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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5
[荷棲趙忠定公年譜]
丁未 皇明毅宗皇帝崇禎紀元後一百年(本朝 英宗大王三年。)四月甲辰(十八日。)申時。公生于漢城蓮坊洞第。
戊申(公二歲。)
己酉(公三歲。)
庚戌(公四歲。)
辛亥(公五歲。)始授書。(公生而明慧。見文字。往往有自知者。聞人讀書從旁誦。及授史略。日記數十百言。考議政公悶其夙詣。不欲課督而公必強請學焉。詠雨瀑曰。瀑布如白龍。石上共雨飛。長者異之。)
壬子(公六歲。)
癸丑(公七歲。)秋。隨議政公往狼川縣衙。
甲寅(公八歲。)秋。往議政公錦山任所。(公自狼川歸至廣津。作詩曰。扁舟繫廣津。踈雨落秋江。汀空不見人。白鳥下雙雙。伯父議政公歎賞不已曰。此吾家千里駒也。自是人以趙秋江稱焉。)
乙卯(公九歲。)
丙辰(公十歲。)
丁巳(公十一歲。)
戊午(公十二歲。)通四書二經。(公文學日就。時議政公除利川府使不赴。惟以勸課爲樂焉。)
己未(公十三歲。)二月。往議政公原州任所。
庚申(公十四歲。)十二月。聘夫人延安李氏。(領議政文簡公晉菴諱天輔之女。)
辛酉(公十五歲。)
壬戌(公十六歲。)讀書文巖精舍。(文巖。卽伯父議政公別業也。每冬月。公與同堂諸兄往留攻業焉。)
癸亥(公十七歲。)
甲子(公十八歲。)
乙丑(公十九歲。)
丙寅(公二十歲。)二月。遭伯父議政公喪。
九月。往議政公沃川任所。(櫟泉宋公明欽寓玆邑。公訪焉。宋公一見。期待甚重。嘗稱以畏友曰。某天資溫粹近道。其進豈限量哉。後
以經禮疑義往復者。屢矣。)
丁卯(公二十一歲。)三月。入俗離嶽。歷尋華陽洞。
十月。遊石潭。(時晉菴李公爲海西伯。公往焉。)
戊辰(公二十二歲。)
己巳(公二十三歲。)正月。遭仲父副正公喪。
庚午(公二十四歲。)
辛未(公二十五歲。)
壬申(公二十六歲。)
癸酉(公二十七歲。)
甲戌(公二十八歲。)三月。入道峯書院讀書。
乙亥(公二十九歲。)八月丙寅。丁議政公憂。
十一月。葬議政公于楊州泉川里。(公居喪盡禮。冬沍寢殯廳。旣葬。結廬數椽於墓側。晨昏風雪虎豹交蹄而不避也。手足皸瘃蓬髮不櫛沐。菜食水飮。以終三年。手植松檟成林。樵牧爲之遠。○作泣蓼篇。)
丙子(公三十歲。)
丁丑(公三十一歲。)十一月。服闋。
戊寅(公三十二歲。)
己卯(公三十三歲。)
庚辰(公三十四歲。)
辛巳(公三十五歲。)
壬午(公三十六歲。)
癸未(公三十七歲。)十月。中增廣文科殿試乙科第五人。
拜承政院假注書。
十一月。拜藝文館檢閱。(上親臨召試公居魁。)
十二月。配良才驛。(時賊臣麟漢爲承旨。肆氣凌轢。公見忤遂不參政院禮數。則旣陳啓。又 筵白必欲成罪。公投䟽語多觸犯。乃有是 命。)
宥還
甲申(公三十八歲。)正月。叙還付檢閱。
二月。陞待敎。
三月。拜侍講院兼說書。
八月。陞奉敎。
奉 命曝史于江都。(奉 御製警世編,抑箴,祖訓 御製序,冊封儀便覽,嚴辨錄。並五冊及家禮三卷。續五禮儀改補五張。科制節目改補一張。抵鼎足山城藏于史閣。奉出 列朝實錄凡五十六樻。曝晒。)
九月。拜說書。
十月。 命翰林新圈。坐不廣取削職。
十一月。叙還拜奉敎。
十二月。陞六品。
乙酉(公三十九歲。)六月戊申。子鎭球生。
八月。拜兵曹佐郞。
移拜司憲府持平。違 召罷旋叙。
十月。拜侍講院文學。辭遞。
丙戌(公四十歲。)五月。復拜文學。
選弘文錄。見擬副修撰。 命墨抹公名。(時館錄有 命。仲從氏尙書公以副提學撕捱竄甲山。及堂錄成。 上曰。某是某之弟。仍有是 命。)
六月。遭妹李氏婦喪。
八月。拜弘文館副校理。違 召遞。
九月。拜副修撰。旋補古豐山萬戶。(時因特召詣 闕外。上陳戒䟽。政院憚不捧入。俄而有 嚴敎。遂被譴補。)
行到咸興。蒙 宥拜修撰。
歷入金剛山。
十月。拜校理。以在外就理尋放。(納供請永辭淸顯。時議皆謂供辭硬礙。必將重得罪。供入十餘日始下。及放。大夫人疾猝危篤。公割指和藥以進乃得瘳。人以爲孝感也。)
十二月。拜副校理。陳乞養䟽遞。
丁亥(公四十一歲。)正月。拜校理。(公六拜館職。一不出膺。 上敎往往截嚴。諸議皆謂分義不可如此。時大夫人在永柔伯氏任所。亦以爲一。出後。可以安意來覲。於是肅拜入 侍集慶堂。 上命讀周禮酒正五齊章訖。 下詢 太廟用酒當否。公對曰。酒本爲享神之用。今因禁民私釀而不用於祀享。事體果似未安。復古禮用酒誠好矣。上命書下傳敎。自來月朔朝用酒于 廟社。公起伏曰。臣有所懷。不敢不陳。山林事。亦宜 允從矣。先是宋贊善明欽忤 旨。免爲庶人。諸臣爭之。不從。故有是請。語未竟。 上震怒。仍顧謂大臣曰。
伊時何以處分乎。大臣對曰。免爲庶人矣。 上大驚曰。然乎。予誠過矣。山林免爲庶人。三百年所無也。宜趙某之直請。允從也。遂 許特寢免爲庶人之 命。及退出。 敎曰。儒臣益讀書。予有過。則䂓諫可也。)
移拜司諫院獻納。違 召罷。旋叙。
拜副校理。復陳乞養䟽。還給。(敎曰。情理雖可矜。從兄弟。一則請致仕。一則請歸養。此兄弟無立朝之日乎。分義不然。只令救護。)
二月。差果川廉察御史。(時 上省耕南郊。公隨 駕至舟橋。入 侍以耕牛及樹桑事。 命廉察於果川縣。及復命。 上甚加稱奬。)
三月。上䟽論 裕昆錄未徹。(屛溪尹公鳳九上䟽。爲遂菴權文純公訟寃。盖 御製裕昆錄事也。䟽入。被 嚴旨。還給。公乃治䟽亟請 還收裕昆錄。坐事罪謫者一並宥釋。時 上出御建明門。 天威震疊。辭敎截嚴。及公䟽到政院。政院不敢捧入焉。)
乞暇。省大夫人于永柔縣衙。
七月。拜副修撰還。
閏七月。移拜獻納。違 召罷。
叙拜副修撰兼西學敎授。違 召罷。
叙拜修撰兼文學。違 召罷。
叙拜侍講院兼司書。
八月。復覲永柔衙。
十月。拜副校理還。
