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8a0103
卷63
KR8a0103_063-106
城內媽祖廟出息條款
一、收虎仔山楊掌租穀二十石.
一、收廁池稅租穀十二石(廁池在廟後邊).
一、收臺北王益興、吳夢蘭、吳夢梅三人共銀二元.
一、收三角湧陳炳焜八元.
一、收北樓內外地基稅錢四千.
以上所收之銀,作為每年廟內油香並和尚費用之資.(看廟和尚妙慧報)
卷63
城內媽祖廟出息條款
一、收虎仔山楊掌租穀二十石.
一、收廁池稅租穀十二石(廁池在廟後邊).
一、收臺北王益興、吳夢蘭、吳夢梅三人共銀二元.
一、收三角湧陳炳焜八元.
一、收北樓內外地基稅錢四千.
以上所收之銀,作為每年廟內油香並和尚費用之資.(看廟和尚妙慧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