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527
卷22
正憲大夫刑曹判書兼知訓鍊院事,五衛都摠府都摠管 贈崇政大夫議政府左贊成兼判義禁府事, 世子貳師李公謚狀。
正憲大夫刑曹判書兼知訓鍊院事,五衛都摠府都摠管李公。以 景廟二年十月乙丑。葬楊州玉流之原。至 英廟元年。 贈崇政大夫議政府左贊成兼判義禁府事, 世子貳師。今 上殿下四年九月。公曾孫承政院左承旨亨逵。來謂景源曰。曾祖爵正二品。法當賜謚。請爲狀上于太常。狀曰。公諱弘述。字士善。姓李氏。五世祖德興大院君。 中宗恭僖大王第七男也。高祖諱鋥。河原君。曾祖諱引齡。唐恩君。祖諱潡。凝川君。考諱錫漢。 贈吏曹判書。妣 贈貞夫人慶州金氏。護軍諱光翼女也。公幼沈默有氣槩。善騎射。不事家人産業。 肅廟卽位。登武科。拜宣傳官。以武藝 御試高等。加折衝。六年。由禁軍將。出守慈山。兵曹判書金公錫胄言。李某國士可用。遂啓。仍任禁軍將。已而。出監平山縣。七年。授昌城府使。遷宣川府。十四年。以所江鎭防御使。擢慶尙右道節度使。仍任
所江。加嘉善。拜黃海道節度使。十六年。自吉州牧。遷會寧府使。二十二年。擢平安道節度使。明年。拜三道統制使。二十六年。入爲摠戎使。加嘉義兼訓鍊院都正,右捕盜大將。遂進拜御營大將。因事罷。二十九年。出爲咸鏡北道節度使。邊民犯法。坐奪告身。三十五年。起三道水軍統御使。入爲五衛副摠管。復拜平安節度使。四十年。召爲漢城左尹。又出爲水原府使。四十三年。特授訓鍊大將。十月。拜刑曹參判。權弼衡上疏。詆辱金忠獻公昌集。其言絶悖。 肅廟震怒。命竄極邊。弼衡求西道善地。不許。卒定於北邊。積忤一鏡。自此始。四十四年。入兵曹。爲參判。陞資憲。拜漢城判尹。四十七年。陞正憲判刑曹。 景廟卽位。李夢寅請復禧嬪張氏位。 上命刑曹覈其指使。人皆畏避。公獨按其獄。一鏡益嫉之甘心。初陸德明。與申奉堂。爲劇賊。衣婦人服。入閭里。奸騙女子。慶尙水使金時泰來言。德明善術數。恣行妖邪。改名玄。情跡莫測。何不譏捕。時公兼捕盜大將。卽日杖殺。於是。一鏡爲蜚語曰。陸玄。以領議政金某之腹心。密探金某陰事而叛去。李某受金某嗾而殺之。或以爲李某與金某。密議而爲玄所竊聽。故殺之以滅其口。公之罹禍。此其根
也。初 景廟有疾無嗣。人心疑懼。金忠獻公昌集等。白于 景廟。奉 仁元大妃之命。冊 英廟爲王世弟。一鏡由是大恚之。是時。鳳輝,泰耈,世良相繼投疏。或陳箚動搖 東宮。及諸大臣聯箚請使 王世弟代理國務。公以爲當此至艱之會。國之安危。繫于訓局。引柳就章爲中軍。 景廟元年十二月。一鏡與眞儒,弼夢,明誼,聖時等。稱求言應旨。先上一疏。搆誣大臣。將一網打盡。是夜二更。 聖旨忽下。自大臣及三司諸臣。幷罷黜。又 敎曰。李某奸凶蔑倫。陰懷不測之心。如此之人。不可置之將任。遣宣傳官奪符。仍 命削黜。已而。眞儒啓曰。陸玄稱名人。曉解術數。久作昌集之密客。及生釁叛去。李某受昌集之密嗾。塞口撲殺者。盖以此也。公遂下獄。至壬寅三月。虎龍上變。掌令李景說。請李某移送鞫廳。一體嚴問。一鏡自請爲獄官。攘臂擔當。捕廳從事軍官吏。卒幷逮囚。萬端誘脅。從事朴宗榮,兪一基。諸員金遇兌,金震錫等。爲威勢所壓。迎合圖生。架虗之言。無所不至。獨軍官玄德明。累受酷刑。竟死杖下。嗚呼。眞烈丈夫也。公自本府。移鞫廳。而趙洽誣告之言曰。嘗聞李正植之言。則以爲今方圖得備忘記於內間。領相與訓將相議。扈
衛宮城。以防一邊人之攔入。正植以此誣服曰。柳就章扈衛時。便於任使。故李某以爲中軍。一鏡得此。如視奇貨。脅受正植等誣服。而汲汲勘斷之。數日之內。連加毒刑。乃以五月十七日。卒于獄中。享年七十六。初一鏡恣意脅公。公大言曰。死易耳。吾豈誣服者哉。竟不服死。眞儒族弟眞淳。啓請施孥籍之典。 英廟元年。一鏡伏誅。而復公官。又 命禮官賜祭。後明年。命仍前案。虎龍之誣又自如。而公之官贈亦被還奪。後十五年。頒 大訓。命燒虎龍誣案。幷還追削諸公之職。而公之 贈爵。又復如初。於是義理昭如日星。而逆順之分。不待百年而定焉。公爲人剛毅果敢。與人言。辭氣藹如。及遇事。不以死生禍福。貳其操也。與伯氏同敦寧公友愛備至。雖年位高。執子弟職。不少懈。平居省候甚勤。得一美味。不先入口。事無大小。輒禀議而行。申公汝哲。簡亢嚴重。少許可。惟於公。深加推許。嘗屛居養痾。部曲來候者甚衆。而一不延接。獨留公亹亹終日。人問其身後所代。必以公應之。公深感其知己之眷。申公旣卒。獨往其家。而下馬大門之外。問起居於公之夫人。一如公在世時。久而不替。勇銳過人。嘗赴沁都也。中流船覆。一船人皆沒。獨大呼