十一月。上陳戒䟽。 命刊名仕版。(時上下情志否隔。朝象不佳。公所陳多觸忤。䟽旣入。 嚴敎遽下。有曰。某能隨事補闕。其雖嘉之。惜乎。其父其叔無一點執滯之心。而其執其滯。學於何。又曰。趙暾與某難兄難弟。七十二州若用固執。其弊勝言。 命遞從氏奉賀公嶺伯之任。公則遂被刊削。放逐江郊。)
臨門行朝參。 特命改正本職。放逐鄕里。(是時 天怒震疊。命停進湯劑。亦不許引接診筵。時原任大臣下庭謝罪。上以諸臣無一人討公罪。有某之氣勢冠于國中之 敎。大司諫安杓遠竄,玉堂並禁推。承旨皆遞差。仍 敎曰。諸臣皆不討罪。予當親爲處分。遂有是 命。)
十二月。 命放逐傳旨勿施。(因季氏庶尹公以入格儒生入侍。有是 命。)
戊子(公四十二歲。)正月。復 命放逐。尋叙。(時因臺臣
姜趾煥䟽。 敎以其君衰而柔故姜趾煥如此。仍 命公放逐。)
八月。拜修撰。以在外遞。
十月。拜兼文學。以在外就理旋放。
十二月。拜副校理以在外遞。
己丑(公四十三歲。)正月辛卯哭李夫人。
二月。拜漢學敎授。
三月。拜侍講院弼善。
五月。拜通禮院左通禮。
六月。拜兼文學。
拜弘文館應敎,侍講院兼輔德辭遞。
九月。拜司憲府執義。違 召罷。
十月。叙拜副校理。
庚寅(公四十四歲。)正月。差文獻備考編輯郞廳。(公纂進學校考八編。)
拜宗簿寺正。
閏五月。拜兼輔德。違 召罷。
七月。復拜兼輔德。
八月。拜修撰。
九月。拜中學敎授。
十月。拜校理。因雷異與諸僚聯箚陳戒。命刊名侍從案。(堂箚諸臣並遞差。公以首唱獨被刊削。)
十一月。叙拜修撰。違 召罷。
叙拜校理。違 召。命永刊仕版。
十二月。給職牒。
辛卯(公四十五歲。)正月。拜應敎。
二月。以庭試試官違 召就理。旋 命永刊侍從案。(先是有 嚴敎試官違牌者 命加以三朔囚狴之律。時九十試員。皆聞 命齊進。而公獨違牌禁推。至三月始放。)
三月。拜輔德。
差京畿(楊州。朔寧。水原。果川凡四邑。)暗行廉察御史。(以黃口簽丁事。 特命暗行廉察。及復命入 侍。附陳楊州均役廳所納結米價錢濫捧之弊。 特命更定式一石只捧錢五兩。楊民賴焉。)
四月。拜副校理違 召。補黃山道察訪。
八月。拜掌樂院正。(伯氏參贊公。因事黜補黃山察訪。仍 命公內遷。)
九月。拜殷山縣監。
十二月。陞拜通政大夫廣州府尹。
壬辰(公四十六歲。)二月。上䟽陳民弊。(凡三條。曰糴多之弊。日量縮之弊。曰舊逋之弊。 上賜優批嘉納。御史嘗論啓曰。簡嚴牢確。事多梳櫛。嚴覈糶糴。旣精且剩。下戶殘氓。得免偏苦云。)
七月。遞歸。
十二月。拜禮曹參議。以試官違 召罷。
癸巳(公四十七歲。)四月。拜承政院同副承旨。以在外遞。
拜司諫院大司諫。以在外被 嚴旨就理旋放。
拜同副承旨旋遞。(因講筵陳文義。 上體公情理。特命許遞。)
六月。拜同副承旨。
陞右副承旨。陳乞養䟽遞。
甲午(公四十八歲。)八月。拜同副承旨。以病遞。
拜吏曹參議。以病遞。
九月。拜成均館大司成。辭遞。
十二月。拜吏曹參議。以病遞。
乙未(公四十九歲。)正月。拜大司成。因事削職。(時賊臣善復判秋曹。縱吏橫挐泮中。公上䟽引義。被 嚴敎削職。)
三月。拜刑曹參議。
七月。拜吏曹參議。(公不欲居銓任。屢 召輒違。以被罪爲限。大臣奏曰。力辭權要。意非不美。無義撕捱。甚未安。 上命禁推。仍敎曰。予雖暮年。爲國法飭百僚。某亦朝鮮臣子。焉敢若此。若復違牌。草芝萬戶差下。其令倍道赴任。時賀禮隔日。六曹將進饌。公不得已出仕後。上䟽辭獨政焉。)
十一月。因事罷職。
叙拜兵曹參知。
拜弘文館副提學。違 召罷。旋叙。
丙申(公五十歲。)二月。拜大司成。(時 王世孫代理。)
三月。 英宗大王昇遐。獻 王大妃殿位號議。
差 大行大王行狀撰集廳堂上。
擢拜嘉善大夫工曹參判。(廟堂以公首擬全羅監司。上敎以內重外輕。仍命陞擢。)
拜同知義禁府事。參鞫坐因事削職。
四月。叙拜漢城府右尹兼同義禁。
差歸厚署提調。
六月。拜副提學同知 經筵事。
拜同義禁。(時仲從氏尙書公以箕營事就囚。公引義辭職。 上不許。)
製進 大行大王輓詞。
七月。拜五衛都揔府副揔管。
八月。差明義錄纂輯堂上。
九月。拜同義禁。以相避遞。
差特進官。
差備邊司有司堂上。
十月拜大司成。
拜同知春秋館事。(時翰圈有 命。公以曾有敗圈事上䟽自引。仍言圈法之不如薦法。疏入。 上命公入侍。遂陳召試專取文無以得人之弊。適因被圈人之撕捱。 嚴敎至及於公。連日胥 命於金吾門外。已而 命改大司成。後因特進官不進。罷職。)
十一月。差承文院提調。
丁酉(今 上元年○公五十一歲。)正月。拜右尹兼同義禁。
移拜左承旨。
二月。差增廣文科初試試官。(公從前凡於試役。輒皆固辭不就。至是屢違 召。䟽陳考限太促。人才易失之弊。 批旨有曰。陳䟽可以知卿有識。然古人有親歿而廢擧者。卿則决科於風樹之後。以爲顯揚之道。䟽中云云。似涉閒漫而至於五旬考券之說。實合予意。卿若受點。則必使中朝法制不獨專美。如干應辦之費。何至於慮念乎。繼而 嚴敎連下。公黽勉承命。及榜出。臺臣安廷玹上䟽論斥公䟽。請罷職。 上允之。)
六月。差承文院提調 實錄廳堂上。
以廣尹時事就理。奪告身。(以倉糓逋欠不能反閱。 命前任廣尹並禁推。)
八月。 特叙拜司憲府大司憲。(時有逆禶事。公同三司伏閤請討。至累日乃蒙 允。)
九月。拜咸鏡道觀察使。
戊戌(公五十二歲。)八月。覲大夫人于鐵嶺。(初。公奉板輿赴任。翌年四月。大夫人還京。公連章請歸。 不許。六月。伯氏參贊公出宰淮陽。淮於關北。有鐵嶺間之。是時公廵到鐵嶺。大夫人自淮衙率諸子孫往會焉。)
十月。入七寶山。(因廵路歷入有詩。)
己亥(公五十三歲。)二月。萱棣 恩會臺成。(臺在鐵嶺。公因廵路復覲大夫人如初。遂築臺立石。以識榮感之意。有記文。)
