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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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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傳敎陳言啓(別稿)

昨日本府郞。來宣 聖敎。宵旰憂勤之意。溢於十行之中。一言一句。無不切中時病。臣等伏地莊誦。仰見聖明大有爲之意。愈往愈新。重光 祖烈。迓續天命之機。其兆於此矣。 聖明首出。萬物咸睹。卿士大夫罔非彙征之彥。而更化一年。治未食效者。良由臣等之庸愚。忝竊三事。不能導宣 聖化。倡率百僚之致。兢惶悸慄。不知所以自處。大抵今日國勢。乃是積衰之餘。有似垂死老人。元氣已憊。針藥雖具。而奏功未易。宜乎 聖明之懑然於時月之久也。 祭享御供。特命減省。各司宂食。亦旣澄汰。則戶部之用。不可謂不節。而經費之竭乏。實由於歲入之不裕。然於節省之外。幸有浮泛之費未盡滌除者。則令戶部一一料理。量入爲出。允合事宜。兩銓之官。亦豈不欲罄竭心力。期於得人哉。顧聞見有限。名實相眩。其不能精選。蓋以此也。銓曹前後陳請。令宰臣薦擧守令可合者非一。而事歸虛套。繼自今申明薦擧之法。宰臣等薦擧之外。本曹官亦廣詢博訪。各自薦擧。必擇其望實相孚者。爲一成籍。頻爲坐起。考試身言。且驗其旣往行事資格來歷。然後始爲備擬。則差勝於閑漫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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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臨政苟充者矣。如有茂才卓異。不必盡拘此例。雖臺閣之官。時時補外。使之諳練民事者。是 祖宗朝已行之規。在 成廟朝。多以侍從特除外縣。未久又授內職。此卽漢時太守璽書徵拜之意。 聖敎及此。誠出於尋常萬萬矣。武夫之用。視東銓尤難。在 先王朝。觀射取才之法。其道不一。邊將拔擢。亦由此路。意非偶然。本兵若能修擧廢墜。使衆武歸於樞轄。則優劣自別。而不患其溷淆矣。臣等懵無知識。誠不可以報塞 聖意之萬一。而伏睹 下敎。不勝感悅。敢來陳啓。近者元帥新授。西事之可陳者非一。而竊聞張晩將承召入來。故欲於其時登對以達。幷此敢 啓。

因雷變啓

昨日廻 駕之時。日色凄薄。雷電交至。臣等竊念天之鼓舞萬物者。雷也。雷以二月出地百八十日。八月入地亦百八十日。人事候之以審節序。品彙因之以爲動蟄。未嘗爽也。收聲已久。發非其時。當收而發。害物甚矣。臣等實懼焉。稽之前史。相臣不職則其應如此。臣等之至庸極陋。冒據鼎軸者已逾年矣。宜乎天之示警。而臣等之不得不策免者。至是而益著矣。念今大小官寮。莫不器使之。而獨三事重地。畀之臣等。其何以感天心而遏咎徵乎。 聖明首出庶物。而臣等不能贊襄。爲巨室而不求工師。無是理也。臣等之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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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只是爲 國家慮。非敢苟循往套。竊故事而自文之也。京房易傳曰。失時之雷。主人君敎令。且曰。其救之也。賑不足。議獄刑。愼敎條。伏願 聖明。亟察臣等微忱。改卜賢德。 殿下亦宜愈加修省。以爲應天之實。臣等不勝區區之誠。敢來瀆 啓。

因雷變啓

臣等頃因秋雷之變。敢貢辭退之章。而未蒙 聖允。逐隊隨行。又復數月矣。災異之作。沓臻不已。臣等齰舌席藁。不敢更以支離之辭。苟循虛文。瀆陳於 冕旈之下也。應天修省之義。三司諫箚已盡之矣。獨念相臣得其人。然後 國事可爲。未有相非其人而能成治道者也。臣等之庸愚無似。國人皆知之。而 聖明不許遞改者。徒以大臣體面。有異於庶官。不欲以辭章遽加遞易爾。人非日加。鬼責將至。臣等才分。不可引以伸之。而居一日則貽一日之瘝曠。比如毀車當路。朽棟支室。詎不爲 國家之大害哉。有管仲然後齊桓霸。有諸葛然後昭烈興。百事之成壞。皆由於股肱之賢否如何。 聖明知臣等之不足以當相職。而猶不許遞免。則是上下相蒙。 國事無可幾。臣等豈以游談蔓說。飾爲虛讓。以欺 君父哉。伏願 聖明。俯採輿論。改卜賢德。以畀股肱之寄。以爲應天之實。 不勝幸甚。

請冊封 世子啓

元子冊封之事。臣等曾於 筵席。陳達已盡。而 聖旨以姑徐爲敎。臣等竊惟早建儲貳。有國先務。漢文初載。卽封太子。前史美之。粤稽我國家。 祖宗朝莫不皆然。 仁宗大王七歲。已擧冊禮。良以重國本而繫四方萬民之望也。今者 元子年已長成。旣就外傳。 冊封之典。不可久稽。冠禮,入學禮,冊禮。當有次第。請下有司。預講典禮。及明年春首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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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雷變辭職啓

