡檢司一帶,漕河淺澀,請出錢米,發兩岸人戶出力開濬。又言:欲於通江橋置板閘,遇城中河水淺涸,啟板納潮,繼即下板,固護水勢,不得通舟;若河水不乏,即收閘板,聽舟楫往還為便。

淳熙五年,開運河水淺處,以通漕舟。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五年,以漕臣陳峴言,於十月募工開濬無錫縣以西橫林、小井及奔牛、呂城一帶地高水淺之處,以通漕舟。

淳熙七年,詔浚臨安行在所至鎮江運河,并禁運河南居民侵占。

按《宋史·孝宗本紀》:七年,詔兩省、侍從、臺諫各舉所知。浚行在至鎮江府運河。 按《河渠志》:淛西運河,目臨安府北郭務至鎮江江口閘,六百四十一里。淳熙七年,帝因輔臣奏金使往來事,曰:運河有淺狹處,可令守臣以漸開濬,庶不擾民。 又按《志》:七年,守臣吳淵言:萬松嶺兩旁古渠,多被權勢及有司公吏之家造屋侵占,及內砦前石橋、都亭驛橋南北河道,居民多拋糞土瓦礫,以致填塞,流水不通。今欲分委兩通判監督,地分廂巡,逐時點檢,勿令侵占并拋颺糞土。秩滿,若不淤塞,各減一年磨勘;違,展一年,以示勸懲。淳熙九年,詔濬白鶴溪、西蠡河及望亭堰閘,以利漕渠。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九年,知常州章沖奏:常州東北曰深港、利港、黃田港、夏港、五斗港,其西曰竈子港、孟瀆、泰伯瀆、烈塘,江陰之東曰趙港、白沙港、石頭港、陳港、蔡港、私港、令節港,皆古人開導以為溉田無窮之利者也;今所在堙塞,不能灌溉。臣嘗講求其說,抑欲不勞民,不費財,而漕渠旱不乾,水不溢,用力省而見功速,可以為悠久之利者,在州之西南曰白鶴溪,自金壇縣洮湖而下,今淺狹特七十餘里,若用工濬治,則漕渠一帶,無乾涸之患;其南曰西蠡河,自宜興太湖而下,止開濬二十餘里,若更令深遠,則太湖水來,漕渠一百七十餘里,而免濬治之擾。至若望亭堰閘,置於唐之至德,而徹於本朝之嘉祐,至元祐七年復置,未幾又毀之。臣謂設此堰閘,有三利焉:陽羨諸瀆之水奔趨而下,有以節之,則當潦歲,平江三邑必無下流淫溢之患,一也。自常州至望亭一百三十五里,運河一有所節,則沿河之田,旱歲資以灌溉,二也。每歲冬春之交,重綱及使命往來,多苦淺涸;今啟閉以時,足通舟楫,後免車畝灌注之勞,三也。詔令相度開濬。

淳熙十一年,有司請浙西運河先濬丹陽鎮江等處,從之。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十一年冬,臣僚言:運河之濬,自北關至秀州杉青,各有閘堰,自可瀦水。惟沿河上塘有小堰數處,積久低陷,無以防遏水勢,當以時加修治。兼沿河下岸涇港極多,其水入長水塘、海鹽塘、華亭塘,由六里堰下,私港散漫,悉入江湖,以私港深、運河淺也。若修固運河下岸一帶涇港,自無走泄。又自秀州杉青至平江府盤門,在太湖之際,與湖水相連;而平江閶門至常州,有楓橋、滸墅、烏角溪、新安溪、將軍堰,亦各通太湖。如遇西風,湖水由港而入,皆不必濬。惟無錫五瀉閘損壞累年,常是開堰,徹底放舟;更江陰軍河港勢低,水易走泄。若從舊修築,不獨瀦水可以通舟,而無錫、晉陵間所有楊湖,亦當積水,而四傍田畝,皆無旱暵之患。獨自常州至丹陽縣,地勢高仰,雖有奔牛、呂城二閘,別無湖港瀦水;自丹陽至鎮江,地形尢高,雖有練湖,緣湖水日淺,不能濟遠,雨晴未幾,便覺乾涸。運河淺狹,莫此為甚,所當先濬。上以為然。

光宗紹熙元年,潼川轉運判官王溉撙節漕計,代輸并戶重額錢十六萬緡,詔獎之。

按《宋史·光宗本紀》云云。

紹熙三年春正月丁巳,命夔路轉運使通融漕計糴米,備荒。

按《宋史·光宗本紀》云云。

寧宗慶元五年,詔鎮江守臣修呂城兩閘。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慶元五年,兩淛轉運、淛西提舉言:以鎮江府守臣重修呂城兩閘畢,再造一新閘以固隄防,庶為便利。從之。

嘉泰元年,常州守臣李玨請開諸渠通漕。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嘉泰元年,守臣李玨言:州境北邊楊子大江,南並太湖,東連震澤,西據<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0793-18px-GJfont.pdf.jpg' />湖,而漕渠,介乎其間。漕渠兩傍曰白鶴溪、西蠡河、南戚氏、北戚氏、直湖州港,通於二湖;曰利浦、孟瀆、烈塘、橫河、五瀉諸港,通於大江,而中間又各自為支溝斷㲼,曲繞參錯,不以數計。水利之源,多於他郡,而常苦易旱之患,何哉。臣嘗詢訪其故:漕渠東起望亭,西上呂城,一百八十餘里,形勢西高東下。加以歲久淺淤,自河岸至底,其深不滿四五尺。常年春雨連綿、江湖泛漲之時,河流忽盈驟減;連歲雨澤愆闕,江湖退縮,渠形尢亢;間雖得雨,水無所受,旋即走泄,南入於湖,北歸大江,東徑注於吳江;晴未旬日,又復乾涸,此其易旱一也。至若兩傍諸港,如白鶴溪、西蠡河、直湖、烈塘、五泄堰,日為沙土淤漲,遇潮高水泛之時,尚可通行舟楫;若值小汐久晴,則俱不能通。應自餘支溝別港,皆已堙塞,故雖有江湖之侵,不見其利,此其易旱二也。況漕渠一帶,綱運於是經由,使客於此往返。每遇水澀,綱運便阻;一入冬月,津送使客,作壩車水,科役百姓,不堪其擾;豈特溉田缺事而已。望委轉運、提舉常平官同本州相視漕渠,并徹江湖之處,如法濬治,盡還昔人遺跡,及於望亭修建上、下二閘,固護水源。從之。

