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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65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六十五卷目錄
朝賀部彙考九
宋二〈太宗太平興國四則 淳化四則 雍熙二則 端拱二則 至道一則 真宗咸平六則 景德三則 大中祥符九則 天禧三則 乾興一則 仁宗天聖七則 明道二則 景祐一則 寶元一則 康定一則 慶曆三則 皇祐一則 嘉祐二則 英宗治平二則〉
禮儀典第二百六十五卷
朝賀部彙考九
宋二
太宗太平興國元年,受朝於乾元殿,樂懸而不作,並復視朝舊制。
按《宋史·太宗本紀》:開寶九年十月癸丑,帝即皇帝位。十一月癸亥朔,帝不視朝。十二月甲寅,御乾元殿受朝,樂縣而不作。大赦,改是歲為太平興國元年。庚申,節度使趙普、向拱、張永德、高懷德、馮繼業、張美、劉廷讓來朝。 按《禮志》:開寶九年四月,詔旬休日不視事。及太宗即位,復如舊視朝。退進食訖,則易服,御崇政殿。先群臣告謝,次軍頭引見司奏事於殿下,次三班、審官院、流內銓、刑部及諸司引見官吏。如假日起居辭見畢,即移御坐,臨軒視事。既退,復有奏事,或閱器物之式者,謂之後殿再坐。
太平興國二年正月,以大行殯,不視朝。十一月,日南至,始受朝。
按《宋史·太宗本紀》:太平興國二年春正月壬戌,以大行殯,不視朝。八月乙丑,平海軍節度使陳洪進來朝。九月乙卯,鎮東軍節度使錢惟濬來朝。十一月庚寅,日南至,帝始受朝。 按《禮志》:太平興國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吳越錢俶來朝,宴於長春殿,親王、宰相、節度使、劉鋹、李煜皆預。是後,外國君長來朝,先遣使迎勞於候館,使者朝服稱制曰奉制勞某主,國主迎於門外,與使者俱入升階,使者執束帛,稱有制,國主北面再拜稽首受幣。又再拜稽首,以土物儐,使者再拜受。國主送使者出,鴻臚引詣朝堂,所司奏聞,通事舍人承敕宣勞,再拜就館。翌日,遣使戒見日如儀。又次日,奉見於乾元殿,設黃麾仗及宮縣大樂。典儀設國主位於縣南道西北向,又設其國諸官之位於其後。所司迎引,國主服其國服,至明德門外,通事舍人引就位。侍中奏中嚴,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出自西房,即御位。典儀贊拜,國主再拜稽首。侍中承制降勞,皆再拜稽首,敕升坐,又再拜稽首,至坐,俛伏避席。侍中承制曰無下拜,國主復位。次引其國諸官以次入,就位,再拜並如上儀。侍中又承制勞還館,通事舍人引國主降,復位,再拜稽首,出。其國諸官皆再拜,以次出。侍中奏禮畢,皇帝降坐。其錫宴與受諸國使表及幣皆有儀,具載《開寶通禮》。
按《文獻通考》:御殿儀仗及宮中導從之制。太平興國初,增主輦二十四人,改服高腳幞頭;輦頭一人,衣紫繡袍,持金塗銀杖以督領之。捧真珠、七寶、翠毛華樹二人,衣緋袍;捧金寶山二人,衣綠繡袍;捧龍腦合二人,衣緋銷金袍,並高腳幞頭。執拂翟四人,鬅頭、衣黃繡袍。舊衣綾袍、紫衣者,悉易以銷金及繡。復增司簿一人,內省一人,司儀一人,司給一人,皆分左右前導,凡一十七行。每冬、正御殿,祀郊廟,步輦出入至長春殿即用之。其乘輦,則屈右足、垂左足而憑几,蓋唐制也。
太平興國三年正月朔,不受朝,群臣詣閤賀。三月,錢俶來朝。
按《宋史·太宗本紀》:太平興國三年春正月丙戌朔,不受朝,群臣詣閤賀。甲午,浚汾河。雅州西山野川路蠻來朝。三月己酉,吳越國王錢俶來朝。
太平興國七年春正月甲午朔,不受朝,群臣詣閤稱賀。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淳化二年正月朔,不受朝。十二月,行入閤儀並定辭謝及轉對儀。
