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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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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傳(明宗十九年甲子閏二月甲戌朔丁酉○李朝實錄)

領中樞府事尙震卒。字起夫。爲人寬重有度。沈厚不競。見者以公輔期之。少時豪邁不學。嘗爲同舍生所辱。遂發憤讀書。業日進。未久。中司馬試。己卯年間。士人方事修飾。震惡之。時游泮宮。故不冠箕踞而弄侮之。旣而登第。謁鄭光弼。旣出。光弼語人曰。朝廷出懶慢政丞矣。平生不言人過。一時有爲之才。引進者多。世皆歸德焉。嘗與逸士成守琛,趙昱相善。雖居相府。爲外方之交。終始不替。臨終。語子弟曰。吾死勿樹碑。但立短碣書曰。公晩學琴。常彈感 君恩一曲足矣。

遺事

尙氏之先。出於木川。麗朝統合之後。以百濟遺民屢有驚擾。賜畜姓以辱之。公之先。得象爲姓。後改以尙焉。公曾祖英孚。居林川。家甚殷(一作殷)富。與民收散。晩年悉取券投火曰。吾其庶幾有後乎。公考甫。年衰無嗣。禱於聖住山。越明年弘治癸丑。生公。名震。字起夫。五歲而喪母。纔齔而又孤。零丁無依。鞠養於姊夫夏山君成夢井家。爲兒遊戲。卓越豪縱。或訝其難當。年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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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尙不志學。馳馬試射。被慢於儕流。卽發憤學業。居五月。已達文義。十朔。理無滯阻。夏山君欲見其志。勸就蔭仕。乃曰。丈夫當讀書樹業耳。年弱冠。文才已成。聞成聽松兄弟有學行。乃以全紙大書以簡曰。聞君之名。切有願交之志。二公亦以大書許之。自是聯榻。中丙子生員。柳公雲時長皐比。見公之製文。大加褒稱。至訪于家曰。見公議論。知有經綸之才。己卯冬。捷文科。爲弘文正字。薦入翰苑。時筵臣金世弼論靜菴事曰。初甚尊寵。一朝 賜死。朝廷氣色慘惔。公出曰。伊來經席。未有此論。金相之言。正爲得之。旣而金被謫。言者以公不合史局。請西敍。以司果拜典籍。由禮郞出爲北評事。陞戶曹正郞。歷禮曹。以書狀赴 京而還。 仁廟在東宮。抄選僚屬。以公爲弼善。 貞顯王后薨。掌都監事。時金謹思爲提調。頗以葬物私施人。公謂 國事未襄。大觸其怒。屢被其毒。辛卯。爲獻納,校理。壬辰。執義。癸巳。由典翰爲大司諫。論及己卯之用事臣曁福城君事。物議韙之。言時政。觸三公。三公詣 闕辭職者三。遞拜戶曹參議。出按關東。乙未。以承旨。還歷副學,大諫,判決,刑議。 特除刑參。戊戌。觀察京畿。己亥。超拜刑判。臺官論以驟陞。遞爲右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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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大司憲。 上以西方爲重。 親政。除公爲西伯。壬寅。陞資憲。癸卯。判工曹。後一月。 特除兵判。甲辰。以謝恩使將赴京。 上以重臣出使。列邑有擾。 命遞之。 上不欲遠去也。已而。 特拜右贊成。論者啓遞。 上曰。今姑從聽。然此人終授大任。移判刑曹。乙巳。 二聖繼陟。忌者出公爲嶺伯。己酉正月。拜吏判。九月。爲右相。辛亥。陞左相。戊午。爲領相。累辭不 允。壬戌。公年七十。請順天道致仕。五 啓不允。賜几杖。癸亥正月。始遞授領中樞。甲子閏二月卒。享年七十二。諡成安。(東國名臣錄)

公忠厚寬裕。度量宏大。平生無疾言遽色。好看自警,度量,韜晦等編。有得力。嘗自言若韓魏公玉杯等事。如某亦可及也。(淸江瑣語。以下同。)

