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32

卷213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考工典

 第二百十三卷目錄

 匕箸部彙考

  《詩經》〈小雅大東〉

  《禮記》〈雜記〉

  《儀禮》〈公食大夫禮 特牲饋食禮 少牢饋食禮 有司徹〉

  《方言》〈箸筩〉

  《茶經》〈火筴〉

  《三禮圖》〈畢圖考 朼圖考 疏匕圖考 挑上圖考〉

  《茶錄》〈茶匙〉

  《考槃餘事》〈匙著〉

  《本草網目》〈釋名 主治〉

 匕箸部藝文一

  《鐵火箸賦》         唐楊洽

  《匕箸銘》         明方孝孺

  又

 匕箸部藝文二〈詩〉

  《箸詩》           金周馳

  《詠竹箸》         明程良規

 匕箸部紀事

 匕箸部雜錄

 匕箸部外編

 雜食器部彙考

  《禮記》〈禮運 少儀〉

  《周禮》〈天官 秋官〉

  《儀禮》〈公食大夫禮 少牢饋食禮〉

  《說文》〈虜 銚 簞〉

  《廣雅》〈鎢鋗〉

  《三禮圖》〈鈃圖考〉

  《博古圖》〈周交虯盦圖考 唐冰鑑圖考 漢梁山鋗圖考〉

 雜食器部紀事

 雜食器部雜錄

考工典第二百十三卷

匕箸部彙考

《詩經》

《小雅大東》

有饛簋飧,有捄棘匕。

〈朱註〉捄曲貌匕,以棘為匕,所以載鼎肉,而升之於俎也。〈大全〉《儀禮》特牲注曰:匕用棘心。 孔氏曰:《雜記》云:匕用桑,長三尺,吉禮則用棘。

《禮記》《雜記》

枇以桑,長三尺,或曰五尺,畢用桑,長三尺,刊其柄與末。

〈陳註〉牲體在鑊,用枇升之,以入鼎,又以枇自鼎載之,入俎,主人舉肉之時,執事者則以畢助之。舉此二器,吉祭以棘木為之,喪祭則用桑木畢之,柄與末加刊削枇,亦必然也。

《儀禮》《公食大夫禮》

旅人南面加匕于鼎,退,旅人取匕。

〈疏〉旅人以匕入加於鼎,退出還使之取匕。

《特牲饋食禮》

棘心匕刻。

〈註〉刻若今龍頭

《少牢饋食禮》

鼎序入,雍正執一匕以從,雍府執四匕以從,司士。

《有司徹》

次賓縮執匕俎以升,若是以授尸,尸卻手授匕枋,坐祭嚌之,興。覆手以授賓,賓亦覆手以授縮匕,於俎上以降。

《方言》《箸筩》

箸筩,陳楚宋魏之間謂之筲,或謂之籯,自關而西謂之桶。楤

《茶經》《火筴》

火筴,一名著,若常用者,圓直一尺三寸,頂平截,無䓗臺勾鎖之屬,以鐵或熟銅製之。

《三禮圖》

畢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7%95%a2%e5%9c%96.246893.png' />

《畢圖考》

《雜記》云:畢,用桑長三尺,刊其柄與末。孔疏云:主人舉肉之時,以畢助主人舉肉也。用桑者,亦謂喪祭也。吉時,亦用棘,末謂畢,義末頭亦刊削之也。又特牲,《禮》云:宗人執畢先入。鄭云:畢狀如義。蓋為形似畢星,故名焉。《舊圖》云:葉博三寸,中鏤去一寸,柄長二尺四寸,漆其柄末及兩葉,皆朱。臣崇義案:畢朼二制,禮有明文,喪祭用桑,取其同名。表有哀素,吉祭用棘,取其赤心。盡其至敬,蓋聖人制禮,有以故興物者,如此之深也。今若以畢朼二物,桑之與棘皆漆而丹之,則亡哀素之情遐,棄赤心之敬,既無所法,實謂不經。今亦並圖於右冀,擇而用之。

