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103
卷7
敎書
王若曰。秉義奮忠。人臣之大節。論功行賞。帝王之良規。旣有非常之勳。宜加不次之寵。惟卿。深沈而有守。弘毅而有容。智足以匡時。器足以致遠。卓冠司馬。首捷賢科。佐幕轅門。抗疏諫省。歷夏官而南宮。轉中書而樂院。惟其材之適用。故無施而不宜。久抱康濟之懷。思展經綸之志。頃者。國家昏亂。王業艱難。敗毀彝倫。賊殺諫輔。國勢危於累卵。人神怨於幽明。幸賴二三元老推戴寡躬。弘濟大難。從容談笑之際。邦基復安。不勞兵革之威。民社已定。上承 祖宗之祀。下衍子孫之休。卿能奮走協贊。與有功焉。肆策勳。爲靖國四等功臣。圖形垂後。爵其父母妻子。嫡長世襲。不失其祿。宥及永世。仍賜伴倘二人。奴婢五口。丘史一名。田四十結。銀一十兩。表裏一段。內廏馬一匹。至可領也。於戲。興衰撥亂。予方勵志於丕圖。善始保終。卿其克勤於前烈。故茲敎示。想宜知悉。
溯源錄
始祖諱(興光)新羅 憲康王第三子。知宗國將亂。遁于光州。卜居西一洞。子孫仍籍焉。
二世諱(軾)角干(新羅官名。高麗平章之秩。)
三世諱(吉)佐麗 太祖至三重大匡功臣司空
四世諱(順)左僕射平章事
五世諱(策)平章事。 諡文貞公。 光宗甲子。擢拜天場。獨步榜頭。 上特開儀鳳門。賜以內馬。令紫門指諭扶鞍而出。
六世諱(貞俊)平章事。 諡文肅公。有一男一女。女適郞中李顥。
七世諱(良鑑)門下侍中平章事。 諡文安公。 文宗煕寧甲寅。使大宋。圖太廟國學。又畫中國勝景以歸。蘇東坡有詩曰。似知金馬客。時夢碧鷄坊。氷雪消殘臘。煙波瀉故鄕。鳴鸞自容與。立馬久回翔。乞與三韓使。新圖到樂浪。有二男。長義元。次義文。改名若溫。侍郞。 諡思靖公。
八世諱(義元)事 睿宗,仁宗。至平章事。 諡忠貞公。
九世諱(朱永。朱一作珠。)金吾衛中郞將,同正行隊正, 贈
同知樞密院事,戶部尙書,上將軍。(自諱義元至諱朱永。未知爲幾世。而嶺南有一譜。著爲父子。未知是否。)有二男。長光世。次光存。尙書。
十世諱(光世)神虎衛中郞將,左僕射,平章事。
十一世諱(偉)三司使,平章事。
十二世諱(鏡亮)金吾衛大將軍, 贈門下侍中平章事。累薦吏部佐郞。有二男。長周鼎。次須。監察御史。討賊殉節。 贈侍中。
十三世諱(周鼎。初諱之叔) 元宗朝。魁文科。 忠烈朝。左副承宣。元宣授昭勇大將軍,左副都統。賜虎符金牌。征日本。官至侍中。材兼將相。討亂誅反。屢立大功。 諡文肅公。有二男一女。男長流。次深。府院君。女適尹光孫。(光。一作吉。)
十四世諱(流)文林郞。監察御史。(自諱周鼎至諱流。不可考其幾世。)
十五世諱(允臧)奉翊大夫。版圖判書,密直副使。
十六世諱(成雨)麗朝折衝將軍。全羅右道都萬戶(卽今之水使)兼招討營田事。時倭蒲湖右。以王命討平之。過保寧。樂其土。仍家焉。子孫世居之。公之戰時。神馬自來。故
