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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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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文武之道於東方。使魯爲東周也。

 伊川所謂不爲東周。朱子所謂使魯爲東周云者。皆非所以爲周也。但先儒多說夫子之時。周之天命未絶。故夫子志切尊周。此義於此章之義大段相反。此所以起愚之疑。

此條云云。非但古註疏及朱子輔氏說如此。按史記孔子世家。孔子年五十。公山不狃以費畔。使人召孔子。孔子曰周文武起於豐鎬而王。今費雖小。倘庶幾乎。欲往。子路不悅。孔子曰夫召我者。豈徒然哉。如用我。其爲東周乎云云。今以周文武起於豐鎬而王。費雖小。倘庶幾及。如用我爲東周等語觀之。則所謂東周者。非平王東遷之東周。而其興文武之道於東方。而爲東周之意。尤爲明白。所謂天命未絶。志切尊周者。恐是本文言外之意也。

厚齋先生集卷之九

 答問○經義○孟子○梁惠王

  

答崔士遜

 觳觫章註見牛則此心已發而不可遏。未見羊則其理未形而無所妨云。上句言心。下句言理。已發則言心。未形則言理耶。且無所妨云者。未見羊則惻隱之理未形。而無妨礙於心云耶。直謂未見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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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雖殺之無妨云耶。

言心言理。亦各有主。蓋旣見牛則此心藹然已發而不可抑遏。未見羊則其理寂然潛藏而尙未形著。故於已發處以心言。於未形處以理言。無妨卽無害也。言旣未見羊則其理未形。故雖以羊易牛。而無害於仁云爾。

答在魯族姪

 若大旱之望雲霓。朱子註曰雲合則雨。虹見則止。無乃望雲者願其雨也。望霓者恐其不雨也。抑霓字只是帶說耶。

不雨則無霓。若言霓則有雨可知也。此等處只當輕看。

厚齋先生集卷之九

 答問○經義○孟子○公孫丑

  

答崔士遜

 無是餒也者。無是氣則道義餒也。

所謂餒者。非謂道義餒也。卽是氣不充而體餒也。或問無是餒也。是指義是指氣。朱子曰這是說氣。集註亦曰餒。飢乏而氣不充體也。以此等說觀之。其非指道義而言者可知矣。

 之景丑氏宿焉者。只欲實仲子之言耶。若然則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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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回互應副人情。而無灑落光明底氣像。

昔南康一士人曰。聖人亦有不誠處。如取瑟而歌。出弔東郭之類。說誠不如只說中。朱子曰誠而中。君子而時中。不誠而中。小人之無忌憚云云。以朱子此說推看則孟子之宿於景丑氏者。亦是誠而中。豈可謂之回互應副而無光明灑落耶。須更加消詳如何。

答申明允

氣未嘗不有。而但未集義時。不可謂浩然之氣。纔集義則便生此浩然之氣也。豈有獨有義而無氣之理耶。

答在魯族姪

 知皆擴而充之之知。朱子亦有兩說。其曰知字。只帶擴充說者。重在擴充上。其曰能知而擴充。其勢甚順者。重在知字上。若章下本註則味其語意。分明從前一說。而諺解乃先釋知次釋皆擴而充。非本註之意也。

以下文苟能充之苟不充之等語觀之。此段所重。在於皆擴而充也。第此必先知之而後方可以擴充。諺解之先釋知次釋皆擴而充者。恐是順文勢而釋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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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皆擴充之說。近看經書辨疑。栗谷所論明白切當。與語類朱子說相符。諺解所釋。雖出於退溪。而終恐非其本旨如何。

栗谷說果爲明白矣。

厚齋先生集卷之九

 答問○經義○孟子○滕文公

  

答崔士遜

 首章第二節伊川疏。不解會不善人做以下未詳。

此非伊川說。乃朱子說也。多用語錄。殆難句絶。恐或删節有誤。當徐考朱書本文。然其大意似曰。理是本來公共底物事。不解會不善。只緣人做不是。此是人自喪了其性却不是。所謂理自壞了。便著修也。但此出臆料。何敢質言。

 知我罪我者。知罪二字。屬後人而言耶。屬春秋而言耶。集註胡氏說使亂臣以下。似非罪之之意也。未知如何。

上說似長。胡氏所謂使亂臣賊子禁其欲而不得肆者。是帝王討罪懲惡之法。而夫子以匹夫行之。則何謂無罪我之意也。

厚齋先生集卷之九

 答問○經義○孟子○離婁

  