超越。得小坻而免。計其間可數十步。人以爲神。公善射。能力挽强弓。技藝無不精工。至今武士。猶傳其射法。始禍作之日。半夜奪符。左右皆戰慄。公從容顧謂其孫明翼曰。汝等勿怖。吾受 國厚恩。齒爵極矣。死何所恨。但 國事至此。不得瞑目。及被拷。一鏡迫脅威喝。無所不至。而顔色辭氣愈厲。不少挫。嗚呼毅哉。夫蹈天下不測之禍。能授其命。固難矣。而探天下未然之患。逆折其幾。尤難矣。方一鏡收李正植。具淫刑而脅之者。盖欲得誣服之辭。上逼 世弟也。正植旣死。則一鏡又欲脅公而成其獄。杖百五十。命幾絶。使公失對。則 世弟危而 國家殆矣。然公瞋目罵一鏡。以明其誣。故一鏡亦不得易公之辭。而謀害 世弟之志。終莫之逞。公之所以爲 世弟。殺其身者。可謂忠矣。然世人徒知公之死於忠。而不知公之大功在於 社稷也。景源聞諸閔文忠公鎭遠。當 肅廟禮陟之日。人心危疑。金忠獻公以元輔。處承政院。號曰。院相。公率三軍。環陣於宮城之外。號令甚嚴。自院相左右之人。皆不得入。院相出旗。使許入。公終不聽。盖是時。一鏡陰結宦官宮女。欲圖其變置朝廷。而扈衛甚嚴。尺牘不得相通。故一鏡雖欲與宦官宮女連
其謀。不可得也。自 肅廟昇遐之日。至于解嚴。宮中肅然。使宦官不能爲姦。而宮女不能爲妖。故忠獻公得垂紳於百僚之上。從容定策。翼戴 英廟爲 世弟。以基 王家五十年昇平之治。豈非天哉。如使公扈衛不嚴。則一鏡必通宮禁。變置朝廷。 景廟踐阼不踰月。而忠獻公已見逐矣。又何待明年辛丑十二月。然後黜之哉。故景源以爲忠獻公不見逐於定策之前者。由扈衛之嚴。而一鏡不得連謀於宦官宮女也。然則公之所以有功於 社稷者。亦可知也。李文簡公宜顯。嘗以謂李公之死。大異於人者有三。持危定傾。一心烱然。則以 肅廟而死。殺機蹶張。終不易辭。則以 世弟而死。陰謀密計亘十數年未已。則以三百年 祖宗鐘簴而死焉。不但以一身一節死也。嗚呼斯言得之矣。謹狀。
嘉義大夫平安道兵馬節度使 贈資憲大夫戶曹判書兼知義禁府訓鍊院事,五衛都摠府都摠管白公謚狀。
嘉義大夫平安道兵馬節度使 贈資憲大夫戶曹判書兼知義禁府訓鍊院事,五衛都摠府都摠管白公受禍於 景廟二年壬寅。初葬積城縣之南。 英
廟四年戊申。移葬鐵原豐田之原。公卒後六十一年今 聖上六年壬寅。特 命賜謚。公曾孫東俊。造臣之門。請爲謚狀上太常。狀曰。公諱時耈。字德老。姓白氏。水原人也。上祖諱天藏。政堂文學。封水原伯。子孫仍籍焉。五世祖諱仁豪。以學行薦授別提。而不就。其弟仁傑。卽世所稱休菴先生也。高祖諱惟溫。繕工副正。曾祖諱羲民。伊川縣監。以副正公之弟漢城左尹惟儉子。出爲副正公後。祖諱弘緖。 贈左承旨。考諱元振。 贈戶曹參判妣全州李氏。府使永命女也。公少敏達。博通經史。優於文學。而屢擧不中。晩登武科。以武臣兼宣傳官。移宣傳官。遷訓鍊院主簿。陞判官。入都摠府爲都事。兼備邊司郞。出爲慶尙左道水軍虞候。遞歸。訓鍊大將申公汝哲。甚重。把摠。必擇原任州牧者。獨於公。破格授之曰。非此人。莫可爲也。遂登將。薦拜都摠府經歷。出爲鳳山郡守。丁父憂。服闋。復入訓鍊院。爲僉正。遷拜副正。由南原營將。爲伊川都護府使。以事罷。居歲餘。授草溪郡守。秩滿。入爲禁軍將。出爲安興鎭僉節制使。不赴。由曹司衛將。遷坡州牧。又三年。以守御廳別將。爲平山都護府使。歲大饑。以至誠。賑府民。 錫馬褒之。秩滿。擢全羅左道水軍
