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651
卷49
皇朝遺民傳
黃功。杭州人。字聖報。 崇禎庚午進士。知壽光縣。屢遷至中都留守。時流賊日熾。公練兵繕甲。爲固守計。甲申春。李自成陷京師。 皇帝殉社稷。公日夜號哭。尙書史可法。立福王于南京。督師淮陽。使人召之。公曰。虜兵已至。邳。不可棄去。集鄕兵三千人。曉以忠義。誓以死守。斬獲甚衆。而食盡無援。竟至城陷。虜脅降不屈。乃縶送瀋陽。我 孝宗大王。時以大君。質留彼中。有恢復中原之志。陰求忠義之士。置之管下。見公奇之。請與同處。 弘光乙酉。 王東還。出館外十里。公呼天痛哭。欲引刀自刎。 王奪之曰。苟死。吾不可強送。我至遼野。任自從容。公黽勉行至遼東。拜訣曰。國破家亡。苟延視息者。惟望 帝室之恢復矣。到此路竆。不死何爲。聲淚俱發。 王附耳語。仍賜手札。公拜曰。誠如此。願爲前驅。渡鴨綠江。作詩贈同來諸人。曰。萬歲山烽血雨中。金陵佳氣一朝空。此生不死將何適。扶植王春鰈域東。 孝廟命館于宮牆外。厚賜衣廩。頻數召接。以議大事。及 王卽位。除禮曹參議。
又授嘉善階。皆辭不受。後使監咸鏡原襄兩道鹽硝差使員。公曰。此非官職也。遂就之。己亥五月。 孝廟賓天。伐淸之議遂寢。公杜門抱手札。時時痛哭。 顯宗丁未。泉漳人林寅觀,陳得,曾勝等百餘人。漂到濟州。不改衣冠。爲言東南一隅。 皇統尙存。出示 永曆二十一年曆書。全羅監司洪處厚。馳啓朝廷。恐事洩於虜。將交解于燕山。押到弘濟院。皆不言不食。屢書懇歸本國。廷議甚難之。使公曉諭以送。公承命出往。詳問國事及鄕信。乃謂曰。船沈海底。只爲魚腹之餐。海嶼飢死。必作羣鴉之食。是皆爾等不知時運。而到此。當感 國王相救。而連日不食。是何意見。寅觀等曰。多憂怕死。不欲西行。公笑曰。心無私曲。可與霹靂同居。敗辱將刑。面不改容。引領受誅。此爲豪傑也。諸人拜謝進食。公乃歸。依枕不寐。作詩悲歎。翌日送別于碧蹄館。慘然淚下曰。見汝回心。我亦傷情。駐馬凝視。不忍回程。吟贈一詩曰。僕夫催秣野雞鳴。問爾胡然萬里行。孫賈失王生亦罪。田橫守志死猶榮。明天在上堪無愧。湯鑊當前詎可驚。歸後若逢諸節士。爲言今日舊差卿。因咄咄自責曰。苟全性命。本非樂爲。漂人諭送。豈其心哉。以遺命勿祭曰。何面目。見先
帝於地下也。賜葬于楊州。
王以文。山東濟南人。初名鳳岡。字岐陽。魁梧有智勇。嘗避亂于海島中。爲賊所獲。誘之不屈。義而囚之。尋送瀋陽。 崇禎甲申。聞京城陷。號哭不食者屢日。虜入據中原。天下薙髮。公決意東來。與黃留守諸公。隨我 孝廟還國。築室于朝陽樓南。人號其居曰 皇朝人邨也。 王賜名以文。曰。自在瀋陽。旣共患難。不欲與余同休戚乎。公曰。羇旅之臣。敢寵榮而忘國讎哉。天若祚明。克復中夏。歸死足矣。 王嘉其志。不強仕之。 王薨。痛大義之未伸。閉戶自靖。 皇朝崔宮人。隨 嬪宮東還。老而無所依歸。願託于公家。公以宮人。出處私第。義有不安。終不許之。 顯宗癸丑。以先王陪從人子孫漸蕃。自內帑難可廩給。以白衣屬訓局。公慨然不受料。漁樵於漢江之上以終。