臣等之以不稱辭。以災異辭者。蓋已累矣。臣等之情。出於血誠。 聖明視之。有若文具。臣誠悶蹙焉。君臣之間。其分至嚴。雖有懇迫之懷。理難輒瀆於 宸嚴之下。臣等之泯默逡巡。反顧自省。相與懍懍者。卽三歲如一日矣。迺者災異之作。無月無之。而迅雷之變。復見於立冬之候。十月之章。詩傳紀之矣。臣等危慄震悸。罔知所處。 聖明在上。群俊在下。而庶事叢脞。天怒未弭者。寧有他哉。亶由臣等久據鼎軸。不得擧職而然。語曰。得百騏驥。不如得一伯樂。古今天下。不得相臣。而能成治理者。未之前聞。臣等之庸愚陋劣。天賦實然。雖欲殫十駕之勤。無當於夷庚。況崎嶇扤隉之際乎。旣不能儀刑百僚。又不能匡理庶務。徒然充位伴食而已。 聖明旣虛授之。臣等又虛受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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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之任。庸可虛授而虛受之乎。量今形勢。爲如何也。才不足。無以濟艱。德不足。無以範世。望不足。無以鎭物。 聖明亦豈不知臣等之不可倚用。而姑且因仍不改。以度時月者。不過曰職在大臣。何可以一紙辭免文字輕遞而已。此則不然。庸工制璞。美璧亦壞。哲匠構室。曲材爲用。得人則日有顯效。非人則日貽瘝曠。用舍得失。關 國家興亡。臣等非敢蔓辭飾讓。以欺 聖明。亦非厭煩避事。俾躬處休。特以銖寸之短。不能引以丈尺。荏苒不退。終誤 國事。臣等所大懼也。伏願 聖明。特許策免。改卜賢德。以答天譴。不勝幸甚。

論啓運宮喪制啓

臣等再承 聖敎。固知誠孝所極。而第念禮家持重於大宗。爲莫大之常經。故有不可以小宗干大宗之文。父在母喪。猶有壓降之節。況直承 祖宗之統。而爲私親全無壓降。無是理也。 慈殿在上。何可徑情直行。不察臣等之所陳耶。臣等非倉卒論卞。預爲講究。有所考據。而爲此陳 啓。若行三年之喪。則是卽國喪也。如 宗廟山川祀事俱廢。臣等何可以非禮之禮。承順 上意。敢此更 啓。

論啓運宮喪制啓

臣等伏覩下禮曹之 敎。聚首感激。不知所達。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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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此莫重之禮。豈敢以一毫未盡之事。仰瀆於創巨之中乎。帝王之家。以宗統爲重。稽諸禮經。上遡前代已往之迹。莫不皆然。或薄於宗統。而偏於私親。貽譏於後世者。 聖明亦豈不深長思乎。儀禮所載爲人後者斬。其傳曰。何以秪言所後。而不言父母也。解之者曰。所後或祖或曾祖。故不言所後。其下朞服條曰。爲本生父母朞。通貫上下。而觀之則旣曰。所後或祖或曾祖。豈獨指爲後之叔父者哉。故其傳曰。持重於大宗者。當降小宗之服。經文所載。炳炳若此。禮者天理之節文。三年之喪。無貴賤一也者。乃天理之當然。而有所降殺者。是爲節文。今若以 聖孝罔極之故。一有所誤。則非特 宗統之重。有所紊亂。凡三年與期制。自初終至成服。節目頓異。若不 亟賜允從。則上下相持。錯節橫生。將無以處之矣。臣等誠意淺薄。雖未回 天。而亦不可以 聖明之不許而有所撓改。敢復陳 啓。伏願 聖明垂察。

請以綾原君俌爲喪主啓

喪必有主。故禮文中初終有立喪主之文。古今天下。寧有無主之喪乎。今 啓運宮之喪。以綾原君請爲喪主者。以 聖明爲宗廟之主。而不可爲私親喪主也。 聖明服制已降。則與出繼降殺何異。請依禮官啓辭。速爲擧行。

請以綾原君俌爲喪主啓

綾原君爲喪主之事。臣等已再陳之。兩司亦屢言之。而 聖兪尙閟。當此罔極之中。臣等豈欲如是瀆擾。而顧念禮不可踰。情不可徑。大防不可毀。 聖明上承祖宗之統。其不得爲私喪之主。 聖明必知之矣。而猶且堅執。豈孝思無窮。不忍以綾原爲之主耶。喪主不定則不得成喪。是乃大綱所在。伏願 聖明亟回 天聽。以循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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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以綾原君俌爲喪主啓

今日之事。以 聖明在哀疚之中而不敢言。則喪制不成。 宗統不尊。爲是之故而言之不已。則似不體聖上罔極之懷。而歸於瀆擾。臣等於此。不勝惶恐悶迫而不知所以處之也。今承 下敎。命臣等退去。臣等所當體奉 聖意。不復發言。而只念瀆擾之罪輕。喪制 宗統之義重。臣等若依 聖敎退去。則誰復爲 殿下言之。國家建置大臣臺諫。非苟而已。有大處置。許以盡言無隱。以爲採用之地。 聖明若以臣等之言。發於非理。則臣等宜伏妄言之誅。不然則夬決無留。沛然若決江河。事之是非。迷於當時。而著於後世。方策所載。炳炳不誣。臣等敢復陳。請益增悸恐。