節度使。以親老。仍任平山加一年。居母憂。服闋。以宣傳官。拜忠淸道水軍節度使。移拜濟州牧。以前任事下獄。當决杖。 肅廟特命除杖。異恩也。又二年。拜安岳郡守。賑飢民。如平山時。 賜表裏。明年。擢本道兵馬節度使。治身簡嚴。訓卒有法。撫愛雖勤。威罰亦行。克修戎備。用戒不虞。月試射。以勸將士。事係軍務。則雖方伯守宰。不少饒假。本營有曰隨營牌精兵。監司將奪而有之。廟堂亦助之。公屢啓力爭。事得已。秩滿。入爲御營別將。遷咸鏡南道兵馬節度使。改北道兵馬節度使。陞嘉善。在北三年。繕治軍器。訓養士卒。視海西有加曰。地僻而遠。無公私攪撓。吾得專意故也。其廵按列邑也。名官守宰。有怙勢不遵節度者。公直欲以法從事。名官摧服。公或啓罷。或代治幕屬。其不畏强御。守法持重。多如此。 肅廟入耆社。公以年七十。陞嘉義。入爲五衛都摠府副摠管,訓鍊都監中軍。明年。出爲平安道兵馬節度使。關西軍役。於軍官徵布一匹。元軍倍之。故民皆冒屬於軍官。元軍則率多虗簿。徵及白骨隣族。視他道有甚焉。公與方伯權公𢢜議。减一匹以均之。又增其軍伍。汰軍官以補。而先自兩營始之。遂爲一路定例。自是役均弊祛。西人永
賴焉。 肅廟昇遐。使价旁午。公以便宜。寬民力。 景廟元年。逆臣一鏡等。始用事。朝著一變。而舊臣盡被竄逐。公亦坐罷。人皆危之。公則夷然。其與竄謫大臣書。有曰。庶免度遼之耻。先是。公在西營。耆社請貸白金。公以爲耆社體貌。視前自別。乃許之。耆社亦及期準報。明年夏。持平李眞淳。以耆社白金事。捃摭論啓。及下獄。覈其事。卒無實。 命特釋。喉院繳寢之。八月。又以金盛節誣告。就獄。初 景廟有疾無嗣。故大臣金忠獻公昌集,李忠文公頤命,趙忠翼公泰采,李忠愍公健命。定大策。告于 景廟。遂冊 英廟爲 王世弟。賊臣一鏡等。陰結宦官朴尙儉,文有道及宮女石烈,必貞等。謀所以傾 儲位殲舊臣者。事發覺。尙儉,有道,石烈,必貞。皆伏誅。已而。又使睦虎龍。上急變。大起誣獄。文武士庶。多被考問。間有恇怯者。被其訹誘誣服。而金盛節爲甚焉。其招有曰。耆社銀用於何處。一鏡等如得奇貨。謂可以寅緣屠戮之。遂移公於南間。逮囚耆社差人。日施淫刑。事竟無實。委官崔錫恒欲誘公以實忠獻金公之罪。問曰。耆社差人言。爾得昌集請簡而許之。信乎。公對曰。相公未嘗有書。賣人圖免。吾不爲也。錫恒怒曰。逆臣敢呼以相公乎。公
曰。吾知爲相公。而不知爲逆臣也。判義禁李光佐。亦怒曰。爾言何敢如是耶。公曰。判義禁以文忠公孫。亦何忍鍛鍊此獄也。光佐變色以避之。諸獄官。莫不憤惋。遂請刑。九月九日。引公出。將施拷掠。公忽瞋目直視。鬚髯輒張。怒氣勃勃。良久厲聲罵曰。無辜之人。公然撲殺。寧有是耶。 先朝宿將盡搆殺。將欲何爲。錫恒大恚。擧扇擊案數四曰。若所謂宿將。指李弘述,李宇恒也。兩人罪犯何如。而爾敢發此言乎。公不應。叱其羅卒曰。吾欲速死。汝須猛杖。自是閉目無言。棰楚亂下。而寂然如木偶人。翌日。又問宿將所指。公終不語。忽開眼而笑曰。宿將見殺者。豈獨兩人而已乎。李尙𫘂,沈搢皆是也。錫恒曰。爾不知宿將出處。而乃以李尙𫘂,沈搢爲對乎。公又開眼應曰。李尙𫘂,沈搢。曾經節度使。獨非將耶。錫恒恚甚。考問益急。竟以是月十四日。卒於獄中。時年七十四。公旣卒。平安道觀察使吳命恒。以爲節度使。記付銀子。視前大縮。是某貪墨之致也。宜籍其産。錫恒以法外寢之。明年。命恒判戶曹。逆臣柳鳳輝判金吾。而遂籍其産。 英廟元年。金公有慶言。白某於桁楊之下。辭氣不屈。此其卓卓者也。又有以非法籍産事上聞者。 英廟曰。凡事惟
意所欲。是向來人本習。仍令復其官。還其産。特 贈資憲大夫戶曹判書。遣官致祭。祭文曰。昔在東京。禍慘黨錮。李杜餘波。不及皇甫。豈若向者。文武同寃。羣奸起獄。一網彌天。 先朝宿將。殄滅無遺。跡其憯毒。將欲何爲。卿時被逮。酷罹羅織。耆社藥債。表裏窮覈。文簿雖明。禍機益張。丹心白髮。箠楚桁楊。不少撓屈。凜凜辭氣。覆盆靡照。長城遽壞。武穆寃魄。伏波藁葬。獄吏齎咨。行路興愴。彼凶人心。亦惟不足。乃鼓簧舌。指白爲黑。非法籍産。旣寢旋行。痛彼邪黨。累我 聖明。逮今 嗣服。次第伸枉。睠言舊將。恩念不忘。人有告予。卿尤卓卓。早歲投筆。老猶矍鑠。曉達兵家。涉獵經籍。旣武而文。靡試不績。七佩郡符。五秉閫鉞。士飽民安。窮族兼活。蔚干城望。藹儒將風。延譽善類。遘嫉羣凶。所以晩節。終罹士禍。籲天無從。齎恨泉下。式至今日。丹書始滌。流竄悉還。班行再肅。惜不令見。九原難作。延英伏閤。太平誰呼。緬懷英槩。倍切嗟吁。玆詢廟堂。快雪幽誣。載擧愍典。追奬忠靈。襚以八座。庸備哀榮。伻官薦酹。言不盡意。諒惟窀穸。庶歆玆觶。其明年。承政院都承旨鄭公亨益言。白某被考之時。抗聲大言曰。 先朝宿將盡搆殺。其意將欲何爲。以此觸