答崔士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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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仁者可與言章第三節之義。不過曰水之濯纓濯足。其淸濁有以自取之。而輔氏疏取譬似與此自別。是亦備一義耶。

備一義者恐是。

厚齋先生集卷之九

 答問○經義○孟子○萬章

  

答李大而(養大)

孟子曰帝亦知告焉則不得妻也。今不須多辨。只以孟子此言詳細玩味則庶可見矣。堯天子也。瞽瞍臣也。以臣不敢違拒天子之命者。哀之所示似或然矣。但瞽瞍父也。舜子也。若旣告之後。以瞽瞍之頑。挾父之尊而沮遏其婚。撓敗其事。則舜何敢違父命而娶妻。堯亦何能使舜悖其父命而妻其女耶。舜之不敢違瞽瞍之命。亦猶瞽瞍之不敢違堯之命也。事至於此。則雖堯亦末如之何也。以此推之則堯之所以不告者。其意想不過如此。而孟子所謂帝亦知告焉則不得妻者。至此而益明矣。堯大聖也。以堯之聖。居天子之位。而猶不得告。舜亦大聖也。以舜之聖。爲瞽瞍之親子。而猶不敢告。則其時形勢事理。必有不得不如此者。今大而生於數千載之下。未詳當時之事勢。不究義理之如何。徒以一時之私見。遽爲致疑於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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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所處之事。孟子已辨之說則人誰有信之哉。大抵讀書之法。最不可別立新見。今姑放下胸中自家意思。且將萬章所問作今日親質。將孟子所答如今日親承面命。而又把其時事勢義理。參究舜之所以處此者是如何。堯之所以處此者是如何。然後方可見得孟子之說深得堯舜之心矣。

厚齋先生集卷之九

 答問○經義○孟子○告子

  

答申明允

 食色章註學者但當用力於仁云云。恐非告子本意以食色爲性。大旨已差。故言仁義從粗處說。原不說到工夫上也。且朱子謂告子亦不以仁爲性之所有。但比義差在內耳。亦恐可疑。蓋謂之內則是指爲性矣。幷如何。

愛是仁之事。而告子以愛色愛食之心。生於內。故以仁爲內。宜是義之事。而告子以裁制事物之宜。在於外。故以義爲外。其心遂以爲學者但當用力於在內之仁。而不必求合於在外之義也。此自是告子之病。則註說云云。正是說出告子本意也。所謂比義差在內者。亦是言告子仁內義外之病也。蓋告子初謂人性本無仁義。必待矯揉而後成。及聞孟子明辨。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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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知仁爲內。但其爲內者。謂比義差在內云耳。

 才與情何別。金而精克誠曰四端可以訓才耶。此說如何。

四端似非才。其能惻隱能羞惡者恐是才也。

 浩然之氣。雖是集義而生。然自人之稟生後觀之。形貯氣氣貯理。非形無氣。非氣無理。故凡言氣者。雖夜氣浩氣。恐或不出於氣質圈圍之中也。未知如何。

來說似然。第氣質二字。語似新奇。徐容更思。

答李君輔

 

學問之道無他條。栗谷曰求其放心。乃學者工夫之極處。竊謂此段似是記錄之誤。退溪以爲求放心淺言之則固爲第一下手着脚處。就其深而極言之則一念少差亦是放云云。若曰通淺深言則可。若曰只指極處言則不可。

所謂而已者。只是言學問之道。惟求放心之外更無他道云爾。栗谷工夫極處之說。似是記錄之誤。退溪淺深之言。亦是推衍之說。非孟子本文之意也。

厚齋先生集卷之九

 答問○經義○孟子○盡心

  

答崔士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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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者無不知也章無不知云者。非謂無不當知也。謂無不能知也。旣以知者二字弁其上。則尤爲較著。未知如何。

恐是。

答申明允

 良知屬知覺。良能屬才歟。

恐然。

厚齋先生集卷之九

 答問○經義○中庸○第一章

  