請以綾原君俌爲喪主啓

伏承 聖敎。勿爲更言。臣等之言。亦可以止矣。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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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不可一日無主。今旣襲而殮。尙未定喪主。而 聖明欲自主之。 殿下以 先王繼體之身。承 宗廟主鬯之重。不稽禮經。徑情直行。後世之譏。有不暇顧。深恐大乖於專饗承祀之義也。竊査癸亥年夏 大院君祝文頭辭議 啓時。儒臣博考典禮。禮官參酌情文。依 德興大院君故事。稱爲 大院君。別立支子以奉其祀。議于大臣。臣領議政李元翼,左議政尹昉收議入 啓。依議 判下遵行。今三年矣。所謂支子奉祀。卽綾原君也。到今請以綾原爲喪主者。非新創之議也。伏願 聖明依癸亥年 判下施行。

又率百官啓

昨奉 聖旨。敎以勿煩。臣等非故爲煩瀆。秪欲導 聖明歸之於正爾。旣 命支子奉祀。則奉祀者卽爲喪主。寧有奉祀而不爲喪主之理乎。癸亥收議 判下。 聖明深得禮經之意。而忽焉今日與癸亥 判下相左。臣等實惑焉。 宗統大法。 朝廷公議。後世譏貶。擧皆不顧。反欲爲私喪之主。凡臣等前後覼縷許多義理。盡歸空言。不料躬逢 聖明。値此莫大莫重之擧。而不能匡捄。乃至於此。 聖明雖敎以勿煩。臣等豈忍遽退而負我 聖明。伏願 少抑至慟。惕然回慮。一從禮官之議。

又率百官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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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等之伏閤已累日矣。伏承 聖敎。責以瀆擾。一則曰勿煩。一則曰已諭。至於使之退去。夫瀆擾大罪也。退去 嚴旨也。不可一日玷迹於陳力之列。而尙此黽勉號籲不已者。徒以愛君之誠。不讓於葵藿之向日。可以言可以不言。則臣等何苦而言之。喪主之立不立。 大統之輕重繫焉。旣主 宗統。又主私喪。則雖謂重私親而輕大統可也。歸宗有法。罷繼非難。旣命奉祀。此爲主喪。 制命中變。實無所據。聖人制禮。莫大於宗法。而帝王家尤以此爲重。宗廟之內。情有所屈。故子爲尸。父於廟中則拜其子。無他。重宗廟也。宣祖大王入承之初。 德興大院君封號祭式。一循群下之議。率禮無過。至今以爲美事。 宣祖大王以無窮之孝思。其所以欲追奉之者。豈有量哉。而止於此者。大義所存也。其時宿儒耆碩。林立於 朝。導 宣祖於中正之地。 宣祖亦克受之。豈非今日 殿下之所當法者乎。臣等不合以 殿下不允之故。而遽爲承順。使 殿下歸於非禮之地。 殿下亦何必強執過中之見。以拂大同之輿情乎。首相以此辭位。臺閣固爭而不得。鬱抑於下。此豈盛世之事乎。聖人能通天下之志。故能成天下之務。伏願 聖明廓開私蔽。以從古人制禮。

又率百官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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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承 下敎辨釋開示。伏讀 聖旨。不勝感惋之至。然於臣等之意。不能無惑。何敢不更爲容喙。以備採擇之地乎。 聖明所謂不改父母之稱。爲喪主無不可者。語其常也。臣等所陳承 宗統。情有所屈者。據變禮而論大義也。 聖敎所謂承大統者此也。義理甚明。 聖明亦豈不灼見乎。噫。父母之喪。終天之痛也。於此不自盡。則人子於何盡其心乎。此 聖心之不得幡然改圖者也。但喪主云者。非如一時主喪而已。旁題以此。主祀以此。禮官已經講定。儒臣亦爲敷奏。正爲今日事也。伏願 聖明。更加深思。以循公議。

又率百官啓

昨日伏承 下敎。壓於 宗統。難於主喪。則令俌攝行事 命下矣。繼而伏覩玉堂箚 批。則答以旣已允從。故臣等不爲連 啓退去。而竊伏思之。 下敎中攝行二字。似不分曉。今之喪主。卽他日之旁題主祀。必須明白承 敎。然後禮官當有遵奉之地。綾原君俌歸宗。定爲喪主之意。請捧承 傳擧行。

請抑情從禮箚(餘稿)

伏以 聖明罹慘痛之後。臣等以抑情從禮之道。上達矣。意謂 聖明下念臣民之望。上遵 慈殿之旨。庶幾無過於哀毀。而伏聞誠孝之極。不思裁節。日進稀粥。起處苫塊。無異於初終之時。臣等竊不勝遑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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悶迫。不知所以爲計也。禮曰。不勝喪。比於不孝。又曰。喪食雖惡。必充飢。又曰。必有草木之滋焉。孝子之持喪。以滅性爲深戒者。蓋以此也。匹夫猶然。況 殿下一身。 宗社臣民之所托。而自輕若此乎。 聖明之色憂侍藥經數三月之久。 啓居不能以時。 飮饍或至屢廢。而竟遭終天之戚。其間心慮之焦煎。榮衛之損傷。 聖明必不自覺矣。疾病之作。不作於作之日。若不及今稍加節宣。而一任傷毀。不復置意。則一朝有不安節。將何以治之哉。臣等不得進覲 天表。仰瞻 玉色。秪以文字之末。略陳螻蟻之悃。 聖明若不於此而俯循。則臣等之血誠。歸於虛文已矣。豈不重可憂也乎。伏願 聖明深惟 宗社臣民之計。體奉 慈殿勸勉之義。節抑至情。以爲保全之方。不勝幸甚。

