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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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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村集序[宋時烈]

朱夫子嘗曰。知人之難。堯舜以爲病。然此特爲小人設。仍論小人之難知曰。阿依淟認。回互隱伏。如鬼蜮狐蠱。閃倏狡獪。不可方物。嗚呼。小人之情狀如此。則其知之之難。不亦信乎。以聖人之所難。而責之於人人。則世之爲完人者。蓋亦鮮矣。本 朝漁村沈公彥光。憤群邪之蔑貞。痛諸賢之受誣。思所以扶接微陽。漸復泰亨者。甚切且篤。適有以安老好意來告者。公喜聞而引進之。期與協同。則非我族類。內懷姦毒。衮貞斬伐之餘。僅有存者。而又從而芟刈之殆盡。又欲上剝 坤儀。幸而天佑宗祊。大憝伏辜。當初誤事之責。公則難辭。而又有修隙之人。乘時詆斥。故公不免於奪職歸田。以沒其世。事固有出於公而疑於私者。亦有靳乎成而終於敗者。蓋世變無窮。事機易遷。雖有忠。於智亦有所不能盡究者。矧乎小人之難知。有如朱子之所言者。則公之所忠之心。終爲敗事之咎者。無足怪者。昔。楊龜山。不知蔡京之奸邪。胡文定。反被秦檜之籠絡。而二公。皆不失於程氏之淵源。今公。顧不足爲己卯之聞人耶。公之五世孫澄。嘗以公遺稿四冊見示。余喟然太息而言曰。學者。於知言知人之訓。其不可忽也如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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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崇禎橫艾閹茂孟秋。恩津宋時烈。序。

敍沈漁村辛卯事后[朴世采]

余嘗讀退溪先生所述晦齋先生行狀。記大憲沈公彥光兄弟。引入壬人安老事。甚詳。苟使后人觀之。孰不以謂顯安老地也。然而其意。本心在於欲解己卯禍錮。及無劾罷晦齋之實。如安璐黨籍補,國史,許洽箚子者。斑斑可考也。至於厚幎冒一段。益見公之悔過自責。臨死生而不忘。嗟呼。其亦悲乎哉。昔。朱夫子嘗述張魏公行狀。一依南軒所記。則豈不亦精審無訛也。然其流弊尙有如此者。況乃或得於久遠傳聞者耶。余於是。竊恨不及當時。躬就陶山講座之下。仰質其彼此虛實。愈益曉然也。沈公孫澄氏。以余家自伯父汾西公以來。爲能深知解錮之本意者。請書于簡末。遂不敢辭。

歲舍壬戌十月日。潘南朴世采。謹書。

漁村集序[李敏敍]

漁村沈公。起自遐陬。爲一時名勝。歷踐華要。朝中賢士大夫。莫能或之先焉。雖聲光寢遠。功德無徵。亦可知其煇然之氣。卓然之才。聳一世而不可掩者矣。今以遺事考之。靜庵諸公之敗也。公以內翰。斥補北敎。則其爲諸賢所與者。可知。黨禁未解。力主解痼之論。每以培養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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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爲己任。則其心之惓惓於諸賢者。又可知也。方金安老之復入盜柄也。公有被欺援引之失。以此落職以歿。臨歿。至有羞見晦齋諸人之語。此深可悲也。安老之奸。幷世先見者。固不無其人。而其時 仁廟在東宮。事有難言。黨禍之后。人情久鬱。彼以羽翼 東宮。召還黨人爲言。此皆世所樂聞。而冀其或然者也。公所以見欺者。當與一世分其責矣。及安老得志。罪惡漸著。則遂與之絶。田冢宰出北藩。安老死。而 特旨內移。其畢竟。與安老異者。豈不較然乎。夫以胡康侯之賢。而誤薦秦檜。司馬公之名德。而猶愧獻可之先見。二公。未嘗以此見貶。乃公。一斥不復。抱愧而終身。百歲之后。官職猶褫。人疑未釋。不其甚歟。雖然。世之咎公者。其跡也。君子之恕公者。其心也。迹固不可而掩其心。則后之憐其志而雪其枉。必將有待矣。公之孫澄。示余以詩文若干編。余觀其館閣諸箚。則莫不以修君德。尊國勢。養士氣。辨邪正爲主。勤勤於本根長久之計。信乎其藹然仁義之言也。至其他詩賦諸作。皆氣力渾剛。波瀾老成。無穿鑿纖巧之態。可見其國朝盛時。言語文章。自別於衰季也。吾聞嶺海之間。江陵爲一都會。土沃而衍。山川淸遠。奇才異能之士。往往出於其中。若公者。尤所渭(一作謂)傑然者也。余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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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略敍公顚末。以解世人之惑。以慰其子孫之思。且以待公論於百世云。