嘉定 年,修鎮江閘口運河。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嘉定間,臣僚又言:國家駐蹕錢塘,綱運糧餉,仰給諸道,所繫不輕。水運之程,自大江而下至鎮江則入閘,經行運河,如履平地,川、廣巨艦,直抵都城,蓋甚便也。比年以來,鎮江閘口河道淤塞,不復通舟,乞令漕臣同淮東總領及本府守臣,公共措置開撩。

按《休寧縣志》:任良弼,嘉定中在知縣時,臣僚奏乞下江東漕司問極弊之策。良弼請本縣折帛一項,減三分之一。詔從之。

理宗   年,撫州陳守請復轉般法。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理宗時,知安慶黃幹代撫州陳守,奏復轉般法。疏略曰:國家綱運,資以餉軍。比年以來,法紀㢮壞,非惟軍餉不繼,抑亦公私受弊。其未離岸,有江水淺涸,坐食糜費之弊。其已離岸,有監官侵虧,船梢盜竊之弊。而其既敗,有攤賴平民之弊。雖知其弊,莫之能革。且以江西一路言之,如撫州建昌綱之折閱,每以水道淺涸,不能巨舟延引,歲終而未能起隔歲之綱者。一綱吏卒水手動數百計,又所招集,並皆游手無賴之人,自度官吏侵盜,大數已虧,恣情極用,無所顧忌。估藉所償,不能萬分之一。官司不免縱之,攤賴平民,侵削國本,為害不細。今若於隆興置轉般倉一所,每歲一路綱運水腳,其費不貲,取其所費養水軍數百人命,一武臣為之長,造數十巨艦,部以軍法責之轉輸,近裏州軍止以小舟運載,納之轉搬倉,卻令水軍專一護送。更往迭來,不假召募,綱紀素定部分素嚴,舟楫素具,較之烏合,嘗試,實相萬萬。如此,則非惟可以省官綱之折閱,抑足以增國家之武備。戢江湖之群盜,脫士大夫之罪戾,免平民之攤賴,是一變法而群害悉去,眾利並興矣。

寶祐五年,作斗門遏汶水,以益漕餉邊。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山東通志》:寶祐五年,濟倅奉符畢輔國,於堽城作斗門,以遏汶水入洸。至任城益泗漕,以餉宿蘄戍邊之眾。由是汶有南入泗淮之派。

景定元年,以趙<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1654-18px-GJfont.pdf.jpg' />聚糧不運餉,詔再削秩。按《宋史·理宗本紀》:景定元年春正月壬辰,詔:知涪州趙<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1654-18px-GJfont.pdf.jpg' />,聚糧不運餉兵士,遂為北有,已削一秩,罰輕,再

削兩秩。

度宗咸淳二年二月戊寅,詔免湖南漕司積年運上峽米耗折逋直。

按《宋史·度宗本紀》云云。

咸淳三年秋七月甲午,四川都統昝萬壽調統制趙寶、楊立等率舟師護糧達渠城,以功推賞。

按《宋史·度宗本紀》云云。

咸淳六年,唐震以江東大旱奏減綱運米。

按《宋史·度宗本紀》不載。 按《忠義傳》:唐震通判臨安府。咸淳六年,江東大旱,擢知信州。震奏減綱運米,蠲其租賦。

咸淳七年,臺臣劾朱善孫督綱運受贓治罪,鎮江府轉輸米於五湖積貯。

按《宋史·度宗本紀》:七年六月癸巳,臺臣劾朱善孫督綱運受贓四萬五千,詔特貸死,配三千里,禁錮不赦。己酉,鎮江府轉輸米十萬石於五河新城積貯。

世宗大定 年,劉璣奏減漕戶顧直。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劉璣傳》:璣大定初,累除同知漕運司事,奏言:漕戶顧直太高,虛費官物,宜約量裁損。若減三之一,歲可省官錢一十五萬餘貫。上是其言。

大定五年,詔官籍監戶東宮親王人從及五百里內軍夫,濬治漕河。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漕渠。金都於燕,東去潞水五十里,故為閘以節高良河、白蓮潭諸水,以通山東、河北之粟。凡諸路瀕河之城,則置倉以貯傍郡之稅,若恩州之臨清、歷亭,景州之將陵、東光,清州之興濟、會川,獻州及深州之武強,是六州諸縣皆置倉之地也。其通漕之水,舊黃河行滑州、大名、恩州、景州、滄州、會川之境,漳水東北為御河,則通蘇門、獲嘉、新鄉、衛州、濬州、黎陽、衛縣、彰德、磁州、洺州之餽,衡水則經深州會於滹沱,以來獻州、清州之餉,皆合於信安海壖。泝流而至通州,由通州入閘,十餘日而後至於京師。其他若霸州之巨馬河,雄州之沙河,山東之北清河,皆其灌輸之路也。然自通州而上,地峻而水不留,其勢易淺,舟膠不行,故常從事陸輓,人頗艱之。世宗之世,言者請開盧溝金口以通漕運,役眾數年,竟無成功,事見《漕渠》。其後亦以閘河或通或塞,而但以車輓矣。其制,春運以冰消行,暑雨畢。秋運以八月行,冰凝畢。其綱將發也。乃合眾,以所載之粟苴而封之,先以付所卸之地,視與所封樣同則受。凡綱船以前期三日修治,日裝一綱,裝畢以三日啟行。計道里分泝流、沿流為限,致所受之倉,以三日卸,又三日給收付。凡輓漕腳直,水運鹽每石百里四十八文,米五十文一分二釐七毫,粟四十文一分三毫,錢則每貫一文七分二釐八毫。陸運傭值,米每石百里百一十二文一分五毫,粟五十七文六分八釐四毫,錢每貫三文九釐六毫。餘物每百斤行百里,平路則春冬百三十一文五分,夏秋百五十七文八分,山路則春冬百四十九文,夏秋二百一文。凡使司院務納課傭直,春冬九十文三分,夏秋百一十四文。諸民戶射賃官船漕運者,其腳直以十分為率,初年剋二分,二年剋一分八釐,三年剋一分七釐,四年剋一分五釐,五年以上剋一分。初,世宗大定四年八月,以山東大熟,詔移其粟以實京師。十月,上出近郊,見運河堙塞,召問其故。主者云戶部不為經畫所致。上召戶部侍郎曹望之,責曰:有河不加濬,使百姓陸運勞甚,罪在汝等。朕不欲即加罪,宜悉力使漕渠通也。五年正月,尚書省奏,可調夫數萬,上曰:方春不可勞民,令官籍監戶、東宮親王人從、及五百里內軍夫濬治。

