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32
卷150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考工典
第一百五十卷目錄
儀仗部彙考三
遼〈總一則 太宗一則 聖宗乾亨一則〉
宋一〈太祖建隆一則 乾德三則 開寶三則 太宗太平興國一則 淳化一則 至道一則 真宗咸平一則 景德一則 大中祥符四則 天禧一則 乾興一則 仁宗天聖一則 景祐一則 康定一則 慶曆一則 皇祐一則 嘉祐三則 英宗治平二則 神宗熙寧二則 元豐四則〉
考工典第一百五十卷
儀仗部彙考三
遼
遼鹵簿儀仗之制。
按《遼史·儀衛志》:鹵簿儀仗人數馬匹,步行擎執二千四百一十二人,坐馬擎執二百七十五人,坐馬樂人二百七十三人,步行教坊人七十一人,御馬牽攏官五十二人,御馬二十六匹,官僚馬牽攏官六十六人,坐馬掛甲人五百九十八人,步行掛甲人百六十人,金甲二人,神輿十二人,長壽仙一人,諸職官等三百五人,內侍一人,引哨押衙二人,赤縣令一人,府牧一人,府吏二人,少尹一人,司錄一人,功曹一人,太常少卿一人,太常丞一人,太常博士一人,司徒一人,太僕卿一人,鴻臚卿一人,大理卿一人,御史大夫一人,侍御史二人,殿中侍御史二人,監察御史一人,兵部尚書一人,兵部侍郎一人,兵部郎中一人,兵部員外郎一人,符寶郎一人,左右諸衛將軍三十五人,左右諸折衝二十一人,左右諸果毅二十八人,尚乘奉御二人,排仗承直二人,左右夾騎二人,都頭六人,主帥一十四人教坊司差,押纛二人,左右金吾四人,虞候佽飛一十六人,鼓吹令二人,漏刻生二人,押當官一人,司天監一人,令史一人,司辰一人,統軍六人,千牛備身二人,左右親勳二人,左右郎將四人,左右拾遺二人,左右補闕二人,起居舍人一人,左右諫議大夫二人,給事中書舍人二人,左右散騎常侍二人,門下侍郎二人,中書侍郎二人,鳴鞭二人內侍內差,侍中一人,中書令一人,監門校尉二人,排列官二人,武衛隊正一人,隨駕諸司供奉官三十人,三班供奉官六十人,通事舍人四人,御史中丞二人,乘黃丞二人,都尉一人,太僕卿一人,步行太卜令一人。職官乘馬三百四匹,進馬四匹,駕車馬二十八匹。人之數凡四千二百三十有九,馬之數凡千五百二十。
太宗 年,置旗鼓神纛於殿前,以為國仗。
按《遼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遼自大賀氏摩會受唐鼓纛之賜,是為國仗。其制甚簡,太宗伐唐、晉以前,所用皆是物也。著於篇首,以見艱難創業之主,豈必厚衛其身云。
十二神纛
十二旗
十二鼓
曲柄華蓋
直柄華蓋
遙輦末主遺制,迎十二神纛、天子旗鼓置太子帳前。諸弟剌哥等叛,勻德實縱火焚行宮,皇后命曷古魯救之,止得天子旗鼓。太宗即位,置旗鼓、神纛於殿前。
理宗乾亨五年,東巡,東京留守具儀衛迎車駕。
按《遼史·聖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云云。
宋一
太祖建隆四年,詳定大駕鹵簿之制。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國初鹵簿。太祖建隆四年,將郊祀,大禮使范質與鹵簿使張昭、儀仗使劉溫叟,同詳定大駕鹵簿之制,惟得唐長興《南郊鹵簿字圖》,校以今文,頗有闊略違戾者。禮儀使陶穀建議:金吾及諸衛將軍導駕及押仗,舊服紫衣,請依《開元禮》各服本色繡袍。金吾以辟邪,左右衛以瑞馬,驍衛以雕虎,威衛以赤豹,武衛以瑞鷹,領軍衛以白澤,監門衛以獅子,千牛衛以犀牛,六軍以孔雀為文。舊,執仗軍士悉衣五彩畫衣,隨人數給之,無有準式,請以五行相生之色為次,黑衣先之,青衣次之,赤、黃、白又次之。大駕五輅,各有副車,近代寖廢,請依令文增造。又案明宗舊圖,導駕三引而儀仗法物人數多,周太祖鹵簿六引而人數少,請準令文用六引,其鹵簿各依本品以給。從之。舊清游隊有甲騎具裝,亡其制度,穀以其所記造之。又作大輦,皆率意定其制。穀又取天文大角、攝提列星之象,作攝提旗及北斗旗、二十八宿旗、十二辰旗、龍墀十三旗、五方神旗、五方鳳旗、四瀆旗。時有貢黃鸚鵡、白兔,及馴象自來,又作金鸚鵡、玉兔、馴象旗。太祖又詔別造大黃龍負圖旗一,大神旗六,日旗一,月旗一,君王萬歲旗一,天下太平旗一,獅子旗二,金鸞旗一,金鳳旗一,五龍旗五,凡二十一旗,皆有架,南郊用之。大黃龍負圖旗陳于明德門前,餘二十旗悉立於宿頓宮前,遇朝會冊禮,亦皆陳于殿庭。凡馬步儀仗,共一萬一千二百二十二人,悉用禁軍。大將軍、將軍以軍主、都虞候攝事,中郎將、都尉以指揮使、副指揮使攝事,校尉、主帥以軍使、副兵馬使、都頭、副都頭、十將攝事。
初,宋制旗物尤盛。五牛旗,依方色,皆小輿上刻木為牛,背插旗。錯采為牛,旗竿上有小盤,盤衣及輿衣,亦並繡牛形。輿士各四人,服繡五色牛衣。自太祖時詔用之。
牙門旗,古者,天子出建大牙。今制,赤質,錯采為神人象,中道前後各一門,左右道五門,門二旗,蓋取周制樹旗表門及天子五門之制。
駕頭,一名寶床,正衙法坐也。香木為之,四足瑑山,以龍卷之。坐面用藤織雲龍,四圍錯采,繪走龍形,微曲。上加緋羅繡褥,裹以緋羅繡帕。每車駕出幸,則使老內臣馬上擁之,為前驅焉。不設,則以朱匣韜之。幡,本幟也,貌幡幡然。有告止、傳教、信幡,皆絳帛,錯采為字,上有朱綠小蓋,四角垂羅文佩,繫龍頭竿上。其錯采字下,告止為雙鳳,傳教為雙白虎,信幡為雙龍。又有絳引幡,制頗同此,作五色間暈,無字,兩角垂佩。幢,制如節而五層,韜以袋,繡四神,隨方色,朱漆柄。取《曲禮》行前朱雀而後元武,左青龍而右白虎之義。王公所給幢,黑漆柄,紫綾袋。
皂纛,本後魏纛頭之制。唐衛尉器用,纛居其一,蓋旄頭之遺象。制同旗,無文采,去<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8628-18px-GJfont.pdf.jpg' />首六腳。《後志》云:今制,皂邊皂斿,斿為火燄之形。金吾仗主之,每纛一人持,一人拓之。乘輿行,則陳於鹵簿,左右各六。
