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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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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源遺稿序[申翊聖]

比諸名公卿家撰次先德。或以銘章 或以敍述。往往見屬。而懼非其任。又非知言者。逡巡不敢當。而顧惟諸公皆 先朝耆喆。卽吾先子之所從游者。則輒責以世誼。誼有所不可拒。每當操管。惄焉隱中。蓋殄瘁之痛。非獨吾私也。尙州金使君光煥與其季淸州牧光炫。千里命僕。致 仙源先生遺稿。固徼一言弁諸卷首。翊聖誠亡肖。旣迫於二君之責。效不腆之詞。狀 先生之行。又何敢定 先生之文哉。辭而弗獲。遂發其籍。伏以讀之。不覺涕簌簌下也。吾先子與 先生。結髮論交五十年來。出處伸屈。終始一轍。壬辰之訌。患難與共。再被辟召。同入幕府。際昏放廢。同棲峽邑。其間抒懷舒鬱。一以詩發之。唱酬投贈。遐邇勿隔。嘗見先子得 先生詩札珍之。悉藏去篋笥。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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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日。行路難一篇。貼諸壁上而曰。此非今人語也。編入家集中以傳之。亦先志也。噫。世之人能名 先生之德。而不能名 先生之文。非世之人之不能。乃 先生不欲以是爲名也。然吾先子以 先生詩爲非今人語。則不可謂世賞音。鍾期得一伯牙。奚多乎哉。 先生遺稿中更變故。放軼頗多。其文存者尤尠。亦足以見其典要。自誌簡潔有法。前後封事。意在格王。實關世道。古今詩。淸腴合度。詞傅於理。其出於性情之正。而歸於溫柔敦厚者耶。是集行乎世。世之人不能名 先生之文者。益知 先生不欲以是爲名也。噫 先生立朝本末。殉義大節。書諸簡策。昭揭宇宙。玆不敢贅云。

崇禎庚辰陽月。東陽申翊聖。謹敍。

仙源遺稿

 [神道碑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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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朝鮮國忠臣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右議政兼領 經筵事監春秋館事仙源先生金公神道碑銘。(幷序)[金尙憲]