答申明允

 天命之性。蓋是專言理。以下率性之道。溯之率天理之性。方可謂之道。則其專言理之意不啻明白。而或者有以天命之性。爲兼氣質而言者。似失子思立言朱子解釋之本旨也。且所謂率性之道此道字。本具性圈之中。而初非性外之物。故循其性而謂之道。則如言從性中自然流出之謂道也。此循字是自然流出之意。而自不容人爲用力之可待也。然則道卽理也。理卽道也。不可以工夫擬於循字矣。必至所謂修道而有所品節。方爲工夫。而所謂修道。只是遵性之所固有。因道之所當行。以爲防範維持。而品節其氣稟過不及之差。合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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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乎性。則方見氣質二字始見於言敎之時。而無預於言性道之時矣。今以天命之性。混氣質而言者。果爲謬矣。又以循字與修字同作工夫說者。亦不得爲是矣。

或者兼氣質之說。恐失本旨。不可從也。左右駁之誠是。率性之說。盛說恐得之。

 一陰一陽之謂道。旣着所以字則其爲形而上也無可疑。而率性之道則章句旣曰率循也。又曰道路也。則路是有形象之可見。況其日用當行云云。皆是有事有物。有節文儀則之可指。而不可爲無形無眹之物也。然則此道字謂之道之用則可。謂之道之體則不可。恐不可與一陰一陽之道。一般境界。伏乞證敎。

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中庸曰率性之謂道。一陰一陽與率性雖異。其曰之謂道則同也。恐不可分作二物看也。況細推之則一陰而一陽之者。是亦莫非循陰陽自然之道者。恐不可以循字致疑也。章句所謂道猶路也者。此只言道字得名之義。中間下得一猶字其義可見也。何可以路之一字。而便作形而下看也。高明所謂道之用云云者。此又恐從一循字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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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也。然朱子旣曰不是用力則是卽本來自然之體。恐不可謂之用也。曾以此道字或體或用。稟于尤丈則曰是體也。(曾看旅軒集。亦以此爲體。)望乞於此更爲仔細思量而回敎之也。

答申明允

戒懼泛言則固是兼動靜說。今就此章以戒懼對愼獨言則戒懼自是靜時存養工夫。愼獨自是動時省察工夫。考之朱子諸說可知也。只以章句有常存之一常字故言者或兼動靜說。沙溪辨疑亦有其說。然所謂常存敬畏者。是言不覩之處不聞之時。常存敬畏也。恐不可以一常字把作兼動靜看也。至以愼獨亦兼動靜云者。尤似未安。獨字章句曰跡雖未形而幾則已動。人雖不知而己獨知之。旣曰幾則已動己獨知之。則此分明是動時事。恐不可謂兼說靜時境界也。

 或曰天下之達道與率性之謂道二道字有小異。率性之道字。對性敎言。而爲義理之摠稱者也。達道之道字。對大本言。而爲和字之名狀者也。其言未知如何。且致字是推而極之。更無去處之謂。而致中和時。其效便見位育。則此致字之功。較諸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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懼謹獨。似有先後生熟之分。未知然否。

率性之道與達道之道。初非二道也。但率性之道。以人物之各循其性者言也。達道之道。以天下古今之所共由者言也。其言雖似少異。而其理未嘗不同也。戒懼謹獨。是致中和位育之工夫也。致中和位育。是戒懼謹獨之功效也。此只當以工夫功效言之。恐不必以生熟分言也。

答宋基孫

 以天命之性章句觀之。人物皆稟五常之德無疑。天之生萬物。只是渾然一箇理也。摠言則一理。分言則五常。初無件數面貌之不同。然則天之生物。物之稟賦。寧有擇其優劣貴賤而有間哉。特以旣生之後。拘於形氣。人則氣淸而理全。物則氣塞而理亦偏。自外面觀之則蜂蟻之君臣。虎狼之父子。似乎各得一理之偏。而論其本原則寧有多少分數乎。朱子所謂論萬物之一原則理同而氣異者。政指此也。近來諸家皆以爲人則稟五常之性。物則只稟一理云。願聞的礭之敎。

來示甚是。足以破近來一種紛紜之說也。

答李汝恢(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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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之謂性註人物各得所賦之理。以爲健順五常之德云。然則草木禽獸。亦有五常之德乎。

凡天地間人物之生。莫不受天地之氣以爲形。稟天地之理以爲性。此則人與物同。初何嘗有異也。只是人則受氣之淸者。故其心虛靈而於其所稟之理。昭然洞徹。無所蔽隔。此所以無不知無不能也。禽獸則受氣之濁者。故其心昏塞。其中稍有知覺者。於其所稟之理。不過粗通一路。如虎狼有父子之仁。而其餘則蔽隔不通。蜂蟻有君臣之義。而其餘則蔽隔不通之類是也。草木則其受氣又濁之濁者。故其心全塞。於其所稟之理。一切蔽隔而不通。只是冥然漠然而已。然則禽獸之粗通一路。草木之全然蔽塞者。是爲氣質所拘而然。若當初所稟之理。豈有人與物之異哉。斯義也。朱夫子已詳言之矣。

