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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十四卷目錄
樂律總部彙考十四
後梁〈太祖開平三則〉
後唐〈莊宗同光一則 明宗天成二則 長興一則 廢帝清泰一則〉
後晉〈高祖天福三則 出帝開運一則〉
後漢〈高祖一則 隱帝乾祐一則〉
後周〈太祖廣順一則 世宗顯德四則〉
遼〈總一則 太宗大同一則 聖宗統和一則 太平一則 興宗重熙一則 道宗太康一則 天祚帝天慶一則〉
樂律典第十四卷
樂律總部彙考十四
後梁
太祖開平元年,始建宗廟,有登歌、酌獻之舞。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梁太祖開平元年,既受唐禪,始建宗廟,凡四室,每室有登歌、酌獻之舞:肅宗宣元皇帝室曰《來儀之舞》。烈祖文穆皇帝室曰《昭德之舞》。
按《文獻通考》:梁太祖開平初,造崇德之舞,以祀昊天。開平之舞,以享宗廟。然廟有四室,室為一舞。一室曰大合之舞,二室曰象功之舞,三室曰來儀之舞,四室曰昭德之舞。
開平二年,有司進撰郊廟樂舞。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二年正月,太祖將議郊禋,有司撰進樂名、舞名:樂曰《慶和之樂》。舞曰《崇德之舞》。皇帝行奏《慶順之曲》。奠玉幣登歌奏《慶平之曲》。迎俎奏《慶肅之曲》。酌獻奏《慶熙之曲》。飲福酒奏《慶隆之曲》。送文舞迎武舞奏《慶融之曲》。亞獻、終獻奏《慶休之曲》。太廟迎神,舞《開平之舞》。
開平四年,始用樂。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紀》:四年春正月壬辰朔,始用樂。
〈註〉自唐末之亂,禮樂亡,至此始用樂故書。
後唐
莊宗同光二年,太常進郊廟登歌樂章洎舞名。
按《五代史·唐莊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莊宗同光二年正月,將有事於南郊。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左僕射行太常卿、充南郊禮儀使李燕,進太廟登歌樂章洎舞名。其懿祖昭烈皇帝室,登歌酌獻,曰昭德之舞。獻祖文皇帝室,登歌酌獻,曰文明之舞。太祖武皇帝室,登歌酌獻,曰應天之舞。昭宗皇帝室,登歌酌獻,曰永平之舞。從之。
按《文獻通考》:後唐樂舞,無所更造,獨宗廟四室,別立舞名。懿宗用昭德之舞云云。 又後唐莊宗起於朔野,所好不過胡部鄭聲。先王雅樂,殆將掃地。
明宗天成元年,莊宗廟樂,奏《武成之舞》。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明宗天成元年八月,太常定莊宗廟酌獻,奏舞《武成之舞》。天成四年,詔改《霓裳曲》為《雲裳曲》。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四年二月,詔樂章有霓裳曲名,與德祖孝成皇帝廟諱同,改為雲裳曲。
長興三年,製長興樂。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長興三年九月壬辰,宴群臣於長春殿,教坊進新曲。是日,奏畢,賜名曰長興樂。
廢帝清泰元年,太常奏明宗廟用雍熙之舞。
按《五代史·唐廢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清泰元年五月,太常卿盧文紀言:明宗皇帝祔廟,其一室,酌獻舞曲歌辭,臣請名雍熙之舞。從之。
後晉
高祖天福四年,禮官奏正旦王公上壽等樂。
按《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天福四年十二月庚戌,禮官奏:正旦,王公上壽,皇帝舉酒,奏元同之樂。再飲、三飲,並奏文同之樂。三飲訖,群臣再拜,樂奏大同蕤賓之鐘,左右皆應。
按《文獻通考》:後晉高祖天福四年,始詔定朝會樂章二舞,鼓吹十二。案太常禮院奏:正旦,王公上壽,皇帝舉酒,奏元同之樂。飲訖,殿中監受虛爵,群臣就坐,再拜,受酒。皇帝三飲,皆奏文同之樂。上舉食,文舞奏昭德之舞,武舞奏成功之舞。三飲訖,虛爵,復於坫,侍中奏:禮畢。群臣再拜,奏大同蕤賓之鐘。皇帝降坐,百僚旅退。
天福五年,冬至,始用二舞。按《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五年十一月丙子,冬至,始用二舞。 按《崔梲傳》:梲拜尚書左丞,遷太常卿。八年,高祖詔太常復文武二舞,詳定正、冬朝會禮及樂章。自唐末之亂,禮樂制度亡失已久,梲與御史中丞竇貞固、刑部侍郎呂琦、禮部侍郎張允等草定之。其年冬至,高祖會朝崇元殿,廷設宮縣,二舞在北,登歌在上。文舞郎八佾,六十有四人,冠進賢,黃紗袍,白中單,白練𧜡襠,白布大口褲,革帶履。左執籥,右秉翟。執纛引者二人。武舞郎八佾,六十有四人,服平巾幘,緋絲布大袖、繡襠甲金飾,白練𧜡,錦騰蛇起梁帶,豹文大口褲,烏靴。左執干,右執戚。執旌引者二人。加鼓吹十二按,負以熊豹,以象百獸率舞。按設羽葆鼓一,大鼓一,金錞一。歌、簫、笳各二人。王公上壽,天子舉爵,奏《元同》;三舉,登歌奏《文同》;舉食,文舞舞《昭德》,武舞舞《成功》之曲。禮畢,高祖大悅,賜梲金帛,群臣左右睹者皆嗟歎之。然禮樂廢久,制作簡繆,又繼以龜茲部《霓裳法曲》,參亂雅音,其樂工舞郎,多教坊伶人、百工商賈、州縣避役之人,又無老師良工教習。明年正旦,復奏于廷,而登歌發聲悲離煩慝,如《薤露》、《虞殯》之音,舞者行列進退,皆不應節,聞者皆悲憤。
