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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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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李仲舒

風塵俗吏。潦倒於世。已與經籍爲仇。人亦不以如此事相期。何敢有制作也。第念禮自外作。樂由中出。夫子之敎所以先詩而後禮也。國俗於禮學甚力。雖曲儒狹士。無不瞋目而爲訟。獨於樂也。其果有留意者乎。今於鄙錄中。雖有一二人所擧。亦周旋音律而已。頓無薰陶爲心者。以故豪宕之徒。流連於淫樂。至有在公堂而歌擊壺者。秋江記曰。右贊成善於打涼舞者。亦其一也。記曰。樂勝則流。禮勝則離。竊謂流而爲放曠者。必淫樂之勝也。離而爲黨禍者。必曲禮之勝也。以是常切切有慨於心。心以爲扶起沮溺人。以救世敎者。豈晦菴得已之辭也。寧植流蕩之俗。以矯爭殺之弊者。不害爲權時之道。且如樂府之名。非如道義之奧也。此不過詞翰家技癢而已。則今之爲此。亦或少罪。故乃敢唐突拚和。而本來蕪筆。急就於四五日之間。病憂又從而擾心。詞自此中出。那能佳也。今奉所敎。恕太過而責太高。無乃等鍾律看耶。第有不可不覆者。錄在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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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龍詞。雖是贗作。詞意純至。斷非晉魏間伎倆。況此康衢擊壤。亦豈離騷之悽愴而已乎。遵依古說。決以爲歌行之祖。大抵三百亡而後有離騷。騷亡而樂府作。斷自漢魏。無乃太簡乎。

郊祀房中鐃歌。其以爲眞有所感發懲創者乎。惟意所欲。不拘聲律。不求題意之合。亦或有不押韻。槩不如是。雖李杜。亦無以肆其力矣。短序中眷眷言之。非不知也。朱子於補亡章。豈不能效其文體乎。所以答周必大者。厥有微旨。後儒之言曰。不求其文之類。使與章句一般者。豈不明信乎。此雖有異於聖學。以眇然塵土之身。敢效萬古文章。有若依倣者然。義之所不敢出也。和其意而步其韻。不敢以毫忽相殊者。亦望其覽者之恕愚。其無以樂府責也。

陌上桑日出行。同出於羅敷。皆艶歌也。君而作此。何等醜行乎。古今和者非一二。而輒以使君爲辭者。諱尊也。鄙作於其題下。註羅敷詞則專指使君。亦此意也。

獨漉篇。不押雙韻。果失照管。

歌行。本於疏暢。杜陵之不作樂府而獨偏於此者。與樂府不同故也。旣以豪放爲主。則或古或絶。或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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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排律。本無定軆。青蓮集可考也。

東方雅樂三調。方音也。盛敎所論。鍾律也。雖自琴譜而創。音調微有不同。歌曲亦無定音。似不可執一也。

南風,鹿鳴,魚麗。以字配律。古法而雅樂也。飛龍詞等七歌及關雎,螽斯,麟之趾。分配於三調。臆見而俗樂也。翫其意而諷其辭。似有如此者存焉。槩三調旣用於樂。則與古相窒。豈理乎。不必强配等敎。或未深思耶。

淸夜吟,陽關律,洞庭詩之分配三調。已載於詩法源流。雖未知必諧於所論。若其援比則頗詳。故引之耳。聖代人物出處。只從榜目爲次。所謂錯雜。指何耶。示之。

行用歌曲。竊以爲大綱如此而已。緩則平。楚則羽。太豪則爲界面。此與五音之羽。亦異矣。一歌而可唱三調者何限乎。然此則强牽而從之。若使神瞽聞之。必有所分矣。如何如何。

密率權衡等喩。不敢當不敢當。何敢有一毫效尤之心乎。鍾律一篇。曾有所釋。而不過類舊說纂輯而已。斷無自家所得。不敢出而示人者。此也。此則非如鍾律之攄其性情也。雖善矣。詞藻而止。本不足貴。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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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意爲詞。且不計本韻之拘絆與否。其有自主之意乎。顧音律於我已矣。樂府未必皆出於識理之人。向所謂亦或少罪者。亦此也。更詳之。

書此後。更觀盛意。有若致疑於一字變音者。亦何敢旣噪而更呑乎。大凡歌曲。皆以第一音爲本宮。先觀一書之意。其意和平則其聲必和平。故定以爲宮徵。其意哀怨。則其聲必哀怨。故定以爲商羽。如唐詩中庭(宮)皐(徵)木(角)葉(商)下。(宮)則五音和協。而若改木爲樹。則庭爲徵。皐爲羽。樹爲徵。葉爲角。下爲羽而五音散亂。且如雲(宮)中(商)辨(角)烟(商)樹。(宮)則五音和協。而若改樹爲木。則雲爲徵。中爲商。辨爲宮。烟爲商。木爲角。而五音散亂。一字變則。一句皆變。一句變。則一曲皆變。此無他。五音之屬於四聲者。韻書之所以有定法也。四聲之散於字字者。歌聲之所以無定音也。八卦之有定位。猶韻書也。六虛之無定位。猶歌聲也。有定位者。可以目見。無定位者。在乎心悟。熟讀翫味。必有所自得。如愚拙訥。只陳古法而已。亦乞領略而更誨焉。

答李仲舒渾元罩八圖

朝書適到於遷禮雜物排置之際。撓未詳覆。迨恨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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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誨圖稟在別紙。非欲違貳。只陳鄙見而已。其幸諒示。