按《宋史·太宗本紀》:淳化二年春正月壬申朔,不受朝,群臣詣閤拜表稱賀。冬十二月丙寅朔,行入閤儀。按《禮志》:淳化二年十一月,詔以十二月朔御文德殿入閤,令史館修撰楊徽之、張洎定為新儀。前一日,有司供帳於文德殿〈宋初曰文明〉。是日既明,先列文武官於殿庭之東西,百官、軍校、行軍副使等序班於正衙門外屏南階下;次御史中丞、三院御史序立,中丞獨穿金吾班過揖兩班,一揖歸本位;次監察御史兩員監閤,於正衙門外屏北階上北面立;次中書、門下、文明翰林樞密直學士、兩省官分班立;次司天奏辰刻;次閤門版奏班齊。皇帝服靴袍乘輦,至長春殿駐輦,樞密使以下奏謁,前導至文德殿。殿上承旨索扇,捲簾。皇帝升位,扇卻,儀鸞使焚香;次文武官等拜;次司天雞唱;次閤門勘契;次閤門使承旨呼四色官喚仗,南班有辭謝者再拜先退,中書、門下班對揖,序立正衙門外屏北階上;次翰林學士、兩省官、中丞、侍御史序立;次金吾將軍押細仗入正衙門後,橫行拜訖,分行上黃道,仗隨入,金吾將軍至龍墀分班揖訖,序立;次吏部、侍郎執文武班簿入,對揖立;次中書、門下、學士、兩省、御史臺官入,北面拜訖,上黃道,將至午階,<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9725-18px-GJfont.pdf.jpg' />靴急趨赴丹墀,彈奏御史至吏部侍郎南便落黃道,急趨就位;起居郎、舍人至兵部、吏部侍郎後,急趨而進,飛至香案前,皆揖訖序立;次金吾大將軍先對揖並鞠躬,<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9725-18px-GJfont.pdf.jpg' />靴行至折方石位又對揖,北行至奏事石位鞠躬,一員奏軍國內外平安,倒行就位;次引文武班就位,揖訖,鞠躬,<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9725-18px-GJfont.pdf.jpg' />靴急趨入沙墀;次引侍從班橫行,宰相祝月起居畢,分班序立;文武兩班出,序立於衙門外。刑法、待制官赴監奏位,中書、門下夾香案侍立,兩省、御史臺官、學士、兵部吏部侍郎、金吾將軍、監閤御史並相次出,就衙門外立惟學士立門側北候宰相。中書、門下詣香案前奏曰:中書公事,臣等已具奏聞。訖,乃退,揖殿出。次刑法官、待制官各奏事,並宣徽使答訖,乃出就班。次彈奏官、左右史出。閤內失儀者,彈紀如式。彈奏官失儀,起居郎紀之;起居郎失儀,閤門使紀之;閤門使失儀,宣徽使紀之。凡出者皆<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9725-18px-GJfont.pdf.jpg' />靴急趨揖殿。次中書、門下、學士就位,閤門使宣放仗,再拜,賜廊下食,又再拜。次閤門使奏閤內無使,文武官出,殿上索扇,垂簾,輦還宮。其賜廊下食,自左右勤政門北東西兩廊,文東武西,以北為上立定;中丞至本位,面南一揖,乃就坐食;至臺吏,贊乃搢笏食,食訖復贊,食畢而罷。五月朔,命有司增黃麾仗三百五十人,令文武官隨中書、門下橫行起居,徙翰林學士位於參知政事後,與節度使分東西揖殿出。 初,群臣見、辭、謝皆赴正衙。淳化二年,知雜御史張郁言:正衙之設謂之外朝,凡群臣辭、見及謝,先詣正衙,見訖,御史臺具官位姓名以報,閤門方許入對,此國家舊制也。自乾德後,始詔先赴中謝,後詣正衙。而文武官中謝後,次日並赴正衙,內諸司遙領刺史、閤門通事舍人以上新授者亦赴正衙辭謝,出使急速免衙辭者亦具狀報臺,違者罰俸一月。其內諸司職官并將校至刺史以上新授者,欲望同百官例,赴正衙謝。從之。百官轉對。自建隆詔內殿起居日,令百官以次轉對,限以二人。其封章於閤門通進,復鞠躬自奏,宣徽使承旨宣答,拜舞而出,著為閤門儀制。淳化二年,詔:自今內殿起居日,復令常參官二人次對,閤門受其章。淳化三年,御朝元殿,受朝賀,定上壽儀並申朝儀十五條。