峯曰玉馬。寶劍自出。故洞稱飛刀。入軍海門。而有軍入浦。伏兵花崖。而有伏兵坪。浦石御冠。故有冠巖。賊屍蟻屯。故有蟻坪等地名。入我 朝。不仕。公之別廟在墓前。親盡後。禮當祧。而將埋安。則霹雷大作。不得奉遷。如是者以至再度。故尙今權奉。人頌爲異蹟。且曰。當血食而不得故也云云。 配。淑夫人珍原朴氏。
十七世諱(南浩)武科。 贈資憲大夫。吏曹判書兼知義禁府事,行宣略將軍,後領護軍。公行高位卑。德厚心廉。不爲子孫計。嘗拯濟州高氏。世稱陰德。 配。貞夫人興德陳氏。昌陽君斯文之后。有五男一女。男長仲老。次善老。次叔老。次季老。次興老。女適趙以潞。
十八世諱(仲老) 世宗朝。武科重試。 贈崇祿大夫。議政府左贊成兼判義禁府事,行承議郞,司憲府監察,南海縣令。公工於詩文。有若干篇傳于後。 配。貞敬夫
人結城張氏。有四男。長孟權。次公權。進士。庶子。順權,從權。
十九世諱(孟權)早擢蓮榜。名重賢館。 贈純忠補祚功臣。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兼領 經筵,弘文館,藝文館,春秋館,觀象監事, 世子師。光山府院君。 世宗選置二十人泮儒。屢賜召對。 文宗膝抱 端宗。申申顧諭曰。爾等他日。善補此兒。及 光廟受禪。卽日。徒步還鄕。終身不赴擧。號晩翠堂。時人目之以陶元亮。同泮友金礪石。改路爲本道伯。巡到本邑。望公閭。隔川下車。詣門謝過。後人名其川曰監司川。事蹟俱在於藏六堂集。新安俗陋。曾不知學。公敎迪後進。外孫李省庵,土亭,鳴谷,李天休堂。皆出此鄕。至今尙稱公鄕先生。中古。士論齊發。營建院宇。而竟未就。人莫不嗟鬱。 配。貞敬夫人羅州全氏。架閣庫承三達之女。生三男二女。后配▣▣陳氏。
男長克愼。中司馬兩試。後登文科。燕山因私削科。不復就試。 贈左通禮。次克成。光城府院君。次克讓。郡守。己卯名賢。女長。適韓山李稚。判官。次適原州元頤。 贈參議。庶女。適李永淳。
二十世諱(克成)字成之。號憂亭。一號蘿軒。中生員壯元。擢文科第一。官至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右議政無領 經筵,監春秋館事。光城府院君。 諡忠貞公。
行狀[李慶倬]
公諱克成。字成之。其先光州人。高麗侍中諱周鼎之後。歷若干世。至文林郞。監察御史諱流。御史生諱允臧。奉翊大夫版圖判書。版圖生折衝將軍全羅右道都萬戶諱成雨。於公爲高祖。嘗以 王命討倭寇。過保寧。樂其土。因家焉。遂爲縣人。曾祖諱南浩。 贈資憲大夫。吏曹判書兼知義禁府事。初。都萬戶公。戒子弟曰。吾平生無德可紀。累鏖倭寇。彼雖醜類。殺戮過多。道家所忌。汝輩能惟德是修。而掃刮求世之念。則庶保世德。故判書專以恤窮匱救患難爲事。嘗有濟州婦人高氏。因歲饑。率處女及家屬土馬。浮海而來。到京師。見公慈仁。願納女與馬而寄命焉。公却其贈。而屋食之。仍令保寧姜氏子。聘其女。生子峋。致位三公。其陰德之及人。類此。祖諱仲老。再中武科。仕至承議郞司憲府監察。 贈崇政大夫。議政府左贊成兼判義禁府事。考諱孟權。早擢進士。有重名於世。不樂榮利。退卜林泉。敎養子弟。以終天年。 贈純忠補祚功臣。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義政兼領 經筵,弘文館,藝文館,春秋館,觀象監事。光山府院君。妣羅州全氏。直長諱三達之女。以成化十年甲午閏六