楊福吉。蜀人。後徙通州。字祥甫。卓犖好奇節。嘗遊京師。與韓知縣承宣友善。韓公出守歷城。公遂客焉。 崇禎戊寅。虜入寇山東。州縣望風奔潰。賊兵大至。士卒皆亡匿。城不能守。韓公死之。公亦被執。使之跪。公厲聲大叱曰。此膝豈可跪。賊怒。繫送瀋陽。 孝廟求置館下。遂從東還。時時召接。密議大事。一日。 王歎
曰。寡人兵少力弱。願聞公等之計。公流涕對曰。臣聞國君。人臣之主也。心者。萬事之本也。天下事。惟在於誠與不誠。願大王。熟思之。以 大王英武之資。秉春秋之義。率仁義之士。沛然北征。天下忠義之士。孰不鼔動而影從乎。 王動容嘉納。未幾。 王薨。公憂憤成疾而卒。
馮三仕。靑州臨昫人。字維榮。恭儉好義。見魏忠賢用事。紀綱日頹。遂不應貢擧。 崇禎戊寅。虜寇山東。布政使張秉文戰死。士民不屈者。皆執送于瀋陽。公亦與焉。遂從 孝廟東來。 王使居宮門外。每召見。屛左右。從容論天下事。公臨沒。戒家人。勿用玄纁旌翣及槨曰。吾不及見中原之淸明。羇死異國。誠先祖之罪人也。
王文祥。山東靑州人。字汝章。少有氣節。 崇禎末。盜賊大起。公設砦自衛。捕勦土寇。甲申。京師陷。淸虜至。公被執。 孝廟在瀋館。聞公來。心奇之。請處管下。及東還。賜第廩給。招賢募士。將圖伐淸。公撫劒臥薪。以待之。及 王薨。痛哭不欲生。屛居絶跡。每仰天長吁。
裵三生。大同人。字之重。狀貌魁偉。 崇禎末。流賊四起。公集義旅。保鄕里。聞京師陷。率數千人。赴勤王。時
李自成敗走。畿內郡縣。爲虜剽掠。公麾下皆望風奔潰。遂被執。虜將愛星阿以刀脅降。公植立叱罵。賊壯之。繫送瀋陽。 弘光乙酉。隨 孝廟東歸。 王將伸大義。日賜延接。未幾。 王薨。公常懷悲痛。憂憤以卒。
王美承。山東東昌人。字繼伯。慷慨有氣節。好施周恤。崇禎甲申。李自成僭稱帝。公召募義旅。得千餘人。晝伏夜行。將襲自成。會總兵吳三桂。開關納虜。公遂爲虜兵所執。入瀋陽。聞 孝廟將有恢復之志。與裵三生等。求爲管下。 王還國。館公于宮牆之南。悶其孤苦。命娶之。公曰。 國讎未報。敢爲女兒計乎。 王將興義師。命仕之。公曰。家國俱亡。託身於 大王之國者。寧爲仕宦哉。朝鮮之於 皇明。義則君臣。恩猶父子。 王若興義師。爲天下倡。天下之士。孰敢不從。臣願冒刃行間。以效一死。辭氣慷慨。 王義之。及 王薨。日夜號哭。水漿不入於口。疽發背。或勸以藥餌。輒揮卻曰。北京之變。可死而不死。尙有望於中興也。事竟不成。天也。因誦武侯出師表。撫膺長歎而卒。
柳溪山。大同人。字許弄。隱居千夫山。種黍以自生。 崇禎甲申。京城陷。 皇帝崩。公痛哭曰。冠帶何爲。遂裂巾衫。棄妻子。蓬首垢面。佯狂轉于河間。遇賊輒詬