公自少。氣度沈遲。飢寒俱不言。雖病甚苦。不以呻吟作形。人服其非淺。年過成童。尙不志學。馳馬試射。被慢於儕流。卽發憤策勵學業。居五月。已達文義。但從人質疑。未十朔。理無滯阻。自是刻意益篤。成夏山夢井。公之姊夫也。欲見公志。勸就蔭仕。固問不對。強之。乃曰。丈夫當讀書樹業耳。夏山喜曰。吾亦試汝耳。壬申。公年始弱冠。夏山稱其文才已成。蓋四年向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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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如此。若金慕齋,李容齋諸鉅公之來。必以公文示之。無不歎奬。自此華聲大闡。夏山深服其德器。亟稱不置曰。尙某之質。無讓於孔門諸弟子矣。

公常讀大學衍義。至夜半。旣而歎曰。吾讀此書。將以致用。而邇來謀議。動見齟齬。何也。爲政。務存大體。不用明察。惟以得事體爲先。遵守成憲。不喜紛更。持撫盈成。乃其志也。嘗曰。 祖宗與先臣。經歷多。思慮深。後人遵之無敗足矣。作小聰明。要勝於 祖宗之上。於義安乎。故凡論人才。必以持重不更舊章爲首。嘗讀書。至人徒知有功之爲功。不知無功之爲功。三復喟然曰。知此者鮮矣。

公聞成聽松守琛兄弟有學行。乃以全紙大書以簡曰。聞公之名。切有願交之志。二成亦以大書許之。自是連榻。實多講磨。中丙子生員。入泮課藝。連三製入高等。柳公雲時長皐比。大加褒稱。至訪于家曰。見君議論。知有經綸之才。公見儕流有忌色。遂有韜晦之意。不復屑意於館試。柳公覺之。深恨其不能容人之才也。

自公郞潛。洪益城與鄭相光弼,尹相殷輔。皆以公輔期之。鄭相嘗修家垣。稍移舊址曰。吾爲尙某後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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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而廣此路也。

箭串。爲 國家牧場。在前設木柵。輪之於畿邑。以民結造排。逐年修改。吏緣爲奸。弊甚不貲。公爲司僕提調。建白償布募役。築之以石。其弊遂絶。當川流未築處。設鐵索開閉。皆其規畫。時癸丑,甲寅年間。歲頗饑。或言時屈。公曰。與其徒賑以糜穀。不若因就以立事。此乃春秋興工役以聚失業之意也。

公每憂義州界連夷漢。而襟抱疏闊。自古中原有難。我國必與受其害。遠則衛滿。近則紅巾。可見矣。故前古有懲。於此一境。設巨鎭三四以防之。若麟州,抱州,義州等是也。今則只置義州。而防御虛弱。又無城塹以閡之。若鐵騎乘氷。其將何以。 國家設長城價布。專爲是也。吾之欲築城箭串。爲江邊而爲之兆也。有志未就。心常恨之。

公性不喜事。不建白立條。久居相位。不欲以皎皎之事立名。人或稱公之美。輒應之曰。汝欲面諛我耶。必多方掩匿而韜晦之。故人鮮知其所爲之跡。或謂之不事事者。非知公者也。若 國有難處之事。或災變異。常形於言色。悒悒若無所容。夜不成寐。起而開囱視天者累矣。每當 經筵。必思程子齋宿之事。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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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言動不敢放。入臨講章。必從容委曲。雜引經史。反覆陳 啓。及退家。移時靜默。思其所 啓之當否。大王大妃之同聽政也。公奏事簾前。 大妃傳曰。相公致此。不獨未亡人與 殿下之意也。 先王常稱卿可大用。至於書名屛障以識之。不幸未及。今之用卿。實 先王意也。公感激進曰。小臣蒙 先王恩寵罔極。用 特旨除官。殆過十餘度。時人至疑臣以他道進也。 答曰。卿豈以他道進。特知遇深矣。

國家設別科。公爲讀卷官。其時主文柄者。欲擧 中朝事發策問。公止之曰。此大事。可廟議。不可策士。猶以其意爲問目。旣而公議譁然。論罷主題試官。擧子亦削科。公自以爲首官不能力止。詣 闕請自坐不爭之罪 上曰。不聽卿言。過在於彼也。初。公自試所歸。語子弟頗有未愜之恨。旣而果然。