月十九日。生公。弘治九年丙辰。中生員壯元。十一年戊午。擢文科第一人。例拜宣務郞成均館典籍無宗學司誨。十二年。轉司憲府監察。十三年。以 聖節使書狀官赴燕。未還。丁外艱。十五年。服闋。授秉節校尉成鏡南道評事。 朝廷以公有文武長材。欲試於戎幕。故有是 命。十七年夏。秩滿。遷宣敎郞成均館典籍。俄轉弘文館修撰,知製 敎兼 經筵檢討官,春秋館記事官。未幾。超拜承訓郞司諫院獻納兼春秋館記注官。時燕山政亂。欲以非罪。殺沈順門。問于群臣。自三公以下。皆莫敢異議。大司諫成公世純曰。吾等。職在諫官。處之何以。左右嘿然。公答曰。官以諫爲名。見人無罪而死。縱愛身不言。奈負其職何。正言李世應曰。獻納言。是。或曰。若不順旨。必與順門同死。終無益也。公與成公。談笑自若曰。死生大矣。各任其志。可也。今日先死者。必吾兩人。次者正言也。豈累他人。遂啓其無罪之狀。燕山不聽用。亦不之罪。十八年春。改奉直郞兵曹正郞,知製 敎。秋。陞拜朝散大夫司僕寺僉正兼知製 敎。冬。選議政府舍人,知製 敎兼春秋館修撰官。正德元年丙寅秋。今 上卽位。賜奮義靖國功臣之號。拜中直大夫軍器寺正副正,知
製 敎。俄陞掌樂院正。兼職如故。二年春。超拜折衝將軍行龍驤衛副護軍兼宣傳官。冬。公以親老。懇乞歸養。 命差近地守令。遂補舒川郡守。爲政。務存實惠。不用虛文。在郡三年。吏民便之。公以謂桑梓雖近。而職事有縻。猶未得朝夕侍奉。於是。投紱而去。以親甘旨。過三年。竟遭內憂。哀毀盡禮。鄕黨稱之。八年。服除。拜僉知中樞府事。九年。改掌隷院判決事。十年乙亥春。轉兵曹參議。時義州屢經凶荒。守宰連不得人。朝廷議選有文武備具者。往撫軍民。衆論咸歸於公。特拜嘉善大夫義州牧使。封光城君。公慮邊民強悍難御。推誠撫字。以服其心。其有犯令者。亦不之貸曰。非我負汝。汝有負法。民之失所者。特與經紀。俾復其業。期歲之間。境內大蘇。十三年戊寅秋。秩滿。入爲禮曹參判兼五衛都摠府副摠管。冬。拜慶尙右道兵馬節度使。十五年。移公爲其道觀察使。聽理以明。黜陟以嚴。一道肅然。十六年。遞爲工曹參判。 命朝正于京師。進退有儀。華人目爲知禮。禮部亦接遇有加。嘉靖元年壬午。還自燕京。拜司憲府大司憲。未幾。復遷工曹參判兼五衛都摠府副摠管, 世子右副賓客。二年夏。 特拜資憲大夫禮曹判書。仍兼帶賓客。俄
