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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3
前感 君恩(二十首○丁亥)
曾隨鶴駕入橋門。槐杏陰中捧玉樽。明日紫宸頒筆札。布衣能荷至尊恩。
右。 春宮乙亥入學。臣忝執樽。蒙恩賜紙筆墨。
其二
芹宮試士賜黃柑。是歲臣年二十三。分外魁科眞忝窃。衆人榮我我深慚。
右。丁丑賜柑試士。居首。蒙恩賜直赴殿試。
其三
臣家父祖與臣兄。世世蘭臺掌史榮。臣又少年簪彩筆。一門還有六題名。
右。壬午拜翰林。本舘題名。一家六翰林。惟臣家而已。
其四
香案前頭昵侍頻。有時寵衮襯臣身。溫房汗滴催開戶。那羨宮巾拭吐人。
右。以內史。侍受炙于煕政堂寢室。燠甚。臣頻
頻拭汗。 上卽命開戶。
其五
臺端白簡極紛紜。歸臥滄江阻五雲。不使一夫終失所。知臣心事莫如 君。
右。癸未遭臺言去。 上謂臣必不復入史局。命陞六品。
其六
初從國子轉郞官。俄入春坊卽近班。日日談經誠正閣。午陰移砌不知還。
右。甲申陞六。由典籍。轉騎郞。旋拜文學。
其七
烏臺騘馬感恩私。一發狂言衆怒隨。時議本無涇渭辨。此心猶荷 聖明知。
右。是年拜臺憲。論事。重忤時議。
其八
微臣用舍有何關。 聖旨丁寧責政官。豈以窮通爲戚喜。只將知遇鏤心肝。
右。 上以經年牢塞爲不當。且關後弊爲敎。
其九
關門却掃已經時。重入臺垣本不期。我自進言人側
目。受恩逾厚怨逾滋。
右。乙酉拜諫職。復申前說。時議益疾之。
其十
黨議嘵嘵一任他。早知天定勝人多。漢文若似吾君聖。絳灌其如賈傅何。
右。銓曹必欲斥補臣前後持臣甚急 上終不許。
其十一
秋曹按事太糢糊。廹䝱言官古所無。半夜銀臺承命對。 聖明深察我非誣。
右。該曹謂臣誣陷。請詰于臣。臣夜半承召詣政院。書進所懷。 上謂臣言明有指的。仍痛斥該曹。按事矇矓之失。(乙酉十月。)
其十二
北道兵評簡兩司。名雖 選實踈之。 宸心爲惜微臣出。天地無私卽見私。
右。欲斥補。不得命。則遂除北評事。名曰極擇。 上以爲趙泰億因三臣事。必欲逐之。予不許。評事例以玉堂差遣。雖與補外有異。亦不必出送遞差。(丙戌四月。)
其十三
儲君上壽大朝年。臣忝宮僚與法筵。蹈舞九天仙樂裏。醉歸花帽裊香烟。
右。以文學。陪 春宮與進宴。(丙戌八月。)
其十四
靑宮會講九秋時。師傅賓僚與兩司。一席討論經旨奧。夜深鍾漏正遅遅。
右。時敏堂會講心經。夜深乃罷。(丙戌九月。)
其十五
登瀛高閣切雲霄。槐柳陰陰拂御橋。晝講罷歸無一事。投壺散帙是仙僚。
右。玉堂書事。
其十六
春塘春日御筵開。文武盈庭各較才。慚愧小臣無一藝。雙擎殊錫拜恩廻。
右。丁亥春塘臺。猥忝文臣庭試。又偶中帿射。拜乕皮兒馬之賜。
其十七
三字衘兼三學官。經筵史館揔華班。科名宦業踰涯分。蚊力何由得負山。
右。是年。又忝重試。且有三學兼官之除。
其十八
先臣讜議庚申初。 聖主追思廿載餘。二字華褒照泉壤。遺孤感激涕沾裾。
右。先人於庚申歲。以承旨。筵白貴近之冒法者。 聖上追記其言於二十五年之後。至以樸直二字褒之。實曠世之異眷也。
其十九
不知何術答明時。惟以糜身粉骨期。萬物孰非天覆燾。微臣頂踵最恩慈。
右。志感。
其二十
爝火那能助太陽。丹心只解愛 君王。年年夏扇兼冬曆。十襲珍藏詑寵光。
右。榮 君賜。
後感 君恩(七十首)
丁亥夏。賦感 君恩詩二十首。書之賜扇。藏之篋笥。今至二十年。忝叨卿相。受恩隆至。及蹈禍機。爲世大僇。閱歲畏約。朝夕俟威命。而乃蒙 聖上終始曲庇。不允三司之啓。至於
百官庭請。亦不從。俾臣得以自屛於田里。隨分飮啄。從古人臣之蒙被 君恩者。何限。豈有遭罔極之讒如臣。而荷非常之恩如臣者哉。殞首結草。未足以酬報萬一。謹綴感 君恩七十首。以續前作。歷叙丁亥以後廿載踐歷之職。 三朝知遇之盛。兼志賤臣一生忠愛之忱。雖在田野。不敢一日忘 君之惠。要後世子孫。得以徵諗于玆。丙午八月望日。纍臣趙泰億。謹書于丹崖之詠恩堂中。