大定十二年,開盧溝通漕,以泥淤而罷。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盧溝河。大定十年,議決盧溝以通京師漕運,上忻然曰:如此,則諸路之物可徑達京師,利孰大焉。命計之,當役千里內民夫,上命免被災之地,以百官從人助役。已而,敕宰臣曰:山東歲饑。工役興則妨農作,能無怨乎。開河本欲利民,而反取怨,不可。其姑罷之。十一年十二月,省臣奏復開之,自金口疏導至京城北入壕,而東至通州之北,入潞水,計工可八十日。十二年三月,上令人覆按,還奏:止可五十日。上召宰臣責曰:所餘三十日徒妨農費工,卿等何為慮不及此。及渠成,以地勢高峻,水性渾濁。峻則奔流漩洄,齧岸善崩,濁則泥淖淤塞,積滓成淺,不能勝舟。其後,上謂宰臣曰:分盧溝為漕渠,竟未見功,若果能行,南路諸貨皆至京師,而價賤矣。平章政事駙馬元忠曰:請求識河道者,按視其地。竟不能行而罷。

大定二十一年,詔沿河六州粟運至通州入京。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二十一年,以八月京城儲積不廣,詔沿河恩獻等六州粟百萬餘石運至通州,輦入京師。

章宗明昌三年,東京近海皆置倉,以通漕運。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明昌三年四月,尚書省奏:遼東、北京路米粟素饒,宜航海以達山東。昨以按視東京近海之地,自大務清口并咸平銅善館皆可置倉貯粟以通漕運,若山東、河北荒歉,即可運以相濟。制可。

明昌六年,以北邊糧運括諸路官民駝。

按《金史·章宗本紀》:六年三月戊戌,以北邊糧運,括郡牧所、三招討司猛安謀克、隨糺及迭剌、唐古部諸抹、西京、太原官民駝五千充之,惟民以駝載為業者勿括。

承安五年,命都水監相視運糧河道。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承安五年,邊河倉州縣,可令折納菽二十萬石,漕以入京,驗品級養馬於俸內帶支,仍漕麥十萬石,各支本色。乃命都水監承田櫟相視運糧河道。

泰和元年,以漕司官吏取賄延阻命監察御史往來監之。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泰和元年,尚書省以景州漕運司所管六河倉,歲稅不下六萬餘石,其科州縣近者不下二百里,官吏取賄延阻,人不勝苦,雖近官監之亦然。遂命監察御史一員往來糾察之。

泰和四年,詔烏古論慶壽按視通州漕河。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烏古論慶壽傳》:慶壽,除近侍局直長,再轉本局使。禦邊有勞,進一階。泰和四年,遷本局提點。是時,議開通州漕河,詔慶壽按視。漕河成,賜銀一百五十兩、重幣十端。

泰和五年,詔疏漕河。

按《金史·章宗本紀》:五年春正月丁丑,調山東、河北軍夫改治漕渠。 按《河渠志》:五年,上至霸州,以故漕河淺澀,敕尚書省發山東、河北、河東、中都、北京軍夫六千,改鑿之。犯屯田戶地者,官對給之。民田則多酬其價。

泰和六年,命漕河所經州糧皆帶提控漕事增設巡河官。

按《金史·章宗本紀》:六年春正月癸卯,始以沿河縣官兼管勾漕河事,州、府官兼提控。 按《河渠志》:六年,尚書省以凡漕河所經之地,州縣官以為無與於己,多致淺滯,使綱戶以盤淺剝載為名,姦弊百出。於是遂定制,凡漕河所經之地,州府官銜內皆帶提控漕河事,縣官則帶管勾漕河事,俾之催檢綱運,營護堤岸。為府三:大興、大名、彰德。州十二:恩、景、滄、清、獻、深、衛、濬、滑、磁、洺、通。縣三十三:大名、元城、館陶、夏津、武城、歷亭、臨清、吳橋、將陵、東光、南皮、清池、靖海、興濟、會川、交河、樂壽、武強、安陽、湯陰、臨漳、成安、滏陽、內黃、黎陽、衛、蘇門、獲嘉、新鄉、汲、潞、武清、香河、漷陰。十二月,通濟河剏設巡河官一員,與天津河同為一司,通管漕河閘岸,上名天津河巡河官,隸都水監。

泰和八年,增給漕船轉腳之費。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八年六月,通州刺史張行信言:船自通州八閘,凡十餘日方至京師,而官支五日轉腳之費。遂增給之。

泰和 年,韓玉奏開通州潞水漕渠。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韓玉傳》:玉泰和中,建言開通州潞水漕渠,船運至都。陞兩階,授同知陝西東路轉運使事。

