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420
卷5
溫 幸時到槐山待罪疏(丁酉三月)
伏以 聖候諸症。積久沈綿。進退無常。康復此遲。擧國含生。日夜憂遑。乃者竊聞溫泉 行幸。期日猝定。計今輿衛已發。羽旄在途。固知 聖上今日之擧自量甚審。而 宗社百靈亦必左右扶佑。乃瘳之慶。庶可指日而見矣。然而屢年將攝之餘。遽有此行。道途勞撓。或不無萬一添損之患。此所以中外臣民之憂煎。倍於前時也。臣雖老病濱死。委身牀笫。而一息未泯。猶有知覺。則此時偃伏私次。有所不敢。擬進中路。探聽起居。扶曳殘軀。寸寸作行。僅到槐山。感傷甚重。寒熱交作。頑痰塞胸。精神昏瞀。若將垂盡。僵仆旅舍。望絶前進。當此 鑾輿遠動。百僚奔走之日。犬馬之誠。終未獲伸。有臣如此。生不如死。伏乞 亟命有司。論臣罪罰。以肅朝綱焉。且竊惟念臣之所叨之職。何等位秩。而久辱草萊。一任虛曠。 朝家事體。寧容若是。理當竭誠控籲。冀幸垂察。而 靜攝之中。不敢猥瀆。泯默經年。罪戾益深。伏望 聖慈特賜矜諒。將臣職名。一倂鐫免。俾臣得以安意畢命。不勝幸甚。臣無
任惶懼屛營之至。
到溫陽金谷。乞幷遞贊善祭酒疏。(三月二十四日)
伏以臣狗馬之疾。乍有一分差減之勢。扶曳病軀。冒死登程。六日始到溫陽地。 行宮密邇。五雲在望。況伏聞 聖體試浴。諸症稍減。區區抃祝之悰。曷容名言。只以篤老殘喘。撼頓行路。所患越添。未卽入覲 宸嚴。臣罪萬死。且臣竊有危懇。玆敢冒昧陳暴。蓋臣以恒調凡品。百無一能。而虛名太過。至誤 天聽。三十年來。猥辱 恩禮。自量才具。不啻千不似萬不近。以故不忍褻浼名章。抵死辭避。此所以得罪於分義者。至深且大。而廉隅亦重。實有所不敢顧者矣。雖然愛君之誠。根於秉彝。一瞻 天顏。是臣日夜之所願欲。幸今 天地父母。體諒微臣之悃愊。許遞職名。至令布衣入對。臣感激 洪造。不知死所。一登文石。何言可辭。第伏聞祭酒兼帶依舊。贊善新 命又下。臣之不安之端。與前無異。無乃有司未克仰認 聖意。循例擬上。以致如此耶。伏乞 聖慈。明降指揮。悉許鐫免。俾臣得以安心入覲焉。且念臣本世祿末裔。有非山林高蹈之流。而布衣入朝。有傷朝廷事體。如以軍銜得隨百執事之末班。獲近 淸光。則臣之至願
得矣。猥恃 聖眷。煩冒至此。臣又死罪。伏乞裁幸焉。
自 行宮陳情徑歸疏(三月二十六日)
伏以臣日昨登筵。獲近 淸光。幸遠平生至願。且所被 恩數。曠絶千古。以臣糞土賤品。何以得此於 聖明之世也。臣於是感激涕泣。雖隕首結草。未足以少塞隆天厚地之 恩矣。顧臣癃老垂死。雖未能陪護屬車之後。而實欲遲留 輦下。祇送羽旄於路左。少伸區區犬馬之誠矣。卽者家人走急足來報臣之子病危重。臣有獨子。年今六十。頃得寒疾。症情非常。而臣不能自顧私情。割慈前進矣。今玆所報症勢十分可疑。熱極昏絶。死生在卽。譫譫夢裏之語。猶以父子相訣爲言。臣聞來情理焦迫。不能自定。臣雖愚迷。豈不知以賤息之病。干瀆 宸嚴之爲惶僭。而舐犢之私。亦有所不忍於心者。玆敢冒死哀籲於 仁覆之天。徑尋歸路。欲爲一訣於未死之前。猥以私悃。煩溷於 靜攝之中。臣罪至此。萬殞難贖。然臣此行。雖非出於逃遁之計。情切勢迫。迹涉逋慢。伏乞 聖明亟命有司。治臣孤恩擅歸之罪。不勝幸甚。
辭右議政疏(五月)
伏以臣病伏垂死之中。忽聞 近侍遠臨。傳宣 聖
旨。以臣爲議政府右議政。斯速乘馹上來者。臣承 命驚駭。若隕淵谷。夫宰相之職。所以佐王平邦國。其責任重且大。自古人君。必擇一時之賢德以畀之。不然則國之危亂立至。可不愼哉。臣本不才老學究。蹭蹬科第。無所猷爲。痼疾纏身。坯蟄田間。以言其知識則倥倥而無一善。以言其才能則陸陸而無寸長。枯死窮山。乃分之宜。不知 聖上何取於臣。而擧而置之百僚之上哉。臣數十年來。屢違 召命。蓋出於蹤迹崎嶇。不得已而然。非臣之所樂爲也。末俗易高。目之以難進。以致虛譽隆盛。上誤 主知。臣尋常媿恧。無面可顯。至於今日冥升。實是萬萬夢寐之外。此何事也。臣於向日 行宮。猥蒙 幄對。恩渥之隆。曠絶千古。臣感誦 聖德。不知死所。其於事所當爲。糜粉猶甘。而今此 誤恩。決不敢承當者。非但於臣身有負乘之懼。名器之汚褻極矣。恐有傷於 則哲之明也。且伏念七十致仕。禮防炳然。臣以八耋爲始仕之年。議政爲初受之職。則四方駭笑。以爲如何。朱子曰士大夫辭受進退。關風俗之盛衰。臣雖汚下。亦何忍全不顧名節。以傷一世之風敎哉。臣之不敢承 命。此其大者。若夫篤疾難仕之狀。有不暇詳矣。明廷之