公嘗敎子弟曰。士之立志。不可少容邪曲。至於科場發軔。不可不以正出身。若或暗相代借。終至於竊名則卽是終身玷累。不可改悔之過。自後雖有忠言讜論。皆誣而已矣。

公謂子弟落第者曰。擧子雖曰飮墨毷氉。(煩悶之意。唐人下第曰。毷氉。)然若充其類。則其弊馴至於鄙夫之患失。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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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豈有決得失於一夫之目而爲之憂樂哉。若於小小科擧之得失。猶以爲欣戚則他日立朝。當大段立落。其不爲失性之歸者幾稀矣。

上御翠露亭。簡召諸宰及 賜暇儒臣。講其所讀書。仍命諸宰。各製詩進爵。 賜燭以榮之。公以首相入侍。 上親爲侑爵。公不覺醺醉。伏苑中。 上乘小輿。將還大內。 下問爲誰。左右以領相對。 上曰。老相在此。不可輦過。 命設行帳。然後乃入。繼 命中使護歸。翌日。與諸公上箋稱謝。旋以失禮待罪。 御批曰。昨見公醉。甚洽予意。有何失禮。

上御閱武亭。召公卿侍從。如瑞蔥故事。因出 御軸。各製寫以進。公末句云。忘言醉飽鈞天裏。敬德唯關獻曝誠。雖文字之末。不忘箴規。見者皆曰。得大臣進戒之體。

公爲相十五年。當尹元衡用事之時。內外掣肘。不能行其志。每一念至。或中夜布席於中堂。仰面獨臥。歎咤良久曰。這翁今番行次。甚爲中間矣。(候鯖瑣語。下幷同。)

公求退十餘年。始蒙兪 允。遞相之日。身氣輕健。殆若無疾者。常曰。天馽已收。無往不適。約與兒輩。隨處命駕。水曲山傍。閒往閒來。作 聖世無事物。祝 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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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以終天期耳。有時取酒微醺。緩歌起舞以自娛。或問前日未嘗歡娛。今何如此。答曰。昔負重任。惟力不支是憂。今旣釋之。云胡不樂。

公燕居無事。頗有自樂之時。謂子弟曰。爲善最樂。非樂。不足以語君子。汝試以論語中暮春者春服旣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之語。永言之。似若歌調而長詠之。則古人之氣像。可得矣。箕子過故殷墟。亡國之懷如何。而欲哭則不可。欲泣則爲近婦人。乃作麥秀之歌。古人之不輕用性情。可見矣。

公常謂子弟曰。吾死而若請諡則必有行狀矣。我行蹟無他可記。若曰。公晩好鼓琴。微醺。輒彈感 君恩一曲以自娛當矣。

公在銀臺。當奏覆。囚案盈抱。諸宰相顧曰。今日必暮。公擧條要。敷啓甚詳。晷不移刻。情僞畢露。旣出。無不稱之。

公爲大司諫時。有一同僚將 禧陵水石之說。議于圖席。公曰。玆事極重難。十分廣咨。然後乃斟酌。當不可容易。力止之。不數日。其人入 經筵獨啓之。時金安老方忌鄭文翼公光弼。正欲構陷而難其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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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陵時文翼實監其事。故乘其隙。乃發遷卜之議。因置之不測。聲勢甚張。公閉門謝客。究思可救之方。自第具諫草。率同僚以啓。俄得輕論。

金安老起呪咀獄。欲加罪惠順,惠靜兩翁主及福城君也。使人更爲假像。懸木片書不道語。而書字生熱。與前不同。筵奏請劾。命百官收議。大諫尙某曰。今書字與前書同則他人雖千金。豈忍書之乎。兩翁主僕隷。勿置都下則禍息矣。(朝野會通)

公忠厚寬裕。度量宏大。十六年相業。亞於黃,許。(燃藜室記述)

明廟領相尙成安。相業亞於黃,許。卒後湖堂月課。以悼老德大臣 命題。(東國氏族攷)

公不言人過。客有言某一脚短。公曰。無己則寧不若云一脚長也。蓋不忍斥其短也。其立朝也。駁擊奸佞。不肯隨波跼蹐。故卒爲名臣云。(芝峯類說)