按《冊府元龜》:天福五年八月,詳定院奏先奉詔:正冬二節,朝會舊儀,廢於離亂之時,興自和平之代。將期備物,全繫用心;須議擇人,同為定制。其正冬朝會禮節、樂章、二舞行列等事宜,差太常卿崔梲、御史中丞竇貞固、刑部侍郎呂錡、禮部侍郎張允與太常等官一一詳定。禮從新意,道在舊章,庶知治世之和,漸見移風之善。今眾官簡討典禮具述制度。按《禮》云:天子以德為車,以樂為御。大樂與天地同和,大禮與天地同節。又曰:安上治人,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故樂書議舞曰:夫樂在耳曰聲,在目曰容。聲應乎耳,可以聽知;容藏於心,難以貌睹。故聖人假干戚羽旄以表其容,發揚蹈厲以見其意,聲和合則,大樂備矣。又按《義鏡》,問鼓吹十二案合於何所。答云:《周禮》鼓人掌六鼓四金,漢朝乃有黃門鼓吹。崔豹《古今註》云:因張騫使西域,得《摩訶兜勒》一曲,李延年增之,分為二十八曲。梁置鼓吹清商令二人。唐又有掆鼓、金鉦、大鼓、長鳴、歌簫、笳、笛,合為鼓吹十二案,大享會則設於懸外。此乃是設二舞及鼓吹十二案之繇也。今議一從令式,排列教習。文舞郎六十四人,分為八佾,每佾八人。左手執籥。《禮》云:葦籥,伊耆氏之樂也。《周禮》有籥師教國子,《爾雅》曰:籥如笛,三孔而短,大者七孔,謂之<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9388-18px-GJfont.pdf.jpg' />。歷代以來,文舞所用,凡用籥六十有四。右手執翟,《周禮》所謂羽舞也。《書》云:舞干羽於兩階。翟,以雉羽分析連攢而為之。二人執纛前引,數於舞人之外。舞人冠進賢冠,服黃紗袍,白紗中單,白領褾,白練𧜡襠,白布大口褲,革帶,烏皮履,白布襪。武舞郎六十四人,分為八佾。左手執干。干,楯也,今之旁牌,所以翳身也,其色赤,中畫獸形,故謂之朱干。《周禮》所謂兵舞,取其武象,周楯六十有四。右手執戚。戚,斧也,上飾以玉,故謂之玉戚。二人執旌前引,旌似旗而小,絳色,畫昇龍。二人執鞀鼓,二人執鐸。《周禮》有四金之奏,其三曰金鐸,以通鼓,形如大鈴,仰而振之。金錞二,每錞二人舉之,一人奏之。《周禮》四金之奏,一曰金錞,以和鼓,銅鑄為之,其色元,其形圓,若椎,上大下小,高三尺六寸有六分,圓二尺四寸,上有伏虎之狀,旁有耳,獸形銜環。二人執鐃以次之。《周禮》四金之奏,二曰金鐃,以止鼓,如鈴無舌,搖柄以鳴之。二人掌相在左,《禮》云:理亂以相。制如小鼓,用皮為表,實之以糠,撫之以節樂。二人掌雅在右,《禮》云:訊疾以雅。以木為之,狀如漆筩而揜口,大二圍,長五尺六寸,以羖皮鞔之,旁有二細,髹畫,賓醉而出,以器築地,明行不失節。武舞人服弁,平巾幘,金支緋絲布大袖,緋絲白布裲襠,甲金飾,白練𧜡襠,錦騰蛇起梁帶,豹文大口布褲,烏皮靴。工人二十,數於舞人之外。舞弁朱褠,革帶,烏皮履,白練𧜡襠,白布襪。殿庭仍加鼓吹十二案。《義鏡》云:帝設氈案,以氈為床也。今請制大床,容九人,振作歌樂,其床為熊羆貙豹騰倚之狀以承之,象百獸率舞之意。分置於建鼓之外,各三案,每案羽葆鼓一,大鼓一,金錞一,歌二人,簫二人,笳二人。十二案,樂工一百有八人,舞助一百三十有二人,取年十五已上,弱冠已下,容止端正者。其歌曲名號、樂章詞句,中書條奏,差官修撰。從之。天福七年,出帝即位,敕撰高祖廟樂章舞名。
按《五代史·晉出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出帝以天福七年即位。禮儀使奉敕,撰高祖皇帝祔饗太廟樂章舞名,伏請以咸和之舞為名者,敕恭依典禮。
出帝開運二年,詔廢二舞。
按《五代史·晉出帝本紀》:開運二年八月甲子朔,廢二舞。 按《崔梲傳》:梲遷太常卿,高祖詔太常復文武二舞,梲與御史中丞竇貞固等草定之。開運二年,太常少卿陶穀奏廢二舞。明年,契丹滅晉,耶律德光入京師,太常請備法駕奉迎,樂工教習鹵簿鼓吹,都人聞者為之流涕焉。
按《冊府元龜》:開運二年,太常丞劉渙表曰:伏以古今所重,禮樂為先。禮者,安上治民。樂者,祭天祀地。禮樂和,則陰陽順。陰陽順,則災禍消。故禮云:天下大定,然後正六律,和五聲。又云:功成作樂,治定制禮。乃知禮不可不興,樂不可不正。臣伏自沗升禮寺,竊見全少樂工,或冬正御殿,或郊廟陳儀,則旋差京府衙門樂官權充。每差到,雖曾按習,且臨時未免生疏。兼又各業胡部音聲不閑,太常歌曲有失恭虔。伏乞聖慈宣下所司,量支請給據數見闕樂師,添名,便令在寺舊人依古制教習,並須精研,方可備於懸稱,為樂府薦於天地,和其神人,使八音以克諧,期百獸而率舞。冀獲昭感,永福生靈。敕宜令太常寺,除見管兩京雅樂節級樂官四十人外,更添六十人,內三十八人宜抽教坊貼部樂官兼充,餘二十二人宜令本寺,招召充填教習。仍令三司定支春冬衣,及月糧聞奏。其舊管四十人,亦令量支添請給。其年,中書舍人陶穀奏曰:臣前任太常少卿,伏見本寺見管二舞郎,皆坊市大戶州縣居民。若不盡免差徭,無緣投名鼓舞。竊以制禮作樂,國家大事,非造次可為也。古者,百獸率舞,鳳凰來儀,非他也,樂之至和所致。今宮懸之內,有琴瑟簫竿之屬,豈惟樂器不堪,兼且樂工不曉。每至御殿,但執之而已。樂既無聲,舞將奚用。非擊石拊石,手舞足蹈之義也。進作象功之事,且僅厚誣,退思治世之音,不應如是。方今戎車尚駕,武備猶嚴,士農工商,咸供力役。獨此舞者,無所取裁。況正殿會朝,已久停罷,其見管見數等,每有身亡,皆是旋填補。既不曾教習,但虛免差徭。伏乞聖明且議停廢,俟三邊寧靜,五稼豐登,然後集會禮官,參酌故事。先調律呂,俾無惉懘之音。次授干旄,盡去婆娑之態。庶於昭代,不爽中和。敕曰:樂工且令教習,舞郎權且停廢。
