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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
秋坡先生年譜
大明
武宗皇帝正德二年我朝 中宗大王二年丁卯十
二月癸丑二十九日戊戌癸丑時。先生生于漢城敦義門外鍮店洞舊第。
戊辰。公二歲。
己巳。公三歲。
公之祖考參判公出補安東府。公隨往。
庚午。公四歲。
參判公卒於任所。判書公奉喪歸懷德。公隨來。
辛未。公五歲。
壬申。公六歲。
判書公服闋。挈家還京。適留公鄕第。使乳母護養。
癸酉。公七歲。
是年。判書公登第。
甲戌。公八歲。
公始志學。且戀慕父母。求還京第。而不肯處乳母所。隨鄕黨長者。上寺讀書。擧止端重。好學不已。見者莫不奇之。
乙亥。公九歲。
公戀慕益切。判書公遂率還京第。
丙子。公十歲。
公已耽書史。不待勸勉。日勤課誦。
丁丑。公十一歲。
公食生果患腹痛。父母憂慮。公痛念自誓。仍絶口不食。
戊寅。公十二歲。
己卯。公十三歲。
公好學彌篤。外受嚴訓。內遵慈敎。學業日進。德器已成。每日晨起省覲。昏亦如之。
庚辰。公十四歲。
公學業大進。經史子集。無所不通。尤精熟於論語。又以親老。旁通擧子業。
辛巳。公十五歲。
世宗皇帝嘉靖元年壬午。公十六歲。
公有志聖賢之學。與成東洲悌元公交遊。孜孜講論。(時新經己卯之禍。以理學爲禍胎。人無挾持性理書者。而公與東洲。日夜講學。直以聖賢自期。)
癸未。公十七歲。
甲申。公十八歲。
聘夫人平康蔡氏大司憲忱女。
乙酉。公十九歲。
判書公出守加平郡。公隨往。
丙戌。公二十歲。
參判公夫人卒于加平任所。判書公奉喪歸懷德。公隨來。
丁亥。公二十一歲。
判書公年垂六十。執喪過毀。以致成疾。公醫藥救護。備盡誠孝。正月。丁憂。凡喪祭一依家禮。而廬墓三年。哀毀盡禮。
戊子。公二十二歲。
己丑。公二十三歲。
公服闋。
庚寅。公二十四歲。
公奉大夫人。還京第。
辛卯。公二十五歲。
中式年生員三等第二十二人,進士三等第十六人。又於南宮解額對策。批上之中居第一。
壬辰。公二十六歲。
癸巳。公二十七歲。
甲午。公二十八歲。
擢式年金希聖榜下第六人。分館前。卽薦入翰苑。兼春秋記事官。秋。陞奉敎。又參玉堂。選又賜暇湖堂。皆一時極選也。
乙未。公二十九歲。
時權奸金安老用事。公在玉堂。守正不阿。爲其所嫉。夏課將置下考。賴時相力救。得免。(事見言行錄)
丙申。公三十歲。
陞侍講院司書。俄以弘文館修撰。移拜吏曹佐郞。○是年。長子應漑生。(時金安老雖用事。而賢宰尙多布列。一邊淸論猶未泯。故銓郞及臺省淸班。猶有如金魯,李潤慶諸人矣。)
丁酉。公三十一歲。
安老權勢日盛。時事大壞。公爲其所嫉。不容於 朝。辭遞銓郞。半年閑居。是年冬。安老伏辜。淸論恢張。公首膺淸選。復入玉堂。
戊戌。公三十二歲。
拜弘文館修撰。陞吏曹正郞兼文學。是時。 仁廟在東宮。春坊講官。極選一時名儒。公自司書至輔德。或實或兼。日侍講筵。裨益弘多。
己亥。公三十三歲。
是年。第二子應泂生。
庚子。公三十四歲。
陞議政府檢詳。俄陞舍人兼弼善。
辛丑。公三十五歲。
拜司憲府掌令。
壬寅。公三十六歲。
春。拜弘文館應敎兼輔德。秋。陞執義。尋遞爲舍人兼輔德。差忠淸道災傷敬差官。欲省掃 先塋。未果行。拜司成。(時通津民女有弑母之變。公膺敬差。往按獄神明。罪人斯得。一境稱頌。)
癸卯。公三十七歲。
秋。陞弘文館典翰。
甲辰。公三十八歲。
陞直提學。秋。陞同副承旨。
乙巳。( 仁宗大王元年)公三十九歲。
