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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47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四十七卷目錄

 天地祀典部彙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則 炎帝神農氏一則 黃帝有熊氏一則 帝嚳高辛氏一則〉

  陶唐氏〈帝堯一則〉

  有虞氏〈舜一則〉

  夏〈總一則〉

  殷〈總一則〉

  周一〈總一則〉

禮儀典第一百四十七卷

天地祀典部彙考一

上古

太昊伏羲氏始制郊禪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不載。 按《路史·太昊伏羲氏》:爰興神鼎制郊禪。

炎帝神農氏,崇郊祀,以大報天地。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不載。 按《路史·炎帝神農氏》:爰崇郊祀封岱禪云以大報而天下治

〈注〉封禪之典,郊丘之制也。其興亦已久矣。故曰羲農之郊,曰禪,後代之所守也。或以為起于黃帝,失之。

黃帝有熊氏,作合宮以祀上帝。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通鑑外紀》:帝廣宮室之制,遂作合宮以祀上帝。接萬靈,布政教焉。

帝顓頊高陽氏,作五基六<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0392-18px-GJfont.pdf.jpg' />之樂,以調陰陽。享上帝,命曰承雲。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路史》云云。

帝嚳高辛氏,以日至設兆南郊,備禮樂,以事上帝。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路史·帝嚳高辛氏》:以日至設丘兆于南郊,以祀上帝、日月、星辰,絜其祭服,備其帷帳,陳之圭幣,薦之黑繒。命咸黑典樂為聲歌,作九招,制六列五罃,享上帝以中<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9659-18px-GJfont.pdf.jpg' />。

陶唐氏

帝堯,制咸池之舞,經首之詩。作廟立府,以享上帝、先祖、五帝。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路史·帝堯陶唐氏》:制咸池之舞,而為經首之詩,以享上帝,命之曰《大咸》。

〈注〉《樂動聲儀》云:黃帝樂曰咸池,而大司樂以咸池祀地示。又夏日至于方澤奏之。堯蓋用黃帝之樂,《大咸樂章》,有經首之類。莊子所謂中于經首之會者,教國子舞大咸。注云:堯樂也。

作七廟,立五府,以享先祖而祀五帝。

〈注〉杜佑云:唐虞祀五帝于五府。牛弘云:黃帝合宮,堯五府,皆明堂也。《書》:帝命驗。云帝者,承天立五府,以尊天象。倉曰靈府,赤曰文祖,黃曰神計,白曰顯紀,黑曰元矩。注:唐虞之天府,夏世室同矣。

有虞氏

舜攝位,類于上帝,始行禘郊。

按《書經·舜典》:肆類于上帝。

〈傳〉肆,遂也。類謂攝位事類,遂以攝告天及五帝。王云上帝天也。馬云上帝太一神,在紫微宮天之最尊者。〈疏〉《正義》曰:肆是縱緩之言,此因前事而行後事,故以肆為遂也。類謂攝位事類,既知攝當天心,遂以攝位事類告天帝也。此類與下禋望相次,當為祭名。《詩》云:是類是禡。《周禮·肆師》云:類造上帝。《禮·王制》云:天子將出類乎上帝。所言類者,皆是祭天之事。言以事類而祭也。《周禮·小宗伯》云:天地之大烖類社稷。則為位是類之,為祭所及者,廣而傳之。類謂攝位事類者,以攝位而告祭,故類為祭名。《周禮·司服》云: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是昊天外,更有五帝,上帝可以兼之,故以告天及五帝也。鄭元篤信讖緯,以為昊天上帝謂天皇大帝,北辰之星也。五帝謂靈威仰等,太微宮中有五帝座星是也。如鄭之言,天神有六也。《家語》云:季康子問:五帝之名。孔子曰:天有五行,金木水火土。分時化育,以成萬物。其神謂之五帝。王肅云:五行之神,助天理物者也。孔意亦當然矣。〈蔡傳〉《周禮·肆師》類造于上帝。註云:郊祀者,昊天之常祭,非常祀而祭告于天,其禮依郊祀為之,故曰類。如《泰誓》:武王伐商。《王制》言:天子將出。皆云類于上帝是也。

按《禮記·祭法》: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

夏郊以鯀配。

按《禮記·祭法》:夏后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

殷郊以冥配。

按《禮記·祭法》: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

〈注〉禘郊祖宗,謂祭祀以配食也。此禘謂祭昊天於圜丘也。祭上帝於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祖宗通言耳。有虞氏以上尚德禘,郊祖宗,