我伯氏議政公諱尙容。字景擇。自號仙源。亦號楓溪。 先君聘于左議政林塘鄭府君之門。生五丈夫子。長卽公。當丙子之難。殉節于江都。賊旣退。國人通謂公之節。宜首先褒錄。於是大臣禮官。以國人言上請。遂旌其門曰忠臣之門。國人又通謂 先君有子矣。外氏有宅相矣。亡不以哀爲榮者。不肖弟尙憲。聞而哭之曰。嗚呼。 伯氏胡不生在宥之世乎。胡不享百歲之壽乎。胡不命啓手之事乎。而反以身之不幸而爲國之光乎。旣而曰。聖賢有言。君子。殺身以成仁。又曰。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若是則於 伯氏之死。吾又何憾焉。 先君姓金氏。諱克孝。位至敦寧府都正 贈領議政。胄於高麗太師諱宣平。考信川郡守 贈左贊成府君諱生海。王考平壤庶尹 贈吏曹判書大提學府君諱璠。曾王考司憲府掌令府君諱永銖。判書已下之 贈。皆由公貴也。 先妣 贈封貞敬夫人。卽林塘府君第三女。府君諱惟吉。德業文章重一世。世尊之。不以名而以號也。公生於嘉靖辛酉五月九日。自幼聰明和順。不好游戲。年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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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先君在邑廨。非有命。不輒出衙門。晨昏之暇。坐一室。讀書竟晷。絶無子弟過。人稱其老成典刑。壬午。中司馬高等。居賢關。爲士友所重。遇諸生抗疏論 國家大事。推公爲首。銓曹擧授 宣陵參奉。以親老強屈。非其所樂也。庚寅。擢別試文科。未及分館。卽薦入史局爲檢閱。尋以相避西敍。壬辰。體察使鄭公澈,檢察使金公瓚連辟爲從事。久留幕府。多所諮議。除兵刑二曹佐郞,司諫院正言,成均館典籍兼史館記注。皆以在外見改。尋爲吏曹佐郞知製 敎兼 世子司書。婦慼病免。陞正郞。坐事罷。屢遷弘文館修撰,成均館直講。再爲副應敎兼 世子弼善。又以都元帥權慄,接伴使金晬張雲翼從事官。往來湖嶺軍中。 皇朝監軍陳效來。問禮于龍灣。道路戎馬之間。勞勩備至。未嘗辭避。戊戌。拜同副承旨。越階超擢。蓋異數也。姻家有先在僚右者。控辭 許遞。已復爲承旨。是冬。如京師賀 聖節還。論踰限。坐罷。亡何。經敍刑曹參議。兩歲中十四遷。不出喉司禁省。寵待殊渥。辛丑春。以大司諫入 對。極論言路不廣。宮闈不嚴。 上問爾謂不嚴何事。毋隱。於是群小輩交通邪徑之事畢露。 上不答。玉色甚厲。大臣已下無不悚然縮頸。適故相沈公喜壽,宗伯李公廷龜 啓言。此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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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亦聞之。恐懼不敢言。某獨盡言。可謂朝陽之鳴矣。 上始賜慰諭。乃罷。後聞 上怒責問諸嬪御。後庭。多竊咎言者。又與同僚具箚。請馭宮奴節貢獻。以抒民弊。 報可。然自是忤 旨。自諫長移承旨,天司成。又移兵曹。皆未久辭遞。及孼臣永慶籍奧援。得政柄。欲求媚以祛舊銜。首除定州牧使。長子死未葬。迫逐赴官。會 詔使顧,崔至。意欲甚大。州人力屈思潰。公委曲處之。卒以無事。三年政成。上下晏安。公私豐羨。獄訟毋滯。儒風丕變。館傳修整。賓旅如歸。通溝洫。廣儲峙。以備水旱。民無告病。事聞。屢蒙 褒賞。秩滿將還。髫白擁車。旣去。退思建嵑。除尙州牧使。三年。罷歸。又除安邊府使。時孼臣尙在事。脩谻無已。未更時月輒出之。必置關塞嶺海之遠。二親相弔。賓客交慰。不見幾微。 命下卽路。其治如定州。而所遇民風吏俗。各有難平者。一以寬明廉惠劑之。強柔胥化。訖爲大治。其民與後來繼政者。久益稱頌。 宣廟大行。 召篆銘旌。授僉樞刑議。 山陵畢。進階歷漢城右尹,戶曹參判,副摠管。拜都承旨。明年。熊,劉二 皇使來。周旋中度。用超二階。拜漢城判尹兼帶禁府春秋摠管。再爲大司憲。論宮中左道寢盛。亟示嚴斥。以端本源。遞授知樞。監視成陵。進一階。屢遷刑曹判書,知樞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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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朴應犀之獄被誣引。取問卽釋。奸黨必欲害之。公在朝廷。素信爲誠實長者。卒不得售其計。亡何。有事 太廟。敍勞陞秩。丁巳。奸臣爾瞻等請廢 母后。擧朝靡然。公不與。奸黨嗾言路論竄。不報。游於羿彀者至於七年之久。戊午。 先君卽遠。辛酉。 大夫人不幸。公重遭荼毒。銜哀待譴。癸亥。 國家反正。明年甲子。始外除拜判敦寧。李适叛。 上幸公州。公以檢察使先行。供頓無乏。慕兵輸粟。以佐軍興。賊平。扈 駕還都。原兼幷如故。加帶同知成均。受使毛營。議處遼民。道拜兵曹判書。坐誤行文書。譴罷。尋還敦寧。王,胡二中貴來。爲遠接使。便宜酬應。以存國體。所益良多。遷禮曹判書。復進一階。加帶 經筵,賓客,摠管。 上遭私慼。群臣爭不欲三年喪。 上責禮官迫進喪服。言路咎之。自免西敍。再遷知樞參贊。旣葬。班 恩加輔國崇祿。比列三公。於公府敍坐不便。辭參贊。還敦寧。又改判樞兼禮判。它兼如故。丁卯。西虜深入。 上幸江都。畀公留寄。號令明白。城中肅然。虜退。 回鑾。贊行 廟祼。遷吏曹判書,判義禁。明年秋。病辭。還禮曹。至庚午。入耆老社。引年致仕。 溫旨勉留。累章 不許。亡何。 章陵不脩。坐慢譴罷。時 上特有激爾。實無慢也。尋敍禮判兼判義禁。復請致仕。又 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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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以素志不遂。鬱鬱不自得。力辭解職。已復長東銓。先是。言官有以論事獲罪者。 上意欲久痼之。公輒擬顯望。忤 旨。坐罷。壬申。拜右議政。母舅故相鄭公,壻張維曁不肖一家四人。同時枚卜。公愈懼逡巡辭避。會有上變事。促 召大臣。不得已乃出。公深以盛滿爲戒。不欲久居衡軸。前後請急。 亟遣近臣敦勉。章二十九上。乃 許判敦寧。甲戌。再入右揆。辭 不許。