枇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6%9e%87%e5%9c%96.246894.png' />

《枇圖考》

《雜記》云:枇以桑長三尺。注云:枇所以載牲體者也。喪祭用桑,吉則用棘。孔疏引《特牲記》曰:匕也,舊圖下別有刻匕,是其重也,既非法制,今亦略而不圖。

疏匕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7%96%8f%e5%8c%95%e5%9c%96.246895.png' />

《疏匕圖考》

有司云:雍人合執貳俎,陳于羊俎,西並皆西縮,覆貳疏匕於其上,皆縮俎西枋〈音柄〉。注云:疏匕,匕柄有刻飾。賈疏云:以其言疏,是疏通刻之,若疏屏之類。鄭注:疏屏以為刻,畫雲氣蟲獸,此唯刻畫雲氣,通飾其柄。舊圖云:疏匕亦形如飯<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3122-18px-GJfont.pdf.jpg' />〈音鍬〉,以棘為之,長二尺四寸,葉長八寸,博三寸,其柄葉通疏,皆丹漆之。案:挑匕注云此亦淺升為之,通疏其葉。似失之矣。亦丹淺升并雲氣為是。

挑匕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6%8c%91%e5%8c%95%e5%9c%96.246897.png' />

《挑匕圖考》〈挑吐彫反又音由〉

有司云:司馬在羊鼎之東,二手執挑匕枋〈音柄〉,以挹湆。注于疏匕。注云:挑謂之歃,讀如或舂,或抌〈音由〉之抌字,或作挑者,秦人語也。注:寫也,鄭意以疏匕、挑匕皆有淺升,狀如飯<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3122-18px-GJfont.pdf.jpg' />挑,長柄,可以抒物於器中者也。抒〈直呂反取也挹也〉,又引詩,或舂,或抌,今詩抌,作揄〈音由〉。箋云:舂而抒出之。彼箋此注,以抒為取挹,兩義無差。舊圖挑匕漆柄末及淺升中,皆朱柄,葉長短廣狹與疏匕同。

《茶錄》《茶匙》

茶匙要重,擊拂有力,黃金為上,人間以銀鐵為之,竹者輕,建茶不取。

《考槃餘事》《匙著》

雲間胡文明製者佳,南都白銅者亦適用,金玉者似不堪用。

《本草綱目》《著釋名》

李時珍曰:古箸以竹,故字從竹。近人兼用諸木及象牙為之矣。

《主治》

陳藏器曰:吻上燕口瘡,取著燒灰傅之。又狂狗咬者,乞取百家著煎汁飲。

李時珍曰:咽喉閉塞,取漆著燒煙含嚥,煙氣入腹,發欬即破。

匕箸部藝文一

《鐵火著賦》唐·楊洽

物亦有用,人果能捐,惟茲鐵著,既直且堅,挺剛姿以執熱,揮勁直以凌煙。安國罷悲于死灰,莊生坐得于火傳。交莖璀璨,並影聯翩。動而必隨殊叔,出而季處持則偕至。豈彼後而我先,有協不孤之德,無愧同心之賢。至如元冬方沍,寒夜未央,獸炭初爇,朱火未光,必資之以夾輔,終俟我而擊揚焚,如燄發赫爾威張。解嚴凝于寒室,播溫暖于高堂,奪功綿纊挫氣雪霜。夫如是,則著之為用也,至矣!于何不臧銳其末而去其利。端其本而秉其剛、信尺箠之莫儔。何支策之足重。專權有𠫤。故我獨任而無成雙美可嘉,故我兩莖而為用,抱素冰潔,含光雪新,同舟楫之共濟,並輔車之相因,差池其道,勁挺其質。止則疊雙用無廢一,雖炎赫之難持,終歲寒之可必,嗟象箸之宜捨,始階亂而無傾鄙囊錐之孤挺,卒矜名于露穎伊,瑣瑣之自持,獨錚錚而在茲,佐洪爐而罔忒,煩素手而何辭,因依獲所用捨,隨時儻提握之不棄,甘銷鑠以為期。