武科赴擧者多僞濫。先時。以朝士爲保擧。公在庶僚。時武擧者爭求爲保。公皆許之。或未及門。而僞着署押者亦多。考試官以筆畫不同覈之。簡問於公。公答曰。或醉着。或睡着。或臥着。所以不同也。人謂之有量。後官至領相。術者洪啓寬曰。爲陰德默佐。其臨終。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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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曰。起自草萊。三入相府。晩而學琴。常彈感 君恩一曲。七十二。卒於正寢。感 君恩者。自作曲譜云。(星湖僿說)

卜者洪啓寬。算公造化一生。吉凶禍福。纖毫不差。至於棄世之年月。亦皆言之。公以所經之事無不沕合。至其年。豫爲身後具待。洪卜適以事往湖南。逢人自京來者。必問安否。一年已過。公姑無恙。洪大異之。還京。卽往公宅。公曰。吾信爾卜。自分命盡。今年不驗何。洪曰。推公之命。盡其心力。宜無差謬。而古之人有以陰德延壽者。公之厚德。必有是也。公曰。豈有是哉。但修撰時脫直還家。路上有紅袱。取而見之。乃純金盞一雙也。默而藏之。掛榜於闕門曰。某日有失物者。訪我家來。翌日。一人來謁曰。小人乃 大殿水剌間別監也。子姪有婚禮。竊借 御廚金盞而失之。已犯死罪。後日現露則必伏法而誅矣。公之所得。無乃此乎。答曰然。出給之。洪曰。公之延壽。必以此也。後十五年卒。(潛谷舊錄。下同。)

公先世居林川。家業饒富。公曾祖公嘗貸與貧戶。契券甚多。悉取而焚之曰。吾後世必有昌貴者。手植三槐于廟庭。以擬王晉公故事。至公果登台輔。自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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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不營產業。先世廩庫。皆漸傾毀。有奴請建修葺。公笑曰。汝雖欲完。將以何物實之。竟至頹圮無餘。

貞顯王后薨。公掌都監事。金謹思爲提調。頗以葬物私施人。公謂 國事未襄。大觸其怒。後累被中傷。拜判書,贊成。皆被論遞。(記年通攷。下同。)

公爲江原道觀察使。將行。請敎於尹相殷輔。尹相爲陳方伯政要。公遵行不違。事無積滯。常曰。吾屢應當道。常遵尹相之敎。後有爲方伯請敎於公者。必擧尹相之言以送之。公東伯時。有一嫗告義子欲烝己。公審嫗貌。皤頭爛瘡。面如猿猴。公詰之曰。惡少不勝淫情。以色故。爾子亦有本妻。必不犯極惡奸汝明矣。若不直承。必先訊汝。嫗服曰。子果不順。欲構以重治耳。公卽治其子不順之罪。其度事深詣類此。

公爲京畿觀察使。管邑人士有連名狀曰。某人不孝繼母。公悉招持狀人諭之曰。繼母子。不孝得名最易。爾等十分審察而來言耶。衆曰。人理不祥。不忍形諸文字。實烝之也。公訪其家人。不用刑杖。一言得情。上讞明白。 朝廷不復究訊。卽處以律。朝中大相有素服公者嘉而戲之曰。令公寬柔。讞獄甚猛。

公在泮時。聞韓忠奉使嶺北。有一人出自山谷。被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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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之衣。立道上呼韓之字。袖出陳弊一書以授曰。歸告 殿下云。一泮莫不唶唶曰。三代以下。乃有此等偉人。公獨不應。座中詰其故。公徐曰。若果賢者。焉有自衒之理。衆共誹之曰。外若矜嚴。內必如之。公曰。豈無象恭者乎。衆益攻之。公竟不答。 朝廷問得其人則乃燕山嬖孼家書題。有罪長流者。然後知公之識見高矣。

公初釋褐歸鄕。有崔弘濟者。不爲士類所齒。乘靜菴貶謫。上疏力詆。至請其死。 朝廷適加重罪。弘濟喜語稠中曰。果用吾言。已而命斬光祖于謫所。公自少恥言人過。而聞之大惡。屢與所親。斥崔之爲人。其見遞於翰林。再駁於持平。皆以此也。