昔年曾賦感 君恩。賜扇題封篋裡存。二十年來恩益厚。可無新作續前言。
其二
天郞銜命馬如飛。南國山川歷畧歸。得以彌甥頒祖諡。榮光應亦古今稀。
右。戊子冬。以吏曹正郞。宣我外曾祖尹忠簡公諡于長城府內舅任所。是行也。又宣金文貞益煕諡于礪山府。柳文靖根諡,柳榮僖䪷諡于和順縣。金壯武浚諡于古阜地。尹忠憲烇諡于湖西之文義縣。自丁亥秋。入天曹。至己丑春。(爲佐郞者一。爲正郞者五。間亦爲献納者四。爲玉堂者多不能記。)
其三
祥詩春帖一旬中。次第占魁再賜弓。朔寫亦曾蒙屢賞。自慚觚翰有何工。
右。是冬春帖子延祥詩應製。連次居首。再蒙上弦弓之賜。前此朔書入格。屢承賞賜紙筆墨。
其四
一踈匡 君豈自謀。羣邪巧舌儘堪憂。三章納祿歸田計。却被恩綸挽得留。
右。臺臣有請上尊號者。臣在玉堂。斥以諂諛。請 上堅守謙讓之志。以此媢疾者嗾鄕生權益平,崔有泰等。或投踈或通文。肆加詆辱。故連章乞解職歸田。 上屢賜優批。至責以世祿之義。未幾。擢秩不得去。
其五
樂院閑官謝要津。三司亞席迭除頻。銀臺一日蒙親擢。年少緋衣聳搢紳。
右。不欲久處銓郞。力求移陞。諸堂不欲捨遣。乃以重試有準職之例。依法典力請。則諸堂不能止。遂陞掌樂院正兼弼善。累以執義,司
諫,應敎等職。乙巳四月。陞拜同副承旨。至右副。六月。承命往尼山。傳諭于右議政尹文成公歸。亦辭職得遞。
其六
求退寧忘履滿憂。辭榮聊且出東州。讀書松桂還多暇。雙屐蓬萊滿意遊。
右。乞退未得。反承恩擢。不樂顯要。力求外補。七月。除鐵原府使。八月。到任。取韓詩出宰山水縣。讀書松桂林之句語。名其東軒曰松桂堂。官閑務簡。終日讀書。九月。入金剛山。仍遊高城之海山亭,三日浦。通川之叢石亭而歸。
其七
遨頭纔得半年閑。諫議俄承馹召還。已是無心趍世路。爲緣陳賀趁朝班。
右。是年季冬。拜大司諫。時明谷先生遭嚴旨出城。朝象泮渙。益無意於仕宦。而適値 上候平復。賀儀方擧。不得已還京肅謝。一二日詣臺。賀畢。翌日卽呈辭遞。
其八
一日天曹便解官。眼前時事劇多端。紛紜白簡彌三
月。不有寬恩免也難。
右。時銓官並遞。以庙堂薦拜吏曹參議。適出郊外。 上命遞之。俄拜戶議。卽日以試官不進坐罷。四月。臺臣尹鳳朝,鄭必東等以曾劾李東彦事。啓請削奪官爵。閱三月。凡十七啓而終不允。至七月始停啓。八月又不進試官之召。坐罷。(庚寅。)
其九
通信蠻邦敢憚勞。微躬許國等鴻毛。只緣使事來纏縛。勉就師儒或版曹。
右。是歲十二月。拜大司成。差通信正使。以有使命也。
其十
會値銓官一並虗。三春獨政坐針如。臨行自解元初計。不是貪榮耐久居。
右。辛卯春。復拜吏曹參議。値兩堂有故。三朔獨政。至四月。以行期且廹。呈告。遞拜戶議。
其十一
五月南征四牡歌。經年東海涉鯨波。行時玉殿蒙宣醞。更有宸章軫念多。
右。五月望日辭朝。則賜對于煕政堂。榻前宣醞。賜臘藥,胡椒,扇子,乕皮,油席,弓矢等物。又有御製詩三章。軫念行李。後又再覽狀啓。再有御製。見 列聖御製中。
其十二
微臣處事固昏迷。二憾乘時盡力擠。乍就圓扉終薄譴。江湖浪迹任東西。
右。以倭人國書違式。謂之不能力爭。草草彌縫。時相昌集及金鎭圭。交章請罪。臺臣金有慶。又請拿問。旣就理。特命削奪官爵門外黜送。三月。出龍山江村。七月。移住東湖渼陰堂兄亭舍。至明年癸巳正月。命放門黜。仍住蚕室鶴灘之間。是歲始得鶴灘卜築。
其十三
讒人百計恣交誣。 明主猶穪理必無。恰似宋君潭獄日。深知唐介不分珠。
右。臺臣權燧,鄭必東前後誣臣。殆甚於伏波珠犀。 上以爲萬萬無此理。終以臺臣爲不是。丙申有筵敎。
其十四
置散投閑分所宜。冬官牽復卽殊私。維楊未遂徊翔計。重躡淸華輒力辭。