上。必有規正之論。臣姑泯默而竢之。側聽多日。未有所聞。不得不露章哀籲。伏乞 聖慈俯賜體諒。亟命收還臣所授爵秩。以嚴國體。以安私分。千萬幸甚。
辭右議政兼陳戒 東宮書(八月)
伏以草野賤臣。老病將死。猥蒙 聖上不世之殊遇。名位之隆。至於此極。雖粉骨糜身。何以報答萬一。然七十致仕。經訓炳然。雖已在朝。宜卽懸車。今乃起自草萊。初入 脩門。安得免老鳳蹲池之譏乎。況臣以八耋危喘。精神筋力。銷敓無餘。百病纏身。四肢不收。奄奄牀簀。飾巾待盡。卽一未冷之屍。相府何等重地。而一任其虛曠乎。前後 恩渥。如海如山。而末由承 命。臣罪萬死。伏乞 亟許鐫免。改卜賢德。以畀國事。千萬幸甚。臣聞 邸下仰承聖旨。臨聽國政。此誠 邸下之一初也。臣將朝夕入地。而神識尙存。安得無一言之獻乎。臣聞堯舜禹相傳。其所授受。不過精一執中而已。其言約而所包者廣。雖博施濟衆。捨此何以。蓋精者是大學所謂致知之功也。一者誠意之功也。執中者止於至善之效也。此實千古聖賢相傳之旨訣也。以故我 仁廟之託付於 孝考也。亶在於斯。今 聖批中敬字學字。號名雖殊。其實一事。便
是 邸下之家法。誠能盡心盡力。則爲聖爲賢。不外於此。其於治國乎何有。吾東方億萬生靈之福。其在斯乎。伏乞勿以爲腐儒之陳談而忽之。勇猛奮發。孜孜業業。無少間斷焉。
辭左議政兼辨李世德誣先師書(十月)
伏以臣前後控籲。瀝盡肝血。而伏承 批旨。每以爲例讓。 兪音終閟。恩數冞隆。臣於是理窮勢極。無所措躬。只自泯默塊處。以竢誅罰之加。伏聞 新命又下。位躋中台。草萊之賤。巍顯至此。此豈臣夢寐之所及哉。盡臣臲卼之狀。 聖上業已下燭。向於 溫宮賜對之日。特許解職。至命士服晉接。旣蒙 體諒如此。而復縻以萬萬不敢當之爵。此何政理。以臣愚迷。竊未曉 聖意之所在也。詩云母也天只。不諒人只。今以 天地父母之至慈。使臣不得其所。至此何也。臣之宿病。自少沈痼。今過古人休致之限。已近十年。危喘懍懍。敗症鱗生。如日下山。勢不保須臾。宰相百責所萃。以何精神。以何才力。其能強策乎。臣於此任。有如僬僥之九鼎。立見摧拉。勢所必至。臣之狼狽。姑不暇言。而其有害於國事。不其大乎。且臣區區私義。竊有所難安者。臣得見李世德供辭。其所以誣辱臣
師文正公宋時烈罔有紀極。指無爲有指白爲黑。眞易所謂載鬼一車也。何幸 處分明快。卽施投畀之典。使鬼蜮之姦。不得售於太陽之下。斯文世道。庶可得以永賴。第其所以架鑿爲說者。不能家道而戶喩。則臣以文正門人。宜有所一疏辨明。而病情方劇。不得構綴文字。以致遷就。卽見大司憲臣李喜朝疏本則其於表表可伸者。己盡昭晢。 特蒙鑑納。臣何敢呶呶。以犯煩瀆之誅哉。雖然古人以其師之受人非毀。不敢赴召。今世德之醜辱臣師。不但非毀而已。且臣名亦在齮齕之中。則臣何敢自同平人。晏然承 命哉。此又臣難進之一端。伏乞 邸下俯察至悃。亟命收還職秩。以便公私。千萬幸甚。
臣於疏成後。考見臣師癸丑五月書。其時相臣金壽興新入政府。書問贊襄之謨。則臣師答云當以某事某事。獻替於 上前。蓋其時臣師在待罪中。不敢陳章。乃以所欲納忠之意。囑于時相。其元書曰今日從容啓沃。使 聖心開悟者。其責不在於執事耶。別紙又曰。今日啓迪開悟之責。專在於執事。恐不可以新當重負而有所囁嚅也。觀於此。可見赤心憂愛之忱。而世德全沒此數語。有若無端