公在相府。緇徒有不法事。僚相忿其放縱。謂公曰。此輩無所統制。故如此。若依 祖宗朝舊例。使有糾攝之地則不乃有益乎。公曰。疾之已甚。亂也。此屬當治而不治。今若糾檢。而復立統屬之規則無識之徒。反謂之崇佛而然。則事又大關。固不可爲也。未幾。公以事詣 闕。內旨下議曰。僧徒無統。欲復兩宗治之。何如。公 啓曰。僧徒雖無統攝。然起廢重難。故前日同僚亦有此議。恐反有害。遂止耳。公實未知其漸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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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爲事機之初。微言諷止。得大臣 啓事之體。未久兩宗復。

成聽松善居喪。太學諸儒。欲疏其居喪孝行于 朝。先生之友尙公。時居上庠。止之曰。守琛兄弟。力學士也。將期大成。不可使一善之名。早聞於世也。事不果。先生聞之。稱其識量。(栗谷全書)

公欲治鴨綠築長城。保障西塞。會議廷中。論者寡和。歎曰。吾識平陽獨致誠 國事。那使斯人不日成之。(平陽君金舜皐墓誌)

古人言。官至三品。不讀相書。自識貴人。以其閱人多故也。頃時相臣成希顏薦鄭光弼。尙某薦李浚慶。人謂有知人之鑑。蓋以是歟。(芝峯類說)

曺南冥植。徵除丹城。其辭職疏。幷論時政。有 慈殿淵塞。只是深宮之一寡婦。 殿下幼沖。不過 先王之一孤嗣。天災之百千。人心之億萬。何以當之之語。 明廟以寡婦二字。語涉不遜。 震怒。幾欲罪之。時尙某爲左相。使李濟臣抽宋史英宗紀出歐陽修言。慈聖太后。深宮之一婦人。臣等五六書生之語。以此救解曰。曺某專襲古人告君之語。極言國家孤危之勢。非慢語也。 上亦待以逸士。竟不加罪。(石潭日記,燃藜室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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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

公亡子祭文曰。前年汝喪子。今年我喪汝。父子之情。汝先知之。嗚呼哀哉。可謂辭約而意切。(芝峯類說)

平壤城內。夏月素多蒼蠅。衣服飮食。須臾汚穢。公爲監司時。令民捕蠅日課。時市有賣蠅者。後公喪一子。哭之曰。吾平生未嘗有害物之事。獨於平壤。誅蠅太過矣。今日之哭。豈非報乎。(平壤誌)

歲庚申。 明廟特簡召先生名。 命除司紙。尙相公某。先生少時友也。與之書。力勸其出。先生答曰。昔文立不薦程瓊。知其性謙。年老無復當世意故也。公非知我者耶。尙公又貽書責之。竟不起焉。(退溪集○聽松墓碣)

陳復昌方貴寵用事。嘗乘醉訪尙某。倨傲無禮。戲曰。尙爺歌。某素不能。卽欣然歌之。及歸。歎咤曰。吾爲此人所辱矣。(李朝實錄)

徵士成守琛卒。先時。 上特命授司紙。時尙某爲首相。勸使來謝曰。恩命出於 上衷。不可不來。守琛時已老病。復書曰。文立不薦程瓊。知其素性謙退。年垂八十。無復當世之望故也。子非不知我者耶。竟不起。(李朝實錄。下同。)

尙某成守琛兄弟。同榻之友也。尙公每語人曰。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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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德之士也。

中宗三十四年己亥。命刊頒棠陰比事,折獄體要於中外。大司憲尙公。以刑獄多濫而請之也。

明宗卽位元年丙午元月十五日。以尙某爲左參贊。 仁廟卽位初。有忌公者。以嶺南巨服。必須剸煩才爲託。黜公爲嶺伯。至是拜是職。

明宗四年己酉。命李賢輔,魚得江各加一資。下書招之。嘉其廉退有操也。公言二老皆年過八十。道路且遠。宜有給馬之典。遂命給馬。

明宗五年庚戌六月。命觀象監候中星。修改宗廟洞口之仰釜日晷。昌慶宮之新報漏閣漏籌浮龜。復命觀象監提調。尙某金益壽等。修改欽敬閣十二朔田獵稼穡等制度。務合於豳風七月之象。