按《宋史·太宗本紀》:淳化三年五月甲午朔,御文德殿,百官入閤。 按《禮志》:淳化三年正月朔,命有司約《開元禮》定上壽儀,皆以法服行禮,設宮縣、萬舞,酒三行罷。 是年,令有司申舉十五條:常參文武官或有朝堂行私禮,跪拜,待漏行立失序,談笑喧嘩,入正衙門執笏不端,行立遲緩,至班列行立不正,趨拜失儀,言語微喧,穿班仗,出閤門不即就班,無故離位,廊下食、行坐失儀,入朝及退朝不從正衙門出入,非公事入中書。犯者奪奉一月;有司振舉,拒不伏者,錄奏貶降。按《文獻通考》:淳化三年正月朔,服袞冕,御朝元殿,受朝賀。禮畢,改通天冠,絳紗袍,升座,受群臣等上壽。淳化四年春正月庚寅朔,享太室,群臣詣齋宮拜表稱賀。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淳化五年春正月甲寅朔,不受朝,群臣詣閤拜表稱賀。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雍熙元年春正月壬子朔,不受朝,群臣詣閤拜表稱賀。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雍熙四年春正月甲子朔,不受朝,群臣詣閤拜表稱賀。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端拱元年春正月己未朔,不受朝,群臣詣閤拜表稱賀。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端拱二年春正月癸未朔,不受朝,群臣詣閤拜表稱賀。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至道三年二月,帝不豫,不視朝。三月,真宗即位。十二月,群臣上壽於崇德殿。
按《宋史·太宗本紀》:至道三年二月,帝不豫。三月壬辰,不視朝。 按《真宗本紀》:至道三年三月,奉遺制即皇帝位。夏四月丙申,群臣請聽政,表三上,從之。戊戌,始見群臣於崇政殿西序。十二月癸巳,承天節,群臣上壽於崇德殿。
真宗咸平元年春正月辛巳,僧你尾尼等自西天來
朝,稱七年始達。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咸平二年八月辛亥,御文德殿,文武百官入閤。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咸平三年五月朔,以雨命群臣常服起居。十一月,御朝元殿受朝。
按《宋史·真宗本紀》:咸平三年十一月辛卯,日南至,御朝元殿受朝。 按《禮志》:真宗咸平三年五月朔,雨,命放仗,百官常服,起居於長春殿,退詣正衙,立班宣制。咸平四年五月壬申朔,御乾元殿受朝。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咸平五年秋七月癸丑,詔許高州蠻田彥伊子承寶等入朝,賜器帛、冠帶。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咸平六年,詔詳定閤門儀制。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咸平六年,命翰林學士梁顥等詳定閤門儀制,成六卷,因上言:三司副使序班、朝服比品素無定列,至道中,筵會在知制誥後、郎中前。今請同諸司、少卿監,班位在上。如官至給諫、卿監者,自如本品,朝會大宴隨判使赴長春殿起居引駕。其朝會引駕至前殿,與諸司使同退。
景德二年,詔三館、祕書閤、尚書省二十四司、諸寺監並赴文德殿常參。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景德二年,光祿寺丞錢易言:竊睹文德殿常朝班不及三四十人,蓋以凡掌職務止赴五日起居,頗違舊章。望令並赴朝參。乃詔應三館、祕書閣、尚書省二十四司、諸司寺監朝臣內殿起居外,並赴文德殿常參。其審刑院、大理寺、臺直官、開封府判官推官司錄兩縣、司天監、翰林天文、監倉場庫務等仍免。
景德三年,復詔群臣轉對。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景德三年,復詔:群臣轉對,其在外京官內殿崇班以上,候得替,先具民間利害實封,於閤門上進,方得朝見。
景德四年春正月己亥朔,御朝元殿受朝。十一月戊辰,日南至,御朝元殿受朝。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大中祥符元年十月,御朝覲壇受朝賀。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元年冬十月,駐蹕泰山。癸丑,御朝覲壇之壽昌殿,受群臣朝賀。