崇禎后癸亥。資憲大夫吏曹判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經筵成均館事李敏敍。謹序。

漁村集附錄跋[李選]

故左參贊漁村沈公彥光。以文章才學。爲 中廟朝名臣。而坐其引入金安老。削官還鄕而歿。尙未能復其舊秩。蓋當一時士類。如朴司諫紹,趙典翰宗敬曁晦齋先生之力遏其再入也。公之所以一意引進者。全出於信其調停之說也。公之雅意。每欲起廢己卯士類。而力不能贍。安老竊知之。以此納欸。及其入朝也。其所以廢錮之。有甚於前日。而又復累起大獄。流毒縉紳。公始乃深悔其見欺引進。嘗有詩自明曰。自笑謀身非直道。還慙欺世有虛名。曉來拓戶臨靑海。旭日昭昭照膽明。又曰。十年肝膽向楓宸。壯志常期斬佞臣。到老深懷誰領會。明明曉日上高旻。又嘗面言安老。以外孫女。圖納 東宮之爲未當。則安老勃然作色。乃反自明誓以天日。公痛其奸狀。謂人曰。昔。王莽將納其女於平帝也。外飾虛辭。至爲逃避狀。今左相之誓以天日。殆類於此。語洩。遂爲安老所深惡。丙申。以工判出爲西關警邊使。丁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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冢宰。又出爲北路觀察使。年年足跡。不安於朝。及安老敗。卽命召還公。乃除工判。 上亦知公爲安老所擠也。此則其時太史氏。實備書於石室之莊。公執此而論。當初引進。非爲其人。爲士類也。後來携貳。邪正不同。薰蕕自別也。奈之何徒咎其跡。不恕其情也。不佞宿與公之五代孫澄靜而甫相善。靜而甫。每語及公事。輒戚然曰。先祖下世後。子孫遠在嶺外。又夭歿相繼。加以十年兵燹。文籍蕩失。今雖欲叫 閽訢訴枉。奈無徵信文籍何。若終未能遂願而死。則吾其爲先祖之罪人乎。吾其爲先祖之罪人乎。不佞。深感其言之出於至誠也。乃摭拾當時事迹之雜出於稗官小說與夫東人文集中者以貽之。靜而甫自庚申以後。連上訟冤之章。而不佞又適在銓地。覆奏之際。亦頗發明其心事矣。幸蒙 天日孔昭。特許湔雪。噫。公百年不瞑之目。乃瞑於今日。此固絶世 盛典。其亦幸矣。而若靜而甫。亦足以籍手他日。可不謂賢子孫乎。而所著詩文集有累秩。靜而甫將謀重印。以公行狀及訟冤時文字。附諸其下。以傳於世。而又謂不佞曰。子於此。亦豈無一言。屬之甚勤。誼有不得辭者。於是乎略疏其顚末如右以歸之。以塞其厚望云。

歲丁卯春。完山李選。謹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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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漁村集後[洪直弼]