宣宗貞祐三年,置漕運提舉官,募船戶以漕,戶部往來巡督。

按《金史·宣宗本紀》:貞祐三年秋七月庚申,置陳、潁漕運提舉官。 按《河渠志》:三年,既遷於汴,以陳、潁二州瀕水,欲借民船以漕,不便。遂依觀州漕運司設提舉官,募船戶而籍之,命戶部勾當官往來巡督。

貞祐四年,開沁水以便饋運,出車牛以助轉輸。按《金史·宣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四年,從右丞侯摯言,開沁水以便饋運。上又念京師轉輸之勞,命出尚廄牛及官車,以助其力。 按《侯摯傳》:四年正月,摯拜尚書右丞。嘗上言,宜開沁水以便饋運,至是,詔有司開之。

興定四年,詔漕運自渭入河。

按《金史·宣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興定四年十月,諭皇太子曰:中京運糧護送官,當擇其人,萬有一失,樞密官亦有罪矣。其船當用毛花輦所造兩首尾者,仍張幟如渡軍之狀,勿令敵知為糧也。陝西行省把胡魯言:陝西歲運糧以助關東,民力浸困,若以舟自渭入河,順流而下,可以紓民力。遂命嚴其偵候,如有警,則皆維於南岸。 按《把胡魯傳》:胡魯,權尚書右丞、左副元帥,行尚書省、元帥府於京兆。時陝西歲運糧以助關東,民力寖困,胡魯上言:若以舟楫自渭入河,順流而下,庶可少紓民力。從之。時以為便。

元光元年,運陝西糧,抵湖城,歸德府置通濟倉設都監,以受東郡之粟。

按《金史·宣宗本紀》:元光元年六月戊寅朔,造舟運陝西糧,由大慶關渡抵湖城。 按《河渠志》:時朝廷以邳、徐、宿、泗軍儲,京東縣輓運者歲十餘萬石,民甚苦之。元光元年,遂於歸德府置通濟倉,設都監一員,以受東郡之粟。定國節度使李復亨言:河南駐蹕,兵不可闕,糧不厭多,比年,少有匱乏即仰給陝西,陝西地腴歲豐,十萬石之助不難。但以軍運之費先去其半,民何以堪。宜造大船二十,由大慶關度入河,東抵湖城,往還不過數日,篙工不過百人,使舟皆容三百五十斛,則是百人以數日運七千斛矣。自夏抵秋可漕三千餘萬斛,且無稽滯之患。上從之。時又於靈璧縣潼郡鎮設倉都監及監支納,以方開長直溝,將由萬安湖舟運入汴至泗,以貯粟也。

哀宗天興元年,鑿洧川漕渠,發丁壯運糧以餉合喜。又粘葛奴申乞往陳州運糧,從之。

按《金史·哀宗本紀》:天興元年五月丁亥,鑿洧川漕渠,尋罷之。八月庚戌,發丁壯五千人運糧,餉合喜。 按《粘葛奴申傳》:奴申,天興元年,授都招撫使,佩金符。召見,乞往陳州運糧,上從之。

