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397
卷13
待罪疏(乙卯)
伏以臣罪犯罔赦。誅殛亦輕。而過蒙 聖慈曲加覆貸。末減薄罰。猶且 靳許。使 邦憲屈而不伸。臺論格而不行。臣誠惶惑震悸。未曉 聖意之所在也。昔宋寧宗卽位踰月。相臣有被逐者。人皆服其英斷。朱熹獨曰。大臣進退。亦當存其體貌。豈宜如此。俟其請去而後許之則善矣。豈 聖上今日處分。亦出於此意。容臣爲自處之地耶。誠如此則臣雖得逭刑章。若其情跡之不敢自安。職名之不可仍帶。則 聖明亦必已垂諒矣。然而前後 宣諭。愈勤愈懇。近侍交道。敦勉不止。優異之 恩數。非臣所敢當。而違慢之罪戾。因此而益加。每奉 綸音。悶塞駭怵。直欲鑽地以入也。今夫小官庶僚或以薄過而被駁。則猶以冒居職次爲恥。況臣雖極無狀。職在三事之列。且其所蒙何等罪名。而耐彈戴罪。重入周行。以爲 淸朝之羞乎。至於 國勢之危天災之慘。臣雖退伏。豈敢忘憂。而以臣不才。在 朝猷爲。亦無望於萬一之補。矧今身負重犯。自閱不暇。其可與論於共濟之責乎。臣之
不敢復進。固已決矣。遲徊至今。亦非本情。若 聖明一向強迫。必欲其冒沒而就列。則臣理窮勢極。終必至於妄行直遂。雖被犯分慢 命之誅。亦有所不暇避也。伏乞 聖慈俯察臣崩迫之懇臲卼之勢。亟鐫臣職。仍正臣罪。以肅 朝綱。以謝物議。且臣以負罪之身。義不當冒受 公廩。而因該曹煩稟。屢勤輸送之 命。竢譴之中。未卽上章請還。一倍悚恧。晷刻靡寧。並乞 收回。以安私分。不勝萬幸。臣無任危怖戰灼之至。
待罪疏[再疏]
伏以臣雖蒙 恩貸。倖免譴何。其不敢復入 朝端。仍冒職名。則事理甚明。竊意辭章之上。卽蒙 兪許。而伏奉 聖批。大失所圖。臣尤不勝其惶隕蹙迫也。夫罔上附下。人臣之極罪。身無所與。而強引自當。豈常情之所欲哉。臺啓中狼藉辭說。無非臣之罪目。則其爲負犯。可謂彰露無餘矣。臣於此固不敢厭然掩匿。自處以無罪之人。而 殿下雖欲置臣於無罪之地。亦安可得也。今 殿下乃以元無所嫌爲敎。而責其強爲引咎。有若臣之陳懇可已而不已者然。臣竊惑焉。臣竊悶焉。自昔相臣之以劾去者多矣。其人賢
於臣。其罪輕於臣者何限。而一被駁議。不敢仍處其位。爲其上者。亦不強使就列。至於 先朝。三公俱被彈論。鼎席一空。而 先大王雖不從臺啓。終亦並許遞職。豈不以大臣百僚之首。朝野之所具瞻。冒恥在位。所損非細也。今臣負此罪名。靦然復進。則一身廉義之喪。固不足言。而 國體由是而壞矣。相職由是而輕矣。 盛朝禮使臣下之道。亦將由是而掃地矣。以 殿下之明聖。獨不念及於此乎。臣受 三朝恩渥。與天無極。休戚存亡。義當與 國同之。身雖退屛。豈忍一日忘吾 君哉。倘 殿下俯軫簪履之舊。不欲終棄。而臣亦賴天之靈。一息苟延。則洗舊愆圖新效。或不無其日。而卽今情跡之難安。實有如上所陳。雖 恩旨荐沓。 威命敦迫。終不敢奉承。只竢鈇鉞之誅而已。臣疾痛之極。不暇緩聲。瀆冒 宸嚴。語無倫序。死罪死罪。伏乞 聖慈更加諒察。將臣職名。亟賜鐫免。俾臣歸伏田里。守分畢命。以終生成之惠。千萬幸甚。臣無任崩迫祈懇之至。
待罪疏[三疏]
伏以臣之連章哀籲。不敢冒進者。非爲私便身圖。亦非爲飾虛讓應文具也。誠以身負重犯。不宜復齒周
行。以重其辱名器喪廉義之罪也。 聖明不諒。尙靳斥黜。反降恩旨。前後相續。至遣近侍口宣別諭。俾之偕來。此豈臣之賤分所敢承當。感泣之餘。震懼罔措。竊念臣非如要名索價之士必待恩禮之隆而後始進。則 殿下之恩禮愈隆。而臣之情跡愈蹙。中外之觀聽愈駭。其所以寵臣者。適所以增臣之罪。而其所以必欲致臣者。適所以使臣有退而無進也。豈 殿下於此或未之深思耶。且伏承 聖諭。責臣以不念 國事。 殿下之欲致臣者。非欲榮臣之身也。必將求其有補於 國事矣。第未知臣之造 朝。其將進何說做何事。以副 殿下之所須耶。臣欲以天災 國虞警戒於 上。則近來言及於此者。 殿下罪之以恐動矣。朝臣斥之以虛喝矣。若爲此之嫌。謂天變不足畏。 國勢無可憂。則欺天罔上。莫甚於此。非臣之所敢出也。臣欲隨事盡言。以補 衮職。則 殿下旣著爲禁令。以塞言路。一有逆耳。訶責不饒。使臣觸犯忌諱。則其言必不入於 黈纊。使臣投合阿諛。則投合阿諛之言。不患其不多。豈必待臣而聞之也。臣欲進退人物。則黜陟之際。先被黨私之目。而威福在下。終必爲臣之罪矣。臣欲鎭靜 朝著。則以臣精誠