《匕箸銘》明·方孝孺

汝之食人,慎勿恩人之食,汝慎勿諼。

五鼎之饋為惠,不成乾餱之遺,怨由以生,一舉著而驕士將,敗汝名。

匕箸部藝文二〈詩〉

《箸詩》金·周馳

矢束形何短,籌分色盡紅。駢頭斯效力,失偶竟何功。比數槃盂側,經營指掌中。蒸豚挑項臠,湯餅拌油蔥。正使遭讒口,何嘗廢直躬。上前如許借,猶足沃淵衷。

《詠竹箸》明·程良規

殷勤問竹箸,甘苦爾先嘗。滋味他人好,爾空來去忙。

匕箸部紀事

《史記·微子世家》:紂始為象箸,箕子歎曰:彼為象箸,必為玉桮;為桮,則必思遠方珍怪之物而御之矣。輿馬宮室之漸自此始,不可振也。

《漢書·張良傳》:漢王與酈食其謀撓楚權。復立六國後,良從外來謁漢王。具以酈生計告良。良曰:誰為陛下畫此計者。陛下事去矣。臣請借箸以籌之。言其不可者六。王輟食吐哺,罵曰:豎儒,幾敗乃公事。

《周亞夫傳》:亞夫謝病免相。上居禁中,召亞夫賜食。獨置大胾,無切肉,又不置箸。亞夫心不平,顧謂尚席取箸。上視而笑曰:此非不足君所乎。亞夫免冠謝上。上曰:起。亞夫因趨出。上目送之,曰:此鞅鞅,非少主臣也。《飛燕外傳》:后始加大號婕妤奏書於后上二十六物以賀有文犀辟毒箸二雙后驕逸體微病輒不自飲食須帝持匕箸。

《漢書·王莽傳》:巨毋霸臥則枕鼓,以鐵箸食。

《三國蜀志·先主傳》:曹公謂先主曰:今天下英雄,唯使君與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數也。先主方食,失匕箸。〈註〉《華陽國志》云:於時正當雷震,備因謂操曰:聖人云迅雷風烈必變,良有以也。一震之威,乃至於此。

《趙達傳》:達射隱伏,無不中效。嘗過知故,知故為之具食。食畢,謂曰:倉卒乏酒,又無佳殽,以敘意,如何。達因取盤中隻箸,再三從橫之,乃言:卿東壁下有酒,有肉,何以辭無。主人慚曰:以卿善射有無,欲相試耳。《語林》:王藍田食雞子以箸刺之不得便大怒投於地《晉書·何曾傳》:曾性奢豪。食日萬錢,猶曰無下箸處。《雲仙雜記》:向範待客有漆花盤科斗著魚尾匙山濤酒後哺啜折著不休

《晉書·吳隱之傳》:隱之事母孝謹,及其執喪,哀毀過禮。與太常韓康伯鄰居,康伯母,每聞隱之哭聲,輟飧投箸,為之悲泣。

《幸靈傳》:時順陽樊長賓為建昌令,發百姓作官城於建城山中,吏令人各作箸一雙。靈作而未輸,或竊之焉。俄而竊者心痛欲死,靈謂之曰:爾得無竊我箸乎。竊者不應。有頃,愈急,靈曰:若爾不以情告我者,今真死矣。竊者急遽,乃首出之。靈於是飲之以水,病即立愈。行人由此敬畏之。船成,當下,吏以二百人引一艘,不能動,方請益人。靈曰:此以過足,但部分未至耳。靈請自率之。乃手執箸,惟用百人,而船去如流。眾大驚怪,咸稱其神,於是知名。