卦氣。始於京房。而張邵朱子各有異同之論。槩彼以演數。此以說理。惠圖之直襲京房。似涉太恕。且是虞典以後事。無乃或雜乎。四仲中星。旣有堯典。月令以下。不必更提也。第三圖分野。朱子謂始於漢志。其實。周禮已有之。非始於漢也。然此亦虞典以後事。未知如何。日月會辰明魄朔望。謹聞命。但緯星行度。土星比天稍遲。平行二十八日移一度。二十八月移一宮。二十八年一周天。木星比土星尤遲。平行十二日移一度。十二月移一宮。十二歲一周天。火星比木星更遲。平行一日移一度。一月移一宮。一歲一周天。金星比木星更遲。不及天。輔日而行。或前或後。平行一日移一度。一月移一宮。一歲一周天。水星稍遲於金星。亦不及天。輔日而行。或前或後。平行一日移一度。一月移一宮。一歲一周天。亦如太白。此五條。不可不各加增損於貴圖之末。且置閏圖。以九百四十分爲十九分。每分計四十九分四釐七毫三忽六絲八秒。而貴圖以四釐一毫七絲五忽六秒爲言。一歲閏率十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分。而貴圖以八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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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分爲言。三歲一閏。三十二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六百一分。而貴圖以六百爲言。此三條。與前輩說。少有不同。未知孰詳孰疏。而鄙見只以握算計之。未及深考。此是緊要處。不可不明白考算。歸一以書也。末端角奎所換。當如戒改書。至若月退行圖。當以十九分度之七爲算。而今以十分爲率。似是全失。大抵吾儕所造。只從虞典。周禮以下。所不必追入。況京房卦氣乎。且想八圖適書八面。則果好矣。不然則或六或七。都不可拘。何必苟簡充數。必如美觀之爲乎。雖欲爲八。不患無矣。妄意如此。不得不更煩。若夫渾天儀。京行還後可造。今姑略之。

  第一卦氣圖

起子半起卯半起午半起酉半

冬至復春分臨夏至姤秋分遯

頤損大過咸

小寒屯淸明節小暑鼎寒露旅

益中孚恒小過

震歸妹巽漸

大寒噬嗑穀雨睽大暑井霜降蹇

隨兌蠱艮

无妄履升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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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明夷立夏泰立秋訟立冬否

大畜困萃

雨水旣濟小滿需處暑未濟小雪晉

家人小畜解豫

豐大壯渙觀

驚蟄離芒種大有白露坎大雪比

革夬蒙剝

同人乾師坤

至卯半至午半至酉半至子半

  第二四仲中星圖

寅析木箕申實沈參

尾觜

卯大火心房酉大梁畢昴

氐胃

辰壽星亢戌降婁婁

角奎

巳鶉尾軫亥娵訾壁

翼室

午鶉火張子玄枵危

星虛

未鶉首柳丑星紀女

鬼牛

井斗

夏。東轉南。南轉西。西轉北。北轉東。 秋。東轉西。西轉東。南轉北。北轉南。 冬。東轉北。南轉東。西轉南。北轉西。春分。日在昴初昏。夏至。日在星初昏。秋分。日在房初昏。冬至。日在虛初昏。

按此以堯典言也。參考月令及曆家說。歲差多寡之數不同。而中星亦變。堯典。冬至。日在虛昏中昴。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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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在斗昏中壁。月令季月中星。合堯典仲月之中星。漢唐。冬至。仍在斗而至元則入於箕。非惟度移宿。亦辰移次矣。此當相較而多不可錄。惟子午爲陰陽之始。卯酉爲陰陽之處。而子半冬至。午半夏至。則終不可易。知乎此。則其間差異。可以變通矣。

  第三經星分野圖

辰軫角亢氐。鄭分兗州。壽星之次。起軫十二。至氐四。

卯氐房心尾。宋分豫州。大火之次。起氐五至尾九。

寅尾箕斗。燕分幽州。析木之次。起尾十。至斗十一。

丑斗牛女。吳越分楊州。星紀之次。起斗十二。至女七。

子女虛危。齊分青州。玄枵之次。起女八。至危十五。

亥危室壁奎。衛分幷州。娵訾之次。起危十六。至奎四。

戌奎婁胃。魯分徐州。降婁之次。起奎五。至胃六。

酉胃昴畢。趙分冀州。大梁之次。起胃七。至畢十一。

申畢觜參井。晉分益州。實沈之次。起畢十二。至井十五。

未井鬼柳。秦分雍州。鶉首之次。起井十六。至柳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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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柳星張。周分三河。鶉火之次。起柳九。至張十六。

巳張翼軫。楚分荊州。鶉尾之次。起張十七。至軫十一。

  第四緯星行度圖

木歲星。大歲在四仲。則歲行三宿。在四孟四季。則歲行二宿。孟季四四十六。四仲三四十二。而行二十八宿。十二歲一周天。積十二月。與天爭差三十度。

火熒惑。常以十月。入太微垣受制。而出行列宿。同無道。其出入無常。積六十日。與天爭差三十度。

土鎭星。常以日辰元。始建斗之歲。鎭行二十八月。不及天三十度。二十八歲一周天。

金太白。出以寅戌。入以丑未。晨出東方。二百四十日而一入。又出西方。二百四十日而一入。三十五日而後出。其行遲速相準。與熒惑同。

水辰星。春見奎婁。夏見東井。秋見角亢。冬見牽牛。出以辰戌。入以丑未。晨見候之東方。夕見候之西方。其行遲速相準。與太白同。

  第五日月會辰圖

正月。斗指寅。與亥合。日月會亥。辰娵訾。自危十七至奎四。

二月。斗指卯。與戌合。日月會戌。辰降婁。自奎五至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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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三月。斗指辰。與酉合。日月會酉。辰大梁。自胃八至畢十二。