發言者然。豈不痛惋乎。此事已蒙 徽察。至敎以實襲己未兇黨欲殺先正之計。 离明所照。可謂無幽不燭矣。 處分如是。無事於辨明。故喜朝之疏。亦不備陳。而臣恐事在久遠。 邸下或未詳臣師本心之如此。故玆敢仰暴。伏乞 垂省焉。
因洪萬遇疏待罪疏(十二月)
伏以臣衰病日甚。死期將迫。虛帶職名。罪積逋慢。惕息私室。恭竢誅罰。忽聞洪萬遇疏中罪狀臣身。極其危迫。臣五情飛越。不知置身之所也。念臣所遭。罪名極大。有非人臣所忍聞者。雖甚猥越。安得不一鳴於 蓋高之聽哉。臣所居窮僻。最後始伏聞 聖上遽有筵中未安之敎。而旋下 東宮聽政之命。日月之更。不待踰時。 宗社之休。朝野同慶。則臣何敢以草莽疏賤之蹤。追提旣往之事。有所論列於 處分已定之後乎。且臣從前於 國家大小事。未嘗敢有一言者。蓋身未出而言出。有犯古人之戒故也。至於今日。何敢破戒。而況 殿下處分克正。卒無可言者乎。至於告 廟收議。臣之情迹。有異於前。乃以大臣收議爲名。則臣之所叨千萬不似。承 命無路。日夕惶恐。乞免之章。猶且以僭瀆爲懼。又安敢遽以大臣自
居而有所獻議乎。臣之初不敢抗章論說。後不敢仰對收議者。亶由於謹守私義。而言者之書不少相諒。乃以是爲罪臣之資斧。而調護不如是等語。持人太急。人臣負此罪名。何以自立於天地之間乎。嗚呼。臣在 聖世。不過爲江湖之一鳧雁耳。其所語默。宜不關於朝右。而只以虛名上欺。 寵渥太隆。以致鬼嫉人憤。業禍將至。莫非命也。誰怨誰咎。伏乞 聖慈俯諒危懇。亟命削臣職秩。仍治臣罪。以安私分。以謝人言。不勝幸甚。臣無任戰慄竢罪之至。
辭左議政兼陳繼講冊子書(戊戌正月)
伏以臣於向日人言。骨驚神怔。忽忽無人世之念。雖幸 天日照燭。處分嚴明。而人臣負此罪名。何以自立於天地之間哉。自古唯口興戎。而今臣守口如甁。禍機先動。此何人也。一脚出門則狼狽必矣。 聖渥如天。而將爲辜負之鬼。撫躬悲恨。涕泣而已。臣之所帶。國之重任。一向虛曠。歲序已更。莫非臣罪。萬殞何贖。事當續入文字。仰請收還。而情地如右。惶恐不敢。顧今賤疾。無一分差減之勢。重以感寒甚重。毒泄兼作。元氣澌綴。日就危篤。未死之前。如未解職。則將不得瞑目於泉下。玆敢不避猥瀆。冒昧呼籲。伏乞 邸
下俯賜憐察。亟許鐫削職名。俾得安意就盡。不勝幸甚。且臣頃於宮官之來問進講冊子也。嫌於傅名。不敢仰對矣。今因乞免之章。附陳蒭蕘之說。以備 裁擇焉。臣竊伏念朱子實孔子後一人。道之全體大用。具載大全書。是萬世之指南也。切近工程。莫過於此。但全集浩汗。今於 侍湯之暇。恐難卒業。臣愚以爲其中封事奏箚。卷數無多。而尤切於帝王之學。急先進講。最爲良謨。若聖學輯要。亦是切要之書。典謨雅訓。悉備於此。天德王道。不外於是。次第加工。尤爲恰好。伏願 邸下留神焉。
承受藥物後陳謝兼陳繼講冊子書(己亥五月)
伏以嚮日賤疾濱危。至徹 徽聽。特遣太醫。診察症情。珍劑異味。前後絡繹。俾臣得延殘喘。以至于今。 至德鴻恩。天地莫量。蟣蝨之賤。何以得此於 貳極。感激涕泣。隕結是期。而奄奄牀席。莫伸趨謝之誠。擧首九頓。徒切兢惶而已。卽者宮僚以臣名忝傅職。來問 書筵繼講之書。臣從前不敢以師傅自居。安得仰對 明問。第臣於昨年。以朱文抄選講畢後。繼講聖學輯要事。及於辭疏。今無更申之說矣。蓋輯要之書。出於先正臣李珥一生竭其精力。進於 宣廟朝。
其思補舜裳之忱。可質神明。其爲書皆古昔聖賢嘉謨至論。而學問之切緊工程。絲毫不遺。其於帝王之學。無非藥石。卷帙無多。而綱擧而目張。 邸下若專精致力於此書。母或虛徐。則爲聖爲賢。不外於此。治效可躋於三代。實東方萬世之福也。且念臣之疾病。已無可爲之勢。而國之重任。虛帶已三年。自古及今。寧有如許國體。一息未泯。無非恨結之日。伏乞 亟許遞免。以幸公私。千萬幸甚。
辭食物疏(十月)
伏以向來所被米豆之頒。初出 聖上惠養老臣之至意。臣誠感激萬萬。卽當拜受之不暇。而只以月廩爲名。便是常俸。身在草莽。何敢受大臣之常俸。是以每於本官之輸致也。臣不敢領受矣。至於九度之後。旋伏念是物也。雖名月廩。其實優老之 典。每每還送。亦涉惶恐。且輸來輸去。邑弊亦不可不顧。故封留別藏。以待 朝家處分矣。今者本宮又以 上命來致許多米穀魚物而曰。此是周恤窮餓之 惠澤。不可不受。 聖眷至此。臣豈敢復辭。只當百拜仰領。而第此國計板蕩之日。臣以何功虛耗國穀至於此多。眞所謂天地間一蠧也。伏乞 聖慈俯察臣危悃。只