大中祥符二年,左屯衛將軍失朝,降太子左衛率,詔罷上壽及明年元會,又以常參不整令知班申奏。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二年三月己卯,左屯衛將軍允言坐稱疾不朝,降太子左衛率。十二月辛巳,詔:晉國大長公主喪,罷承天節上壽及明年元旦朝會。 按《禮志》:大中祥符二年,御史知雜趙湘言:伏見常參官每日趨朝,多不整肅。舊制,並早赴待漏院,候開內門齊入。伏緣每日迨辰以朝,以故後時方入。又風雨寒暑,即多稱疾,宜令知班驅使官視其入晚者申奏。疾者遣醫親視。
大中祥符三年閏二月辛亥,帝御文德殿,群臣入閤。夏四月甲子,契丹國母葬,廢朝,禁邊城樂。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大中祥符四年,詳定閤門儀制。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大中祥符四年閏三月,太常禮院、閤門言:準詔同詳定閤門使李端慤所奏閤門儀制,宰臣與親王立班坐位分左右各為班首,宰臣、樞密使帶使相,或帶郡王併使相作一行,總為中書門下班。其親王獨行一班者,準封爵令。兄弟皇子皆封國,謂之親王,所以他官不可參綴。檢會坐次圖,直將宗室使相輒綴親王,蓋更張之時未見親王,遂致失於講求。近見朝拜景靈宮,東陽郡王顥亦綴親王班,竊恐未安。今取到閤門儀制,其合班宰臣、使相在東,親王在西,分班立。又祥符元年宴坐次圖,宰臣王旦與使相石保吉在東,寧王元偓、舒王元偁、廣陵郡王元儼、節度使惟吉在西,分班坐。其元儼、惟吉是郡王與節度使,許綴親王班,竊慮當時出自特旨。今來檢尋元初文字不見,在先朝只依祥符元年宴坐次圖,親王及帶使相郡王在西為一班。臣等參詳,請依閤門儀制,親王在西,獨為一班,宗室郡王帶使相許綴親王立班坐次,即係臨時特旨。從之。大中祥符五年十二月戊寅,溪峒張文喬等八百人來朝。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大中祥符六年春正月癸巳朔,上御朝元殿受朝。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大中祥符七年二月戊午,次襄邑縣,皇子來朝。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大中祥符八年正月朔,謁玉清昭應宮,還御崇德殿受賀。四月,王能自鎮定來朝。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八年春正月壬午朔,謁玉清昭應宮,奉表告尊上玉皇大天帝聖號,奉安刻玉天書於寶符閣,還御崇德殿受賀。 按《禮志》:大中祥符八年四月,侍衛步軍副都指揮使王能自鎮定來朝,宴於長春殿。閤門言:舊制,節度使掌兵,無此禮例。既赴坐,則殿前馬軍都校當侍立,於品秩非便。遂令皆預位。後,仍舊制。凡宰相、樞密、執政、使相、節度、外國使見辭及來朝,皆賜宴內殿或都亭驛,或賜茶酒,並如儀。
大中祥符九年,詔定宗室班圖。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大中祥符九年正月,興利州團練使德文言:男侍禁承顯赴起居,請在惟忠子從恪之上。時從恪雖姪行,而拜職在前,遂詔宗正寺定《宗室班圖》以聞。宗正言:按《公式令》:朝參行立,職事同者先爵,爵又同者先齒。今請宗子官同而兄叔次弟姪者,並虛一位而立。
天禧元年秋七月丁未,霖雨,放朝。十二月丙子,嚴寒,放朝。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天禧四年七月,先天節群臣上壽。九月,以雨放朝。十月,詔定視事起居之儀。
按《宋史·真宗本紀》:天禧四年九月己未,久雨,放朝。冬十月戊寅,命依唐制,雙日不視事。十一月辛未,詔自今群臣五日於長春殿起居,餘隻日視朝於承明殿。
按《禮志》:天禧四年十月,中書、門下言:唐朝故事:五