配用有德者而已。自夏以下,稍用其姓,代先後之次,有虞氏,夏后氏宜郊。顓頊,殷人宜郊。契,郊祭一帝而明堂祭五帝,小德配寡,大德配眾,亦禮之殺也。〈陳注〉石梁王氏曰:此四代禘郊祖宗,諸經無所見,多有可疑,雜以緯書,愈紛錯矣。 劉氏曰:虞、夏、殷、周,皆出黃帝。黃帝之曾孫曰帝嚳,堯則帝嚳之子也。黃帝至舜九世,至禹五世,以世次言,堯,禹兄弟也。按《詩傳》:姜嫄生棄為后稷,簡狄生契為司徒,稷契皆堯之弟。契至冥六世,至湯十四世,后稷至公劉四世,至太王十三世,四代禘郊祖宗之說,鄭氏謂經文差互。今以成周之禮例而推之,有天下者,立始祖之廟,百世不遷。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祭於始祖之廟,而以始祖配之。則虞、夏皆當以顓頊為始祖,而禘黃帝於顓頊之廟。祭天於郊,則皆當以顓頊配也。殷當以契為始祖,而禘帝嚳於契廟,郊則當以契配也。至於祖有功而宗有德,則舜之曾祖句芒嘗有功,可以為祖。今既不祖之矣,瞽瞍頑而無德,非所得而宗者,故當祖嚳而宗堯也。蓋舜受天下於堯,堯受之於嚳,故堯授舜,而舜受終于文祖。蘇氏謂,即嚳廟也。舜授禹,禹受命于神宗,即堯廟也。即是可以知虞不祖句芒而祖嚳,不宗瞽瞍而宗堯也,明矣。先儒謂,配天必以始祖,配帝必以父,以此宗字,即為宗祀明堂之宗,故疑舜當宗瞽瞍,不當宗堯。竊意五帝官天下,自虞以上,祖功宗德,當如鄭註尚德之說。三王家天下,則自當祖宗所親。然鯀嘗治水而殛死,有以死勤事之功,非瞽瞍比也。故當為祖,但亦不當郊耳。冥亦然。由是論之,則經文當云有虞氏禘黃帝,而郊頊,祖嚳而宗堯。夏后氏亦禘黃帝而郊頊,祖鯀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契,祖冥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如此,則庶乎其無疑矣。大抵祖功宗德之宗,與宗祀明堂之宗不同。祖其有功者,宗其有德者,百世不遷之廟也。宗祀父於明堂,以配上帝者,一世而一易,不計其功德之有無也。有虞氏宗祀之禮,未聞。借使有之,則宗祀瞽瞍以配帝,自與宗堯之廟不相妨。但虞不傳子,亦無百世不遷之義耳。

周一

周制,王有事於天地,六官各帥其屬,以供祀事。按《周禮·天官·大宰之職》: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與其具修。

〈訂義〉王氏曰:五帝,五精之君,昊天之佐也。 劉迎曰:誓戒者,誓其所當戒者也。如所謂前期十日,帥執事,而卜日遂戒。戒百官,以所當奉祭之事。恐其不敬也。具修者,特具之所當修,使無闕事也。如所謂視滌濯,贊牲事,贊玉幣爵之事,皆百官所當修具。

鄭康成曰:誓戒,要之以刑重失禮也。《明堂位》所

謂各揚其職,百官廢職,服大刑,是其辭之略也。鄭鍔曰:欲奉祀之人致誠而勿慢,必有戒誓焉。欲奉祀之物應禮而不闕,必有具修焉。 王昭禹曰:誓者,折以言而使信。戒者,敬其事而使謹。

前期十日,帥執事而卜日,遂戒。

王氏曰:《記》云:七日戒,三日宿。又曰:散齋,七日以定之。致齋,三日以齊之。齊之之謂齊,定之之謂戒。散齋七日,致齋三日,凡十日也。 王昭禹曰:祭祀之禮,致其誠而已。先王之至誠,幽有以達乎鬼神。用卜者,所以達鬼神之意也。古者卜上辛,不吉則卜中辛。中辛不吉,則卜下辛。下辛不吉,則不卜,可也。魯四卜郊,此春秋所以譏之也。卜日既定,遂戒。戒者,所以敕其事,而使之不敢怠忽也。

及執事,眡滌濯。

賈氏曰:及,至也。《儀禮·特牲》云:前祭日之夕,視壺濯及豆籩。 王昭禹曰:執事之別有二,凡預祭祀之人,謂之執事。向祭之辰,執事之節,亦謂之執事。此謂執事,蓋及執事之節也。 鄭康成曰:滌濯,謂溉祭器及甑甗之屬。

及納亨,贊王牲事。

鄭康成曰:納亨,納牲,將告殺。謂向祭之晨。既殺,以授亨人。 賈氏曰:《禮器》云:納牲,詔於庭,殺訖,毛以告純,血以告殺,腥其俎豚,解以腥之。以此訖,乃納與亨人,爓祭。此言納亨者,以牽牲也。《明堂位》:君肉袒,迎牲於門。卿大夫贊君,贊王牲事者,即卿大夫贊幣一人也。

及祀之日,贊玉幣爵之事。

鄭康成曰:日,旦明也。玉幣,所以禮神。玉與幣,各如其方之色。爵所以獻齊酒,不用玉爵,尚質也。三者,執以從王,至而授之。 賈氏曰:大宗伯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青圭禮東方,赤璋禮南方,白琥禮西方,元璜禮北方。又曰:皆有牲幣,各放其器之色。彼牲幣不是禮神之幣,亦云各放其器之色,是其禮神幣與玉,亦各如其方之色。冪人疏布冪八

尊。八尊者,五齊三酒之尊也。謂至此祀圜丘、方澤祭所而授之,王親自執玉幣奠於神座,親酌以獻尸也。 王氏詳說曰:考之《大宗伯》,非惟文之先後與此不同,而其事之輕重亦不同。《大宗伯》曰: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帥執事而卜日,此則曰祀五帝,而繼之以卜日,豈非五帝之祀為重乎。《大宗伯》曰:宿眡滌濯,此則曰眡滌濯。蓋滌濯之事,宗伯先期而眡之,太宰至期而眡之,豈非以滌濯之事為微乎。《大宗伯》曰:省牲鑊。此則曰納亨,贊王牲事者。蓋君肉袒迎牲於門,卿大夫贊君,是贊其殺牲之事也。宗伯則省其鑊而已。豈非以贊牲之事為大乎。《大宗伯》曰:涖玉鬯,此則曰贊玉幣爵,是贊爵而不贊鬯也。蓋玉鬯用之於宗廟,此則曰祀五帝。則是祭天無祼也。豈不以贊爵之重於涖鬯乎。《大宗伯》曰:奉玉齍,此則止於贊牲,是贊牲而不贊齍也。蓋祭祀以牲為大,而齍盛次之。故小宗伯之職,以毛六牲,使五官共奉之,辨六齍,使六宮之人共奉之。則牲之大於齍也,明矣。太宰雖不預於奉牲,而特預於贊牲。豈不以贊牲之重於奉齍乎。《大宗伯》曰: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此則曰祀大神示亦如之。享先王亦如之。蓋宗伯,禮官也。掌建天地神示人鬼之禮,故正而名之。太宰特嚴重其事而已。初無預於正名之事,豈非以太宰之職為尊。