明宗八年癸丑。文定大妃御宣政殿。 上坐簾外。召三公入侍。 敎曰。婦人干國政。實非美事。以主上沖年。不得已居攝。而天災時變。疊見層出。恐由予否德也。況今主上長成。學問高明。自今歸政。當不復與聽也。 上下榻辭遜。顧謂大臣。使陳其不可。公與沈連源,尹漑等對曰。 慈殿今日下敎。正是宣仁王后所謂母后當陽。非國家美事者也。況 慈殿春秋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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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勤萬機。殊非頤養之道。臣等惟當將順 懿旨而已。 上不得已從之。

明宗十二年丙辰夏。公與經筵官趙士秀 白于上曰。滉之爲人。可扶頹俗。 上乃以手札召之。仍除副提學。竟不至。(松岡遺稿)

明宗十三年戊午秋八月。 上以災異。召大臣卿宰三司長官。訪問弭災之策。領議政尙某請伸理幽冤。以答天譴。 上曰。當省念焉。(李朝實錄)

明宗十四年己未。 上親試賜暇學士于翠露亭。製述經講。入格人賞賜有差。仍宣醞極歡。領議政尙某曰。 成宗朝培養文學。故人才蔚然輩出。今日之事。近古所無也。然其講論文義。有關治道者。自 上採取。見諸施爲則尤當有實效也。 上然之。夜深。賜宮燭各歸其家。道路拭目。以爲曠世盛事。及公卒。湖堂月課。以悼老德大臣爲題。(李朝寶鑑)

尙成安公世居林川。其先不大顯。其父察訪公筮仕。僑居于長興洞口。成安兒時。率群兒嬉戲於街上。鄭文翼光弼爲首揆。時見而異之。令小使挈來。至其第。啗以飮食。亟加稱賞曰。此兒異日。當坐吾座。但避事少建白耳。成安果登元輔。在相位者十六年。享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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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樂。而 女主臨朝。故雍容養重。一如文翼之言。異哉。(樂全謾錄)

申企齋光漢。於正德己卯。爲大司成。尙公以上齋色掌。出入於明倫堂。是歲冬。登文科入翰苑。及群賢斥死。申公亦貶爲悉直府使。因罷黜。退居忠州之達川。二十年後至嘉靖丁酉。金安老被罪。戊戌春。公還 朝。復爲大司成。尙公時爲戶曹參判。相遇於道。驅軺至公之馬首而謂公曰。令公不識我乎。我乃己卯色掌生員尙某也。公曰。其然乎。令若不言。楚澤餘生。豈能記其舊時之面目乎。遂相揖而去。宦路翻覆。自古猶然。積薪之喩。不亦宜乎。(松窩雜記。下同。)

明廟申光漢。爲判中樞府事。尙公與沈相連源 啓以申某立朝最久。年高有學。而久在從二品。請陞秩領 經筵。資其勸講。於是 特陞正一品。今則時任大臣外。雖原任大臣。不得兼帶領 經筵。固非舊制也。

尙某。字起夫。世居林川。少孤。鞠於姊夫夏山君成夢井家。夢井深服其德器。公兒時。文翼公一見。歎服其大器。大司成柳雲。見其課製。大加褒稱。訪于家曰。見公議論。知有經綸之才。被薦科不就。是冬。登科。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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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朝。官至領議政。卒諡成安。(鄭文翼公遺稿。下同。)

朴佐郞達。己卯後棄官。退居江陵。尙某按東藩時就訪之。語人曰。斯人玉壺秋水。

沈葆菴連源爲首相時。勅使將至。公已嬰疾。上狀乞解。再三瀝懇。 上諭以在平日不宜輕許。今則勅使所視。不可使相臣有缺。故勉從所請。左議政尙某 啓曰。宿德元老。其去留足爲 朝廷輕重。請仍任待瘳。 上遣史臣諭曰。昨遞卿職。予不獲已。今左相啓留。是乃公議。卿其仍任調治。(李朝實錄)