日一開延英,隻日視事,雙日不坐。方今中外晏寧,政刑清簡,望準舊事,三日、五日一臨軒聽政,隻日視事,雙日不坐。至於刑章、錢穀事務,遣差臣僚,除急切大事須面對外,餘並令中書、樞密院附奏。詔禮儀院詳定,雙日前後殿不坐,隻日視事;或於長春殿,或於承明殿,應內殿起居群臣並依常日起居;餘如中書、門下之儀。俄又請隻日承明殿常朝,依假日便服視事,不鳴鞭。詔可。
天禧五年冬十月壬子,依漢、唐故事,五日一受朝,遇慶會,皇太子押班。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乾興元年二月,皇太后以遺旨垂簾聽政,宰相率百官稱賀。
按《宋史·真宗本紀》:乾興元年二月,帝大漸,遺詔皇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后為皇太后,權處分軍國事。 按《禮志》:乾興元年,真宗崩,遺旨以皇帝尚幼,軍國事兼權取皇太后處分。宰相率百官稱賀,復前奉慰,又慰皇太后於簾前。有司詳定儀式:內東門拜表,合差入內都知一員跪授傳進;皇太后所降批答,首書覽表具之,末云所請宜許或不許。初,丁謂定皇太后稱予,中書與禮院參議,每下制令稱予,便殿處分稱吾。皇太后詔:止稱吾,與皇帝並御承明殿垂簾決事。百官表賀。
按《筆錄》:乾興初,先帝遺制,皇太后權兼軍國重事,其聽斷儀式,久而未定。宰相丁公謂:欲每議大政,則皇太后坐後殿,朝執政。朔望,則皇帝坐前殿,朝群臣。其餘庶務,獨令入內押班雷允恭禁中附奏,傳命於中書樞密院決之,眾皆以為不可。時上下隔絕,中外惴恐。俄而擅移山陵,皇堂事覺,丁遂罷去。始采用東漢故事,上在左,母后在右,同殿垂簾坐。中書樞密院而下,以次奏事如儀。自是群情乃安。迄明道末,不改其制。
仁宗天聖元年夏四月丁未,乾元節,百官及契丹使初上壽於崇德殿。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天聖三年春正月辛卯,長寧節,近臣及契丹使初上皇太后壽於崇政殿。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仁宗以四月十四日為乾元節,正月八日皇太后為長寧節。詔定長寧節上壽儀:太后垂簾崇政殿,百官及契丹使班庭下,宰臣以下進奉上壽,閤門使於殿上簾外立侍,百官再拜,宰臣升殿,跪進酒簾外,內臣跪承以入。宰臣奏曰:長寧節,臣等不勝歡忭,謹上千萬歲壽。復降,再拜,三稱萬歲。內臣承旨宣曰:得公等壽酒,與公等同喜。咸再拜。宰臣升殿,內侍出簾外跪授虛醆,宰臣跪受,降,再拜舞蹈,三稱萬歲。內侍承旨宣群臣升殿,再拜,升,陳進奉物當殿廷,通事舍人稱宰臣以下進奉,客省使殿上喝進奉出。內謁者監進第二醆,賜酒三行,侍中奏禮畢,皆再拜舞蹈。太后還內,百官詣內東門拜表稱賀。其外命婦舊入內者即入內上壽,不入內者進表。內侍引內命婦上壽,次引外命婦,如百官儀。次日大宴。
天聖四年十二月,帝欲元日先上太后壽後受朝,詔禮院修定儀注。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四年十二月丁亥,帝白太后,欲元日先上太后壽乃受朝,太后不可。王曾奏曰:陛下以孝奉母儀,太后以謙全國體,請如太后令。 按《禮志》:仁宗天聖四年十二月,詔明年正月朔先率百官赴會慶殿,上皇太后壽,酒畢,乃受朝天安殿,仍令太常禮院修定儀制。
天聖五年正月朔,率百官上皇太后壽。十一月,賀皇太后於會慶殿。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五年春正月壬寅朔,初率百官上皇太后壽於會慶殿,遂御天安殿受朝。十一月癸丑,祀天地於圜丘,大赦。賀皇太后於會慶殿。 按《禮志》:天聖五年正月朔,曉漏未盡三刻,宰臣、百官與遼使、諸軍將校,並常服班會慶殿。內侍請皇太后出殿後幄,鳴鞭,升座;又詣殿後皇帝幄,引皇帝出。帝服靴袍,於簾內北向褥位再拜,跪稱:臣某言:元正啟祚,萬物惟新。伏惟尊號皇太后陛下,膺時納祜,與天同休。內常侍承旨答曰:履新之祜,與皇帝同之。帝再拜,詣皇太后御坐稍東。內給侍酌酒授內謁者監進,帝跪進訖,以盤興,內謁者監承接之,帝卻就褥位,跪奏曰:臣某稽首言:元正令節,不勝大慶,謹上千萬歲壽。