厚齋先生集卷之九

 答問○經義○中庸○第二章

  

答崔士遜

 章下註中庸之中此中字。以中間之義。輕著說如何。

此段隨其懸吐。文義頓異。以中庸之中(伊)看則中字實。以中(厓)看則中字虛。頃見士直讀中庸箚記。則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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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作中(厓)看。此似新奇可喜。但朱子曰中庸之中。本是無過不及之中。中字兼中和言之。又曰中庸之中。是兼發而中節無過不及者得名。故周子曰惟中者和也中節也。又曰中和之中。其義雖精。而中庸之中。實兼體用。栗谷先生亦曰中兼中和之義。以德行兼性情而言也云云。然則此中字作中庸之中(伊)看者恐是。

答申明允

 朱子有以中對庸。則庸是體中是用之說。庸所以爲體。中所以爲用之故。乞賜辨敎。

庸體中用之說。朱子曰以中對和而言則中爲體和爲用。此指已發未發而言。以中對庸而言則又折轉來。庸是體中是用。如伊川云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是也。以中和對中庸而言。則中和又是體。中庸又是用。此朱子以中和中庸。經緯錯綜說。以明其各爲體用也。其意亦略可見矣。今以愚見言之。庸是事物本有平常之定理也。中是見諸行事各得其中之正道也。(卽時中)以其本有平常之定理。故謂之體。以其見諸行事之正道。故謂之用耶。不敢質言。

厚齋先生集卷之九

 答問○經義○中庸○第八章

  

答申明允

 得一善云者。是取諸人爲善之意耶。是行道而有得於心之意耶。

藍田呂氏曰。顏子隨其所至。盡其所得。據而守之則拳拳服膺不敢失。朱子以呂說爲親切礭實。以此觀之。就心上說者似優耶。

厚齋先生集卷之九

 答問○經義○中庸○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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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明允

所謂不賴勇而裕如者。此因經文惟聖者能之。而以中庸之成德處言。故章句之說。只是緣文生解。有此云云也。若曰於賢人獨言勇。而於聖人不當言勇。則曾子所謂吾嘗聞大勇於夫子。孟子所謂此文王之勇者。非聖人之勇耶。恐不可泥看也。

厚齋先生集卷之九

 答問○經義○中庸○第十二章

  

答崔士遜

 天下莫能載莫能破云者。極論道之至大無外至小無內。故汎擧天下之大。對其至大至小處。而謂天下莫能載莫能破也。讀者多以此謂天下之力天下之衆等語。壓得太重。未知如何。

所謂莫能載莫能破者。只是形容其至大至小之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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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已。或者之說。恐失本旨。

 章句所引程子說喫緊爲人處云者。以子思擧鳶魚明化育流行之妙者。爲人開示處甚緊切也。活潑潑地云者。專論化育流行之體。不滯於一隅。而活潑流動底意思。且兩句間只句切勿懸吐。下句下以懸吐讀則似宛轉如何。

恐是。

答申明允

 費隱。以道之體用而言。則純理而不雜於氣。故卽費卽隱。皆屬形而上之界。而不落形而下之機矣。以太極言之則無極而太極爲隱。而萬物各具一太極爲費。以性命言之則率性之道爲費。而天命之性爲隱。以一貫言之則萬殊者爲費。而一本者爲隱否。

來示恐然。

 自一物言之。其性爲隱也。爲理一也。其運動發用而性之直遂者爲費也。爲分殊也。

指性之微妙難見處爲隱。不可以隱。直謂之性也。指用之無所不在者謂費。不可以費。直謂之用也。此一段。恐欠精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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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至也之至字。章句旣以全體當之。而其下言聖人不知。如孔子問禮問官。不能如孔子不得位。堯舜病博施之類。此則聖人所不知所不能。還自道中之一事。而非關全體矣。所謂擧全體而言者。何所指的耶。章句所謂擧全體而言。聖人固有不能盡云者。終若聖人於其全體似有欠闕者矣。且夫婦之所知所能。或以居家日用爲言。或以男女交感爲言。而章句或問之說。則兩觀而皆可通矣。大抵夫婦所知能。不必全然脫離交感。或問所謂禮謹大昏。詩戒淫泆。亦不漏此意思也。若以居家日用爲說。則居家日用者。奉親接物。食息起居。有許多分數在。何必專當於夫婦乎。