右。甲午夏。蒙叙命。久在軍銜散秩。乙未冬。始拜工曹參議。上章自卞。批旨極優渥。不許遞。至丙申三月。求爲楊州牧使將赴任。洪啓廸申思喆因前事詆斥副學之擬。遂不赴楊州。俄拜吏議。辭遞。復拜工議。乍出行公。復拜吏議。力辭。必遞乃已。
其十五
南宮䟽訟兩賢寃。泮䟽交讒鎭日喧。言發禍隨吾所料。解官閑住豈非恩。
右。是年冬。拜禮曹參議。陳䟽論美村,明齋被誣之狀。因及諸臣多士以言獲罪之爲可寃。泮儒輩空堂。日進所懷。侵斥備至。 上止命遞臣之職。(丁酉正月。)
其十六
夢侍宸旒 太廟庭。覺來恩諭記丁寧。明朝忽拜驪州牧。萬事皆天且一聽。
右。丁酉八月十八日夜。夢入 太庙。肅庙步入廟庭。顧見臣曰。汝是趙泰億耶。久不見汝。
時勢使然也。又顧語東宮曰。此人當大用。汝可任之。顧語臣曰。汝姑且作州去。 世子後當大用汝矣。玉音琅然在耳。明日拜驪州牧使。事甚異矣。遂不辭而赴任。
其十七(書付)
樓閣江山放浪多。一年贏得百篇哦。歸來又有私門慶。兒子能成五世科。
右。驪州秋冬。固不能無事。而春夏以後。了無簿牒之擾。日上淸心樓。臨水賦詩而已。八月。棄歸得遞。是冬。兒子趾彬。擢庭試第。私家連五世文科。亦榮矣。
其十八
司隷陳章重忤時。直辭猶被 聖明知。黨人呼斥安能受。縱得州符不赴伊。
右。己亥夏。拜掌隷院判决事。辨昨年泮儒之詆。且因文廟震檜之變。更論儒賢被誣之寃。玉堂趙尙健。又肆侵誣。再䟽自卞。 東宮答辭。斥彼誣罔。俄命裭職。明年庚子春。銓曹除伊川府使。引疾辭遞。
其十九
鼎水號弓哭舊臣。 懿陵初服寵除頻。喉司一紀重
收召。感激溫綸淚滿巾。
右。六月 肅廟上賓。 景宗初政。拜判决事。旋移左副承旨兼司甕院提擧。陳䟽復卞尙健之誣詆。且於新編御製中。見有辛卯眷念信使之詩。不勝感泣。䟽中兼陳感激悲隕之忱。批旨極優渥。俄以院中苟簡。遞在外承旨。
其二十
蒼梧叫舜杳難攀。明日辭朝出嶺關。七十二州荒政了。 上憐危疾許生還。
右。九月拜慶尙監司。累辭不得免。十月 明陵因山。禮畢。其明日往省先墓。仍爲辭朝下去。會値辛丑饑荒。巡賑列邑。賑事旣畢。卽上章陳病乞遞者三。七月得遞。
其二十一
乍解承宣又李官。兼修國史分何安。還朝十日關門卧。擢秩俄因使事難。
右。在嶺營。拜右副承旨。以在外卽遞。在途聞有刑曹參議除旨。納節日肅謝。因引疾不行公者十餘日。以實錄刪節堂上。兼春秋修撰官。又因 王世弟冊封奏請使乏人。廟堂請
以從三品中備擬。是日拜副使。陞嘉善副護軍兼同知春秋館事。掌試春曹。拜戶曹參判,副揔管,承文院提調。
其二十二
星軺不日啓燕行。誅討誠深叩集英。前席罷來㙜劾出。一身全保荷 君明。(集英。門名。時 上在進修堂。故詣集英門請對。)
右。使行離發之期。只隔十餘日。而因趙聖復請罪事請對。力陳聖復宜卽逬裔之意。兼言國有如此大事。重臣當夜請對。至收還聽政之傳旨。而時相偃息傍觀。一相臣至陳箚。咎斥承旨之不防塞重臣之請對者。此宜並加責罰。三司不討聖復。只請罷職而止。三司亦可罪也。都承旨洪啓廸力救大臣三司。猶請聖復逬裔。 上不卽許罷對。出闕門。則㙜啓已請臣罷職不叙。又請聖復絶島栫棘。 上不允臣所遭之啓。聖復之啓。卽允之。是日配珍島。
其二十三
遑遑國事五旬餘。 明主除奸日月如。舊職地曹猶自在。新恩王府又親除。
右。辛丑臘月初六日。 聖上赫然改紀。屛黜羣奸。登進舊人。臣㙜啓卽停。舊職猶在。特除同知義禁府事。肅謝卽遞禁府。
其二十四
半夜廷僚請對時。揔廬騎省最先之。 聖王卽許誅閹竪。孝悌千秋永有辭。
右。臣方直揔府。夜聞 東宮引接宮僚。有所下令。不勝驚憂。卽與兵曹入直。參判李台佐詣政院請對。大臣卿宰三司續續入來。天明始賜對。臣隨諸臣之後。涕泣陳請。請誅閹宦。是日。命出付宦官朴尙儉等二人於有司鞫之。皆誅之。
其二十五
重長成均一紀贏。 東宮賓客望尤淸。籌堂史館兼槐院。圃署梨園揔是榮。
右。是冬。移拜大司成。 世弟右副賓客,備局堂上,實錄廳都廳堂上,司圃署掌樂院提調。槐院則所帶者也。