按《續文獻通考》:合喜時為樞密使將兵應元顏思烈等自汝州急入援故餉之

元一

元代歲運之數及海運故道。

按《元史·食貨志》:歲運之數:至元二十年,四萬六千五十石,至者四萬二千一百七十二石。

二十一年,二十九萬五百石,至者二十七萬五千六百一十石。

二十二年,一十萬石,至者九萬七百七十一石。二十三年,五十七萬八千五百二十石,至者四十三萬三千九百五石。

二十四年,三十萬石,至者二十九萬七千五百四十六石。

二十五年,四十萬石,至者三十九萬七千六百五十五石。

二十六年,九十三萬五千石,至者九十一萬九千九百四十三石。

二十七年,一百五十九萬五千石,至者一百五十一萬三千八百五十六石。

二十八年,一百五十二萬七千一百五十石,至者一百二十八萬一千六百一十五石。

二十九年,一百四十萬七千四百石,至者一百三十六萬一千五百一十三石。

三十年,九十萬八千石,至者八十八萬七千五百九十一石。

三十一年,五十一萬四千五百三十三石,至者五十萬三千五百三十四石。

元貞元年,三十四萬五百石。

二年,三十四萬五百石,至者三十三萬七千二十六石。

大德元年,六十五萬八千三百石,至者六十四萬八千一百三十六石。

二年,七十四萬二千七百五十一石,至者七十萬五千九百五十四石。

三年,七十九萬四千五百石。

四年,七十九萬五千五百石,至者七十八萬八千九百一十八石。

五年,七十九萬六千五百二十八石,至者七十六萬九千六百五十石。

六年,一百三十八萬三千八百八十三石,至者一百三十二萬九千一百四十八石。

七年,一百六十五萬九千四百九十一石,至者一百六十二萬八千五百八石。

八年,一百六十七萬二千九百九石,至者一百六十六萬三千三百一十三石。

九年,一百八十四萬三千三石,至者一百七十九萬五千三百四十七石。

十年,一百八十萬八千一百九十九石,至者一百七十九萬七千七十八石。

十一年,一百六十六萬五千四百二十二石,至者一百六十四萬四千六百七十九石。

至大元年,一百二十四萬一百四十八石,至者一百二十萬二千五百三石。

二年,二百四十六萬四千二百四石,至者二百三十八萬六千三百石。

三年,二百九十二萬六千五百三十二石,至者二百七十一萬六千九百十三石。

四年,二百八十七萬三千二百一十二石,至者二百七十七萬三千二百六十六石。

皇慶元年,二百八萬三千五百五石,至者二百六萬七千六百七十二石。

二年,二百三十一萬七千二百二十八石,至者二百一十五萬八千六百八十五石。

延祐元年,二百四十萬三千二百六十四石,至者二百三十五萬六千六百六石。

二年,二百四十三萬五千六百八十五石,至者二百四十二萬二千五百五石。

三年,二百四十五萬八千五百一十四石,至者二百四十三萬七千七百四十一石。

四年,二百三十七萬五千三百四十五石,至者二百三十六萬八千一百一十九石。

五年,二百五十五萬三千七百一十四石,至者二百五十四萬三千六百一十一石。

六年,三百二萬一千五百八十五石,至者二百九十八萬六千一十七石。

七年,三百二十六萬四千六石,至者三百二十四萬七千九百二十八石。

至治元年,三百二十六萬九千四百五十一石,至者三百二十三萬八千七百六十五石。

二年,三百二十五萬一千一百四十石,至者三百二十四萬六千四百八十三石。

三年,二百八十一萬一千七百八十六石,至者二百七十九萬八千六百一十三石。

泰定元年,二百八萬七千二百三十一石,至者二百七萬七千二百七十八石。

二年,二百六十七萬一千一百八十四石,至者二百六十三萬七千五十一石。

三年,三百三十七萬五千七百八十四石,至者三百三十五萬一千三百六十二石。

四年,三百一十五萬二千八百二十石,至者三百一十三萬七千五百三十二石。

天曆元年,三百二十五萬五千二百二十石,至者三百二十一萬五千四百二十四石。

二年,三百五十二萬二千一百六十三石,至者三百三十四萬三百六石。

按《登州府志》:海運海道,經元至元二十年克取江南,二十一年,起運海糧,擢用朱清、張瑄萬戶之職,押運糧船三萬五十石,賜立海道萬戶府、千戶所、百戶所,虎符、銅牌、素銀牌面,各領品職,成造船隻大者,不過一千糧,小者三百石。自劉家港開船,出揚子江,盤轉黃連沙嘴,望西北沿沙行使,潮長行船,潮落拋泊,約半月,或一月餘,始至淮口。經過膠州、海門、浮山、勞山、福島等處。沿山一路,東至延真島,望北行使,轉過成山,望西行使,到九洋收進界河,兩個月餘,纔抵直沽,委實水路艱難,深為繁重。二十六年,增益糧米八十萬石。是歲正月,裝糧在船,二月開洋,四月到於直沽交卸,五月回還,復運夏糧,至八月,又回本港。一歲兩運,是時船隻鮮少,人民恐懼。二十七年,朱萬戶躬請長興李福回朝奉押運指引,自揚子江開洋,落潮往東北行使,出離長灘,至白水、綠水,經至黑水、大洋,望北尋望延真島使,轉成山,正西行使,流入沙門島,開放萊州大洋,收進界河,遠不過一月之期,近不過半月之限,俱至直沽。以漕運利便,是歲加封朱萬戶為浙江省參政,張萬戶為浙江鹽運司都運之職。每歲專從此道駕使船赴北京。將及二十餘年,至大德七年,當蒙官司招顧兩浙上戶,造船運糧,腳價一十一兩五錢,分撥春夏二運。延祐以來,各運海船,大者八九千石,小者二千餘石,是以海運富盛,歲運三百六十萬石,俱給京師,甚為易便。迤南蕃海船,皆從此道貢獻放效其路矣。 海運故道,一自南京開洋,出龍江關,靠東邊行使,到觀音山中洪一路,好行至礬山北,有淺灘,中洪可行望方山東邊,中洪一路淺灘,直過斬龍廟,止至鰣魚廠,東路至龍潭驛。一路水緊北邊,中洪可過,徑到儀真,中洪北到金山寺西首十餘里,水緊不可拋貓寺北,中洪都可行到焦山門,仔細戳水行,西南嘴有淺灘,喚做姜婆沙,西北下戳水,中洪好行,南有淺灘,過山,中洪一路好行轉往南,有水,是洪至丹徒縣南,有滆壁沙灘,中洪行使到五聖廟,中洪好行圍山西南嘴。一路淺灘,中洪,到孟子河西南,好行東北,中間淺灘沙嘴占多,是洪,有蘆青嘴,東南衝出有三四里,轉過南,中洪戳水行使,便是黃山,東北淺灘,衝出大江,中洪行使,望西邊緊水,洪過東有馬馱沙,西南嘴,衝出帶一條,東南也有沙帶。一路中洪可行,南有江陰縣地方拋船,江陰縣西邊是夏港,過江陰縣,中洪到巫子門,淺塞,打外,洪過喚做寶船,洪望見西北蝦䗫山,可轉中洪到蝦䗫山,西有淺灘,望北好行,南是谷瀆港,中洪有淺灘,舟行多礙,可防占,南有洪照黃思鋪,占南岸行使,到夷鋪港,南有淺灘,北邊是洪,到福山港,中洪到白茆港,北有狼山,望東北,戳水中有淺,北有洪,徑到瞭角嘴,南路於劉家港,拋泊劉家港,開船出揚子江,靠南岸,徑使,候潮長,沿西岸行使,好風半日到白茆港,在江待之,潮平,帶蓬櫓搖,遇撐腳沙尖,轉過崇明沙嘴,挑不了水,望正東行使,無礙,南有朱八沙,婆婆沙,三腳沙,可須避之。