力量固難望於辦此。而不分是非。不別淑慝。舍糊混圇。強名調停。又非臣之所能也。至於懷忮逞憾。陰濟其私。改頭換面。趨事新貴。臣雖汚下。決不忍爲也。如是而徒竊其爵祿。以爲一身之榮。則 殿下將何取於臣。而亦何求而不得如此之人哉。且兩司之啓。以宋時烈爲壞禮之首罪。而以傳會宋時烈之論。爲賓廳諸臣之罪案。今時烈旣被遠竄之律。安有首罪者至於竄逐。而傅會者全然無事之理乎。此尤臣之不敢冒進者也。伏乞 聖慈俯察危迫之懇。亟命削臣職名。仍正臣前後罪犯。以嚴 邦憲。以安微分。不勝萬幸。臣無任惶怖戰灼之至。
待罪疏[五疏]
伏以臣冒陳私懇。屢干 天威。荐承 恩諭。一未祗詣。僭越逋慢之罪。固已積矣。至於日昨入對。仰承 面命。慰勉之旨。不翅丁寧。而臣罪名難湔。公議可畏。終不得承奉 敎令。還出城外。更尋前請。此雖出於萬萬不獲已。揆以分義。安所逃其罪哉。不意 聖度包容。譴何不及。恩數隆異。諭召不置。臣誠惶愧感篆。繼之以涕泣也。臣雖無狀。不至全昧人臣之義。如其情跡不至於大難安。則値此 國勢之憂危天災之
孔慘。兼且前後 聖諭之懃懇如此。敦迫如此。何敢一向違拒。自速重誅哉。 聖明每以臣爲強引不當之嫌。昨亦以 先朝旣已區別。臺論只擧終始參啓者爲敎矣。此誠有不然者。今日之罪與不罪。未必一遵 先朝之處分。則臺論旣發之後。何敢復論 先朝之事乎。且賓廳之啓前後至四。而臣於末終一啓雖不參。於入奏之時。同在禁中。靡不與議。則造意立言。實同其終始矣。況臺啓中。旣曰除一二番參啓者外。並請論罪。而又有其名在上之語。臣旣參三啓。名在上頭。則臣之同入彈論。尤較著矣。以此而謂之區別。臣所未曉。而在臣自處之道。亦何可論其區別與否。以爲苟免之計乎。臣之得免刑章。雖荷 天地之至仁。而仍保職名。實是事理之所必無。此臣所以抵死不敢冒進者也。玆敢畢陳情實。以冀 垂察。伏乞 聖慈俯諒崩迫之懇。將臣職名。亟賜鐫免。仍治臣前後違 命之罪。公私不勝萬幸。臣無任悚蹙屛營之至。
待罪疏[七疏]
伏以臣久屛城外。屢違 召旨。逋慢之罪。臣豈不知。近侍相望。 聖諭勤篤。隆異之 恩。臣豈敢忘。職忝
輔相。義共休戚。艱危之憂。臣豈獨無。然其一味退縮。徒事煩籲者。豈臣之本情哉。誠出於畏義揣分。萬萬不獲已也。至於近日。臣之難進之勢。更加一層。不得不冒陳焉。臣兄壽興纔蒙 恩宥。而兩司齊發還收之請。以罔上不道。爲其罪案。臣兄之罪。卽臣之罪也。臣於此已極震駴。而況其啓辭中。有曰賓廳諸臣之倖免。乃無法也。當此之時。臣何敢逆犯方張之議。肆然冒進。以重其蔑法無忌憚之罪哉。臣之卽今情跡。誠有欲進而不可得者矣。 聖明若以事理推之。亦可以俯察臣之不敢進。非出於慢 命也。伏乞 聖慈憐臣窮蹙之狀。諒臣危迫之懇。亟削臣職。仍正臣罪。以謝物議。以安愚分。千萬幸甚。臣無任瞻 天望 日涕泣戰灼之至。
待罪疏[八疏]
伏以臣之進退跋疐。理窮而勢迫矣。臣之前後號籲。辭殫而意竭矣。以 殿下天地之仁日月之明。而猶不察其情而遂其懇。臣仰跼俯蹐。靡所因極。至於近日。又有一倍難進之勢。竊意 聖慈必有以垂諒。而伏奉 批旨。又以強爲引咎爲敎。此由臣之誠意淺薄。不能感回 天聽。而亦莫非臣之立 朝事 上。
無足以取信。致令 聖明不復以廉義責臣也。撫躬慙悼。尙誰咎哉。然臣之退縮不敢進。非獨臣之私分固然也。薄罰之不可不施。大臣陳之矣。物議之猶且未已。臺諫言之矣。以至當 朝諸臣。皆以不當進之人待臣。獨 聖明眷顧敦迫至此耳。臣雖欲抗首冒進。勉承 恩諭。其如嗔責之四至何哉。其如名器之重辱何哉。一身顚沛。有未暇論也。伏乞 聖慈將臣情實理勢。更加參究。亟先鐫免臣職名。以幸公私。臣無任戰灼懇祈之至。
待罪疏[九疏]