後漢
高祖天福十二年閏七月,追立七廟,詔定宗廟樂舞。九月,張昭更定舞名,并改十二和為十二成。
按《五代史·漢高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高祖即位,稱天福十二年。是年閏七月,追立六廟,制太廟六室,奠獻樂章舞名。吏部侍郎權判太常卿張昭議曰:臣聞先王作樂,崇德所以殷薦上帝,嚴配祖宗。是明大夏、雲門,本匪自娛而至。空桑、雷鼓,爰因孝享而興。自邃古以來,施於郊廟。至我太祖高皇帝,始定天下,詔叔孫通定禮樂,通始為廟樂,有降神、納俎、登歌、薦祼等曲。孝景皇帝以高皇帝有創業大功,及神主祔廟,帝親奠獻,及作武德之舞,以歌詠高帝之功。自是繼文之君祔廟之時,特為舞曲。前朝祭祀,降神用文舞,送神用武舞。其登歌俎,又即奏十二和之樂。唯酌獻一曲,每室別立舞名。今六祖在天,四懸將奏,合神酌獻之舞,仰詠積累之功。臣實芻蕘,不置鍾律,獲備擬倫之職,敢竭愚鄙之誠。恭以太祖皇帝創業垂統,翼子貽孫,洪唯藝祖,神宗平揖,放勛文命。按孝景皇帝詔曰: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禮作樂,各有其繇。歌者所以發德,舞者所以明功。高廟酌獻,可奏武德之舞。太祖高皇帝室酌獻,請依舊,奏武德之舞,歌用無射宮調。世祖光武皇帝,力攘大憝,再造丕基,軒臺未泯於餘威,衢室仍歌於盛德。按東平王蒼奏議曰:漢制宗廟,名皆不相襲,以明功德。光武皇帝,受命中興,撥亂返正,武暢方外,震服百蠻,功德巍巍,比隆前代。夫歌以詠德,舞以象功,世祖廟樂,宜曰大武之舞。時有制可之。今世祖光武皇帝廟室酌獻,請依舊,奏大武之舞,歌用黃鐘宮調。恭以文祖明元皇帝,濬發遙源,肇興洪業,再啟斬蛇之運,諒繄吞燕之祥。恩斯勤斯,至矣美矣。遺德已喧於絃誦,展誠復播於聲詩。文祖明元皇帝室酌獻,請奏靈長之舞,歌用黃鐘宮調。恭以德祖恭僖皇帝,若木分暉,春山寫潤,家門忠厚,早彰虛革之仁。邦族顧瞻,共仰惟桑之末。即時謳詠,猶在管絃。虔奉几筵,宜光綴兆。德祖恭僖皇帝室酌獻,請奏即善之舞,歌用黃鐘宮調。恭以翼祖昭獻皇帝,胙土開家,分圭懋寵,賢豪改觀,咸驚白水之圖書。歷數將歸,其指黃星之分野。業勤昧旦,義感殊鄰。魯戈之卻日如存,豳籥之舊風安在。式崇明祀,用廣德音。翼祖昭獻皇帝室酌獻,請奏顯仁之舞,歌用太簇宮調。恭以顯祖章聖皇帝,當璧象賢,藏符繼業,藉累葉之繁祉,搆興邦之永圖。道濟續隆,恩深顧復,既祇見於天地,將對越於靈祗。式詠休勳,茂昭元貺。顯祖章聖皇帝室酌獻,請奏章慶之舞,歌用姑洗宮調。 九月,權判太常卿張昭上議曰:臣聞歌以詠德,舞以象功。必於開刱之時,便定聲詩之制。蓋以鋪舒文教,宣暢武經。觀舜帝簫韶,則揖讓之儀可見。睹周家大武,則蹈厲之世如存。儻無夔練管絃,旦調鍾律,何以顯文祖受終之跡,紀盟津誓眾之年。是以王者功成,必須有作。伏惟皇帝陛下,身為律度,炁協荃英,倦聞臥聽之音,思奏無邪之頌。將欲配祖宗於清廟,禮天地於圜丘。是以整八佾之羽旄,考四廂之金石。俾其合敘,靡至奪倫。臣謬以菲才,暫司樂職。周朝用六代之舞,粗識旨歸。秦帝改五行之歌,頗詳沿革。今宮懸一部,歷代雅音,其登歌象舞之詩,孝享嚴禋之用,調須合度,奏亦有倫。近日改更,率違根本,徒呈章句之學,安論制作之繇。臣謹按舊章,發揮新意,不改旋宮之義,別為雅樂之名。冀自我朝,以為定制。又議改二舞名曰:昔周公相成王,制禮,殿庭遍奏六代舞,所謂《雲門》、《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也。周室既衰,王綱不振,諸樂漸廢,惟《大韶》、《大武》二曲存焉。秦、漢以來,名為二舞:文舞,《韶》也;武舞,《武》也。漢時改為《文始》、《五行之舞》,歷代因而不改。貞觀作樂之時,祖孝孫改隋文舞為《治康之舞》武舞為《凱安之舞》。貞觀中,有《秦王破陣樂》、《功成慶善樂》二舞,樂府又用為二舞,是舞有四焉。前朝行用年深,不可遽廢,俟國家偃息靈臺,即別召工師,更其節奏,今且改其名,具書如右:祖孝孫所定二舞,曰《治康之舞》,請改為《治安之舞》;武舞曰《凱安之舞》,請改為《振德之舞》。貞觀中二舞名,文舞《功成慶善樂》,前朝名為《九功舞》,請改為《觀象之舞》;武舞《秦王破陣樂》,前朝名為《七德舞》,請改為《講功之舞》。其《治安》、《振德》二舞,請依舊郊廟行用,以文舞降神,武舞送神。其《觀象》、《講功》二舞,講依舊宴會行用。請改《十二和樂》。昔周朝奏六代之樂,即今二舞之類是也。其賓祭嘗用,別有《九夏之樂》,即《肆夏》、《皇夏》等名是也,梁武帝善音樂,改《九夏》為《十二雅》,前朝祖孝孫改雅為和,示不相沿也。