以如干濟其飢窮。 特命蠲減。以安臣心。千萬幸甚。且臣所帶職名。一向虛曠。已滿三年。事當續入文字。仰請鐫改。而伏聞 聖上新經慘慽。 患候彌留。靜攝之中。瀆擾是懼。赼趄不敢矣。今又冒死申懇。伏乞 特賜處分。以幸公私。病篤垂死之中。精神迷茫。語無倫脊。尤增主臣。臣無任惶悚祈懇之至。
肅宗大王國恤後。以病不得奔哭。待罪疏。(庚子六月)
伏以皇天降割。 大行大王遽葉群臣。雖深山窮谷。莫不奔走號哭。如喪考妣。況臣賤劣。猥蒙 恩遇垂四十年。老病不死。遭此崩天之慟。五情割裂。穹壤茫茫。伏惟 聖上新罹巨創。攀號罔極之中。踐位行禮。哀慕愴隕。何以堪忍。在臣分義情禮。宜卽趨造 輦下。少伸摧慕之誠。而第臣本以篤老積病之人。頃伏聞侍藥設廳之報。驚惶震灼。不顧死生。僅僅擔舁。行到忠州地。舊疾新恙。一時添谻。頭眩氣促。暑泄兼作。委頓旅次。作一僵屍。朝夕待盡。月已再改。病勢如有一分之減。可以寸寸前進於近城之地。而顧今症情一向危綴。無路致身於跬步之間。嘗藥之日。旣不得躬候。奉諱之後。又未卽趨哭。分義虧矣。情禮缺矣。有臣如此。生不如死。北望 宸極。悲恨萬萬。玆敢自列。
仰瀆於 諒闇之中。伏乞 聖明。亟命有司。治臣罪戾。以肅 朝綱。以安私分。千萬幸甚。
國恤練日。病未進參。待罪疏。(辛丑六月)
伏以光陰迅駛。練期倏過。竊伏想 聖孝如新。益切。號擗。何可堪居。無狀賤臣。受 恩深厚。一息未泯。宜卽奔赴於 闕下。而年已望九。病且危篤。奄奄若下山之日。萬無致身屢百里之勢。不得不忍死入官府。伸哀於 殿位之庭。十死一生。僅還故棲。而若將垂盡。作一未冷之屍。有臣如此。生不如死。孤 恩負德。萬殞猶輕。伏乞 亟命有司。治臣罪戾。以肅朝綱。不勝幸甚。且臣伏聞朝廷 特下異恩。删去常例。贈臣父祖以上三代爵號。臣驚惶感泣。罔知所措。臣曾聞推恩之典。必待其人出而立朝。然後陳乞於吏曹。方可施行。而臣以千不近萬不似之身。徒竊虛名。致位崇顯。在臣有欺世欺 君之罪。在 朝家有褻辱名器之失。臣方辭避不得。置身無地。何敢生追榮之計哉。今此 大恩。非臣夢寐之所及也。蓋臣之父祖。俱以人望。位不甚顯。而高官峻秩。忽及於泉下。其在子孫之心。豈不感幸萬萬。而第此 恩渥。由於不肖之身。臣誠以榮爲懼。深恐上累 新政。寢驚夢愕。若隕
淵谷也。臣 恩深河海。未嘗有塵露之報。沈病多年。亦未遂犬馬之誠。而及此未瞑之前。又蒙稀闊之 盛典。命在朝夕。此生已矣。唯當隕結於他日而已。玆敢略布危悃於待罪之章。臣無任涕泣惶怖之至。
寒水齋先生文集卷之三
書啓
史官傳宣別 諭後書啓(辛巳七月)
臣疾病阽危。朝夕待盡。忽於千萬夢寐之外。近侍降臨。傳宣 聖諭。禮遇之隆重。辭旨之懇惻。超出常例。臣惶懼隕越。覓死無路。嗚呼。此何等絶異之 恩數。而今乃猥施於千不近萬不似之人哉。莫非臣之無狀。厚誣一世。上欺 君父。致誤寵眷。一至於此。臣之罪戾。萬殞猶輕。蓋臣於十數年間。蒙被 聖恩。如海如山。臣雖頑愚。豈不知感激圖報。而只以前後所叨職名。實非庸陋如臣所敢承當者。臣竊自惟念。與其辱名器而累 聖朝。寧伏違 命之誅。少安私心。故敢效虞人之義。粗守溝壑之志。不料 誤恩輾轉加隆。至於今日則又以待賢之禮招之。名實大乖。擧措失宜。四方聽聞。必益驚怪。是則 聖上之所以欲致愚臣者。適使臣愈不敢進也。雖然使臣筋力如可自振。雖不敢有陳力之望。一至 輦下。以謝 天眷。自
是分義之所當然。而狗馬賤疾。日益沈篤。添以毒痢。氣息奄奄。實無復起之勢矣。死非所恨。而只恨其辜 恩負德。目不能瞑也。瞻望 雲天。但切悲泣而已。
承思辨錄辨破之 命後書啓(癸未七月)