程夫子雅言。有是心則有是迹。王通言。心迹之判。便是亂道。茲爲勸懲之義諦。有不可易者。而往往有是迹而無是心。心與迹。判若二岐然者。未可以一槩論也。君子與人。不逆其將來。不追其旣往。故常被宵小籠欺。如歐陽永叔,司馬君實之於王安石。胡康侯,張德遠之於秦檜。延譽汲引。以致嫁禍世敎。遺毒生靈。楊中立。儒節於蔡京。吳子傳。携手於石亨。若是者。執迹而論心。曰。靡所差殊。其可乎。漁村沈文恭公。所以處金安老者。亦何以異此哉。當 靖陵之世。群邪之蔑貞。極矣。前有衮,貞。後有安老。其爲妖孼則一也。而衮,貞則易知。安老則難知焉。安老舞智藏巧。機緘不露。至以羽翼 儲君。伸雪士禍。爲媒進之資斧。而擧朝皆迷墮其術中。公之伯仲及李容齋諸公。亦隨聲相和。是豈爲安老地哉。卽其揚言之名義甚正焉耳。名義之動人。猶風聲之動物。未有不靡然影從。是所謂可欺以其方也。其狐蠱鬼蜮。以致魚肉薦紳者。豈公之所逆覩哉。公斥以王莽。與之相絶。竟被其排擯。安老誅。而公還于朝。是所以黜陟幽明也。其與安老異趣者。始終條理。不啻較然。而反遇遭貶逐。抱終身難瞑之恨。臨歿。厚幎之遺命。可見悔懊之眞心。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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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聞鵑望日之詩。可泣鬼神已矣。閱數百年。而宗師發原恕之論。 聖朝還旣禘之爵。是非之公。於斯定矣。噫。方壬人之竊柄。乃能獨見畿微。及早辨斥。有冶川,獨庵兩賢。而其餘則滔滔胥溺。獨公。不惟不受攛掇。逆折其匈圖者。功亦韙矣。是不可謂先病後瘳者乎。辨奸之難。往哲之所戛戛。以是而玷累公。則諸賢當分其咎也。咎公者迹。而恕公者心。卽其心而不可以恕其迹乎。又況功足以掩咎乎。公起自東服。致位崇顯。拳拳乎修君德。尊國勢。養士氣。辨邪正。爲根本長久之圖。讀其章奏。可知其眞士類。言儀風節。當與冲松群賢。相上下。尤翁之許以己卯聞人者。宜哉。公后承。裒稡遺藁於散佚之餘。將謀重雕。要不佞出一語。聊與心迹之辨。題其下方而歸之。

 重光赤奮若閏。唐城洪直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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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村沈先生世系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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삽화 새창열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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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譜

大明憲宗皇帝成化二十三年丁未(我 成宗大王十八年)三月初三日。先生生于江陵府大昌龍池村。

孝宗皇帝弘治元年戊申(先生二歲)

二年己酉(先生三歲)

三年庚戌(先生四歲)

 學語。便知讀書。(先生言語小吃。而至於讀書。少無口吃。)

四年辛亥(先生五歲)

五年壬子(先生六歲)

 

先考贊成公。夜抱先生。坐膝上。以燈爲題。使賦詩。先生應聲對曰。燈入房中夜出外。先公大奇之。聞者以神童稱之。○因伯氏二相公。隨讀。始就學。

六年癸丑(先生七歲)

七年甲寅(燕山一年○先生八歲)

 嘗採古人孝悌至行。書座右。爲警省之資。

八年乙卯(先生九歲)

 四月。丁贊成公憂。○與伯氏二相公。同守廬墓。躬執祭饌。寒暑不避。執喪之節。屹如成人。見者莫不感歎。

九年丙辰(先生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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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丁巳(先生十一歲)

 服闋歸家。着力讀書。

十一年戊午(先生十二歲)

 初遇忌日。哀慕如初喪。每遇佳節。悲號倍傷。母金夫人常戒之曰。人之有忠信。猶食之有肴醬。苟以善自治。可禳千災。今日韋布。信是他日宰輔。汝等。及時力學。以繼先人之業。我固不死。忍而尙今者。爲汝兄弟在爾。先生奉承慈訓。克至成就。

十二年己未(先生十三歲)

 讀書于五臺山寺(早喪先公之致。家無書籍。只有古文選一卷。讀至千遍。遂治文章。)

十三年庚申(先生十四歲)

十四年辛酉(先生十五歲)

 俱魁鄕試三場(時監司南宮燦。巡到江陵。取試諸儒。以承露盤記爲題。先生居壯元。監司屢讀其券。極加稱賞曰。眞遠大之才也。自此。文名動聞京鄕。)

十五年壬戌(先生十六歲)三月。聘江陵朴氏進士承緖之女。

十六年癸亥(先生十七歲)

 着自警文。一日。撤書。歎曰。士生僻鄕。未有師受。何以進於聖賢之域乎。

十七年甲子(先生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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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金允德。再讀于五臺山寺。攻苦遘疾。閱歲乃瘳。(早孤貧窶。奉養金夫人。躬執漁樵。力學勤讀。不拘寒暑。遂成疾疴。時欲負笈尋師。而以病末由焉。)