全體云云。高明之見精矣。而第所謂擧全體而言者。非謂聖人於道之全體。擧皆不知不能也。蓋謂擧全體而言則聖人或有所不知不能者矣。其下小註朱子說兩段。極分明。須更考見如何。章句所謂夫婦居室。或問所謂禮謹大昏等說。似亦非專指交感一事而言。且必以夫婦爲言者。其意以爲雖愚不肖之夫婦。亦且與知能行云爾。恐非以交感爲主而就此夫婦上說也。

厚齋先生集卷之九

 答問○經義○中庸○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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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明允

 君子一節。自庸德之行。至胡不慥慥。與上文語意或不接續。恐非夫子自道之語。豈庸德以下是贊美夫子之說否。且此章是道之費小者。而所謂丘未能一者。是自謙之意。何嘗眞有不逮者。而章下註以爲聖人所不能。未知其如何。

此一節。首尾皆是夫子之言也。蓋夫子先言四未能爲謙辭。而仍說庸德以下。贊美其君子之言行如此也。恐非子思贊美夫子之說。小註雲峯胡氏引饒氏說曰。此夫子責己以勉人。前四語是責己。庸德以下是勉人云云。則古人已有以此一節皆爲夫子說者矣。若果是子思贊美夫子之說。則章句於此。必下一轉語。如孟子江漢以濯註曰此三句。孟子贊美曾子之辭云爾。而今觀章句。未見有此意也。且丘未能一。果是夫子自謙之辭。非聖人眞爲不能也。然夫子不敢自以爲能之意則可見矣。夫子旣自以爲不能。則章下註云云。恐不可致疑也。

答宋基孫

 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節。卽今諺解子臣弟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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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君兄友。俱爲絶句。而竊看或問則以父君兄弟之絶句。爲不得其讀。而於文義有所不通云。未知此何意耶。

此段言以其四者之責彼者。自責於庸德庸言之間。今或不得其讀。而以父君兄弟四字爲絶句。以庸德庸言以下爲絶句。而不相屬。則於本文文義。有所不通云爾。虛齋蔡氏曰子臣弟友之道。庸德也。以此道形於言。庸言也。其說明白矣。

厚齋先生集卷之九

 答問○經義○中庸○第十六章

  

答尹瑞膺

 

鬼神之爲德一句。鬼神氣也。爲德誠也。朱子之答東萊書亦此意也。侯師聖以爲鬼神形而下。非誠也。鬼神之德則誠也。朱子於或問斥其爲二物。侯氏之說不但與呂書同符。求之意義。未知其失當。朱子之非之者。顧何意也。

俯詢云云。何敢以愚淺之見。率爾奉報。第觀朱先生駁侯氏之說者。其意恐不在於德則誠三字。而專在於分鬼神與德爲形而上下也。今以或問本文觀之曰。鬼神之德所以盛者。蓋以其誠耳。非誠自爲一物。而別爲鬼神之德也。今侯氏乃析鬼神與其德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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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而以形而上下言之。細以經文事理求之。失之遠矣。其下小註朱子又引喩曰。如中庸之爲德。不成說中庸形而下者。中庸之德爲形而上者云云。朱子此等說十分明白。其辨侯氏形而上下之誤。可謂詳盡而無疑矣。○鬼神之誠處。謂之鬼神之德。此猶性之善處謂性之德。情之和處謂情之德。今若以鬼神與德分爲二物。則性與善。情與和。亦可以分而爲二耶。蓋德者。不是別件物事。只是就那本事上。其善底便是德也。然則鬼神合散之實處。便是鬼神之德也。元非鬼神自爲一物。而鬼神之實處自爲一物也。是類性情之善處便是性情之德也。不可謂性情爲一物。而性情之善處爲一物也。望以此更入思量而見敎也。