伏以臣之坐違 嚴命。凡幾遭矣。每承 聖諭。添一罪戾。只冀遄蒙 罷免。少安分義。而不意昨者。又辱近密之臣。傳宣 聖批。辭旨勤懇。有加於前。諭之以 國事危急之勢。責之以世祿匡救之義。臣奉讀至此。感涕自逬。不覺五情之錯亂也。嗚呼。臣之荷 累朝罔極之恩。同 國家休戚之義。豈但以世祿之臣也。以臣庸陋無狀。猥蒙我 先王翦拂之誤恩。忝受輔養之 命。仍齒賓僚之列。獲侍 殿下於胄筵者。首尾殆近十年矣。雖無螢爝之微光仰裨 离明。而若其區區愛戴之誠。自謂萬倍於他人矣。及至 踐
阼以來。仁聲大播。萬品咸覩。未死餘生。哀慶交集。猶恐一政一令之或違於天則。或咈於人情。有累 初服之治。耿耿此心。實鬼神之所監臨也。匡救艱危。雖非臣之所可任。而惟其才力所及。殫誠盡瘁。以效古人送往事居之義者。卽臣之所自誓於方寸也。不幸罪犯已露。名義已喪。一觸危機。萬事瓦裂。雖欲更圖襪線之補。有不可得矣。反顧初心。旣悲且慙。命之窮矣。尙復何言。然臣豈舍我 殿下者哉。生則隕首。死則結草。是臣報 聖恩之職分也。至於今日冒進。終有所不敢。誠出於畏時議也。尊 國體也。豈臣之所欲哉。伏乞 聖慈曲加憐察。將臣所帶職名。亟許鑴免。公私不勝大幸。臣無任惶隕崩迫之至。
待罪疏[十一疏]
伏以臣屢蒙 諭召。旣不得趨承。則不容一日仍帶職名。以重其罪戾。而自有兩司齊發之論。臣之情跡。誠有萬倍危蹙者。當衆怒日激之日。冒上控免之章。亦有所嫌畏。只自悚息泯縮以竢矣。不意昨者 聖諭特宣。今又 召牌遠降。臣於此驚惑惶感。不知所以厝身也。臣之本來負犯。姑舍不論。卽今難進之勢。不翅前日。則何敢徒貪 恩寵。靦然就列。使 聖明
受好惡未盡明之譏。而自甘爲蔑廉義無忌憚之人乎。況枚卜之擧。何等重大。而以臣罪累之蹤。乃敢與議於其間乎。臣非不知不竢駕屨其義至嚴。而終未免坐孤 嚴命。臣罪至此。尤萬萬矣。昨承 聖敎。以客使將至。促臣入來。使臣而可進。豈待於客使。如其不可進。又豈以客使之行。爲去就哉。況遞臣之職。改卜賢德。則鼎席不患於不備。而其爲利益於 國家多矣。何必虛拘此決不敢進之臣。致令 國事終至於狼狽乎。此誠臣之所未曉也。伏乞 聖慈俯憐崩迫情懇。兼察公私理勢。將臣職名。亟許鐫免。仍治臣違慢之罪。以爲人臣之戒。不勝萬幸。臣無任悚懼戰灼之至。
待罪疏[十二疏]
伏以臣身負罔貸之罪。而反紆不世之 恩數。屢犯違 命之誅。而尙保匪據之職名。事理大乖。分義都喪。人雖不言。臣豈敢自安。昨者得見傳 諭承旨復 命後附陳之啓。臣之前後罪狀。羅列而無餘。卽一彈文也。看來駭怖。不寒而栗。臣若呶呶自辨。不唯重損事體。又必有以力戰公議。添臣之罪案。唯當縮首緘口。一任其呼牛呼馬。尙何言哉。第其所謂恩有所
褻而法有所不行云者。誠是切至之論也。恩賞威刑。王者大柄。一有舛施。其害非細。緣臣無狀。致令貽累 聖明。臣之向日之疏所謂其所以寵臣者。適所以增臣之罪者。實爲此懼也。今雖擢臣之髮。何足以數其罪哉。 殿下苟不亟免臣職。黜而遠之。則好惡用舍。無以允愜時議。而將來禍害。恐不止於臣之一身也。伏乞 聖慈諒臣情跡之終不可復進。先削臣名於 朝籍。仍令有司議臣罪律。以謝言者。以遂微分。千萬幸甚。臣無任震悚崩迫之至。
待罪疏[十四疏]
伏以臣之退伏城外。四閱月于玆。而難進之勢。日加一層。至于今日而極矣。自作之孼。臣固自知。 聖上滌瑕棄垢之洪恩。臣亦非不知。則其欲感惕趨 命。少贖前愆者。豈待人言而後自勉哉。顧緣罪大釁深。有不可以湔洗者。陰排顯攻。前後迭出。睢盱噎媢。火色可怕。設令臣靦然冒進。曷嘗有見嫉於時議如此。而可以獲保其身者乎。其身之不能保。則雖欲殫誠效力。以副 聖明蕩平之盛心。亦安可得也。與其旣進而終陷於罟擭。寧受違慢之誅於 君父之前也。臣之釋褐通籍。始在於 孝宗大王勵精圖治之日。
出入從班。殆近十年。自幸其身逢千一之會。策駑鞭蹇。唯恐或後。逮至 先朝。致位隆顯。而無他報效之路。只以奔走職次不避顚仆爲期。況今 聖明御極。治化方新。昔之高蹈深藏之士。亦莫不彈冠振弁。嬪然而列於 朝。則如臣受 恩 累朝。義同休戚者。荷 聖上隆渥異禮出尋常萬萬。而猶且終始撕捱自甘爲孤 恩辱 命之歸。此豈臣之本情哉。可見其形跡情勢之萬不獲已也。今臣退則安私分而幸 國事。進則速身禍而累 聖德。臣之一己禍福。固不暇計。而 國家之利害。由是而判焉。豈 聖明獨不念及於此而徒以敦迫爲事乎。卽今客使方到。鼎席不備。虛待必不進之臣而不早變通。臣尤未知其可也。伏乞 聖慈曲加諒察。亟許鐫免臣職。俾得屛身鄕里。沒齒省愆。以終 天地之大德。不勝至幸。臣無任惶隕危怖之至。