其二十六
辭榮玉署引親嫌。提學華御敢復兼。數月郊扉聊自
屛。同朝皆識我心謙。
右。壬寅春。乞暇省先墓。移拜副提學。以兼帶春秋修撰官。與領春秋。有親嫌。引例乞遞。得免。俄拜同知成均館事。是政拜大司成。同成均則減下。同日拜弘文館提學。辭不就。仍住鶴灘亭榭者數月。
其二十七
畿藩乍出匪求閑。朝議紛紜欲勿關。客使到來充儐使。居然驟躐上卿班。
右。銓地諒其辭避朝議之意。除京畿監司。三月二十七日。辭朝赴營。至五月晦。客使至。遠接使李肇以大政當前。不可復出。崔左相陳白陞臣爲伴送使。六月初二日。西行到龍灣。送敕使。
其二十八
輶軒六月赴龍灣。暑雨三旬跋涉還。還日秋曹新有命。勞心訟獄簿書間。
右。自灣上還日。拜刑曹判書,知經筵,右賓客,社稷署校書館司驛院等提調。
其二十九
經筵責重愧虗縻。講肆重登豈有裨。芸閣社壇兼譯院。句陳宿衛少閑時。
右。經筵久停虗帶而已。以賓客累侍書筵。又兼都捴管。以本兼諸務。了無一日之閑。
其三十
文衡代匱愧凡資。躬覩 儲君齒學儀。昔日執樽今博士。圜橋縫掖揔穪奇。
右。八月拜兩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値今 上春宮時。入學期廹。未及屢辭出肅。仍經入學盛禮。乙亥。入學時。以執樽儒生。今乃爲博士多士。莫不榮之。蒙賜馬乕皮。 東宮亦賜乕皮。(謁聖科取成德潤等七人。)
其三十一
縟禮 東朝上號時。金編玉冊爛照垂。荒詞豈爲揄楊力。一歲偏蒙再進資。
右。以 肅廟祔庙時。 惠順慈敬王大妣加上尊號玉冊撰進事。又進正憲階。又以御筆刊進。蒙賜馬。 東宮賜乕皮。
其三十二
同堂凶禍骨猶酸。枕席尋常淚不乾。相國亦知情事
切。爲因三覆遞刑官。
右。從兄受後命。情理慘切。不敢爲陳䟽辭職計。只引疾深入。會啓覆當前。崔左相以病陳白。遞刑判。
其三十三
臲甈(一作卼)私情未敢言。常稀出入晝關門。冬官勉應元非志。三度灣行不憚煩。
右。拜工曹判書。値冬至賀禮。一出肅謝。間爲館伴。客去則復入。癸卯三月。又以遠接使。出龍灣。四月。歸爲迎接堂上。五月。爲伴送使。又赴灣上。六月還。以病不卽復命。七月二十日。又以館伴應命。客去卽乞暇浴泉。
其三十四
爲因休暇出江隈。將赴湖西病却回。會拜儀曹參賀禮。還隨仙蹕入春㙜。
右。旣乞暇。將往溫泉。兼欲往省祖墓於全義。已蒙恩許。(兼欲觀領相兄葬事。)適患痁疾不得行。又遭私慼。入都。是日。移拜禮曹判書。其數日。有 上候平復賀儀。不得已出肅參賀。又其明日。有春塘㙜親行。以文臣庭試試官入參。卽又
尋單乞解。(庭試。取文臣李日躋等四人。)
其三十五
多時引疾丐閑休。一謝秋曹爲慮囚。京尹政堂官屢改。濟監司僕寵偏優。
右。引疾不出。會因 太庙秋奉審。屢召不起。得遞。復拜刑判。値啓覆。屢召方應命。旋卽呈告。遞拜漢城府判尹,議政府右參贊。俱乍出行公。又爲濟用監司僕寺等提調。
其三十六
荒年民部力難支。客使頻來未敢辭。二十八司兼管領。國家機務一埤遺。
右。甲辰二月。移拜戶曹判書。會値北客疊到。不得辭免。又再典文衡。又兼良役廳堂上本職兼帶及度支文衡兼衙門。至於二十八司。
其三十七
通明殿內法筵開。 聖孝融融萬壽盃。終日匀天廣樂裡。小臣沾醉上尊來。
右。再次送勅後。卽差 大妣殿進宴廳堂上。閱月蕫役。習樂于掌樂院。五月初一日。進宴于通明殿。蒙宣醞于禁中。又蒙賜馬。
其三十八
宴罷明朝卽上章。辭官三月謝鵷行。句當秋務無多日。準擬抽身返故鄕。
右。進宴罷後。卽引疾乞解屢䟽。終不得請。積違召命。居然涉秋。以年分事目磨勘甚急。累召而後强起應命。方將不日還鄕。而 上有疾。以連日問安。不果去。
其三十九
中秋雨雪忽爲災。仙馭賓天半夜催。闕外蒼黃承令旨。文成祚禱寸膓摧。
右。八月二十四日夜。 上大漸。 東宮令急行祚禱祭。臣在戶曹直房。急撰祚禱祭文。祭官方受香。而 上昇遐。二十五日也。
其四十