李左尹澯。暮年謝病家居。不受祿。尙公,沈相連源等白爲奉朝賀。及受其祿終其身。(於于野談。下同。)

尙公嘗赴政府。卜相而還。其孫壻李公濟臣問曰。今日誰爲之。公默然。濟臣曰。似聞沈通源應在卜中。信乎。公曰。似爲之。其人髥好。髥好云者。憚濟臣也。

淸江李濟臣年十七。聘于尙公之門。公常稱大器大器。(簡易集)

一日。侍妻祖父尙公。語及墓樹事。公詔家人勿豎己石曰。謾鐫虛辭。死未埋恥。余曰。外王父有篤美。迄玆無表。若此者。當得已乎。公方憊且臥。蹶然推枕曰。如汝富寧公。安沒顯刻。汝必勖之。濟臣拜而請其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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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曰。汝祖德烈靡不聞。余亦晩交。其詳則未。委富寧之日。余在北幕。當時亦近古。 朝廷無使聞民疾苦等事。汝祖居官氷白。不犯毫毛。常衣弊御款段而已。以此只從一僕。出入村曲。歷咨軍民宿瘼。官政秕纇。田翁里嫗。咸不意其官人。相談爾汝甚悉。明日。卽取以盡更之。惟民願欲萎暍膏醒。列邑尊服。高風卓絶。落落如此。故尙公曰。縕袍而無恥狐貉者。結纓之後僅乃祖耳。不可使沒聞於來後。(禹富寧公墓誌。淸江撰。)

尙公每稱李公亨順曰。眞可任將。雖泰山崩於前。目不瞬者。惟公然爾。(淸江集)

李忠穆公廷馣。爲參下官時。持公事取稟于尙公家。公與之坐饋酒。且曰。吾近得孫女壻。氣宇風味。與君相似沕合。君其見否。使小奚招新郞以出。新郞卽李濟臣也。兩人通姓名接話後。公因爲入去。其意蓋使從容談話也。(四留齋集)

聽松先生專力務學。不遑治產業。在洛尤貧。時至於竈絶炊火。晏如也。庭有古杏。其大數圍。朋儕之往來者所嘗見也。一日。尙公權相公撥同訪先生。入門顧庭杏不見。怪而問之。先生答曰。近値天寒。斫以充薪。尙公笑曰。主翁之貧。禍及庭樹。(成聽松遺事。成大谷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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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節孝歿。家貧不能治喪。其友尙某,鄭源,洪奉世,李涵,鄭潚,元漑,愼希復,許淨,安曇。各出財棺斂。遂克葬。(成節孝墓誌)

節孝成公歿。家貧不能治喪。其友尙某,鄭源,洪奉世,李涵,鄭潚,元漑,愼希復,許淨,安曇等。各出財棺。以二月日。窆于坡山。又相與謀曰。以叔玉之賢。不能少試於時。又不得壽而遽歿。命固已矣。吾儕在世。使斯人名又竟泯滅而無傳。豈不尤慟矣哉。此吾輩責也。不可不誌于隧。以慰泉下。遂買石磨礱。以圖不朽。(慕齋集)

牛溪博通經史。文辭贍蔚。又學識行義。已爲人推服。尙公貽書聽松曰。賢胤純正而能文。眞奇男子也。賀君有慶。

諸學子爲尊先先生。欲建祠院。今雖似晩。誠爲盛事。然鄙人有一說焉。僕久在尙公門下。飽聞尊先府君德業學問行義。與尊叔父先生。眞可謂魯衛。雖享年不永。新學後生。聞知未廣。若以金慕齋誌文參之則成安公之論。亦爲深知而質之無差矣。(淸江集○貽牛溪書)

尙成安嘗語子弟論詩麥秀章曰。箕子過敫(一作殷)墟。亡國之懷如何。而乃曰。欲哭則不可。欲泣則爲近婦人。詩人之不輕用性情如此。可見公之氣像矣。(栗谷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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尙公與丁贊成玉亨同監 仁廟胎峯于嶺南。咸昌倅。兩相舊知也。欲勸酒而先醉。因失溺流于座。丁公指尙公使見之。相視而笑。主倅因入衙而罷。其後丁公無一戲言及其事。公亦喜其量而默識之。返慶尙之路而終不說。常服難。以爲不戲人。小事如此。況言人大過乎。是行。於一邑。夕有哭聲起於丁相之所。問之。乃丁相遇先妣之族。而持泣云。(潛谷舊錄)