辭判中樞兼請寢 崇陵展謁箚
伏以臣迫於 勤諭。冒昧趨 命。幸蒙 聖慈矜察微懇。許遞職名。俾遂私分。 天地父母之恩。不可勝量。感篆攢頌。繼以涕淚。臣之情跡。固難偃息於 輦下。臣之進退。非有輕重於 朝端。而旣承 前席勉
留之旨。遽爾退歸。誠有所不敢。亦有所不忍。姑此黽勉遲徊。臣心猶愧。物議謂何。且臣賤疾添傷於入對之日。彌留沈苦。尙淹床席。頓無起動之勢。西樞新 命。訖稽秪謝。 魂殿陪祭。亦未一參。悚惕之極。夙宵靡寧。職無閒劇。虛帶之罪則一也。伏乞 聖慈亟許罷免。俾臣守分投閒。省愆養痾。以保餘喘。以圖後效。不勝幸甚。仍竊伏念臣有區區所懷。不敢以猥越爲嫌而不盡於 君父之前也。 園陵展謁。期日已剋。仰惟 聖孝罔極。雨露之感方切。欲一伸哀於 仙寢象設之地。此固情理之不容已。而禮節之不可闕者也。然臣於此竊有不勝其憂者。 殿下春秋未盛。氣血未完。平日 玉趾所及。不越乎宮庭。至於 踐阼以來。前後動駕。遠不過東西城門之外。而今乃猝然 行幸於數十里之程。侵晨而出。犯夜而還。則輿馬之所撼頓。風露之所觸感。卽必至之理。而其間哭泣之哀。登降之勞。所以傷損 玉體者。又何可勝計也。因此而萬有一不豫之候。則仰貽 慈聖惟疾之憂。當復如何。而 先王在天之靈。亦豈不大有所驚衋於冥冥之中乎。若是則今日之欲展 孝思。恐未免爲傷孝之歸也。昔在己丑己亥之 大喪也。 孝
宗大王曁我 先大王。初旣不得親詣 玄官。而拜 陵之禮。至翌年秋而始擧。 二聖出天之孝。曾不以是而有歉焉。況以 殿下之沖年。少遲展省。顧何損於 聖孝哉。嗚呼。 國勢之岌嶪。人心之危懼。至于今日而極矣。 宗社之所付託。臣民之所仰戴。只在於 殿下之一身。 殿下其可忽焉自輕而不爲之戒愼乎。卽今 聖躬雖未有著見之疾患。日者瞻望 玉色。消瘐殊非曩時之比。當此寒暖不調之時。旣易於。感傷。而且聞閭巷之間。多有拘忌之疾。此尤可懼之甚也。臣私憂過慮。靡所不至。耿耿在中。夜不能寐。非不知罪累之蹤。不敢與議於 國事。淺薄之辭。無足有槪於 聖心。而受 恩隆厚。有懷含默。則臣之負 殿下益大矣。玆敢冒死而陳之。倘 聖明恕其僭而察其誠。少賜財納。則非愚臣之幸。實 宗社臣民之幸也。
復拜左議政辭疏
伏以身負重累之臣。不宜廁跡 輦轂。以玷 淸明之化。而 聖上旣曲體微懇。許遞匪據之任。臣亦勉承 恩旨。不敢爲徑退之計。他有所不暇顧也。不意新 命遽降。以臣代臣。驚惶駭惑。彌日不定。臣之去
職。纔及一旬。層積之愆尤。何暇湔洗。方生之物議。何暇消釋。而乍遞旋授。職名如舊。 國體之顚倒。莫此爲甚。亦豈 聖上推誠體下之意哉。況與臣同罪之諸臣。尙置閒散。不復檢擧。至於前後言事而違忤時議者。亦在坐廢之科。則以臣負犯。獨漏文罔。至於重膺枚卜。冒據百僚之上。豈非事理之大乖舛而私分之大不安乎。 朝家雖不以廉義責臣。臣不忍自侮而忝辱。設令臣貪榮喪耻。靦然就列。 明廷勵翼之士。必有羞與臣同列者矣。其何能一朝居也。揣分量義。終不敢承當。伏乞 聖慈俯察危悃。遞臣新授職名。以幸 國事。以遂微尙。不勝大願。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
復拜左議政辭疏[四疏]
伏以臣連章申懇。罄竭底蘊。而誠淺辭拙。不足以感回 天聽。非惟不卽 許遞。至以不顧 國家之岌岌爲 敎。當此憂危孔棘之日。臣之材力。雖無以裨補萬一。顧臣受 恩之厚如何。竊位之重如何。而其敢恝然不顧。若越人之視秦瘠哉。臣之本情萬萬不然。而 聖敎至此。臣罪萬死。唯當祗承 嚴命。冒昧出謝。顚頓僨敗。有不暇顧。而第臣賤疾數日以來。添