改議政府右參贊兼知義禁府事,同知春秋館事, 世子右賓客。秋。轉吏曹判書。餘如故。公於注擬之時。博采僚佐之薦。務得堪其任者。每批目下。中外服其公廉。是時。西北夷人。來居閭延,茂昌。部落漸多。 朝廷令兩界驅逐。以公有將帥才。可寄大事。 特拜平安道觀察使。四年。入爲禮曹判書兼同知春秋館事,五衛都摠府都摠管。五年。遭繼母喪。七年秋。服闋。復拜禮曹判書兼五衛都摠府都摠管, 世子左副賓客。冬。轉司憲府大司憲兼 世子右副賓客。八年。 特拜議政府右贊成兼知 經筵事, 世子貳師。九年。轉兵曹判書兼知 經筵春秋館事。十年夏。遷議政府左贊成。餘如故。其冬。會權臣斥外。陰搆大臣。以及於公。竟坐配于興德。公引咎自責。凡七年。杜門不出。雖親戚相過。亦不之接。人或問遺。輒辭不受。十六年。權臣伏罪。還公爲議政府左參贊兼 世子左賓客。俄拜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右議政兼領 經筵,監春秋館事。光城府院君。凡有大議。必證據古事。斟酌時宜。歸於合當。十九年庚子。寢疾于第。以四月初五日卒。享年六十有七。訃聞。 上悼甚。輟朝三日。 特遣承旨弔喪。 祭賻贈有加。 命有司。是年
八月二十五日。以禮葬于保寧縣北靑所里烏棲山之麓。公天資豐秀。氣局弘毅。和嚴簡重。動靜有常。喜怒不形於色。自筮仕以至于老。憂國之心。終始如一。待人必以至誠。或有負者。遇之如初。不以介意。雖子弟有過。必從容引古。和顏色以喩之。其不迫如此。莅官。又極愼重。凡遇決囚。務欲得情。不拘延滯。其在義州也。有民妻告隣人某甲與其夫。因商賈作伴偕去。仍殺其夫。不知屍軀所在。左驗頗明。公疑其有冤。故緩其獄。密訪端由。無虛日。閱六箇月。春氷初解。有哨瞭人。回自界上。公備問所見。答曰。有死馬溺在江中。其半在外。公親往審之。乃令剖氷。得一尸首。公喜曰。某甲之冤。雪矣。卽招尸親視之。果其夫也。遂首實曰。公神明。不可欺也。吾夫本以興販。潛通上國之地。必乘夜。誤溺於此。因而凍死云。其沈幾明斷。類此。公之謫南時。人慕之。還京之日。都中父老爭趨。感涕而隨之曰。復見聖人。吾儕死無憾矣。仁澤之浹人。又如此。居家以儉素自持。或勸丹其舍。公曰。以奢侈遺子孫。不祥。嘗語子弟曰。人之患在於好勝。至於曲直之際。尤不必自辨。人雖不知。何害我直。平生對子弟。敎以義方。未嘗言利。公娶御侮將軍,行忠武衛副司直李
公諱文忠之女。生一男三女。男麟士。軍器寺主簿。女長。適別坐李佐明。次適忠義尉勵節校尉尹之讓。次適生員李夢奎。副室生有一男一女。男曰猿士。娶參議柳仁貴之女。女適秉節校尉李億長。主簿前娶忠義衛權準之女。無後。後娶縣監李參之女。生一男一女。別坐生一男四女。勵節生二女。生員生一男一女。皆幼。謹狀。
後識
公歿之七十有二年。公之孫景祉。手自鐫琢。將樹墓碣。屬余文。余曰。後學也。不敢道前輩輕重。且無以取信也。惜乎。公之時。其無名賢大儒見而知公之輕重。且足取信於後者。爲之操筆也。景祉曰。噫。晦齋李先生與王父一時。所撰行狀存焉。而碑文,行狀。文體不同。末端又無先生名號。是以。不敢入石。余取讀其文。公之官職履歷。言行梗槩。備載其中矣。仍問曰。何由知此文之爲先生撰歟。曰。王父之贅李生員夢奎。嘗語其子希參曰。其時大司成晦齋先生所撰云。景祉則親聞於進士。余曰。然。叔父親聞於進士。進士傳於家庭。而生員公。以一時英傑聞人。實主相公之喪。則知其文之爲先生。無