几杖之宴。非但一家私慶。亦 國家稀事。故滿朝宰相皆與焉。孝靖之時。分韻作詩之宰。雖未知盡是赴宴之人。而一時交遊之盛。 國家之多名卿鉅弼。就可想已。聘祖尙公受几杖時余目覩。通三日設席。而前後宰相幾五十餘人。至於近年。金犀極少。六卿亞卿。僅得推移備員。贊成二位闕焉者殆五年矣。洪江寧慶筵。不過五六宰相云。與 明宗朝盛會。大不侔焉。(淸江鎖語)

盲人金孝命。可謂善卜者。至癸丑年別試。或問孝命曰。今年科擧何如。答曰。金姓當魁。李姓居末矣。及榜出。金慶元,李慶禧也。時尙公爲讀卷官。欲以洪大諫天民爲首。下官皆以金爲可。公固爭不得。且凡科擧。皆取入格文字。而其時 特命次中以上皆賜第。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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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得參焉。尙公出試場。謂子弟曰。這老第試可笑。金慶元。自乃祖千齡乃考萬鈞。皆壯元也。此家必占三代魁星。而強欲以洪家置首。瑣力其可及乎。蓋亦言其前定也。以孝命之言觀之則可不謂然哉。臺諫論次等 賜第。不可久執。未 允。人衆豈能勝天乎。(涪溪見聞。下同。)

尙公以檢閱罷歸。抹馬於衿川地。隴上有翁牧牛。公問曰。二牛孰優。翁不對。再三問之。終不對。公甚怪之。公旣上馬。翁隨而後。數十步密復曰。向者問。未卽奉對者。緣二牛服役歲久。未忍斥言故也。其實小者爲優。公下馬謝曰。翁是隱君子也。其敎我以處世法矣。遂服膺而勿失。自筮仕至懸車。未嘗忤於人云。

公器宇洪大。未嘗言人長短。吳判書祥有詩曰。羲皇樂俗今如掃。只在春風杯酒間。公見之曰。何言之薄也。改以羲皇樂俗今猶在。看取春風杯酒間。改下數字而渾然不露。二人之氣像可見。(詩話叢林。芝峯評。)

成夏山君夢井。尙公姊夫也。天姿超穎。詩未嘗經意。而出手必有佳。病懷賦。申企齋常書一統。付壁讀之。嘗小構南麓詩曰。誰家有道可沖天。料理始終却未然。試向山中高枕臥。此身安處卽神仙。措意達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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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世意。尙公每曰。兄天性孝友。而其詩亦可採於東文選而未愧也。時不見錄。亦命歟。(詩話叢林。淸江評。)

英廟朝。每幸行崇禮門路也。掖隷呼稟所過街坊。而奏尙洞。則必式躬曰。此古賢相所居也。(聞見錄)

尙成安敎子弟曰。士之立心。不可少容邪曲。至於科場發軔。尤不可不以正出身。若暗相代借。終至竊名則卽是終身玷累。不可改悔之過。後雖有忠言讜論。皆誣而已矣云。余少時入場屋。所業賦也。而科題表也。或勸倩手。而余不聽。折卷而出。若聽人言。其不得罪於尙公乎。(任全齋集卷之八)

不言脚短但言長。必諱其人欲勿傷。至若群邪無少貸。乘風搏擊氣堂堂。(比彭錄)

 

(尙公不言人過。客有言某一脚短。公曰。無已則不若云一脚長。不忍斥其短。然搏擊奸佞。無所回撓。)

趙敦艮齋曰。德性之淳厚。自有天賦中出來。如尙成安公論箕子過敫(一作殷)墟。欲泣則近於婦人。乃作麥秀歌。曰。古人之不輕用性情如此。(古人以下九字。卽尙公說。)可以想見其氣像矣。(認齋集。雜識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