三月。陞拜資憲大夫知敦寧府事。(公律己淸簡。爲政專尙敎化。正士習恤民隱。邑弊軍務。悉皆便宜釐革。夙夜憂勞。罄竭心力。往往明燭達朝。一道莫不感悅。觀察之治。前稱閔老峯。後稱公。至是 上特命陞擢。公去後列邑士民追思不已。或勒銅或刻石。爭頌其遺德焉。)
四月。差典牲署提調,奉常寺提調。
五月。行鄕射禮于雲田書院。(伯父議政公嘗按節于咸。與諸儒行鄕射之禮。公繼而行之。月日適又相符。其時諸儒子若孫。亦皆來會。射訖賦詩聯軸。以志感焉。)
六月。還朝。拜刑曹判書兼知 經筵,弘文館提學,五衛都揔府都揔管。
差知, 實錄事關北勾管堂上。
七月。因試官違牌罷職。旋叙仍任。(傳敎有曰。秋堂得人。仍任前職。)
拜弘文提學。旋遞。
八月。拜知 經筵。
九月。拜藝文館提學。屢違 召就理。旋命付處西原縣。
十月。子鎭球娶婦完山李氏。(參判義翊女。)
十一月。宥還。(臺臣申致權上䟽救之。 特命宥釋。)
庚子(公五十四歲。)三月。 特叙拜江華府留守兼三道統御使。
四月。差 實錄校正堂上。(自是長在史局。編摩校閱。至翌年五月。始告訖。)
五月。因秋堂時照律事。上䟽待 勘。(昨秋。公判刑曹。有信箭折傷罪人。置徒二年律。至是 判付截嚴。以故上疏自引。)
辛丑(公五十五歲。)二月。 命遞本職。
差宗簿寺提調。
五月。拜知敦寧。
七月。 英廟實錄成。 命加正憲大夫。差 國朝寶鑑纂修堂上。
九月。拜大司憲。(時有湖西逆獄。公率諸臺啓請設鞫嚴問。 不許。及退。校理金載瓚上䟽言三司未準請而退。請施譴削。已而蒙遞。)
十月。差承文院提調。
十一月。拜知中樞府事。
十二月。拜大司憲旋遞。
壬寅(公五十六歲。)正月。被李命植誣。留䟽出城。(時實錄廳諸堂開局閱歲。其與蔡濟恭同事相熟。命植亦然。而至是朝廷方討
濟恭罪狀。命植以都憲忽加醜詈。意在嫁禍。其䟽以爲如趙某之臭味聲氣之自來不同者。特爲蔡濟恭凶猾之性。文餙之辭。變幻言議。大加牢籠。則亦不免被其薰染。當擧世排攻之日。獨主扶護之見。盖其地處人望有足以取重於人。故彼乃傾心結托。以爲倚藉之計。而趙某則不自省覺。駸駸然一味親好。原心而言。雖或諉以見欺。執迹而觀。實難免於助勢。使此一人而止。猶爲可憂。若相視效。漸染詿誤。以至輾轉深入。則豈不爲世道無窮之慮乎。行司直趙某宜施削黜之典。䟽出。一世爲之駭惋。)
拜知義禁。(傳敎有曰。向來遭罹之後。慰藉備至。昭晣無餘。而近來賓對。連以在外懸頉。事體所在。誠極寒心。備局堂上趙某從重推考。)
二月。䟽辭。 不許。連有 飭敎。促令行公。
三月。入城省大夫人。(時。以謁聖試官在外。例當禁推。 上特命分揀。仍 敎曰。前後飭敎何等諄複而逬處郊外。迄無動靜。縱不恤分義之虧損。寧忍離捨篤老之親。不念念子之情乎。重臣聞此。豈不知變。公於是感激 恩敎。卽日入城省覲。)
四月。拜兵曹判書。(公聞 命。卽出城外。屢違 召。嚴敎遽下
牌。去來勿令呼望。仍自城外進詣金吾胥 命。傳敎有曰。牌不出而連下飭敎。則逬出都門之外。可也。胥命金吾近處。可也。此情勢人當行之擧。而至於此重臣。異於是焉。三牌傳敎。仍有勿爲呼望之命矣。重臣之自京徂郊。又自郊外持牌進往金吾。未知亦有此等䂓例乎。處義自處義。事例自事例。豈因難膺之端。作此徑庭之擧也。屢敎之下。迄無一言。俄下命牌。藏諸所住之處乎。懸於金吾之門乎。自政院問啓。繼而有 飭諭嚴截。徹宵留門。院隷相望於道。促令入來肅謝。公皆固辭不就。)
上䟽陳懇。 不許。被 嚴旨勉就。(公䟽以爲所遭人言憯毒。如女子之受穢謗。其謗雖虛。其累難雪。只當永刊朝籍。沒身自靖。 批曰。卿本無累。何論雪與不雪。時參贊公以承旨在院。以不能勉出。 責諭屢及於參贊公。且 敎以重臣若入來。豈不使之一伸廉隅。公不得已肅謝。及入 侍。涕泣請休官歸養。自 上多有敦勉之敎。)
五月。大臣請罷。 上允之。旋叙。(公雖迫於 嚴旨。黽勉暫膺。而供職非其志也。捕將及禁軍別將望。 促命擬入。而終不承當。以故有大臣論罷之擧。)
七月。拜知義禁。
拜刑曹判書。
特旨拜洪忠道觀察使。(時。湖西有逆獄。卽日發行。倍道赴任。)
八月遞歸。(大夫人寢疾彌留。 上體公情理。特許遞任。公歸至水原站。見屛書思無邪毋不敬六字。毋與母字形相類。忽心動若驚。遂夜發疾馳八十里到京。大夫人果自是夕疾篤焉。)
差造紙署提調。
拜知義禁。
九月。拜藝文館提學。違 召遞。
十月。拜同知成均館事。
甲戌。丁大夫人憂。
十一月。 國朝寶鑑成。 命加崇政大夫。(服闋始下批。)
十二月。權厝大夫人於議政公墓南近地。(著永慕錄及誌文。)
癸卯(公五十七歲。)正月。聞修撰尹得孚因朝參
論斥李命植誣悖。
三月。遷大夫人墓合窆于議政公墓。(公廬墓哀毁。一如居議政公喪。以致氣血枯損形觀柴削。兩眼暴昏。幾不能視物。病殆者數矣。)
四月。前妣李夫人墓表成。(前妣墓別葬近崗。歲久難遷。不得合祔。公爲文董刻以竪焉。)
子鎭球中司馬兩試。
十二月。考議政公墓碣成。
甲辰(公五十八歲。)七月。聞正言尹得孚上䟽申論李命植。(尹得孚䟽略曰。臣自在西邑。聞輿人之誦。李命植以趙某之切友。今日竟夕相隨。明日忽驅某於蔡濟恭之黨。居無何。官位隆赫。一世之人。謂之賣友。莫不嗤點。而特以時諱。人莫之言耳。臣纔還朝。適當歲首求言之會。不自揣量。竊自附於勵薄俗敦淆風之義。略加䂓警。而又不忍直斥其賣友。但以近之一字爲言。而所請薄勘者。盖欲就事論事而已。其無傷害之意可見。及其對章出而盛氣噴薄。殆無倫脊。強引蔡濟恭之事。抑勒爲說。直驅臣於護逆之科而欲爲擠陷於坎穽。天下寧有是也。盖臣之本意。只言朋友故舊之道
不可如是而已。實無扶抑彼此之意。彼雖搆誣。只見其用意之不良而已。臣何必呶呶哉。嗚呼。人孰無過。悔之爲貴。惜乎重臣年紀已老。位至崇品。惡聞己非。反怒言者。憑藉懲討。要爲脅持之術。而其論趙某一款。則終不肯發明。藏頭爲說。吐呑閃忽。縱以鎌掩目。反顧其身。果能無愧於心乎。昔在 明廟朝白仁傑爲獻納。以權門之傳令軍卒劾大憲閔齊仁。齊仁稱以確論。引而自咎。臣雖不敢比擬於白仁傑而重臣獨不可爲閔齊仁乎。臣論重臣之時。並及李宗爕。宗爕則自服其失。重臣則乃如是。其視宗爕。又如何也。)