絳麾,如幢,止三層,紫羅囊蒙之。王公麾,以紫綾袋。蓋,本黃帝時有雲氣為花蘤之象,因而作也。宋有花蓋、導蓋,皆赤質,如繖而圓,瀝水繡花龍。又有曲蓋,差小,惟乘輿用之。人臣則親王或賜之,而以青繒繡瑞草焉。
睥睨,如華蓋而小。
扇筤,緋羅繡扇二,緋羅繡曲蓋一,並內臣馬上執之。駕頭在細仗前,扇筤在乘輿後。大駕、法駕、鸞駕,常出並用之。扇圓,徑四尺二寸,柄長八尺三寸,黃茸繡團龍,仍用金塗銅飾。扇有朱團及雉尾四等。朱團繡雲鳳或雜花,黑漆柄,金銅飾。雉扇皆方,繡雉尾之狀,有三等:大雉扇長五尺二寸,闊三尺七寸;中扇、小扇遞減二寸。下方上殺,以緋羅繡雉尾之狀,中有雙孔雀雜花,下施黑漆橫木長柄,以金塗銅飾。乘輿出入,必以前持障蔽。凡朔朢朝賀、行冊禮,皇帝升御坐,必合扇,坐定去扇,禮畢駕退,又索扇如初。蓋謂天子升降俯仰,眾人皆得見之,非肅穆之容,故必合扇以障焉。䍐、罼,象畢、昴為天階,故為前引,皆赤質,金銅飾,朱縢結網,金獸面。䍐方,上有二螭首銜紅絲拂;罼圓,如扇。香鐙,唐制也。朱漆案,緋繡花龍衣,上設金塗香爐、燭臺。長竿二,輿士八人。金塗銀火鐐、香匙副之。
大角,黑漆畫龍,紫繡龍袋。
長鳴、次鳴、大小橫吹,五色衣旛,緋掌畫交龍。《樂令》,三品已上,緋掌畫蹲豹。
犦槊。犦,擊聲也。一云象犦牛,善鬥,字從牛。唐金吾將軍執之。宋制,如節有袋,上加碧油。常置朝堂,車駕鹵簿出,則八枚前導;又四枚夾大將者,名衛司犦槊。槊,長矛也。木刃,黑質,晝雲氣。又有細槊,制同而差小。戟,有枝兵也。木為刃,赤質,畫雲氣,上垂交龍掌、五色帶,帶末綴銅鈴。及鈒戟,無掌,而有小橫木;鈒,插也,制本插車旁。又小戟與鈒戟同。
殳、義,戟之類。殳,無刃而短,黑飾兩末。義,青飾兩末,並中白,畫雲氣,各綴朱絲拂。
槍,槊也。唐羽林所執,制同槊而鐵刃,上綴朱絲拂。儀鍠,鉞屬也,秦、漢有之。唐用為儀仗,刻木如斧,塗以青,柄以黃,上綴小錦幡、五色帶。
班劍,本漢朝服帶劍。晉以木代之,亦曰象劍,取裝飾斑斕之義。鞘以黃質,紫斑文,金銅飾,紫絲絛帉錔。御刀,晉、宋以來有之。黑鞘,金花銀飾,靶軛,紫絲絛帉錔。又儀刀,制同此,悉以銀飾,王公亦給之。
刀盾。刀,本容刀也;盾,旁排也。一人分持。刀以木為之,無鞘,有環,紫絲絛帉錔。盾,赤質,畫異獸。又朱縢絡盾,制悉同,惟綠縢綠質,皆特執之。
幰弩,漢京尹、司隸前驅,持弓以射窺者。宋制,每弩加箭二,有靫,畫雲氣,仗內弩皆同。弓箭,每弓加箭二,有靫,同幰弩。車輻,棒也,形如車輪輻。宋制,朱漆八稜白榦。
柯舒,黑漆棒也,制同車輻,以金銅釘飾。
鐙杖,黑漆弩柄也。以金銅為鐙及飾,其末紫絲絛繫之。
鳴鞭,唐及五代有之。《周官》條狼氏執鞭趨避之遺法也。內侍二人執之,鞭鞘用紅絲而漬以蠟。行幸,則前驅而鳴之,大祀禮畢還宮,亦用焉;視朝、宴會,則用于殿庭。
氅,本緝鳥毛為之。唐有六色、孔雀、大小鵝毛、雞毛之制。《後志》云:今制有青、緋、皁、白、黃五色,上有朱蓋,下垂帶,帶繡禽羽,末綴金鈴。青則繡以孔雀,五角蓋;緋則繡以鳳,六角蓋;皁則繡以鵝,六角蓋;白亦以鵝,四角蓋;黃則以雞,四角蓋。每角綴垂佩,揭以朱竿,上如戟,加橫木龍首以繫之。
金節,隋制也。黑漆竿,上施圓盤,周綴紅絲拂八層,黃繡龍袋籠之。王公以下皆有節,制同金節,韜以碧油。繖,古張帛避雨之制。今有方繖、大繖,皆赤質,紫表朱裡,四角銅螭首。六引內者,其制差小。
誕馬,散馬也。如金塗銀鬧裝鞍勒。乘輿以紅繡韀,六鞘,王公以下用紫繡及剜花韀。御馬鞍勒之制,有金、玉、水晶、金塗四等鬧裝,䩞韘促結為坐龍,碾鈒鏤塵沙面、平面、窪面、方團、寸節、卷荷校具,皆垂六鞘,金銀裹鞍橋、銜鐙,朱黃絲絛轡鞦,緋黃織繡或素圜韀,𧜡襆用金銀線織或緋黃絁,鞭用紫竹,紅黃絲鞘,纓以紅、黃犛牛尾,金為缺。每日,馬五匹供奉,鞍用玉及金塗,𧜡襆皆素。行幸則十四匹,加真金、水晶之飾。
馬珂之制,銅面,雕翎鼻拂,攀胸,上綴銅本葉、紅絲拂。又胸前及腹下,皆有攀,綴銅鈴;後有跋塵、錦包尾。獨鹵簿中金吾衛將軍導駕者,皆有之。
甲騎具裝,甲,人鎧也;具裝,馬鎧也。甲以布為裡,黃絁表之,青綠畫為甲文,紅錦褖,青絁為下帬,絳韋為絡,金銅鐵,長短至膝。前膺為人面二,自背連膺,纏以錦騰蛇。具裝,如常馬甲,加珂拂於前膺及後鞦。
毬杖,金塗銀裹,以供奉官騎執之,分左右前導。大禮,用百人,花腳幞頭、紫繡䙆袍襖。常出,三十人,公服,皆騎導。
大駕鹵簿巾服之制:金吾上將軍、將軍、六統軍、千牛、中郎將,服花腳幞頭、抹額、紫繡袍,佩牙刀,珂馬。諸衛大將軍、將軍、中郎將、折衝、果毅、散手翊衛,服平巾幘、紫繡袍、大口褲、錦螣蛇、銀帶,佩橫刀,執弓箭。千牛將軍,服平巾幘、紫繡袍、大口褲、銀帶、靴靿,橫刀,執弓箭,珂馬。千牛,服花腳幞頭、緋繡袍、抹額、大口褲、銀帶、靴靿。前馬隊內折衝及執槊者,服錦帽、緋繡袍、銀帶。監門校尉、六軍押仗,服幞頭、紫繡裲襠。隊正,服平巾幘、緋繡袍、大口褲。諸衛主率都尉,引駕騎,持鈒隊內校尉、旅帥,執衛司殳仗犦槊,金吾十六騎,班劍、儀刀隊,親勳翊衛,執大角人,並服平巾幘、緋繡裲襠、大口褲,佩橫刀,執弓箭。金吾押牙,服金鵝帽、紫繡袍、銀帶,儀刀。金吾持纛者,服烏紗帽、皁衣、褲、鞋襪。金吾押纛,服幞頭、皂繡衫、大口褲、銀帶、烏皮靴。執金吾犦槊,服錦袍帽、臂韝、銀帶、烏皮靴。清游隊、佽飛、執副仗槊,服甲騎具裝、錦臂鞲,橫刀,執弓箭,白褲。朱雀隊執旗及執牙門旗,執絳引旛、黃麾旛者,並服緋繡衫、抹額、大口褲、銀帶。執殳仗,前後步隊、真武隊執旗,前後部黃麾,執日月合璧等旗,青龍白虎隊、金吾細仗內執旗者,並服五色繡袍、抹額、行縢、銀帶;執白竿棒人,加銀褐捍腰。執龍旗及前馬隊內執旗人,服五色繡袍、銀帶、行縢、大口褲。執弓箭、執龍旗副竿人,服錦帽、五色繡袍、大口褲、銀帶。執弩、弓箭人,服錦帽、青繡袍、銀帶。前後步隊人,服五色鍪甲、錦臂韝、鞋襪、褲、銀帶。朱雀隊內執弓箭、弩、槊,虞候佽飛,執長壽幢、寶輿法物人,並服平巾幘、緋繡袍、大口褲、銀帶。援寶,執絳麾、真武幢義人,並服武弁、紫繡衫。持鈒隊,殿中黃麾、繖、扇、腰輿、香鐙、華蓋,指南、進賢等車駕士,相風、鐘漏等輿輿士,並服武弁、緋繡衫。