怒。遂至於撲殺矣。桁楊之下。不少撓屈。其氣槩可以想見。而况其淸謹。通朝所共知。其家方欲改葬。而貧甚無以措辦云。宜施愍恤之典。 上問大臣閔文忠公鎭遠曰。白某以淸白名世。又寃死誣獄。特施恤典。恐無不可。 上愍之。特給擔軍,造墓軍及營葬之需。公爲人。外雖和易。內實堅確。一定其心。雖萬夫。終不可奪也。其誠孝。根於天性。志物之養。無所不備。前後居憂三年。哀毁過節。未嘗脫縗服。與兄弟友愛甚篤。憂樂利病。與之提携唱酬。雖在遠邑。必邀致懽洽如也。撫諸姪孫。如己出。計身口。資其衣食。吉凶之需。輒爲之極力營辦。不以家食而有所廢。寡妹無依。且多子女。公皆鞠養而嫁娶之。推之疎宗族。旁及知舊之貧窮者。亦莫不然。居官。必洞開重門接引。惟恐不及。或有以官用將竭爲言者。公曰。吾宗甚微。祿于朝者惟吾而已。彼窮而求我。我豈忍恝視哉。當削衣貶食。以羡餘相周耳。嘗戒其子曰。此吾父母之族也。父母所愛。雖犬馬亦愛。况人而族乎。吾若有意自肥。不恤窮族。天必殛之。以故其來如歸市。舍舘常滿於邑中。其在海西時。有一臺諫聞而將論之。袖其彈文。以示趙忠翼公。公曰。白某以睦族。自任受之。固無辭。論之
者。當爲何如人。臺諫慚而止。性又淸素。不喜華靡。衣取適體。食不厭疏。玩好之物。亦終身無所近。屢經州閫。而無庇身之宅。輒僦屋棲遑。李兵使溶與公甚相好。爲買一第以居之。嘗謂家人曰。吾以措大起身。至此擧家得免於溝壑。莫非 國恩。敢圖贏餘。以業子孫乎。不義而富。其不爲勢家所奪者寡矣。吾欲以淸白遺之。是故。在官必計口繼廩。使不至飢寒。而罷歸則輒假貸以給。猶晏如也。嚴於取與。以賄遺干進爲耻。居官雖尺寸。絶無私餽。平居以棋局書帙自娛。未嘗交謁權貴之門。兪公信一。嘗語人曰。吾至 朝堂。問白某而無一識面者。可謂韎韋中隱士。此可以見公之一端也。始爲養低徊州縣。而爲治專尙儒雅。無沽名干譽之政。故實惠及民。輒有去後之思。然人之知公者。盖鮮矣。配光州金氏。務功郞廷冕之女。有一子三女。側室有六子。內外孫曾多不盡錄。今 聖上命賜公謚。臣謹爲謚議曰。公立朝四十餘年。忠愛一心。終始不懈。及 肅廟賓天。廢膳號泣。彌月不衰。每當哭臨。哀動傍人。恨不得以身褥蟻。其追 先朝。報嗣王之誠。炳如日星。而 仙馭纔邈。羣凶闖入。壅蔽濁亂。謀危 社稷。無所不至。公固有爲國一死之心
矣。故方其就鞫也。趙公聖復等三臺。被逮下獄。事將不測。公慮其依違苟免。臨供戒之曰。萬代瞻仰。在此一擧。其後誣獄甚蔓延。刑戮相屬。 宗國之亡。非朝卽夕。公時家居。對朝紙。輒慷慨泣下。斥言不忌。凶徒之聞之者。安得無禍心乎。未幾。而眞淳之誣啓發矣。光恒之誣案成矣。其凶謀所在。灼然可見。而誘引威脅。有不忍正視者。公之忠憤怒膽。轉益衝激。不顧一身。以死報國者。不亦忠乎。嗚呼。凶逆輩欲殺四大臣。將以上及於不敢言之地。故其所以鍛鍊誣獄者。靡不用極。苟非忠義卓絶。氣節剛確。則其不摧折者稀矣。而公獨毅然有不可奪之操。當錫恒之欲實金相公罪。而至發請簡之說。則公折之以賣人圖免。吾不爲也。又詰其謂逆臣敢呼相公。則公乃曰。吾知爲定策相公。不知爲逆臣也。光佐之在鞫坐。怒有言則公責之以賢祖之孫。何忍鍛鍊耶。至使變色而避之。公可謂威不能屈矣。且其搆殺宿將。將欲何爲一語。足以驚破賊膽。逆折奸萌。而白首桁楊。辭氣凜凜者。不亦烈乎。公容䫉端雅。姿性愷悌。與人言謙謙自下。能强記。至老不衰。授經諸孫。而不用諺解。其明於詩書。盖如此。七十之年。能勇於大節。有以也。故論次歷官
行事。告于太常。謹狀。
嘉義大夫司憲府大司憲兼同知春秋館事 贈資憲大夫吏曹判書兼知義禁府事,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 經筵成均館事,五衛都摠府都摠管洪公謚狀。
英廟元年春。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右議政閔鎭遠言。故司憲府大司憲洪啓廸。當 景廟時。論賊臣趙泰耈等。下獄考死。豈不寃哉。 英廟惻然。 命有司。雪其幽枉。 贈資憲大夫吏曹判書。自古聖人治國家。必顯忠以厲人臣。 先王垂拱五十年。國家治平。亦惟顯忠而已矣。臣謹撮公家所輯公遺事。而爲之狀。其狀曰。公字惠伯。南陽人。 贈嘉善大夫吏曹參判諱禹錫之子。通訓大夫司憲府掌令 贈通政大夫承政院都承旨諱受河之孫。嘉善大夫京畿觀察使 贈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謚忠莊公諱處厚之曾孫也。公少好學。擧 肅廟二十九年進士第一。率太學諸生。上疏論朴世堂思辨錄背朱文公。 肅廟乃索思辨錄。見其所改文公註。 命燒其書。公由是名重太學。後七年。人日對策。公居第二。 肅廟特命賜及第。入藝文館。爲檢閱。兼 世