臣今改為成,取《韶》樂九成之義。《十二成樂曲》名:祭天神奏《豫和之樂》,請改為《禋成》之樂;祭地祗奏《順和》,請改為《順成》;祭宗廟奏《永和》,請改為《裕成》;祭天地、宗廟,登歌奏《肅和》,請改為《肅成》;皇帝臨軒奏《太和》,請改為《政成》;王公出入奏《舒和》,請改為《弼成》;皇帝食舉及飲宴奏《休和》,請改為《德成》;皇帝受朝、皇后入宮奏《正和》,請改為《扆成》;皇太子軒懸出入奏《成和》,請改為《裔成》;元日、冬至皇帝禮會,登歌奏《昭和》,請改為《慶成》;郊廟俎入奏《雍和》,請改為《騂成》;皇帝祭享、酌獻、讀祝文及飲福、受胙奏《壽和》,請改為《壽成》。祖孝孫原定《十二和曲》,開元朝又奏三和,遂有《十五和》之名。凡制作禮法,動依典故,梁置《十二雅》,蓋取十二天之成數,契八音十二律之變,軌益以三和,有乖稽古。又緣祠祭所用,不可盡去,臣取其一焉。祭孔宣父、齊太公廟降神奏《宣和》,請改《師雅之樂》;三公升殿、會訖下階履行奏《裓和》,請廢,同用《弼成》;享先農、耕籍田奏《豐和》,請廢,同用《順成》。
隱帝乾祐元年,張昭上高祖廟奠獻舞曲名。
按《五代史·漢隱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乾祐元年七月,禮儀使張昭上高祖廟奠獻舞曲名,并歌調。表曰:臣聞書稱舜禹之歌,詩載商周之頌。蓋示清廟貽謀之本,表元王創業之難。固宜播在謳謠,被之絃管。永煥斷鼇之跡,式彰伐鼓之勤。伏惟高祖睿文聖武昭肅孝皇帝,龍躍唐郊,龜謀代邸。應黃星而恢帝緒,彌青犢以正乾綱。爰在出潛,備經歷試。逐陰山之醜類,令振北門。持分陝之權衡,化流南國。大勳允集,駿命攸歸。按稷嗣之舊儀,遵未央之故事。祗見天地,朝拜寢園,誓帶礪以賞功臣,儼環璫而酬佐命。比昭烈之雄玉壘,寄奴之王金陵。瞻彼一隅,寧光二祖。湛湛清雒,峨㷍德陽。上林之仆柳重芳,南頓之嘉禾再茂。洪惟聖考,無忝神宗。黎民方慶其削平,仙馭奄辭於顧復。今則蛩開畢陌,龍去鼎湖。九虞之尸祝虛陳,三后之衣冠已祔。崇牙設虡,萬舞盈庭。睹總千山立之人,如觀牧野。聽夏籥序興之韶,似宴橫汾。象功之舞雖陳,詠德之歌仍缺。昔秦王破陣,周帝降成,而猶寫在宮商,形於綴兆。聖作物睹,夫何讓焉。臣載考聲詩,恭詳典禮。《書》曰:七世之廟,可以觀德。高祖皇帝廟室奠獻舞曲,請以觀德為名。
後周
太祖廣順元年五月丙子,邊蔚上太廟四室舞詞。七月,復請更定舞名,并改十二成為十二順。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周太祖廣順元年五月,太常卿邊蔚,上太廟四室奠獻舞詞。表曰:臣聞禮莫尊於明祀,孝莫重於奉先。歷觀哲王,必嚴清廟。所以二簋可用,陳於羲易之中。百世不遷,著在周詩之內。既修祀典,爰奏樂章。惉懘之音,不可以致來格。蹁躚之貌,不可以達至誠。是宜詳按舊規,發揚新號,庶正動容之列,永符觀德之文。自西漢之初,詔叔孫通重定禮樂,始有廟樂及降神、納俎、豋歌、薦祼等曲。迨至唐朝,降神用文舞,送神用武舞。其餘即奏十二和之樂,每室酌獻一曲,別立舞名。降及前朝,亦循此制。今者將新郊廟,嚴配祖宗,合更率舞之名,仰詠累功之盛。恭惟信祖睿和皇帝,天輔其德,岳降其神。源發崑丘,九曲遐通於溟渤。日騰暘谷,四方咸仰於貞明。大志克伸,嘉猷永播。肇屬登三之運,爰尊得一之名。烝嘗既達於孝誠,綴兆難從於舊式。信祖睿和皇帝室酌獻,請奏肅雍之舞。恭惟僖祖明憲皇帝,茂著王公,善修世德。龍蟠大澤,動施雷雨之恩。鳳舞高岡,上絕雲霓之勢。爰符廣運,式薦鴻名。豆籩方備於祭儀,干戚雖陳於舞位。僖祖明憲皇帝室酌獻,請奏章德之舞。恭惟義祖翼順皇帝,善馭英豪,允兼文武。雄心莫測,吞七澤於胸中。戎略素深,運三宮於掌內。蓋有貽孫之慶,遂資啟帝之祥。遺音廣備於詠歌,盛禮克昭於禋祀。義祖翼順皇帝室酌獻,請奏善慶之舞。恭惟慶祖章肅皇帝,英華發外清,明在躬。龍德終潛,莫契飛天之義。龜書不出,孰為受命之符。大功昔啟於霸圖,景命今鍾於聖緒。遂正居尊之號,以伸念始之情。仍舉象功,更符章德。慶祖章肅皇帝室酌獻,請奏觀成之舞。 七月,太常卿邊蔚上言:王者誕膺駿命,光啟皇圖,應天順人之期,時聞有異。制禮作樂之道,理亦同歸。所以堯作大章,周為大武,克表欽明之運,爰形蹈厲之容。歷代而然,舊章斯在。伏惟皇帝陛下,上承帝祉,下感人心,必修逸禮而秩,無文執古道而御。今有朱絃寶瑟,將觀清廟之豋歌。方澤圜丘,欲祀二儀而展禮。爰詔執事,俾易舊章,庶成雅頌之聲,仰達神明之德。臣學窺周孔,職嗣夷夔,諧虞廷之八音,未觀率舞。審姬朝之六奏,微辨象成。輒變大予,以明光宅。所議改舞名,遠自秦漢,下洎隋唐,六代之舞不全,四懸之器徒在。陳周之後,唯有大韶大舞之曲。歷代相沿,以為二舞。祖孝孫目,文舞曰治康,武舞曰凱安。貞觀中,復有功成慶善樂,為九功舞。秦王破陣樂,為七德舞。近朝多故,舞位虛陳。雖未至於盡亡,實罕明於述作。俟五兵不試,九序載歌,特委名臣,重修盛禮。使朱干玉戚,無差綴兆之容。大夏雲門,復振鏗鏘之韻。臣今沿革止異,名言具修,如別前朝,改祖孝孫,所定二舞名,文舞曰《治安之舞》,武舞曰《振德之舞》,今請改《治安》為《政和之舞》,《振德》為《善勝之舞》。前朝改貞觀中二舞名,文舞曰《觀象之舞》,武舞曰《講功之舞》,今請改《觀象》為《崇德之舞》,《講功》為《象成之舞》。