疑矣。況考其時輓詞及祭文。先生皆爲大司成。則其爲先生撰。又無疑矣。且祭文有曰。宏材碩德。學富而醇。詞意與行狀所稱。相爲表裏。則其爲先生撰。尤無所疑矣。吁。名賢大儒。見而知公之輕重者。莫如先生。取信於後者。亦莫如先生。而其文之爲先生撰。章章無疑如此。則今日之立石傳後。捨是文而何哉。文體。不足論也。景祉曰。兪。第王父子孫之不及於文者。子爲我記之。謹按。主簿累遷楊根郡守。陞通政。娶李參女。生五男三女。男曰乃崙,景祿,景祉,景祥,景祚。女曰靑原都正侃。忠義衛李兪。察訪趙詡也。別坐一男。雲起。一女。縣監洪逸民。逸民之孫命元,命亨。皆文科。勵節二女。長適判書李樑。次適參奉崔希齡。生員一男。希參。進士。進士外孫權縉。文科。生員一女趙攬。攬生存性。文科。乃崙一女。適李邦憲。二男。廷俊,廷傑。廷俊之子至善。參奉。主公之祀。景祿一男。廷稷。武科縣監。二女。適姜信胤。適趙俊卿。景祉一男。廷曄。二女。適趙元厚。適崔汝訥。廷曄之男曰明善。幼。景祥。武科判官。一男廷說。景祚二男。廷式,廷碩。二女。適朴晛。適田穟。廷式之男。樂善,優善,▣善。皆幼。靑原二男。光山守孝胤。錦
山都正誠胤。二女。適姜璿。適沈偰。李兪二男。壽鸞,壽鵷。趙詡一男。國弼。郡守。嗚呼。名公之阜。無石之樹。埋沒之久也。白首經營。數年乃成。公孫之誠也。得先生文。以垂後昆。光彩之奔也。連門之忝。敢瀆琬琰。後學之僭也。
萬曆三十九年辛亥春。奉正大夫。前司諫院正言,知製 敎李慶倬。謹跋。
家狀[沈之源]
公諱克成。字成之。號蘿軒。姓金氏。系出光州。麗朝有諱周鼎。官至侍中。是其鼻祖。累世至諱流。監察御史。諱允臧。版圖判書。生諱成雨。全羅道都萬戶。卽今之水車節度使。實公高祖也。嘗奉命討倭。過保寧。樂其土。因家焉。遂爲保寧人。曾祖諱南浩。 贈吏曹判書。祖諱仲老。監察。 贈左贊成。考諱孟權。進士。 贈領議政光山府院君。皆以公貴也。議政公。早有重名。 文廟末年。召對嘉賞。選置泮宮。已而時事變。公遂謝業步歸。終老林泉。世益高其行義。娶羅州全氏。以成化甲午閏六月十九日。生公。幼有異質。稍長。學業日進。丙辰。魁司馬。戊午。又魁大科。年才二十五。卽拜典籍兼宗學司誨。己未。轉司憲府監察。庚申。以書狀官
赴燕。還道。丁外艱。制終。授北評事。 朝議以公有文武才。欲試之也。秩滿。盛玉堂。爲修撰。俄擢拜獻納。時燕山欲以非罪殺沈順門。問群臣。皆莫敢異辭。公謂大司諫成世純曰。官以諫爲名。見人死無罪而不言。縱愛身。奈負職何。左右默然。或曰。必與順門同死。無益。公與世純。談笑自若曰。死生大矣。各任其志。可也。今日先死者。必吾兩人。豈累他人。遂白順門冤狀。燕山雖不聽。亦不之罪。遷兵曹正郞,知製 敎。自是例帶三字銜。陞司僕寺僉正,議政府舍人。正德丙寅。 中廟反正。賜奮義靖國功臣之號。累拜軍器寺,掌樂院正。明年。進秩通政。便養乞外。補舒川郡守。務存實惠。吏民懷之。公謂桑梓雖近。猶不能朝夕侍奉。遂投紱歸。躬親甘旨。數年。議政公捐館舍。哀毀盡禮。鄕黨稱之。癸酉。服闋。拜僉知中樞,判決事,兵曹參議。乙亥。特陞嘉善。封光城君。出牧義州。時州連歲大侵。僉擧屬公。公至則仁煦義摩。推赤心以服民。朞年。境內大治。戊寅。入爲禮曹參判兼副摠管。冬。拜慶尙右道兵馬節度使。庚辰。移拜本道觀察使。宿訟迎刃。貪吏望風。一路肅然。翌年。拜工曹參判。朝正于京師。嘉靖壬午。還拜大司憲兼世子右副賓客。癸未。特陞 禮曹
