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765
卷6
行狀[宋煥箕]
贈資憲大夫吏曹判書兼知 經筵義禁府事,弘文舘大提學,藝文舘大提學,知春秋館成均舘事,五衛都捴府都捴管, 世子左賓客。行通政大夫弘文館副提學知製敎兼 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艮齋李公行狀。
本貫全羅道全州。
高祖諱崢會原君。 妣河東縣夫人鄭氏。河南君崇祖女。
曾祖諱滃。瑞城副正。 妣晉州姜氏愼人。牧使自明女。
祖諱慄。三登縣令。 妣淸州韓氏淑人。別坐守善女。
考諱廷弼。掌隷院司評。 贈吏曹判書。 妣晉州姜氏 贈貞夫人。司諫克誠女。 妣草溪鄭氏 贈貞夫人。別坐景倫女。
公諱惟弘。字大中。號艮齋。廣平大君諱璵之六世孫也。大君號明誠堂。謚章懿公。是生諱溥永順君。擢文
科。策勳敵愾翊戴。號明新堂。謚恭昭公。以宗英見重。會原君。卽其胤也。公以 嘉靖丙寅十月十二日生。翌年。姜夫人歿。祖母韓夫人。鞠之勤斯。自幼志氣超凡。文藝夙就。甫成童。已淹貫經史。甚爲一代英才所推服。如北渚金公瑬。德巖朴公惟淳。交義最深。癸巳。丁判書公憂。時値冦亂。歲且荒歉。家事旁落於飄泊之中。而殯窆諸節。克致誠力。靡不恔心。奉養鄭夫人。撫育弟妹。隨事盡情。孝友篤至。丙申。登庭試丙科。隷槐院。爲正字。選藝館。爲檢閱。丁酉。薦入翰苑。移除 侍講院說書。承政院注書。戊戌。以說書。兼宣傳。尋遷司諫院正言入侍。乃極言其願治之心。不克有終。而歷陳累條。辭氣切直。 上意不悅。翌日。 特令政院書啓正言李惟弘所陳之事。承旨柳永洵。抵書于公曰。昨日事。若從實書啓。則恐致譴責。今欲刪沒其語涉峻截者。未知如何。公答曰。 天威咫尺。已盡陳達。今不可掩諱矣。人臣事君。當勿欺而犯之。其敢負吾君而欺吾心乎。柳乃擧實以啓。 上命書諸壁。旣而除典籍。復授正言。兼司書。時主事丁應泰。奏誣 本國。語甚叵測。柳相成龍以首相。不請辨誣之行。引避遷就。公啓斥其緩於爲君父伸辨。尋遷兵曹佐郞。己
亥。陞正郞兼司書。帶三字銜。連拜弘文舘副修撰。議政府檢詳。司憲府持平。以言事忤 旨。出補喬桐縣監。未幾。還入爲持平。漢陰李公德馨。梧里李公元翼。相繼爲體察使。皆辟公爲從事官。時當大亂初定。 天兵未撤。王事埤遺。簿書堆積。一皆委之於公。剖决如流。無少差錯。兩公大加歎服。以事到陜川出令。則諸儒生咸以爲往見鄭仁弘。然後事可辦矣。公甚駭而斥之。士類益倚重。而時輩多惡之。尋除吏曹佐郞。癸卯。爲偏養出守永川郡。其政務以戎亂纔經。邊釁尙深。大致意於陰雨之備。設一局。名曰養武。槩其規畫。不出於敎民鍊兵。乃置二簿。各有所籍。籍其老病者而曰大旗手。或備執戟。以助軍容。或納粟布。以資犒賞。籍其丁壯者而曰淸海衛。秋冬敎以武藝。春夏敎以耕作。凡所施措。有許多條。一切以孝弟忠信爲主。歲未周。治績克著。郡有大盜。久爲朝野憂。公莅官初。無譏捕之擧。至是賊徒感服德化。其魁自來。願受廛爲氓。公諭許而送之。及其挈黨而歸。乃賜牛酒。盜皆醉飽。懽呀而起舞曰。我今歸化。何用㐫器爲哉。遂碎兵刃於砌石。公乃使銷爲田器。又備耕牛以與之。其盜四十餘人。盡爲力穡之民。及公遞歸。有遺愛碑。
而歸化者。別立銅碑。甲辰。朝家將繕完城池。而以竹山當大嶺要衝。可爲畿輔捍蔽。有 特旨除公爲竹山府使。董治城堞。劈畫多方。民不殫勞於趨事。永民歸化之徒。至是齎粮來役。遍克竣成。事 聞甚被嘉尙。乙巳。陞資通政。 遣中貴宣醞。人皆盛稱其異數。公題詩城樓。歌詠 聖德。後有去思碑。安城地亦以兼莅。立碑頌德。自竹山。入爲兵曹參知。旋拜弘文舘副提學,吏曹參議。朝著喜其得人。丁未。拜禮曹參議,承政院承旨。時 宣廟有內禪之命。柳永慶以首相覆逆。賊臣仁弘。疏駁柳相。有自爲彌遠。濟王我東宮之語。公力主庭鞫仁弘之論。於是。仁弘及其指嗾者爾瞻等。幷竄北塞。戊申春。 上昇遐。是日有遺敎。下付於大臣。而羣臣莫知。擧皆疑懼。公率史官。就見大臣。正色曰。 遺敎雖密。安有政院不知者。大臣乃許。卽其顧命柳永慶,韓應寅,申欽,徐渻,韓浚謙,朴東亮,許宬七宰臣。保護孺子者也。於是。羣疑乃釋。時議多之。光海旣立。爾瞻等放還。時事大變。乃以顧命遺敎。謂出於矯僞。而非先王意。兩司啓請柳相削黜。目以元㐫。仍詆誣公以黨助柳相。指揮羣盜。幷請削奪。玉堂又箚論以爲李某趨附元㐫。動撓國本。陰謀秘計。
