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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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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文獻通考」「四裔考」「東南夷」

   琉 球(三嶼附)

  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遣使持詔諭琉球。

    <font size=-1 color=#5b0012>是年九月,從海船副萬戶楊祥請,以六千軍往降之;不聽命,則遂伐之。繼有書生吳志斗,生長福建,熟知海道利病;以為『若欲收附,且就彭湖發船往諭,相水勢、地利,然後興兵未晚』。乃命祥充宣撫使,給金符;吳志斗禮部員外郎、阮鑒兵部員外郎,並給銀符;往使琉球。二十九年三月,自汀路尾澳舟行四日,至彭湖而還。

    成宗元貞元年九月,福建省平章高興遣人赴琉球國,擒生口一百三十餘人。

    臣等謹按馬端臨考載琉球事,僅見於隋大業時。「元史」「外國傳」謂:漢、唐以來,史所不載。近代諸蕃市舶,不聞至其國者。琉球,在南海之東漳、泉、福、興四州界內。彭湖諸島,與彼相對。天氣清明時,望之隱約若若霧。西、南、北岸皆水,至彭湖漸低;近琉求,則謂之落漈。漈者,水趨下而不回也。凡西岸漁舟到彭湖以下,遇颶風發,漂流落漈,回者百一。蓋琉球在外夷最小而險云。

    又「元史」「外國傳」曰:『三嶼國,近琉球。世祖至元三十年,命選人招誘之。平章政事巴延等言:「此國之民不及二百戶,時有至泉州為商賈者。去年軍船入琉球過其國,國人餉以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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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館我將校,無他志也。乞不遣使」!從之』。</font>

  明太祖洪武五年正月,命以「即位建元詔」告琉球。

    <font size=-1 color=#5b0012>琉球國有三王:曰中山、曰山南、曰山北,皆以尚為姓;而中山最強。是年,遣行人楊載使其國。至九年夏,前所遣刑部侍郎李浩自其國歸,言琉球不貴紈綺,惟貴磁器、鐵釜;自是賞賚多用諸物。十五年,中山王察度、山南王承察度與山北王怕泥芝爭雄,互相攻伐。命內史監丞梁民賜之敕,令罷兵息民;三王並奉命。二十五年,中山、山南王從子及寨官子偕肄業國學。明年,山北王怕尼芝卒,子攀安知嗣。二十九年春,令山南生肄國學者歸省;冬,復來。中山亦遣寨官子及女官生姑、魯妹二人先後來肄業。其感慕華風如此。

    王圻曰:『其國有大琉球、小琉球。其俗:去髭、黥手,羽冠毛衣。殺人祭神。無禮節,好剽掠。其產:鬥鏤樹、硫黃、胡椒、熊、羆、豺、狼。自福建梅花所開洋,順利舶,七日可至其國。自古不聞於中朝;隋海師何蠻、羽騎尉朱寬訪得之,虜其男女五千人。元遣人招諭,不從。國王初姓歡斯,名渴剌兜。後嗣王曰尚圓、曰尚真、曰尚清,分為三王』。</font>

  成祖永樂二年二月,命中山王世子武寧襲位。

    <font size=-1 color=#5b0012>武寧遣使告父喪,遣官祭賻,遂有是命。四月,山南王從弟王應祖亦遣使告承察度之喪,謂『前王無子,傳位應祖。乞加朝命,且賜冠帶』!從之。時山南使臣私齎白金詣處州市磁器事發,當論罪;帝貰之。四年,中山進奄豎數人;帝以不可絕人類,還之。五年四月,中山王世子思紹遣使告父喪,封賜如前儀。十一年,山南王應祖為其兄達勃期所弒,諸寨官討誅之,推應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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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魯每為主;以十三年三月請封,從之。二十二年春,中山世子尚巴志來告父喪,祭賻如常儀。</font>

  仁宗洪熙元年,敕封巴志為中山王。

    (至正統七年正月,中山世子尚忠來告父喪(時山北、山南俱已為中山所併);命給事中余忭等封忠為中山王。敕使之用給事中,自茲始。忭等還,受其黃金、沉香、倭扇之贈為偵事者所覺,並下吏;杖而釋之。十二年二月,世子尚思達來告父喪,命官往封。景泰二年,思達卒,無子;其叔父金福攝國事,如例往封。五年二月,金福弟泰久奏:『長兄金福殂,次兄布里與兄子志魯爭立,兩傷俱隕;國中臣民推臣權攝國事』。明年四月,封泰久為王。六年三月,世子尚德來告父喪,亦封為王。成化七年三月,世子尚圓來告父喪,封為王。十四年四月卒,其子尚真來告喪,乞嗣爵;命往封之。嘉靖五年,尚真卒,其世子尚清請封;十一年,乃命給事中陳侃等持節往封。及還,卻其贈。十四年貢使至,仍以所贈黃金四十兩進於朝;乃敕侃等受之。三十六年來告尚清之喪,封其世子尚元為王。)

  神宗萬曆四年七月,遣官封尚永為中山王。

    <font size=-1 color=#5b0012>先是,元年冬,尚永遣使告父喪,請襲爵;至是,封之。十九年尚永卒;二十三年,世子尚寧請襲。福建巡撫許孚遠以倭氛未息,請從領封之議;禮官范謙議如其言。二十八年,其陪臣請如祖制;禮官余繼登言:『累朝冊封琉球,伐木造舟,動經數歲;使者蹈風波之險,小國苦供億之煩。宜一如前議』。帝雖可之,而卒遣使往;至三十三年七月,渡海竣事。四十年,其國為倭寇所破。天啟三年,尚寧已卒,其世子尚豐請封。時中國多事,科臣應使者亦憚行,故封典久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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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崇禎二年,又請封;命遣官如故事。乃命戶科給事中杜三策、行人楊掄往,成禮而還。</font>

                    (--錄自「續文獻通考」卷二百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