四月。斗指巳。與申合。日月會申。辰實沈。自畢十三至井十六。

五月。斗指午。與未合。日月會未。辰鶉首。自井十七至柳九。

六月。斗指未。與午合。日月會午。辰鶉火。自柳十至張十八。

七月。斗指申。與巳合。日月會巳。辰鶉尾。自翼一至軫十一。

八月。斗指酉。與辰合。日月會辰。辰壽星。自軫十二至氐四。

九月。斗指戌。與卯合。日月會卯。辰大火。自氐五至尾九。

十月。斗指亥。與寅合。日月會寅。辰析木。自尾十至斗十一。

十一月。斗指子。與丑合。日月會丑。辰星紀。自斗十二至女七。

十二月。斗指丑。與子合。日月會子。辰玄枵。自女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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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十六。

  第六明魄朔望圖

用來示圖。

  第七月退行圖

一日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 二日。二十六度十四分。 三日。四十度二分。 四日。五十三度九分。 五日。六十六度十六分。 六日。八十度四分。 七日。九十三度十一分。 八日。百六度十八分。 九日。百二十度六分。 十日。百三十三度十三分。 十一日。百四十七度一分。 十二日。百六十度八分。 十三日。百七十三度十五分。 十四日。百八十七度三分。 十五日。二百度十分。 十六日。二百十三度十七分。 十七日。二百二十七度五分 十八日。二百四十度十二分。 十九日。二百五十四度。 二十日。二百六十七度七分。 二十一日。二百八十度十四分。 二十二日。二百九十四度二分。 二十三日。三百七度九分。 二十四日。三百二十度十六分。 二十五日。三百三十四度四分。 二十六日。三百四十七度十一分。 二十七日。三百六十度十八分。 二十八日。三百七十四度六分。 二十九日。復行二十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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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四之一。 三十日。半日二十九度一分四之一。

  第八氣朔置閏圖

天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 日行。不及天一度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與天會。以九百四十分爲四分。每分計二百三十五分。 月行。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以九百四十分。爲十九分。每分計四十九分四釐七毫三忽六絲八秒。合七分。總爲三百四十六分三釐一毫五忽七絲六秒。不及日十二度三百四十六分三釐一毫五忽七絲六秒。至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分。上與日會。 合十二箇二十九日。計全日三百四十八。合十二箇四百九十九。積五千九百八十八。以日法除得六日零三百四十八。通計三百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 日與天會。多五日二百三十五分。爲氣盈。 月與日會。少五日五百九十二分。爲朔虛。合之而閏生焉。 一歲閏率十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三歲一閏。三十二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六百一。五歲再閏。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七十五。十九歲七閏。則氣朔分齊爲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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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圖中日出入圖。大略在黃赤道運轉中。地平環所刻。卽虞書日永日短之圖也。其分刻。雖不能盡書。大略可尋。故拔去耳。逐節平均時憲曆節候兩圖。亦欲取之。而急於此者多。罩面不足。不得推移也。黃赤道環。甚狹難書。故其躔宿之近赤道者書之。赤道近黃道者書之。黃道在兩道間者。分書而已。似不免苟艱。而且更審此處所留之儀。則角。宜自兩道東交處起。轉而北而西。奎。當西交處。轉而南而東矣。今此則東西相換。必是寫手書塡之時。誤指所受之向背而然也。此則大誤。欲得紅黃更染而書之。猶未暇也。送于其處者亦然。則不可不改。更察如何。渾儀。別無他制。聞退溪先生揉竹爲圓丸。外皆塗紙。畫諸象于其上。以示門人云。近因此數日深思。思得一制。不背於古。而模象乾坤則無餘。方著圖說。以俟後考。如欲造試。則非但物力過於古矣。必費數十日之功。然後似可爲之耳。

答李仲舒

伻還。雖聞病奇。未詳其輕重。承審稍可。何幸如之。京行。旬一當發。惠然之敎。尤以多所商礭爲企。所謂痘患。非直寓坊無有。擧邑底已絶云。太怯之責。兄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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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可呵。誨條。不揆愚陋。更有所稟。多見其太不自量。悚仄悚仄。

卦氣起於中孚。康節一中分造化圖。尤加詳密。非不妙也。但此法。京房傳於焦贛。卽所謂焦易也。焦得於隱者。槩是方外卓見也。子雲倣之。以作太玄。朱子所謂太玄都是學焦。延壽推卦氣者。此也。又曰。太玄。模倣易。全用三數。易。却用四數。其說甚長。天原發微可考也。是以。程子不取。至曰太玄。本要明易。却又晦於易。無益也。龜山亦曰。太玄。只據他立名。便不是。朱子又曰。聖人說天一地二。甚簡易。太玄。却說得支離。又曰。太玄之說。只是老莊。而康節深取之者。以其挨傍陰陽消長。來說道理。圖書編曰。竊詳朱子於子雲。固有所取。然辨而非之者亦多。則子雲之學。可知矣。然先儒之所許者。如蔡西山,朱子發之類。不可勝數。而韓子擬於亞聖。康節又奬其能知天地之心。然其詩曰。若無楊子天人學。安有莊生內外篇。亦可想其界分。而畢竟終未免爲程朱所瑕。其非的洽可知。大槩此法。已見於易緯。易緯者。雖曰孔子所作。先儒已饒卞之矣。決無可信。設令果出於夫子。亦係虞典以後。如我蔑裂。雖不及洞析理數。以權其稱量。旣作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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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當以其時所占爲圖。不欲以後代讖緯書雜之。如何如何。