乙巳(公五十九歲。)正月。服闋。拜漢城府判尹。䟽辭。 不許。
二月。狀辭遞。
三月。拜禮曹判書。䟽辭。 不許。
移拜戶曹判書。被 嚴旨出肅。(傳敎有曰。辭䟽再徹。職名三改。然猶逡廵。果何所據。此重臣將無束帶供職之日乎。早知其如是自劃。初何必再點於覓舊望乎。欲知必辭之委折。緘辭推考。公遂詣 闕外▣▣▣▣所遭憯毒之狀。 敎曰。從古人臣之遭罹何限。而便欲高飛遠走如戶判者。未之前聞。兩重臣睽離委折。姑舍是。予則曰。此重臣之必欲因仍自廢。
誠理會不得。更勸出脚。不已疲乎。仍以前牌召之。公不敢復違。卽入肅謝。已而又下 備忘記曰。朝著和平然後。國事可做。微官之互相擠排。猶可禁止。况以兩重臣資歷。如是不相能。豈容任其噴薄。昨夏䟽語。已多睽離之漸。今日緘辭。太欠寅協之風。說去說來。底定無期。將使膠撓世界。徒添一番風波。彼兩重臣者。若聞體國之大義。焉敢復提宿嫌。以此意嚴飭。無或更以彼此私義。攙入於辭䟽。而似此不緊句語。政院切勿捧入。)
四月。陳䟽出城。有 飭諭。(傳敎有曰聞筵席移孝二字。豈可如是煩凂。促令行公。)
因李命植違牌。並罷公職。(傳敎有曰。彼此之失旣均。其在靖鎭朝著之道。烏可不兩斥之。仍 命兩重臣並罷職。)
叙復拜戶曹判書。䟽辭還給。(時因討逆陳 賀。纔已出肅。而不欲因仍行公。凡係公事。一不擧行。俄有 飭諭截嚴。遂黽勉就職。)
拜判義禁府事。旋遞。
差堤堰司堂上。
六月。拜判義禁旋遞。
上待 勘䟽。(以德應房役事未卽告訖。承 嚴敎引罪。)
拜藝文提學。(因本曹擧行遅滯。有 責旨。令政院問啓。適拜藝文提學。將肅謝詣閤。 上謂公自來逡廵出於故欲退去。 嚴敎遽下。有非人臣所忍聞者。至 令勿爲肅拜。公惶懔震迫。卽地席藁俟 命。已而 上意稍釋。亦不敢退還。仍留 闕外至累日。因 特敎還第。)
拜判義禁同 經筵。
七月。差司䆃寺提調。
九月。奉 敎書進繼善門重光門揭板。
十月胥 命闕外。(初。公兼鑄錢堂上。不欲承當。至是 責敎截嚴。際又因本曹事 命治計士書吏。遂胥 命於闕外。數日乃退。)
差羹牆錄校正堂上。
十一月。拜藝文提學。
奉 敎製進大老祠屛跋文。
十二月。拜同成均。
拜判義禁連參鞫坐。
丙午(公六十歲。)正月。因朝參陳。( 上因正朝日蝕臨門求言。公以篤實之工節儉之道。反復陳達。 上嘉納。)
獻樂章祀典議。
二月。差監試覆試試官。
因金吾事罷職。旋叙仍任。(修撰金履翼上䟽論鞫獄收殺太遽。請參鞫諸堂削黜。已而三司箚啓迭發。 上只命罷職。)
拜 奎章閣提學。
三月。夜對摛文院。(同時,原任,閣臣賡和 御製聯句詩。)
拜平安道觀察使。(辭 陛日。 製下七言絶句。見原集附錄。)
四月。奉 敎撰進永柔縣三忠祠碑文。
五月。製進 世子宮延祥詩。
丙辰。奉 文孝世子諱音擧哀。仍治䟽乞歸。 不許。(附陳進香之請。 上詢于廟堂從之。 批見原集。)
六月。製進 文孝世子輓詞。
七月。再陳辭䟽。 不許。(批曰。非不諒卿心念卿病。而西陲倚卿爲重。來价煩卿款接。豈卿言私之時。所請理難副施。勿辭察任。)
聞霽軒沈僉樞定鎭訃。(公少與霽軒有深契。訃至爲位哭。操文致祭。旣又捐俸。刊其遺文焉。)
閏七月。進香于 文孝世子殯宮。
迎勑之義州。(沿路支勑。民力倍困。公隨事殫竭。務令從簡省弊。民邑俱賴焉。)
十月。因蔡濟恭事上䟽還給。(時。蔡濟恭爲本道兵使。公不欲同處一道。狀啓論罪。 上不納。於是陳䟽以自引。 命還給。捧納承旨投竄平壤府。)
製進 宜嬪輓詞。
十二月。捐俸刊宋子大全。(初。尤庵集以活字印行。至是公慨然捐俸錢萬緡。委成剞劂之功。合一百餘卷。奇高峯理氣辨。亦入刊焉。)
上討逆䟽未徹。(始。 東宮薨逝。公慟甚不欲生。疾病隨而侵纏。連章乞歸。至是 王大妃殿諺敎頒下。始知 喪變有所由。公不勝悲憤。遂上䟽請復 儲君之讎。疏到。政院適因事被竄。未果呈。)
因兵使褒貶闕封。 命竄安北縣。(蔡濟恭不與廵察如例同議。 上謂責在監司。有是 命。○列邑有去思碑。)
特宥拜戶曹判書兼 奎章閣檢校提學。
差宗簿寺提調。
丁未(公六十一歲。)正月壬申。還朝。復上討逆䟽。(䟽凡累百言。一則 君讎不可不復也。一則亂本不可不除也。仍及鞫囚徑先酌處之非。逆醫乳媼至今不鞫之失。尾附改名之請。 上賜例批改名事依施。是日肅謝入侍。 上命進前 下敎曰。卿之辭陛也。予以行且召之爲敎。而間因朝家多事。未果召矣。卽今國勢岌嶪。艱虞溢目。卿之入來。適在此時。予心如有所得。來往之際。能無憊乎。公泣奏曰。臣之在外。纔八九朔。而悠悠萬事。遽成滄桑。痛寃弸結。實不欲生。及伏見 慈殿下敎之後。始知五九月 喪變。實由於逆變。而復雪無期。其可曰國有臣乎。逆醫乳媼之尙靳鞫問。已是失刑之大者。而捕廳囚供。脉絡昭著。連婢徑斃。疑端盡露。 殿下何所顧惜而終不鉤覈乎。 上曰。如有疑端。則何惜而不爲鞫問乎。予心悲憤。豈後於卿而然也。卿勿多言。公嗚咽曰。顧今萬事已矣。臣子之道理。惟當復讎討賊。以明大義。而此亦不能得請。將爲倫紀之罪人。何敢自同平人。着帽供仕乎。 上曰。過矣過矣。仍敎曰。卿在西關。道內治聲。至聞於予。支勑凡事。亦善爲之。予甚嘉焉。今於都監事。已有商量否。公曰。 君讎未復。亂本未祛。則臣分蔑矣。職務餘事也。何暇論乎。爲人臣而不能爲人臣之道。只當自處以罪人矣。 上曰。過矣。方行召對。卿
須先退。公曰。臣旣得方寸之地。未準請之前。有死而已。何敢退乎。 上曰。卿何若是。姑出閤外。更爲請對。可也。公曰。何敢退乎。仍復申前說。 上連命止之曰。卿言予不欲聞。必欲更奏。則明日次對。入來更奏。亦可也。公涕泣對曰。次對。廟謨也。臣旣不能效臣子之職。只有退伏丘壑。沒身自靖而已。安敢隨行於職次乎。遂退出。)
甲申。差 孝昌墓望祭享官。(爲伸情事。自請差祭。)