祀大神示,亦如之。享先王亦如之。贊玉几玉爵。

鄭康成曰:大神示,天地也。 王昭禹曰:凡在天者,五帝、星辰皆神也。故昊天為大神。凡在地者,社稷、山川皆示也。故澤中之所祭為大示。 賈氏曰:謂冬至祭天於圜丘,夏至祭地於方澤,亦如之者,自百官誓戒已下,至贊幣,皆如祀五帝之禮。 賈氏曰:別言贊玉几、玉爵,則天地不用玉几、玉爵也。

酒正,凡祭祀,以法共五齊三酒,以實八尊,大祭三貳,中祭再貳,小祭壹貳,皆有酌數,唯齊酒不貳,皆有器量。

賈氏曰:五齊,五尊。三酒,三尊。故云八尊。此除明水元酒,若五齊加明水,三酒加元酒,此八尊為十六尊。不言者,舉正尊也。先鄭謂:大祭天地,中祭宗廟,下祭五祀。其實天地自有大祭、小祭,宗廟亦有次小。後鄭之說,皆據司服六冕,差之也。

掌次,王大旅上帝,則張氈案,設皇邸。

王氏詳說曰:天神曰祀,祀之者又非一而足,以所告之事言之,則為類,類於上帝是也。以所達之氣言之,則為禋克,禋克祀是也。以非常之禮言之,則為旅大,旅上帝是也。以備物之禮言之,則為饗,享帝於郊是也。旅之名又不一,而獻旅,上帝謂之旅。旅五帝,亦謂之旅。旅泰山,亦謂之旅。旅四望,亦謂之旅。 王昭禹曰:有故而祭祀,謂之旅。《大宗伯》:國有故,則旅上帝及四望。則大旅以有大,故會眾神而祭也。旅之為言眾也,陳也,會眾神而陳其所遭之故焉。前輩疑此祀帝而不及地,何也。蓋天地當合祭,初無圜丘、方澤之異。如《詩》: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 陳氏曰:《禮器》曰:一獻之禮,不足以大旅,大旅具矣。不足以饗帝,是則大旅之禮,又不若祀天。 鄭鍔曰:張氈為案,設皇於邸。氈之為物,無經無緯,則不尚乎文。非織非紝,則無事於功。皇之為物,五色具備,則其體有文。中律呂音,則其聲有度。案者,王所託,用氈以張之,見其內之所憑依者,皆本純質以為體。邸用皇羽以覆之,見其外之所表見者,又用文彩以為儀。內質而外文,格上帝之道,莫過乎是。

司裘掌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

鄭司農曰:大裘,黑羔裘服,以祀天,示質也。 鄭鍔曰:冬至,祭天於圓丘,王服大裘,以黑羔為之。說者謂:黑者,北方之色,以象道也。羔之為物,群而有禮,以象禮也。格天當以道,事天當以禮,此所以服黑羔之裘。不曰羔裘,而曰大裘,唯天為大也。嘗考司服之職曰: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郊特牲》曰:郊之日,王被袞,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自司服觀之,則祀天之時服裘,而戴冕。自特牲觀之,則被袞而戴冕。今考是官掌為大裘以祀天,與特牲之文不協。然記禮之言,衣裘皆為有衣以為之裼。裼,覆也,為其褻,故必覆之。其說以為表裘不入公門,入公門尚不敢,況敢表裘以祀天乎。冬至之祀,以寒,故服裘。於裘之上,則被袞衣,裘被袞,則同一冕,故司服王之服六,而冕有五。然則《特牲》言被袞,《周禮》言大裘,雖若不協,其實一也。記禮者,有不敢服裘而被冕之義,則大裘不裼之文,又有大裘冕無旒之論,皆不足據也。

《地官》:大司徒之職,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

鄭康成曰:牛能任載,地類也。奉,猶進也。 鄭鍔曰:或謂祭祀之時,大宗伯毛六牲而頒之,五官使共奉之,牛則奉以司徒,何也。余以為六牲之奉,非惟

以盡事神之禮,蓋使居其官者,知其所職之義也。牛於五行為土,其性順而易制。觀千鈞之牛,三尺之童,持尺箠而驅之,弭而行,略不敢違者,以其順也。司徒掌教,所以成天下之大順,惟因天下自然之性而教之,則大順成而天下治矣。祀享之時,使奉牛牲始也。奉之而進,終焉解體而羞之。因其事以明其義,使知設教之本意也。 史氏曰:大司徒為奉牲之長,至是不得不奉牛牲也。肆者,解其牲體,而陳之於俎。

鄉師之職,大祭祀,羞牛牲,共茅蒩。

賈氏曰:大司徒奉牛牲,此羞牛牲,佐大司徒也。王昭禹曰:言羞不言奉,贊其羞,不贊其奉也。 鄭鍔曰:茅可用以縮酒,亦可用以藉。 鄭康成曰:蒩,《士虞禮》所謂苴刌茅長五寸,束之者是也。祝設於几東席上,命佐食取黍稷,祭於苴,三取膚祭,祭如初。此所以承祭,既祭,蓋束而去之。《守祧職》云:既祭,藏其隋,是歟。