十八年乙丑(先生十九歲)

 武宗皇帝正德元年丙寅(我 中宗大王元年○先生二十歲)

二年丁卯(先生二十一歲)

 中進士試一等第四(玉門關詩二下。在本集。李容齋荇。來試江原道。先生中進士解壯元。金光轍中生員解。李公還京。大提學申公用漑。問本道人才。李公曰。江陵沈金兩生。文章出人。皆參解。今赴會圍。必高捷。及圻榜之日。先生中進士第四。金光轍中生員亞魁。世稱李公藻鑑之明。)

三年戊辰(先生二十二歲)

四年己巳(先生二十三歲)

 

與朴三可,(遂良)崔猿亭。(壽峸)設講會于鏡湖齋。

五年庚午(先生二十四歲)

 伯氏二相公。俱中生進。先生追慕先考。一喜一悲。

六年辛未(先生二十五歲)

訪趙靜庵(光祖)於道峯。講論經義。歷數日而罷。

七年壬申(先生二十六歲)

 子雲生○與周愼齋。(世鵬)講心經於義洞旅館。

八年癸酉(先生二十七歲)

 中明經及第(乙科第五)

九年甲戌(先生二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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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詩。送黃府使㻶。(黃公宰江陵。大興學敎。秩滿將歸。先生作四十韻。送之。詩在本集。)

十年乙亥(先生二十九歲)

十一年丙子(先生三十歲)

 薦授藝文館翰林。製進上元黃柑韻。(正月初七日。 上宣醞于政院及弘文館。命賦詩。)

 伯氏二相公。中文科。因榮還偕行。省金夫人。

十二年丁丑(先生三十一歲)

 拜檢閱

十三年戊寅(先生三十二歲)

 進藝文館奉敎(大提學申公用漑。選湖堂。末及 賜暇。旋除外職。)

十四年己卯(先生三十三歲)

 除鏡城敎授○冬。坐黨禍。貶黜。久不調。

十五年庚辰(先生三十四歲)

 哭靜庵趙先生(輓詩在本集)

十六年辛巳(先生三十五歲)

世宗皇帝嘉靖元年壬午(中宗大王十七年○先生三十六歲)

 拜禮曹佐郞。遷兵曹佐郞。

二年癸未(先生三十七歲)

 拜弘文館修撰,司諫院正言。製進 大殿端午帖子。(受 賜別造兮一張)除江原道都事。(次竹西樓詩。以石自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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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甲申(先生三十八歲)

 拜司憲府持平。製進 大殿立春帖子。(居首受 賜別品硯一團)除忠淸道都事。連拜工曹正郞,吏曹正郞,司僕寺正。

四年乙酉(先生三十九歲)

 除鏡城判官。作文祭海神。(十一月。大雪四尺。暴風大作。海邊民家。蕩圮殆盡。死亡者百餘人。先生設壇海岸。爲文祭之。須臾風靜海晏。)

五年丙戌(先生四十歲)

 拜司憲府掌令。承 召。(內賜歷代君臣圖像一件。 命除謝恩。)遷弘文館校理。上疏。陳孝悌之道。

 八月。丁金夫人憂。哀毀如前喪時。喪祭等節。一遵家

 

禮。常以榮養未盡。爲恨。見人有奉親作宰者。爲之下

泣。(容齋李公作金夫人輓在本集)

六年丁亥(先生四十一歲)

七年戊子(先生四十二歲)

 服闋。復拜弘文館校理。承 召。上疏。陳 君德。(防天災。補東宮。辨邪正。養士氣。爲言。)遷司憲府執義,藝文館應敎,弘文館典翰。上箚。論滿浦之變。又上十漸疏。極陳時弊。

八年己丑(先生四十三歲)

 上疏陳戒。(明君德。振國勢。作士氣。擧荒政。)又陳十事之愆。○秋。還鄕省墓。(伯氏二相公偕行)○冬。拜直提學。上箚。陳時弊。又陳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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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之詐。○除夜。直玉堂。(與嚴修撰昕賦詩在本集)

九年庚寅(先生四十四歲)