子侍講院說書。已而。由兵曹佐郞。入司諫院。爲正言。是時。 大內將進宴。有歌呼聲。公上疏曰。禁掖之中。有歌呼之聲。聞於外庭。不瑕有乖於古聖人放鄭聲之戒乎。非禮之樂。非禮之戱。非人主所宜聽視。臣未知所設者何戱。奏伎者何人。 殿下亦果臨視。而要不免爲燕閒耽樂之歸。豈非 聖朝之闕失乎。方春霰雪。示警於大慶之餘。至有進宴停止之 命。而第示於外者。雖有以聳羣聽於播告之指。存於內者。未有以謹出入於易忽之地。則遇災警惕。不過爲空言也。 肅廟嘉納。特賜豹皮以奬之。選入弘文館。爲副修撰。出監泰仁縣。未赴。復爲副修撰。薦入吏曹。爲佐郞。陞拜正郞。未幾。又拜副修撰。 肅廟親題掖庭人所訴牒。責政院不卽擧行。公與館僚上箚言。天位至尊。王言至重。是以人君號令。莫不有法度。少有輕褻。必致尤悔。掖庭隷屬。何等賤微。狀牒呼訴。何等猥瑣。而 殿下乃屈如天之尊。親賜題音。褻君明。虧國體。至斯而極矣。近來掖隷不有法禁。恣行隳突。莫可禁戢。寧不寒心。今日之弊。不患掖隷之見陵。惟患國法之不行。伏願從今以往。有罪無罪。一付有司。以示宮府一體之意。 肅廟又嘉納焉。受 命廉察湖南。還
拜校理。遷北道兵馬評事。未赴。入侍講院兼文學。 肅廟特命左議政李頤命獨對 卧內。有 世子聽政之 命。中外洶洶。久而靡定。公與館僚。上疏曰。 聖候違豫。酬酢萬幾。誠有所至難。昨因大臣開陳。乃有 東宮聽政之 命。從今以往。可以有補於 調攝矣。第伏聞。酬酢之際。多有未安之 敎。語言翻傳。聽聞易惑。伏願永念付托之重。深悔辭旨之輕遽。伊日 筵敎。語涉 春宮者。幷爲收還。勿載錄於日記。則庶幾國家永賴。羣情得安矣。 肅廟許之。陞應敎。公求外爲楊州牧。與都事有嫌而免。差 端懿嬪魂宮都廳。進階通政。直拜司諫院大司諫。出爲慶尙觀察使。未赴而罷。由成均館大司成。入弘文館爲副提學。遷吏曹參議。出爲伊川府使。又未赴。差承文院副提調。 景廟卽位。入承政院爲承旨。有趙重遇者。上疏請加張氏位號。公啓言。 先朝處分。不啻嚴截。往年御史書啓中。有書張氏爵號者。 特加譴罰。且以咸一海上書。書其爵號。有絶痛之敎。 聖旨所在。昭如日星。今 仙寢未冷之日。已有此陰邪之輩。嘗試之計。矯誣 先旨。無所忌憚。若不痛懲。則恐有違於遵 先之孝也。 景廟然之。下重遇於刑曹。竟杖死。
薦拜江華府留守兼鎭撫使。明年。召入司憲府。爲大司憲。備邊司提調。與修 肅廟實錄。方是時。 景廟有疾無繼嗣。䆠官用事。公謂其弟曰。 主上無嗣。而羣臣各自爲心。恐他日有國家者。非吾 先王之子孫也。余無似。忝在宰列。 恩榮已極。與其生而無補於時。曷若爲國而效死乎。欲上疏請建 儲嗣。會正言李廷熽封章入啓。公喜曰。此吾之心也。 宗靈默佑。而人心自有所同歟。於是。乃與領議政金昌集,左議政李健命,判中樞府事趙泰采。詣 闕請對。 景廟引見于便殿。金公啓曰。諫臣請建 東宮。此社稷之大策也。乞 賜兪音。 景廟曰。予將入告於 大妃殿。卿等俟之。遂起入。夜已過半。東西廂燈燭皆滅。大臣憂懼不知所出。公正色顧謂大臣曰。不得請。義不可退。大臣遂召中貴人。微禀求對。居久之。 景廟乃復出殿門。手奉 徽旨。示諸大臣曰。 大妃殿冊延礽君爲東宮矣。諸大臣皆爲 上賀。卽夜。冊立 王世弟。於是。賊臣柳鳳輝不悅。上疏劾昌集等無人臣禮。 景廟乃下鳳輝獄。趙泰耈上箚論救。事遂已。公以前在江華時。改建 眞殿。陞嘉義。拜承政院都承旨。十月。執義趙聖復。上疏請使 王世弟。參决庶