五星行度。亦出於六經圖。而的的有據。增減於貴圖之末。未知不可矣。

渾天儀。別無難造之端。而第其運機之激。有難臆造。萊邑有崔載輪者。手才極妙。昨昨年致之京城。合造璣衡漏局及自鳴鍾。已設於差備門內。尤可奇者。欽敬閣。壬辰以後。無人影響。此人能復之。固請宜來。前書所及者此也。兄或未聞耶。所思頗異之敎。必有覺得之妙。益切速奉之望。

與李仲舒

聞呼邪已擧矣。想多應接之端。其果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乎。樑謌。重違勤索。忘拙强構。而所謂免灾之敎。指誠也。吾老朽。敢當之哉。大凡言之精者爲文。談農話道。各有其體。必隨遇善變。曲曲當理。然後乃可有警。此則非儒非詞。窘態百出。反與平日所自作太異。必仍病氣銷而然也。曷任慙恧。第因此而有所唐突者存焉。兄之根基。已築於心經諸書矣。今若大學爲室。論孟爲堂。詩經於淸娛。易爻於風月。則華如芙蓉。澄如昭鑑。志盤水而意愛巖。厥或層矗於積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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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潑於伏泉。時時涉獵之觀。或艮止或考槃。以發其咏歸之趣。彼諸子之說。特屛山天柱等遠朝而已。況朱書有同淵岳。風騷亦類鳳臺。結以爲息山來脉。摠而爲石門帑藏。此理井井無可容躐。而近來所讀。不出於盲史之浮誇者。何也。此猶以羅敷爲衽席矣。無啓發長進之效。有玩愒迫促之端者。竊以爲無足怪也。心本活物。有拘必滯。常坦坦悅豫。無一毫臲卼。無一時匱乏者。豈其有他乎。皆所以處得其所。序不暫失。兄睹此境何如耶。嗟夫。當昭伏而天雲者非也。當軒檻而樓觀者亦非也。況以遠遠光影。欲爲池塘所踐。則豈可乎哉。自從移寓。竊嘗致慨於兄所用力。霜鐘遇撞始發。亦兄導之也。其幸恕其愚而加之意。門號。誇必近俗。淺亦涉雜。宜盛意之不秘疑難。有此問寡也。謹以石門塢三字。拱手而上之。須察其未盡之餘意。

答李仲舒

忽於篋笥中。得上年九月十六日出書。其中有宜復者而想因病憂喪葬。尙此稽謝矣。曷任悚歎。今始回稟求質。

  誨條深衣衣係。曾所奉勘處。無可疑議。第玉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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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衣篇及後儒先之說。皆無所擧論。何也。蓋旣有兩衿。又以相掩。則系在不言。而其繫綴之法。則勢將自如令敎也。

非如來敎所謂系在不言也。特因方氏說而亂焉。蓋玉藻。天子素帶朱裏終辟。又曰而素帶終辟。註。而下缺諸侯字。又曰。大夫素帶辟垂。又曰。士練帶率下辟。又曰居士錦帶。弟子縞帶。又其下曰。幷紐約。用組三寸。長齊于帶。紳長制。士三尺。有司二尺有五寸。子游曰。紳鞸結三齊。疏曰。幷。並也。謂天子至弟子。其所紐約之物。並用組爲之云。則此非所謂衣系者乎。初無可疑者。而其下方氏曰。紐則帶之交結也。合並其紐。用組以約。則帶始束而不可解矣。三寸。其廣也。長齊于帶者。言組之垂。適與紳齊也。韠。蔽膝也。結卽組也。紳鞸結三齊者。皆長三尺。故曰三齊。此專以大帶爲訓。故書儀不審也。乃以五采絛。約其相結之處者。本此紐約用組之說。而擬之於士帶二寸。則大小不侔。更以三寸爲三分者。似乎破碎而牽合家禮。仍而不去。若無此說。則衣何以無系。采絛亦何爲而作乎。是故歷代諸儒。皆不疑貳補註曰。古者。深衣不綴小帶。當腰中。惟束大帶而已。此亦深信方說。不復致意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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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然朱子答顏魯子書曰。蒙諭深衣約紐。正所未曉。向借得者。亦闕此制。但旣云絛似紳而加闊。卽與今之匾絛相似。不知其制果如何。又今法服。背後垂綬。亦是古組綬之遺像。不記其以何物爲之。觀此則先生亦嘗未便於此矣。況其采絛之制。全出溫公。而朱子晩年野服之制也。上衣下裳。一遵古制。而直以兩帶結之。別以白絹爲大帶。而不用采絛之結。則從違之義。卽此可驗。而家禮。終是未成書也。是故白雲朱氏論續衽鉤邊曰。說文註。交衽爲襟。正義云。深衣外襟之邊有緣。則深衣之有衽明矣。又曰。續衽鉤邊。邊。謂邊也縫也。衽邊斜幅。旣無旁屬。則裁布約之。續之衽下。若今之貼邊。丘氏曰。此說。槩欲於衣身上。加系於外兩衿。如世常服之衣制。截直布鉤而續之衽下。以爲續衽鉤邊。如此則便於穿着。但以非家禮本制。不敢從云云。此雖爲續衽鉤邊而說其所繫系之法。瓊山亦然之矣。便考曰。此不過謂兩衽之邊有所紐約之物。乃古所謂結也。以結衣之邊而謂之鉤邊。理或似然矣。結與鉤。字義相近。而續衽之下。復有鉤邊。則此非禮所謂結而何。韻會。結與袺通。所謂紐也。爾雅云。執衽謂之袺。徐氏云。擧衣衿之一角。夫如是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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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主執衽。而且是擧衣衿之一角者也。又曰。紐約者。如今之兩小帶。結衣衽於腋下。使之合而不開者也。是以一名結一名束。而禮所謂肆束。爾雅所謂執衽。徐氏所謂擧衣一角。子游所謂紳鞸結三齊者也。又曰。朱子於初年家禮。有三分采絛。世人援是而結之。又有紳之大帶。更結於采絛。而深衣則反無紐約。不成衣制。又曰。余韙朱氏之說。又見中原人衣裳。則腋下之帶組。與下裔幾乎相齊。有若相分於三尺之垂者云云。合以觀之。則諸說儘有倫脊。果以紐爲五色之組。則大夫四寸。猶可容也。士帶二寸。其可綴三寸之約乎。爲此而改寸爲分。亦不通義。且家禮本註曰。兩襟相掩。衽在腋下。則兩領之會自方。瓊山又曰。領之兩旁。各綴內外襟上。穿着之際。右襟之末。斜交於左脇。左襟之末。斜交於右脇。若無衣系。襟何以斜交於腋下乎。是故溫公曰。方領。如今上領衣。但方裁之。須用結紐。芝山曰。領之兩端。有紐結之。今若依玉藻。爲三寸之紐組。去書儀所創三分之采絛。則似與晦翁晩年所定者不背。何如何如。

