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8a0292

卷54

KR8a0292_054-81

   總稅務司赫德呈覆總署美派東生暨賈士分署臺灣旗後及淡水副領事已劄行知

    照(同治十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錄自「中美關係史料」「同治朝」頁一一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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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治十三年四月二十四日,總稅務司赫德呈稱:

  奉到同治十三年四月十三日鈞劄內開:『同治十三年四月初一日准美國署公使照稱:臺灣旗後及淡水兩港口之副領事官需員,本大臣以旗後副領事官派本國人姓東生署理,淡水口副領事以英國人姓賈士署理,均經劄委;請轉行該處地方官辦理交涉事件』等因前來,奉此。總稅務司除劄知該口稅務司知照外,理合備文申覆貴衙門查照可也。

                         ((見美國領事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