答申明允

來示所謂鬼神者。其形而上下之間云者。恐高明或失於照管也。蓋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而朱子以氣爲器。饒氏亦曰鬼神是形而下者。以此觀之。侯氏以鬼神之德。分作兩物者固非。而高明以鬼神爲形而上下中間之物者。尤可疑也。夫鬼神是氣。而鬼神之理卽道也。氣者是形而下之器。理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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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之道也。豈有非道非器。別有鬼神。而兀然中處於道與器之間者耶。或者所謂不見不聞其性也。體物不遺其情也者。亦與朱子說不同。朱子曰視不見聽不聞。是性情。體物不遺。是功效。朱子合性情屬之不見不聞。今或者分性情。以性屬不見不聞。以情屬體物不遺。且朱子以體物不遺爲功效。而或者又以洋洋如在爲功效。恐皆有違於朱子之說也。鬼神是氣也。程張朱三夫子之說。皆主氣言。而理亦未嘗不在其中也。恐不可謂或遺理一邊。或遺氣一邊也。若高明所謂良能及靈不可相離說者恐得之。故朱子曰良能是靈處也。至於朱子所謂陽之靈陰之靈。恐是平說二氣屈伸自然而然者。似不出於補張子之意也。或者所謂造是自無而有。化是自有而無者。非愚淺之見所可知也。

 引詩一節。或謂非指祭祀之鬼神而言。恐人於承祭祀時。知有鬼神。而屋漏時便厭斁不知有鬼神。故又就詩指鬼神之無往不在也。愚意鬼神之無往不在。卽體物不遺一句早已說得盡了。而又其屋漏時三字。係於子思之言外。則恐不可從。只貼承上節說方爲得之。未知如何。誠不可掩一語。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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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鬼神爲德之實理。天地生成之功。造化屈伸之跡。只是一箇實理。而昭昭不可掩者。總是誠也。

高明所謂貼承上節說者。恐是。以誠之不可掩。爲統說者。似亦得之。

厚齋先生集卷之九

 答問○經義○中庸○第十七章

  

答申明允

德爲聖人。尊爲天子。富有四海。宗廟享之。子孫保之。備有此五者。是爲大孝云爾。若曰以孝做到聖人。以孝尊爲天子。以孝富有四海。以孝宗廟享子孫保云。則是於孝字之義。雖或相近。而究此節本文之意。則恐似不然矣。

厚齋先生集卷之九

 答問○經義○中庸○第十八章

  

答申明允

此章承上章舜之大孝而言。下章又言武王,周公之達孝。而此章本意。亦主孝而言。則雖於文王不言孝之一字。而孝自在其中矣。故下段小註新安王氏曰周公因文王之孝。武王之志。追王太王王季云云。其言文王之孝。亦可知矣。

厚齋先生集卷之九

 答問○經義○儀禮

  