進拜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右議政。
乙酉。還泉川楸舍。 遣史官別諭。(公自頃 筵退之後。亟欲歸山自靖而爲參 墓所望祭。數日留京。及聞 新命。卽發鄕行。 傳諭有曰。卿何有此千千萬萬極非常極過中之擧乎。大官去就。所關如何。才卜金甌。徑往楸舍。卿胡不念自重之方。乃至於此。昔人有三命而走者。三命上卿也。走言不敢安行也。卿欲難愼於出處之際。則在家引讓固當耳。豈必爲此古人之所不爲之事。以致瞻聆之驚惑乎。急於挽行。不暇長語。望須亟回初志。登時復路。自餘在嗣後敦諭中。此姑略之。)
戊子。上䟽辭職。 遣史官宣答。(批見原集附錄。)
辛卯。 遣史官別諭。(諭見原集附錄。)
壬辰。再上辭䟽。 遣史官宣答。(批曰。日前別諭罄予至意。今不必架疊。䟽中所引兩相事。亦未知其襯喩。况今首揆獨賢。廟堂事誠憫然。卿雖日上辭本。期於準施。予則惟以勉出爲究竟。上下相持。徒涉欠誠。卿須安心勿辭。卽起登道。)
癸巳。聞 親鞫有命。進詣城外。 連遣承旨促令入來參鞫。(上以公來住近城之地。必欲因仍勉出。遞送承旨。期於偕入。 辭旨轉嚴。至夜深猶留門。 諭有曰。卿何若此。夜漏已深。而尙無動靜。連日擾惱之餘。酬應甚苦。卿須體予至意。卽起造朝。予方秉燭而竢之。又曰。因卿固執。至今酬應。夜將曉矣。卿何若是困我。予之徹宵待卿。卽入侍承宣之所目擊也。予不多言。卿須勉回初心。卽爲造朝。聽予面諭。公猶堅持初志。固辭不膺。)
乙未。詣州獄胥 命。都承旨追至宣 諭(藥院 批旨有曰。際以端揆去就通宵酬應。今已日高數竿。迄不解衣暫憇。入侍承史無不疲倒。傳敎承書矇醉若不醒。此何貌㨾。端揆事豈不慨然。如卿等在僚寀之間。何不勸出。予於元朝以後。尙不得一日休息。卿等之所知。而
此時又以此事酬應。目下雖無形現之症㨾。積瘁能不致疾乎。公旣承非常之嚴敎。亦不欲撓改所守。遂發向楊州就獄門胥 命。都承旨已奉 別諭追至鐘巖。傳宣 諭曰。曉燭略締數行語。特遣在直承旨往宣。惟冀卿之幡然造朝。以副予如渴之望。而今則自夜而曉自曉而朝矣。目未交睫。神不會舍。卿何困予一至於此。予方整衣而待之。卿須思之。以卿之故。許多日憊憊之餘。不寢不休。又如是酬應。不審卿心安乎否乎。况昨筵向大臣有云云。卿在三事之地。理當疾入慰予。卿之一味退處。無意出膺。及見附奏之辭。反以卽日發行。復歸故山爲言。此何說也。噫。大臣身佩安危。義兼保護。藉令卿爰居於鄕廬。此時入洛。不俟終朝。矧今來寓於東郭外牛鳴之地。不費一策之勞。欲遂初服之志。卿今日之擧。得無愧於古大臣國耳公耳之義乎。卿不見俄下藥院之批乎。此非出於恐動督迫。卽實際說話。予頗以筋力自恃。而如是積瘁。能不致疾乎。到此分義姑捨是。卿亦必有這箇人情之所油然。予不多誥。卿須審定出處之際。毋使更聒。)
遣承旨工參。連諭勿待命仍與偕來。(諭曰。俄批意在邀卿進身而卿反遠尋州獄。卿之事。豈不慨然。安心勿待命。卽爲上來。 又諭曰。卿無可去之義。予有必致之意。無益之擧。徒勞而已。聞卿待命之
報。促令承宣馳驛往諭。而卿行已發。追至鐘巖。只受數行書啓復命。卿何若凂至此。卿若曰。言不見用。爲可去之義云爾。則卿於新卜以後。一未登筵。見用與不見用。初無可論。徑尋鄕路。已極過當。又何爲而轉向州獄乎。固必二字。本非好箇題目。聖人垂戒。炳如丹靑。在匹夫猶且不可爲。卿大官也。具僚所仰止。似此徑庭變常之事。適足爲見輕之端。此予所以爲卿惜之者。卿須安心勿待命。卽日復路入城。院批中數句。方欲抹下。以開進身之路。)
丙申。 命偕來宰臣宣諭。(工參傳 諭。凡六次。)
戊戌。自州獄退寓邑村。(傳諭有曰。屢眎敷心之諭。尙無回聽之意。慨慨之極。寧欲無言。若此則卿欲長在州獄近處乎。國體不可不顧。事面亦不可不念。卿須安心勿待命。卽爲上來入城。公旣屢承 恩敎。不敢一向胥 命。於是退寓邑底村舍。)
二月己亥。 遣吏曹參判別諭。(諭曰。卿之擧措一何若是過當。况今春幸。定於東道。卿於此時。又欲深入不出乎。聞卿所住。距陵所未踰一舍地云。與其勉屈於迫隘之際。無若及今造朝。仍又陪扈。卿須諒之。且聞 璿譜校役告完。而因卿在外。尙不進獻。此亦前所未聞之事。由前由後。卿不可膠守前見。更望幡然登途。毋負予申諭之至意。卿今移住之處。云是
偕來亞卿家傍近地。予於是乎還切愧歎。早料卿歸重於奉命。欲寓瞻依之義。則工參豈必特遣乎。今以他宰臣往諭者。爲卿徙此向洛也。此意亦幷知悉。)
庚子。三䟽辭職。 遣史官宣答。(批曰別諭才宣。辭䟽踵至。滿紙千百言。要其歸趣。予則曰大無當云爾。庶官處義。猶且求其至當底道理。矧此大官乎。今卿所謂决退者。予則徒見其無益。而反有妨焉。非不欲細加剖析。極窮泝論。而豈必煩諸文字。惟在登筵時面叙。附陳宗正提擧事。亦非出仕前擬議者。卿須安心勿辭。卽起上來造朝。)
命偕來宰臣宣諭。(諭曰昨夕更遣亞卿。申諭至意。卿之幡然方此企企。經宵無附啓之語。豈勝紆欝。卿若以自箕營還朝日筵奏。爲踐言之左契。則此有一言可以勉出者。卿須造朝陳請。然後可。從與不從之間。自可出場。而卿何臆料於新卜之初。爲此徑庭之擧乎。况在朝僚相爲國家苦心血誠。豈後於卿。而卿獨如是者。又豈不有妨於相敬之道乎。且况初六動駕。卿不可不迎送路左。此常禮則然。當此時予欲竭意敦迫。此果不幾近於坐邀乎。由前由後。豈或固守前執。此意更令偕來宰臣傳諭。)
辛丑。 遣承旨別諭。(諭曰夜宣數行之諭。政俟來音。及見附啓之語。頓無開悟之望。到此予亦無辭可勉。來啓中以三件處義。反復爲說。