因崔鳴吉議禮辭職箚

伏以臣等伏奉 聖敎。崔鳴吉箚子令臣等一一回啓。臣等竊詳箚辭所陳累千言。而其宗旨則三年喪也。喪主也。建 別廟也。臣等愚見 大院君卽 宣祖大王之支子也。 聖明撥亂反正。直承 宣祖之統。則 聖明爲 宗廟之主。而大院君猶爲 宣祖大王之支子。諸侯之支子。自宗廟觀之則小宗也。持重於大宗者。降其小宗。禮也。故古之人。論小記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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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其庶子。其孫不降其父章曰。此謂凡庶子。故鄭玄云。祖不壓孫爾。非謂承祖之重。而可得伸其私服也云。大夫尙然。況國君而承 宗統之重乎。旣已主鬯於 宗廟。則何可又爲私喪之主乎。壓於 宗統而有所降殺。則儀文節目。烏得不次第隨殺乎。理固然也。 建廟一節。臣等未知與姜嫄事同符與否。而後世建別廟者。率多意起。 聖明亦必歷覽於前史中矣。臣等素昧禮學。知識亦淺。迷惑之見。不能自回。雖就箚辭逐節明之。不過如斯。第其箚中有曰。毀 先王之定制。滅父子之大倫。又曰。滿朝名流。擧陷無父之罪。若臣等雖不可謂之名流。身爲大臣。率先陳請。則無父之罪。專在臣等。非如庶官隨行泛議者之比。義難一日忝冒。以誤大禮。伏願 聖明亟加罷斥。以便 國體。不勝幸甚。

定遠大院君夫人墓號議

臣伏見下禮曹金浦山所墓號。依漢故事事 傳敎。及見弘文館博考 啓辭。所考出者非墓也。園也。似與 聖敎相左。然旣已博考矣。就考園之所由起。則三代以前。無墓祭。至秦而設寢殿於墓側。漢因秦制。諸陵皆置寢殿。起居衣服如生人之具。謂之寢園。自太上皇以下高惠文景。代各有之。以此觀之。園者乃陵之異名。古人文字。有園陵園寢之語。通天子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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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非陵之下墓之上。別着一園字。爲隆降之節。而謂之陵謂之園也。戾悼二園。亦皆因園爲寢。以時薦享。爲其寢殿所在。與其諡稱戾悼二字。合而名之曰戾園悼園。似非特設殊稱。如壽陵長陵之謂也。園之稱。盛於漢。而唐宋以下寢少。元明以後尤罕有之。我東方。絶無以園稱者。今若改墓稱園。則事繫創始。不可不審思愼處。恐不若依 上敎墓字上。加以名稱以表著之也。臣旣昧禮學。安有折衷之見。敢陳臆說。伏惟 上裁。

孔廟改號陞黜未妥箚

伏以臣因該曹 啓辭。孔聖改號從祀陞黜等事。承命獻議矣。此事業爲一代時王之制。非外國小臣所敢容議。然其 皇明以來孔廟祀典梗槩。有不可不備經 睿覽者。故敢以獻議時所未及者。更陳焉。 太祖高皇帝洪武十二年。作文廟。是時凡天下嶽鎭海瀆城隍。前代忠臣烈士封號。罔不釐正。而獨文宣王廟號及從享封爵如故。 憲宗純皇帝成化十二年。用國子祭酒周弘謨言。增籩豆爲十二。舞佾爲八。孔聖自唐至 皇明。皆以塑像奉享。故加冕服十二章之儀。尊崇極於此矣。至 世宗肅皇帝嘉靖九年。大學士張孚敬方用事。孚敬卽璁也。 祖宗所定大小祀典。悉自損益。名曰祀儀盛典。因進言曰。先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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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祀典。俱當纂入成典書內。孔子祀典。多有未安。諡號不當稱大成文宣王。章服不當衮冕。籩豆樂舞。不當用十二八佾。 帝命禮部集議。群臣多以王爵爲疑。編修徐階上言曰。孔子王號有不必去者三。不可去者五。王祀孔子。承襲已久。一朝不王。衆人易惑。以爲 陛下奪孔子王爵。苟去王號。夷官殺樂。以應禮文。恐妨 太祖之制。 帝不悅。摘階疏中。 聖謨洋洋非臣所能窺測之語。謂其諛佞。謫授延平。推官御史蔡貫亦辨其非。忤 旨褫職爲民。 帝自製正孔子祀典說。頒示群臣。以明王號之當去。孚敬亦撰孔子祀典式問上之。遂去孔子文宣王號。配享從祀諸賢公侯伯爵。盡皆革去。改大成殿爲先師廟。大成門爲廟門。嘉靖十三年。 帝視大學。行釋奠禮。 帝以皮弁服謁拜。舞用六佾。樂止三奏。此乃 皇朝孔聖祀典沿革始末也。徐階 皇朝名臣也。而其言猶未見採。 帝旣親製祀典說。孚敬又進式問。則其定爲時王之制。固不難也。在藩國。雖似不可異制。而至於樂舞一節。於臣之心。終有所聽熒。伯禽受天子之禮樂。則魯之八佾猶有可諉。而孔子斥之。去王爵而用王者之舞樂。於義無據。臣於獻議時。謂必先講此者。良以是也。且孔子若改以先師。則配享以下諸賢百餘位。國學及八路州府郡縣鄕校位版。將一時撤出。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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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主。豈非大變革大擧措乎。伏願 聖明。廣詢在廷諸臣。熟議而處之。昔年諸相臣獻議。多言陞黜。而至於孔子改號。則有略焉者。在 聖明裁度而已。臣有懷。不得不盡。

