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8a0202
卷2
弁 言
「臺案彙錄庚集」全是關於林爽文之亂的原始資料。這些資料的來歷有二:一部分是從「明清史料戊編」裏輯錄出來的,列為本書的前三卷;一部分是乾隆五十二、三年間(一七八七~八八)朝廷寄給福康安的上諭,列為本書的後二卷。
從「明清史料戊編」裏輯錄出來的資料計有一百七十五個文件。其中多數是奏摺,少數是上諭。我們按照年月的次序,把每一個文件編一個號碼,分作三卷,並在每卷之前列一目錄,注明頁數,以便查閱。按林爽文事變,起於乾隆五十一年(一七八六)十一月彰化的失守,終於五十三年(一七八八)二月莊大田的被擒。而這一百七十五個文件裏只有五十幾件是屬於這一時期的;其餘一百二十多件都是在事變期後的文字,有幾件甚至遲到嘉慶年間。論其內容,前五十幾件雖當事變時期,但敘述軍事情形的卻很少,大都是關於人員的更調、嘉獎和懲罰以及調遣軍隊、籌措糧餉、拏獲匪犯之類的文件。後一百二十多件則全屬善後事宜的性質;其中幾乎有半數是關於軍需奏銷的案件,其餘則為撤退征兵、審辦匪犯、查抄叛產、撫卹難民、獎賞有功員弁、核准承襲世職以及修建城池、添設戍兵等保持地方安寧的事項。
本書第四、五卷所錄自乾隆五十二年(一七八七)八月初五日迄五十三年(一七
八八)六月二十一日諸上諭,都是軍機大臣大學士阿桂和和珅直接寄給福康安和其他幾個參與臺灣軍事的重要官員的。這些上諭當然是福康安當時錄存的副本,而由他的後人寶藏的;後來流落出來,被收藏者帶來臺灣,歸之於臺灣省文獻委員會,該會就在民國四十三年(一九五四)印行,題曰「廷寄」,列為「臺灣叢書」的第四種。原書共載一百九十一道上諭。因為其中有十一道由內閣明發的上諭已見於「明清史料戊編」,我們便把這十一道上諭刪去了;現在總共錄了一百八十道上諭,分作兩卷,按日另編號碼,並於每卷之前列一目錄,注明頁數,以便檢索。因為常常在一天裏連下幾道上諭,所以這一百八十道上諭共計編了一百二十七號。又這一百八十道上諭裏,除四十八道明發上諭外,卻有一百三十二道廷寄上諭。廷寄上諭是不公開的,如果不是福康安的後人保存了當時所錄的副本,我們也許竟無運用這些史料的機會。所以就史料的價值來說,這些廷寄上諭也許比錄自「明清史料」的檔案價值更高。(百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