《宋書·沈慶之傳》:太子妃上世祖金鏤匕箸及杵杓,上以賜慶之,曰:卿辛勤匪殊,歡宴宜等,且觴酌之賜,宜以大夫為先也。

《范曄傳》:魯國孔熙先博學有縱橫才志,文史星算,無不兼善。義康聞熙先,密相結納。又有王國寺法淨尼亦出入義康家,並與熙先相往來。法淨尼南上,熙先付以牋書,陳說圖讖。法淨還,義康餉熙先銅匕等物。《春渚紀聞》:宋柳惲嘗賦詩未就,以筆捶琴,客有以箸和之,惲驚其哀韻,乃製為雅音。後傳擊琴,蓋自惲始。《魏書·咸陽王禧傳》:禧謂龍虎曰:吾憒憒不能堪,試作一謎,當思解之,以釋毒悶。龍虎欻憶舊謎云:眠則俱眠,起則俱起,貪如豺狼,贓不入己。都不有心於規刺也。禧亦不以為諷己,因解之曰:此是眼也。而龍虎謂之是箸。

《楊播傳》:播弟椿、津恭謙。椿每近出,津不先飯,椿還,然後共食。食則津親授匙箸,味皆先嘗,椿命食,然後食。《北史·崔瞻傳》:瞻在御史臺,恆於宅中送食,備盡珍羞;獨餐自若。有一河東人士姓裴,亦為御史,伺瞻食,便往造焉。瞻不與交言,又不命匕箸。裴坐觀瞻食罷而退。明日,裴自攜匕箸,恣情飲噉。瞻方謂裴云:我初不喚君食,亦不共君語,君遂能不拘小節。君定名士。於是每與之同食。

《酉陽雜俎》:天后任酷吏羅織,位稍隆者,日別妻子。博陵崔元暉,位望俱極,其母憂之,曰:汝可一迎萬迴。此僧寶誌之流,可以觀其舉止禍福也。及至母垂泣作禮,兼施銀匙,著一雙萬迴,忽下階擲其匙著於堂屋上,掉臂而去,一家謂為不祥。一日,令上屋取之,匙箸下得書一卷,觀之,乃讖緯書也。遽令焚之。數日,有司忽即其家,大索圖讖。不獲,得雪。時酷吏多令盜夜埋蠱,遺讖於人家,經月乃密籍之。博陵微萬迴,則滅族矣。

《開元天寶遺事》:宋璟為宰相,朝野人心歸美焉。時春御宴,帝以所用金著,令內臣賜璟。雖受所賜,莫知其由,未敢陳謝。帝曰:所賜之物,非賜汝金,蓋賜卿之著表卿之直也。璟遂下殿拜謝。

《隋唐嘉話》:今上之為潞州別駕,將入朝,有軍人韓凝禮,自謂知兆。上因以食箸試之,既布卦一箸,無故自起,凡三偃三起。觀者以為大吉徵。既而誅韋氏,定天保,因此行也。凝禮起家五品,至今猶存。

《酉陽雜俎》:安祿山恩寵莫比,錫賚無數,其所賜品目,有金平股、犀頭匙箸。

《唐書·高崇文傳》:劉闢反,宰相杜黃裳薦其才,詔統左右神策、麟游奉天諸屯兵討闢。始,崇文選兵五千,常若寇至。至是,卯漏受命,辰巳出師,器良械完,無一不具。過興元,士有折逆旅匕箸者,即斬以徇。

《于琮傳》:琮擢第。初尚永福公主,主未降,食帝前,以事折匕箸,帝知其不可妻士大夫,更詔尚廣德公主。《酉陽雜俎》:韋陟尚奢侈,宴於公卿,雖水陸具陳,曾不下著

近。有海客往新羅,吹至一島上,滿山悉是黑漆匙,著其處多大木。客仰窺匙箸,乃木之花與鬚也。因拾百餘雙還用之,肥不能使。後偶取攪茶,隨攪而消焉。《續博物志》:正月朢,祭門,以酒脯飲食及豆粥插箸祭之。