鼓人,以雷鼓鼓神祀。

鄭康成曰:雷鼓,八面鼓也。神祀,祀天神也。 劉執中曰:按《大司樂》:雷鼓,禮天神,是鼓神祀也。 鄭鍔曰:天神變化無方,雷者,天之聲,故名雷者以鼓,神祀則宜。

牧人,凡陽祀,用騂牲毛之,陰,祀,用黝牲毛之。

史氏曰:凡祀,分陰陽者,以天地則天陽而地陰,以日月則日陽而月陰,以宗廟則昭陽而穆陰。 易氏曰:騂者,赤色之盛。黝者,黑色之微。 鄭鍔曰:用騂,豈徒色之赤哉,必其毛純乎赤。用黝,豈徒色之黑哉,必欲其毛純乎黑。牧人毛之,然後五官奉之,是禮官之事,亦牧人之事。 劉氏曰:周人尚赤,故以騂為尊。 陳氏曰:《大宗伯》牲幣各放其器之色,則天以蒼不以騂,地以黃不以黝。蓋陽祀以騂為主,不必皆騂。陰祀以黝為主,不必皆黝。牧人所言,亦大率而已。《詩》曰:來方騂祀,以其騂黑。則四方有用騂黑者。孔子曰:犁牛之子,騂且角。山川,其舍諸。則山川有用騂者。

牛人掌繫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則繫於牢芻之三月。

鄭康成曰:牢,閑也。必有閑者,防禽獸觸齧。養牛羊曰芻,三月,一時節氣成。 王昭禹曰:記曰:三月繫。又曰:帝牲必在滌三月。傳曰:芻豢,遠不過三月,近不過旬浹。在三月繫於牢之時也。

廩人,大祭祀則共其接盛。

鄭康成曰:接讀為壹。扱,再祭之扱,扱以授舂人舂之。大祭祀之穀,藉田之收,藏於神倉者也。不以給小用。 易氏曰:接猶承也。天子親耕藉田,以共粢盛,非有司親承之,與常穀同,何以致敬於鬼神。故甸師以時入之於廩人,廩人接之以藏於神倉。及大祭祀之時,廩人則共其所接之盛,是以舂人接之,則舂穀而為米。𩟄人接之,則炊米而為食。然後王者得以親承祭祀,其為敬至矣。

《春官》: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以佐王建保邦國,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示,以禋祀祀昊天上帝。

張氏曰:鄭注禋祀,則變禋為煙,取其尚臭。據《洛誥》曰:明禋。又《國語》曰:精意以享曰禋。遍觀書傳,皆言禋是清潔致祭之名。凡祀天、日月、星辰、風師、雨師,皆取煙燎,不言可知。今祀天言禋,祀日月言實柴,祭天禮重,故取禋敬之名以別之。鄭不明此意,改禋為煙,謬哉。 程氏曰:《孝經》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天與帝一也,天言其體也,帝言其主也。在郊則言天,以其冬至物生之始,故祭於圜丘,而配以祖陶,匏槀鞂掃地而祭。宗祀,言上帝以季秋物成之時,故祭於明堂,而配以父,以宗廟之禮享之。 鄭鍔曰:《周禮》有言天,有言昊天上帝,有言上帝,有言五帝。言天則百神皆預,大司樂所為,天神皆降之類是也。言五帝,則無預乎昊天上帝,司服所謂祀昊天上帝、祀五帝亦如之之類是也。言上帝,則無預乎五帝,掌次所謂旅上帝,張氈案,祀五帝,則張大次之類是也。言天言帝,神各不同。至於昊天上帝,則兼舉其統天言之。以其氣之浩浩,故曰昊天,以主位乎上,故曰上帝。位為最尊,物無以稱其德,惟致其精意可以享之。故以禋祀祀昊天上帝。《國語》所謂:精意以享謂之禋,是也。

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

鄭鍔曰:能通三靈交之者,莫如陽精之純。故禮神有玉,祀神又有玉。以玉作六器者,所以禮神也。或象其體,或象其用,或象其形,或象其義,皆以禮之而已。禮者,薦於告神之始也。 鄭康成曰:禮謂始告神時,薦於神座。 崔氏曰:若禮神之玉,置之神坐。事訖,收藏於玉府。所謂植璧秉圭,是禮神之玉。祀神之玉,燒之理之,不復收藏。 李嘉會曰:六器

列於六摯之後,見得人道盡,則天道可求。

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元璜禮北方。

鄭鍔曰:天圓而運乎上,故璧圓以象其體。天之蒼蒼,其正色也。故璧蒼以象其色。色用蒼,以壯陽發散之色,求之地方而奠乎下,故琮方以象其體。黃者,地之中色,故琮黃以象其色。用黃者,以極陰之盛色求之,說者又謂天地之玉,用蒼與黃。《典瑞》又有四圭兩圭之異,何也。余以為,大宗伯之用蒼黃者,禮神之玉,所謂植璧也。《典瑞》所云祀神之玉,所謂秉圭也。 林氏曰:天以始事為功,故以蒼。地以終功為事,故以黃。

皆有牲幣,各放其器之色。

鄭鍔曰:六器之色,有蒼、黃、赤、青、白、元之異。牲之與幣,各從其類。蓋求神之道,貴乎純一也。

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

鄭鍔曰:旅,非常祭也。如《禹貢》言:荊岐既旅,蔡蒙旅,平九山川旅之類,皆因水災之後而合祭也。五帝因變故而有禱焉。則合五帝與四望之山川,旅而祭之,不如常時之祭,以事出於一時之變,故不能如禮也。 鄭康成曰:上帝,五帝也。