 特拜吏曹參議。(內賜後漢書一件。 命除謝恩。)上箚。陳人君正心之道。(明天理。去人欲。恤民生。伸士氣。)除江原道觀察使。(作海雲亭於鏡浦臺上)還拜成均館大司成。

 八月。 貞顯王后薨。製進哀冊文。(又製進輓詞)○時己卯。士類久錮。人情鬱怫。先生與伯氏二相公。常欲解錮。而自患力綿。每恨援引之無人。 仁廟在東宮。世子殿近處。有灼鼠咀呪之變。先生甚憂之。時南衮已死。沈貞以同情朴嬪咀呪之事竄江西。李沆亦以罪杖流。斥黜朴雲。先生嘗力論之。鄭文翼公光弼。復爲首相。時議皆謂誠於此時。有開端援進之人。則可解錮。

十年辛卯(先生四十五歲)

 拜弘文館副提學。尋拜司諫院大司諫,承政院承旨。赴文臣庭試。(文武幷用長久之術。題七言排律。壯元。)陞拜司憲府大司憲。○先是。甲申年間。金安老以罪遠竄。而其子禧尙公主。故是時。因 公主。移配豐德。圖爲復入之計。畿伯閔壽千。往說安老曰。何不以調停士類。羽翼東宮之意。交懽兩沈乎。安老深然之。使其黨蔡無擇。倡言於朝曰。羽翼東宮。調停士類。在安老一起之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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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之。擧朝靡然。安老又使其子禧。日匍匐於左相李荇之門。李公力援之。獨司諫朴紹,典翰趙宗敬。力言安老不可用之狀。則權輗,蔡無擇等。一紙竝劾罷。李晦齋彥迪。時爲正言。亦言安老之奸狀。則許洽,李任,蘇逄等。同在玉堂。以謂彥迪曾論蔡無擇治朴雲不公之罪。假此遂劾罷之。自是。朝廷莫敢復言。安老得復用。○孫長源生○哭申判書鏛(輓詩在本集)○遊宜城尉南致元松月軒(詩在本集)

十一年壬辰(先生四十六歲)

製進 貞顯王后祔太廟歌謠

十二年癸巳(先生四十七歲)

 拜吏曹參判(時朝廷有收用黨人之議。安老乃先赦流竄人金絉,朴薰。以▒前日之言云。)十二月。哭夫人朴氏。○上箚。陳弭災之意。

十三年甲午(先生四十八歲)

 拜兵曹參判。連拜禮曹參判,工曹參判。○時 仁廟在東宮。久無元孫。朝家。議以尹漑及尹元亮等女將入。而安老欲以其壻朴春蘭之女納之。陰嗾臺諫。兩尹女。皆以非事。沮抑不納。尹漑因此被謫。先生言于安老曰。竊聞朴春蘭之女。將入東宮云。然臺諫所論。皆爲朴春蘭之女。則其爲不公。極矣。何以示後。安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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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然曰。吾無此事。遂以天日爲誓。先生退謂人曰。昔。王莽將納其女於平帝。而多飾虛辭。遜避之。今左相之誓。實類於此。安老聞之。遂成嫌隙。

十四年乙未(先生四十九歲)

 拜藝文館提學。被薦大提學。(時例以曾經湖堂 賜暇。方許主文衡。故再章辭遞。黃芝川 以謂。越例之典。也皆稱榮。亦莫非 聖奬也。)○時安老用事。有進士陳宇者。與檢詳張玉之子任重。遊於太庠。譏議安老。安老聞之。大惡陳宇及張玉父子。諸他名士百餘人。擬以謗訕朝廷之罪。皆置死律。先生爲理官。爭於安老曰。此輩。皆士類。有何死罪。其中張玉。詩酒士也。尤無可殺之罪。涕泣力救。皆得赦。惟陳宇。終不得救其死焉。○冬。上疏。極陳▒學用人之道。 上嘉其直切。陞拜工曹判書。兼知 經筵,春秋館,成均館事。

十五年丙申(先生五十歲)

 出拜平安道警邊使(時西北蕃胡。連年竊發。多殺邊將。正月間安老欲以先生。擯諸死地。故▒燭于 上。有是命。)○特授吏曹判書(竣事還。到平山郡。上嘉其勳勞。有此特命。)

十六年丁酉(先生五十一歲)