  誨條再繚之說。補註。釋以再繚腰一匝。然士冠禮疏曰。再繚四寸。屈垂三尺者。帶之垂下者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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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屈向上。又垂而下。此似指其兩耳言之。無繚腰一匝之意。補註。必以再繚歸於匝腰。未知何據。家禮本註。明言再繚之爲兩耳。與疏說豈不相發耶。況再匝腰。其勢不順。又無所取義。未見其必從之爲是。

亦非如來敎所謂無據也。玉藻。天子諸侯大夫。用素。士練帶。註。素。熟絹也。練。繒也。又曰。大夫。大帶四寸。士二寸。再繚四寸。註。四寸。廣之度也。大夫以上。皆四寸。士惟二寸。而再繚腰一匝。則亦是四寸。家禮。乃士禮。故用繒而廣四寸。夾縫則亦士之二寸也。是以芝山曰。再繚之義。與禮註不同。謂一繚爲耳。再繚爲兩耳。槩亦交結之義也。以此度之。士帶二寸必再繚。然後方準四寸之數。則大夫士之別也。繒雖四寸。夾縫爲二寸。則不失士帶之制。可免再繚之難。想其帶束之際。飜轉匝繚。與生人有異。故隨宜順變。或非家禮本意乎。繒與再繚。非大夫也。以夾縫再繚爲八寸。則非士也。非士非大夫。則何所取象乎。故家禮曰。繚腰而結於前。其非再繚可知。又曰。再繚爲兩耳。愼獨齋所謂特因兩耳而借用者。亦不無所見。不然則旣違玉藻。又失家禮。其可謂禮制乎。夾縫二字及繚腰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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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語。非出於禮註。又在兩耳之上。據此則朱夫子斟酌之意。的然可知。愚欲信之不疑。

  誨條屨則士冠禮註云。屨色同冠。書儀。亦云黑屨白緣。丘儀。始云黑履當作白履。順裳色。以此見之。用黑用白。俱有據。恐不須深拘。

儀禮註屨順裳色。玄端黑屨。以玄裳爲定也。家禮裁用白布。註。用黑履。圖下註曰。深衣用白屨。狀如今之履。或用黑屨白純。禮亦宜然。丘儀曰。深衣用白而履用黑。考儀禮則素積用白。當順裳色。今依卷首圖註。作白。退溪曰。儀禮註履順裳色。家禮本文裁用白布。而註用黑履。疑不順也。然圖下用白。雖與本註不同。其色似順。諸說之不同如此。但以爾雅註推之。舃以木置履下者。履乃屨之不帶者。蓋祭服謂之舃。朝服謂之履。燕服謂之屨。此又名體之各異。而書儀黑履白緣。自註曰。複下曰舃。禪(一作襌)下曰履。周禮履有五色。近世有赤黑二舃。赤貴而黑賤。今用黑履白緣。亦從。其下又曰。夏用繒冬用皮。自註云。古者。夏葛屨。冬皮屨。今無以葛爲屨者。故從衆。此其本意如此。而家禮從之。儀禮旁通圖。可以旁照。