王大封,則先告后土。

賈氏曰:大封若典命,公八命,卿六命,大夫四命。其出封皆加一等,是其大封之事,對封公卿。大夫為采邑者,為小封。封是土地之事,故先以禮告后土也。 劉氏曰:王封諸侯,取大社之土,苞之以白茅而授之。為其將取是土,故大宗伯先告焉,敬其事也。 易氏曰:以大封之意,告大示也。

小宗伯之職,兆五帝於四郊。

鄭康成曰:兆為壇之營域。 鄭鍔曰:兆,始也。求神之道,始於此地也。求神,各從其類,故蒼帝東,赤帝南,白帝西,黑帝北。各於其郊。四郊為四帝之兆,黃帝之位,學者之論不一。余以《月令》考之,中央土位,於季夏之後。夏,火也。火生土,其相生也,乃所以相繼也。然則黃帝之兆,其同位於南郊乎。說者謂玉用黃琮,不用赤璋,其位乃同南郊。何耶。余以為祭之玉當放其色,求之之方,各因其位。 王昭禹曰:昊天之有上帝,猶國之有君。五精之君,猶四方之諸侯。諸侯有君道,故皆謂之君。五精之君有帝道,故皆謂之帝。又大宰解曰:別而言之,謂之五帝。合而言之,亦謂之上帝。

雞人,大祭祀,夜呼旦以嘂百官

鄭康成曰:夜,夜漏未盡。雞鳴時,呼旦以警起百官,使夙興。

典瑞,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

鄭鍔曰:邸,本也。朝宿之邑,謂之邸。旅者所宿,亦謂之邸。邸有託宿之義。四圭有邸者,以璧為邸。四面合瑑出一圭,託於是也。璧以為邸,以象天之體。四圭邸於璧,以象天由體以致用。必用四圭者,象天道運行,周遍四方,神無不在之意。 易氏曰:璧之色蒼,琮之色黃,珪之色不應一,玉可以俱成也。邸以託宿為義,則是四青圭而託於蒼璧,兩青圭而託於黃琮。以此求之,方合玉人之制。 劉氏曰:天以一氣為四時,生萬物。五帝,四時之宰也。《易》曰:帝出乎震,是也。四圭有邸,象四時本出於一氣,五帝而本自於一天也。 王昭禹曰:祀天,謂圜丘之祀大神也。旅上帝,則五帝在焉。以其及眾神,故謂之旅。 孫氏曰:國有故則旅。旅者,合昊天與五帝並祀也。

兩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

鄭鍔曰:以琮為邸,兩面各瑑出一圭,託於是也。邸於琮,以象地之體圭之兩也,言地道之利用,不足於天,亦以見地數二之義。 劉氏曰:聖人作易,二畫為坤,以象地之形象,所以兩圭有邸,法坤之義也。 王昭禹曰:祀地,謂方澤之祭大示也。旅四望,則五嶽、四瀆皆在焉。 陳及之曰:《宗伯》所謂蒼璧、黃琮,《典瑞》所謂四圭、兩圭也。蒼璧、黃琮言其色,四圭、兩圭言其形。以此推之,凡夏正祈穀,孟夏大雩,季秋大享。若祀天則冬至圜丘,用四圭之蒼璧。祭地則夏至方澤,用兩圭之黃琮。祭天地之處,則止於圜丘、方澤,安有天帝之別崑崙神州之異哉。鄭氏以《宗伯》蒼璧所禮為圜丘,郊天皇、天帝。《典瑞》四圭所禮為祭感生之帝,其說則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建寅之月。凡王者受命,必感五行之氣以生,則祭其所生之帝。若周以木德而三,則祭青帝靈威仰。於火德而王,則祭赤帝赤熛怒。其學蓋自後漢光武好讖,當時士大夫相承傳之,康成最為精於緯書,其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是《月令》:孟春,天子以元日祈穀於上帝者,非郊天也。 易氏曰:大宗伯之六器,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大司樂之職,冬日至,則禮天於圜丘。夏日至,則禮地於方澤。

謂之禮,則禮之常。若夫四圭有邸,兩圭有邸,用之於祀,亦用以旅。然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有故而後稱旅,乃與祀天地同其五祀,豈禮之常者乎。是不然璧圓象天,而四圭以象天道之全。琮方象地,而兩圭以象地道之偶。託之於邸,用以祀天地,則亦禮之常者,旅特通用之而已。蓋以上帝四望為主,而謂之大旅。則天神地示以下,皆與於祭,此所以兼用禮天地之玉。

司服,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鄭鍔曰:祭祀以致福。福者,事之至。吉六冕之服,謂之吉,蓋專服以祭也。羔裘,無經緯之文,而有純一之質。無繡繪之巧,而有自然之體。其色純乎黑,則以象道。其物能制恭,則以象禮。不謂之羔裘,而謂之大者,惟天體為甚大,故以名祀天之裘,所以象其體也。惟大裘之上襲之以袞,故記袞謂之被,言被之於其上。且祀天宜尚質,反被以袞,蓋陶匏槀秸圓丘掃地,雖主乎質,鎮圭之繅,以籍龍旗之日月,四圭有邸。六變之樂,又主乎文,內盡質,外盡文,以盡事天之道。凡冕之制,版廣八寸,長倍之,前圓後方,後仰前俯,飾之以布,上元下朱,圓其前而俛之,向明與物交之義。方其後而仰之,向晦與物藏之義。上元以象天道之升,下纁以象地道之降。名之曰冕,言當俛以致恭之意。五帝雖天之佐,而與天同體,故祀之服亦可得而同。四圭有邸,奏黃鍾,歌大呂,舞雲門,其玉其樂,皆同其服,何疑之有。陸氏曰:先王祀天,以冬至之日為正,而裘又服之本也,故取大裘以名之。然裘之上,未嘗無衣,而衣之下,未有不用裘。 易氏曰:王之吉服六,自袞冕而下皆有章,數惟大裘無章,以黑羔皮為之。冕即元冠無旒之冕,是冕與裘之尚乎質也。然司裘以大裘為祀天之服,此則言祀昊天上帝,而兼及五帝者,天道尚質,其用一而已。若袞冕以下之五冕,則人道以文為貴。

