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8a0258
卷2
弁 言
這本「選彙」,係集刊清代朝臣疆吏若干奏疏而成。綜計所集,大部分采自署仁和琴川居士輯「皇清奏議」一書,餘則分據李光地「榕村全集」、徐炘「吟香書室奏疏」、黃爵滋「黃少司寇奏疏」(今刊本作「黃爵滋奏疏」)、張佩綸「澗于集」、宗室寶廷「竹坡侍郎奏議」、王仁堪「王蘇州遺書」、丁寶楨「丁文誠公遺集」及鄧承修「語冰閣奏議」等各專集選錄。此外,另有兩篇得自抄件。
茲依所集奏疏,分編九目,說明如下:
一、時在順治年間(七年至十七年),共有文十三篇,全自「皇清奏議」選集。此時閩海鄭氏(成功)與清廷抗衡於東南沿海,所選諸篇幾均為奏陳東南海上戰守事宜,文首均存有職名。
二、時在康熙十三至十四年--即耿(精忠)、鄭(經)聯合抗清前後,共有文兩篇。一為福建總督范承謨在耿變前條陳閩省利害,一為在籍(安溪)編修李光地密陳「攻勦」耿、鄭機宜。
三、時在康熙五十八年,僅有文一篇,係福建巡撫呂猶龍呈獻臺灣番檨事。
四、時在雍、乾兩朝時代,共有文六篇。每篇均關係臺灣因革事宜,文首有職名可
按,蓋亦由「皇清奏議」選集。
五、時在道光二年,共有文四篇。時福建布政使徐炘護理巡撫職務,其在護撫任內有關臺、澎奏疏,悉具於是。
六、時在道光二十年,共有文兩篇。時中、英鴉片戰起,清廷特派祁寯藻、黃爵滋(時官刑部右侍郎)赴閩會同閩督查辦福建海防事宜。黃氏等並另奉有查辦淡水同知龍大惇舞弊等案,此兩篇為其回奏摺片,足以反映當時臺灣吏治之一斑。
七、時在光緒初葉,共有文兩篇。按豐潤張佩綸為清季「四諫」之一,以敢言稱。前一篇,為光緒三年當臺灣正在開山「撫番」、拓土分治之際,張氏以詞臣言事,因列論臺灣與新疆、吉林三地防務合為籌邊疏,中對治臺人事有所臧否。後至光緒十年中、法戰爭之初,張氏又奉命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後一篇,乃為當時查參臺灣總兵楊在元難期得力案。
八、時在光緒八年,僅有文一篇。是年福建舉行壬午科鄉試,宗室寶廷於奉命典試之餘,另疏奏陳閩省海防、船政、關稅三事。
九、時在光緒十年至十一年,共有文七篇。時中、法戰爭已起,法軍侵臺,王仁堪(時官修撰)、丁寶楨(官四川總督)、鄧承修(官鴻臚寺卿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行走)諸人均有援臺奏議(王氏三篇每題下均註有「代」字,係屬代作),因合編一目。
關於清代朝臣疆吏有關臺灣奏議,「文叢」分別刊有專書、選集或彙錄,不遑列舉。本書係拾零性質,因名「選彙」。前此並有選自張伯行「正誼堂集」及陳慶鏞「籀經堂類稿」奏疏數篇,已附錄於「文叢」第二二九種「清經世文編選錄」之末;此後如有所得足可彙編成書時,當再刊續輯。(吳幅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