傷於風寒。一倍沈篤。負席涔涔。不能擧頭。雖欲黽勉就列。實無自力之望。政府重地。緣臣久曠。臣之情勢。可謂極狼狽而大悶蹙矣。且臣畏約蟄伏。聾瞽時議。最晩得見戶曹判書吳挺緯疏本。則以尹嘉績疏中所斥之言。費辭分疏。而援據 孝廟初年之事。爲一的證。其所謂直擧其名而獻箚者。卽指臣祖父故文正公臣尙憲而言也。當 孝廟嗣服之初。故判府事臣金集以儒林耆德。首膺 徵召。爲上下所眷倚。臣祖父嘗以宜畀銓衡之意。及於箚中。挺緯所證。蓋謂此也。然臣祖父以 三朝元老。被 孝廟尊禮之盛。迥出千古。事無大小。悉以詢咨。則以人事君。自是大臣之職。擧名陳箚。本非過越之事。寧有朝議之非士夫之羞也。今挺緯自處之高。時望推許之重。雖未知其如何。而顧其職則六卿也。以六卿而薦冢宰。未之前聞。則其可比同於此乎。挺緯之當初所陳。不過心有所急。率口而發。則及其被斥於人也。以此首實。庶合於其疏所謂無隱悃愊之義。而必以不襯貼之事。兜攬拗引。以爲自飾御人之計。至曰當時朝議不以爲非。又曰。獨於臣言。爲士大夫羞云云。隱然有侵弄之意。 殿下方在沖年。雖未及明習故事。一世之人。
孰不知此。而告 君之辭。若是其妄肆乎。臣聞事君者。不敢忘其祖古之義也。人之爲言。非有干涉於臣之祖父。則雖使壞法越分。靡所不爲。固非臣今日所敢言。而竊念臣之祖父歿。已二十餘年。而猝然爲人口實。同歸於士夫所羞之地。臣於此何敢自安。而亦何忍偪側 朝端。與之上下其論乎。此亦臣難冒之一端也。伏乞 聖慈曲垂矜察。將臣職名。亟賜鐫改。不勝萬幸。且不仕受祿。於義無據。而臣之虛糜 國廩。亦已多矣。昨者又煩倉官輸致月俸。慙懼之極。若負重辜。並乞還寢 成命。以安微分。臣無任戰灼祈懇之至。
復拜左議政辭疏[七疏]
伏以臣之欲一祗謝 恩命久矣。不幸病苦。尙此縮伏。罪戾日積。惶蹙靡容。昨者竊聞筵臣有所論斥。以大臣重臣或不仕或下鄕。汚穢 朝廷。有若立節爲辭云。 前席語祕。雖未得其詳。而其所謂大臣之不仕者。必指臣而言也。臣誠駭怖。不覺體栗。噫。臣何嘗有不仕之意哉。前後屢違 聖旨。自速逋慢之誅者。非不欲仕也。實是不敢仕也。始則罪名至重。物議方張。後則斥之以不宜帶職。目之以偃蹇憤怒。以截其
復進之路。則臣雖欲仕。何可得也。至於汚穢 朝廷。尤非臣心之所敢出。不知言者何故而先自生疑至於此也。自古人臣之不仕。或以才力之不逮。或以形跡之不安。或以時議之不容。如此者何限。而未聞有以汚穢 朝廷之名加之者也。臣之祖父文正公臣尙憲。曾在丁丑亂後。爲群憾所讒構。至以不事汚君爲罪案。今臣所遭。自是前後一轍。以臣祖父而猶不免此。則況於臣之不肖。尙何足怪乎。然此非言者之過也。向使 聖明不復畀臣以相職。加臣以異數。則人言必無自而至矣。職名乍遞而旋授。 恩眷愈往而愈隆。致令未伸之物情。益增其怫鬱。則人之攻臣斥臣。安得不如此也。臣之一身。固已付人齒吻。任其齮齕。而獨惜 聖上之擧錯。因臣而失誤。 淸朝之名器。因臣而玷辱。此實臣之罪也。且臣肚腸之痛。證情非常。服藥施灸。已經旬日。而一味沈苦。無望痊可。雖欲自力冒進。其亦難矣。當此憂危罔極之日。議政重任。不可久曠。伏乞 聖慈俯察臣情勢病勢。將臣職名。亟行鐫削。仍命究臣罪犯。以謝人言。以安微分。不勝幸甚。臣無任崩迫震惕之至。
因 嚴旨待罪疏
伏以臣當此萬分艱危之日。忝叨萬不近似之任。不量情跡之難安才力之不逮。徒貪 恩眷。冒昧一出。自知其不免於顚頓僨敗矣。臣誠不佞。百不如人。上之不能奉 令承 敎。歸美於 聖德。次之不能緘口囚舌。弗咈於時議。下之不能候鼻伺頤。干譽於左右。惟其愚戇之性。妄以爲人臣敬王之道。在於格非補闕。而不在於巽順贊揚。適當入對。據事論奏。自附於無隱之義。曾不料語涉宦寺。終爲侮 上之歸也。昨於 榻前。遽承臣子所不忍聞之 敎。臣於此魂飛體栗。直欲鑚地以入也。咫尺 嚴威。倉卒自列。區區衷曲。何以盡暴。退而懍惕。求死不獲。此無非臣之立 朝事 君。旣無以取信於平日。誠淺言深。又不足感格乎 聖心。以致自陷於大僇。反躬慙悼。尙何言哉。第念輕侮 君父。人臣之極罪。臣旣負此罪名。固不容偃息於穹壤之間。況可以晏然廁跡於三事之列乎。安心勿辭之 敎。已非累臣所敢當。而恬不知懼。仍據職次。尤非分義之所敢出。玆敢冒死哀籲於 天地父母之前。伏乞 聖慈俯垂憐察。先削臣職。仍治臣罪。以爲人臣妄言者之戒。千萬幸甚。臣無任震怖崩迫之至。