丙寅別試罷榜後條陳論者誣罔疏

伏以榜已罷矣。試院之事。今不須追言。而 朝廷之所陳達。不如臣目見之眞也。昨者進箚。意謂若下司敗則就吏供辭。擬暴微情。而 天恩寬假。許逭刑章。仍伏思惟。有罪逭刑。感 恩則有之。臣不一言。則臣有隱衷。而 聖明亦無由下燭覆盆矣。夫窮閻蔀屋之下。匹夫匹婦有一冤狀。曲加伸問。 聖世事也。臣雖陷於機辟。爲 朝廷棄人。抑 先朝一舊物也。縱不敢齒列於 淸朝士流之後。比之於匹夫疋婦則有餘矣。不合徒畏物議。甘爲 聖世一枉人而自外於 天地父母也。始也。憲府之論。無事可據。秪稱人言言有虛實。不加審察。虛者信之。實者不信。噫。以道路之人言治人。則人必不服。以道路之人言爲國。則國必潰亂。臣未知所主者。何意。諫院之論。頗有主意。臣不無說焉。就 啓辭中觀之。則一曰二更罷場。有違規例。二曰追捧五軸。 啓請倂考。三曰嫌不可否。親屬多參。四曰分考試官。專取年少浮辭。五曰然無奸細情迹。凡 庭試謁聖則有時刻。故擧子等例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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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構。趁限呈之。若 殿試則無時刻。故任意拖延。自至昏暮。多定軍士。促其製進。而章甫之人不可加以驅迫。今之薦紳。無非場屋中人。其誰不知。癸未甲申兩年。臣連入 殿試。釋褐於丙戌之秋。其時擧子罷出。皆在初二更之間。至於丙戌之試。則擧子盡出。唯臣與臣之同接一人獨在。而夜漏已深矣。其時試官。在 殿上者。令軍士給火。臣得成篇上之。與同接俱得參榜。通籍之後。忝爲提學者十三年矣。當時試官。必以大提學提學。擬差。故臣與大臣。同爲試官者不知其幾。未見擧子不犯夜罷出之時。此固謬例。而 國家之待士子常多寬假。若一切促迫則恐有不盡才之患故也。臣之錯料如此。不能於昏暮之前驅而出之。其罪大矣。五軸追捧之請。已悉於試院 啓辭之中。 聖明必記之矣。臣之愚見。與論者之說。本自不同。設科取士。要廣不要狹。古人之知貢擧者。常以失才爲憂。故宋仁宗朝。韓琦知貢擧也。擧人蘇軾有病。琦擧而上聞。至退試取之日。而軾之兄弟得與焉。至今爲美談。往在 先王朝。庚辰年別試時。擧子黃赫等數十人。夜深不出。試官擧黃赫之名上稟。則 先王特令畢製用之。黃赫爲壯元。李嵘居第三。 啓請追捧。何異於是。豈有私心曲計而巧爲之哉。旣承追捧之 命則不得不蹯印科次矣。旣爲科次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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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擧子之得參無怪也。不幸而試官之子得參爾。如使他人則不知何以爲辭也。初日 啓請則承旨自構草。書之於 殿內燭下。諸試官所見之處。翌日則臣與諸試官齊會 殿內。臣口呼而李埈執筆書之。則試官搆 啓草。勸承旨入 啓云者。臣不知在何時也。親屬之參榜。臣其最也。無論臣之可否不可否。得參乃罪也。唯在定臣罪名。以謝物議而已。分考合考。臣曾於試官時見之多矣。皆出於一時之議定。非有令甲所載一定之式。而況其終則皆莫不合考者乎。今之文體。患在腐爛。摹取東人舊作。補綴而成之。非有深辭奧義。沈潛反覆而後可知其美惡也。況試卷僅五百餘。其數不多。寧至於錯看而失才乎。平居雖稱才士。入場或不得善製者。人所不免。爲試官者其能逆知其爲平日之才士而取之乎。臣雖嫌於可否。而其在落卷者。未嘗放過。有好作而不得取者。臣未之思也。其中一篇稍異常調。文焰自奇。庸可不取之乎。落卷之中有說弊甚多者。皆是謄出近日朝報中臺諫所 啓。魚鹽海稅。內需司奴婢。公主家舍。塗褙澳洛。放還毛將。處置等事。不可縷數。而如是者一場居半焉。其言雜亂。有違恒式。文亦不好。故不得取之。所謂才士多落者。其指此歟。且糊封朱草。何以辨其老少之作。而必使年少多參乎。人有老少而文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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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少。若非庖丁之視牛。九方皐之相馬。曷能卞別於驪黃牝牡之外。而有所取舍於老少乎。若多取年老。則必有老者多參之謗矣。以榜目考之。則十六人之中。有三十四十五十六十者皆參。妙年不能半之。而舍老者不論。但稱年少。臣之所未解也。其終之曰。無奸細情迹。旣曰無奸細情迹。而猶且論之。亦臣之所未解也。考課之際。懼其透漏。悉屛吏胥。唯令軍士數人持軸往來。夕則承旨收取諸軸。束之笥中。封而署之。置之承旨房中。曉則承旨持來。臣又未知容私在何時也。日黑之後。承旨出坐殿外階上。糾檢不遺餘力。試官下人如有相雜於士子者。則必當捕治之矣。聖明之世。是非明晳。如日中天。不當儱侗恍惚。罪人於非無非有之中。而徒使人空受晻昧爲也。凡言科擧不公者。賣題也相通也借述也。有一於此。雖路人登第。可謂之不公。何待親屬然後乃謂不公也哉。窽言騰聞。眞狀遂隱。山榛隰苓。君子不察。今之世道。亦已難矣。臣十年幽囚。自分必死於凶人之讒舌。而遭逢 聖世。枯荄復春。只緣才庸識劣。身且衰憊。無一事裨補 聖朝。臣常以此爲不盡之恨。而不幸又爲街談浪說所中。顚躓於罟穽之中。義難復玷仕列。臺諫被人論斥。亦不能在職。臣雖負罪。曾從大臣之後。大臣之與臺諫。不啻等爾。 聖明豈可不察臣之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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迹而強起之乎。古人之得罪於朝廷者。君父雖不許退。有帶職而出去者。事例炳然。伏願 聖明恕臣退去。無使循私用情者汚穢 朝班。抑臣竊有所憂者。試院之事。人所指摘者追捧一事。而追捧始末。如上所陳。其餘所傳行私之說。臺論亦以未必不出於煽動爲言矣。 朝廷體面甚重。每事一聽於訛言而奉行之。則 國家之事。其不危且殆乎。臣將退去。不避嫌逼而覼縷焉。不敢緣飾誣罔。以欺 殿下。伏願 聖明採納焉。