駕羊車童子,服垂耳髻、青頭𢄼、青繡大袖衫、褲、勒帛、青耳履。執引駕龍墀旗、六軍旗者,服錦帽、五色繡衫、錦臂韝、銀帶。引夾旗及執柯舒、鐙仗者,服帖金帽,餘同上。執花鳳、飛黃、吉利旗者,服銀褐繡衣、抹額、銀帶。夾轂隊,服五色質鍪鎧、錦臂韝、白行縢、紫帶、鞋韤。驍衛翊衛三隊,服平巾幘、緋繡袍、大口褲、錦螣蛇。五輅、副輅、耕根車駕士,服平巾幘、青繡衫、青履韤。教馬官,服幞頭、紅繡抹額、紫繡衫、白褲、銀帶。掌輦、主輦,服武弁、黃繡衫、紫繡誕帶。攏御馬者,服帖金帽、紫繡大袖衫、銀帶。執真武幢者,服武弁、皂繡衫、紫繡誕帶。五牛旗輿士,服武弁、五色繡衫、大口褲,銀帶。掩後隊,服黑鍪甲、錦臂韝、行縢。鼓吹令、丞,服綠褲褶冠、銀褐裙、金銅革帶、緋白大帶、履襪。太常寺府史、典事、司天令史,服幞頭、綠衫、黃半臂。太常主師掆鼓、金鉦、節鼓人,服平巾幘、緋繡袍、大口褲,抹帶、錦螣蛇;歌、拱宸管、簫、笳、笛、觱篥,無螣蛇。太常大鼓、長鳴、小鼓、中鳴,服黃雷花袍、褲、抹額、襪帶。太常鐃、大橫吹,服緋苣文袍、褲、抹額、襪帶。太常羽葆鼓、小橫吹,服青苣文袍、褲、抹額、襪帶。排列官、令史、府史,服黑介幘、緋衫、白褲、白勒帛。司辰、典事、漏刻生,服青褲褶冠、革帶。殿中少監、奉御、供奉、排列官,引駕仗內排列承直官、大將、金吾引駕、押仗、押旗,服幞頭、紫公服、烏皮靴。尚輦奉御、直長、乘黃令丞、千牛長史、進馬四色官,服幞頭、綠公服、白褲、金銅帶、烏皮靴。殿中職掌執繖扇人,服幞頭、碧襴、金銅帶、烏皮靴。
舊衣黃,太平興國六年,并內侍省並改服以碧。
凡繡文:金吾衛以辟邪,左右衛以瑞馬,驍衛以雕虎,屯衛以赤豹,武衛以瑞鷹,領軍衛以白澤,監門衛以獅子,千牛衛以犀牛,六軍以孔雀,樂工以鸞,耕根車駕士以鳳銜嘉禾,進賢車以瑞麟,明遠車以對鳳,羊車以瑞羊,指南車以孔雀,記里鼓、黃鉞車以對鵝,白鷺車以翔鷺,鸞旗車以瑞鸞,崇德車以辟邪,皮軒車以虎,屬車以雲鶴,豹尾車以立豹,相風烏輿以烏,五牛旗以五色牛,餘皆以寶相花。六引內使服之制:清道官,服武弁、緋繡衫、革帶。持幰弩、車輻棒者,服平巾赤幘、緋繡衫、赤褲、銀帶。青衣,服平巾青幘、青褲褶。持㦸、繖、扇、刀盾者,服黃繡衫、抹額、行縢、銀帶。持旛蓋者,服繡衫、抹額、大口褲、銀帶。內告止旛、曲蓋以緋,傳教旛、信旛、絳引旛以黃。執誕馬轡、儀刀、麾、幢、節、夾槊、大角者,服平巾幘、緋繡衫、大口褲、銀帶。大駕鹵簿內,執轡,並錦絡衫帽。持弓箭、槊者,服武弁、緋繡衫、白褲。駕士,服錦帽、繡戎服大袍、銀帶。弓箭以青,槊以紫。持掆鼓者,服平巾幘、緋繡對鳳袍、大口褲、白襪帶、錦螣蛇。鐃吹部內,服平巾幘、緋繡袍、白襪帶、白褲,餘悉同大駕前後部。其繡衣文:清道以雲鶴,幰弩以辟邪,車輻以白澤,駕士司徒以瑞馬,牧以隼,御史大夫以獬豸,兵部尚書以虎,太常卿以鳳,縣令以雉,樂工以鸞,餘悉以寶相花。
太祖建隆四年,范質議:按《開元禮》,武官陪立大仗,加螣蛇裲襠,如袖無身,以覆其膊胳,蓋掖下逢也。從肩領覆臂膊,共一尺二寸。又按《釋文》、《玉篇》相傳云:其一當胸,其一當背,謂之兩當。今詳稱襠之制,其領連所覆膊胳,其一當左膊,其一當右膊,故謂之起膊。今請兼存兩說擇而用之,造裲襠,用當胸、當背之制。殿庭立仗,本充庭之制。唐禮,殿庭、屯門,皆列諸衛黃麾大仗。宋興,太祖增創錯繡諸旗并幡氅等,著于《通禮》,正、至、五月一日,御正殿則陳之。青龍、白虎旗各一,分左右;五嶽旗五在左,五星旗五在右;五方龍旗二十五在左,五方鳳旗二十五在右;紅門神旗二十八,分左右;朱雀、真武旗各一,分左右;皂纛十二,分左右。
以上金吾。
天一、太一旗各一,分左右;攝提旗二,分左右;五辰旗五,北斗旗一,分左右。
水、火、北斗在左,金、火、土在右。
二十八宿各一。
角宿至壁宿在左,奎宿至張宿在右。
風伯、雨師旗各一,分左右;白澤、馴象、仙鹿、玉兔、馴犀、金鸚鵡、瑞麥、孔雀、野馬、犛牛旗各二,分左右;日月合璧旗一,在左;五星連珠旗一,在右;雷公、電母旗各一,分左右;軍公旗六,分左右;黃鹿、飛麟、兕、騶牙、白狼、蒼烏、辟邪、網子、貔旗各二,分左右;信幡二十二,分左右;傳教、告止幡各十二,分左右;黃麾二,分左右。
以上兵部。
日旗、月旗各一,分左右;君王萬歲旗一在左;天下太平旗一,在右;獅子旗二,分左右;金鸞、金鳳旗各一,分左右;五方龍旗各一。
青、赤在左,黃、白、黑在右。以上龍墀。
龍君、虎君旗各五,分左右;赤豹、黃羆旗各五,分左右;小黃龍旗一,在左;天馬旗一,在右;吏兵、力士旗各五,分左右;天王旗四,分左右;太歲旗十二,分左右;天馬旗六,分左右;排欄旗六十,分左右;左右幡氅各五行,行七十五;大黃龍旗二,分左右;大神旗六,分左右。
以上六軍。
按《玉海》:建隆四年八月十六日辛丑,南郊,儀仗使劉溫叟言:按唐長興明宗《南郊鹵簿字圖》,導駕用三引,周太祖用六引,今請用六引,兵部儀仗五千一百人,太常鼓吹八百五十人,太僕車輅四百八十人,殿中儀仗二百六人,司天法物二十一人,金吾衛二百五十人,金吾仗六百七十六人。從之。校以令文頗有闕略。十八日,禮儀使陶穀言:鹵簿內金吾諸衛將軍導駕押仗,舊服紫衣,請依《開元禮》各服繡袍。舊執仗軍士衣五色畫衣,請以五行相生為次,又增造五輅,副車,復殿中輦輿備用六引,本品鹵簿。又增置旗名,作大輦。凡馬步儀仗,共一萬一千二百二十二人,悉用禁軍。舊用絹布采畫者,以綜絲絁繡文代之。九月二十八日,范質言大駕,儀仗除執法物馬步兵計百八十五隊,用騎軍大將軍六人,郎將都尉九十人,騎士四千四百四十六人,步軍將軍二十人,郎將都尉八十二人,校尉四人,王師二百九十八人,並騎步六千二百七十二人。
乾德二年,禮儀使陶穀詳定法物制度。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陶穀傳》:穀,乾德二年,判吏部銓兼知貢舉。再為南郊禮儀使,法物制度,多穀所定。時范質為大禮使,以鹵簿清游隊有甲騎具裝,莫知其制度,以問於穀。穀曰:梁貞明丁丑歲,河南尹張全義獻人甲三百副、馬具裝二百副。其人甲以布為裡,黃絁表之,青綠畫為甲文,紅錦綠青絁為下帬,絳韋為絡,金銅玦,長短至膝。前膺為人面二目,背連膺纏以紅錦螣蛇。馬具裝蓋尋常馬甲,但加珂拂於前膺及後鞦爾。莊宗入洛,悉焚毀。質命有司如穀說,造以給用。