判書。改右參贊兼知春秋館,義禁府事。秋。拜吏曹判書。爲政公廉。時稱得人最多。冬。西北有警。咸曰。非公不可任。遂特拜公平安道觀察使。處分得宜。遂得無事。乙酉。還入爲禮曹判書。復兼春秋,摠管。丙戌。遭繼母喪。喪除。復拜宗伯,都憲。己丑。進右贊成兼知 經筵, 世子貳師。庚寅。遷兵曹判書。辛卯。又爲貳公。其冬。金安老當路。陰搆故相鄭光弼。以及於公。竄配于興德。杜門七年。雖親舊問遺。一切謝絶之。丁酉。安老伏罪。還公政府。卽拜右議政兼領 經筵,監春秋館事。光城府院君。公之被召也。都中父老。加額流涕曰。復見善人。死無憾矣。凡有大議。必證援古事。斟酌時宜。事正理順。綽有大臣之風焉。庚子暮春。寢疾。夏四月五日。卒于位。享年六十有七。訃聞。 中廟震悼輟朝。弔祭如儀。賵賻有加。命有司庀葬事。用是年八月甲申。禮葬于保寧治北靑所里烏棲山之麓。公神姿豐秀。器宇寬洪。和而不流。凝重簡嚴。居恒動止有常處。喜怒不形。人莫敢窺其涯涘。見人過。全務掩蓋之。雖子弟有失。必婉辭以喩。未嘗以色加之。待人必以至誠。每曰。人之患在好勝。至於曲直。尤不必辨。自反而縮。人雖不知。於我何損。性儉素。或勸丹其舍。則曰。侈
以遺後。不祥。訓家庭。必以義方。平生未嘗言利。居官簡潔。判吏事。必詳必愼。斷獄如神明。夫人李氏。副司直文忠之女。有淑德媲美。生一男三女。男麟士。楊根郡守。女長。適別坐李佐明。次適忠義衛尹之讓。次適生員李夢奎。楊根有五男三女。男曰乃崙。次景祿,景祉,景祥,景祚。女長。適靑原都正侃。有子錦山君誠胤。以直節名世。之源。卽靑原之外孫也。次適學生李兪。有子壽鵷。爲同知。次適察訪趙詡。有子國弼。曾躋二品。李佐明有一男一女。參奉雲起。女縣監洪逸民。有子命元,命亨。孫處厚,處尹,處大。俱通顯。尹之讓有二女。曰李樑,崔希齡。李夢奎有一子一女。男曰希參。女曰趙攬。有子存性。位列卿。諡昭敏。有孫昌遠。 國舅。封漢原府院君。啓遠今爲參判。楊根之孫曰廷俊,廷傑。乃崙出也。曰縣監廷稷。景祿出也。曰廷曄。景祉出也。曰廷說。景祥出也。曰廷式,廷碩。景祚出也。廷俊之子曰至喜。參奉。寔奉公祀。諸曾玄長幼。共二十餘人。諸派外裔。共二百餘人。不可盡錄。嗚呼。公以兩科壯元。華問早蔚。而旣登 朝。朝廷不專以文翰用公。或屈於戎幕。或淹以邊閫。不能一日安於經幄。蓋公之經綸籌略。已自廊廟之具。 朝家之所以待公者不