因洪宇遠詆斥辭職疏
伏以臣向者竊聞副提學洪宇遠謂臣汚穢 朝廷而不仕。指斥於 榻前。語意甚緊。臣雖畏約。亦不敢默默受罪。略暴情實於自列之章矣。及見宇遠之疏。操切震薄。更加一節。詆斥臣身。靡有餘力。臣若又從而一一陳辨。則恐益紛鬧。亦損事體。而第念彼旣以 經幄之長爲任。臣之所忝叨。亦是大臣之職。且其論斥之語。非如泛然相規之比。則臣安得晏然而已乎。方今 聖明御極。治化維新。如臣持身不正。事 國不忠者。尙據鼎席。坐妨賢路。則人言之來。固無足怪。必須亟黜臣身。俾不得滓穢於其間。然後群情始可稱快。而 朝著得以淸淨矣。況此豈獨宇遠一人之見哉。方生之論。必將不去臣則不已。及今臣罪未甚著。衆怒未甚激。而許其辭退。則 聖上保全微臣之恩意庶幾有終。而 國事亦不至於大謬矣。不然。臣恐公私菑害之並至也。臣冒昧一出。無補絲毫。日者妄言。徒勤 嚴旨。自分罪戾難逭。而旋承 聖諭。開示丁寧。臣誠感隕。不敢爲更辭之計矣。今玆所遭。又至於此。宇遠所謂孤危之蹤未敢自保。臣實有之。雖欲黽勉遲徊。有不可得也。臣頃當進詣 園陵之
日。見其疏本。而 陛辭已迫。未遑陳露。隱忍至今。尤增愧悚。伏乞 聖慈察臣情跡終無安存之理。亟削臣職名。仍命斥其罪而黜之。以淸 朝端。以謝言者。不勝幸甚。臣無任惶蹙戰悸之至。
陳情乞罷疏
伏以臣之前後違 命廢仕之罪。有倍於他人。原其本情。雖出於惶恐無他。揆諸分義。固難逃其誅責矣。日者筵臣歷擧諸臣之不仕者而以臣爲首。旣陳於 榻前。繼斥於疏中。其所謂承宣史官傳 諭相屬而不肯出仕云者。卽指臣而言也。臣之被譴。宜在人先。而昨者伏見 備忘。特推諸臣。 辭旨極嚴。以再三下諭無意上來爲敎。臣於此誠不勝其震悸慙惕也。臣之出謝屬耳。若其已著之罪。不可以旣往而自掩。而 威命之下。臣獨漏焉。殊非筵臣並擧論罪之意。亦乖 朝家均一用罰之道。臣何敢以同罪苟免爲幸。亦何敢以到今供仕爲諉而晏然自安於心乎。臣愆尤層積。觸境跋疐。進亦罪也。退亦罪也。非不知瀆擾 宸嚴。又添一罪。而公義私分。有不容但已者。臣若畏罪泯默。不自陳暴。則不唯臣罪益重。人將謂臣何哉。且臣曾患腹肚之痛。已成痼疾。乍歇乍劇。快
祛無期。數日以來。一倍作苦。黽勉趨走。亦所不能。一退之外。更無餘望。伏乞 聖慈俯察危迫之懇。亟鐫臣職。仍正臣罪。以肅 朝綱。以安微分。千萬幸甚。臣無任惶怖戰灼之至。
辭職箚
伏以臣病情深苦。職事久曠。日者疏決之擧。推鞫之坐。俱未進參。已極惶隕。而況旱災切迫。 聖心焦勞。特下哀痛之敎。至欲再行親禱。旋因該曹之啓。替遣大臣攝事。臣忝在大臣之列。固當仰體 聖意。不命其承。而不幸有狗馬之疾。區區之誠。竟莫能自效。臣罪至此。一倍難逭。顧臣所患諸證。日久無減。漸至沈篤。最是食飮全廢。元氣綿綴。有若頃刻莫保者然。自量疾勢。實非旬月之間所可見瘳。又何可以政府重地。爲臣養病之坊乎。且伏聞頃日筵臣有以都堂弘文錄。因臣病伏而稽延。陳於 榻前。至有牌招同參之議。以臣之故。應行之事。未免遷就。此亦臣曠官妨賢之罪也。第念玉堂新錄。雖重且急。爲此而牌招相臣。曾未之聞。亦未聞以玉堂官而請招相臣者也。今日 朝廷雖曰體統大壞。如使居相職者。有能如古之大臣。尙安有此事也。此亦臣不似苟冒。自取輕蔑
之致也。臣之當退之勢。不止一端。伏乞 聖慈俯察微懇。深念國事。將臣職名。早許鐫免。公私不勝幸甚。
以司僕判官被彈事乞免箚
伏以臣昨伏見憲府啓辭。以司僕判官洪萬煕爲楊根郡守而圖遞仍授本職。營囑占便之罪。論罷蒙 允。臣不勝瞿然駭悚之至。萬煕仍授本職之請。卽臣之所爲也。設令萬煕占便圖遞。果如臺啓所云。爲提謂者苟不曲循其私。何得以售其計乎。今營囑者抵罪。而受其營囑者獨免責罰。亦事理之所必無也。臣於此誠有不敢晏然者。而事之曲折。亦不得不略陳也。太僕郞屬職任最緊。而其中僉正,判官爲尤緊。遴揀久任。其來蓋久矣。及至 孝宗朝。尤重廐馬之政。常加飭厲。該官差出之際。必令政官問于本寺提調而擬望。 聖意所在。豈偶然哉。是故前後居是職者。率皆久任。不許數遞。或移他司。或授外任。則啓請仍任。亦非一二。蓋以官雖得人。不久任則無以責效故也。今萬煕之授本任纔過數月。曾未有遞易若是之速者。如曰萬煕爲人本不合是職則已。不然。本寺之循例請仍。烏可已也。況久任之法。載在 國典。各司久任之官。一經啓下。則政曹懸錄於官案。雖當都目