千萬意慮之外。禮官以思辨錄辨破事。承 命遠至。臣誠驚駭悚蹙。罔知攸措。臣以草莽賤蹤。其於 朝家事。本不宜參涉。況臣素無學識。加以老病昏耗。似此斯文重事。何敢有一分承當之望哉。向者校理臣李觀命與臣弟臣尙游。承受此任。有所辨析。業已成書。臣弟嘗謄送草本於臣。故臣略爲看閱。則其所論辨。大抵明白詳悉。更無可以大段添删者矣。彼二臣者。雖自引嫌不敢呈進。而其在 朝家事體。似不可舍已成之書。而更畀別人。其在賤臣之道。亦不可忘越俎之嫌。而架疊爲說。 明命之下。不敢冒承。不勝惶恐。
敍命後史官傳宣別 諭後書啓(丙申七月)
臣嚮陳一疏。被譴甚重。自分未死之前。永爲負罪之臣。千萬夢寐之外。 特命牽復。繼有除拜。 天書遠降。近侍宣召。臣實驚惶震越。不知何以得此於 君父也。蓋臣以至愚極陋。守分畎畝。本不欲參涉於世
事。不幸變起師友之間。士論波蕩。竊以爲此事不干朝政。則此正朱子所謂屋下合說底話。故略於源流之序。妄有數行之題。此是私家文字。雖則開口。庶或寡過矣。不料其文上徹 宸聽。以致 嚴敎屢下。時論層生。罪名狼藉。爲世僇人。殊非臣一生括囊之意。臣不勝悚惕。今者 日月改照。處分昭晢。開諭丁寧。禮數超常。臣聞 命感激。不覺涕血之交逬也。念臣以罪累罔赦之身。蒙此千古所無之 異渥。則進詣 天門。一謝 恩命。此是臣分義之所當然。而老病將死。危喘懍懍。末由自力。罪戾尤深。瞻望 雲天。益增隕越。
自溫陽陳疏還家。 批旨傳諭後書 啓。(丁酉三月)
臣於日昨罷對後。猝聞賤息之病十分危劇。急於未死之前。一與相訣。冒昧陳章。不辭徑出。星夜疾馳。僅到于家。未了數語。遽爾命盡矣。臣迫於舐犢之私。不顧分義。經情退歸。罪犯甚大。譴罰是竢。不意玆者。史官來臨。傳宣 聖批。十行綸綍。辭意勤摰。至以先師之事 聖祖。期望於臣。此何異使僬僥扛九鼎哉。其見摧壓顚踣必矣。臣本以駑劣。謬竊虛名。雖以 聖上則哲之明。猶不能察臣之中實空疏。每以萬萬不
相稱之語爲 敎。王言流布。四方駭惑。此莫非臣上欺 君父之致。臣罪至此。萬死猶輕。臣之無似。若蒙 聖上之下燭。必卽許歸。臣寧欲更進。畢露本狀。而臣以偏淺之性。不堪目前之慘慟。舊症新恙。一時幷劇。方在奄奄垂盡之境。以此筋力。時月之內。萬無起動之勢。又使王人虛辱。尤不勝惶怖竢罪之至。臣精神昏耗。語無倫脊。數日之間。倘有少勝之時。謹當以文字。仰陳危衷。
湖中向學之士薦進事傳 諭後書啓(四月)
臣病伏垂死中。不意近侍遠臨。下 詢湖中向學表著之士。臣聞 命驚駭。罔知攸措。夫身在草野。薦人於朝。實涉出位。義有所不敢。而語註曰若君大夫問焉則對之可也。今此 下問。出於唐虞問在野之 盛心。則泯默不言。亦有所不敢者。誠不知其所處矣。蓋近者湖中力學之士。蔚然幷興。其數甚多。而似聞道臣薦中已擧其表表者。臣何必復煩 聖聽哉。第前參奉臣李頤根。以講明經學。夙負士望。而見漏於道臣之薦。無乃已登仕籍故耶。身在堂上者。方能辨堂下人。以臣愚迷之見。何能精揀。以副 下問哉。不勝惶悚之至。
辭左議政兼辭月廩之 命徽答宣諭後書達(十月)
臣病伏牀席。萬無承 命之望。不得不冒死陳章。冀蒙 諒察。而猥瀆極矣。方切惶懼。不意銀臺近密之臣。遠臨蓬蓽。傳諭 徽旨。辭意隆重。自古人臣之得此異數者有幾人哉。奉讀以還。不覺感涕之霑襟。至於月廩。雖出 聖上惠養之意。然臣之愚意。以月廩爲號。有似逐月頒料。是與祿俸。名殊而實同。身在草野。一未應 命。而虛耗國穀。眞所謂天地間一蠧。撫躬慙靦。終不敢領受。尤不勝惶恐竢罪。
寒水齋先生文集卷之三
收議
中宮殿嬪宮展謁 宗廟當否議(丙子九月)
臣在野朝銜。日月已久。前後乞免。未蒙 恩許。旣不得冒禁連章。則只自惶恐泯伏而已。前者禮官之再度臨問。誠是萬萬意外。自惟草莽微賤。與聞 朝家禮議。非但於私分僭越。其在公朝事體。亦甚苟然。與其出位妄論。以招四方之譏議。無寧循分含默。以竢誅罰之加。故終不得以仰對矣。今者王人銜 命復臨。傳宣別 敎。相守不去。臣於是益不勝惶窘悶蹙。罔知攸爲。臣仍竊思唯 聖上之察邇好問至此。而