揚子江內,北有雙塔開,南有范家港,沙灘東南有張家沙,灘江口,有陸家沙,腳可避,口外有暗沙,一帶連至崇明洲,沙亦可避之,江北有瞭角嘴,瞭角嘴,開洋或正西,西南,西北風,待潮落,往正東,或帶北一字行使,戳水,約半日可過長灘,便是白水洋。望東北行使,見官綠水,一日便見黑綠水,循黑綠水,望正北行使,好風兩日一夜到黑水洋,好風一日一夜,或兩日夜,便見北洋綠水,好風一日一夜,依針正北望,便是顯神山,好風半日便見成山,自轉瞭角嘴,未過長灘,依針正北行使,早靠桃花斑水邊,北有長灘沙,嚮沙,半洋沙,陰沙,冥沙,切可避之。如在黑水洋內,正北帶東一字行使,料量風沈日期,不見成山,見黑水,多必是低了,可見升羅嶼海中島,西邊有不等磯,如筆架山樣,即便復回,望北帶西一字行使,好風一日一夜,便見成山。若過黑水洋,見北洋官綠水色,必見延真島,西北見個山尖,便見九峰山。向北一帶連去,有赤山,牢山,二處皆有島嶼,可以拋泊。苦牢山,北望有北茶山,白蓬頭石礁,一路橫開百餘里,激浪如雪,即便開使,或復回望東北行使,北有馬安山,竹山島,南可入拋泊,北是旱門,亦有漫灘,也可拋泊。但東南風大,不可拋繫,北向便是成山。如在北洋官綠水內,好風一日一夜,正北望見山,便見顯神山。若西見赤山,九峰山,西南洋有北茶山,白蓬頭,即便復回望東北行使,好風半日便見成山,轉過成山,望正西行使,前有雞鳴嶼,內有浮礁一片,可以避之。往西有夫人嶼,不可在內使船,收到劉島西小門,也可進廟前拋泊。劉島開洋,正北行使,好風一日,到芝罘島。東北有門,可入,西北離有一百餘里,有黑礁一片,三四畝大,避之,收到入角島,東南有門,可入。自芝罘島,有好風,半日使過,抹直島,有金嘴石,衝出洋內,潮落可見,避之。至新河海口,到沙門島,東南有淺,可挨深行使,南門可入,東邊有門,有暗礁二塊,日間可行。西北有門,可入。廟前拋泊,沙門島門洋望北,經過砣磯山,欽島,漢島,南半洋,北半洋,到鐵山洋,往東收旅順口東,收黃洋川,西南嘴有礁石一路,山東進口過黃洋川東,收平島,口外有五個饅頭山,進口拋泊。南邊一路老岸外洋,有一孤山,望成兒嶺,盡頭東望有三山,正中進入內,有南北沙帶一條,相連陡岸,深水可以拋泊。三山西有南山,進收青泥漥,西有松樹島,北有孤山,東北望看鳳凰山,便是和尚島,烽墩下占西有礁石,西北有廟,外有淺灘,亂礁,避之。三山北看青島,一路山望海駝,收黃島,是島若鐵山,往西收羊頭窪,雙島,有半邊山,艾子口,望塔山,看連雲島,東北看蓋州一路山,看鹽場,西有寶塔臺,便是梁房口。進入三岔河,收牛莊馬頭,拋泊直沽,開洋望東挑南一字行使,一日一夜,見半邊山,便有沙門島。若挑南一字多了,必見萊州三山,挑東北行使半日,便見沙門島。若挑北一字行,見砣磯山。往南收登州衛,北沙門島,開船東南山嘴,有淺可挨。中望東行使,好風一日一夜,到劉島,收入宮前劉島,開洋望東,挑北一字,轉成山嘴,望正南行使,好風一日一夜,見綠水。好風一日一夜,見黑水。好風一日一夜,便見南洋綠水。好風兩日一夜,見白水。望南挑西一字行使,好風一日,點竿累戳二丈,漸漸減作一丈五尺,水下有亂泥,約一二尺深,便長灘,漸漸挑西收洪,如水竿戳著硬沙,不是長沙地面,即便復回望大東行,便見綠水。望東行使,到白水,尋長沙,收三沙洪,如收不著洪,即望東南行使,日間看水黃綠色,浪花如茶沫水,夜間看浪潑如大星多,即是茶山。若船稍坐茶山,往西南一字,好風半潮,北見崇明沙,南見青浦墩,沿岸劉家港。如在黑水洋,正南挑西一字,必是高了,前有陰沙,半洋沙,嚮沙,攔頭沙,即是瞭角嘴北,便復回往正東行使,看水色風汛,收三沙洪,如風不便,收不得洪,即挑東南行使。看水色,收寶山,如在黑大洋,挑東必是低了。可見隔界大山一座,便望正西,挑南一字行使,好風一日一夜,便見茶山。如不見隔界山,又不見茶山,見黑綠水多,便望正西行使,必見石龍山,孤礁山。孤礁山復回望西南行使,見茶山,收洪後,往盡回帆程限,至遼河口,開洋順風,一日一夜,經至鐵山,南面山前,帶東鐵一字,望南行使,經至成山,收入南洋,望正南行使,三日三夜,經至桃花斑水邊,望東行使,見白水,帶西一字,勤戳點竿,尋投長灘一丈八尺,漸漸減至一丈五尺,望西行,戳揚子江洪,如尋不見洪內,望下使,必見茶山。至茶山後,水弱,船稍南面坐,茶山望西行使,半潮便見崇明洲。如若順風,一朝送至劉家港,口內拋泊。若船去回,須記桃花斑水,北有半洋沙,嚮沙,陰沙,在洋內,須要隄防。凡空回還,不可料程。早晚船沙料,亦如此隄防,無礙。至福建布政司水波門,長樂港,船廠門,船水程地頭,預要水手船隻,護送,沿港海島,其神仙壁,碧水屈山島去處,古有賊船,以備良便船開洋送至三岔河口,如過一日二日,至古山寺,登山送香燭,防東南颶作,潮大過日,平息,送至望淇港娘娘廟前,拋泊。過日,至長樂港口。過一日,至遠鎮巡檢司。過一日,至福州左等衛,告要水手船送。過一日,至五虎廟,燒總福。過一日,至五虎門,開洋望東北行使,正東便是裏衣山,正北便是定海千戶所,東南便是福清縣鹽場。過一日,至王家峪,海島拋泊。過一日,至北高山巡檢司,西洋山口好拋泊。過一日,至福寧縣。晚收風,入幇娘娘廟前拋泊。過一日,至滿門千戶所,防有天霧,晚收擺艚,巡檢司海口。過一日,至金鄉衛,告要水手船隻引送。過一日,至松門衛。過一日,至溫州平陽縣巡檢司,海口至鳳凰山,銅盆山,防東南颶作,晚收中界山拋泊。過一日,至盤石衛,但見天霧,在中界山正北島拋泊。過一日,南風,行使至晚收北門千戶所,要尋捕魚小船送。過一日,南風,往北行使,過利洋雞籠山,等潮可行,至松門港松門衛東港拋泊。見捕魚船十五六隻,便見港口。過一日,等潮,開船至台州海門衛,東洋山,晚收拋泊。過日,離溫州,望北行使,晚到挑青千戶所聖門口拋泊。過日,開洋至大佛頭山,屏風山,至健跳千戶所,長亭千戶所,東門拋泊,要水手送。過日,至定海衛,收回金鄉衛,盤石衛,要稍水手離石浦港後,開出,過銅瓦山後沙洋,半邊山黨溪千戶所,望北行使,至青門山,亂石礁洋,至前倉千戶所,雙臍港騎頭巡檢司前,拋泊。過日,至大嵩千戶所,過招寶山,進定海港,定海衛南門拋泊。要稍水手送燒,總福娘娘廟,前祭奠,開洋望北行使。至遮口山,黃公洋,至烈港千戶所,海寧衛東三姑山,望北行使。若至茶山,低了。至金山衛東海灘,松江府上海縣,套水淺,望東南行使,過晚拋船,等潮,過羊山,大七山,小七山,過太倉寶塔,望東北行使,兩日兩夜,見黑水洋,東風,使船一日,見綠水。瞭見海內懸山一座,便是延真島。至靖海衛口,淺灘,可預避之。