罵。爲虜所執。聞 孝廟有興復 帝室之志。陪 王東來。居朝陽樓南。 王嘗召見。設酒食。以慰去國之懷。公退謂同來諸人曰。 國王在瀋。有臥薪嘗膽之志。故吾等出萬死之中。千里以從矣。時移勢異。大計未就。豈不爲終天之痛哉。自此謝病絶跡。日惟縱酒悲歎而已。
鄭先甲。琅瑘人。字始仁。 崇禎初擧進士。以疾辭歸。甲申春。流賊逼京師。公赴難。路阻。寓在野寺。聞 皇帝殉社禝。縞衣發喪。日夕痛哭。後爲虜兵所執。與王美承等。同居 孝廟管下。及東還。渡鴨綠江。願留香山。 王許之。公曰。願勿忘 神皇帝恩。 王賜綿布米粟。及其老。朝廷致之京城。月賜廩米。俾授譯學。公居常悒悒。與文可尙。遊山水間。徜徉忘歸。文可尙廬陵人。信國公天祥之裔也。避亂航海。逗遛關西。見鄭公執手曰。吾輩不能復君父之讎。生何爲哉。因與同居。每慷慨悲憤焉。嘗作詩曰。流落腥塵萬事非。聖朝文物夢依俙。江南庾信平生恨。塞北蘇郞幾日歸。三十年來風異響。八千里外月同輝。華音已變氈裘弊。誰識山東舊布衣。麻蓬直。壬辰東征都督貴曾孫。見中原腥穢。東來。客于湖西。聞 皇朝人來于 王京。
往來交遊。有時登高四望。痛哭後。入關東。不知所終。王公以文後孫德九。集諸家遺錄。編成一通。來藏于華陽洞煥章庵。華陽曾建萬東廟。祀 神毅兩皇帝。今 上乙丑夏。 特命停撤。
東方一士曰。國君死社禝。諸侯之職也。而歷選千古。以天子而殉正。惟一 崇禎皇帝而已。忠臣義士。亦莫如 大明之多。而往往有專城死節者。此莫非 皇上所授之義耶。噫。彼黃,王諸人。不能殺身報主。羇旅外國。悲憤以沒世。可謂戚矣。我 孝宗大王。自在燕瀋。奮然有薪膽之志。寤寐英豪。以酬 聖心。而中道崩殂。大義莫伸。此豈獨東方萬世之遺慟也哉。諸公東來事實。史無所徵。且吾先子尤菴先生。身任天下綱常。雖山僧賤卒。無不表章其義。而尤眷眷于宗周。於泉漳人來。恨不得相見。作詩以傷之。而嘗無一言及于此。誠可疑也。然夷齊採薇之事。夫子未嘗言之。而後世不以是疑夷齊。則諸公之事。抑亦類此歟。嗚呼。日暮道遠。世且漸降。春秋之書。今不可復讀。余於是。竊有感於匪風下泉之思。立此傳。以寓微志焉。
家傳
鳳谷府君。以文正公第二孫。自蘇堤。分門于鳳谷里。
因以爲號。(鳳谷。卽草洞。)府君未幾。復歸蘇堤。時諸房雖皆分戶。而封鎖其所居室。有時還來。則輒居其房。復歸私第。又鎖之。稱以某宅房。至相字行時。亦尙如此。(鳳谷府君。諱疇錫。)
甲辰年間。文正公寓居礪山之黃山。李牧使河岳來謁。時兩湖之士。來學者數百人。李公問曰。學徒若是多聚。所育英才。爲幾許人耶。文正公曰。多有疾病事故。未見其久留讀書之士也。吾家有可以成就底人才。卽吾第二孫也。時鳳谷府君。年纔成童。而文藝卓爾。絶類超羣。故文正公之言如此。
鳳谷府君。一日有出入處。命奴鞍馬。馬甚悍驃。値奴繫樹而之他。踊躍難御。府君下庭直前。攬轡揮鞭。馬乃戰股。不復肆惡。家傳府君甚淸脆。而勇力乃如此。又聞府君嘗以手指彈沙器。則器輒碎破云。