乾德三年,親閱鹵簿。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乾德三年,蜀平,命左拾遺孫逢吉收蜀法物,其不中度者悉毀之。是歲,太祖親閱鹵簿。
乾德四年,閱法物,令改畫衣為繡衣。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四年五月乙亥,閱蜀法物、圖書。
按《儀衛志》:乾德四年,始令改畫衣為繡衣。
按《玉海》:乾德四年五月九日,帝親閱諸州,法物舊用采繪者,易以文繡,凡五輅,副輅輿輦屬車之屬多仍唐制。
開寶四年,始用繡衣鹵簿。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乾德四年,始令改畫衣為繡衣,至開寶三年而成,謂之繡衣鹵簿。其後郊祀皆用之。軍衛羽儀,自是寖盛。每大祀,命大禮、儀、儀仗、鹵簿、橋道頓遞五使,鹵簿使專掌定字圖排列,儀仗使糾督之,大禮及餘使同按閱,致齋日巡仗。又命殿前大校管勾捧日、奉宸隊,侍衛大校勾當儀仗兵隊,捧日、天武廂主四人,編排捧日、奉宸隊及執仗人,內諸司使、副使三員同押儀仗,別二員編排導引官。
按《玉海》:開寶四年十一月戊午,親饗太廟。乙未二十七日,合祭天地于圜丘,始用繡衣鹵簿。
開寶六年,詔節度使已下,除在京巡檢及押儀仗外,並合服褲褶衣導引。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云云。
開寶九年,南郊命以象列六引前。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宋鹵簿,以象居先,開寶九年南郊時,其象止在六引前排列。詔鹵簿使領其事。
太宗太平興國六年,詔以象十於南郊引駕。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鹵簿儀服。自漢鹵簿,象最在前。晉平吳後,南越獻馴象,作大車駕之,以載黃門鼓吹數十人,使越人騎之以試橋梁。宋鹵簿,以象居先,設木蓮花坐,金蕉盤,紫羅繡襜絡腦,當胸、後鞦並設銅鈴杏葉,紅犛牛毛拂,拔塵。每象,南越軍一人跨其上,四人引,並花腳幞頭、緋繡窄衣、銀帶。太宗太平興國六年,兩莊養象所奏,詔以象十於南郊引駕。
淳化三年,增黃麾仗二百五十人。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云云。
至道 年,詔令有司畫車輅儀衛圖,以藏祕閣。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太宗至道中,令有司以絹畫為圖,圖凡三幅,中幅車輅、六引及導駕官,外兩幅儀衛,其警場青城,又別為圖,圖成,以藏祕閣。凡內仗自行事官、排列職掌并捧日、奉宸、散手天武外,步騎一萬九千一百九十八人,此極盛也。
真宗咸平五年,詔南郊儀仗引駕官,不得多帶從人。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真宗咸平五年,詔南郊儀仗引駕官,不得多帶從人。宰臣,親王,樞密、
宣徽使,參知政事,樞密副使,三司使,各四人。尚書,節度使,翰林學士、侍讀、侍講學士,各三人。給事,諫議,知制誥,大卿監,金吾大將軍,樞密都承旨、副承旨,客省閤門使、副使,諸司使、副使至內殿崇班,各二人。少卿監,諸行郎中已下,閤門祗候已下,各一人。又詔南郊引駕官,中書、樞密院一行在東,親王一行在西,餘依官次。
景德二年,更定王公以下儀仗。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王公以下鹵簿。凡大駕六引,用本品鹵簿,奉冊、充使及詔葬皆給之。親王用一品之制,加告止幡、傳教幡、信幡各二,其葬日,用六引內儀仗。景德二年,南郊鹵簿使王欽若言:鄆王攢日所給鹵簿,與南郊儀仗吉凶相參。望依令別制王公車輅,所有鼓吹、儀仗,亦請增置,以備拜官、朝會、婚葬之用。從之。於是儀服悉以盡,其葬日在塗,以革車代輅。
按《玉海》:景德二年二月癸卯,王欽若上言,伏詳六典,乘黃令掌王公以下車輅,又六典,大駕鼓吹朱漆五采畫,金鐲羽葆重,蓋幡掌畫,交龍皇太子已下朱漆而不畫,無金鐲羽葆重,蓋幡掌畫蹲豹,四品乃用綠。又元日,王公及四品以上,給鹵簿赴朝會,則乘輿儀仗,不與臣下參用,宜依六典,令式別制,王公已下車駕所有鼓吹儀仗,亦請增置從之。
大中祥符元年,詔改小駕為鸞駕。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大中祥符元年,改小駕為鸞駕。自太祖易繡衣鹵簿後,太宗、真宗皆增益之。
按《玉海》:凡鹵簿四等:大駕、法駕、小駕、黃麾仗。祥符元年六月,改小駕為鸞駕。
大中祥符三年,繪宮中導從之圖以示宰相。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宮中導從之制,唐已前無聞焉。五代漢乾祐中,始置主輦十六人,捧足一人,掌扇四人,持踏床一人,並服文綾袍、銀葉弓腳幞頭。尚宮一人,寶省一人,高鬚、紫衣。書省二人,紫衣、弓腳幞頭。新婦二人,高鬟、青袍。大將二人,紫衣、弓腳幞頭。童子執紅絲拂二人,高鬟髻、青衣。執犀盤二人,帶鬅頭、黃衫。執翟尾二人,帶鬅頭、黃衫。雞冠二人,紫衣,分執金灌器、唾壺。女冠二人,紫衣,執香爐、香盤。分左右以次奉引。太宗太平興國初,增主輦二十四人,改服高腳幞頭;輦頭一人,衣紫繡袍,持金塗銀仗以督領之。奉珍珠、七寶、翠毛華樹二人,衣緋袍;奉金寶山二人,衣綠繡袍;奉龍腦合二人,衣緋銷金袍,並高腳幞頭。執拂翟四人,鬅頭、衣黃繡袍。舊衣綾袍、紫衣者,悉易以銷金及繡。復增司簿一人,內省一人,司儀一人,司給一人,皆分左右前導,凡一十七行。每正、至御殿,祀郊廟,步輦出入至長春殿用之。其乘輦,則屈右足、垂左足而憑几,蓋唐制也。真宗時,加四面內官周衛。大中祥符三年,內出繪圖以示宰相。