淺。西急虜則公西。南急倭則公南。典禮非公不可。則公三爲宗伯。衡人物。掌邦政。非公不可。則公長兩銓。旣出而復入。纔入而復出。 國家以公輕重者。殆三十年。可謂韙矣。然此不可以論公之槩。當燕山熾酗焰。逆意者立見鼎鑊。公以一諫官。抗論直人冤。分死不顧。此可見公之守。不與壬人朋比。竟爲其所擠。流貶七年。不變其節。此可見公之大。公之歿。今百有十餘年。而其操履之確。樹立之卓。器業之洪。文學之美。赫赫在人耳目。晦齋李先正。嘗記其行蹟。月沙李相公。又銘其墓道。雖足以不朽公。然公之嗣孫。窮而不揚。不克以公之行。聞於太常。尙闕易名之典。大爲有識之慨。之源以公之外裔。霑餘慶。叨匪據。雖非宅相之賢。而其於公生平德懿。得之家庭者。熟矣。參据兩公之文。追成家狀。撰次如右。敢託於知言之君子。願得一言之重。以爲考信之地。伏惟 相公閤下。俯覽而進退之。如不以爲不可。幸卽移狀禮官。俾正 昭代之諡法。不勝幸甚。
右 狀 上
金領敦寧府事閤下
己未十月 日。議政府右議政沈之源。謹狀。
諡狀(逸)
[本文缺]
神道碑銘[李廷龜]
當 中廟卽位之三十二年。嘉靖丁酉。 上誅流權倖。大徵召耆喆。於是。前左贊成金公。起謫所。復爲贊成。俄進拜議政府右議政。 上方嚮重公。朝野想望風采。越三年庚子。公卒。 上震悼。命輟朝三日。弔賻祭 贈。恩禮有加。用其年八月。葬公于保寧縣烏棲山麓。蓋公之歿。距于今七十有四年。公之諸孫。相與伐石諶不朽。以狀來叩不佞曰。吾先祖。幸得備位將相。官階皆第一。勳爵在盟府。法應立碑如令。其立朝事業。有足傳世行後。而顧墓道尙闕顯刻。諸孫重懼久益泯。敢徼惠子一言。不佞辭不獲。則謹按。故奮義靖國功臣。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右議政兼領 經筵,監春秋館事。光城府院君金公諱克成。字成之。光州人。麗朝有諱周鼎。官至侍中。是其鼻祖。至諱流。監察御史。諱允臧。版圖尙書。生諱成雨。全羅道都萬戶。實公高祖。嘗奉 命討倭。過保寧。樂其土。因家焉。遂爲保寧人。曾祖諱南浩。 贈吏曹判書。祖諱仲老。監察。 贈左贊成。考諱孟權。進士。 贈領議政。皆以公貴。議政公。早有重名。 文宗大王末年。 召對嘉賞。
選置泮宮。已而謝科業。歸老林泉。娶羅州全氏。生公於成化甲午。幼有異質。丙辰。魁司馬。戊午。又魁大科。年始二十五。拜典籍兼宗學司誨。庚申。以書狀官赴燕。還道。丁外艱。服闋。授北評事。朝廷以公有文武才。欲以試之也。秩滿。盛玉堂。爲修撰。俄擢拜獻納。時燕山。欲以非罪殺沈順門。問群臣。皆莫敢異辭。公謂大司諫成世純曰。官以諫爲名。見人死無罪而不言。縱愛身。奈負職何。左右默然。或曰。必與順門同死。無益。公與世純。談笑自若曰。死生大矣。各任其志。可也。今日先死者。必吾兩人。豈累他人。遂白順門冤狀。燕山雖不聽。亦不之罪。累遷兵曹正郞,議政府舍人。 中廟卽位。錄靖國功。陞拜掌樂院正。明年。進秩通政。便養乞外。補舒川郡守。亡何。投紱歸。議政公捐館。哀毀盡禮。鄕黨稱之。歷判決事,兵曹參議。陞嘉善。爲義州牧使。州連歲大侵。僉擧屬公。公至。則仁煦義摩。推赤心以服民。朞年。境大治。戊寅。入爲禮曹參判。其冬。又出拜慶尙兵使。庚辰。移拜觀察使。宿訟延刃。貪吏望風。一路肅然。翌年。拜工曹參判。朝正于京師。還拜大司憲兼 世子賓客。癸未。超拜禮曹判書。轉右參贊,吏曹判書。西北有警。遂拜公平安道觀察使。秩滿。復