答李仲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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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札甚慰。況其辨闢之雄。砭石之良。有非俗學所可𨀣及。曷任欽歎。第聞殤慘荐酷。理遣失中。此可與任情者卞。不敢向兄邊解也。哀樂。亦七苗也。果如所示。尼父必不保於戊午。若夫商督。亦貧者之例。處必然之勢。惱無益之思。達者不爲。飮瓢啖薺之時。獨不有此等悲撓耶。前後喪。兄旣外除矣。事到無可奈何。惟有排之一字。戚戚辭意。非所期於兄者也。懷如不堪。勢如不支。何不不貳於此。不改於此。增益其所不能乎。弟亦二日內。連哭兩孫。一未一朞。一厪四十二月。爲祖孫矣。敍倫太遽。資稟亦惜。雖中心如擣。然亦奈何。仙經曰。愛欲最難祛。槩謂其性發也。偏者克之。已者忘之。觀晦翁之哭受之。可見矣。離索之歎。誠如盛喩。人皆曰不如已而已之。如我老醜。更何敢望益。生爲孤露之客。死分倀踽之鬼矣。高明亦以矜字爲憂。他尙何說。篝燈密席。兩心相照。剛柔迭箴。辛甘互劑者。何等至樂。而吾薄相敢希之哉。堂上下所喩。隨俗例下耶。外非所望。謙又過恭。賢者於是乎失言矣。此物平生。人所稔知。其以工夫事業。萌諸心裏乎。出爲俗吏。處不免腐儒。君臣大義。非不曉然知矣。自量無益於世。退娛太平烟月者。亦非古人所許乎。昔在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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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年間。將釋裝歸田。先大監策款段携尺童。屈辱而勖之曰。何遽爲此行耶。及其下懷之達也。矜憐而誨之曰。此亦一道。嗟乎命矣夫。至今思之。感涕如瀉。兄所謂聲績。不審所據何理。旣無十朔居官。且蔑分寸之試。中人以下。例不識己量矣。兄何見能許供世耶。今若聞人譽而長我。後必得人謗而短我。所不敢承也。況今分已揣矣。志已決矣。但未知事勢之如何。向以事有不可知結之。以爲蓋棺始定之餘蘊。兄反詢之以可脫之義。有若初無是說然者。何也。陶說所稟。知我之過慮矣。堪賀堪賀。兄旣以中正判之。城市亦山林矣。猶復以工夫叩愚。宜世人之疑兄以隱也。第其父老錙銖等說。元本不在。雖未想其仍何下語。及今承聞之後。始覺語意過豪。有若凌駕夷皓諸人。兄之不責而反佩者。抑有微意使反耶。至於音韻。於治心亦末耳。心誠解之。流出亦正。凡於吟咏之發。自然諧協而已。曷嘗以螿喞蛬啾。責之以旋相爲宮乎。乃若許假之示兄。以我爲可以諛人乎。密則易便。高則易特。兄於別人。已覰其心曲矣。吾於兄。適見其可。未見其不可。但不無所慮於純實。敢以固疏。爲獻忠之贄。然此旣自家痼疾。知藥而不知所以裁制。況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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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之以醫人乎。居敬集義。雖爲攻我而發。何其言之似賢也。末端兩長句。是吾影幀。不覺膝之前而手之上也。第欲跡市而心山者。亦不免爲駁雜之歸。正所謂阿奴火攻。亦出下策。幸乞哀其意而恕其愚。毋以拘檢繩之也。誨條。儘有見得。微兄幾不免爲千古躗言。不料吾黨乃有此礭論也。仍又改呈。更加鐫駁。以卒其惠焉。

與李仲舒別紙(長孫若松冠禮時)

旣承辱莅之敎。禮節不可不講。故曾已書稟聞命矣。儀禮。近古亦多難行。朱夫子或增減或先後。以著於家禮者。有同金石之典。難容私智於其間。而第多有窒碍處。不得不逐條仰議。其幸斟酌而賜之敎。

主人。槩指冠者之父或祖父。方爲家長者。而自爲繼高祖之宗子也。故曰若非宗子。則必繼高祖之宗子主之。有故則命其次宗子若其父自主之。若宗子已孤而自冠。則亦自爲主人。以此觀之。尤不可不嚴矣。鄙家宗子。適在不遠之地。來爲主人。極可幸也。但於賓贊迎送之際。禮有其父隨出之文。鄙生則似無可參之地耶。他禮則宗子尊屬。固有序立少進之圖。而冠禮則尊卑有序。事情隨變。故不稱他尊屬耶。況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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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堂室甚窄。鄙生之不敢入參。或於別處觀禮者。似無所妨耶。

宿賓。非爲虛文也。先告早晏之期。繼勑警肅之義。禮經本意。大抵不泛。家禮之宿賓不宿贊者。贊固賓之所擇也。或子弟或親屬。則略之不妨。而今旣邀趙生。則情禮已別。不戒不宿。亦涉埋沒。一從儀禮宿贊。何如。

冠服。非但諸儒所訓至明。若制古服冠了不着。則程子斥之以僞。只依時服。初加緇冠幅巾深衣納履。再加程冠道服行縢。三加儒巾團領納靴。此則曾已議定矣。亦不悖於瓊山。不泥程說之言耶。

初加。賓盥洗。主人無隨往之文。又曰。賓加冠笄。而贊無簪之紘之之文。似是從簡而省也。此兩條。依儀禮添入。且念賓於三加皆盥者。敬其事也。贊者之當醮酌酒。何等大節。而家禮略之者。凡於敬事。自有應行。不必更詳於房中禮節而然耶。儀禮曰。贊者。洗于房中。通解註曰。洗盥而洗爵者。昏禮曰。房中之洗。在北堂直室東隅。篚在洗西北面盥云者。旣是醴冠之文。則洗手洗爵。俱不可已。且儀禮賓北面洗。贊東面洗者。亦似有差別。此三條。亦依儀禮添入。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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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設圖。三加冠巾。並設於西階下。執事之隔一等東面進之者。儀禮則賓之受似當審處。亦添於笏記何如。

再加。贊撤巾然後賓可加冠。而家禮略之。到三加始云撤帽。此亦添入。何如。

醮禮薦脯醢一節。家禮從書儀略去。而丘儀。以祝辭中嘉薦令芳。謂爲虛設。不薦脯醢而謂薦令芳。則果涉不誠矣。亦依儀禮初醮之祝。以亶時改令芳。則旣無虛設之嫌。且是周公本祝。未知何如。