按《玉海》:祥符三年九月十一日丙戌,內出繪圖以示宰相。召輔臣于龍圖閣,觀繪宮中,迎奉天書,出入及行大禮畢入宮之儀,三圖上指所乘輿,謂王旦等,曰此應出唐制,前代輿輦制度未嘗有此。又曰有散員,周衛四面,朕所加也,非此,則班綴不整矣。
大中祥符五年,增定大駕鹵簿之制。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凡鹵簿內牙門旗,中道四,分二門;左右道各十,分五門。中道一門在金吾細仗前,一門在掩後隊後。左右廂第一門在步甲前隊第六後,第二門在前部黃麾仗前,第三門在後部黃麾仗前,第四門在黃麾仗後,第五門在步甲後隊第六後。每旗二人執,四人夾,並騎,分左右。每門監門校尉六人領。又大駕,郊祀、籍田、薦獻玉清昭應景靈宮用之。迎奉聖像亦用大駕,惟不設象及六引導駕官。法駕,減太常卿、司徒、兵部尚書,白鷺、崇德車,大輦、五副輅,進賢、明遠車,又減屬車四,餘並三分減一。泰山下、汾陰行禮,明堂、大慶殿恭謝用之,凡一萬一千八十八人。鸞駕,又減縣令、州牧、御史大夫,指南、記里、鸞旗、皮軒車,象輅、革輅、木輅,耕根車、羊車、黃鉞車、豹尾車、屬車,小輦、小輿,餘並減半。朝陵,迎泰山天書,東封、西祀,朝謁太清宮,奏告玉清昭靈宮,奉迎刻玉天書,躬謝太廟,皆用之。鑾駕舊用二十人,大中祥符五年,真宗告太廟,增至七千人。兵部黃麾仗,用太常鼓吹,太僕寺金玉輅,殿中省大輦,其制無定,然皆減於小駕。御樓、車駕親征或省方還京,迎禁中天書,五嶽上冊,建安軍迎奉聖像,太廟上冊皆用之。大中祥符六年,趙安仁等上天書車輅鼓吹儀仗。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祥符六年十二月己巳十二日,趙安仁林特上天書車輅鼓吹儀仗,帝御崇政殿,召宗室輔臣觀圖。
天禧二年,皇太子鹵簿仍至道之制,乘車不設儀仗。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皇太子鹵簿。禮令,三師、詹事、率更令、家令各用本品鹵簿前導。太宗
至道中,真宗升儲,事多謙抑,謁廟日止用東宮鹵簿,六引官,但乘車而不設儀仗。天禧二年,仁宗為皇太子,亦依此制。
乾興元年,名皇太后所乘輿為大安輦。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皇太后儀衛。自乾興元年仁宗即位,章獻太后預政,侍衛始盛。用禮儀院奏,製皇太后所乘輿,名之曰大安輦。
仁宗天聖元年,宋綬上鹵簿《圖記》詔付祕閣。又定皇太后車駕如鹵簿之儀。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元年五月庚寅,議皇太后儀衛制同乘輿。〈宋綬事不載〉 按《儀衛志》:仁宗即位,儀典多襲前世,宋綬定鹵簿,為《圖記》十卷上之,詔以付祕閣。凡大駕,用二萬六十一人,大率以太僕寺主車輅,殿中省主輿輦、繖扇、御馬,金吾主纛、槊、十六騎、引駕細仗、牙門,六軍主槍仗,尚書兵部主六引諸隊、大角、五牛旗,門下省主寶案,司天臺主鐘漏,太常主鼓吹,朝服法物庫出旗器、名物、衣冠、幰蓋,軍器庫出箙、弩、矢,內弓箭庫出戎裝、雜仗。凡六引導駕、太僕卿、千牛將軍、殿中侍御史、司天監少府監僚佐局官、乘黃令、大將軍、金吾上將軍、將軍、六統軍,皆以京朝官內諸司使、副使以下攝事。仗內用禁軍諸班直:捧日、天武、拱聖、神勇、宣武、驍騎、武勝、寧朔、虎翼兵。大將軍、將軍以軍主、都虞候攝。中郎將、郎將、都尉以指揮使、副指揮使攝。校尉、主帥、旅帥、隊正以軍使、副兵馬使、都頭、副都頭、十將攝。餘法駕、鸞駕、黃麾仗,則遞減其數。 天聖元年,有司言:皇太后車駕出,合設護衛:御龍直都虞候一人,都頭二人,副都頭一人,長行五十人;十將、已下骨朵子直都虞候一人,都頭二人,副都頭二人,十將、長行八十人;弓箭直指揮使一人,都頭二人,副都頭二人,十將、長行五十人;弩直指揮使一人,都頭二人,副都頭二人,十將、長行五十人。殿前指揮使兩班:左班都虞候一人,都知一人,行門三人,長行二十人,帶器械;右班指揮使一人,都知一人,行門三人,長行二十人,帶器械。皇城司禁衛二百人,寬衣天武二百人,供御輦官六十二人,寬衣天武百人。餘諸司祗應、鳴鞭、侍衛,如乘輿之儀。詔從之。
景祐五年,詔定南郊大駕鹵簿之制。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景祐五年,賈昌朝言儀衛三事:一曰南郊鹵簿,車駕出宮詣郊廟日,執毬杖供奉官,於導駕官前分列迎引,至於齋宮。夫毬仗非古,蓋唐世尚之,以資玩樂。其執之者皆褻服,錦繡珠玉,過於侈麗,既不足以昭文物,又不可以備軍容。常時豫游,或宜施用。方今夙夜齋戒,親奉大祀,端冕顒昂,鼓吹不作,而乃陳戲賞之具,參簪紳之列,導迎法駕,入于祠宮。稽諸典儀,未為允稱。況導駕官兩省員數悉備,何煩更有此色供奉官,謂宜徹去毬仗,俟禮畢還宮,鼓吹振作,即復使就列。二曰大駕鹵簿,有羊車前列。臣按羊車本漢、晉之代,乘於後宮。隋大業中,增金寶之飾,駕以小駟,馭以丱童,自是以來,遂為法從。唐制兼有輦車、副車之名,國朝因循,尚未改革。竊以郊祭天地,廟見祖宗,車服所陳,動必由禮。至於四望、耕根之屬,兼包歷代,皆或有因,豈容後宮所乘,參陪五輅。欲望大駕不用羊車,所冀肅恭,稽合典禮。三曰南郊大駕鹵簿,儀衛甚眾,有司雖依典禮,名物次第,兵杖數目,預先分布,及五使量行案閱。其如被差執掌吏員兵伍,素不閑習,行列先後,多失次序;所持名物,亦或差互。押當官但以行事為名,從便趨進,失其處守。竊謂三載親郊,國之大事,旁陳象物,仰法乾行,四方之人,觀禮於是,宜詳制度,以示光華。請大駕鹵簿前後仗衛次第,於致齋前命儀仗、鹵簿使令有司執簿籍率押當官暨諸衛、諸有執仗士卒將領者,自殿門至郊廟分列之處,詳視先後及器仗名品,無令差忒。詔禮儀使宋綬與太常禮院同詳定以奏。綬奏:鹵簿內有諸司供奉,蓋資備物,以奉乘輿。今昌朝言宿齋之時,不可陳玩樂之具。請郊祀前一日,應供奉官等令宿幕次,俟皇帝行禮畢降壇,導至青城,由青城前導歸大內。後漢劉熙《釋名》曰:騾車、羊車,各以所駕名之也。隋《禮儀志》曰:漢氏或以人牽,或駕果下馬。此乃漢代已有,晉武偶取乘于後宮,非特為掖庭制也。況歷代載于《輿衛志》,自唐至今,著之禮令,宜且仍舊。其鹵簿儀仗,遇南郊前,五使預閱素備,願依昌朝所奏,下儀仗、鹵簿使加點閱,使之齊肅。按《玉海》:景祐五年七月十一日丙午,詔鹵簿儀仗未合典制者釐正之令內侍張永和等領工修飾既成八月庚辰,御大慶殿門閱新作南郊儀仗車輅。九月,侍講賈昌朝言儀衛三事。上詔禮儀使宋綬與太常禮院同詳定以奏。又去誕馬鞍韉用纓轡緋紲旛麾以小篆易隸字六引朱團扇用雜花大駕用盤龍重定戟鈒小戟重製雉尾扇䂍槊殳義