鳳谷府君於諸房中。最受文正公所愛重。所賜書冊甚多矣。宗菴府君。移居公州大田時。盡入於灰燼。餘者無幾。而學生府君早世。閒圃府君最晩入后。間値外無主幹。自至遺失。可勝惜哉。(宗菴府君諱有源。學生府君諱理相。閒圃府君諱煥實。)
宗菴府君名節自勵。不求聞達。深有工於朱書。未嘗
釋手。而有客來。寒暄外。別無他話。若久不還去。則府君曰。有可言之事言之。否則卽歸。於士農之務。各修其職可也。冬或以扇爲手戲。則責曰。此非寒時所卷舒也。且於手容恭之戒。得無有違乎。輒取以置諸案上。及其告歸。還授以送矣。
有人持筆而來。宗菴府君。買十枝而價甚高峻。無一言減削。幾日後。其人來覓筆價。府君給之。則減幾錢還納曰。此筆價爲幾何。而例以加數呼之。今無減削之敎。於吾心。甚覺歉然。府君還授大責曰。豈以市井之道。待長者耶。其人愧謝而去。厥後。每致誠造筆。以繼府君日用之資。更不越價呼之。
梧山局內。宗菴府君以千金。買於洪姓人。(西一麓。今爲宗家所占。)東麓入鳳谷府君墓。後遷于板橋。而其地。子孫互相入葬。爲吾家族山矣。
宗菴府君墓在淸州沙山。葬時例具外槨。而穿壙則四面有石如槨樣。僅容一棺。故遂不用槨云。
學生府君。有文行早世。而遺蹟之傳於家間舊篋者。只有手寫楚辭一篇。祭妹文一幅矣。
學生府君下世後。府君之第三弟府君。摠察家事。與自己產業。未嘗雜治。各有條理。盡誠看護。自無苟且
之患云。(第三府君諱命相。閒圃府君本生考。)
閒圃府君。孝友出天。人無間言。而緦服同爨。或有待而擧火。李祖妣親庭頗溫。多有所賴。而府君不爲私自營產。盡散於同堂之家。或有財用之藏在几篋。諸從羣姪。任自用之。少無物我。李祖妣亦承順無違。 英廟丁丑文正公緬禮時。遠近士友。皆操文致奠。而閒圃府君。任其祝。採其可否而進退之。時府君年甚少。而所任如此。可見文望之夙就矣。
閒圃府君。家甚淸貧。而好施周恤。每於行商之來。隨其呼價而予之。不復較計。或給價外幾數曰。哀爾困苦矣。
閒圃府君。與芹窩金相公憙。契分甚篤。金公登第後。來坐大雅洞金山公家。以書請之。府君謝而不往。平日操執多如此。(金山公諱煥章。)
閒圃府君。性好賓客。座上恒有數十人。而罇酒未嘗見空。李祖妣親供接待之具。而日以爲常。少無厭苦之色。
曾王考幼時。遊戲於溪邊。邨民摘去眞瓜。獻一箇。曾考受而入來。閒圃府君見而問之。大責曰。汝有欲取之意。故渠必與之。汝雖幼兒。取此非義之物。竊非吾
家廉潔規範。且非蒙而養正之道也。嚴加楚撻。李祖妣見甚矜悶。而府君性素峻嚴。故不敢請其容貸。而常言此事曰。余久而不忘也。(曾王考府君。諱直圭。)
李祖妣性嚴有法度。閨門之內。恒如治朝焉。先時有一異僧乞糧于門前。而出一印封小紙。授婢曰。貴宅厚德。宜享遐祿。故特以此紙獻之。須置諸米缸底。則福祿將日至。如一開見。必有禍灾。因異之。第試如其言。學生府君諸兄弟兒時。怪而開視。則乃無一物。不可更封。其後連有喪禍。而缸欲棄之。禍輒應之。不敢復動矣。李祖妣始入門。將去之。擧家以禍應之說。止之。李祖妣曰。胡乃如是。若有其應。及我一身而止。命奴出。泛其缸于前川。