答李君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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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以勉齋奉質之二禮。謂之草稿。以此爲朱子未及勘定註疏之證。首尾縷縷。歷數條件。至三至四。其言誠有似然者矣。第按圖式序曰。奉而質之先師。先師喜謂余曰。君所立喪祭二禮。規模甚善。又按朱子與黃商伯書曰。禮書近得黃直卿方下手整頓。以此觀之。朱子生時喪祭二禮。雖在草稿。而其規模之善。整頓之功。已有朱子之言。昭不可誣也。但其朱子所善之規模。不知果如兄言。而只以大體格式言耶。抑幷與其經記註疏分類編入之規模而言耶。若只以大體格式言之。則是二禮之規模。草草未備矣。朱子豈以其未備者爲善也。以其幷與經記註疏分類編入者言之。則以朱夫子許大識見力量。當其奉質之時。與之相議勘定。自是必然之事也。若曰朱子初不爲勘定則已。旣爲之勘定則其同在草稿之註疏。豈獨遺之。而今兄以草稿之故。以爲未及勘定。又謂之未能暇及者何也。且以朱子通解規模觀之。通解是未及脫稿之書。而凡傳記註疏。無不一一編入於各條之下。以此規模。推之於勉齋二禮。則奉質時雖是草稿。而其於傳記註疏。亦皆一一編入於各條之下者可知。旣爲編入於各條。則勉齋之奉質者此也。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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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勘定者亦此也。其不以草稿之故而有未暇及於註疏者亦明矣。況此草稿。門目旣分。註疏又爲類編。則又何難於逐章逐編而勘定哉。今兄苟得別樣明白可據之證而爲言則固可從也。若只以草稿謂之未暇勘定則不敢信也。且通解二禮。雖俱是未脫稿者。然通解是朱子所自編。則是於傳記註疏沿革去取之際。已有自爲勘定者。二禮是勉齋之所編。故於其奉質之日。就其草稿而有所勘定焉。此事自不相妨。又何可以通解之未及脫稿。反疑草稿之亦未勘定耶。且有一焉。設使朱子未及勘定草稿之註疏如兄之言。然朱子平日所論註疏者。雖尋常處亦多有之。今此虞後布絞。是變除之大節目。如使賈疏果爲大誤。則何以獨於大節目之大誤者。無一言及之耶。豈不以虞絞之變布。是變除之禮所當然者。故不言耶。且賈疏此條勉齋旣爲編入於喪服本章。又爲編入於喪服變除。又爲編入於喪服圖式。其分類之詳。採入之勤。決非茫然不知其是非者也。若使勉齋果爲不知其非。而濫編於其間。則楊氏於此。何以謂精專脩改。又何以謂秦漢以下所無之書耶。且兄引尤齋獻議中未經程朱勘破一句。以爲註疏未及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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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證。然觀此獻議之意。蓋謂程朱於賈疏亦名長子之說。未嘗勘破其說。而曰賈氏此疏其意如此云爾。豈如吾兄所謂以草稿之故。未暇及於勘定之說耶。或問於朱子曰二禮制度如何可了。答曰只註疏自可了。胡伯量問腰絰絞帶之制。答曰註疏言之甚詳。何不熟考耶。竇文卿問子爲母服。見父時當何服。答曰問喪有父在不杖之說。可更檢疏議參證之。答余正甫書曰。今所編禮書內。有古經闕略處。須以註疏補之。不可專任古經。而直廢傳註。然則朱子之於註疏。其所以歸重者又如何也。竊觀二禮所編註疏之說或正釋其本旨。或推說其餘意。或追補其闕遺。其言無非有以發明於經文者。若使當時無註疏。則禮經之旨微而不彰於後世必矣。其爲有功。不其大歟。朱子雖有儀禮疏不甚分明之言。而又有儀禮疏說得甚詳之言。至於編輯通解。凡一切註疏。又皆隨類編入。則其所取舍輕重之意又可見矣。今且有一大明證。不須多言。可以立辨者。按喪服不杖朞爲人後者爲其父母條。記者曰夫爲人後者。其妻爲舅姑大功。疏曰賀云若子出時未昏。至所爲後家方昏者。不服本舅姑。勉齋書其下曰先師朱文公親書稿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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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稿本卽草稿)夫爲本生父母朞。故其妻降一等服大功。是從夫而服。不論識前舅姑與否。賀議非是。又按喪服大功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條。及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爲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條。及君爲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條。皆有先師朱文公親書稿本下。以此觀之。朱子於二禮稿本註疏說。隨其誤處而節節親自勘定者。昭然無疑矣。大抵註疏之勘定與否。初不關於絞帶之說。而今日吾輩所以相與力辨者。只欲知賈氏布絞之疏。亦經勘定與不勘定故也。夫親書稿本。四見於喪服篇內。則喪服篇之註疏已經勘定者可知。而今此賈疏布絞。又是喪服篇第一章斬衰絞帶之疏。則其疏之亦經勘定。斷可知矣。吾兄所謂以草稿之故。未及勘定者。豈不都歸於虛套耶。至於末端所引三條之說。不過重斥賈疏之可疑者多也。然又有不必盡然者。喪服斬衰父爲長子條。賈疏所謂適妻所生第一子死。取第二長子亦名長子者。今以經文及疏說觀之。