《稽神錄》:正月朢,夜時,俗取飯箕衣之衣服,插箸為觜,使畫盤粉以卜。

《十國春秋》:後蜀高祖以李皇后故,優待唐莊宗諸兒,賜予千計敕器用,局以沉香,降真為缽,木香為匙箸。《五代史》:唐廢帝欲擇宰相,書姓名置琉璃瓶中,以箸挾之。

《暌車志》:嶺表占卜甚多,有箸卜。

《冷齋夜話》:予與李德修游,公義過一新貴人,貴人留食予三人者,皆以左手舉箸。貴人曰:公等皆左轉也。予應聲曰:我輩自應須左轉,知君豈是背匙人?一座大笑,噴飯滿案。

《談苑》:虜中大寒,匕箸必於湯中蘸之,方得入口。不爾,與熟肉相沾,不肯脫。石鑑奉使不曾蘸箸,以取榛子,沾脣如烙,皮脫,血流淋漓衣服上。《宋史·畢仲游傳》:仲游提點河東路刑獄。太原銅器名天下,獨不市一物;懼人以為矯也,且行,買二茶匕而去。韓縝曰:如公叔可謂真清矣。

《避暑錄話》:徐仲車事母至孝,母既死,圖其像日祭之,飲食皆持匕箸,舉進於像上,若食之者,像率淋漓沾污。

《西湖志》:餘高宗在德壽宮,每進膳,必置匙箸兩副,食前多品擇,取欲食者,以別箸取置一器中食之。必盡飯,則以別匙減而後食。吳后嘗問其故,曰:不欲以殘食與宮人食也。

《括異志》:黃覺旅舍見道士共飲,舉杯之際,道士以箸蘸酒於案上,寫呂字。覺悟其洞賓也,遂肅然起敬。《珍珠船》:周王者,有道術,中秋夜,會月色方瑩,謂坐客曰:我能挈月置之懷袂。因取箸數百條,繩而駕之,曰:我梯此取月。俄以手舉月懷中,出月寸許,光色照爛,寒入肌骨。

韋居聽輿溫州平陽有帥蜀者,蜀俗主帥涖任大宴,例進玉箸羹,每取乳㹀烙鐵鑽其乳,而出之乳凝箸上以為饌。

《潛居錄》:八月朔,以碗取樹葉露,研辰砂,以牙箸染點,身上百病俱消,謂之天灸。

《辟寒》:仲廷預為蜀嘉王,教授諸子,雖通墳典,常厄饑寒,至門下亦未甚禮。時方凝寒,王以舊火爐送學院,廷預方獨坐太息,以箸撥火,俄灰中得一雙金火箸,遽求見王,王意其別有所求也,勉強見之,廷預乃出金箸,陳其本末。王曰:吾家失此物已十年,吾子得之,還以相示,真有古人之風。乃厚贈之,竟以賓介相遇,禮待甚厚,薦授榮州錄事參軍。

《剪勝野聞》:洪武十年,宋濂乞老歸。帝親餞之,濂頓首曰:臣性命未畢蓬土,請歲覲陛階。既歸,每就帝慶節稱賀。十三年失朝。帝召其子中書舍人,璲問之,對曰:不幸有旦夕之憂。令人瞰之,無恙,大怒,詔御史就誅濂。太子泣諫,乃赦濂死。會與太后食,后具齋素,帝問其故,對曰:妾聞宋先生坐罪,薄為作福祐之。帝艴然投箸而起。

翰林應奉唐肅,初以失朝坐,免官歸鄉里。太祖重其才,再召入。嘗命侍膳食,訖拱箸致恭,帝問曰:此何禮也?肅對曰:臣少習俗禮。帝怒曰:俗禮可施之天子乎!罪坐不敬。謫戍濠州、

《江寧府志》:矩庵陳公鎬為山東提學副使,時夜至濟陽公館,庖人供膳,無箸,恐公怒責,公略不為意。或請啟門外索,勿許,庖人乃削柳條為箸,公曰:禮與食孰重?竟不食,啖果數枚而已。