天使龔用卿,吳希孟。來頒 皇子誕生慶詔。時承 命館伴。○時與鄭湖陰士龍。同儐。周旋酬唱。多所賁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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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於座上。次張給事太平樓七言排律六十韻。文不加點。又於慶會樓。次吳希孟十韻排律。 詔使極口歎賞。服其敏贍。龔用卿書鏡湖漁村四大字。又書五言詩一律於扇面以遺之。吳希孟書海雲小亭四大字。竝一紈扇以贈之。先生亦以白疊扇。各書一絶而送之。○出拜咸鏡道觀察使(八月十九日。 陛辭思政殿。 上賜錦衣,狐裘,彤弓,白羽箭。)○先是。安老嗾金謹思。上疏。折其已發之公論。再錮己卯人。有甚於前日。先生爭之不得。始知見賣於安老奸術。愕然憤悔曰。我死之後。宜厚幎冒。無以見數子於地下矣。安老聞之。遂成仇隙。有是左遷。特命召還。用于京職。(十二月二十四日。兩司合 啓。請金安老遠竄。二十五日。 上特命咸鏡監司沈某,淸州牧使黃琦用于京職。)復拜工曹判書。(十二月二十六日也。是日。安老賜死。)拜議政府左參贊。○哭從子奎

十七年戊戌(先生五十二歲)

 二月。罷職。收告身。(大司憲梁淵。以爲非沈某。則安老不得入。進論之。○先是。先生爲警邊使。時梁淵母族。屢犯軍律。淵母呼淵。使之必赦。抵書於先生。懇乞全怒。時淵。方在臺閣。先生終不貸罪。且以臺諫。托書藩臣。大失事體。唱言於稠坐。淵深銜之。至是。有此抵斥。)退歸田里。(出國門有二詩在本集)作望西亭。以寓戀 闕之意。(有詩在本集)又作獨樂亭淸讌堂。(皆有詩在本集)

十八年己亥(先生五十三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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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登雲溪寺。觀日出。(有詩。又作杜鵑詩。在本集。)

十九年庚子(先生五十四歲)

 九月六日。捐世于鏡湖別業。(是夜。大星隕于東方。)

 十二月。葬于甑峯向巳之原。(先是。葬夫人于此。虛其左。至是合祔。)

毅宗皇帝崇禎後五十三年庚申(肅宗大王六年)○上言伸冤。

 先生五代孫澄。博採文蹟。呼籲 駕前。(吏曹判書李尙眞,參判李敏敍,參議李選。以伸白回 啓。領議金壽恒,左議政閔鼎重,右議政李尙眞,判中樞鄭知和諸大臣獻議。領中樞宋時烈。病不收議。)

五十七年甲子○再度上言(判書李翊,參判李選,參議尹敬敎,宋奎濂,佐郞金昌協回 啓。領議政金壽恒,右議政南九萬諸大臣獻議。領中樞金壽興,同中樞鄭知和,左議政閔鼎重,判中樞李尙眞,淸城府院君金錫胄。病不收議。)

 八月。三度上言。 特命復官。(判書李翊,參判李選,參議宋奎濂回 啓。)傳曰。沈澄之不避煩瀆。縷縷呼籲。至再至三。可見其情之痛迫。頃年。一二大臣。旣以不可不伸白獻議。今聞宋奉朝賀言。亦不以引進安老。爲彥光心術之罪。則尙未復爵。寔爲欠典。(是置)特爲還給職牒。(三度事。在本集附錄。)敎旨下。更爲判下曰。因其後孫上言。引進金安老。出於欲用己卯士類。非有心術之罪。特爲還給職牒事。(數旨。工曹判書。依收告身時職。)

七十一年戊寅○配享河南影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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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嘗於 天使便。求得兩程夫子影幀以來。奉藏于鏡湖臺上。甲子。先生六世孫世綱等。築小齋於河南洞。奉安兩程夫子影幀。時尤庵宋先生。自北南遷。瞻拜影幀。書影幀扁額。撰記文。又書養秀,養正齋額及歷武夷登雲谷六大字。同春宋先生。書養蒙,養正堂額。一依朱子閣。奉先聖像。率子弟瞻拜例矣。至是。華陽門人共議。以尤庵漁村兩先生追配。(四隱李公橝。製追配祝。○後因禁令撤享)