辭職箚

伏以 聖明怜臣落於罟穽之中。思欲振而拔之。三降 溫綸。恕臣大戾。又下 御批。遣近臣諭之以出仕。臣以至愚極陋之人。罹無前罔赦之罪。乃反有此寵榮。噫。臣不知死所矣。然竊惟念臣之事 君。不但以寵榮爲幸。唯以達情爲幸。不但以達情爲幸。唯以採納爲尤幸。今臣之請解職名者。非爲臣身也。爲 國體也。臣之蹤迹。與李恒福不同之事。已於承旨復命時陳達矣。臣不敢復有云云。伏讀 聖批曰。試官之革職。趙璞之被鞫。於卿有何不安之事乎。臣於此益用隕越。 朝廷請罪試官者。以有私也。若曰有私。如臣之親屬多參者。當爲有私之人。諸試官無親屬之嫌者。亦何罪哉。移臣之罪。罪之於諸試官無親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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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者。而臣尙保職名。豈理也哉。追捧五軸。出於諸試官公同會議。而趙全素之文。出於諸試官公同等第。璞則無與焉。若自搆 啓草之說。 聖明亦知其失實矣。此外曲折。未見其昭著者。而仍爲受刑。夫受任治事者。管下吏胥小有錯誤。受任者猶不自安。況同入試院者將被栲椋。則臣何得自安而晏然立朝乎。臣雖無狀。稍有知覺。不退則不已。臣本一空空無似。貪戀 聖恩。不能早退。終乃汚衊 國家大擧。萬死不足以滅恥。積愆深尤。懴悔無地。唯願 聖明鐫削臣職。使臣束身故里。無令再玷 朝班。以虧 淸明之治。幸甚。

在公州請討賊箚

伏以此賊之來。有同疾雷。迎其方銳。古將亦難。然其狃勝之餘。則亦可以議其後也。伏聞全羅兵使申景禋所率之兵近萬。湖南士馬。素稱精強。料其行期。不過四五日當抵畿境。及其兵氣未衰。直送于張晩處。與北道之兵合爲大勢。要賊歸路。設奇斫營。庶有擊却之望矣。不然而成算未定。徘徊虛老。則豈不可惜矣乎。臣曾見适賊之時。江華,忠淸,全羅三處之軍萬餘。臣以分防各處之意。言於 朝廷。而衆議旁出。竟使其兵劻勷於道路之間。臣至今恨之。平壤雖曰自潰。速出方伯。收拾散亡。再圖守御。亦一計也。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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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下廟堂。決志行之。臣非知兵者。而有所懷。不得不陳。

在全州請詰賊敗約箚

伏以臣伏見摠戎使李曙初七日成貼馳報。則鄭忠信,邊潝等被圍於新溪。不知存沒。沿海一面。殺掠亦酷。盟血未乾。逞毒猶前。臣北望長慟。心膽欲裂。若此不已。其撤歸亦何可必。名雖徹歸。彌滿於浿水之西。而以爲其巢穴。更出迭入。使我 國不得一日寧。而我 國以和好之故。不敢出一矢相加。則國且坐而待亡。臣計業已盟矣。馳一介使。詰問搶掠不止之端。責以渝盟之故。則彼雖犬羊。不無改圖之理。在我用師亦有名矣。伏願 聖明垂採焉。