爲禮曹判書。甲申。遭繼母喪。喪除。復拜宗伯,都憲。己丑。進贊成。轉大司馬,知 經筵, 世子貳師。辛卯。又爲貳公。金安老陰搆。與故相鄭光弼。同貶配興德。杜門七年。雖親舊問遺。一切謝絶之。丁酉。安老伏罪。還公政府。卽進右揆。公之被召也。都中父老。加額流涕曰。復見善人。死無憾矣。公神姿豐秀。器宇寬洪。和而不流。凝重簡嚴。居恒動止有常處。喜怒不形。人莫敢窺其涯涘。見人過。專務掩蓋之。雖子弟有失。必婉辭以喩。未嘗以色加之。待人必以至誠。每曰。人之患在好勝。至於曲直。尤不必辨。自反而縮。人雖不知。於我何損。性儉素。或勸丹其舍。則曰。侈以遺後。不祥。訓家庭。必以義方。平生未嘗言利。居官簡潔。判吏事。必詳必愼。斷獄如神明。夫人李氏。副司直文忠之女。有淑德。生一男三女。男麟士。楊根郡守。女長。適別坐李佐明。次適忠義衛尹之讓。次適生員李夢奎。楊根生五男三女。男曰乃崙。次景祿,景祉,景祥,景祚。女適靑原都正侃。次適李愈。次適察訪趙詡。李佐明有一男四女。尹之讓有二女。李夢奎有一男一女。乃崙生二男一女。長廷俊。次廷傑。景祿生一男二女。男曰廷稷。景祉生一男二女。男曰廷曄。景祥生一男。曰廷說。景祚
生二男二女。長廷式。次廷碩。靑原都正生二男二女。男長光山守孝胤。次錦山君誠胤。李愈生二男。長壽鸞。次壽鵷。趙詡生一男。曰國弼。內外諸孫。共若干人。嗚呼。公以兩科壯元。華聞早蔚。而旣登朝。朝廷不專以文翰用公。或屈於戎幕。或淹以邊閫。不能一日安於經幄。蓋公之經綸籌略。已有廊廟之具。 朝家之所以待公者不淺。西急虜則公西。南急倭則公南。典禮非公不可。則公三爲宗伯。衡人物。掌邦政。非公不可。則公長兩銓。旣出而復入。纔入而復出。國家以公經重者。殆三十年。可謂韙矣。然此不可以論公之槩。當燕山熾酗焰。逆意者。立見鼎鑊。公以一諫官。抗論直人冤。分死不顧。此可見公之守。不與壬人朋比。竟爲其所擠。流貶七年。不變其操。此可見公之大。皆可銘。
侍中有孫。士而守志。潛光遯世。以全素履。旣蓄必發。乃生相公。公惟襲訓。啓慶自躬。豐中秀外。穆如條風。再魁多士。大播其馨。騫于邇列。輿望以傾。正言危朝。不畏義死。相我 中宗。勳庸顯施。乃登將壇。乃秉國鈞。出入險夷。周旋屈伸。秩宗弘化。左右俱宜。讒口惎之。七年南陲。如距斯脫。 上思公忠。
公來自謫。相車崇崇。民抃於市。士慶於朝。爰卜金鉉。以總百僚。 聖心虛己。賢路拭目。宜國黃耇。天奪何速。公歿于位。禮盡哀榮。名在四夷。功紀旂常。惟勤其始。以享其終。不昧者存。愈遠彌隆。銘以述之。我言匪侗。
崇祿大夫。行禮曹判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 經筵,春秋館,成均館事, 世子右賓客李廷龜。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