予亦以此申復之可乎。納符日奏語。卽卿自靖之大秉執。而伊日適値日暮。且因講席之將開。元無指的說及者。考之記注明有可據。卿忽認以已蒙兪可。至以出場二字容易質言。此非臆料而何。僚相云云。亦非勒說於卿也。人各異見。雖在相敬之地。何必每事苟同。至於此事。所係何如。則卿獨長往。使僚相獨賢可乎。觀於枚卜錄。卜相後終不出脚者未之有焉。古之人之審於出處。豈或不及於卿哉。幸行日迎送事。此在卿分義關頭。非予所可強勸。而卿則以前進數十里。爲伸分義之一道。而此亦不幾近於百步五十步乎。雖無駕過之便。尙欲積誠起卿。期於必致。矧今鑾路東出。幽庄入望。予豈可徒然往來。不思載與歸之道乎。予不多誥。卿須深量分義事勢。毋更以逡廵之辭陳聞。待再明陪班來迎路左。以聽予心腹之諭。聞兵曹司僕言。因卿在鄕偕來絡續之故。畿驛馬匹多在卿所住之處。動駕之時。將不能成㨾備待云。此似小事。國體則不成說。於卿心未知安乎否乎。)
壬寅。四䟽辭職。 命偕來宰臣諭批。(批曰予於卿誠信未孚。一至於此乎。予則滿紙覼縷。傾囷倒廩。卿則一直辭巽。若水投石。奚特致慨於卿。莫非自反處也。多少商量。惟在輦路面諭。而卿又以進身數十里地爲言。迎送常禮。亦欲闕却。俄筵亦有所云云於領相者。想或關聽。回
鑾之路。坐待路左。見卿然後始可言旋。此意預令卿知之。予豈食言。與其如是相持。豈若出宮前肅命。仍又陪扈之爲穩當。)
癸卯。進次樓院。 遣承旨別諭。(諭曰。昨批中云云。如不以爲慰藉之假說。則明日還宮時。當於路次經宿乎。予不多言。卿須諒之。)
甲辰。詣晝 停所祗迎。以前銜入 侍。(公旣承路次經宿之 敎。不敢在遠。夜自樓院發向晝 停所。迷失道。四更始至。少頃 大駕來臨。公以白衣遠望祗迎。承旨來傳肅謝之 命者凡三。公皆固辭。伯氏參贊公時帶戶參。 命爲偕來宰臣。乃於 出宮時。奉 命直往樓院。聞公已向晝 停所。旋又冥行。尋問而來。公謂以弟之罪。七十老兄達宵奔走。益切私心之悶迫。遂以 許令以前銜入侍則卽當趍承爲對。日未午。參贊公又自 陵所還來宣 諭。仍欲偕入。公使錄事言送政院。以爲使父兄傳 諭。勉出子弟。其在 敦尙孝悌之德。恐所損非細。以臣之故。仰累 聖化。一至於此。安敢一刻偃息於衣冠之列乎。仍出伏田中席藁。免冠待罪。俄而 大駕還臨帳殿。承旨,史官迭來傳 諭。促令肅謝入侍。 下敎有曰。卿之擧措。有駭瞻視。卽爲入來。又曰。卿雖以前銜承召爲言。此係無例之擧。不可自卿創開。又
曰。待卿入來。始乃還宮。旣有成命而不能使卿出肅。徑先還宮。予言將歸虛。卿心安乎否乎。况展拜 七陵尙未進。水刺以待卿入來。卿尙不動心乎。又曰。卿以送兄傳命爲難安之端云。戶參偕來。特許還寢。以安卿心。公伏地涕泣。只對以罪重請被誅殛之典。如是者至數十次。承旨又來 諭以雖至經宿。期於勉出。卿若不來。予將躬臨。又有 下敎。而此則臣子所不忍聞者。亦不敢奉傳云。公惶泣不能對。承旨迫問曰。以何辭歸奏乎。公曰。旣是臣子不忍聞之 敎。則賤臣之罪萬死猶輕。惟願速死而已。承旨又來傳曰。依卿所請。須以前銜入侍。公對曰。 聖敎至此。敢不卽爲奉承。而俄者所被 嚴敎。皆是人臣之死罪。只當恭俟 威譴。何敢抗顔登 筵乎。 上敎以俄下傳敎當一傡還收。於是公卽起趍進作門外。 上揭幄帳望見曰。右相到彼矣。徐相命善曰。右相以平服來到矣。 上曰。然乎。雖以前銜入侍帳殿。豈可用平服乎。戶參戎服換著爲好矣。 命翰林諭以卿將入來。予心喜矣。須卽肅謝入侍。公對曰。臣之進到作門。惟是前銜入 侍之計。而忽伏承肅謝之 命。俄頃之間。 辭敎有異。不但臣之去就狼狽。揆以 王言必信之道。亦恐未穩矣。 上遂命以前銜入侍。公進前俯伏。 上敎曰。卿何固執至此。前後事不須盡說。以一言問卿。臣分固如是乎。公對曰。屛伏鄕廬。則有偃處之罪。祗迎路左。則有要君之嫌。故不得不作此
駭擧。臣罪臣自知之矣。 上曰。僚相之議。皆以卿爲當出肅。僚相豈誤卿乎。卿何自信己見。無所變動乎。公對曰。臣之此擧。豈敢樂爲。而悲寃弸中。討復無期。則無寧自處以罪人。沒身於田野。此是臣不得已之下策也。 上曰。卿之頃日所奏。若有可覈之端而予不究覈者然。卿猶未知予意耶。予之悲慟寃憤。豈不及於卿等而然也。卿大官也。大官如此。則人心何以底定乎。以此之故。洪彦爕之事。又出矣。公對曰。洪彦爕雖小官。能盡其處義。得被罪譴。而臣則迷執未伸。誅罰不加。其將爲彦爕之罪人矣。仍嗚咽曰。臣於當初。只知有罔極之慟而已。及伏見 慈敎之後。五九月 喪變。分明以逆變知之。到今脉絡蹊徑。綻露無餘。而爲人臣而不能沫血致討。以復 君讎。則何面目立朝供仕乎。顧今萬事已矣。雖罪人斯得。千剮萬裂。固知其無益於悲慟之心。而必欲爲此者。庶幾少洩弸結之至恨。重明天地之大義。而今亦不得而爲之。則惟當自處以廢人。此臣所以出於下策而甘自歸於慢 命者也。 上曰。過矣過矣。卿心旣如此。則何不暫出謝恩而更思向後之道乎。公對曰。臣若無端出肅。則便作兩截人。 殿下若開臣進身之路。則臣當卽日出肅矣。 上曰。何如則可以出肅乎。公對曰。懲討大行。讎寃快復。則臣之所執伸矣。敢不卽日出肅乎。 上忽命公近前。公逡廵不敢近。 上連下近前之敎。仍以紙裹親授曰。持此。公跪受而退。以手
按之。乃 命召也。卽起奏曰。此是臣不敢受之物也。仍還納 御座前。 上曰。事體豈如是乎。金相致仁從傍責之曰。親授之物。敢爲還納。此何分義耶。公回顧金相而言曰。雖 聖上所授。不計當受與不當受而一傡受之。是豈分義耶。上又命近前。 俯而授之。公旣不敢不受。還又呈納。至再至三。徐相謂公曰。 親授。事體至爲重大。道理不當如是。况咫尺 御座。安敢遽進乎。公曰。君臣如父子。父座子豈得不進乎。雖是 親授之物。旣非賤臣所當受者。則又安敢受乎。 上命承旨持命召佩之。公逡廵退步。承旨曰。 君命也。隨步佩之。公復進前。奉置席上。直欲出去。金相,徐相皆以分義事體責之。公曰。匪其招不往。聖人取之。不當受處不受。是分義也。有何不可乎。 上曰。今則事到難處之境。國體亦豈可不顧乎。不必強令行公。卿須佩出。使錄事來納也。公躕躇再三。奉 命召退出。)
出自作門。納 命召。旋發鄕行。
遣史官別諭。仍授 命召。(諭曰。卿之今日擧措。豈特爲卿慨惋。從此體例分義。謂之掃地可矣。許多駭瞻之事姑舍是。命召之肅拜前親傳。謹遵除拜前親傳之故事。而卿之受卽還納。如是者屢次。及今追傳之後。又欲還納。尙不肅命。此何體例。此何分義。卿大官也。處事之徑庭若此。是豈