宣政雷號侍殯儀。前和題字血沾髭。猥蒙顧問哀遑際。特被 儲王屢頷頤。
右。大斂日。入侍宣政殿。書上字於梓宮前和。東宮邸下於悲遑中屢賜顧問。輒穪戶判言是矣者。至於三四。李相(光佐)出而語人曰。戶判之被眷注。非常云。
其四十一
咸池瑞日繼明新。拭目千官仰聖人。臣撰敎文兒子讀。一家榮耀聳朝紳。
右。今 上卽位之日。臣以別雲劍。昵侍黼座。頒敎文。卽臣所撰進者。而兒子趾彬以玉堂官。讀宣朝班。皆以爲父子榮。(諡冊文。亦兒子讀告 太庙及殯殿。)
其四十二
首隨丞相謁嚴廬。箴戒勤勤涕淚餘。更鼓已深猶不出。君臣相勉史臣書。
右。卽位之翌日。與李右相請對。入侍無妄閣。以敬天勤民。敦孝悌。崇儉約。節財用。收人才。恢言路七條陳戒。而以勤聖學爲本。縷縷爲說。右相亦繼陳累千言。臣等俱涕泣懇陳。 上亦嘉納。歎賞不已。登筵時。初昏。罷出時。夜三鼓矣。
其四十三
新臨至治勵精圖。薄劣偏蒙眷渥殊。首政纔移大司馬。天書又擢判金吾。
右。公除之日。卽 聖上初政。以臣爲兵曹判
書。其三日。特除判義禁府事。陞一品。
其四十四
如山擔負武兼文。兼察司農古未聞。更有夙宵敦匠事。一身勞瘁敢云云。
右。兵柄文衡。萃在一身者。近來絶罕。又以新戶判吳命恒。在關西。未及交龜。上來尙遠。大臣啓請令臣兼察戶曹事。兵戶兼管。古今所無之劇務。又差國葬都監堂上。逐日奔忙。不敢言勞。
其四十五
淵氷怵惕不遑安。始望何曾到大官。一日驟登三事列。自慚無力濟艱難。
右。兵曹出仕之第八日。有命相之擧。吏判李肇以前望卜入。則命加卜。遂以臣爲右議政。是日。自兵批政廳。退歸。
其四十六
台扉新領大軍門。扈帥仍兼社稷尊。力弱詎堪膺重寄。才踈無望答鴻恩。
右。拜相之日。卽兼訓鍊都監,社稷署等都提調。又拜扈衛大將。
其四十七
文垣舊職法當辭。却被恩綸許更縻。爲有師門衣鉢在。三公三館屢傳奇。
右。入相之後。依例乞遞諸兼任。銓曹請並解他兼。而文衡謂有大臣仍兼之例。不遞之。臣上踈言。臣師文貞公崔錫鼎。臣師之師文忠公南九萬。並以文衡入相。終亦辭遞。仍請卽解。則 上批以爲卿師及卿師之師。並兼是任。則今卿仍帶。豈不美事哉。勿辭。安心仍管。厥後筵中。累陳必遞之義。而終不許。
其四十八
回思辛丑尙緋衣。四載登台事絶稀。從古盈虗元物理。况今傾奪足危機。
右。辛丑秋。猶是通政官耳。不滿四年。驟至三台。近古所未聞。安得無滿盈之災。况失志傍伺之徒。百計覬覦。又安能免舁彀乎。
其四十九
乘時百恠競跳踉。日日公車積幾章。林㮚一言尤巧憯。大明臨燭賴吾 王。
右。一種奸邪之徒。嗾人投章。鄕生崔補首言。
上自大臣。下至庶僚。同一賊鏡之逆膓。命配絶島。前正郞林柱國䟽言。一鏡敎文之撰成也。當時主文之人。爛熳相議。視猶尋常。臣胥命金吾。 上命勿待命。臣陳書啓曰。盖此敎文。朝家諒臣私義之不可爲臨時變通。移屬一鏡。朝家之不以命臣而命他人者。何敢與聞於此事。亦何忍容啄於其間。雖以一鏡。今番之䟽觀之。日晩承牌。進詣賓廳。倉卒夜分。口占呼草云。設使臣無他故而可參涉。家在城外之人。何能相議於重城下鑰之後乎。如此易知而難誣者。猶欲以熒惑 聖聽。擠陷臣身。他尙何說。仍出城待命。則特下備忘曰。自古譖說。必易惑于人近可於事者。而豈有如柱國之白地架鑿耶。此等之語。旣非大昏暗之人。亦必易知。何待批下而後明之哉。遣承旨留門傳諭。又削黜柱國。柱國以爛熳相議四字。公然成案。勒敺人於罔測之科。 聖覽昭燭無餘。痛斥至此。則後之繼而言者。不敢復言相議二字。乃稍變其說曰。身爲主文。視若尋常。 上曰。自己不干涉之事。何可以
罪之也。後又改之曰。敎文雖非自作。身爲文衡。必當輪示。蹀血行盃等語。豈不知其爲凶言。而視之尋常。其意可知。况沙丘二字。使之刪去爲言。則何獨於蹀血行盃等語。不令刪去乎。 上曰。此則㙜諫誤知之也。沙丘二字使之刪去者。卽故左相(崔相)也。非右相之事矣。今右相未拜相之時也。亟停勿煩。其後啓辭。自其意可知至行盃等語廿五字及乎字。並刪之。盖其前後所言。初出搆捏。後皆窘遁之狀。自 上洞察。故得免大何者此也。盖其敎文夜半製進。初無輪示之暇。而以必當二字抑勒爲說。眞莫須有三字之類也。