族高祖學生公。文學夙就。爲士友所推重。兒時遊於門外溪畔。有一新進士。(名不記得。)行過見而奇之。招前曰。未知汝爲誰家子弟。而能作詩句否。公應聲對曰。靑靑垂楊裏。靑袍老進士。問爾白髮翁。此是春興否。進士驚異之。公問知其爲尼尹。卽走入于家。進士隨來。欲與酬酢。公向壁而無答。旁人曰。長者所問。一何無答。公曰。初雖不知其誰某。而作詩對之。旣知其尼尹。則豈可與言哉。(學生公諱煥濡。世人所稱吾家十煥。公居其一也。)
學生公年十九而卒。配金氏。奉饋奠以禮。哀毁不欲生曰。自喪夫子。豈可一日在世。然夫子尙未入地。故因保殘命矣。躳備甘旨。以供其姑。及卒哭之日。自裁。書告訣。置之床下。入几筵房。飮藥自決。 英宗戊辰。以貞節旌閭。復戶。所後子諱弘圭。有文行雅望。寓居京師。交遊皆當世名流。屢擬一命。而竟沒布衣。知舊咸惜之。
閒圃府君。自大田徙梧山。晩年卜築于覺大洞。自稱大覺農夫。曾王考不退子府君。屢遷三亭,九德,石橋此山諸處而後還九德。王考參判府君。以曾考第三子。自石橋分門于大別邨。遭回祿之灾。歲癸酉。卜居于石邨。(參判府君。諱欽學。)
閒圃府君墓在公州龍頭。此本南氏山。而後谷判書公載經。曾喪其夫人。占山於此。臨葬而爲南所逐去矣。及府君喪。曾王考兄弟以爲以吾家力。設或求山。實難及判書丈矣。不如以誠乞用此地也。累日往乞。南門諸人。感而相謂曰。以其至誠。乞借。若不許用。則此非道理也。遂許之。葬時。又皆來會觀役云矣。
曾王考府君。嚴正簡潔。不踰繩墨。治家有法。子姪不敢以便服侍側。僮僕不得以赤腳短褌入中門。是吾
家舊法。而見人不善。殆不欲正視。故門庭肅然。常無雜客。
曾王考逐日往謁性潭。乘暮還家。每曰。吾侍潭翁。雜念不萌矣。
曾王考嘗赴韓山監試。時考官韓(名不傳)。與吾家有嫌。府君初未詳知而納券。及其參榜。始知之。乃不赴會試。或勸之曰。此非故犯冒入。則有何不赴之義耶。府君曰。始雖非故犯。終若赴會。則無異於故犯也。
曾王考嘗使隣漢李石乭。賣秀川坪水田幾斗落。本價之外。加捧數十金以納。曾王考大責之。還給加捧者。又有朴姓漢有事告急。貸去幾兩錢。過周年不問矣。一日朴漢備本利來納。曾考責之曰。汝豈以殖利之人視我耶。卻而不受。
曾王考晩年。家道益剝落。簞食屢空。而處之裕如。一日有客自潭上而來。府君挽留談話。日午。自內殺靑麥。作餠而進之。客去後。傍人曰。以是待之。而何乃苦挽耶。府君曰。此亦情饋。雖薄具。何足爲嫌哉。
從曾祖府君。性至孝。閒圃府君有疾三載。曾考兄弟。不暫離側。扶持湯煎。不使人代。一日閒圃府君。氣昏頓絶。從曾祖。割指進血。獲甦以延七朔。(從曾祖府君。諱三圭。)
伯從祖府君。雍容謹拙。居常無疾言遽色。仁恕體下。雖婢僕輩。不輕叱責。必以溫言諭之。故未嘗有㤪尤之言。家甚貧窶。朝夕之資。無以繼之。不以此經心。惟靜坐看書。年至大耋。尙不廢焉。(伯從祖府君。諱欽德。)