大司樂,乃奏黃鍾,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

薛平仲曰:祭之尊卑,凡有六等,故以六代之樂分用之。以六代之樂,配十二調而作之一代之樂,則用二調者,還取一陰一陽相對為之。合奏者,堂上四縣鍾聲之調。歌者,堂上琴瑟之音。但一祭之中,皆自為二調,庭奏者,常以陽律為調,升歌者,常以陰呂為聲,欲其相配。 鄭鍔曰:黃鍾者,建子之律,一陽所起,六律之根本。大呂雖非六呂之首,然其位在丑,子與丑,相合之辰也。故奏黃鍾,必歌大呂之調,取其合也。 易氏曰:雲以象天之施,黃帝之樂,黃帝德與天合,故雲門之樂,起於黃鍾之子。應以大呂之丑,是黃鍾為六呂之首,大呂為六同之首,雲門為六舞之首。以祀天神類也。 陳蘊之曰:此天神,當用三陽爻生之月,萬物出地之時。 劉迎曰:天神,即樂六變而皆降之神。鄭既以祀天神為五帝,及日月星辰。又謂:王者各以夏正月,祀其所受命之帝於南郊。不知受命之帝,何所據。

乃奏大蔟,歌應鍾,舞咸池,以祭地示。

鄭鍔曰:大蔟者,建寅之律,陽聲之第二。應鍾雖非陰聲之第二,然其位在亥,寅與亥,相合之辰,故奏大蔟,必歌應鍾之調,取其合也。 易氏曰:池以象地之澤,唐堯氏之樂,唐堯氏德與地合,故咸池之樂起於大蔟之寅,應以應鍾之亥,是大蔟為六律之次,應鍾為六同之次,咸池為六舞之次。以祭地示類也。 陳蘊之曰:此地示,當用三陰爻生之月,萬物秀實之時。 劉迎曰:地示即樂八變而出者。鄭既謂地示,則主崑崙,又謂祭神州之神,及社稷。不知神州崑崙何所據。

凡樂,圜鍾為宮,黃鍾為角,大蔟為徵,姑洗為羽,雷鼓雷說A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

鄭鍔曰:不曰夾鍾,曰圜鍾者,以天體言也。十二律旋相為宮,先王用樂各以其義,數取聲而用之,天功始於子,故用黃鍾為角,角言功之始。天功成於寅,故用大蔟為徵,徵言功之成。天功終於辰,故用姑洗為羽,羽言功之終也。管用特生之竹,取陽數之奇。雲和,先儒以為山名,於此取材為琴瑟,將以召乎至和,故有取也。六代之樂,雲門為首,天神最尊,故用之。樂用圜鍾,鼓取天聲,管取陽聲,琴瑟取雲和,舞取雲門。而丘之體,又象天之圜。祭之日,用冬至一陽始生之日,以類求類,所謂天神之屬乎陽者,安得而不降。此所以可得而禮。 王氏曰:圜鍾,正東方之律,帝與萬物相見於是出焉。天無不覆求天神而禮之,則其樂之宮,宜以帝所出之方。故以圜鍾。 陳暘《樂書》曰:天圜覆為體,不曰夾而曰圜,與《易·乾》為圜同。 薛氏曰:大道著乎東,而本統起乎北。《易》曰:帝出乎震,震,東方也。故祭天神用

寅。卯辰之律曰大蔟,圜鍾姑洗是也。然不可違其本統也。黃鍾為天統,故兼取北方之律,而以黃鍾為角。五聲有商,而祭與佩玉無商者。鄭康成曰:祭尚柔,商堅剛。楊收曰:周祭天地不用商者,以商聲剛而木聲下,所以取其正,裁其繁也。趙填曰:商聲金,周家木德,金能剋木,作者去之。或曰:五音相生,宮徵居前角,羽居後商,實在中人位也。祭祀而去人聲,示盡心於鬼神。又曰:聲不用商,惡殺聲也。以數說考之,則不用人聲者,為當商中聲也。降與上下之神,則虛其中聲。中聲,人聲也。遺乎人聲,所以致一於鬼神。嘗以十二律旋相為宮之法求之,一律合五音,則十二律皆有商聲。若黃鍾為宮正也,以無射為旋宮,則黃鍾為無射之商。若大蔟為旋宮,則姑洗為大蔟之商。此旋相之法。

凡樂,函鍾為宮,大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靈鞀,孫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示皆出,可得而禮矣。