非世道無窮之慮乎。玆於路上駐馬宣諭。卿須深念君臣之大義。須卽受佩肅命。仍爲隨駕。)
還次樓院。 遣史官別諭。(諭曰。卿何若是困予。昨因徹宵不得接目。今日還宮之後。又以偕來及敦諭等事。役役無暇。隙忽於夜漏已闌之後。命召無端來納。又以寸紙書送。還尋鄕路之意於院中云。此何擧也。非胥命而納符。自有中書未之聞焉。親授之物。使錄事傳納。亦未知爲當。卿之還尋鄕路。所執何在。設或自劃於見任如筵奏之云云。豈必尋鄕然後。遂初心也。從古辭樞密之人。獨於溫公稱之。未曾作走匿洛社之行。前例有無姑捨是。如是之際。其爲聽聞之駭惑。體例之乖損。爲如何哉。且聞卿之鄕行。當在來朝云。不拘深夜留門東城。更遣史官賫傳命召。仍令偕入到此。未知又將何辭以御之乎。卿須諒之。)
乙巳。罷職還泉川。(傳曰。右相事到今誠無如何矣。有國則有體統。筵席擧措。非不寒心。猶可謂之面前失着。昨於還宮之後。深夜留門。更遣史官。傳授命召而時憇樓院店舍云。欲尋鄕俟勘。旣不祗受。又不還納。使㘅命之臣持命召而彷徨道路。至於史官具由狀聞之擧。所謂國體自今右相壞了。大柢亞卿傳諭。三遣趙瑍。出於家人視之意。而反以此爲不安之端。事事曲從。
旋命還收。續遣承旨,史官敦迫者。不知爲幾十次。而免冠席藁於畎畒泥塗之中。並與迎送之禮而廢闕。畢竟以前銜入侍。自方以山林去就。親授命召。手納御座。數晷相持。觀瞻瞠惑。論以國體。豈不欲早賜處分。以存君臣之大義。而猶慮夫追傳以後。還納無路。庶幾有因此勉出之望。至于今泯默以過。今則事面轉至葛藤。國體益就虧壞。勉出自勉出。分義自分義。前後層節。姑無論。雖以命召一事言之。昨筵投還已一節拍。今行拒却又一節拍。相臣受符。始自申文忠。于今幾百年。寧有如右相之怪底處義乎。予之所惜者。國體也。右議政趙某罷職。)
庚申。復拜右議政。 遣承旨別諭。仍與偕入。(諭曰。君臣之大義。無所逃於霄壤。卿若念及大義二字。出而造朝。想不待駕屨。且今首揆在調痾中。 壇享非議政。無或替攝。由前由後。卿雖欲終遂初志。恐無是理。予不多誥。卿須深諒。)
辛酉。 遣承旨別諭。(諭曰。卿事卿必有自量。與其迫而後出膺。及今登程肅命。庶或收桑楡之一道。噫。以卿平昔所自負忍於大義二字。看作笆籬邊物事乎。卿須諒此。)
壬戌。因偕來承旨所傳 嚴敎。卽發向
州獄胥 命。(諭曰。大義二字。等閑看過。且以 壇享誓戒隔日。無行公議政爲言。而聽亦邁邁。到今右相事不可但以一時固執言。溯考三百年故事。果有髣髴於今日擧措乎。如有君事我之心。須念臣分之莫越。)
遣史官別諭。(諭曰。大臣之臣字。獨非人臣之臣字乎。卿聞朝下三字之諭。猶不知變。復尋州獄。未知臣分當乎否乎。莫嚴者天經。卿須諒之。)
癸亥。削黜。(傳曰。使此大臣有此干犯。莫非予誠未見孚言不見信。自顧顔騂。寧欲發一口氣。然紀綱等威。卽三百年相傳之權柄。不忍因一大臣任其壞了。到今復事招延。非可論也。此等處。若以大臣而屈法。法無所施。右議政趙某削奪官職門外黜送。公不敢退歸。連留胥 命所。臺臣宋煥德上䟽略暴公本情云。)
三月辛巳。叙拜判中樞府事。 遣史官別諭。(諭曰。今玆收叙之擧。意謂勉回初心。卿須體予此意。卽日登途。從近肅命。以存君臣之大義。爲開進身之路。則宜有曲諒之擧。前下傳敎中。君事予三字抹去。公於是不敢復爲逡廵。遂發向城外。)
癸未。肅謝入 侍。(公進前俯伏。 上敎曰。不見卿久矣。今日登筵。予豈無言。而大臣問候之前。不宜先有接談矣。公對曰。臣罪負甚重。何敢
唐突入肅。而猶且抗顔登 筵者。只欲一痛陳此滿腔悲寃。退死於丘壑故耳。臣嘗猥忝近班。密邇 銅龍。其愛戴之願祈祝之誠。自謂不後於人。及伏見 慈殿諺敎之後。悲寃弸結。誠有窮覈必討之心。古所謂爲太子一死之願。臣實有之。况於 殿下受恩罔極。必欲事之如父母。臣之此心。天日鑑臨。頃日所下嚴敎。乃是人臣之死罪。臣於平日必有事君無狀之罪。故致此萬萬震懔之 敎。雖 殿下體諒臣心。特命三字抹去。而臣罪自臣罪耳。何敢因抹去之 聖恩而有可以自贖者乎。惟願速被 嚴譴矣。 上曰。卿言過矣。前日傳敎中云云。急於勉出。不如是。不得起卿故耳。卿在宰列。予嘗屢次督迫。而始則未及深知卿本末長短。故不無情外之言矣。今則情志交孚。豈有一毫不槪而爲此說也。公對曰。臣之迷執。旣無可伸之望。故不得不自廢。此實不得已之下策也。而亦不能固守。乃有今日之行。將不免爲兩截人。尤豈不悲痛乎。臣之所請。旣有可覈之階。而究覈之際。 聖心或慮有延及之處。若是 靳許。果尒則讎賊將無討復之日乎。 上曰。豈有是也。實無可覈之端矣。公對曰。頃日入侍。 殿下以予之悲慟。豈後於卿等爲 敎。此誠有不然者。悲慟出於人情。懲討出於義理。義理大關。豈可以悲慟之輕重而有所加減耶。此於禮文。有可以旁照者。人家之手下喪家長。服盡於朞年。而若有喪人喪婦。則終三年不撤几筵。雖有僕
隷之當服三年者。亦許三年不撤。僕隷悲慟之心。必不及於家長而猶且許之者。爲伸其義分也。況懲討大義。豈可較論君臣間悲慟之輕重哉。且臣所秉之志。旣不得準請。自處之義。又不能固守。則其將爲何如人乎。人臣之成就。專在於君上。譬如萬物生成。莫非上天雨露之化也。古語曰。不知其君。視其臣。觀於臣下之成就而君上作成之德。亦可驗矣。 上曰。卿之出擔世務。未必如固辭長往。名益高行益顯。而以卿一身上得失。較論朝體世道。則大小輕重。又當何如。公對曰。許臣退去。未必非裨世敎之一道矣。嚴子陵之高節。卓絶千古。實光武成之也。古人有先從隗始之語。今 殿下作成之德。亦從賤臣而先施焉。則賢於臣者其所成就。尤將何如哉。 上曰。卿之處義。予豈不欲其成就。而諸臣擧皆欲去。則世道豈不有害乎。公對曰。此則不然矣。先正臣李珥有言曰。上自三公下至參奉。皆是求退之人。則國事自升大猷。又於 經筵日記書之曰。吏曹佐郞吳健棄官歸。抱川縣監李之菡棄官歸。觀此。則非但其人可尙。 宣廟聖德。亦可以想見矣。 上曰。卿言雖如此。予豈可許卿退去乎。予則當以勉留爲言矣。公嗚咽曰。臣旣以不復着帽之義。質言於前席。仍欲自廢。則乃反見疑於 君父。至有不敢聞之敎。慙慟震迫。實欲溘然無知。生以何顔對人。死以何顔歸見父母乎。 上曰。屈原之過。過於忠。今卿之過。則過於孝矣。卿雖欲自廢。