伯祖府君。安貧守義。歲癸巳大歉。𩜾粥屢絶。處以必死。而一不向人請貸。曰。若爲殘虐於人。或免困急之狀。而積善之家。必有餘慶。是古聖所訓。則殘虐之餘。豈無受殃之理也。
伯祖晩年居于龍頭先山下。隣居南生汝範。來獻鮒魚數十尾。伯祖卻之曰。無可受之義而受之。非吾所守之意也。
仲祖府君。性度簡嚴。操執淸苦。不求人知。少時遊京師。鄭禮安在誠。(卽府君妹壻之父。)旅仕。在金承旨敎喜家。時金公之叔判書魯敬當路。一世輻湊。而仲祖爲訪鄭丈。每往其家。而一未嘗接語。如是者殆近數十次。一日仲祖又往。則鄭丈入直不在。仲祖方欲旋歸。金公請坐曰。人皆欲親于我。而老兄獨不然。屢到吾家。終不接語。吾甚敬歎。(仲祖府君。諱欽復。)
仲祖上京時。二子俱殤而下來。則曾王考見而悲慽。仲祖曰。彭殤一理。豈可如是用慮也。以幼慽之故。貽
憂父母。不孝甚矣。顔色怡諭。言笑樂易。及曾王考還次。不覺失聲痛哭。其抑制悲懷以慰親心。雖古之孝子。未有過此也。
王考府君。溫厚端粹。孝友甚篤。伯祖奉累世祀而家貧。無以供粢盛。王考必具斗米魚肉以助之。雖或貧匱。極力周旋。一以爲常。
曾王考在世時。自王母親庭。每有送來之物。王考不先開見。盡爲輸送于九德。則曾王考輒分而送之。
曾考妣年迫大耋。而以家力不及。未備時月之制。王考竭誠周旋。而板材則賣家鬣。親往黃澗泠泉。貿來。
王考府君。性度坦夷。不飾邊幅。而於世俗趨好。常爲澹泊。居家雍穆。待人仁厚。雖下賤。曲盡其情。故無不信愛之。
王考府君諸兄弟。謙謹雅飭。守分固竆。未嘗有向人求貸。非義之物。雖一毫。不取於人矣。
王考府君。友愛甚至。石邨之於九德梧山。相去十里。而諸兄弟逐日往來。王考或有事未往。則伯仲兩祖必下來。伯仲兩祖若有故。則王考亦如之。未嘗暫離。談笑融洩。夜而忘寢。寢必聯枕共衾矣。
甲午冬。仲祖有疾沈綿。伯祖及王考府君。往留救護。
而俱以衰老之年。晝夜不眠。親自扶持。又煎藥餌。不使子姪代之。數朔相守。不忍一日還家。及喪。悲懷過情。不堪理遣。而每當忌日。年至大耋。必往哭焉。
王考府君。凡繫先事。無不殫誠。而嘗爲鳳谷府君。設契殖利。買置田土。以爲供歲祭之資。
王考府君。嘗設行正郞府君一祭祀。將買祭肉矣。宗人敏秀。亦行沙寒歲祭。欲屠一牛。以力不及。來謁于王考。因宰分用。而有少餘肉。王考使之賣之。價爲五六兩。其後敏秀來謁。王考出給之曰。君素貧乏。持去此物而用之也。敏秀固辭半餉。只選一兩錢。王考責之曰。長者之賜。何若是不恭乎。敏秀不得已而帶去。每向人稱道焉。
王母性端嚴。治家有法。時或絶糧。而必留甁甖中不虞之資。以備接賓急困之道焉。
王母晩年。就養于季父家。伯父定送婢萬德。又分佳陽水田幾斗落。使之供菽水之資矣。
曾考妣喪中。諸父府君。每往喪次。不脫制服。侍於親側。
伯父守宗齋先生。嚴毅正大。人不敢仰視。而晩年頗攝和易。然子姪雖有問質之事。嚴不能請。故余輩每
