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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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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正元年(癸卯)春正月二十三日(癸卯),以右中允張廷璐為福建鄉試正考官、編修朱一鳳為副考官。

                  (--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三。)

  二月初三日(癸丑),福建浙江總督覺羅滿保疏報:『臺灣變亂,有南路下淡水及安平鎮等處義民李直三等倡率鄉勇,首先殺賊;仰懇皇恩,酌加議敘。其鄉壯等量予獎賞』。得旨:『據奏臺灣義民李直三等帶領鄉勇,協助官兵擊敗賊眾,竭忠效命,殊為可嘉!著該部從優議敘』。

  二十一日(辛未),實授宜兆熊為福建福州將軍。

                (--以上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四。)

  三月十七日(丙申),刑部議奏:『臺灣叛賊鄭文遠等家口,應分別定罪』。得旨:『凡謀反大逆以及謀叛重罪,均無可宥,按律凌遲處死。正犯之祖、父、子、孫、兄、弟及同居之人、期親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已未析居,男十六以上,不論篤疾、廢疾皆斬。但此案事起倉卒,遠隔海洋;親屬人等,有身在臺灣者,亦有身在內地者。若概從誅戮,情堪憫惻。除身在臺灣者依律正法外,其內地者從寬免死解部,給與功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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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為奴。該督、撫逐一詳查,應行正法者正法、應行解部者解部』。

                 (--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五。)

  秋七月初三日(庚辰),陞福建彭湖副將聶國翰為福建金門總兵官。

  初五日(壬午),兵部議覆:『浙江福建總督覺羅滿保疏稱:「臺灣南路與中路適中扼要為崗山地方、北路與中路適中扼要為下加冬地方,應設兵彈壓。今將鎮標右營守備領把總一員、兵二百四十名駐劄崗山,鎮標左營守備領兵一百五十名駐劄下加冬;再令臺協水師中營千總一員領兵一百二十名駐劄鹽水港,左營千總一員領兵一百五十名駐劄笨港。至安平鎮城甚為扼要,應令水師副將領守備一員、兵五百名駐劄城內」。均應如所請』。從之。

  十一日(戊子),諭兵部:『進藏及克復臺灣有功人員,其現在者俱已邀恩議敘,惟有身故者未得議敘。同為國家立功之人,乃於身故之後不得均霑恩卹,朕心深為憫惻!爾部著即酌加議敘,定為成例,以副朕褒錄有功之至意』。

                (--以上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九。)

  八月初八日(乙卯),兵部議覆:『巡視臺灣御史吳達禮奏言:「諸羅縣北半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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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民番雜處;請分設知縣一員、典史一員。其淡水係海岸要口,形勢遼闊;並增設捕盜同知一員」。均應如所請』。從之。尋定諸羅分設縣曰彰化。

  十九日(丙寅),兵部分別議敘福建官兵克復臺灣功。得旨:『臺灣地方,自古未屬中國;皇考聖略神威,取入版圖。逆賊朱一貴等倡亂,佔據臺地;皇考籌畫周詳,指授地方官員遣調官兵,七日之內勦除數萬賊眾,克復全臺。皇考當春秋高邁,威揚海外,功德峻偉;官兵感戴皇考教養之恩,奮勇攻取,甚屬可嘉!固不必援引前例,後亦不得為例;茲仰副皇考從優議敘之曠典,官員現行議敘功加外,著概行各加一等。總督滿保雖有失陷地方之罪,但一聞事發,即親往廈門,撫慰眾心,遵依皇考指示,調遣官兵,七日之內克復臺灣。滿保著兼兵部尚書職銜。提督施世驃統領大兵徑度海洋,鼓勵將士屢經大戰,擊敗賊眾,七日之內克復臺灣,厥功甚大。施世驃著給與世襲一等阿達哈哈番。總兵官藍廷珍曾協助施世驃,著給與世襲三等阿達哈哈番。水師營副將許雲失陷臺灣,非關伊罪;奮勇前進,多殺賊眾,身又陣亡。著給與世襲拜他喇布勒哈番。參將羅萬倉、遊擊游崇功俱係陣亡,著給與世襲拖沙喇哈番。總兵官歐陽凱,著追贈太子少保。參將林亮,著給拜他喇布勒哈番。遊擊董芳、守備何勉,俱著給拖沙喇哈番』。

                (--以上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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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十九日(乙未),陞福建臺灣總兵官藍廷珍為福建水師提督。

  二十日(丙申),陞福建臺灣水師副將朱文為福建海壇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十一。)

  冬十月二十二日(戊辰),予故福建水師提督姚堂祭葬,贈署都督同知。

                 (--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十二。)

  十一月二十五日(辛丑),以侍講文岱為福建鄉試正考官、右春坊右庶子張照為副考官。

                 (--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十三。)

  十二月初四日(己酉),予故福建水師提督施世驃祭葬,謚「勇果」,贈太子少保。

  初八日(癸丑),予臺灣陣亡總兵官贈太子少保歐陽凱、副將許雲、參將羅萬倉、遊擊游崇功、孫文元、守備胡忠義、馬定國等祭葬;參將羅萬倉妻蔣氏從夫殉難,給銀立碑,以表貞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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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予故臺灣都司閻威、守備楊士虎祭葬;以捕賊傷殞,照陣亡例賜卹也。

  二十日(乙丑),兵部遵旨議奏:『平復臺灣外委官張春等一千八百餘員、淡水營援守外委官張朝任等二百三十餘員,均應加等議敘』。從之。

  福建巡撫黃國材以年老乞休,溫旨慰留之。

  二十一日(丙寅),陞福建臺灣水師副將林亮為福建臺灣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