大政。必啓請而後擬望。況於常時之政乎。此固爲政官者。所斤斤謹守。不敢廢棄者也。臣曾在 先朝。待罪銓席。以司僕僉正李喜年有治郡之才。備擬於海州牧使之望。而以其久任之故。啓請乃擬。亦所以遵舊典也。當萬煕之除郡也。該曹旣無啓請之擧而無端直擬。如非不察之失。未免壞法之歸。不料臺閣之論。不以此爲非。而反以請仍爲罪也。從前除外任而仍本職者。不但本寺之官爲然。如地部武庫之官若此者何限。且其見授守令。未必皆是望郡腆邑。其間得殘薄之邑者亦何限。而官長之請仍。未嘗以此爲嫌。亦未聞有以厭避營囑罪之者。獨於今日。遽有此論。臣實莫曉其所以也。此無非如臣無狀。忝冒提調。自取賤侮之致。尙誰尤哉。況京衙豐富之地。以臣蹤跡。久蹲不去。豈不益重其無恥之恥乎。伏乞 聖慈察臣情勢之難安。亟罷臣本職及所兼提調之任。以彰臣遵守舊典之罪。以振 朝綱。以謝物議。不勝幸甚。
應 旨進言箚
伏以自古國家之於災異。召之非一道。所以弭之。亦非一道。而要不出於君德之闕失,朝政之疵累,人心
之冤鬱也。今玆亢旱之災。雖未知某事之所召某策之可弭。而要亦不出於三者矣。然其三者之中。亦有輕重大小之別。上下之所咨詢而講究者。不過輕且小者。而於其重且大者。反有所忽焉。則其所謂弭災之道。抑亦末耳。臣誠愚淺。無所知識。然其愛 君憂 國之忱。不後於恒人。當此 國勢危急之日。目擊心傷而所欲言者亦多矣。惟其輕且小者。姑不暇覼縷。請以關於大倫大紀者。略陳其一二。以冀 聖明之財察也。嗚呼。今之主時論者。動必曰明君臣父子之倫。而以臣觀之。所謂君臣父子之倫。未免有不明而晦者矣。何以言之。昔漢成帝卽位之初。丞相匡衡御史大夫張譚等。奏石顯罪惡。徒歸故郡而死。可隷校尉王尊劾奏丞相御史。知顯等顓權擅勢。大作威福。爲海內患害。不以時白奏行罰。反揚著先帝任用傾覆之徒。妄言百官畏之甚於主上。卑君尊臣。非所宜稱。衡慙懼謝罪。夫以恭顯之顓恣。漢元之昏弱。王尊之言尙如此。豈不以顓恣之罪。雖在於顯。而任用之失。由於元帝。爲元帝之臣子者。所不敢暴揚其過。終爲卑君尊臣之歸也。若王尊者。可謂知君臣之義。而以匡衡而猶知慙懼。則亦可見一端天理之不泯
矣。今日朝臣論宋時烈之罪。輒以執 國命作威福。爲其罪案。至曰人 主不敢正其罪。噫。 殿下歷考往牒。曷嘗見明君哲辟之在上。而下有執國命擅威福之臣乎。援古而論之。則若魯之三家。漢之卓操。唐之林甫。宋之侂胄,似道是已。此其時爲何等時。而其君爲何如主耶。設令時烈誠有擅 國之罪。終始委任而尊寵之者。非 孝廟與 先王也耶。如使爲此論者。少知王尊尊主之義。則時烈固可罪也。其言不宜若是其肆也。況以我 孝廟之睿聖神武。 先王之大公至明。其肯受制於下。任其把弄 國柄而莫敢正其罪乎。徒急於罪時烈而不顧其言之侵犯於 君父。豈不爲王尊之罪人乎。向者臣強之說。發於北譯之口。 君臣上下憤惋痛迫。將有辨誣之擧。此豈爲臣下而然哉。誠以旣曰臣強。則 主弱自在其中故也。其時 慈聖下賓廳之敎曰。 先王於此果有一毫近似者耶。 慈敎所以痛 先王之受誣者。亦在於臣強二字矣。人臣之強。孰如執國命擅威福者哉。然則今日當辨之誣。不在於異國。而在於 朝廷之上。在異國則辨之。在 朝廷則置之。其於義理果何如也。臣竊惑焉。嗚呼。 殿下沖年在疚。所仰恃