明年六月。復辭得 允。領敦寧時。兪伯曾,羅萬甲等上疏。言多觸諱。伯曾尤詆大臣。 上大怒嚴譴。公請加寬貸。 不納。或諷言不知時變者。公慨然曰。吾備位三公。朝有闕失。豈可循默以負 國恩乎。終以是去位。亡何。有趙絅事。 上欲廷尉問。問諸大臣。公請核之。言路以爲不可。 上反咎前議是非無主。齒舌紛然。公愈不樂。復請致仕。三章 不許。特下 溫旨。以示悔意。尋 聞苦眩。 御醫內藥。 恩賜絡繹。及虜勢日急。 命故相尹昉。奉 廟社。檢察使金慶徵,李敏求等。護後宮,元孫,王子。又令群臣老病者先赴江都。公亦隨行。是夕。 車駕繼發。至崇禮門。虜騎已迫西郊。倉猝 幸南漢山城。江都路遂絶不通。賊圍山城。分兵闚江都。明年丁丑。虜主自領大衆。號二十萬。城中益急。湖西軍先至。遇賊而潰。諸道勤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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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畏懦莫肯前。檢察使及留守張紳等。恃有天塹。不治軍事。放縱自便。公奮謂 行在受圍日久。危在朝夕。或言鄭世䂓敗死。湖西無主事者。江都檢察一人。足了副使。宜往湖西。收散卒。糾義旅。督湖南兵在後者。以赴 君父之急。機不可緩。敏求涕泣不行。公又謂山城消息不通。重賞慕士。起居 官守。十往必有一達。臣子之義。豈可束手坐觀乎。慶徵等相與詆之。竟無所施。一夕。羽報狎至。慶徵等始懼。夜半授孑。恇擾失措。望見賊船。一時遁去。所受付託竝其老母。委之虎口如遺也。賊至城下。公知事不濟。解所御戎衣。付傔人。登南城譙門中。積硝磺。據其上。放火自燒。一孫一奴。皆從死。若疾雷霹靂。聲裂天地。屋瓦榱棟。俱無處所。實正月二十二日也。時公之二子。或扈從山城。或守官東道。賊去。奔覓遺體。不得。乃以所留衣嘷復。越四月某甲。墓于先兆楊州東面陶穴里負乾之原。得壽七十有七。夫人永嘉權氏。戶曹佐郞愷之女。領議政澈之孫。純德淑行。協于上下。內外親悅而歸之。年三十三。病卒。葬江華鎭江里。辛巳二月。以公遺命移祔焉。公生時自爲誌。幷誌夫人墓。至是用之。有三男三女。男長光炯。有馴行。蚤世。 贈左承旨。娶縣令李獻諶女。生一男曰壽昌。縣監。次光煥。尙州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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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承旨李鐵女。生一男曰壽弘。進士。次光炫。戶曹參判。娶進士沈慄女。生三男五女。男曰壽仁。縣令。壽民壽賓。俱嚮學。侍直趙錫馨,監役尹雲擧,進士李廷夔,洗馬姜文明,士人李恢。其壻也。女長適司御南好學。生一男三女。男曰老星。佐郞。參奉朴承健,士人申命圭。其壻也。季未行。次適右議政張維。生一男一女。男曰善瀓。女爲 鳳林大君夫人。次適郡守李以省。生四女。士人尹弼殷,金鉽。其壻也。餘未行。側室有一男四女。男曰光熽。縣監。振武功臣。生二男四女。男曰壽全。卽從死者。次壽堅。女宗室彥興令純善張經。其壻也。餘未行。女二人。爲判書韓仁及郡守李碩望妾。二人。爲縣監李應寅,成後龍妻。內外曾孫男女摠三十餘人。公爲人惇厚謙愼。容貌和粹。表裏如一。望之知其長德君子。事親未嘗見忤色。友愛諸弟。至老逾篤。御家衆恩而有制。門庭之內。雍雍如也。養疾於王母。三月不解衣。不去側。以身代親。忘其劬至良己巳。二季先歿。其所以慰親心而處喪事。多人所難及者。敎飭子女。一循軌則。深戒浮華奢靡之習。作五倫歌。常令諷誦而喩於心。以讀二經,四子。通大義。學古文詩於外王父。學易於朴公受。學春秋左氏於尹公箕。往來成牛溪先生之門。慕栗谷李文成公。推爲師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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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交游。盡一時名人。而如李文忠恒福,申文貞欽,吳相國允謙,李文忠廷龜,黃文敏愼,鄭文肅曄。最所深契。泛愛容物。絶無畦畛。而中實毅然。有不可奪之志。辭受之際。稱心以行。性喜山水。見有名畫古蹟。羅列左右。名其菴曰臥游。以償雅趣。晩築楓溪水石。 先君心好之。肩輿日往來。公輒營具擇味以進。佳辰壽節。廣延賓客。下至伶工伎樂必致。親意所向。務盡歡悅。 先君。善於德。大夫人。善於惠。家婦。善於饔。子弟。善於馴。又多科第簪纓。以榮以養。世皆歸福於公。俸祿半入孤寡貧窮之家。家人內困。稱貸以給。不恤也。患世俗奢儉。俱不中禮。著祭式。以爲家訓。座隅書古今格言。常寓鑑誡。自一家內書籍几案。以至庭除卉木。方列整齊。杖屨林壑。逍遙自適。休則靜坐觀書。焚香煮茗。凡聲伎駁雜之戲弗用也。文取辭達。詩尙淸腴。書法二王。篆該衆體。然皆不屑爲也。遺稿二卷。藏于家。識洪命耇,尹棨於郞署中。謂其必有立也。金慶徵終非保家子。皆如其言。在江都。或勸具舟以備緩急。公歎曰。 主上在圍中。安危不可知。 宗社元孫。皆在此。萬一不幸。有死而已。安所偸生。自是無敢復言。平生無崖異之行。骫骳之跡。不立異以自喜。不矯情以求譽。由通者視之以爲介。由介者視之以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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淵淵其量。斷斷其心。再入相而不喜。再去相而不悔。三黜官而不怨。三旌治而不伐。蹈不測之地而不失常度。遭非意之干而能以理遣。濟人爲德於隱而不示之以恩。謀事雖主於成而必行之以正。進而思退。貴而能貧。此公之素養於內。歷試而人所共知者。非一家之私言也。不肖不能以餘年奉兄。而乃反以徵後之重見屬。將使何心而爲此哉。不知後之君子其以我爲信耶。亦惟知我知之。不知我不知之耳。遂爲之銘曰。丹靑。可以設色。而不可以聲也。音樂。可以象德。而不可以形也。孰若文字之述而金石之銘也哉。嗚呼。公之忠與節兮。亘萬古而日星。崇禎十二年庚辰十月日。弟崇政大夫,行吏曹判書兼 經筵春秋館成均館事,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 世子右賓客尙憲。譔。