在於京第宜矣。公對曰。孤露餘生之所願者。惟在於出入 禁闥。瞻依 耿光。而今則事勢如此。退去之外。無他道矣。上曰。然則時節起居。亦欲廢常禮乎。公飮泣不能對。 上曰。春秋郊駕時晝停所。或可得見否。公又不能對。 上曰。樞銜異於時任。此後亦當盡心敦勉。而三字下敎旣命抹去。其外別諭中。卿所深引者。亦當收還。仍 命承旨書下傳敎曰。今筵見趙判府事以樞銜一肅。謂如時任時前銜登筵。不就大臣座。亦不問候。縷縷千萬言。無非復申前說。且以退之一字把作鐵限。語到極處。聲淚俱發。目下所見。甚憫然。登筵移晷。止泊無期。但以向下勉出之敎。多有不敢聞。兼以爲難安之一端。到今無他慰譬敦迫之事。重卜後別諭。並還收。此盖盡予敬禮。欲挽長往之志。政院知悉。公卽起趍出。上曰。卿欲自此還鄕耶。公對曰。將辭父母祠廟而去矣。)
將出城。 遣都承旨別諭。勸留京第。(諭曰。俄筵面諭。不可但以傾倒言。且因急於挽留。有前下別諭中事關責勉者。並許還寢之擧。而伊後陳懇。愈甚於伊前。至以往告家廟。仍作出城之行爲說。不復位直出。予於此。誠無以爲諭。固知別諭之反涉備例。揆諸國體也事面也。寧或任卿所之。書此。又聞史官言。卿行已發云。未遑多語。卿須體予心腹之諭。亟回初心。仍留京第。)
甲申。留樓院店數日。還泉川。
四月。聞 上幸 永祐園。進詣鐘巖祗迎。(上因畿伯狀知公上來。 命入侍。遂馳詣 齋殿。進對還次樓院。)
丙午。移接道峯村舍。
五月。 特旨差 孝昌墓祥祭享官。
入參 文禧廟別茶禮。(曉過 墓所祥祭。還次東城外。俄因 特敎。入參宮班。仍爲入 侍。)
戊寅。出住曹溪。
乙酉。移寓沙村。
六月庚戌。聞推鞫有 命。進詣東城外。(上知公來詣城外。 命卽入來參鞫。公固辭不進。)
壬子。孫耳錫生。
戊午。拜冬至正使。辭遞。(批曰。聞卿尙住近城之地。方遣史官欲問行止。際見辭本。不以官職自居。並與往役而控引。誠過且過矣。然卿之衰病。常所悶念。豈必勸令作異域之行。所辭使名。特許準施。卿須安心。)
壬戌。 遣史官問存。
七月。因 特敎入侍。(時推鞫撤罷。 上意公將還鄕。 命入侍勸其仍留。且 邦慶有期。義不敢遠去。遂住東城外。)
引內閣事上䟽。 遣史官宣答。(奉謨堂秋奉審。閣臣多不參。有 嚴旨。以故上䟽自引。附陳致仕之請。 批曰。予則已區別而慰諭。卿何曰難安而引罪。自此閣班可得見卿。還覺大幸。附陳事。勿須更發。藉令日上百䟽。萬萬無肯施之理。祿俸之辭却。誠過矣。安心領受。至於行止上聞一款。若以爲煩屑。此有好道理。移卜部內之地。隨便往來。則可除錄事來告之事。卿須諒之。)
八月。 命圖進眞像。(畫員李命祺模進。)
爲秋 幸祗迎進詣高陽郡。(命入對 齋殿。賡和御製詩。)
九月。 特旨差 孝昌墓享官。(時伯氏參贊公因事被竄。公惶蹙不敢進。 上遣史官敦諭勉出。參贊公行遣之 命。亦許還收。以安公心。於是入城受香。)
十月。疾患添篤。(十一日。卽任夫人諱日也。公旣不得入城參祀。遂登崗達曉慟哭。神氣大憊。至十四日。天寒大雷雨。公之疾篤。實在是夕。)
十一月。 命月俸以食物代送。(公自引退之後。常祿不欲領受。地方官承 命輸來。一朔輒至二三次。 上屢下飭敎。連遣度支郞勉受。公皆固辭。至是 敎曰。大臣之苦懇若此。一向例批。旣非體諒之意。聞其所患。尙無差意。又豈可以此不緊之事。添作惱心之端乎。且考之故事。凡大臣,儒臣之辭月俸。有代送食物之擧。予於此大臣何靳殊典。出仕間月俸。以食物代送。仍以安心領受之意。遣吏官傳諭。問疾以來。)
十二月己亥(初六日。)未時。考終于興仁門外僑舍。(自公疾篤。 上屢遣內醫,閣官賫藥物問疾。 令閣吏趁早問夜來加減節。日以爲常。及訃聞。 上震惕輟朝三日。 特降綸音。以示慟惜之意。諸凡隱卒之典。皆令從厚例擧行。)
命㫌孝子閭。(傳敎見原集附錄。)
賜謚忠定。(特命弘文館不待謚狀。當日議謚。首望孝貞。慈惠愛親曰孝。淸白守節曰貞。副望忠定。事君盡節曰忠。純行不爽曰定。末望文懿。勤學好問曰文。行見中外曰懿。議上。副望蒙 點。)
辛丑。 遣屬閣官致吊。
壬寅。 遣屬閣官勸孤食粥。
命月俸代以食物限三年輸送。(及葬。以筵臣言。上體公遺意。 命寢禮葬常格。只以葬需備給。)
戊申三月甲子。葬于楊州陳田鄕卦峴里丑坐之原。(夫人李氏祔左。公嘗作夫人墓銘。又自爲銘。至是同載一碣。男鎭球略書世系事行。納于壙。塋域四旁。各有小識。旣又裒集 恩綸爲碑。竪之墓左。)
丁卯。 遣閣吏問孤。仍令返虞京第。
四月。延謚。(延謚日。吏郞有故將退行。 上聞之。敎曰。此大臣異於他大臣。今日宣謚。主家以銓郞之不備。未免狼狽云。寧有如許事體。吏曹佐郞李洪載爲先禁推。正郞成德雨復命後。亦爲禁推。佐郞韓用龜才已上來云。卽爲肅命。今日內擧行。是日吏郞韓用龜奉 命來宣。)
十二月乙巳。 遣左承旨諭祭。(傳敎有曰。趙判府事家。曾有遣承旨致祭之命。而小朞在此月。祭文製下。致祭明日爲之。 祭文見原集附錄。)
己酉正月。 命伯氏參贊公陞資。(傳敎有曰。趙瑍夫婦年俱七十。念乃弟故相豈無別般記存之擧。特令陞擢知中樞。進詣 靈
壽閣謝恩食物亦爲加給。)
五月。文集成。(因 朝家所賜葬需贏餘。營始印役。時公姪鎭明爲平壤庶尹。擔成剞劂。凡十一卷。藏板于平壤府。)
十二月丁巳。 遣 奎章閣直提學諭祭。(傳敎有曰。大臣家終祥隔日。遣閣臣。初六日致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