正月。陞左副承旨。四月。陞右承旨。六月。陞都承旨。七月。 仁廟昇遐。 明廟嗣位。自 中宗末年。大小尹之說。傳播搢紳間。至是。 二聖繼陟。時事大變。公職長喉舌。又當危機。守正不阿。時
晦齋李公彥迪,貳相權公橃。以院相輪直政院。公每事。必與二公稟議以行。二公深加嘉歎。是時。忠順堂入 侍宰臣及六承旨。倂 命錄勳。故公與李晦齋,權貳相。亦倂例參。秋。陞嘉善。爲戶曹參判。因辭疏。兼陳辭勳之請。而未蒙 允。時群凶得志。朝著中異己者。皆指爲逆黨。公之堂兄圭菴公。嘗爲憲長。論劾元衡。又論李芑。以此見嫉。竟被斥罷。公旣傷時事之危慘。又痛圭菴之譴罷。憂憤成疾。疽發於昔。日三氣絶。凶聞屢出。群凶以爲必死。不以爲忌。故終免於禍。冬。拜京畿監司。公力疾供職。又値 詔使之行。接待諸事。盡心措處。尤致意於爲民蠲弊。圻甸之民。賴以蘇息。
丙午。( 明宗大王元年)公四十歲。
公與玉堂申公光漢,李公潤慶等聯名。相繼上章。力辭勳封。而俱未蒙 允。公接待 詔使之後。病復作。辭遞畿伯。
丁未。公四十一歲。
春。兩司合 啓宋麒壽無功濫受勳籍。請削去。 明廟答曰。政院。居喉舌之地。司出納之任。自
前雖無功例參。不必追削。不 允。逾月論 啓。終不 允。公於停 啓之後。又上章屢辭勳封。而終未蒙 允。是年。背瘡復發。幾至不救。九月。以鄭彥愨告變。圭菴被後 命。公病中傷痛。絶而復甦。與圭菴公之壻權頤。經理喪事。(見言行錄)○是年。第三子應洵生。
戊申。公四十二歲。
公病不就仕。
己酉。公四十三歲。
正月。出爲江原監司。公輿疾赴任。病勢加重。秋。大夫人上言乞生前相見。得遞還。(巡到三陟時有異夢。見言行錄。)
庚戌。公四十四歲。
公移疾閑居。十月。拜工曹參判。
辛亥。公四十五歲。
九月。大夫人寢疾。公侍湯踰月。衣不解帶。時明於醫理如鄭北窓𥖝,趙司畜晟二公來護試藥。以公知己友也。是月。大夫人患候。竟至不救。東洲成公。經理喪事。公奉喪歸懷德。十一月。葬于判書公塋前。凡喪祭一依家禮。廬墓三年。
壬子。公四十六歲。
癸丑。公四十七歲。
公服闋。返于京第。冬。例拜中樞。(公居喪誠孝。聞於遠邇。方伯欲爲褒 啓。公聞而力止之。)
甲寅。公四十八歲。
乙卯。公四十九歲。
拜吏曹參判。卽辭遞。○是年。長子應漑中司馬。
丙辰。公五十歲。
四月。拜刑曹參判。
丁巳。公五十一歲。
二月。差 聖節使。奉表朝 京。淸白自持。行李蕭然。華人以氷玉宰相稱之。冬。奏請使趙士秀還。 明廟傳曰。卿與宋麒壽。萬里同行。盡心奏請。予用嘉焉。蓋 聖節使奉表中兼有 宗系奏請事故也。
戊午。公五十二歲。
自乙巳以後。群奸用事。公長在散地。每以假衛將。直守空宮。是年秋。省 墓于懷德。冬。差 天使迎慰使。(公到懷德時。東洲來會留話。送至文義館。有醉中唱和詩。事見言行錄。)○是年。次子應泂中司馬。
己未。公五十三歲。
六月。拜禮曹參判。俄移大司諫。論 啓權纘,權紹賞加改正事。八月。陞資憲。拜漢城判尹。是時。 明廟久厭尹元衡專擅。思用士類。李退溪諸公次第召用。公亦被擢。
庚申。公五十四歲。
正月。拜大司憲。尋遞。冬。拜參贊。陞正憲兼摠管。又拜憲長。論劾永川郡守沈義儉斫伐 聖殿桐木事。仍伸救儒生。解其冤。
辛酉。公五十五歲。
春。拜大司憲。論劾承傳色誣陷臺諫事。又論沈鏵等罷榜事。
壬戌。公五十六歲。
秋。省 墓於懷德。
癸亥。公五十七歲。
正月。拜左參贊。二月。拜禮曹判書。十月。拜大司憲。十二月。移拜左參贊。
甲子。公五十八歲。
七月。拜吏曹判書兼 經筵。是時。 明廟勵精圖治。招徠賢俊。退溪李先生屢被 徵召。在朝
則如李浚慶兄弟,閔箕,鄭大年,李鐸,李文馨,陳寔,朴大立諸公。皆被顯用。公爲淸望所重。擢拜銓長。○是年。子應漑登第。