務。 景廟下敎。命 世弟代理國政。會夜深。副摠管李森。方直都摠府。從門隙報崔錫恒。錫恒疾驅。入 禁中。獨先入對。而 世弟聽政之 命。已收還矣。未幾。 景廟復下敎。令 王世弟代理國政。趙泰耈詣闕求對。是時。臺諫請罪泰耈。公正色曰。大臣方被臺論。何敢求對也。立却之。終不以白。方是時。公在政院。凝然有山嶽之重。臨機應變。咸得其宜。 朝廷恃公以爲安。而泰耈,錫恒之黨。必欲甘心於公者。日益甚矣。十一月。遷弘文館副提學。上疏曰。錫恒之請對也。門鑰並下。則人輒以爲 聖意有在。泰耈之赴 闕也。引見徑下。則人輒以爲 上心有待。及賓廳請對啓辭。有後日來待之 敎。君臣之間。日以否隔。臣竊爲之慨然也。初 景廟別諭趙泰耈勉出之。公以爲大臣被論。不可別諭。乃寢之。泰耈之黨。以是持公甚急。公上疏曰。合辭方張之時。別諭勉出。若可奉行。則是以臺閣爲不足有無。而 聖德之爲累不細。則居出納之地者。其將爲 朝家乎。爲大臣乎。夫大臣之徑入。是不以禮進身也。 殿下之直令入對。是不以禮引接也。天若有私覆。日月若有私照。上下交失。亦足以知國家安危之判也。十二月。一鏡等上疏。論大
臣定策之罪。公坐安置黑山島。明年。虎龍上飛變。大起誣獄。公坐被逮。以沮遏 聖旨。阻搪大臣。考問之。以十月二十日。卒於獄中。時年四十三。初葬積城湘水原。後四十年辛巳某月某日。改葬于湘水左麓。公初娶靑松沈氏。監役壽堅之女。無子。繼娶星州李氏。縣監世玉之女。生子一人曰疇泳。前主簿。女皆適人。公立朝。力持風裁。遇事當論。無所廻避。亦不以刻核爲能。黨伐爲事也。廟堂欲薦大司寇。公驚曰。陞遷無漸。不祥也。力言以止之。居處服用。蕭然若寒士。在江都。家人造小轎。略加華采。公命撞碎之。尤謹於辭受之節。其遭喪於嶺邑也。邑有戶賻之䂓。公皆却而不受。 英廟敎曰。寃死人中某尤慘酷。 命給其母月廩。錄用子孫。今 上三年。 命賜謚。臣因行狀而爲謚議。上于太常。
皇朝御祭朝鮮國進賀陪臣嘉善大夫兵曹分司參判 贈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兼領 經筵弘文館藝文館春秋館觀象監事, 世子師李公謚狀。
公諱忔。字尙中。初祖謁平。事新羅。爲佐命功臣。高麗時。有諱世基。太學士。入 國朝。至 惠莊王。有諱堪。
大司諫。公曾祖曰殷臣。司甕院奉事。祖曰興。桃源察訪 贈戶曹參議。父曰天一。禁火司別提 贈兵曹判書。公幼能自知書。十五六歲。博觀諸書。文辭蔚然。二十二。擧生員試。後二年。明經及第。隷成均館爲學諭。改承文院副正字。 神宗皇帝二十年。平秀吉兵入釜山。公承 命禱紺岳山。其明年。攝起居注。從 王妃入海州城。又明年。金文正公尙憲薦公之才。遂拜藝文館檢閱兼春秋館記事官。被人之劾。以正字。入成均館。爲典籍。遂擧重試。入工曹爲正郞。授問禮官。見經理萬公世德於義州。未復 命。入司憲府。爲持平。已而。出守龍川郡。 天朝將士東援者。日夕旁午。公應之俱得其宜。會 中國商賈之舶。抵郡境爲寇所掠。公以是坐罷而歸。後三年。選入 世子侍講院。爲文學。久之。出守白川郡。未幾。入爲僉正繕工監。光海卽位。斥爲經歷開城府。坐事罷去。又三年。以宗簿寺正。拜長湍都護府使。先是。 國舅金懿愍公悌男。被人誣告。逮下獄。賢士大夫爲賊臣李爾瞻等所切齒。以逆惡論戮死者。不可勝數。公亦坐懿愍公黨。遂罷去。自是。公杜門屛跡。絶意仕宦。天啓三年 仁廟靖社。公被選兼知製 敎。朝廷命公正貢賦。公上
疏言。自古紀綱。不在於刑罰之嚴。號令之肅。而在於人主一心。盖朝廷者四方之本。人主者朝廷之本也。今 殿下誠能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無法不行。無令不信。則何患紀綱之不得立。而萬事之不得理乎。臣竊聞貢賦之法。昭載於經濟六典。而燕山加定其數。 中廟靖國。仍燕山加定之制。存而不革。及 宣廟中興以後。如節財用。則經費必有餘裕矣。然上下征利如故。正供之外。私獻甚多。而國用年年增加。幾復燕山之舊。臣以爲有司之臣。量出爲入。則公私可得兩便。而丘民無不樂從矣。古人有言曰。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今 殿下誠能恭儉。如未嘗有位之時。終始一心。毋或怠忽。則 國家豈不幸歟。疏出。公卿皆稱善。遂以貢賦。委於公而損益焉。李适叛。公上方略。與古兵法。無以異也。 上如公州。公從行。出牧驪州。陞通政。捕得适黨。擢嘉善。後三年。阿彌他水入安州。 上如江華。與奴兒貽書講和。公上疏曰。自古御戎之道有三焉。曰戰曰守曰和而已矣。可戰則戰。可守則守。可和則和。惟度其勢而應之爾。所謂和者有二焉。勝之之勢在於我。而敵人來乞講和。則我家休兵息民。許之可也。勝之之勢在