家禮出就次後見于祠堂見于父母者。雖與儀禮不同。曲曲有意義。宜乎遵奉。而鄙家則與家禮大異。雖有其母祠堂。於鄙生則爲手下也。其間情節。甚多徑庭。若依家禮。則先見其母祠堂。後見其父者。決非朱夫子酌定先後之意也。若以儀禮言之。醮禮纔畢。冠者取脯。降自西階。適東壁北面。見于母。其後始行字之之節。疏曰。似字訖乃見母。其實未字先見母。旣字乃見兄弟。急於母緩於兄弟也。又曰。不見父與賓者。槩冠畢則已見可知。故不言。合而觀之。先後緩急。豈不節節循情乎。家禮之字後見祠堂。又其後見尊長者。雖出於從俗參酌之意。亦疏家所謂下有兄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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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故退見母於下者。使文近者也。鄙家則旣無禰廟。又有生養父母。其所先後。豈不大異於家禮乎。今雖不敢見母於未字之前。其父旣已隨宗子在傍。憑依儀禮見母之節。醮禮畢後。隨其地形。先拜宗子。又拜祖父及父。然後行字禮。則雖與家禮少異。本出儀禮。亦所以益尊家禮參酌之意也。其後見其母及祖母。與叔父季父。且見其母祠堂之後。又見賓贊及衆賓。始行禮賓之節。先後禮節。其無大不可耶。

字祝。但曰爰字孔嘉。其下又曰。伯某甫云者。惟其所當之謂也。今以乃曰可棟四字。添入於昭告爾字爰字孔嘉之間。則此不過文勢上下移易而已。別無禮義相錯之端。亦不甚妨耶。並乞明示。

再與李仲舒別紙

昨覆皆當。但於序立一節。以鄙見爲可疑。豈倉卒未深究耶。家禮曰。主人有諸父諸兄。特位於主人之右少前。至此但曰子弟童僕在其後。至見尊長。又曰。先見宗子及諸尊於父者於堂。乃就私室見父母。儀禮則爲期於廟門。而亦但曰。兄弟在其南宰告後。但告兄弟有司及賓至卽位。又曰。兄弟畢袗玄。禮極纖密。無有所漏。獨於此禮。只稱兄弟者。皆有意義。恐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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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也。若以常情推之。冠雖大禮。不過責其成人而已。其父其祖。宜接賓贊爲主。他尊屬。不必盡參於幼少之事耶。且想祭以享先爲主。盡參固也。冠以接賓爲主。又安有特位於主人之前乎。觀於其父隨之之文。則可推矣。然宗子固執不來此一款。非所暇論。但於醮祝。極涉難處。改文與薦脯。俱違家禮。吾末學敢爲乎。第不醴而醮。故書儀換用醮祝一句者爲實事。故朱子從之。以今言之。不薦而用令芳字則僞也。丘儀之補。亦本儀禮。雖違家禮。薦脯似無不可。若以擅復爲難。則改以側酌惟康。亦或賢乎已耶。槩側者。特也。康者。和也。不用玄酒而獨設酒樽。周公之以特酌爲辭者。亦甚襯切。今以本文。删其虛辭。則亦非唐突自作之比。於斯二者。指一回敎。

答李仲舒問目(深衣制度)

  古布。以二尺二寸爲準。丘氏。以一尺八寸爲則。其不同者。何也。丘氏。除兩傍縫入。而以實用之數言之也。然以腰縫七尺二寸之文觀之。俱不合。試以一尺八寸計之。衣前後四葉。四其一尺八寸。則通爲七尺六寸。多四寸也。貴制負繩及裳。皆疊作挾縫。似爲其恰成七尺二寸之數。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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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矣。但以二尺二寸之布。全四幅。約之於七尺二寸。則餘一尺六寸。縫合處所入。何其太多乎。況兩旁縫。各一寸云云。依此除八寸。則於七尺二寸之數。又多八寸。尤不合也。且負繩及裳。旣各除寸許爲縫。則衣與袂合縫處。亦當同矣。而貴制不然。是亦何也。

  續衽鉤邊。爲千古未定之疑。然多從楊氏附註說。而貴制亦遵矣。但楊氏說。亦欠詳盡。其中又生疑晦。可歎可歎。旣以合縫爲續衽。覆縫爲鉤邊。合縫者。謂合前後裳之際而縫之也。覆縫者。謂再覆前後裳之合縫處而鉤衽之邊也。以此言之。似旣合縫後。以其所餘。覆其縫處而綴之。而貴制則旣合縫分開。兩邊所餘。縫之於左右。似與覆縫之說不合。且如此則鉤邊云者。爲鉤其所餘之邊。非鉤其衽之邊也。蓋左右衽縫之別於他縫者。似是分別前後堅定邊際之意。故必再縫之。丘氏所謂鉤針。亦此意也。今若疊其幅邊之餘。縫於左右。則與他縫有何別乎。是深所疑。如何如何。

  袂。本制左右各用一幅。以二尺二寸之布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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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不足於反屈之及肘。今休甫(全游)所辦。乃繭紬而廣以指尺。僅二尺許。若用一幅爲袂。則似不足於掩手。況反屈之及肘乎。此則補之以反屈之及肘爲限。似無害否。

  指寸亦可疑。家禮及丘儀。皆以屈指取文爲寸。曾以此取之。雖身短指長之人。深衣及齊衰二尺二寸之衣。不及於脇下。況身長指短者乎。鍼經有屈指伸指取寸兩法。而謂二法長短相合云。然試之。伸指之寸。長於屈指。幾二三釐。其所謂合者。未可知。若以伸寸裁之。則不至太狹。與祫之高可以運肘之文。似不相戾。今何以定寸耶。