再拜,內常侍宣答曰:恭舉皇帝壽酒。帝再拜,執盤侍立,教坊樂止,皇帝受虛醆還幄。通事舍人引百官橫行,典儀贊再拜、舞蹈、起居。太尉升自西階,稱賀簾外,降,還位,皆再拜、舞蹈。侍中承旨曰:有制。皆再拜,宣曰:履新之吉,與公等同之。皆再拜、舞蹈。閤門使簾外奏:宰臣某以下進壽酒。皆再拜。太尉升自東階,翰林使酌御酒盞授太尉,執盞盤跪進簾外,內謁者監跪接以進,太尉跪奏曰:元正令節,臣等不勝慶忭,謹上千萬歲壽。降,還位,皆再拜。宣徽使承旨曰:舉公等觴。皆再拜。太尉升,立簾外,樂止。內謁者監出簾授虛盞。太尉降階,橫行,皆再拜、舞蹈。宣徽使承旨宣群臣升殿,再拜,升,及東西廂坐,酒三行,侍中奏禮畢,退。樞密使以下迎乘輿於長春殿,起居稱賀。百官就朝堂易朝服,班天安殿朝賀,帝服袞冕受朝。禮官、通侍舍人引中書令、門下侍郎各於案取所奏文,詣褥位,脫劍舄,以次升,分東西立。諸方鎮表、祥瑞案先置門外,左右令使絳衣對舉,給侍中押祥瑞、中書侍郎押表案入,分詣東、西階下對立。既賀,更服通天冠、絳紗袍,稱觴上壽,止舉四爵。乘輿還內,恭謝太后如常禮。
天聖七年十一月癸亥,冬至,率百官上皇太后壽於會慶殿,遂御天安殿受朝。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天聖八年十一月,賀皇太后於會慶殿。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八年十一月戊辰,祀天地於圜丘,大赦。賀皇太后於會慶殿。
天聖九年春正月丙辰,長寧節,百官初上皇太后壽於會慶殿。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明道元年冬十一月己卯,冬至,率百官賀皇太后於文德殿,御大安殿受朝。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明道二年四月己酉,罷乾元節上壽。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景祐元年九月壬辰,百官請隻日御前殿,如先帝故事,詔可。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寶元 年,宋庠奏入閤儀制。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宋庠傳》:庠。寶元中,以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庠為相儒雅,練習故事,自執政,遇事輒分別是非。嘗從容論及唐入閤儀,庠退而上奏曰:入閤,乃有唐隻日於紫宸殿受常朝之儀也。唐有大內,又有大明宮,宮在大內之東北,世謂之東內,高宗以後,天子多在。大明宮之正南門曰丹鳳門,門內第一殿曰含元殿,大朝會則御之;第二殿曰宣政殿,謂之正衙,朔望大冊拜則御之;第三殿曰紫宸殿,謂之上閤,亦曰內衙,隻日常朝則御之。天子坐朝,須立仗於正衙殿,或乘輿止御紫宸,即喚仗自宣政殿兩門入,是謂東、西上閤門也。以本朝宮殿視之:宣德門,唐丹鳳門也;大慶殿,唐含元殿也;文德殿,唐宣政殿也;紫宸殿,唐紫宸殿也。今欲求入閤本意,施於儀典,須先立仗文德庭,如天子止御紫宸,即喚仗自東、西閤門入,如此則差與舊儀合。但今之諸殿,比於唐制南北不相對爾。又按唐自中葉以還,雙日及非時大臣奏事,別開延英殿,若今假日御崇政、延和是也。乃知唐制無過坐朝日,即為入閤,其後正衙立仗因而遂廢,甚非禮也。
康定元年,詔定後殿奏事崇政殿入對儀制。
按《宋史·仁宗本紀》:康定元年六月丙戌,詔假日御崇政殿視事如前殿。 按《禮志》:康定初,詔中書、樞密、三司,大節、大忌給假一日,小節、旬休並後殿奏事,前後毋得過五班,餘聽後殿對,御廚給食。假日,崇政殿辰漏,上入內進食,俟再坐復對。