又議改《十二成》。在昔周邦善行古道,奏六代之樂,則大章大濩之倫,列九夏之名。乃皇夏肆夏之類,及至梁室,為十二雅之樂。唐朝改雅為和,前朝改和為成,皆用殊時之制。臣今改成為順。《十二順樂曲》名:祭天神奏《禋成》,請改為《昭順之樂》;祭地祇奏《順成》,請改為《寧順之樂》;祭宗廟奏《裕成》,請改為《肅順之樂》;祭天地、宗廟,登歌奏《肅成》,請改為《感順之樂》;皇帝臨軒奏《政成》,請改為《治順之樂》;王公出入奏《弼成》,請改為《忠順之樂》;皇帝食舉奏《德成》,請改為《康順之樂》;皇帝受朝、皇后入宮奏《扆成》,請改為《雍順之樂》;皇太子軒懸出入奏《裔成》,請改為《溫順之樂》;元日、冬至皇帝禮會,登歌奏《慶成》,請改為《禮順之樂》;郊廟俎入奏《騂成》,請改為《禋順之樂》;皇帝祭享、酌獻、讀祝及飲福、受胙奏《壽成》,請改為《福順之樂》。梁武帝改《九夏》為《十二雅》,以協陽律、陰呂、十二管旋相之義,祖孝孫改為《十二和》。開元中,乃益三和,前朝去三和,改一雅。臣今以為名,既異時作宜稽古。今去其雅,只用《十二順》之曲。祭孔宣父、齊太公廟降神奏《師雅》,請同用《禮順之樂》;三公升殿會訖、下階履行同用《弼成》,請同用《忠順之樂》;享先農及籍田同用《順成》,請同用《寧順之樂》。正冬,仗公卿入,奏並忠順之樂。皇帝坐,奏治順之曲。皇帝舉爵,奏康順之曲。群臣會畢,降階,奏忠順之曲。公卿獻壽,奏福順之曲。公卿出,奏忠順之曲。皇帝謁太廟,用樂,歌詞,降神用文舞,奏肅順之曲。皇帝行,奏治順之曲。豋歌、酌獻,奏感順之曲。迎俎,奏禋順之曲。皇帝飲福,奏福順之曲。送文舞出,迎武舞入,奏忠順之曲。武舞,奏善勝之曲。徹俎,奏肅順之曲。送神,奏肅順之曲。皇帝南郊大禮,歌詞,降神,用文舞,奏昭順之曲。皇帝行,奏治順之曲。豋歌,奠玉幣,奏感順之曲。迎俎,奏禋順之曲。皇帝初獻,奏福順之曲。亞獻,同奏福順之曲。皇帝飲福,奏福順之曲。送神,文舞出,迎武舞入,奏忠順之曲。武舞,奏善勝之曲。送神,奏昭順之曲。
世宗顯德元年,太祖廟室酌獻奏明德之舞。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世宗顯德元年即位有司上太祖廟室酌獻奏明德之舞顯德五年,作《通禮》、《正樂》。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五年十一月庚午,作《通禮》、《正樂》。
按《宋史·竇儼傳》:顯德元年,儼加集賢殿學士。時世宗方切於治道,儼上疏曰:歷代致理,六綱為首:一曰明禮,禮不明則彝倫不序。二曰崇樂,樂不崇則二儀不和。故禮有紀,若人之衣冠;樂有章,若人之喉舌。世宗多見聽納。南征還。詔儼正雅樂。儼校鐘磬管籥之數,辨清濁上下之節,復舉律呂旋相為宮之法,迄今遵用。所撰《周正樂》成一百二十卷,藏於史閣。
按《冊府元龜》:顯德五年六月,命中書舍人竇儼參詳太常雅樂。十一月,翰林學士竇儼上疏論禮樂刑政之源,其一曰:請依《唐會要》所分門類,上自五帝,迄于聖朝,凡所施為,悉命編次,凡關禮樂,無有闕漏,名之曰大周通禮,俾禮院掌之。其二曰:伏請博通之士,上自五帝,迄於聖朝,凡樂章沿革,總次編錄,繫於歷代樂錄之後,永為定式,名之曰大周正樂,俾樂寺掌之。依文教習,務在齊肅。詔曰:竇儼所上封章,陳備政要,舉當今之急務,疾近世之因循,器識可嘉,辭理甚當,故能立事,無愧莅官。所請編集大周通禮、大周正樂,宜依。仍令於內外職官前資前名中,選擇文學之士,同共編集,具名以聞。委儼總領其事。所須紙筆,下有司供給。
按《中興書目》:《大周正樂》八十八卷。周顯德間,中書舍人竇儼撰。儼承詔訂論歷代樂名、樂儀、樂議、樂音、樂圖、樂章、樂器、樂曲及夷樂之名,甚備。按儼末卷論敘云:詔編樂書,敘論譜記,凡八十四卷,象八十四調。新曲譜三十六卷,合前為十二帙,象期之數。今書八十四卷具存,曲譜惟有黃鐘大呂四卷,餘皆缺。
顯德六年,詔王朴考正雅樂,凡所造律準命詳議施行。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 按《王朴傳》:顯德六年,詔朴考正雅樂,朴以謂十二律管互吹,難得其真,乃依京房為律準,以九尺之絃十三,依管長短寸分設柱,用七聲為均,樂成而和。朴性剛果,又見信于世宗,凡其所為,當時無敢難者,然人亦莫能加也。
按《冊府元龜》:六年正月,樞密使王朴上疏云:臣聞禮以簡形,樂以治心。禮樂者,聖人之大教也。形體順於外,心氣和於內。而不治者,未之有也。故理定必制禮,功成必作樂。一人作之於上,萬人化之於下。政令不嚴,功力不勞,而天下理者,禮樂也。行政者,禮也。成禮者,樂也。故聖人盡心焉。夫樂作於人心,成聲於物,聲樂既和,乃感於人心者也。所假之物,大小有數。九者,成數也,是以黃帝吹九寸之管,得黃鍾之聲,為樂之端也。半之,清聲也。倍之,緩聲也。三分其一次損益之,相生之聲也。十二變而復黃鍾,聲之總數也。乃命之曰十二律。旋迭為均,均有七調,合八十四調,播之于八音,著之於歌頌。將以奉天地,事祖宗。和君臣,接賓旅。恢政教,厚風俗。以其功德之形容,告於神明,俾百代之後,知邦國之所由興,風教之所繇行者也。宗周而上,率繇斯道。自秦而下,旋宮聲廢。洎東漢雖有太子丞鮑鄴興之,亦人亡而息,無嗣續之者。漢至隋,垂十代,凡數百年,所存者,黃鐘之宮一調而已。