匕箸部雜錄

《易經·震卦》:震驚百里,不喪匕鬯。〈程傳〉雷之震動,驚及百里之遠,人無不懼而自失,惟宗廟祭祀執匕鬯者,不致於喪失人之致,其誠敬莫如祭祀也。

《禮記·曲禮》:飯黍毋以箸。〈注〉貴其匕之便也。

羹之有菜者用梜,其無菜者不用梜。〈注〉梜,箸也。《荀子·解蔽篇》:從山上望木者,十仞之木若箸,而求箸者不上折也,高蔽其長也。

《淮南子·齊俗訓》:糟丘生乎象箸。

《論衡》:以箸撞鐘,以筳擊鼓,鐘鼓不能鳴者,撞之者,小也。

《典略》:陳琳《報太祖書》曰:墨子之守縈帶,為垣高不可登,折箸為械堅不可入。

《雲仙雜記》:朱符謂火著,如兩儀成變化,不可缺一。本明火師在坐,曰:當以玉為之,貴能不熱。

《推篷寤語》:世有諱惡字,而呼為美字者,如立箸諱滯呼為快子。今因流傳之久,至有士大夫間亦呼箸為快子者,忘其始也。故知中原音韻與北溪字義,六書精蘊,諸書暇中留心一考,亦博物之助。

箸謂之趙達。趙達,吳國人也,善將一箸,而算無不徵應。吳國興亡之事,並中其算。

匕箸部外編

《續齊諧記》:會稽趙文韶為東宮扶侍,坐清溪中橋,與尚書王叔卿家隔一卷,秋夜倚門唱西夜烏飛,其聲哀怨,忽有青衣婢前曰:王家娘子聞君歌聲,遣相問耳。文韶委曲答之,亟邀相過。須臾,女到,曰:聞君歌聲,豈能為一曲邪?文韶即為歌,音韻清暢。歌闋夜已久,遂相佇燕寢,竟四鼓。別去,脫金簪以贈,文韶亦答以銀碗、白琉璃匕各一枚。既明,文韶出,偶至清溪廟歇,神坐上見碗心,甚疑之,屏風後則琉璃匕在焉。《異苑》:永初中,張驥於都喪亡,司馬茂之往哭,見驥憑几而坐,以箸刺粔籹食之。

雜食器部彙考

《禮記》《禮運》

實其鉶羹。

〈陳注〉鉶如鼎,而小菜和羹之器也。〈大全〉嚴陵方氏曰:以五味之和,而實鉶鼎。

《少儀》

食器不刻鏤。

《周禮》《天官》

《亨人》:祭祀,共大羹鉶羹,賓客亦如之。

〈訂義〉賈氏曰:盛之於鉶器,謂之鉶羹。

《秋官》

《掌客》:凡諸侯之禮,上公鉶四十有二,侯伯鉶二十有八,子男鉶十有八。

賈氏曰:鉶,器名,所以盛三等之羹。 鄭康成曰:公鉶四十二,侯伯二十八,子男十八。非衰差也。二十八,書或為二十四,亦非其於衰公。又當三十於言,又為無施禮之大數,鉶少於豆,推其衰公鉶四十二,宜為三十八,蓋近之矣。則公鉶堂上十八,西夾東夾各十,侯伯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八,子男堂上十,西夾東夾各四。 鄭鍔曰:鉶陳於堂上,及東西之夾。

《儀禮》《公食大夫禮》

挩手扱上鉶以柶,辨擩之上鉶之間祭。

〈注〉扱以柶,扱其鉶菜也。

上大夫六鉶。

《少牢饋食禮》

上佐食羞兩鉶,取一羊鉶於房中,坐設於韭菹之南,下佐食,又取一豕鉶於房中,以從,上佐食受,坐設於羊鉶之南,皆芼,皆有柶,尸扱以柶祭羊鉶,遂以祭豕鉶,嘗羊鉶,司士進一鉶於上𦿉,又進一鉶於次𦿉。

〈疏〉羊豕二鉶,一進與上佐食,一進於下佐食。

《說文》《盧》

盧,飯器也。

《銚》

銚,溫器也。

《簞》

簞,飯器也。

《廣雅》《鎢鋗》

鎢鋗,謂之銚。

《三禮圖》鈃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9%88%83%e5%9c%96.246904.png' />