者惟 慈聖。 慈聖之所鍾情而依倚者。亦惟 殿下。則以 殿下出天之孝。凡所以慰悅 慈聖之心者。固無所不用其極。而奈何人心不淑。義理不明。爲 殿下之臣子者。不能體 殿下之孝思。前後進言於 殿下者。率多悖倫而亂常。至有勸 殿下以照管 慈聖之動靜者。從古以來。未聞以子而照管父母。則斯豈非逆理之言也。設令 慈聖果有失德。而於公族之犯重辟者。猶曰爲親者諱。而必欲覆蓋之。則何獨於 慈聖。不思春秋諱尊之義耶。昔我 宣祖大王上奉 仁聖, 仁順兩大妃。誠孝無間。而先正臣李珥嘗惓惓陳戒。其言曰。國君多事母后。而宮壼之中。禮嚴情阻。非若家人父子之愉惋于朝夕。故宦寺婦人詐忠之徒。易售讒間。使明王損其孝。哲母減其慈。若非孝敬素孚感于神明。則萋斐之說。亦可虞也。李珥此言。非有疑於 宣祖孝敬之未盡。實出於憂愛之深勉戒之至。而 宣祖亦諒其忱誠。不以其言爲過。況淸風府院君金佑明之於 國家同休共戚之義。又非他人之比。則疏中所陳。只是至誠憂愛之發。而 殿下之受以自反。不示辭色。亦察其意之無他也。至請召致而廷詰。有若置對鉤問者然。此
何意耶。易之家人之彖曰。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其下文曰。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註之者曰。旣言男女之正。又推本於父母之嚴。觀此則男女內外之位。非母與子之謂者。豈非灼然甚明。而以此援以爲喩。固已悖矣。至於不貳過之說。尤非臣子之所敢出於口也。今夫閭巷之人匹敵之間。猶不敢對其子而斥其父母之過。則指斥 慈聖之過於 殿下之前而曰毋使貳其過。是何分義。是何道理。以 殿下之明睿。豈不知其言之悖繆。而猶且假借太過。曾不嚴辭痛斥。如朴瀗狐鼠之輩接踵而起。固不足怪也。瀗疏所謂內以驚動 慈聖之心云者。其言大不敬。而其心極叵測。未知何人以何說而驚動 慈聖。 慈聖之所驚動者。亦著於何事耶。臣以爲毋論其受人指嗾與否。不可不嚴加鞫問。得其情而正其罪也。況 慈聖下藥房之敎。有非臣子所忍聞者。而 慈敎之由於瀗疏。大臣亦已承 敎於 榻前矣。 慈聖宿患沈痼之中。荐罹巨創。氣力之澌綴。誠有不勝其懍懍者。憂哀之所焦鑠。有非藥餌之所可責效。而今又因此衋傷。以致 玉體之增其不豫。則 殿下當作何如懷耶。語曰。孝莫大於寧親。 殿下今日事
慈聖之道。莫大於慰安其心。治姦人誣詆之罪。少慰 慈聖之心。此亦保護之一道也。於此而苟或處之不嚴。則日後凶悖之言。必不止此。而無以彰 聖上之孝。解中外之惑矣。豈不大可懼哉。瀗之情狀。 聖上亦旣洞燭。特下拿鞫之命。而趙嗣基之公然投疏。至以歸怨 慈殿。爲恐動 君上之計。可謂無忌憚之甚矣。嗣基被譴之後。右瀗之徒。汔可少戢。而百計營救。靡所不至。至於合辭請釋於 前席。如恐不及。其爲瀗地則至矣。獨不爲 慈聖地乎。如此而謂之明君臣父子之倫。非臣之所敢知也。楨,㮒等以 王室至親。荷 兩朝罔極之恩。犯前古所無之罪。人心之所共憤。 邦憲之所不貸。而 殿下屈法伸恩。只施竄配之典。此固盛德事也。在楨,㮒保全之道。亦可謂幸矣。纔及半年。遽 命全釋。不幾於恩勝而滅法乎。然而此擧初出於 慈聖與 殿下之特恩。則不害爲親親之仁。而至於自下力請。汲汲然猶恐放還之不早。豈非大可寒心者乎。今之言者。每引周家議親之法。而三宥不對。獨不載於周禮乎。臣盡執法之義。君存睦族之仁。固是古今不易之道。貸死之 命。猶可以將順。而賜環之請。何所據而發也。且聞其
分疏之語。至以爲初非重大之罪。比如人家子弟之近婢僕於父兄之前云。是何言也。是何言也。 先王之所深憂而難處者。 慈聖曾已親諭於臣隣矣。如不以 先王之憂爲不當憂。而 慈聖之敎爲未必信。則必不敢肆然爲此言也。明君臣父子之倫者。亦如此乎。嗚呼。凡臣所陳。無非關於大倫大紀者。而其淆亂斁敗。乃至於此。必使之敦敍昭揭。然後 君德可修。 朝政可理。人心可悅。不然。臣恐其日就於泯泯棼棼而莫之救也。至若末務細瘼之罷施。庶獄輕囚之疏釋。行之可也。不行亦可也。欲以此而感回天怒。迓續 邦命。不亦左乎。臣非不知此言一出。大犯時諱。徒速身禍。而顧臣猥以無似。蒙被 孝廟 先王之恩。與天無極。致位三事。涯分已滿。目見憂危孔棘。顚隮將迫。若復怵畏嫌忌。不盡其愚忠。是臣負 殿下之罪。終無所逃免。而亦臣心之所不忍也。且臣日昨乞言之會。病未入對。旣承書進之 命。終難泯默。玆敢冒死而言之。惟 聖明少賜澄省。則豈但微臣之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