十二律中,唯用七聲,其餘五律,謂之啞鐘,蓋不用故也。唐太宗有知人之明,善復古道,故用祖孝孫、張文收考正雅樂,而旋宮八十四調,復見於時。在懸之器,方無啞者。所以知太宗之道,與三五同功焉,安、史之亂,京都為墟,器之與工,十不存一,所用歌奏,漸多紕繆。逮乎黃巢之餘,工器都盡,購募不獲,文記亦亡,集官酌詳,終不知其制度。時有太常博士商盈孫,按《周官·考工記》之文,鑄鎛鐘十二,編鐘二百四十,處士蕭承慶較定石磬,今之在懸者是也。雖有樂器之狀,殊無相應之和。逮乎魏梁、後唐,歷晉與漢,皆享國不遠,未暇及於禮樂。至於十二鎛鐘,不問聲律宮商,但循環而擊,編鐘、編磬徒懸而已。絲、竹、匏、土,僅有七聲,作黃鐘之宮一調,亦不和備,其餘八十三調,於是乎泯絕,樂之缺壞,無甚於今。陛下天縱文武,奄宅中區,上黨一戰并人喪氣,東西二征,秦吳開境,大功既著,思復三代之風,遺文絕編,咸令遐訪墜典,庶務無不聿修,宗廟朝廷之儀,車服物象之數,於是乎昭明,遠召樂懸,親自考聽,知其亡失,深動上心。乃命中書舍人竇儼參詳太常樂事,不踰月調品八音,初家和會。以臣曾學律歷,宣示古今樂錄,令臣討論,臣雖不敏,敢不奉詔。遂依唐法,以秬黍較定尺度,長九寸,虛徑三分,為黃鐘之管,與見在黃鐘之聲相應。以上下相生之法推之,得十二律管。以為眾管互吹,用聲不便,乃作律準,十三弦宣聲,長九尺張弦,各如黃鐘之聲。以第八弦六尺,設柱為林鐘;第三弦三尺,設柱為太簇;第十弦五尺三寸四分,設柱為南呂;第五弦七尺一寸三分,設柱為姑洗;第十二弦四尺七寸五分,設柱為應鐘;第七弦六尺三寸三分,設柱為蕤賓;第八弦八尺四寸四分,設柱為大呂;第九弦五尺六寸三分,設柱為夷則;第十弦七尺五寸一分,設柱為夾鐘;第十一弦五尺一分,設柱為無射,第十二弦六尺六寸八分,設柱為中呂;第十三弦四尺五寸,設柱為黃鐘之清聲。十二聲中,施用七聲迭為均,焉均之主者,宮也,徵、商、羽、角、變宮、變徵次焉,發其均主之聲,歸乎本音之律,七聲迭應而不亂,乃成其調。均有七調,聲有十二均,合八十四調,歌奏之曲,繇之出焉。旋宮之聲久絕,一日而補,出臣獨見,恐未詳悉,望下中書門下,集百官及內外知音者較其得失,然後依調制曲。八十四調,曲有數百,見存者九曲而已,皆調之黃鐘之宮聲。今詳其音數,內三曲即是黃鐘宮聲,其餘六曲,錯雜諸調,蓋傳習之誤也。唐初雖有旋宮之樂,至於用曲,多與禮文相違。既不敢用唐為則,臣又懵學獨力,未能備究古今,亦望集多聞知禮之士,上本古典,下順常道,定其義理。於何月行何禮,合用何調何曲,聲數長短,幾變成,議定而制曲,方可久長行用。所補雅樂旋宮八十四調,并所定尺、所吹黃鐘管、所作律準,謹並上進。去聖踰遠,獨學難周。莫副天心,空塵聖鑒。疏奏,帝善之。乃詔尚書省集百官,詳定。兵部尚書張昭等獻議曰:伏睹樞密使王朴奏,太常寺樂懸鐘石不和,今依古準法均調,月律十二管,旋相為宮,定八十四調以下,太常寺教習。三十五調訖,望集眾官詳議,於何月行何禮,用何曲調,及聲數變數,欲議定而製曲者,伏奉命敕。據王朴所奏,事下尚書省,集三省官翰林學士、御史臺、太常寺官員及禮官博士等,同商搉前代沿革典故,并據所習新聲律準管尺等,參詳可否,議定奏聞者。臣等聞,昔帝鴻氏之制樂也,將以範圍天地,協和人神,張八節之風聲,測四時之正氣。氣之清濁不可以筆授,聲之善否不可以口傳,故鳧氏鑄金,伶倫截竹。為律呂相生之管,宮商正和之音。播之於管絃,宣之於鐘石,然後覆載之情訢合,陰陽之氣和同,八風從律而不姦,五聲成文而不亂。空桑、孤竹之韻,足以禮神;《雲門》、《大夏》之容,無虧觀德。然月律有還宮之法,備於太師之職。經秦滅學,雅道凌夷。漢初制氏所調,唯存鼓舞,旋宮十二均更用之法,世莫行聞。漢元帝時,京房善《易》、別音,探求古義,以《周官》均法,每月更用五音,乃立準調,旋相為宮,成六十調。又以日法折為三百六十,傳於樂府,而編懸復舊,律呂無差。遭漢中微,雅音淪缺,京房準法,屢有言者,事終不成。錢樂空記其名,沈重但條其說,六十六法,寂寥不嗣。梁武帝素精音律,造四通十二笛,以領八音。又引古玉律造、二變之音,旋相為宮,得八十四調,與律準所調,音同數異。侯景之亂,其音又絕,隋朝初定雅樂,群黨沮議,歷載不成。而沛公鄭譯,因龜茲琵琶七音,以領月律,五音、二變,七調克諧,旋相為宮,復為八十四調。工人萬寶常又減其絲數,稍令古淡。隋高祖不重雅樂,令儒官集議。博士何妥駮奏,其鄭、萬所奏八十四調並廢。隋代郊廟所奏,唯黃鐘一均,與五郊迎氣,雜用蕤賓,但七調而已,其餘五鐘,懸而不作。三朝宴樂,用縵九部,迄於革命,未能改更。唐太宗爰命舊工祖孝孫、張文收整比鄭譯、寶常所均七音八十四調,方得絲管並懸,鐘石俱奏,七始之音復振,四廂之韻皆調。自安、史亂離,咸秦盪覆。崇牙樹羽之器,掃地無餘;戞擊搏拊之工,窮年不嗣。郊廟所奏,何異南箕,波蕩不還,知音殆絕。臣等竊以音之所起,出自人心,夔、曠不能長存,人事不能常泰,人亡則音息,世亂則樂隳,若不深知禮樂之情,安明制作之本。伏惟皇帝陛下心包萬化,學富三雍。觀兵耀武之功,已光鴻業;尊祖禮神之致,尤軫皇情。乃睠奉常,痛淪樂職,親閱四懸之器,思復九奏之音,爰命廷臣,重調鐘律。臣等據。樞密使王朴,條奏,採京房之舊法,練梁武之遺音,考鄭譯、寶常之七均,較孝孫、文收之九變,積黍累以審其度,聽聲詩以測其情,依權衡嘉量之前文,得備數和聲之大旨,施於鐘虡,足洽《簫韶》。