經文所謂父爲長子者。是平說第一長子也。賈疏所謂亦名長子者。是推言平說長子之外。又有如此亦名長子之長子也。蓋第一子早死則是殤也。殤不可服斬。而今於第二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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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長子者。又不服斬。則是第一子第二子皆不斬也。父爲長子服斬之禮都廢矣。今若只言第一長子服斬。而不言第一子早死。其第二長子亦當服斬之意。則人只知第一長子之例服斬。而不知第一子早死則其第二亦名長子者亦服斬也。此則經文之闕遺者。故賈氏所以推言經文之意而補其闕也。且賈疏所謂第一第二者。只以所生之次第言。故不得不曰第一第二。其實第一子已殤。而第二子爲長子。則所謂亦名長子者。是眞爲第一長子也。此外更無別樣長子。則兄所謂爲第一長子斬未免遺漏者。非所慮也。若不然而旣爲第一長子斬。又爲第二長子斬。則是二長子也。與下文四種之疏說。相反甚矣。豈於咫尺之間。以一人言之。而有此矛盾之理哉。上文旣言第一子死。取第二長者亦名長子。其下又言雖承重不得三年。有此四種。以此補之。然後經文父爲長子之意。方無毫髮闕遺矣。嘗看向來先輩之論。彼此皆就賈疏上。各以其所主已見爭之而已。未有幷與賈疏而斥之者。今兄一朝立說。擧其全體而攻之。無復餘地。無乃失之太容易乎。若齊衰父卒則爲母條。賈疏云云者。又豈可輕議乎。沙溪於備要問解。爲疑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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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決之辭。而嘗於答洪校理霶之問。有父卒三年之內母卒。仍服朞十一月練十三月祥十五月禫祭脫衰心喪。古禮然矣。人誰有非之者之說。(見家禮輯覽幷有喪條)又嘗見先師父死爲祖爲母異服議曰。通典賀循曰父死未殯而祖父死。服祖以周。旣殯而祖父死三年。儀禮通解喪服疏曰。父卒三年之內而母卒仍服朞。要父服除而母卒乃得申三年。此皆人子不忍死其親之意。而爲祖則旣殯而申三年。爲母則要父服除而申三年。其不同若是何也。曰其爲祖也。雖其父纔卒。而所重在承重。故以旣殯爲節。其爲母也。雖父死已久。而所重在尊父。故以服除爲節。此其或重或輕。情義委曲。又答士直之問曰。喪服父卒則爲母疏。父卒三年之內母卒則服朞。要父服除而母死乃得申三年云者。原於經文。成於疏義。定於通解續。證於喪服圖。皆無二辭。則恐難以沙溪未定之說而廢之也。又曰以父之尊。猶爲子三年而後娶。以子之卑。不待父三年除喪而先自盡服於母。或反有歉於尊父也云云。今觀沙溪於此。雖爲兩項說。而先師所論。其言十分明白痛快嚴正。眞可謂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者也。弟嘗稟于尤丈曰。今有父死纔殯。而其母踵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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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或曰母亡旣在父死後。當申三年之服。或曰是在父喪三年內。卽同之平存宜服朞。兩說孰是。答曰在古禮可考也。儀禮喪服章齊衰父卒則爲母條。疏曰云則者。欲見父卒三年之內而母卒仍服朞。要父服除後母死乃得申。以此觀之。當服期云云。見此尤丈答說。其意亦可見矣。且兄引小記母卒則不服之說一段。而以此母卒則字之無他義。證喪服父卒則字之亦無他義。其言似矣。而亦有不然者。蓋喪服所謂父卒則爲母者。有尊父之義甚重。而小記所謂母卒則不服者。只是言母卒則不服之義而已。此文勢同而意義異者也。考諸經傳中。亦有此例。如君正莫不正。再見於孟子。而其意則異。夫君正莫不正。全文同而意猶不同。何可以卒則二字之同。而不究其本旨之有異耶。若嗣擧奠條鄭氏註曰。嗣主人將爲後者。其下賈疏所謂不言適而言將爲後。欲見無長適。立庶子及同宗爲後皆是云云者。蓋其意以爲擧奠自是長適嗣之事。而若無長適則雖庶子及同宗之將爲後而嗣者。當擧奠云爾。此亦推說經文之意。而終又不失於鄭註將爲後之本意也。且兄引或者之言曰勉齋編次續解時。本文註疏支辭蔓語之外。不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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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删。依前仍錄。故有如此可疑處云云。此又不然。按楊氏序曰先生(勉齋)嘉定己卯歸自建鄴。取喪禮稿本精專修改。又曰先生之於二書也。推明文王周公之典。辨正諸儒同異之論。以示天下後世。又按朱子曰直卿寓三山。與楊志仁(楊氏字也)反復。所修禮書。具有本末云云。觀此則其用工詳密而不爲粗略苟且者可見矣。況楊氏是勉齋同門之人。而又是同爲修整者。則其所謂精專修改。推明辨正等語。皆是親見其事而親書者。或者所謂依前仍錄。有此可疑者。是無所依據之說也。今兄舍楊氏親見親書之言。而欲從或者無所依據之說何也。大抵兄初因攻賈氏布絞一段。而轉攻賈疏他說數條。以證賈疏之不可信。又因攻此賈疏。而餘鋒轉及於黃,楊二先生。以爲二禮中誤取賈疏之證。一倂揮斥。如棄唾洟。輾轉延及。少無顧惜。豈非朱子所謂無事中生事。退溪所謂無過中求有過耶。望兄於此更加商量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