於敵。而敵人無故請和。則我家寧以國斃。不可許也。公卿大臣陷於敵人之譎。惑於降將之詐。至以謂和議可斥。使者可斬。而終使引接使者。乃又饗之以鐘鼓。遣 王弟以示其信。輸厚幣以結其好。 國家之辱可勝言哉。斬使焚書。雖不敢望。而至於據義斥絶。烏可已也。一邊督諸路之兵。或斷其前。或遏其後。夜斫營壘。而掠其游騎。使奴兒狼顧失措。則孤軍深入之際。安得百全而返其巢乎。諸路兵不爲不多。而望風遠避山藪。無一人進逼敵壘爲聲援。自都元帥金自點以下。諸將皆當伏逗遛之罪。今則曰恐妨和好。尤可痛也。今 殿下如降嚴旨。苟不及期。則一以軍法從事焉。事定。 仁廟還京師。公承 命衛 王大妃。充兵曹分司參判。其後出爲淮陽都護府使。崇禎二年。皇孫生。授進賀使。秋八月。自大同江。出海門。夜半大風起。波中帆檣盡折。舶上人相顧失色。公整冠焚香。躬禱箕畢二星下。已而風定。人以爲太微星辰。感公之忠也。初兵部尙書袁公崇煥。奏 皇朝言。朝鮮國媾於倭奴。欵於建州。 仁廟命公進賀兼辨誣。而辨咨文字。悉委於公。公將啓塗。寢疾病。家人皆泣曰。 王事日漸急矣。公何不據實乞免乎。公怒罵曰。
吾立朝四十年。受 王恩澤。惟日夜圖報萬一。雖抱玉帛而死於萬頃滄波。心忻忻如赴樂地。苟欲酬 聖上鴻私。此其時也。豈敢擇風濤之嶮而海岸之遠乎。聞者媿服。公旣行。付同知中樞府事。先是。國使朝天子。自東江鎭。改貢路三千餘里。抵覺華孤舟寺下。是時。公以進賀兼辨誣使。張帆而行。尹公安國。以冬至使聯檣而去。旣中流大風暴發。尹公舶爲水所渰。立破碎。不見蹤跡。公獨坐柁樓之上。終不動顔色。夷然不少懼。爲之文辭而自責之。浪遂平。人皆異之。至寧遠。袁公崇煥。遺公帖曰。遼陽被兵已久矣。屬國使者。不得而至焉。今足下奉命重至。庶可覩漢官威儀也。公謝曰。小邦曲荷 聖天子赫赫之靈。朝請不絶。而四境至今無事矣。會袁公出廵錦州。公遣同行書狀官鄭公之羽。先詣 京師。謁袁公。辨明 國誣。袁公曰。毛文龍在東江鎭。謀潛師夜襲屬國。故崇煥欲圖文龍而發也。非有它意。因以手指其中心曰。崇煥當具奏本畢陳之。公謝曰。今聞大人之言。中心釋然矣。及至關門。聞奴兒已陷薊州。遂留行不得前進。太學士孫公承宗。鎭關上。待公甚厚。値歲除。爲致羊酒以資之。其明年春。公升船由望洋亭。泊天津。陸行二
日。入 京師。 毅宗皇帝感其誠。 賜白玉笏以奬之。中原人士。皆相賀。公進奏本。 毅宗諭曰。朝鮮國素嫺禮義。世効忠勤。所奏事。朕自覺悉。不必陳辨。公呈文禮部。請 賜勑諭。意益懇至。竟得準許。公少時精通音律。尤知笛二十六孔之妙。與五聲。還相爲宮之法。 毅宗奇之。賜靑玉笛。俾傳古樂之遺音。盖異恩也。公寢疾。以其年夏六月丁巳。卒于舘。享年六十有三。訃聞。 毅宗傷憐之。 詔順天府。賜柩材。 令六部賻恤有加。遣禮部淸吏主事莊應會。 諭祭曰。維崇禎三年六月二十八日丙子。 皇帝遣禮部主客淸吏主事莊應會。諭祭于朝鮮國進賀陪臣李忔曰。維爾海國波臣。貢誠遠至。勤勞可念。溘露增傷。遣祭示恩。祗承渥典。人皆言文武大臣。亦未嘗得此賜祭也。方 毅宗特命諭祭。光祿寺具牲與酒。陳樂器。設蛟龍亭。張黃傘。與 皇帝親臨之儀。無以異也。鴻臚寺六員。贊禮將事。以大牢饗于柩前。旣三獻。玄冠肅肅如也。其明日。莊公操文以祭之。安南國使。卽送人慰問如禮。稱公精忠。終不已。七月癸未。公族弟習讀官憬。奉公喪。歸自 京師。兵部給夫四十人。授金字牌。書 御祭。揭于轝旁曰。所經通州之路。若示此
牌。則太學士貴游家。皆不敢阻也。十一月。柩還。 仁廟敎曰。李忔。從東江鎭。汎大海萬里風濤。執玉帛。朝宗 上國。效死於玉河關舘中。予甚矜惻。 命吏曹初 贈資憲大夫吏曹判書。 遣禮官。特賜弔祭。後譯官奉勑追到。加 贈崇政大夫議政府左贊成。其後又以第五子庶尹商翼原從功。 贈議政府領議政。十二月十六日。禮葬于通津高陽之原。後辛未十月。改葬于交河汚浦之原。李氏世爲慶州人。有諱金書。事高麗。尙公主。亦爲功臣。公嗜學。自號雪汀。名聞一世。爲文章峻潔明純。非世人所能及也。當光海昏狂之時。與文忠李公廷龜。被文衡薦。由爾瞻浮慕其名而擧之。此當世學士大夫之所訾議也。然公豈黨爾瞻者哉。文忠公亦豈爾瞻之黨也哉。至 肅廟時。洪宇遠請賜公謚。然宇遠讒文正公宋先生時烈于上。故公孫曰宏曰宖。不肯以宇遠之言爲輕重。而乞賜公謚也。公元配長水黃氏。判尹孟獻之曾孫也。事舅姑能致其孝。以公貴。 贈貞敬夫人。生子一人。明翼。通政郡守。繼配全州崔氏。 贈參議漢宗之曾孫也。後公三十年而卒。 贈貞敬夫人生子四人。長昌翼。賢而早歿。次壽翼。官至郡守。次光翼。亦爲郡守。次