臣等今月十九日於太常寺集,命太樂令賈峻奏王朴新法黃鐘調七均,音律和諧,不相凌越。其餘十一管諸調,望依新法教習,以備禮寺施用。其五郊天地、宗廟、社稷、三朝大禮,合用十二管諸調,並載唐史、《開元禮》,近代常行。廣順中,太常邊蔚奉敕定前件祠祭朝會舞名、舞曲、歌詞,寺司各有簿籍,伏恐所定曲新法曲調聲韻不協,請下太常寺簡詳較試。如或乖忤,請本寺依新法聲調,別撰樂章舞曲,令歌者誦習,永為一代之法,以光六樂之書。議上詔曰:禮樂之重,國家所先。近朝以來,雅音全廢,雖時運之多故,亦官守之因循。遂使擊拊之音,空留梗概;旋相之法,莫究指歸。樞密使王朴,博識古今,明通律呂,討尋舊典,撰集新聲,復六代之正音,成一朝之盛事。其王朴所奏旋宮新詞,宜依張昭等議狀施行。仍令有司依調製曲,其閒或有凝滯,更取王朴裁酌施行。先是雅音,廢墜久矣。累朝已來,未能考正是歲,將立歲仗,有司以崇牙樹羽,宿設於殿庭。帝因親臨樂懸,試其聲奏,見鐘磬之類,有施而不擊者,訊於工師,皆不能對。帝甚惻然,乃命翰林學士、判太常事竇儼參詳其失,又命朴考正其事,朴因獻是議及以所作律準上進,帝覽而稱善,命百官議而行之。
顯德六年,恭帝即位,有司奏世宗廟,舞《定功之舞》。按《五代史·周恭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恭帝以顯德六年六月即位,有司奏世宗廟酌獻,舞《定功之舞》。
遼〈《遼史·樂志》疏略已甚,今不能與前代一例,姑照其原本,備錄於此〉
遼初年,用唐《十二和》樂,後改《十二安》樂。按《遼史·樂志》:唐《十二和》樂,遼初用之。《豫和》祀天神。
《順和》祭地祇。
《永和》享宗廟。
《肅和》登歌奠玉帛。
《雍和》入俎接神。
《壽和》酌獻飲福。
《太和》節升降。
《舒和》節出入。
《昭和》舉酒。
《休和》以飯。
《正和》皇后受冊以行。
《承和》太子以行。
遼《十二安》樂:初,梁改唐《十二和》樂為《九慶》樂,後唐建唐宗廟,仍用《十二和》樂,晉改為《十二同》樂。《遼雜禮》天子出入,奏《隆安》;太子行,奏《貞安》,則是遼嘗改樂名矣。餘十二《安》樂名缺。
遼雅樂歌辭,文闕不具;八音器數,大抵因唐之舊。八音:
金 鎛、鐘
石 球、磬
絲 琴、瑟
竹 籥、簫、<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801-18px-GJfont.pdf.jpg' />匏 笙、竽
土 壎
革 鼓、鞀
木 柷、敔
遼冊皇后儀:
呈百戲、角觝、戲馬以為樂。
皇帝生辰樂次:
酒一行 觱篥起歌。
酒二行 歌,手伎入。
酒三行 琵琶獨彈。
餅、茶、致語。
食人,雜劇進。
酒四行 闕。
酒五行 笙獨吹,鼓笛進。
酒六行 箏獨彈,築毬。
酒七行 歌曲破,角觝。
曲宴宋國使樂次:
酒一行 觱篥起,歌。
酒二行 歌。
酒三行 歌,手伎入。
酒四行 琵琶獨彈。
餅、茶、致語。
食入,雜劇進。
酒五行 闕。
酒六行 笙獨吹,合《法曲》。
酒七行 箏獨彈。
酒八行 歌,擊架樂。
酒九行 歌,角觝。
遼冊皇太子儀:
太子初入門,《貞安》之樂作。
冊禮樂工次第:
四隅各置建鼓一虡,樂工各一人;
宮懸每面九虡,每虡樂工一人;
樂虡近北置柷、敔各一,樂工各一人;
樂虡內坐部樂工,左右各一百二人;
樂虡西南武舞六十四人,執小旗二人;
樂虡東南文舞六十四人,執小旗二人;
協律郎二人;
太樂令一人。
散樂,以三音該三才之義,四聲調四時之氣,應十二管之數。截竹為四竅之笛,以葉音聲,而被之絃歌。三音:天音揚,地音抑,入音中,皆有聲無文。四時:春聲曰平,夏聲曰上,秋聲曰去,冬聲曰入。
散樂器:觱篥、簫、笛、笙、琵琶、五絃、箜篌、箏、方響、杖鼓、第二鼓、第三鼓、腰鼓、大鼓、鞚、拍板。
雜戲:自齊景公用倡優侏儒,至漢武帝設魚龍曼延之戲,後漢有繩舞、自刳之伎,杜佑以為多幻術,皆出西域。哇俚不經,故不具述。
鼓吹樂,一曰短簫鐃歌樂,自漢有之,謂之軍樂。《遼雜禮》,朝會設熊羆十二案,法駕有前後部鼓吹,百官鹵簿皆有鼓吹樂。
前部:
鼓吹令二人 掆鼓十二金鉦十二 大鼓百二十
長鳴百二十 鐃十二
鼓十二 歌二十四
管二十四 簫二十四
笳二十四
後部:
大角百二十 鼓吹丞二人
羽葆十二 鼓十二
管二十四 簫二十四
鐃十二 鼓十二
簫二十四 笳二十四
右前後鼓吹,行則導駕奏之,朝會則列仗,設而不奏。橫吹亦軍樂,與鼓吹分部而同用,皆屬鼓吹令。前部:
大橫吹百二十 節鼓二
笛二十四 觱篥二十四
笳二十四 桃皮觱篥二十四
掆鼓十二 金鉦十二小鼓百二十 中鳴百二十
羽葆十二 鼓十二
管二十四 簫二十四
笳二十四
後部:
小橫吹百二十四 笛二十四
簫二十四 觱篥二十四
桃皮觱篥二十四
百官鼓吹、橫吹樂,自四品以上,各有增損,見《儀衛志》。自周衰,先王之樂濅以亡缺,《周南》變為《秦風》。始皇有天下,鄭、衛、秦、燕、趙、楚之聲迭進,而雅聲亡矣。漢、唐之盛,文事多西音,是為大樂、散樂;武事皆北音,是為鼓吹、橫吹樂。雅樂在者,其器雅,其音亦西云。
太宗大同元年,始得晉太常諸樂送於中京。
按《遼史·太宗本紀》:大同元年三月壬寅,晉太常樂譜、諸宮懸、鹵簿、法物,悉送上京。 按《樂志》:自漢以後,相承雅樂,有古《頌》焉,有古《大雅》焉。遼闕郊廟禮,無頌樂。大同元年,太宗自汴將還,得晉太常樂譜、宮懸、樂架,委所司先赴中京。 自漢以來,因秦、楚之聲置樂府。至隋高祖詔求知音者,鄭譯得西域蘇祗婆七旦之聲,求合七音八十四調之說,由是雅俗之樂,皆此聲矣。用之朝廷,別於雅樂者,謂之大樂。晉高祖使馮道、劉煦冊應天太后、太宗皇帝,其聲器、工官與法駕,同歸於遼。