華陽門人語錄

義谷沈將仕郞(澄)曰。河南影堂。旣是老先生事業。而至于今依仰矣。何幸 天日重明。聖恩快悟。旣復先生之官職。又擧易名之盛典。則以先生追配於影堂。事體如何。且此影幀。蓋吾祖所得來。而吾祖悉是己卯之士類。則以吾祖同配。亦如何。

寒水齋權掌令(尙夏)曰。老先生敍沈漁村卷首曰。楊龜山。不知蔡京之奸邪。胡文定。反被秦檜之籠絡。而二公。皆不失於程氏之淵源。今公。顧不足爲己卯之聞人耶云。漁村之日後追配。宜矣。至於老先生之陞配。不必問諸而後奉行矣。

癡川李正郞(之濂)曰。老先生。於河南程夫子影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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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曰。余惟漁村。實 中廟朝己卯人。又曰。漁村之獨求二像以來者。亦可見其意之所在也。又曰。此實漁村子孫之所當知者。故敢以相告云。以此觀之。漁村。實己卯士類。且影主人。此後追配。不亦可乎。

四隱李監察(橝)曰。沈漁村。於己卯冬。坐靜庵之禍。以翰林黜北敎。則實是己卯之士類。且以河南齋言之。則微漁村。則影幀何得以來也。微先生。則影堂何得以刱也。此後。以先生追配於東壁。以漁村同配於西壁。似合於公議。以此爲之。如何。先生之於漁村。雖非一時之人。先生之道德學問。由溪潭而溯洛閩。以承洙泗之淵源。漁村之文章德行。卞私正而別俶慝。調停己卯之善類。先生之配東。漁村之配西。豈不合當乎。且東西之位。旣是相對。則亦無妨矣。

後谷宋參奉(奎昌)曰。昔年。以河南影堂事。更稟於老先生。則答曰。愚意。莫如依朱子閣。奉先聖像。率子弟瞻拜例爲之。而遠近章甫。或有藏修之人。則與同藏修。可也。不然。則長作沈氏之家塾。亦宜矣。勿令醜正之徒。混雜於其間也云。先生微意。則於此可知。而貴鄕願從之人。或果有某某耶。

記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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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漁村先生。求兩程夫子影幀來。

甲子。奉安河南齋。

戊寅。以尤菴漁村兩先生追配。○以影幀年久磨滅。往稟於雲坪丈席。則以移模後。舊本。洗草埋安。

下敎。

戊戌。 奉安朱夫子影幀。(韓廷維奉影幀來)

影堂記

 漁村沈公諱彥光。奉使館伴。求得河南兩程夫子畫像以來。藏之于江陵之鏡浦臺上。後一百四十八年。其六世孫。(世綱)以臺西有河南洞。築小屋。奉安二像。以寓瞻依尊敬之誠。余惟漁村。實 中廟己卯人。己卯諸賢。專尙近思錄。夫二子之嘉言善行。皆萃於此書。當時諸賢之相與討論及 經筵講說。皆自此書中出來。則漁村之獨求二程像以來。亦可見其意之所在也。其子孫。保藏相傳。已是難事。而于今尊奉事體。益以隆重。此尤可尙。雖然。尊其人。不若知其道。夫伯子之瑞日和風。叔子之規圓矩方。此其氣像之大槩也。其所以至於此者。皆本於一敬字。故朱夫子稱程先生。有功於後學。最是敬之一字。今學者。知此而謹守之。則其於兩夫子之道。可庶幾矣。此實漁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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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之所當知者。故敢以相告云爾。

崇禎紀元之六十一年季春。德恩后人宋時烈。謹書。

百三十四年辛巳(英宗大王三十七年)○贈諡曰文恭

 敏而好學曰文。旣過能改曰恭。○(先生八代孫尙顯。請諡于太常。左承旨李宜哲。製諡狀。副校理李碩載。擬諡望。大司諫韓師直。書 敕旨。)

百七十二年戊午(正宗大王二十三年)○建神道碑(墓前午方)

 成均館祭酒宋煥箕。撰。觀察使權常懼。書。縣監兪漢芝。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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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遺墨

金剛淵上昔逢師。忽忽風塵十載思。來自問玄非問俗。詩惟求道不求詞。三千界外雲相逐。八萬峰頭月獨隨。想得五臺香火社。春花開落杜鵑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