慶曆元年春正月辛亥朔,御大慶殿受朝。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慶曆三年,詔臺省侍從官隨宰相正班北面起居。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揮麈後錄》:近閱田宣簡《儒林公議》,語簡而詳:國家承五代大亂之餘,每朔望起居及常朝,並無仗衛,或數年始一立冬正仗,當世人士或不識朝廷容衛,迄今闕然。太宗朝,常詔史館修撰楊徽之等校定《入閤舊圖》,時江南張洎獻狀,述朝會之制得失明著其要云:今之乾元殿,即唐之含元殿也,在周為外朝,在唐為大朝,冬至、元日,立全仗,朝百國,在此殿也。今之文德殿,即唐之宣政殿,在周為中朝,在漢為前殿,在唐為正衙,凡朔望起居,冊拜后妃、皇太子、王公大臣,對四夷君長,試制策科舉人,在此殿也。昔東晉太極殿有東西閤,唐制紫宸上閤,法此制也。且人君恭己南面,嚮明而理,紫微黃屋,至尊至重,故巡幸則有大駕法從之盛,御殿則有勾陳羽衛之嚴,故雖隻日常朝,亦猶立仗。前代謂之入閤儀者,蓋隻日御紫宸上閤之時,先於宣政殿前立黃麾金吾仗,候勘契畢,喚仗即自東西閤門入,故謂之入閤。今朝廷且以文德正衙權宜為上閤,甚非憲度。況國家繼百王之後,天下昇平,凡曰憲章,咸從損益,惟視朝之禮,尚自因循。竊見長春殿正與文德殿南北相對,殿前地位,連橫街亦甚廣博,伏請改創此殿作上閤,為隻日立仗視朝之所。其崇政殿,即唐之延英是也,為雙日常時聽斷之所。庶乎臨御之式,允協前經。今論以入閤儀注為朝廷非常之禮,甚無謂也。臣竊按舊史,中書、門下、御史臺謂之三署,為侍從供奉之官。今常朝之日,侍從官先次入殿庭東西立定,俟正班入,一時起居,其侍從官則東西對拜,甚失北面朝謁之禮。今請准舊儀,侍從官先次入,起居畢,在左右分行侍立於丹墀之下,故謂之蛾眉班;然後宰相率執政班入起居,庶免侍從官有東西對拜之文,得遵正禮。至慶曆三年,予知制誥時,始詔臺省侍從官隨宰相正班北面起居,其他則無所更焉。
慶曆七年春正月丙子朔,御大慶殿受朝。六月壬戌,詔臣僚朝見者,留京毋過十日。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皇祐五年春正月壬寅朔,御大慶殿受朝。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嘉祐元年正月朔,御大慶殿受朝。六月,詔雙日不御殿,伏終如舊。
按《宋史·仁宗本紀》:嘉祐元年春正月甲寅朔,御大慶殿受朝。是日,不豫。二月甲辰,帝疾愈,御延和殿。六月辛亥朔,詔雙日不御殿,伏終如舊。
嘉祐八年四月,英宗嗣位,皇太后垂簾聽政。六月,初御殿見百官。
按《宋史·英宗本紀》:嘉祐八年夏四月,帝嗣皇帝位。乙亥,帝不豫。丙子,尊皇后曰皇太后。己卯,詔請皇太后同聽政。壬午,皇太后御小殿垂簾,宰臣覆奏事。秋七月壬子,初御紫宸殿。帝自六月癸酉不御殿,至是始見百官。 按《禮志》:英宗即位,輔臣請與皇太后權同聽政。禮院議:自四月內東門小殿垂簾,兩府合班起居,以次奏事,非時召學士亦許至小殿。時帝以疾權居柔儀殿東閤西室,太后垂簾處分稱吾,惟兩府日入候問聖體,因奏政事,退詣小殿簾外,覆奏太后。帝疾間,御前後殿聽政,兩府退朝,猶於小殿覆奏。
英宗治平元年春正月己亥,壽聖節百官及契丹使初上壽於紫宸殿。五月戊申,皇太后還政。庚戌,初日御前後殿。
按《宋史·英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英宗以正月三日為壽聖節。禮官奏:故事,聖節上壽,親王、樞密於長春殿,宰臣、百官於崇德殿,天聖諒闇皆於崇政殿。於是紫宸上壽,群臣升殿間,飲獻一觴而退。又一日,賜宴於錫慶院。
治平四年正月,神宗即位,詔東平、襄陽二王朝朔望。十二月,以來正日食罷朝賀,詔起居日增轉對官二人。
按《宋史·神宗本紀》:治平四年正月,帝即皇帝位。詔東平郡王允弼、襄陽郡王允良朝朔望。十二月辛酉,以來歲日食正旦,自乙丑避殿、減膳、罷朝賀。壬戌,詔起居日增轉對官二人。 按《禮志》:治平中,命御史臺每遇起居日,令百官轉對。御史臺言:舊制,起居日,輪兩省及文班秩高者二員轉對。若兩省官有充學士、待制,則綴樞密班起居,內朝臣僚不與。尋詔遇轉對日,增二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