大樂器:本唐太宗《七德》、《九功》之樂。武后毀唐宗廟,《七德》、《九功》樂舞遂亡,自後宗廟用隋《文》、《武》二舞,朝廷用高宗《景雲》樂代之,元會,第一奏《景雲》樂舞。杜佑《通典》已稱諸樂並亡。唯《景雲》樂舞僅存。唐末、五代板蕩之餘,在者希矣。遼國大樂,晉代所傳。《雜禮》雖見坐部樂工左右各一百二人,蓋亦以《景雲》遺工充坐部;其坐、立樂部,自唐已亡,可考者唯《景雲》四部樂舞而已。
玉磬 方響 搊箏 筑
臥箜篌 大箜篌 小箜篌 大琵琶小琵琶 大五絃 小五絃 吹葉大笙 小笙 觱篥 簫
銅鈸 長笛 尺八笛 短笛
以上皆一人。
毛員鼓 連鞀鼓 貝
以上皆二人,餘每器工一人。
歌二人。 舞二十人,分四部:
《景雲》舞八人 《慶雲》樂舞四人
《破陣》樂舞四人 《承天》樂舞四人
大樂調:雅樂有七音,大樂亦有七聲,謂之七旦;一曰婆陁力,平聲;二曰雞識,長聲;三曰沙識,質直聲;四曰沙侯加濫,聲;五曰沙臘,皆應聲;六曰般贍,五聲;七曰俟利<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4010-18px-GJfont.pdf.jpg' />,斛先聲。自隋以來,樂府取其聲,四旦二十八調為大樂。
婆陁力旦:
正宮 高宮 中呂宮 道調宮南呂宮 仙呂宮 黃鍾宮
雞識旦:
越調 大食調 高大食調 雙調小食調 歇指調 林鐘商調
沙識旦:
大食角 高大食角 雙角 小食角越角 歇指角 林鐘角
沙侯加濫旦:
中呂調 正平調 高平調 仙呂調黃鐘調 般涉調 高般涉調
右四旦二十八調,不用黍律,以琵琶絃葉之。皆從濁至清,迭更其聲,下益濁,上益清。七七四十九調,餘二十一調失其傳。蓋出《九部》樂之《龜茲部》云。
大樂聲:各調之中,度曲協音,其聲凡十,曰:五、凡、工、尺、上、一、四、六、勾、合,近十二雅律,於律呂各闕其一,猶雅音之不及商也。
殷人作靡靡之樂,其聲往而不反,流為鄭、衛之聲。秦、漢之間,秦、楚聲作,鄭、衛濅亡。漢武帝以李延年典樂府,稍用西涼之聲。今之散樂,俳優、歌舞雜進,往往漢樂府之遺聲。晉天福三年,遣劉煦以伶官來歸,遼有散樂,蓋由此矣。
聖宗統和元年,冊承天皇太后,設宮懸之樂。
按《遼史·聖宗本紀》:統和元年夏四月壬子,大臣以太后預政,宜有尊號,請下有司詳定冊禮。五月乙亥,詔近臣議皇太后上尊號冊禮。六月甲午,上率群臣上皇太后尊號曰承天皇太后。 按《樂志》:元年,冊承天皇太后,設宮懸、簨簴,大樂工、協律郎入。太后儀衛動,舉麾,《大和》樂作;大樂令、太常卿導引升御座,簾捲,樂止。
文武三品以上入,《舒和》樂作。至位,樂止。
皇帝入門,《雍和》樂作;至殿前位,樂止。
宰相押冊,皇帝隨冊,樂作;至殿前置冊於案,樂止。翰林學士、大將軍舁冊,樂作;置御坐前,樂止。
丞相上殿,樂作;至讀冊位,樂止。
皇帝下殿,樂作;至位,樂止。
太后宣答訖,樂作;皇帝至西閣,樂止。
親王、丞相上殿,樂作;退班出,樂止。
下簾,樂作;皇太后入內,樂止。
太平元年十月,觀魚龍曼衍戲。十一月,上尊號始設宮懸。
按《遼史·聖宗本紀》:太平元年十月庚申,幸通天觀,觀魚龍曼衍之戲。十一月癸未,上御昭慶殿,文武百僚奉冊上尊號。 按《樂志》:元年,尊號冊禮:設宮懸於殿庭,舉麾位在殿第三重西階之上,協律郎各入就舉麾位,太常博士引太常卿,太常卿引皇帝。將仗動,協律郎舉麾,大樂令令撞黃鐘之鐘,左右鐘皆應。工人舉柷,樂作;皇帝即御座,扇合,樂止。
王公入門,樂作;至位,樂止。
通事舍人引押冊大臣,初動,樂作;置冊殿前香案訖,就位,樂止。
舁冊官奉冊,初動,樂作;升殿,置冊御坐前,就西墉北上位,樂止。
大臣上殿,樂作;至殿欄內位,樂止。
大臣降殿階,樂作;復位,樂止。
王公三品以上出,樂作;太常博士引太常卿,太常卿引皇帝降御座入閤,樂止。
又按《志》:元年,冊承天皇太后,童子弟子隊樂引太后輦至金鑾門。
興宗重熙九年,上契丹冊,皇帝出,奏《隆安》之樂。
按《遼史·聖宗本紀》不載。 按《樂志》云云。
道宗大康八年,詔行秬黍所定升斗。
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康八年三月庚戌,詔行秬黍所定升斗。 按《樂志》:十二律用周黍尺九寸管,空徑三分為本。道宗大康中,詔行秬黍所定升斗,嘗定律矣。其法大抵用古律焉。
天祚帝天慶元年,定上壽樂儀。
按《遼史·天祚帝本紀》不載。 按《樂志》:天慶元年上壽儀:
皇帝出東閣,鳴鞭,樂作;簾捲,扇開,樂止。
太尉執臺,分班,大樂令舉麾,樂作。 皇帝飲酒訖,樂止。
應坐臣僚東西外殿,大樂令引堂上,樂升。大臣執臺,大樂令奏舉觴,登歌,樂作;飲訖,樂止。
行臣僚酒遍,大樂令奏巡周,舉麾,樂作;飲訖,樂止。太常卿進御食,大官令奏食遍,樂作;《文舞》入,三變,引出。樂止。
次進酒,行臣僚酒,舉觴,巡周,樂作;飲訖,樂止。次進食,食遍,樂作;《武舞》入,三變,引出,樂止。
扇合,簾下,鳴鞭,樂作;皇帝入西閣,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