王氏曰:函鍾,西南方之律,萬物於是致養乎地,求地示而禮之,則其樂之宮,宜以物致養之方。故以函鍾。 陳暘《樂書》曰:地以含洪為德,不曰林而曰函,以見含洪之意。 薛氏曰:林鍾,丑之衝為地統,與其他之律,皆相生之次而用。地靜而不變,以生為本,故以相生為用。不與圜丘宗廟同。 王氏詳說曰:林鍾上生大蔟,大蔟下生南呂,南呂上生姑洗,然先姑洗而後南呂,以姑洗數多而南呂數少耳。相生者,地之功,故於地言之。 鄭鍔曰:地功始於寅,故用大蔟為角,角言功之始。地功成於辰,故用姑洗為徵,徵言功之成。地功終於酉,故用南呂為羽,羽言功之終。天神而地靈,故以靈名其鼓,與鞀樂用林鍾,言地為萬物之君,終於南呂,象其作成萬物之效。鼓鞀言其德之靈,管象其生之眾,空桑言其道無所不容,咸池言其澤無所不遍。而丘之體,又象地之方。祭之日,用夏至一陰始生之日,以類求類,如此安有神之不出乎。 劉執中曰:陰生而祭地,以助乎坤元資生之德。 薛圖曰:陰以方為體,性靜。地陰而靜,故為方丘。在國北之澤以祀之,亦各從其類。 陸氏曰:祭地於北郊,而澤中之方丘,此謂為下必因川澤。

凡樂事,大祭祀,宿縣,遂以聲展之。

王昭禹曰:宿縣,祭前之夕,列之於筍簴。 鄭鍔曰:作樂之時,樂縣之位正於小胥,既掌辨其聲矣,大司樂又宿縣,遂以聲展之。蓋鍾磬之屬,縣於筍簴,固可以作樂。前期之夕,樂官之長視之,又扣擊其聲而展省之者,欲知其宮商不爽,金石諧和,庶其奏可以格神祇也。

大祝,凡大禋祀肆享,祭示,則執明水火而號祝。

劉氏曰:大禋祀祭天圜丘,肆享宗廟,大禘祭示祭地方澤,三者禮最大,故特言。 鄭康成曰:明水火,司烜所共日月之氣,以給烝享。 鄭鍔曰:大祝執之以號祝,既為之美名,又從而告之。蓋言主人之明潔,若此水火者也。 王昭禹曰:神鬼示之號,則尊神而致之。牲齍幣之號,則敬神而致之。禋祀、肆享、祭示,皆禮之大者,其事特嚴。先期於致鬼神示,後以祝通其意,故先號後祝。若夫小祝、甸祝、詛祝類,皆言祝號者,蓋小祝掌侯禳禱祠之祝號,甸祝掌表貉之祝號,詛祝掌盟詛、類造、攻說、禬禜之祝號,皆事小者。故先祝後號。小祝,大師掌釁祈之號祝,亦先號後祝者,蓋大師亦國之大事故也。

巾車,王之五路,一曰玉路,鍚樊纓,十有再就,建大常,十有二斿,以祀。

鄭鍔曰:玉者,陽精之純,可以交三靈。故以玉飾路,則乘以祀天所駕之馬。鍚以昭其聲,樊纓,十有再就,以昭其文。所建者,太常,象天之明。斿十有二,合天之大數。祀天,則乘,所以極其尊也。

典路,若有大祭祀,則出路,贊駕說。

賈氏曰:《巾車》云:玉路以祀,此大祭祀則出路。鄭云:王當乘之,惟出玉路。 王氏曰:出路者,或乘之,或陳之。

神士,以冬日至,致天神人鬼,以夏日至,致地示物鬽。

鄭康成曰:天,人陽也。地,物陰也。陽氣升而祭鬼神,陰氣升而祭地示。物鬽,所以順其人與物也。百物之神曰鬽。《春秋傳》曰:螭鬽魍魎。 賈氏曰:《左傳》宣三年,服氏注曰:螭,山神,獸形。魅,怪物。魍魎,木石之怪。文公十八年注:螭,山神,獸形。或曰如虎而噉虎,或曰魅,人面獸身,而四足好惑人。山林異氣所生,為人害。賈服義與鄭異。鄭以螭鬽為一物,故云百物之神。 薛氏曰:致天神而人主與之,荀卿所謂郊,則并百王於上而祭之是已。郊天合百王,則郊地合物鬽,宜矣。鄭氏謂用祭天地之明日,於經無據。 黃氏曰:是必有推候之法,可睹之實。至漢郊祀,猶候神先下,天子望拜,則司樂六變,天神降。八

變,地示出。九變,人鬼格。非無其事。

《夏官》:節服氏,郊祀,裘冕二人,執戈,送逆尸從車。

鄭鍔曰:祀必有尸。雖郊祀,亦有尸。《士師》言:祀五帝,則沃尸。《春秋傳》曰:晉祀夏郊,董伯為尸。此言郊祀送逆尸,則是郊亦有尸也。郊祀,王服大裘而冕。王服大裘,則尸亦服大裘。尸服大裘,故節服氏送逆尸亦服大裘。事至尊之神,以類求類,欲其純一而不雜。如此節服氏八人,六人維大常,故二人送逆尸也。然亦惟郊祀則有裘冕執戈之禮,他祀則不用也。始焉逆之,終焉送之,皆從尸所乘之車。事尊神者,其禮當致其謹也。或謂王服袞冕,節服氏亦袞冕,近於無差等。先王制禮,必有毫釐之辨。何為至尊之袞冕,與臣下同耶。蓋祀天之禮,內服大裘,則外被冕,故曰袞冕,又曰裘冕。司裘言: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而不言袞。司服言:祀天則袞冕而不言裘。王服袞,則曰袞冕。王服裘,故云裘冕。郊祀以維大常,而送逆尸之故,乃分而二之,使節服氏八人各服其一,大常以文為主,故服以袞。送逆尸以質為主,故服以裘。服袞者無裘,服裘者無袞,豈不有毫釐之辨哉。王之奉祀也,以內則盡質,以外則盡文,故兼論乎裘袞。又以見名官曰節服氏之意。