其五十
我爲倫常討亂臣。凶徒增怒日交嗔。快來言語成臣罪。獨賜分䟽荷 上仁。
右。李義淵者投䟽言。 大行大王不幸有倦勤之疾。 先朝顧命之羣臣。深惟宗社之大計。奉承 東朝之聖敎。策命我 殿下於儲位。以定邦國之大本。又曰。辛丑以後事。皆非 先大王之意。臣請對陳白曰。 先大王不幸無
嗣。 殿下以 肅庙之子。 先王之弟。自當依 明庙故事。紹統矣。辛丑。陞儲。實 先王奉 東朝命。命之授受之節。光明正大。有辭於天下後世。今義淵。乃不曰 大行大王傳授。直曰。顧命大臣。策命定國本。此正如唐時閹宦。自穪以定策國老門生天子者之爲。此爲萬萬駭悖。又曰。辛丑以後事。皆非 先大王之意。誣逼 先王。莫大於此。此而不罪。倫常頹矣。 上初命絶島定配。李領相陳白請鞫問。允之。義淵受二次刑斃。其間沮敗鞫事之䟽。相繼投進。前持平李倚天陳䟽曰。大臣以定策國老門生天子之言。陳達云。唐朝昏亂之日。閹竪輩援立庸君之事。何敢以此引喩提說於咫尺前席乎。若此不已。將至於君不君。臣不臣云云。卽胥命于金吾門外。傳曰。卽遣史官。與之偕入。而仍胥命納符陳書啓。又傳曰。有面諭之事。卽爲入來。承旨尹惠敎來傳。又陳書啓不敢入。又特下備忘。復遣尹惠敎傳諭。使卽入來。又陳書啓。又下別批。尹惠敎更來傳。不得已與領相同爲詣闕。引見
時。慰諭縷縷。李相陳門生國老之說。只斥義淵大臣策命之說。以辛丑事。全㱕於大臣定策。如唐時宦者輩。自以爲功者之言而已。曷甞有他意。而倚天乃以援比昏亂之日爲言。言出抑勒。事甚寃誣。 上洞加開釋曰。向者筵席所達。予猶記憶。已知其本意如此。予旣洞悉。更何足爲嫌。厥後。前承旨李聖肇,前參判李裕民,前典籍許錫等。以此事相繼投䟽。或腠達綱目楊復恭言。搆捏粧撰。無所不至。至於合啓。批答乃曰。至於定策門生等語。是筵說也。他事雖不知。此則言猶可記。今以此爲罪。過矣。亟停勿煩。(後罷職之日。上以此言爲不過妄發。)
其五十一
金吾胥命日紛繽。玉座招來賜對頻。蕭獄魏碑予所戒。恩言字字泣臣隣。
右。前後胥命金吾。輒蒙召入。慰諭若曰。蕭何之繫獄。魏徵之踣碑。予甞所慨然於前史者。人言雖如此。予豈信之。亦豈或忽於待卿等之道乎。臣等涕泣拜稽而出。
其五十二
朝出城闉夕禁闈。頻繁進退任人譏。亦知一日淹留恥。未畢山陵不敢㱕。
右。出城俟命。輒被勤召。不得不復入。進退誠無據。而特以因山未畢。不敢遽㱕。一日淹滯。增一日之恧縮而已。
其五十三
喬山風雨葬 先王。復土微臣血涕滂。纔過再虞仍出郭。史官相守鶴灘傍。
右。十二月十六日。行國葬禮。臣行拭梓宮及復土之役。參再虞祭。卽出灘廬。陳䟽乞解。遣史官。使與偕來。
其五十四
模天繪日古穪難。焉有文章示不刊。只恨 先朝恩莫報。何安殊錫馬兼鞍。
右。 景宗朝撰進璿源系譜紀略跋文。有賜馬之命。又撰 懿陵諡冊文。賜鞍具馬。前後賜馬至五。
其五十五
庭籲長秋未敢遅。入都三日再龍墀。小臣蹤迹終難住。孤負 君王國士知。
右。以 王大妃從權庭請。不可少緩。 聖敎累勤。卿宰至會備局陳䟽。以請不得已入來。則 上賜對進修堂。臣陳庭請得準則卽當還㱕之意。則 上敎縷縷勉留。翌日。是除夕。設庭請。至正月初二日。始準請。 上又命引見。有國士遇之。當以國士報之之敎。臣涕泣拜命。而終不敢仍留。初五日。又出鶴灘。
其五十六
朝廷復用一番人。㙜閣首論三相臣。臣罪幸蒙開釋盡。臨筵天語屢諄諄。
右。乙巳正月十一日。時事大變。十三日。司諫李鳳翼,持平柳復明。發合啓。請領右相罷職。左相姑先削黜。 上命引見㙜臣。逐條開釋曰。敎文事。(下敎見上)雖以其身爲主文。不能致察爲罪。而自己不干涉之事。何可以罪之也。其他事。亦不可如是直敺人於罔測之科矣。至於定策門生等語。是筵說也。他事雖不知。而此則言猶可記。今以此爲罪。過矣。亟停勿煩。(此下欵亦見上。)