昨書甚慰。適當書役。心未他及。闕然修覆。卽聞兒輩所傳。以未卽奉報爲恨。俯詢何敢以孤陋爲嫌。

所謂二尺二寸。未必有所象也。周制。凡賣於市者。雖魚鼈。亦必有尺寸。古布之二尺二寸。自周前已然。故古人從而裁之。此正紫陽所謂儀禮不是古人預作如此也。初間。只以義起。漸漸相襲行得好。聖人見此意思好。故錄成書者也。其時之二尺二寸。雖無深意。傳著法服之後。不可違越。則後之制者。當依其布。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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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山之一尺八寸。太敢矣。此必因時用爲度。非如來書所謂實用之數也。(今之紗羅綾段。比之於四十年前。已短一寸。以此益知其時用者然也。)況其言曰。布幅廣狹。以一尺八寸爲則云爾。則其非除縫可知也。大抵裁二尺二寸。廣頭一尺四寸有奇。狹頭較八寸不足。兩邊各縫一寸。則廣頭一尺二寸。狹頭六寸。豈非三分於一者乎。將六寸者。十二。上屬於腰。則恰爲七尺二寸。將一尺二寸者十二。下合於齊。則亦爲十四尺四寸。(沙溪說亦然)適足無餘欠。玉藻所謂三祛縫齊倍腰。深衣所謂腰縫半下者。寧不的合乎。鄙製之以此爲準。不敢有毫忽長短者。此也。獨怪夫補註曰六幅廣一丈三尺二寸。交解十二幅。則狹幅七尺三分有奇。合計八尺八寸。廣幅一尺四寸六分有奇。合計一丈七尺六寸。又除十二合縫及前襟反屈各寸。腰得七尺五寸。下得一丈六尺三寸。則上多三寸。下多一尺九寸。卽截去之。此說決不可知也。鄙制。一從玉藻深衣而無毫髮所差。補註所裁。抑用何法歟。此沙溪所以斥之以穿鑿。結之以何足說也。然裁割之際。旣難致精。縫合之處。亦有長短。若依常法造成而每幅更量。則必有不齊之患。此則理勢固然。而上古之制。亦必如是也。今以不習針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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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毫釐而計較。有若算閏之法。則不幾於膠柱鼓瑟乎。且也衣四葉八尺八寸。除却一縫。則當爲八尺七寸。何得爲七尺二寸之腰也。圖雖後來添入。綴裳不在於衣袂相連處。此亦知其必不成而有此闊狹也。妄意三狹當衣一幅云者。擧大數也。腰廣七尺二寸云者。論成法也。今以三祛之數。綴之於八尺七寸之腰。則必無之理也。乃敢以圖爲證者。亦從理勢而推之。槩欲一從大體。裁二尺二寸爲三分廣之一狹而不差於三祛倍腰之法。則可爲深邃之服。豈有他道於其間乎。三千年來紛紛不已者。竊恐太細而反失也。理外無物。一尺八寸。何合於玉藻之二尺二寸。衣身之廣。何適於七尺二寸乎。以必無之理。欲求兩說之合。古人意義。亦不如是之巧也。連幅各半寸。互相覆疊。則當有所縮。而以元幅言之。則左右各一寸。以覆疊言之。則左右合一寸。裁之縫之。必如是活看。然後自合於古制。此又鄙人所自意。何敢訓人爲法乎。若夫幅縫一寸。旣有定制。故但依古法行之。衣裳所合處。本無所拘。故一依常法合之。更不以各寸泥着者。此亦理勢然也。未知如何。所謂負繩衣裳相連。自有如繩之象。初非異於連幅而別縫也。至於袂幅。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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縫一寸矣。今以不然疑之者。何也。更詳之。

合縫爲續衽。故如連幅之縫。覆縫爲鉤邊。故更縫而連之。如世俗所謂代應針。則不悖於瓊山所謂鉤針。而反以不合覆縫見敎。亦乞諒示。

袂雖曰左右各一幅二尺二寸。何能反屈及肘乎。此楊氏所以反屈及肘爲準。不以一幅爲拘者也。

家禮所謂中指中節爲寸云者。摠論也。醫經所謂中指大指相屈如環。取內側交兩角爲寸云者。側法。而瓊山從之。蓋鍾律以此而諧於音。鍼灸以此而療於病。益覺人身長短。各在其寸。非可疑也。長人短寸。短人長寸。雖或有之。亦不甚殊。合而論之。祛三於腰。腰半於齊。合縫爲續衽。覆縫爲鉤邊。無齟齬之患。有深邃之意則足矣。寸寸度之。至尺必差。亦不可不審也。敢以不的之見。有若上下者然。亦兄導之也。愧悚。

與李仲舒別紙

衣制。昨忙未及盡質。承審裁製之敎。尤欲往見盛制之如何。而急於碑碣之役。末由抽出。不覺神往。敢以鄙見稟焉。記曾十四五時。聞韓判官丈所傳之言。曾經己亥 國恤斂襲。故說此制頗詳。心甚好之。裁紙爲衣而不合。其後求聞眉叟,白湖及兩宋,明齋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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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未洽。又聚宋,元,明及我東諸賢文集與深衣別集,深衣便考等書。參互並觀。似有得其取舍者。而獨於着領自方依閏添幅等說。茫然不知其爲何。四十年料度。終未得其要領。壬午耽羅之役。見其島民衣系。然後想得淳朴之俗。不以便捷爲心。則法服亦可例推於是焉。豁然欣然。急速造作。則雖未知古法之必得與否。於吾心似不違誤。其後又嘗一造。此旣平生所經紀者。每每點檢。未見其不可。其或私勝而然乎。鄙衣如戒呈覽。其幸詳細究覈。以示其短處何如。大槩三千年紛紜之餘。諸說各出。道傍之舍。尙未有歸宿。先以玉藻,深衣爲主。參以註疏。又參以諸儒說。折衷於家禮。則我心亦有主客。取舍似不難矣。蔡氏所謂以理玩經文與身服之宜而得其說云者。可謂善觀其心。製法頭腦。何出於此乎。並諒示警愚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