大馭掌馭玉路以祀,及犯軷,王自左馭,馭下祝,登受轡,犯軷遂驅之。

鄭鍔曰:乘玉路以祀天,則行犯軷之禮,以其出郊故也。當犯軷之時,王於車右,自執其馭。大馭下車,祀禱乎神。既祀矣,乃登車而受王所自執之轡而執之,乃犯所祭之軷,遂驅車而行也。 鄭康成曰:行山曰軷,犯之者,封土為山象,以菩芻棘柏為神主。既祭之以車轢之而去,喻無險難也。《春秋傳》曰:跋涉山川。 易氏曰:軷為祭道,以南郊之祀在國門八里之外,王非所以為馭,而自馭者,以敬已之道敬神也。大馭非所以為祝,而使之祝者,以事人之道事神也。王者行郊祀之禮,其動靜出處,與天為一。然出戶而巫覡有事,出門而宗祝有事,出郊而僕馭有事,非必於神也。致謹於禮而已。 李嘉會曰:犯軷惟玉路、戎路則有之,其他則無。蓋玉路則出郊而祭,戎路則踰國境。二者不可不先厭勝,以安君心。不曰僕而曰馭者,祀重事也,非餘可比。

《秋官》:大司寇,若禋祀五帝,則戒之日,涖誓百官,戒於百族。

項氏曰:禋者,精意以享祀五帝。 王氏曰:於天地二官,未嘗言禋,則所以佐王事,上帝有在於此。鄭鍔曰:大宰祀五帝,前期十日而卜日。此謂戒之日,則既得吉卜而戒以齋戒。不欽,將待以刑。 王氏詳說曰:《郊特牲》曰:卜之日,王立於澤,親聽誓命,受教諫之義,獻命庫門之內,戒百官也。太廟之內,戒百姓也。百官云者,百執事也。百族云者,王之族姓也。族姓之與於祭,為重於百官矣。故戒百官於庫門之內,而戒百姓於太廟之內。正所以辨親疏之義。祭之前期十日,而有誓有戒。誓則重於戒也。《大宰》云: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與其具修。《小宰》云:以法掌祭祀之戒具。小宰言戒而不及誓,言具而不及修,則誓為重於戒明矣。夫祭莫重於齋,齋又莫重於誓戒。誓百官者,大宰也,涖其誓者,大司寇也。大司寇涖百官之聽誓於大宰云爾。賈氏以大司寇不得涖大宰,遂以為大宰掌其誓而誓者。餘小官,是有見於大宰,而無見於大祭祀也。百官言誓,百族言戒,又知百族無預於執事,有預於從祭。此所以聽戒而不聽誓也。王氏謂互文見義,又失之。 王昭禹曰:百官,凡官府之執事者。百族,凡百官之族姓與祭者。 陳氏曰:庫門之內,象法之所示,戒百官於此,所以謹之也。太廟,先祖之所在,戒百姓於此,所以親之也。

小司寇,凡禋祀五帝,實鑊水,納亨亦如之。

劉執中曰:實鑊以滌牲,納亨以煮牲。 鄭鍔曰:禋祀五帝,令實鑊水,納牲於鑊以亨,則亦如之者,蓋惟清與潔,然後可以事上帝。而用刑之官,克明清於獄訟之辭,故足以合上帝之心。鑊之實水,卑者之職,而使司寇主之此鑊也,此水也,必清潔,斯可以祀上帝。為刑官者,詎可以汙穢而不清潔乎。

士師之職,祀五帝,則沃尸,及王盥洎鑊水。

鄭鍔曰:祀五帝必有尸,尸之尊如天帝,然固無就洗之理。其入門也,以盤匜盥水,則士師沃之。王有獻尸之事,必就洗以致潔,士師亦沃之。鑊水,本小司寇所實,士師則洎而增之。凡此,皆取其明,清於用刑,使之沃,使之洎也。洎猶暨,暨,及也。故有增之之義。 王昭禹曰:小司寇實鑊水,士師續司寇之事而終之也。 賈氏曰:此直言祀五帝,沃尸,及王盥,其餘冬至夏至及祭先王、先公,所沃盥,小祝則沃尸盥,小臣沃王盥也。《鬱人》:凡祼事沃盥,惟在宗

廟為祼時。 李嘉會曰:五帝,五人帝也。五帝亦有尸者,尸神主也。周公祭泰山,以太公為尸。祭天,亦有尸。此說當審。 鄭康成曰:洎謂增其沃汁。 王氏曰:沃尸及王盥,所以致潔除污穢。

職金,旅於上帝,則共其金版,饗諸侯亦如之。

項氏曰:金版,蓋皇邸之飾,為後版屏風者,金以示依於義,饗諸侯亦如之,承賓如承祭。

蜡氏,凡國之太祭祀,令州里除不蠲,禁刑者,任人及凶服者,以及郊野大師大賓客亦如之。

王昭禹曰:大祭祀,先王所以致精神之至,而交乎神明之隱。不蠲刑者,任人則在所惡,凶服則在所可哀。故蜡氏令州里除而禁之。《郊特牲》言:祭之日,喪者不哭,不敢凶服,汜掃反道,亦謂此也。 鄭康成曰:蠲讀如,吉圭惟饎之圭潔也。刑者,黥劓之屬。任人,司圜所收,教罷民也。凶服,服衰絰也。此所禁除者,皆為不欲見人所穢惡也。

按《汲冢周書》:周公及將致政,乃作大邑。成周於土中,乃設丘兆,於南郊以祀上帝,配以后稷、日月、星辰,先王皆與食。

按《孝經》: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按《通鑑》:成王七年,設南郊,建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