康定元年,定車駕行幸常日導從之儀。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行幸儀衛。宋初,三駕皆以待禮事。車駕近出,止用常從以行。其舊儀,殿前司隨駕馬隊,凡諸班直內,殿前指揮使全班祗應:左班七十六人,二十四人在駕前左邊引駕,五十二人作兩隊馬隨駕;右班七十七人,二十四人在駕前右邊引駕,五十三人在駕後作兩隊隨駕,二十七人第一隊,二十六人第二隊。內殿直五十四人,散員六十四人,散指揮六十四人,散都頭五十四人,散祗候五十四人,金槍五十四人,茶酒班祗應殿侍百五十七人,東第二班長入祗候殿侍十八人,駕後動樂三十一人,馬隊弩手分東西八十五人,招箭班三十五人,散直百七人,鈞容直三百二十人,御龍直百四十二人,御龍骨朵子直二百二十人,並全班祗應。御龍弓箭直百三十三人,御龍弩直百三十三人,寬衣天武指揮二百一十六人。
各有都虞候、指揮使、員僚。
若隨馬不使馬隊,即減內殿直、散員、散指揮、散都頭、散祗候、金槍等直,仍減東西班馬隊弩手八十五人,餘並同上。凡皇城司隨駕人數:崇政殿祗應親從四指揮共二百五十二人,執擎骨朵,充禁衛;崇政殿門外快行、祗候、親從第四指揮五十四人;車駕導從、兩壁隨行親從親事官共九十六人,並於駕前先行,行幸所到之處,充行宮司把門、灑掃祇應。
各有正副都頭、節給、十將。
尚書兵部供黃麾仗內法物:䍐罼各一。五色繡氅子並龍頭竿挂,第一,青繡孔雀氅;第二,緋繡鳳氅;第三,青繡孔雀氅;第四,皁繡鵝氅;第五,白繡鵝氅;第六,黃繡雞氅。右六軍儀仗司供儀仗法物,內獅子旗四口,充門旗二口,各一人執,分左右;二口各十人執撦,分左右,撦人執弓箭。又左金吾引駕仗供牙門旗十四口,十口開五門,每門二口,每口一人執二人夾,計三十人,並騎,夾人執弓箭。監門校尉二十人,每門四人,並帶儀刀,騎。二口係前部甲第七隊前,二口係前部黃麾第一隊前,二口係後部黃麾第一隊前,二口係後步甲第一隊前,二口係後步甲第七隊前。四口開二門,每門二口,每口一人執二人夾,計十二人,並騎。監門校尉六人,並帶儀刀,騎。二口係兵部班劍儀刀隊後,二口係真武隊前。又右金吾引駕仗供牙門旗十四口,制同左仗。仁宗康定元年,參知政事宋庠言:車駕行幸,非郊廟大禮具陳鹵簿外,其常日導從,惟前有駕頭,後擁繖扇而已,殊無禮典所載公卿奉引之盛。其侍從及百司官屬,下至廝役,皆雜行道中。步輦之後,但以親事官百餘人執檛以殿,謂之禁衛。諸班勁騎,頗與乘輿相遠;士庶觀者,率隨扈從之人,夾道馳走,喧呼不禁。所過旗亭市樓,垂簾外蔽,士民馮高下瞰,莫為嚴憚。邏司街使,恬不呵止。威令弛闕,玩習為常。非所謂旄頭先驅,清道後行之慎也。且自黃帝以神功盛德,猶假師兵營衛,則防微御變,古今一體。案漢魏以降,有大駕、小駕之儀。至唐又分殿中諸衛、黃麾等仗,名數次序,各有施設。國朝承五姓荒殘之弊,事從簡略,每鳴鑾游豫,盡去戈戟、旌旗之制,儀衛寡薄,頗同藩鎮。此皆制度放失,憚于改作之咎。宜委一二博學近臣,討繹前代儀注及鹵簿令,以乘輿常時出入之儀,比之三駕諸仗,酌取其中,稍增儀物,具嚴法禁,以示尊極,以防未然。革去因循,其在今日。詔太常禮院與兩制詳定,參以舊儀,別加新制。兩制同禮官議,略準小駕制度,添清道馬、䍐罼、旗氅等物。別為常行禁衛儀,加清道馬百匹,並帶器械,分五行,行二十人。
請下殿前司,於諸班內差。
䍐罼各一,分左右,並騎。牙門旗前後各四,分左右,並騎。緋繡鳳氅二十四,分左右,並騎。
以上請下殿前司,於諸班內差充。
雉扇十二,分左右。
請於親從官內差充。
以上新添百六十二人。凡天武官舊二百一十六人,空行,今添執哥舒,為一重。親從官舊百四十五人,今添百五十五人,通為三百人,為一重。殿前指揮使舊四十八人,今添百五十二人,通為二百人,或於近上諸班相兼差充,並騎,為一重。以上因舊人數添。
舊四百九人,新添三百七人,共七百一十六人。
凡駕前殿前指揮使、親從官為二重,左右相對,各開二門,約二丈,每門並差人員二人押當。第一門與通事舍人相對,第二門與閤門使相對。每有臣僚迎駕起居,並令中道候起居畢,於左右門出。其諸色人止令於牙門旗前道傍起居,不得便入禁衛中。
每門外重,令殿前指揮使執旗二面以表門,用轉光錯綵旗,通上計五重,皆掩後團轉。
凡百司祗應人於禁衛內無執掌者,及隨駕臣僚除合將入禁衛隨從人數外,餘並令於殿前指揮使行外左右前後行。凡前牙門旗以後,後牙門旗以前,屬禁衛中,不得輒入。凡中書、樞密院臣僚,並於從內第三重寬衣天武內行馬;其餘隨駕文武臣僚,並在從內第四重殿前指揮使內,分左右依官位行馬。凡車駕經歷去處,若有樓閣,並不得垂簾障蔽,及止絕士庶不許臨高瞰下,止於街兩傍立觀,即不得夾路喧呼馳走。
前牙門以前,後牙門以後,不在此限。
凡車駕未出皇城門,宣德、左右掖、東華、拱宸門及已至所幸處,即自有門禁,不用牙門旗約束。凡車駕已在道,前牙門旗雖行,後牙門旗未行,除止絕閑雜行人外,其隨駕臣僚官司人等,並依常例,次第赴合隨從及行馬去處。凡前牙門旗在清道馬後約十步已來,後牙門旗在駕後殿前指揮使之後。凡街巷寬闊處,儀衛並依新圖排列。如遇窄狹街巷,禁衛止用親從官二重,御龍直二重,雉扇隨輦。其後前指揮使、天武官,並權分於駕前後隨行。後至寬闊處,乘輿徐行,儀仗依舊排列。或駕幸園苑、宮觀、寺院并臣僚宅,即清道馬、儀仗、殿前指揮使、天武官更不入,惟於外排立。其隨駕臣僚及諸司人,自依常例隨從,候駕行,依次排列。或臣僚宅在巷內,前去不通人行處,其儀仗、殿前指揮使等,各于巷口排立,止絕行人,餘並如故。時詳定閱習既畢,或言新制嚴密,慮違犯者眾,因不果行。