其五十七
偶因書啓瀝危辭。妄效囚人自暴爲。屬幸園陵宣特旨。於卿寧有一毫疑。
右。昨日合啓中敎文事及定策門生事。批旨明賜開釋。而其中送餞西郊一欵。 上所未知之事。故以其他事亦不可如是直敺人於罔測之科矣。爲答。此事不卞。則 上無以下燭實狀。故適仍史官書啓。略暴臺言。金爽仍陳古人在囚在謫。皆得上書自明。近世前輩。亦有待勘訟寃之例。(書啓在䟽箚卷)政院以被劾自明。大異常規。不得循例捧入之意啓稟。則 上曰。大臣事軆自別。入之翌曉。 上將幸 懿陵。特下別諭曰。噫。予已知卿之心則深矣。有何一毫疑卿之意。至於一字誤書。尤不宜引咎。卿其須軆予意。安心勿待罪事傳諭。於是乎合啓中三件事。洞燭無餘矣。明日合啓。又添入沙丘二字刪去爲言。則何獨於蹀血行盃等語。不令幷去乎等一轉語。則 上諭以此則崔左相事。非右相事也。㙜諫引避。刪去餞一鏡一疑。亦畧改之。
其五十八
朝夕方將嶺海行。中台陞拜亦殊榮。西樞特借閑游地。溫旨丁寧許保卿。
右。合啓閱月。不允。柳相遆。鄭澔拜相。則臣序陞左議政。身被㙜劾而陞職者。亦古今所罕也。至三月二日。備忘記曰。噫。今春見卿之後。欻已三朔。思卿之心。奚甞少弛。今當合啓方張之日。一向以相職敦勉。有非禮待之道。亦非待卿誠實之意。本職今姑勉副。卿其閑游西樞。軆予保卿之意事。傳諭于左相。是日。史官來傳命付判中樞府事。(李領相同日遞。三月十八日。文衡亦遞。)
其五十九
頻蒙近侍辱臨門。別諭傳符捴異恩。待罪賤臣那得此。賜貂頒扇更便蕃。
右。自遭合啓以來。荐降別諭。逐日納符。則輒命史官。還授賜貂皮。賜節扇,胡椒。一視無故之大臣。
其六十
加律爭將栫棘論。 聖君驚道是何言。罷官略塞三司請。猶幸臣心特見原。
右。三月初四日。合啓加律。請李相及余絶島圍籬安置。柳相亟正邦刑。答曰。柳判府事事。已諭於前席。至於兩大臣事。是何言也。是何言也。當初論啓旣已過矣。則今此加律。實是意外。削黜猶且靳允。而况栫棘乎。予志牢定。决難允從。亟停勿煩。至五月十三日。賓廳引見。三司請對。時相閔鎭遠,李觀命力請。 上命李相及臣罷職。柳相削黜。崔左相追奪。而㙜言直以戕害至親爲言。而 上以與戕害至親之人。同仕爲無義。又以國老之說。爲妄發而已。
其六十一
兒子遭罹可忍言。鑿空成罪罪皆寃。炎蒸瘴癘甘心就。不赴窮溟是 聖恩。
右。兒子趾彬。被李倚天搆捏。白地成案。至請絶島安置。 上止命遠竄。五月十八日。赴謫機張縣。
其六十二
新相初來更急持。一人先唱萬人隨。三司伏閤賓廳會。庭請經旬日費辭。
右。李觀命拜相入來。全以復私讐爲急。倡爲庭請之論。時議日倍層激。六月十三日。三司伏閤。十六日。二品以上賓廳會議。五日至同月二十日。大臣卛百官庭請。
其六十三
時人氣勢益鴟張。火色彌天不可當。豈有忠勤同博陸。由來 聖鑑邁昭皇。
右。李倚天,韓德全至。又欲加律必殺乃已。 上以李相及臣事。比之於漢昭察霍光無罪事。倚天又陳䟽並請依律處斷。 上又嚴斥不許。
其六十四
讒邪百計巧經營。鄭楺投章㝡可驚。招致禁庭親斥責。吾 君日月與同明。
右。六月十一日。館學生鄭楺等上䟽。以臣所撰頒敎文中。那知半夜之間。遽承憑几之命。至比之李天海之凶言。 上震怒。招致榻前。立之庭中。嚴加斥責。欲施島配之律。因承旨李喬岳等救解寢之。而銓曹再首擬楺於寢郞。輒靳點焉。
其六十五
庭爭誨責日諄勤。多是人臣不敢聞。削黜亦知從黽勉。 聖心惟在息紛紜。