《鈃圖考》

鉶以盛羹,受一升,口徑六寸,有三足,足高一寸,有兩耳,有蓋。士以鐵,大夫以銅,諸侯以白金飾,天子以黃金飾。〈舊本無此已上文〉《舊圖》云:鉶受一斗,兩耳,三足,高二寸,有蓋。士以鐵為之,大夫以上以銅為之,諸侯飾以白金,天子飾以黃金。臣崇義案:鉶是羹器,即鉶鼎也。故周禮亨人祭祀,則供鉶羹,而掌客注云:不殺則無鉶鼎。又公食大夫禮注云:鉶者,菜羹和之器。故疏引下記牛以藿,羊以苦,豕以薇,是菜和羹也。以鉶盛此羹,故云之器。然則據羹在鉶,則曰鉶羹;據器言之,則曰鉶鼎;據在正鼎之後設之,則謂之陪鼎;據入庶羞言之,則謂之羞鼎。其實一也。今以黍寸之尺計之,其口徑、底徑、井深皆六寸,乃受一斗之數,今見祭器中有以木為之者,平底,無足,紅油畫之銅字。恐相傳為誤,故廣引經文注義,鉶鼎施用所在圖之於右。

《博古圖》

周交虯盦

<img src='/kanripo/images/%e5%91%a8%e4%ba%a4%e8%99%af.246906.png' />

《周交虯盦圖考》

右高三寸,深二寸九分,口徑五寸六分,腹徑五寸五分,容二升五,合重一斤九兩,無銘。是器純緣,外著以交虯。兩耳作連環,所以便於提攜。以圈為足,而器之中純素,略無文彩,大概與周伯盞盦相肖,特闕其蓋耳。

唐冰鑑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5%94%90%e5%86%b0%e9%91%91%e5%9c%96.246909.png' />

《唐冰鑑圖考》

右高七寸七分,下盤深一寸,徑一尺二寸四分,容五升二,合重三十二斤三兩,四足,無銘。且冰鑑之說已具於漢鑑矣。今其規模,上方如斗,四傍塵鏤,底作風窗,承以大盤,立之四足,豈非置食於上,而設冰於盤,使寒氣通徹,以禦溫氣耶?大抵漢唐之器,致用設飾,略相倣象。然所以異者,漢鑑圜而唐鑑方,漢鑑近於古,而唐鑑則近於今矣。故不得不辨。昔鄭元謂鑑如甀大口以盛冰,觀此鑑,與鄭說不同,然又非漢之制作,宜李唐精工所能到也。

漢梁山鋗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6%bc%a2%e6%a2%81%e5%b1%b1%e9%8b%97%e5%9c%96.246910.png' />

《漢梁山鋗圖考》

右高四寸二分,深四寸一分,口徑七寸四分,腹徑七寸六分,容六升重二斤十有三兩,有銘。在其脣曰梁山,銅二斗,鋗重十斤。元康元年造。外復有一扶字。按:漢孝宣帝即位之十年,乃改元康,而是器蓋元康元年造也。其扶字乃號耳,如好畤鼎之用山字是也。梁山銅者,紀其貢金之地。梁山於漢初為孝王之封梁王,依山鼓鑄,為國之富,故在孝王時,有罍尊直千金戒後世寶之,則梁山之銅有自來矣。其後梁之子孫分其國為五,則在孝宣時,尤不替貢金之職耳。

雜食器部紀事

《墨子》:堯飯土<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1878-18px-GJfont.pdf.jpg' />,啜土鉶。《說苑》:堯釋天下,舜受之,作為食器,斬木而裁之,銷銅鐵,修其刃,猶漆黑之以為器。諸侯侈國之不服者十有三。

夏后氏沒,殷周受之,作為大器,而建九傲,食器彫琢,觴勺刻鏤,四壁四帷,茵蓆彫文,此彌侈矣,而國之不服者五十有二。

《左傳》:宣公二年,初,宣子田於首山,見靈輒餓,為之簞食與肉。

《家語》:魯有儉者,瓦鬲煮食,食之,自謂其美,盛之土鉶之器,以進孔子。孔子受之,欣然有悅,如受大牢之饋。魏武上獻帝表:臣祖騰有順帝賜器,今上四石銅鋗四枚,五石銅鋗一枚,御物有純銀粉銚一枚。