慶曆五年,詔定儀仗人數。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慶曆五年八月乙亥,太常禮院言升祔,二后請,如慶曆四年,改上諸后尊諡,用兵部黃麾仗一千二百五十人,又設大慶殿細仗三百九十人,太常鼓吹儀仗四百九十四人,殿中省細仗十二人,及設太尉本品儀仗四百八十三人,從之。
皇祐二年,上法駕鹵簿圖。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皇祐二年,將享明堂,鹵簿使奏:法駕減大駕三分之一,而兵部無字圖故本,且文牘散逸,雖粗有名數,較之禮令,未有以裁其中。詔禮官與兵部加考正,為圖以奏。及上圖,法駕鹵簿用萬有一千八十八人。
嘉祐二年,禮官奏:南郊還,宜乘大輦。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嘉祐二年祫享,用禮儀使奏:南郊仗,金吾上將軍、六統軍、左右千牛,皆服紫繡戎服,珂佩,騎而前;節度使亦衣褲褶導駕,如舊例。是月,禮官奏:南郊還,在禮當乘金輅,而或詔乘大輦,宜著于令,常以大輦從。
嘉祐六年,御史中丞韓絳請嚴儀衛。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嘉祐六年,幸睦親宅,內侍抱駕頭墮馬,駕頭壞。御史中丞韓絳奏請嚴儀衛,事下閤門、太常禮院議。遂合奏:車駕出,請以閤門祗候及內侍各二員,扶駕頭左右,次扇筤,又以皇城親從兵二十人從其後。
按《玉海》:駕頭乃初即位,御坐七寶,床一覆以緋羅繡帕,內臣馬上捧之,謂之駕頭。
嘉祐八年,詔定皇太后出入儀衛。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嘉祐八年,英宗即位,太常禮院言:準詔再詳定皇太后出入儀衛:御龍直都頭二人,長行二十五人;骨朵子直都頭二人,長行四十人;弓箭直都頭二人,長行二十五人;弩直都頭二人,長行二十五人。殿前指揮使兩班,各都知一人,行門各二人,長行各一十人,帶器械。皇城司禁衛一百人,寬衣天武一百五十人,打燈籠子親事官八十人。入內都知、御藥院官各一員,內東門司使臣二員。御輦院短鐙、教駿、攏馬親事官,入內院子,諸司并入內內侍省祗應內品,人數不定。詔依。
英宗治平元年五月壬子,詔皇太后出入儀衛如章獻太后故事。
按《宋史·英宗本紀》云云。 按《儀衛志》:治平元年,詔皇太后出入惟不鳴鞭,他儀衛如章獻明肅故事。治平四年正月,神宗即位,詔設皇太后儀衛。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四年,神宗嗣位,詔太皇太后儀範已定,皇太后合設儀衛:御龍直、骨朵子直差都虞候、都頭、副都頭各一人,十將、長行各共三十人;弓箭直、弩直差指揮使、都頭、副都頭各一人,十將、長行各共二十人。皇城司親從官一百人,執骨朵寬衣天武官百五十人,充圍子行宮司人員共一百人,入內院子五十人,充圍子皇城司親事官八十人。打燈籠、短鐙馬、攏馬親從官,金銅車、棕車隨車子祗應人,擎襜子供御輦官,執擎從物等供御、次供御并下都輦直等,人數不定。都知一員,御藥院使臣二員,內東門司使臣二員,內酒坊、御廚、法酒庫、儀鸞司、乳酪院、翰林司、翰林院、車子院、御膳素廚、化成殿果子庫,並從。遇出新城門,添差帶器械內臣。
神宗熙寧三年,詔學士院詳定朔朢正衙視朝儀。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三年壬子,罷入閤儀。 按《儀衛志》:神宗熙寧三年,修閤門儀制宋敏求言:本朝惟入閤乃御文德殿視朝。今既不用入閤儀,即文德殿遂闕視朝之禮。乞下兩制及太常禮院,約唐御宣政殿制裁定,以備朔朢正衙視朝之禮。詔學士院詳定。學士韓維等上其儀:朔前一日,有司供張于文德殿庭。東面,左金吾引駕官一人,四色官二人,各帶儀刀。被金甲天武官一人,判殿中省一人,排列官一人。扇二,方繖一。金吾仗碧襴十二,各執儀刀。兵部儀仗排列執掌一人,押隊員僚二人。黃麾幡一,告止幡、傳教幡、信幡各八,龍頭竿、戟各五十。西面,右金吾引駕官以下,皆如東面。天武官東西總百人。門外立仗:其東,青龍旗一,五嶽旗五,五龍旗十;其西,白虎旗一,五星旗五,五鳳旗十。御馬,東西皆五匹,每匹人員二人,御龍官四人。設御幄於殿後閤。其日,左右金吾將軍常服押本衛仗,殿中省官押細仗,東西對列,俟皇帝受朝、降坐、放仗、乃退。
熙寧七年,詳定大駕鹵簿字圖及五牛旗之制。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熙寧七年,詔太常看詳兵部大駕鹵簿字圖,遂奏言:制器尚象,有其數者,必有其義。後世車駕儀仗,多雜秦、漢制度,當革其尤者。《周禮·車僕》:凡師,共革車,各以其萃。萃,副車也。諸輅之副,宜次正輅。
五牛旗,依方色,皆小輿上刻木為牛,背插旗。錯采為牛,旗竿上有小盤,盤衣及輿衣,亦並繡牛形。輿士各四人,服繡五色牛衣。自太祖時詔用之。神宗熙寧七年,太常寺言:大駕鹵簿羊車,本前代宮中所乘;五牛旗,蓋古之五時副車也,以木牛戴旗,用人輿之,失其本制,宜省去。從之。