古者蒭蕘之賤。亦皆可得以獻言。則臣雖愚下。何敢固守初見。以終孤 盛意哉。臣謹按儀禮經傳通解內治篇。孔子曰內以治宗廟之禮。足以配天地之神明。又匡衡曰可以配至尊而爲宗廟主。旁通圖內司服條曰。褘衣。后從王祭先王時服。楡狄。從王祭先公時服。闕狄。從王祭群小祀時服。周禮春官大宗伯之職曰。凡大祭祀。王后不與則攝而薦籩豆徹。註曰薦籩豆徹。王后之事。戴記禮器篇曰。君在阼。夫人在房。大明生於東。月生於西。此陰陽之分。夫婦之位也。註此章言諸侯時祭之禮。祭義篇曰。君牽牲。夫人薦盎。君獻尸。夫人薦豆。卿大夫相君。命婦相夫人。祭統篇曰。夫祭也者。必夫婦親之。所以備內外之官也。又曰。夫人副褘立於東房云云。宗婦執盎從。夫人薦涗水云云。夫人薦豆。此之謂夫婦親之。臣竊詳經傳所載者如此。聖人之意。蓋可見矣。後世此禮之不行久矣。雖難猝然復古。至於 中宮殿 嬪宮展謁 宗廟之禮。其在天理人情。恐不可已。伏惟 上裁。
魯山 愼妃復位議(戊寅十月)
螻蟻微臣。伏在草莽。 朝家大禮。猥承 詢問。臣誠惶恐震駭。罔知攸措。臣竊伏念頃年六臣祠宇之表
章。出自 聖衷。此誠千古之盛德事也。今又以追復 魯山位號事。 博詢廷臣。講求至善之義。 大聖人所作爲。可謂出尋常萬萬也。蓋靖難之際。 魯山讓德傳位。尊爲上王。初與放廢之君不同。末後處置。實非 世祖大王之本意也。以此 世祖大王雖不得已加罪於六臣。而至以當世之亂臣。從世之忠臣褒之。在 仁宗朝。筵臣韓澍以 世祖此敎。陳於 筵中。以爲 世祖大王恐其泯沒於後世。故爲此微言。以曉後世子孫也。 中廟朝韓山郡守李若氷上疏。請爲 魯山立後。則 中廟下敎曰如此之言。至貴也。以此推之則 列聖之微意可見也。雖以 皇朝事言之。在 神宗朝。國子司業王祖嫡請復 建文年號。建文於 成祖。初非傳禪之主。而祖嫡之言猶且如此。此於今日所論之義。似可爲傍照之一證耶。今若遵 世廟崇奉之典。追復位號。以明當日 受禪之本意。則可得無憾於神人。而 宗廟禮嚴。旣係 列聖未行之重擧。愚昧之見。何敢可否於其間哉。至於 愼妃。以 中宗大王潛邸時元妃。無罪見廢。在當時則金淨,朴祥等請復之疏。實爲正當之論。而然旣終於廢斥。未行封典。則此爲 先王之廢妃
也。勿論當時處置之當否。人心抑鬱之如何。其在子孫黎民之道。以 先王廢妃。追配於 太廟。恐或有違於子思所訓之常禮耶。唯此兩事。實爲國家莫大之典禮。萬世經常之極致。必求合乎天理之正。而不失人心之所安。然後庶幾有光於 祖宗。爲則於後世。苟非義精仁熟者。實難參酌經變。處得其中。以臣蒙學蔑識。誠不敢質言於 淸問之下矣。臣又伏聞 皇朝甲申後。弘光 皇帝嗣位於南京。閣老史可法當國。追尊 建文廟號惠宗。此出明季遺聞。而野史異於國乘。臣又未見其書。不敢援而爲證。而旣有所聞。幷此附奏。
啓聖廟當否再議(庚辰十一月)
疏賤之臣。知識迷昧。疾病沈篤。且於 朝家典禮。每每參涉。亦極僭猥。故頃者 詢問之下。不敢仰對矣。不意王人再臨。以申前問。臣不勝惶恐之至。記昔大學多士。以啓聖廟事陳章上請也。臣以初頭齋任。實有所與聞矣。蓋此事旣據 皇朝令典。且有 先王成命。當時耆舊長德。皆無異言。而至於臣師,先正臣宋浚吉,宋時烈則或以爲名正理得。事體完備。或以爲增重儒學。不可不加意。臣習聞其緖論。故常謂早
晩擧而行之。未爲害理矣。到今朝論非之。臣何敢更有所可否於其間哉。
啓聖廟位版所書及祝幣籩豆樂佾等事議(辛巳正月)
草萊賤臣。與聞 朝家大事。已極僭猥。而卽今疾病沈篤。精神昏錯。莫重典禮。何敢妄論。然王人銜 命遠臨。不得不略陳蕘言。恭竢 聖擇。臣伏見文烈公臣趙憲東還封事。 中朝啓聖廟位序。啓聖公孔氏在北。顏無繇孔鯉在東。曾晳孟氏在西。又按孔子通記有曰。激公宜者娶仉氏女。生孟子。三歲而激公宜卒。據此則叔梁紇,孟孫氏俱有稱號可徵。似當以此題於位版。而第未知激公宜三字。皆是名耶。抑激公是爵而宜是名耶。且伏念配位四聖。旣不書名字。則於此四位。亦以某爵某氏書之。尤似得宜。至於祝幣奠獻籩豆。啓聖公與兗國諸公。俱是公爵。不宜異同。若樂佾之數則後世公侯之稱。皆是列卿之秩。似不當純用古諸侯之禮也。蓋得爲而爲之。禮也。不得爲而不爲。亦禮也。今此啓聖廟與宣聖廟。有所隆殺。驟看則似若未安。而各正其禮。義當理得。聖人之靈。豈有所不安者乎。臣之愚見如是。伏惟 上裁。