仙源遺稿

 祭式遺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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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式遺訓]

我 國士大夫家祭禮。遵倣文公家禮及五禮儀圖式而爲之。近年以來。 國俗奢靡。凡干宴會,婚姻等飮食諸具。務勝於人。罔有限量。至於祭祀。器數饌品。爭尙豐侈。雜亂無節。間有識禮之家。或知其不可。而以其係干奉先之事。不敢一朝輕易裁減。因循弊習。傳至子孫。貧殘子孫。不得不遵用前例。或至盡賣財產而營辦。猶且不能堪支。每當巡次。百般托故。仍致闕祭者比比有之。祭禮若從簡約。不過平人一客所供之需。爲子孫者豈有托故不行之理哉。吾家世守禮法。先世祭式。豐約得中。而近來頗循時俗之謬習。將有滋蔓之漸。吾屬餘年無幾。若不及今詳定。則後世子孫衰微。必有難繼闕祭之患。不可不慮也。大抵祭祀。貴於誠潔。不在於饌品之豐約。以 國家之力。 宗廟各陵祭享。各有恒式。 列聖相承。一從橫看。極其薄略。豈其奉先之孝。有所不足而然也。此事每欲商量定式。以爲子孫遵行之地。而遷延未果。今考家禮圖式。且倣先世流傳之規。參酌品節。排列于後。自今以後。一從定式。毋敢違越。傳之永世者。兩位共一卓。 時祭,忌祭式。

 匙筯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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盞,盤具二。

 蜜果。時祭只設一坐。高不過五寸。(忌祭。隨力。墓祭則否。)

 實果。無過五器。(生乾隨節。)

 脯一器。(無過三條。)

 食醢一器。(無則代用菜。)

 魚一器。

 肉一器。

 醬一器。

 醋一器。

 水正果一器。 佐飯一器。無過三色。

 

麪二器。 熟菜一器。

 餠二器。(白米一斗。淸蜜二器。) 生菜一器。

 飯二器。 沈菜一器。

 羹二器。 醢物一器。(忌祭。代以細菹。)

 湯無過五器。忌祭。(素三。肉二。) 炙三色。各二串。(忌祭。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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삽화 새창열기

家廟茶禮式例

 每月朔日。 實果三色。脯醢魚肉中兩色。(隨所得。各一器。無醢則代用菜。)望日。只參拜。

俗節

 正月上元。 實果三色。

 

三月踏靑。 脯醢各一器。

 四月燈夕。 湯炙各一器。

 六月流頭。 醬一器。

 七月七夕。 節物。各隨時。如上元藥飯。

 九月重陽。 流頭水丹。冬至豆粥之類。

 十一月冬至。

 生辰

四名日墓祭。一如忌祭式例。(魚肉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