元豐元年,詔令更定輿輦儀衛之制。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元豐元年,詳定所言:大駕輿輦、仗衛儀物,兼取歷代所用,其間情文訛舛甚眾。或規模苟簡而因循已久;或事出一時而不足為法。詔令更定。於是請去二十八宿、五星、攝提旗所繪人形,及龍、虎、仙童、大神、金鸚鵡、黃鸚鵡、網子、螣蛇、神龜等旗。舊制,親祠南郊,皇帝自太次至版位,內侍二人執翟羽前導,號曰拂翟。拂翟不出禮典,乃漢乾祐中宮中導從之物,不宜用諸郊廟。詔可。又禮文所言:近制,金輅不以金飾諸末,象輅不以象飾諸末,革輅不鞔,木輅不漆,請改飾四輅。太常則繪三辰,加升龍、降龍,大旗則繪交龍、大赤鳥隼、大白熊虎、大麾龜蛇而去其雲龍,使之應禮。又古者,五輅皆載旗,謂之道德之車。《考工記》車戟崇于殳,酋矛崇於戟,各四赤,戟矛皆插車騎,謂之兵車。戰國尚武,故增插四戟,謂之闟戟。則知德車、武車,固異用矣。漢鹵簿,前驅有鳳凰闟戟,猶未施于五輅。江左以來,五輅乃加棨戟於車之右,韜以黼繡之衣。後周司輅,左建旗,右建闟戟,闟戟方六尺,而被之以黼,皆戾於古。請去五輅闟戟,以應道德之稱,而建太常于車後之中央,升輅則由左。又按《周禮》:大馭,掌馭玉輅以祀。則祀乘玉輅也。齋僕掌馭金輅,齋右充金輅之右,則齋乘金輅也。齋祀之車,異用而不相因。國朝親祠太廟,致齋文德殿,翌日即進玉輅,非制。請進金輅,俟太廟祠畢,翌日,御玉輅詣郊。又《周禮》戎右職曰:會同,充革車。《儀禮》曰:貳車畢乘。《禮記》曰:乘君之乘車,不敢曠左,左必式。蓋古者後車餘輅,不敢曠空,必使人乘之,所以別曠左之嫌也。自秦兼九國車服,西漢因之,大駕屬車八十一乘。《後漢志》云:尚書、御史所載。揚雄曰:鴟夷國器,託于屬車。則是漢之屬車,非獨載人,又以載物,亦《儀禮》所謂畢乘之義也。國朝鹵簿,車十二乘,虛設於法駕之後,實近曠左之嫌。請令尚書、御史乘之,或以載乘輿服御。又言:法駕之行,必有共輿者,蓋以承清問。《周官》有太僕、齋僕、道僕,所以御車,至參乘,則其禮益重。故道德之車則有齋右、道右,武車則有戎右,皆以士大夫為之。國朝之制,乘輿有太僕而無參乘,請增近臣一員,立車右。其後,詔增製五輅及參乘,玉輅建太常,金輅建大旂,象輅建大赤,革輅建大白,木輅建大麾。諸輅之副,各次正輅,仍存闟戟焉。時大駕鹵簿,仗下官一百四十六員,執仗、押引從軍員、職掌諸軍諸司二萬二千二百二十一人。
元豐二年,詳定正旦朝會御殿儀注及黃麾仗之制。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二年夏四月癸亥,定正旦御殿儀。秋七月戊寅,詳定朝會儀。 按《儀衛志》:神宗元豐二年,詳定所言:正旦御殿,合用黃麾仗。案唐《開元禮》,冬至朝會及皇太子受冊、加元服,冊命諸王大臣,朝宴外國,亦皆用之。故事,皇帝受群臣上尊號,諸衛各率其屬,勒所部屯門、殿庭列仗衛。今獨修正旦儀注,而餘皆未及。欲乞冬會等儀,悉加詳定。詔從之。黃麾,古有黃、朱、纁三色,所以指揮也。漢鹵簿有前黃麾護駕御史。宋制,絳帛為之,如幡,錯采成黃麾字,下繡交龍;朱漆竿,金龍首,上垂朱綠小蓋。神宗元豐二年,詳定朝會御殿儀注所言:按《周禮》木輅建大麾,以田,鄭氏曰:大麾不在九旗之中。以正色言之,則黑,夏后氏所建。《禮記》曰:有虞氏之旂,夏后氏緌。鄭氏曰:緌,謂注旄牛尾於杠首。所謂大麾,《書》曰王右秉白旄以麾。孔穎達曰:虞世但注旄,夏世始加旒縿。《西京雜記》,漢大駕有前黃麾。崔豹《古今注》:麾,所以指麾,乘輿以黃,諸公以朱,刺史二千石以纁。《開元禮儀纂》曰:唐太宗法夏后之前制,取中方之正色,故制大麾,色黃。今禮有黃麾,其制十二幅。《開寶通禮義纂》曰:黃,中央之色。此仗最近車輅,故以應象,取其居中,道達四方,含光大也。今鹵簿黃麾,以夏制言之,則狀不類旗;以漢制言之,則色又不黃。伏請製大麾一:注麾於竿首,則法夏后氏之制;其色正黃,則用漢制;以十二幅為旗,則取唐制;以一旒為之,則取今龍墀旗之制。當元會陳仗衛,建大黃麾一於當御廂之前,以為表識。其當御廂之後,則建黃麾幡二。并上大黃麾、黃麾旛制度。神宗批曰:黃麾制度,考詳前志,終是可疑。今鑿而為之,植于大庭中外共瞻之地,或為博聞多識者所譏。宜且闕之,更俟討求,黃麾仍舊。
元豐三年,詔成都造大駕鹵簿儀物,并定公卿奉引之制。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元豐三年,詳定所言:昨定朝會圖,于大慶殿橫街北止陳大輦、逍遙、平輦,而輿未陳也。當大輦之南,增腰輿一,小輿一。古者扇翣,皆編次雉羽或尾為之,故於文從羽。唐《開元》改為孔雀,凡大朝會,陳一百五十有六,分居左右。國朝復雉尾之名,而四面略為羽毛之形,中繡雙孔雀,又有雙盤龍扇,皆無所本。遂改製偏扇、團扇方扇為三等,繡雉。凡朝會,平輦、逍遙並陳於東西龍墀上。旗,皆錯采為之,漆竿、鎞首、纛頭、錦帶腰、火燄腳。白澤、攝提、金鸞、金鳳、獅子、苣文、天下太平、君王萬歲、仙童、螣蛇、神龜,及在步甲前後隊、後馬隊三隊、六軍儀仗內,並以赤。日、月及合璧、連珠、風、雨、雷、電、五星、二十八宿、祥雲,並以青。北斗以黑。五嶽、四瀆、五方、四神、十二辰、五龍、五鳳、龍虎君,並以方色。天王以赤、黃二色。排攔以黃、紫、赤三色。元豐三年,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鹵簿,前用二十八宿、五星、攝提旗,有司乃取方士之說,繪為人形,於禮無㨿。伏請改製,各依其象,以則天文。從之。
按《文獻通考》:神宗元豐三年,詳定禮文所言:《鹵簿記》公卿奉引:第一開封令,乘軺車;次開封牧,隼旗;太常卿,鳳旗;司徒,瑞馬旗;御史大夫,獬豸旗;兵部尚書,虎旗,而乘革車。放之非是。按《周禮》巾車職曰:孤乘夏篆,卿乘夏縵,大夫乘墨車。司常職曰:孤、卿建旃,大夫建物。請公卿以下奉引,先開封令,乘墨車建物;次開封牧,乘墨車建旂;太常卿、御史大夫、兵部尚書乘夏縵,司徒乘夏篆,並建旃。所以參備九旂之制。從之。按《玉海》:元豐三年正月十二日詔以緡錢七萬下成都造大駕鹵簿儀物大駕仗下官一百四十六員執仗押引從軍員職掌諸軍諸司二萬二千二百二十一人法駕三分減一鸞駕減指南等車餘並減半元豐六年,詳定朝會之儀。
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六年春正月丁丑朔,御大慶殿受朝,始用新樂。
按《玉海》:元豐六年正月丁丑,朔御大慶殿受朝,先是上以朝會,儀物敝當改為詔閤門,御史臺詳定朝會儀更造仗衛輿輅冠服,至是始陳於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