右。庭爭發後。累批牢拒。日三陳啓。十有四日而柳相依昔年處分遠竄。李領府事及臣。並削黜。而備忘中。趙泰億。卽予嗣服初相也。爲三事而不語。則非矣。在重臣而不語。則非特此人焉也。因相名而論以重律。則其爲相也不亦危乎。但死者追奪。(趙領相。亦才已追奪。)而生者只罷其職。則奚但重輕之懸殊。亦非明好惡嚴處分之意。並施削黜之律。末又敎之曰。卽撤庭請。講磨國事。以勿困我下濟生民。又曰。趙泰億事。以一時之言定人之案。非上古之氣象也。靳允合啓。亦由此也。(此賓廳十八日。第三啓批旨中語。)庭請亦且不止。則批旨中有念民事。寧欲溘然。幾乎疾作。忘寢忘餐之敎。其翌日。又敎曰。安有世間。父有哀愴之言。而子不感動者乎。批旨惻怛。啓又層激。此皆因予凉德巽軟之致。南面御百工。不亦慚乎哉。其明日。遠觀以秋享大祭受香。不設庭請。仍不得更設。(後巽軟以
下並改。下凉德不能見孚之致。夫復何喩。)
其六十六
懿陵祥日哭陵傍。盡室乘舟入峽庄。淸漢終南看漸遠。玉樓高處夢偏長。
右。自遭合啓。束裝待命。不敢遠去。則庭請啓中。又以偃息郊坼爲言。故八月二十五日。 先王小祥。哭于陵村中郞浦上。卽絜家。由木道。向原州。
其六十七
時宰猶將去就爭。涉冬庭議轉崢嶸。八方儒牘起風起。終始天心不變更。
右。觀旣出郊。要君遠乃復率卿宰三司。十二月初三日。請對。將欲更設庭設。 上敎嚴截。責諭備至。遠惶恐不敢力請罷出。宰卿以下。初不敢開口。翌日。遠乃呈告引入。正月初四日。特遞其相職。觀處初遣偕來史官。俄命收還。恩禮頓薄。五月初四日。遞其相職。計乃無聊。嗾京外寠人乞兒。穪以八路儒生。迭相投䟽。 上終不納。
其六十八
蕭然小屋寄雲山。林沼禽魚揔好顔。身外不嫌浮世隘。暮年方得此寬閑。
右。丹崖小築。正對白雲山。又有園林泉沼之勝。半世奔忙。因罪得閑。此 上恩也。
其六十九
門對靑山俗客疎。終年不出卧吾廬。莫言生事蕭條甚。床有 三朝舊賜書。
右。朝家不允栫棘之啓。而自處如在謫人。不出家外一步地。唯以書籍消日。 三朝皆有內賜書帙。朝夕把玩。昔宋之龐籍。有田園貧宰相。啚史富書生之句。此事近之。
其七十
感激詩成七十篇。 君恩未報已衰年。一生忠愛惓惓意。書與兒孫永世傳。
右。七十首通前作二十首合爲九十首。歷叙平生事。纖悉無遺。實一通年譜也。後之子孫欲知我者。於此求之足矣。觀乎此者。益勉世篤忠貞之義也。
其七十一(追賦)
水部堂郞何罪辜。君王慨世發長吁。臣雖自辨奚加
此。 聖鑑昭昭燭彼誣。
右。丙午(八月初六)獻納尹心衡啓言。壬寅水曹堂郞。穪以皇帝喪成服。用白衣白帽麻帶。多出曹中錢布。各自分用。載之。文簿。一種奸凶之輩。背馳士類。以氣節爲弁髦。大義爲空談。况其時百官元無白衣麻經成服之事。不過借此可駭可笑之題目。以濟其憑藉饕餮之計。請其時堂郞並削去仕版。答曰。伊時事。予亦記有矣。用順治時例。四品以上。布帽麻帶。五品以下。淡服角帶。大庭成服。過三日而除。噫。我國以弱國。凡事無不屈己。以此事觀之。尙方進衣大庭成服例雖有在。感慨曷勝。凡論啓之際。當審焉。不知委折。劾論水部堂郞。其不審也至此哉。心衡引避。以蔑義饕利爲言。答曰。大加爽實。猶不自止。饕利之說。尤不相諒。一時成服之資。何貪饕之可言。且尙方進衣之敎。略示可諱之義。初雖不知。知然後豈不瞿然乎。噫。三昨備忘。日昨下敎。攄心腹之辭。慨世道之言。而窮極尋乎文具。事可諱而不顧。非徒費言之慚恧。實爲世道而長吁。正
言柳謙明䟽。批以索文簿劾往事斥之。(十月十九常參時。)連啓之。批曰。不過其時吏屬之文簿。貽玷堂上。亦不過乎勿煩(至十一月十九日。)停啓。盖三司合啓。閱歲爭執。而 上終不允從。時輩遍閱余所歷諸司錢穀簿。無可爲罪者。洪禹傳曾爲家兒所劾謫配者。爲工曹參判。考簿得康煕成服時堂郞。帽布帶磨鍊價。如得奇貨。此啓之所以發也。啓初入。 上問政院曰。其時堂郞爲誰。對以判書趙泰億,參判李泰龜。已作故參議權以鎭。郞官某某。 上卽下批責之以不審。則心衡以爽實引避。而猶加醜詆不已。 上又責之。(盖其時諸各司堂郞。各自官備帽帶。本非水曹獨爲之事。)故吹覔搆陷之計。終不得售。至於寢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