按《東平州志》:漕渠,元初糧運,自浙西涉入江淮,由黃河逆水至中灤,起陸運至淇門,由御河舟載達於燕京。至世祖至元二十年,以江淮水運不通,命兵部尚書李奧魯赤等,自任城開渠,達於須城安民山,凡百五十里。北自奉符為閘,以導汶水入洸,東北自兗州為閘,以遏泗水。會洸合而出於任城之會源閘,分流南北。其西北流者,至須城之安民山,入清濟故瀆,至利津入海。後因海口沙壅,又從東阿陸轉二百,抵臨清下御漳,艱難萬狀。至正二十六年,壽張縣尹韓仲暉、太醫院令史邊源,請引汶水屬之御漳,比陸運利相十百。詔從其請,遣禮部尚書張孔孫、兵部郎中李處巽、同都漕運副使馬之貞主其役,乃復自安民山西南,開河,由壽張西北,過東昌,至臨清,達於御漳。凡二百五十里,建閘三十有一,名會通河。

按《江南通志》:元初運糧,自浙西入淮,由黃河逆水至中灤,陸運入御河,以達於京。後開濟泗至利津入海,又開膠萊河,勞費不貲。朱清、張瑄始進海運之策,終元之世,以海運為恆。雖歲有漂溺,而所致至三百餘萬石,較河漕之費,其得為多。其自安山開河,北至臨清二百五十餘里,引汶絕濟,直屬衛河,建閘三百有一,曰會通河。歲運不過數十萬石而已。

按《太倉州志》:元歲運數至元二十年,四萬六千五十石,至京四萬二千一百七十二石,失三千八百七十八石,每石欠八升四合餘。

二十一年,二十九萬五百石,至京二十七萬五千六百一十石,失一萬四千八百九十石,每石欠五升一合餘。

二十二年,一十萬石,至京九萬七百七十一石,失九千二百二十九石,每石欠九升二合餘。

二十三年,五十七萬八千五百二十石,至京四十三萬三千九百五十石,失一十四萬四千五百七十石,每石欠二斗四升九合餘。

二十四年,三十萬石,至京二十九萬七千五百四十六石,失二千四百五十四石,每石欠八合餘。

二十五年,四十萬石,至京三十九萬七千六百五十五石,失二千三百四十五石,每石欠五合餘。

二十六年,九十三萬五千石,至京九十一萬九千九百四十三石,失一萬五千五十七石,每石欠一升六合餘。

二十七年,一百五十九萬五千石,至京一百五十一萬三千八百五十六石。失八萬一千一百四十四石,每石欠五升餘。

二十八年,一百五十二萬七千二百五十石,至京一百二十八萬一千六百一十五石,失二十四萬五千六百三十五石,每石欠一斗六升餘。

按歲運失數,是年為最多。

二十九年,一百四十萬七千四百石,至京一百三十六萬一千五百一十三石,失四萬五千八百八石七斗,每石欠三升二合餘。

三十年,九十萬八千石,至京八十八萬七千五百九十一石,失二萬四百九石,每石欠二升二合餘。三十一年,五十一萬四千五百三十三石,至京五十萬三千五百三十四石,失一萬九百九十九石,每石欠二升一合餘。

元貞二年,三十四萬五百石,至京三十三萬七千二十六石,失三千四百七十四石,每石欠一升餘。大德元年,六十五萬八千三百石,至京六十四萬八千一百三十六石,失一萬一百六十四石,每石欠一升五合餘。

二年,七十四萬二千七百五十一石,至京七十萬五千九百五十四石,失三萬六千七百九十七石,每石欠四升九合餘。

四年,七十九萬五千五百石,至京七十八萬八千九百十八石,失六千五百八十二石,每石欠八合餘。五年,七十九萬六千五百二十八石,至京七十六萬九千六百五十石,失二萬六千八百七十八石,每石欠三升三合餘。六年,一百三十八萬三千八百八十三石,至京一百三十二萬九千一百四十八石,失五萬四千七百三十五石,每石欠三升九合餘。