在江華與僚連名辭職箚

伏以臣等昨於登對。瀝血控辭。冀蒙譴罰。而 聖旨未允。 溫諭有加。誠惶誠恐。無以措躬。臣等亦有秉彝之常性。愛 君憂國。不後於人。豈不知危亂之際。不可以告退乎。祗以相臣爲任。非如庶官。相不得人而能成匡復之功者未之有也臣昉臣欽冒據鼎軸四年之久。臣允謙再叨冢宰。又竊是任。今日之 國步顚躋。再罹播越。何莫非臣等之罪乎。自古人君。遭時屯難。莫不黜退前人。鼎革舊習者。爲其陶甄新化。聳動觀瞻。臣等之必欲辭去者。良以此也。 聖明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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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如日中天。絲毫纖芥。畢燭無餘。臣等之不堪。 聖明非不洞燭。而迺顧持難若此。臣等之所未解也。群賢林立。視臣等何啻十倍。擢而畀之。夫誰不勝於臣等萬萬耶。臣等之退與不退。係 國興喪。朽株承宇。敝車當塗。臣等實懼焉。時屬蒼黃。不得閉門席稿。帶罪行公。狼狽尤極。伏願 聖明。亟遞臣職。改卜賢德。不勝幸甚。

還都後辭箚

臣於再昨。方詣備局。伏蒙 召命。猝患腹痛暴下之疾。不敢入侍。徑歸私室。臣不勝惶恐之至。疾病之外。復有危迫之情。不得不仰叫於 聖明之下也。臣在江都時。隨同僚之後。控辭冀遞矣。臣之不足以任重。聖明已察之矣。自癸亥入相之後。臣之瀝血求退。或於前席。或以文字。蓋不知其幾。臣非故爲巧飾。以沽廉讓之名。亦非求便身圖。以爲暇逸之計。臣誠自知審自量深。不欲以無似之身。累 聖上知人之明也。不意危亂之際。除 命復及於臣。臣之隱忍冒昧。至于今日者。迫於時勢而已。其不合一日冒據。豈徒臣知之。國人皆知之矣。 國步之扤隉爲如何也。豈臣瞢暗劣弱者之所可當耶。四年鼎軸。謀國不臧。使 聖明再罹播越者。無非如臣者之罪。挽回世道之策。莫如屛退不才之臣。改卜賢德。委任責成。 聖明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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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於體面。嫌於無故許遞。淹延時月。則 國事復將如前日矣。豈不可懼。臣之所賦於天者。本自庸譾。臣雖欲引而長之。亦不可得。及其 國事復誤。臣雖萬被誅僇。無補於成敗之數矣。況臣罪戾山積。洗滌無日。側聞道途則 大駕出城之路。又有 駕前之斥臣者。當此恢弘新理之日。又何可以負累無用者。爲百僚之首乎。臣且何顏。偃然居百僚之首乎。以病而辭者。病瘳可爲全人。以罪而辭者。其廖也無日。臣之蹤迹。可謂狼狽。臣遭遇 聖明。寵榮備極。苟利於國。湯火是甘。臣職雖解。臣死有地。還都之初。欲卽陳列。而僚臣在告。繼控甚悚。囁嚅未發。已迫一旬。竊伏思之。則有懷不達。近於自外。不避溷瀆。敢伸腷臆。伏願聖明。亟賜遞改。

請減嘉禮物件箚

伏以臣待罪嘉禮都監提調之任。竊見嘉禮時需用之物。以 祖宗朝昇平之日言之。則 王世子莫大之婚禮。所當如此。而以今日事力揆之。則該官無宿儲。市氓未盡集。拮据湊辦。如出童羖。都監之具錄仰稟。蓋以此也。 聖明必當刊去繁文。特加裁損。而臣之過思。猶不勝惓惓。敢復陳達。伏願 聖明昭示簡儉。以爲一時蠲弊之地。以揭後世貽謨之則。幸甚。

請停園所 親幸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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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以開月初六日。有拜園之 命。此誠孝思之不可已者。而臣竊惟念。畿輔郡縣之力。已盡於賊變之時。未幾而又應園所之役。役畢纔十日。而 大駕將出。自 上雖十分從簡。務令省弊。而乃若軍民之贏糧赴調。奔命於道路。勢有不得不然者。且秋稼向熟。收穫不遠。士馬騈闐。損害難禁。在 祖宗朝封 陵之後。不必卽爲展謁者。蓋慮其大役之餘。不可重勞民也。況今年早寒。中秋之令。已多肅殺之候。如過旬日。必益凄凜。 玉體新經憂服。積傷旣久。近者連日郊坰。達夜風露。倘復驅馳七八十里之程。經宿遠地。則深恐榮衛乖豫。六氣乘之。臣不勝悶慮焉。伏願 聖明軫茲二者。勉抑至情。 許寢成命幸甚。