乙丑。公五十九歲。
是年。 明廟不豫。嗣位未定。中外危疑。公與李相公浚慶。素爲知己。公力贊李公。 啓陳定國本之意。 明廟遂屬意於 宣廟。 命置王子師傅。卽宋朝宗學之意也。秋。元衡斥黜。朝廷淸明。公益爲淸望所重。有入相之望。十二月。以義禁府堂上承 召。同李公書 啓乙巳人。或疏放。或量移。或給職牒。
丙寅。公六十歲。
正月。拜刑曹判書兼 經筵。二月。拜禮曹判書。尋拜參贊。四月。還拜禮曹判書。七月。又拜吏曹判書。
穆宗皇帝隆慶元年丁卯。公六十一歲。
正月。遞吏曹判書。拜參贊。六月。 明廟昇遐。公以參贊隨李相公浚慶入賓廳。協贊大策。 啓定國本。奉迎 嗣君。入承大統。秋。李公議請召還乙巳人。每 啓必邀公執筆。與之相議。
戊辰。( 宣祖大王元年)公六十二歲。
春。拜吏曹判書兼 經筵,春秋館。時 聖上嗣服。登用賢俊。昭雪冤枉。如盧蘇齋守愼,柳眉庵希春,金大諫鸞祥,白大憲仁傑,金參議就文諸賢。皆被登用。林下諸賢李退溪,曺南溟,成大谷,李一齊,金範,林薰諸公。皆被 徵召。人心胥悅。加額望治。公於是時。三爲銓長。思所以進賢退邪。贊揚 新化。夙夜靡懈。心勞力瘁。又兼 天使館伴。病不能供職。
己巳。公六十三歲。
公同金大諫鸞祥。入 侍經筵。論乙巳奸凶請追奪。差實錄堂上。參修 明廟實錄。
庚午。公六十四歲。
四月。拜吏曹判書。公以屢秉銓衡爲不安。五月。辭遞。九月。差安胎使。十月十四日。奉安 宣祖胎函于林川。仍乞省掃于懷德 先塋。特 賜澆奠需及加土役夫。(是年。因夏旱。朝廷請伸雪丁未,己酉被罪人。追奪李芑,鄭彥愨等官爵。時三公東西壁同 啓。公以參贊入 侍經筵。仍幷陳乙巳事。)
辛未。公六十五歲。
三月。拜刑曹判書兼春秋,承文提調。
壬申。公六十六歲。
秋。差 登極副使。將朝 京。以病遞。十二月。又拜參贊。○是年。子應泂登第。公自念位望隆重。兩子登第。心不自安。深以盛滿爲懼。每有除拜。輒辭疾不就。
神宗皇帝萬曆元年癸酉。公六十七歲。
三月。拜刑曹判書。六月。拜工曹判書。十二月。移拜參贊。自壬申以後。淸望彌重。公持盈戒滿。謝病就閑。優遊卒歲。如是者十年。
甲戌。公六十八歲。
二月。拜戶曹判書。旋辭遞。
乙亥。公六十九歲。
丙子。公七十歲。
丁丑。公七十一歲。
是年。削罷乙巳勳。其時加資者皆追削。老成諸宰。亦皆降資。而公亦降二資。公甚悅。朝議以爲公雖例參勳封。而非其本心。且有兩司合 啓請削之擧。則公議所在。不宜因此降資。 上亦素重公。後數日。 命特加資憲爲參贊。始公參勳。心常爲恨。所 賜奴婢。初不受出。第宅廢棄
不修。元衡銜之以爲言。公卽賣宅於人。受價銀別置。戒家人勿用。至是罷勳。當收第宅。公卽召買宅人還價銀。其人見其封識宛然如初。大加驚歎曰。令公必前知此勳之當罷矣。
戊寅。公七十二歲。
拜禮曹判書。又拜工曹判書。皆辭疾不就。冬。公在城外第。聞 上候欠寧。爲問 安。力疾至城門。門已閉。未果入。達夜憂煎。至添疾。
己卯。公七十三歲。
拜參贊。告病。移授知樞。
庚辰。公七十四歲。
自七月有疾。經冬不差。轉益沈重。長在床褥。而治心養性之工愈篤。常書鼎銘,欹器銘,金人,瘞錢等文於屛。以自警焉。
辛巳。公七十五歲。
正月初三日。考終于正寢。(鍮店洞舊第)享年七十五。訃 聞。 上震悼。輟朝二日。 贈賻有加。特遣禮官 賜弔祭。又 下諭忠淸,京畿兩道監司。俾護喪葬。 聖恩罔極。三月。葬于懷德治東食藏山坤坐之原。外孫象村申公欽。撰碑文。芹谷
李公觀徵。書幷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