因領相崔錫鼎啓辭。 國恤葬前許行私家大小祥祭當否議。(辛巳九月)
今此 下詢禮制。係是大段通變之節。雖深於禮學之人。亦未免聽瑩。況如臣孤陋愚昧。無所知識者。何敢妄論於其間哉。唯是平日所聞於先師者則不敢有隱。蓋先師文正公臣宋時烈。於前後 國恤之時。答士大夫家葬祭疑節之問。不止一二。其答李世龜之問曰。 國喪未葬前。私家祭祀。自有先賢正論。今不容更議。而唯是今日則以 內喪之故。論議多岐。然鄙意則 梓宮在殯。朞制在身。臣民自不敢遽同於 國家。且以人情言之。初期再期之日。略設庶羞。以伸情禮。而於 國葬後。擇日行二祥。用意宛轉。公私無憾。何必於疑文難斷之中。遽自處於其薄乎。蓋古者喪期無數。雖加數月。何害於義。饋奠之又加數月。亦是伸情之一端也。其答崔奎瑞之問曰。 國喪未葬前。何可行祥祭乎。若曰略設則不成祥祭。記昔沙溪老先生小祥。適値 仁穆王后國恤。只於是日略設祭需。哭而行事。 國葬後擇日行練事。此酌古商今。可以通行而無疑矣。其答閔鎭長之問曰。虞蓋爲神靈飄散無依。故欲安於神主之祭也。故曰虞之
爲言安也。若是則墓而不虞。誠人子之所不忍者。而第 國恤初喪。大小祀不擧。而獨行殷祭。亦所不安。或云當略設以行三虞。以存不敢殷祭之義。而卒哭則必竢 國葬後擇日行之云。此似略得其宜。而第無明文。不敢質言。唯卒哭必待 國葬後行之者。禮有渴葬報虞。而䘚哭則退行之文。此爲可據也。其答李敏章之問曰。 國恤中士大夫葬事。旣無禁令。於禮意亦無所害。而但葬後則例有殷祭。此則正當 宗廟山陵停享之時。臣子之心。亦所難安。若因此而葬後廢虞。於人子之情。亦有所不忍。此便是難處者。雖行虞祭而降殺行之。如退溪忌祭之說則或似無妨。觀於此數說則私家殷祭之不敢行於 國恤卒哭前者可知矣。蓋臣師早游文元公金長生之門。習聞先輩諸賢之言議。其所參量古今。折衷於天理人情者。有非俗儒一時之見所及。故臣常講服而無疑矣。至於曾子問所論則其句語之間。儘有艱晦處。註疏所釋。未知果得其本旨。而亦必有十分明證。然後可破其說之非。如此等處。疑以傳疑可也。今此大臣所解。以臣愚見。未敢信其必然。與其強鑿疑文。曲成義理。無寧近從先正定論之爲無弊也。臣疾病垂死。
精神昏短。語無倫序。不勝惶悚。
文元公文廟從祀當否議(辛巳六月)
草莽賤臣。病篤濱死。神識昏茫。人事都絶。不意王人銜 命遠臨。乃以 朝家莫重典禮下詢焉。臣惶駭震越。罔知所措。第臣竊伏念文元公臣金長生全體大用之學。實承文成公臣李珥之嫡傳。而尤於家禮。用工極深。朱子之所未遑。勉齋之所未備者。悉皆發揮釐正。靡有餘憾。大有功於斯文。故臣師文正公臣宋時烈。曾於辛酉疏中。首發從祀之論。夫臣師所見足以知德。而汚不至阿其所好。愚臣今日之義。唯當謹誦師說。仰備採擇。豈容別有所論列哉。伏惟 上裁。
神宗皇帝立廟當否議(甲申二月)
日者左議政臣李畬。以 神宗皇帝廟宇事。因 上命書問。臣謹以愚賤之見。略有所對。伏想今已轉徹 宸聽矣。玆事實是天理民彝之所不可已者。 聖敎之下。凡在含生之倫。莫不感泣聳動。唯當將順之不暇。孰敢有異議哉。伏惟 上裁。
大報壇樂節議(十一月)
老病垂死之臣。神識昏耗。尋常事爲。都不通知。況此
公朝典禮。尤所昧昧。且臣素不識音樂。又此窮鄕無可考書冊。今於 詢問之下。實不知所以仰對也。唯以臆見揆之。享祀 皇上。禮重事大。如不用八佾之制。恐不免爲苟簡失禮之歸矣。若夫樂器樂節以諸臣所奏論者見之。樂器制度。雖載於集禮。 中朝之樂。自我國有難倣效制作云。若然則誠爲難處矣。今擧天子之祀典。決不可降從諸侯之禮。而欲用集禮則其難處又如彼。無寧一以簡質爲禮。舞佾樂章。幷姑倚閣。只行祀儀。猶爲寡過耶。唯在 聖上更加熟講而審處。伏惟 上裁。