辭領議政箚

伏以臣以被累未滌之人。當負乘致寇之地。逡巡半載。尙爾尸素者。秪以受 命危亂。身不自由。賊在境上。義不可去。側跡而懼。顧影懷慙。以賊撤兵之期。爲臣謝事之日。而今者誤 恩。又忝端揆之拜。憂惶悶迫。罔知所措。臣暗於世務。懵於兵事。悾悾無似之狀。聖明旣已洞燭。艱危百敗之餘。以如臣者置之端揆。將何以收拾 國事。慰悅中外之望乎。況臣年隨日馳。病與衰俱。髮白已盡。齒落無餘。精神內耗。形骸外喪。特一朽株土梗。安可冒昧包羞。儼然居百僚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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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辱名器乎。伏願 聖明許臣遞改。改卜賢德。且臣與右相金瑬。同爲司僕提調之任。提調俱是大臣。則褒貶於該曹之際。有妨事體。臣以久次當遞。幷願 聖明許遞。不勝幸甚。

辭讀卷官箚

伏以臣纔呈辭箚。旋捧 溫諭。兢惶感激。罔知所處。繼而有讀卷官之 命。命牌下降。臣精爽飛越。益無以措躬。君令臣恭。古人之訓。聞 命遲回。臣所不敢。而臣自八月晦間。鼻梁浮痛。而僚相在告。強疾供職。昨以都試開場。曉赴訓鍊院。觸風加傷。而此乃一時之患。朝者箚中。略而不陳。卽今痛勢未艾。不得趨 召。臣實悸慄。祇竢 嚴譴。且臣疾病之外。復有危迫之悰。臣曾以讀卷官。重被臺論。其時憲府 啓辭。有自今以後。以心公眼明者擬差試官之語。蒙 允矣。茲乃令甲也。臣豈可再爲讀卷官。使 淸世至公之試取。貽廢朝之疵累耶。臣雖強顏。 朝廷必恥之矣。伏願 聖明特賜怜察。許臣不可奪之志。還收 成命。不勝幸甚。臣無任冒昧死罪之至。

辨辛應望不爲 扈從箚

伏以前注書辛應望以去邠之日。不爲 扈從被論。臣春初受 命。陪東宮南下時。欲於本道募聚兵糧。啓請本土人來仕者五人帶去。應望亦在其中。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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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辭。追臣下去。授空名帖。募粟入官。竟隨 東宮入覲於江華。其不得從於去邠。以臣 啓請之故也。應望事迹。臣之同行大臣及 分朝諸宰臣。誰不知之。必是風聞之誤而有此論也。不爲 扈從。臣子大義所係。被論者豈不冤甚。在臣之道。不可不明之。伏願聖明垂察焉。

大院君別廟議

禮重 宗統。 殿下直紹 宣祖大王之統爲 宗廟主祀矣。又主 大院君之祀。其無嫌於 大宗耶。今建 別廟。在 殿下之世則爲 禰廟矣。在 殿下之後則爲 祖廟也。其後則爲 曾祖廟也。爲 祖廟爲 曾祖廟。則國中旣有 宗廟。又有 祖廟。是二 宗廟也。作事必慮其所從。臣之愚見。就 大院君祠宇。拓而高大之如 別廟之制。官供享物。祭則綾原。 殿下時行 親祭。以伸孝敬。夫誰曰無 禰廟也。 宗統尊而 大院君亦爲百世不遷之。宗矣。臣素昧禮學。唯以臆說獻焉。其合於禮經。則臣亦未知。伏惟 上裁。

疾病乞遞箚

伏以臣自今月十一日。右邊肩胛上生小腫。而以爲偶然所發。不復致念。連赴公會。昨日備局還罷後。腫處猝爾大浮。刺痛不絶。煩熱昏瞀。今方受針經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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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成腫。腫潰合口。冠帶出入。必須旬日調治。臣伏念胡差將到。前頭接應之事必多。不可不趁日坐衙。以爲酬應之地。而今臣所患如此。實切惶悶。僚臣適又在告。臣不敢一時請急。露章祈懇。出於不獲已。伏願聖明許遞臣職。俾無瘝曠之弊。

因災異辭免箚

伏以狗馬賤疾。至軫 聖慈。太醫來問。藥物隨降。含恩感惕。死無日矣。臣病勢深重。日施針砭。尙未成膿。南郊 親祭。駿奔無路。伏地周章。罔知所處。竊念 國家不幸。天災時變。外寇內賊。政瘼民艱。俱萃今日。而旱魃之酷。前古所無。 聖明臨御。群賢滿 朝。咎徵之發。天意難堪。臣考之前史。元輔非人。則災殄必臻。今節之旱。臣當策免。伏願 聖明許遞臣職。以答天譴。不勝幸甚。

病重乞遞箚

伏以臣病勢漸重。日日發熱。精神恍惚。筋骸不收。左扶右倒。委身枕席。昨日 命牌到門。而罔由趨 召。且聞有自 上下詢之事。而臣方在發熱之中。如昏如醉。亦未能陳所見。仰負 聖問。臣尤不勝惕焉。左相臣吳允謙旣已病入。臣又不幸遭此危重之疾。 國家多事。鼎席將空。臣之證勢氣力。未占生道。不可一日虛帶職名。故臣復此陳露。伏願 聖明。鑑此微衷。許遞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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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一言而決。凡爲辭箚者。病有輕重。而若臣之病重實狀。 聖鑑之所洞燭。無使臣狼狽悶迫之端。 廟堂攝務。免於瘝曠。不勝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