《魏略》:徐晃性嚴,驅使將士,不得閒息。軍中為之語,曰:不得餉屬徐晃。晃聞此語,笑曰:我搥破汝鎢鋗耶?《南史·宋宗室傳》:建平宣簡王宏子景素性儉素。兩宮所遺珍玩,塵於笥篋。食常不過一肉,器用瓦素。時有獻鏤玉器,景素顧主簿何昌寓曰:我持此安所用哉。乃謝而反之。

《劉懷珍傳》:懷珍從孫杳。大通元年,為步兵校尉,兼東宮通事舍人。昭明太子謂曰:酒非卿所好,而為酒府之職,政為卿不愧古人耳。太子有瓠食器,因以賜焉,曰:卿有古人之風,故遺卿古人之器。

《羊侃傳》:大同中,魏使楊斐與侃在北嘗同學,有詔命侃延斐同宴。賓客三百餘人,食器皆金玉雜寶,奏三部女樂。至夕,侍婢百餘人俱執金花燭。

《扶南國傳》:有毗騫國,去扶南八千里。扶南王數使與書相報荅。常遺扶南王純金五十人食器,形如圓盤,又如瓦塸,名為多羅,受五升,又如碗者受一升。《十國春秋》:孫晟事烈祖父子二十餘年,家益豪富,每食,不設几案,使眾妓各執一器,環立而侍,號肉臺盤。江南貴人多效之。

《冷齋夜話》:王荊公居鍾山,特與金華俞秀老過故人家飲。飲罷,少坐水亭,顧水際沙間,有饌器數件,皆黃白物。意吏卒竊之,故使人問司之者,乃小兒適聚於此食棗栗,食盡棄之而去。荊公謂秀老曰:士欲任大事,閱富貴如群兒作息乃可耳。

《嵩高山記》:壑左右有古人住處,銅銚器物猶存。《衡山記》:有人採藥,暮宿石室,石室中見一銅銚,是煮藥處。蠻人聞之,取銚還用,舉村盡病,送返乃已。《明月編》:李時可名鳳,勝國人倜儻,喜結客。客曰:楊維楨最嶽嶽矣。時可能折其角與之遊。維楨挾四青衣浮江,過其家,時可訪之舟中,舟中之器,黃金犀毗相半也。維楨氣岸然,乃時可宴客,櫻桃下瑪瑙作埒紅氍毹覆之,三數麗人行酒,並絕代以赤玉柈盛脯,白玉斗盛漿,皆盈尺。維楨為色動,後賞蓮花,水精為食,床空其中置金鱗翠藻,食器皆南越祕色磁。其豪侈如此。

《甲乙剩言》:予過京口,見鄔佐卿語曾於甘露寺遇一蜀僧,深於禪理,因數數往還。佐卿適有所負,憂見於色。僧問曰:君須幾何,而形困若此?鄔曰:非十金不能免此。僧持几上煮茶銅銚視之,曰:此踰十金矣。便命索炭。鄔異之,即以燃炭。僧出袖中一包,出藥匕許,以銚周身擦抹此藥。藥盡,著火中燒,令通赤,急索酒淬之,尋以水洗,則成銀矣。遂得緩十金之急。

《辟寒》:王可容說為僧時,游南中山寺,遇大雪,旬日,闕食,一行腳僧曰:貧道有藝,可濟諸坐士。遂將一銅銚子於爐火上,取淨瓶瀉水銀,衣帶間解一貼散藥,似壁土,揉於銚中,煎之,成一片白金,眾大驚。

雜食器部雜錄

《杜預奏事》:藥杵臼、澡槃、熨斗、釜瓮、銚槃、鎢鋗,皆亦民間之急用也。

《夢書》:夢見得新銚,當取好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