妾孫爲其祖母代服當否及泰英事議(癸巳五月)
臣於病伏垂死之中。忽蒙禮官以兩款事承 命臨問。其一卽妾孫爲其祖母代服三年當否也。先正臣宋時烈常以爲以孫代服。以其承祖之統。妾子之子。旣無所承之統。則當只服本服矣。人有以此禮問者。莫不以此答之。臣習聞其說。以爲正當不可易。故知舊一家間遭此喪者。輒引宋時烈之說。使之不服三年矣。今重臣 筵奏。乃擧臣名。以爲在昔通行之法。以臣之故而變改。仍請博議。有此 詢問之擧。臣不勝惶恐。臣之妄意。不過固守師說。而今諸大臣獻議。
又不免異同。則臣何敢自是已見。更有所陳辨哉。至於泰英事。臣跧伏草萊。其於 朝家法典。尤所昧昧。亦何敢妄有所對。然臣竊見判府事臣李畬所獻之議。則斷以禮法。義理嚴正。雖使臣有所論列。亦豈外此而別有他見哉。伏惟 上裁。
君喪服復古禮議(癸巳十一月)
千萬意外。禮官承 命遠來。所 詢者國之大禮也。臣以草莽賤品。無所知識。加以疾病濱死。神思昏眊。今於大禮。宜不敢妄論。而 俯詢蒭蕘。 聖意勤至。則亦不敢泯默無對。謹以平日所嘗聞於先師者。略此猥陳。不勝惶恐。儀禮斬衰章。經曰君。子夏傳曰君。至尊也。記曰方喪三年。疏曰方。比方也。謂比方父喪禮以喪君。朱子君臣服議曰。斬衰三年。爲父爲君。其服則布冠布衫。加衰,辟領,負版,掩袵,布襯衫,布裙,麻腰絰首絰,麻帶,管屨,竹杖。自天子以至庶人。不以貴賤而有增損也。蓋子之於父。臣之於君。其喪之之禮。無有不同。此亙萬世通行不易之制也。周公著之於前。朱子論之於後。皎如星日。自無可疑。而 國朝喪君之禮則旣非喪服。又非公服。眞所謂茅纏紙裹。不成模樣者也。己亥 聖祖大喪時。臣師文正公臣宋
浚吉文正公臣宋時烈。請依朱子說。君臣同服衰服。而其時大臣有力攻之者。遂不行。先師常以爲大恨矣。今 聖上慨然於仍襲謬制。欲復古禮。有此博 詢之擧。 聖學之高明。聖志之卓然。誠不勝欽仰贊歎也。唯願 聖上斷以定之。以爲萬世遵行之令典。實爲大幸。伏惟 上裁。
端懿嬪喪 大殿 春宮視事時服色議(戊戌二月)
臣於頃日禮官之來。每以大臣收議爲名。故草莽賤品。不敢以大臣自居。一未仰對。尋常惶恐。今此 下詢。出於問在野之義。則臣雖坯伏田間。何敢終默。臣竊念此等小小節目。禮無明文。只在 聖上參酌定式。以爲一王之制。 至尊服色。非臨喪之時。自當如常。 東宮視朝之服。亦不可全用縞素。大抵哭臨時用凶服。進見時用吉服。燕居著微凶之服。視事著微吉之服。似爲得宜。伏惟 上裁。
姜嬪獄伸理議(四月)
臣先師文正公臣宋浚吉。每於此獄。極知至冤。若文正公臣宋時烈。必欲伸理。至於陳請。而特以 孝宗大王以事係 先朝。不敢容議爲敎。故嚴不敢更陳矣。臣自少稔聞師說。而今者 聖上以臣忝在大臣
之列。特遣史官而 下問。臣身在草野。何敢以大臣自居。妄論 朝家莫大之是非乎。不勝惶恐。
端懿嬪喪 大殿朞大功當否議(十月)
臣以草莽之賤。病篤濱死。頃於大臣收議。不敢開喙。方此跼蹙竢罪。不意今者又有 再詢之命。廊廟之外。遍及在野之臣。臣於是乎終始泯默。實有惶怖。玆敢略貢愚衷。臣竊觀儀禮。天子諸侯絶旁朞。唯正統有服。蓋於子朞於子婦大功。是正服也。若三世傳重之子。服斬衰三年。是加服也。而於子婦無加服之文。故儀禮圖以大功著焉者此也。後世因魏徵奏議。升爲期年。至今仍襲。是私家之禮。故與王朝古禮有異耶。如臣蒙學。不敢臆斷。唯在 聖上參酌古今而處之。
肅宗大王練祀時絞帶練布當否議(辛丑五月)
臣於禮學甚疏。只以臆見思之。冠用練布則絞帶用練。未爲不可。腰絰用熟葛或熟麻。則絞帶乃承絰之物。用練亦何所妨。文正公臣宋浚吉。臣之師也。其庚子獻議。絞帶旣以練布爲定論。旣有師說則臣何敢背之而折入時論哉。區區之意如此。伏惟 上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