商翼。官至庶尹 贈吏曹參判。公諸子多材賢者。而商翼最有名。當 孝廟時。孔子廟春秋釋奠祝辭。用奴兒年號。商翼上書請改之。至 顯廟時。明遺民匿于濟州。爲所執。將歸彼中。商翼慨然。又上書論救甚力。盖商翼師事兩宋先生。喜扶名義。故 英廟詣成均館。以兩宋先生配食太學。其倡議。自李煕發,煕宖之孫。商翼之曾孫也。然則兩宋從祀之。請權輿於商翼祖孫也明矣。初太學士孫公承宗。謂人曰。屬國使者李忔。有文辭。可傳於世。乃以帖遺公索之。公辭曰。不腆之詩。類誹諧。不足以累閤下之目。卒不許。始公朝天。其夫人建旗屋上以覘風。夜輒沐浴禱于天。祈公之還。及訃。至廬墓三年。朝夕臨哀動隣里。號爲烈婦。曾孫男女若干人。嗚呼。公生於海外。未嘗覲 天子之庭。而 帝室將亡之際。人皆憚朝請之行。獨公懷死事之志。必欲超於大海之中。躋平臺而泣訴。 毅宗皇帝快雪 國誣。死於 王事。奉 勑轝前金牌煌煌。則其精忠可與日月爭光也。雖目覩尹公覆舟楫。而未嘗有改悔之色。故魚龍擁佑於前。鯨鯢避匿於後。陽侯不敢肆其暴。海若不能逞其虐。是上帝知公之忠。使百神衛公之舟也。豈不偉哉。公旣卒。五
世孫春老。爲公上言。乞賜公易名之典。 敎曰可。於是後孫有默者。與其族姪永老。請爲公易名之狀於景源。上于太常。謹狀。
資憲大夫漢城府判尹 贈忠勤貞亮効節協策扈 聖功臣崇政大夫議政府左贊成兼判義禁府事,知 經筵春秋館事, 世子貳師密川君朴公謚狀。
公諱崇元。字尙初。朴氏。世爲密陽人。新羅國王赫居世之後也。高祖諱仲孫。吏曹判書靖難功臣密山君謚恭孝。曾祖諱楣。禮曹參議 贈吏曹參判。祖諱光榮。禮曹參判。考諱蘭。郡守 贈議政府領議政。妣全州李氏。羅城令淸之女也。公幼。性純美。及旣長。折節好讀書。嘉靖甲子。擧文科。補權知承文院副正字。無何。由兵曹佐郞。遷司憲府持平,司諫院正言。務持風裁。已而。選入弘文館。爲修撰,校理。陞承政院同副承旨。其後出爲江原道觀察使。入爲承政院右承旨。或以拙言於 上。 宣廟下敎曰。世人皆巧。崇元獨拙。予庸取焉。未幾。由掌隷院判决事。又出爲平安道觀察使。召入爲司憲府大司憲。明年。又出爲忠淸道觀察使。 宣廟敎曰。崇元不宜居於外。遂留不遣。入承
政院。爲都承旨。萬曆壬辰。倭奴入寇。不旬日。犯 京師。 上西狩。宿衛單弱。公直 禁中。誓以殉國。涕泣從。 上嘉其忠。解寶劒以賜之。未及半道。諸臣多亡走。 上顧謂公曰。卿何獨間關從予乎。公泣曰。臣世臣也。當 國家艱危之時。有死而已。 上爲之改容。六月。復拜都承旨。尋擢資憲大夫漢城府判尹。會天寒。遂患泄痢。 上憂之。爲解御衣以賜之。 命醫調治。竟不起。卽八月四日也。享年六十一。 上震悼。賻襚有加。後四年二月某日。葬于淸州之靑龍原。 上遣官賜祭。甲辰。追策公忠勤貞亮効節協策扈 聖功臣。 贈崇政大夫議政府左贊成兼判義禁府事,知 經筵春秋館事, 世子貳師,密川君。 賜田民。俾子孫不失其祿。元配曰 贈貞敬夫人某郡李氏。某官某之女。無嗣。繼配曰貞敬夫人某郡趙氏。縣監彥國之女也。祔于公墓。有一男五女。男卽耆賢。郡守密溪君。女長適張雲翼判書。次適黃有慶生員。次適閔大仁。次適趙英俊翊贊。次適愼訸。密溪有一男安吉。密興君。曾孫男女若干人。崇禎之世。公庶孫節制使安義。嘗從 孝廟。入瀋陽。負 顯廟。備經艱險。卒能侍御而歸。於戱。 國家有難。公祖孫先後赴難。知
有國而不知有身。何其忠也。公後孫尙曾以礪山宋君明輝所爲狀。造余門。請爲之謚狀。上于太常。謹按國典。親功臣。雖從二品。亦 賜謚。况判書雲翼之子。爲右議政新豐府院君維。而我 仁宣王大妃。於公爲外曾孫也。若公者。古所謂肺腑之親。安可無易名之典耶。景源於新豐爲彌甥。於公亦爲外雲孫。然歲月寖遠。文獻無徵。公立 朝行治。有不可孜也。謹因行狀。論次世出歷官爲謚議。以請節惠焉。謹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