侍側。未嘗以在心之言告達。亦不得以便服侍之。先生每夜。深就枕則始退私室。曉起進省。故未有解衣之暇。而灑掃進退。少有惰怠。則必加楚責矣。
伯父先生。甚惡世人趨勢之鄙習。凡關權貴家事。一切謝卻。嘗有湖南儒生。將營金判書洙根書院。林,梁兩人來禀。而欲得一言之重。數日懇請。伯父終不許之。梁生微示啗誘之意於侍傍之人。伯父聞之。峻責而逐之。
伯母之于歸也。先府君年纔十餘。恭執嫂叔之禮。未嘗輕入伯母所處。
先府君。少時在鏡湖甥館。李丈某。卽余外族也。常往來交遊。一日請爲雜技。先君辭卻之。李丈累晝夜苦請不已。先君正色責之曰。此非士君子之行也。李丈大慍而歸。多有憤懥之語。不復來訪。先君心甚鄙之。不與之較矣。
先府君。守分固竆。不以溝壑動其心。冬或衣不得著綿。夏或以複衣過之。寢不具衾。及余成婚。始供懸篋之資。簞瓢每空。處之裕如。歲癸丑夏七日。糧絶朝夕。繼妣親自摘匏。採茹作羹以進。先君夷然對之。而雖隣里不知其如此。蓋固竆守志。未有如吾先府君也。
先府君於非義之物。雖分毫。未嘗取諸人。有一士友悶先君之貧竆。來言曰。某處有富漢子。若招之。錢穀間多少請貸。則渠必不得辭之。先君曰。貧乏之人。若取貸見用。至再至三。則漸生不義之心。必行殘虐之事。吾寧竆餓。切不使無辜子孫受其殃也。
先妣端一靜淑。持身敬愼。治家詳密。勤懇不怠。凡事皆有楷範。而雖甚貧竆。使我先君。不知絲穀之累。敎子以嚴。不肖幼時。雖甚鍾愛。若有過。則必告于先君。使之楚撻。無掩覆之私矣。
乙卯冬。先府君爲觀外弟金永膺冠禮。往永同晩溪。歷訪李進士疇夏于南亭里。觸寒患感。連用藥餌。漸有差道。忽添劇重。而精神無減。人有來問者。酬酢如常。又手答金兄永順書。夜深後。竟𦤎復于旅次。嗚呼痛哉。不肖輩。未得侍湯。蒼黃戴星。而初終凡節。金兄與李丈。擔當周旋。板材則金兄斫來生松而用之。襲斂時。李丈從兄弼夏。極力看檢。成服後。以馬轝運柩還家。
季父府君。初仕臨行。泣謂余曰。先兄若在。吾豈有此行也。少無榮幸之心。還多悲感之懷。輒垂淚也。
季父府君。居家雍穆。接人忠信。於物無嫌猜。於事無
滯礙。親戚鄕黨。各致其誼。而一以慈諒處之。故衆莫不歡洽焉。
季父以漢城主簿。下世于京舍。知舊來弔者。無不悲慟。如喪親戚。發靷時。亦會哭而送之。市井之人。皆齎咨相謂曰。善人亡矣。惜哉惜哉。
吾家遵守文正公遺法。以學行德義。爲世模範。而挽近以來。文獻漸替。家法將壞。至有後生莫知先懿之如何。寧不寒心哉。叔父以是憂之。收錄前日聞見于家庭者。著爲一篇。而猶多闕略。使之付籤。余忘僭越。敢效文正公家傳故事。別成小冊。而事行之已見於狀文者。亦不贅焉。竊念文正公銘頌先烈曰。幼子童孫。不服厥事。是大傷厥心也。惟我後人。當觀法于此。誠篤孝友。遹追以終身。則庶幾不至大傷厥心矣。時 崇禎四乙丑一之日上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