七年,一百六十五萬九千四百九十一石,至京一百六十二萬八千五百八石,失三萬九百八十三石,每石欠一升八合餘。

八年,一百六十七萬二千九百九石,至京一百六十六萬三千三百一十三石,失九千五百九十六石,每石欠五升五合餘。

九年,一百八十四萬三千三石,至京一百七十九萬五千三百四十七石,失四萬七千六百五十六石,每石欠二升五合餘。

十年,一百八十萬八千一百九十九石,至京一百七十九萬七千七十八石,失九萬四百九十一石,每石欠五升餘。

十一年,一百六十六萬五千四百二十二石,至京一百六十四萬四千六百七十九石,失二萬七百四十三石,每石欠一升二合餘。

至大元年,一百二十四萬一百四十八石,至京一百二十萬二千五百三石,失三萬七千六百四十五石,每石欠三升餘。

二年,二百四十六萬四千二百四石,至京二百三十八萬六千三百石,失七萬七千九百四石,每石欠三升一合餘。

三年,二百九十二萬六千五百三十二石,至京二百七十一萬六千九百十三石,失二十萬九千六百九十九石,每石欠七升一合餘。

按歲運失數,次推是年為多。

四年,二百八十七萬三千二百一十二石,至京二百七十七萬三千二百六十六石,失九萬九千九百四十六石,每石欠三升四合餘。

皇慶元年,二百八萬三千五百五石,至京二百六萬七千六百七十二石,失一萬五千八百三十三石,每石欠七合餘。

二年,二百三十一萬七千二百二十八石,至京二百一十五萬八千六百八十五石,失一十五萬八百三十三石,每石欠升八合餘。

延祐元年,二百四十萬三千二百六十四石,至京二百三十五萬六千六百六石,失四萬六千六百五十八石,每石欠一升九合餘。

二年,二百四十三萬五千六百八十五石,至京二百四十二萬二千五百五石,失一萬三千一百八十石,每石欠五合餘。

三年,二百四十五萬八千五百一十四石,至京二百四十三萬七千七百四十一石,失二萬七百七十三石,每石欠八合餘。

四年,二百三十七萬五千三百四十五石,至京二百三十六萬八千一百一十九石,失七千二百二十六石,每石欠三勺餘。

按海運,是年幾同無失。大約延祐以後,所失較前遞減,豈措置當人亦漸習耶。

五年,二百五十五萬三千七百一十四石,至京二百五十四萬三千六百一十一石,失一萬一百三石,每石欠三合餘。

六年,三百二萬一千五百八十五石,至京二百九十八萬六千一十七石,失三萬五千五百六十八石,每石欠一升一合餘。

七年,三百二十六萬四千六石,至京三百二十四萬七千九百二十八石,失一萬六千七十八石,每石欠四合餘。

至治元年,三百二十六萬八千七百六十五石,至京三百二十三萬八千七百六十五石,失三萬六百八十六石,每石欠九合餘。

二年,三百二十五萬一千一百四十石,至京三百二十四萬六千四百八十三石,失四千六百五十七石,每石欠一合餘。

按海運失數之少,次推是年。

三年,二百八十一萬一千七百八十六石,至京二百七十九萬八千六百一十三石,失一萬三千一百七十三石,每石欠四合餘。

泰定元年,二百八萬七千二百三十一石,至京二百七萬七千二百七十八石,失九千九百五十三石,每石欠四合餘。

二年,二百六十七萬一千一百八十四石,至京二百六十三萬七千五十一石,失三萬四千一百三十三石,每石欠一升二合餘。

三年,三百三十七萬五千七百八十四石,至京三百二十五萬一千三百六十二石,失一十二萬四千四百三十二石,每石欠三升六合餘。

四年,三百一十五萬二千八百二十石,至京三百一十三萬七千五百三十二石,失一萬五千二百八十八石,每石欠四合餘。

天曆元年,三百二十五萬五千二百二十石,至京三百二十一萬五千四百二十四石,失三萬九千七百九十六石,每石欠一升二合餘。

二年,三百五十二萬二千一百六十三石,至京三百三十四萬三百六石,失一十八萬一千八百五十七石,每石欠一合餘。

按元自世祖用伯顏策,歲漕東南粟,由海道給京師,始自至元二十年,至天曆、至順,繇二萬石以上增至三百萬以上,其為國計者誠大。歷久,弊積,公私困官,恣為黷,腳價不時給,收支不平,於是船戶日耗。兼風濤盜賊,歲運,漸不如舊。至正元年,加以河南粟,通計江南三省,止得二百八十萬石。三年,又令江淛行省及中政院財賦總管府,撥賜諸人寺觀糧,盡起運,僅得二百六十萬石。及汝、潁倡亂,湖廣、江右相繼陷,方國珍、張士誠據淛、西地,雖羈縻稱藩服,而貢賦不修斷海運者積年。至十九年,元遣兵部尚書伯顏帖木兒、戶部尚書齊履亨徵海運於江淛,繇海道至慶元,抵杭州。時達識帖睦兒為江淛行中書省丞相,張士誠為太尉,方國珍為平章政事,命士誠輸粟,國珍具舟,達識帖睦兒總督之。既違朝命,方、張復互猜。伯顏帖木兒白丞相,力諭得運糧十有一萬。二十年五月赴京。是年秋,又遣戶部尚書王宗禮等至江淛。二十一年五月,運糧赴京,如上年數。二十二年五月,運糧赴京,視上年,加二萬。二十三年五月,仍運糧赴京視上年數。九月,又遣戶部侍郎博羅帖木兒、監丞賽因不花往徵。士誠托辭拒,繇是海運遂絕。

海道元時海道凡三變初,伯顏建議自平江劉家港入海,經通州海門縣黃連沙觜、萬里長灘開洋,沿山嶼,抵淮安路鹽城縣,歷海寧府東海縣,又經密州、膠州界,放靈山洋投東北,路多淺沙,行月餘抵成山。計自上海至直沽楊村馬頭,凡一萬三千三百五十里。至元二十九年,清等復陳便道。自劉家港開洋,至撐腳沙轉沙嘴,至三沙、出揚子江,開洋落潮東北行過扁擔沙、大洪,又過萬里長灘,至白水綠水經黑水大洋轉成山,西行過劉家島,至之罘、沙門二島,放萊州大洋,抵界河口,至直沽比舊差直至正十三年千戶殷明略又開生道自劉家港入海,至崇明州三沙放洋,向東行,入黑水大洋,直取成山轉西至劉家島,入沙門,放萊州大洋,至直沽。如風順,繇浙西至京師,不旬日尢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