無不預知。曩時主張庭鞫之論。將致屠戮之禍者。罔非此人所爲。兩司又請公罪謫。而論斥益切。於是。賜柳相死。竄逐相繼。公栫棘江界。癸丑。遭鄭夫人喪。設位棘中。晨夕哀號。三年如一日。是歲。永昌獄事大起。廷及七臣與一隊善類。至欲論公以死。乙卯。廢母之論始發。梧里李公。上箚極言其斁倫。兩司啓請李相闈籬安置。幷論諸人以及公。禍機益深。而公常晏如也。公與爾瞻。素相親厚。及見其心跡奸回。絶不相從。渠雖頻訪致欵。而公則一切邁邁。大爲其所銜。至是其欲甘心尤甚焉。一日。公對府使閔汝任。與之飯。下吏忽報曰。禁府都事。自東來矣。閔不覺失匙。公坐食自如。俄而吏告曰。爲改圍籬事也。閔曰。吾不免失措。公之不動心。誠難矣。每語人。甚稱公剛大之氣。不可及焉。西平韓公浚謙嘗書問。而以處窮之道無愧古人稱之。戊午。移謫順天。時虜取遼左。西鄙騷擾。爾瞻等。譖于光海以爲罪謫者。多㤪國。恐與虜通。乃皆遷之南陬。公臨發。江中父老之尋常服義者。擧相泣送於街路。公嚴程催趲。不欲少淹。監押許其緩驅調息。則亦終不聽曰。復 命之期。何可稽延。以致公私不安乎。歷到全州。府尹張世晢。卽爾瞻腹心也。出見而
語多侮犯。乃曰。聞令公十年居謫。生理甚足。誠爲公喜也。公正色曰。竄謫。能使人富。則人皆爭願。必不及於此身矣。水使安切。嘗爲江界守。相交甚厚。至是來見勞問。意甚勤至。而慣識公之秉執。終不敢以饋遺相累焉。己未三月二十三日。以疾卒于匪所。享年五十四。而在朝爲十二年。居謫亦十二年矣。葬于永平治西高峙考妣兆下庚坐之原。後四年癸亥。 仁廟臨御。首宥戊申被罪人。伸七臣。復公官職。江界士林。慕公節義。建影堂以妥享之。公配淑夫人安東權氏。太僕寺正用中之女。先公三年生。壽七十四。葬附公墓左。有五男。長昌運。 贈參判。次而攽。癸亥 反正時。告變伏誅。次齊運。文縣令。次長運。次景運。三女長適縣監李如璧。次適士人南克生。次適監司朴烶。長房生五子。長重藎。同中樞。次重材,重煕,重彬,重美。二女適趙稛,趙世顯。而攽生二子。重耆,重齡。三房出繼。四房生三子。重蓍,重龜,重殷。五房無子。李壻繼子象鼎奉事。南婿無育。朴婿子長建縣監。曾玄以下。不能盡錄。嗚呼。公以淸名直道。爲一世所推重。若其處次而亨。又何其偉哉。北謫之時。金北渚瑬。柳沙湖穡。相繼爲州官。而俱以卓犖奇壞之才。素與公爲心朋。至
是迭相唱酬。輯成若干篇。名以盛山錄。實取昌黎十二詩之義。而略無欝悒㤪恨之辭。且嘗於一日夢謁韓夫人。覺而感吟。有曰吮乳恩深膓欲裂。含飴弄斷淚常懸。公之忠孝。於此數端。亦可想也。前後詩文。多所遺失。始終事蹟。無以攷徵。惜乎。其疏章之出於正義直節者。一皆泯沒不傳也。當時之終于謫中。未得起廢彙征於 仁廟改玉之後。而無復彰明其志業者。固可嗟傷。而至如追褒之典。又未能如同禍諸賢之率被爵謚隆典。尤豈非後人所慨恨哉。公之七世孫義爕。嘗錄公行一通。以示不佞。與金相公憙。要得闡發幽潛。未及就而遽圽。其孫寅協。承其遺志。復謁於金公。始撰未半藁而捐館。則迺玆來請于余。回念往事。不禁感懷。顧何忍滋筆。而亦不可終辭。謹第錄如右。 崇禎後三庚申冬十月。德殷宋煥箕謹撰。
墓碣銘(並序)[宋煥箕]
艮齋李公在 宣祖朝。敭歷淸顯。爲十二年。當光海時。竄謫嶺海。亦十二年。而年五十四。以疾卒于謫廬。及 仁廟改玉。首被復官之 命。江界士林。迺有尊享之擧。噫。公之一己屈伸。實關世道之汚隆。百世之下。欽崇公者。其在斯歟。公諱惟弘。字大中。廣平大君
璵之六世孫也。曾祖諱滃。瑞城副正。祖諱慄。縣令。考諱廷弼。司評。 贈吏曹判書。妣 贈貞夫人晉州姜氏。司諫克誠女。妣 贈貞夫人草溪鄭氏。別坐景倫女。公以 嘉靖丙寅十月十二日生。二歲。姜夫人歿。祖母韓氏鞠之。自幼志氣卓偉。孝友篤至。癸巳。丁判書公憂。時値冦亂饑荒。家事旁落於飄泊中。而葬祭盡其誠禮。奉養鄭夫人。撫愛諸弟妹。靡不用極。丙申。擢庭試。隷槐院爲正字。選藝舘爲檢閱。丁酉。薦八翰苑。移除說書。戊戌。拜正言。嘗入侍。極言 聖德闕失。歷陳累條。辭氣切直。 上意不悅。翌日。令政院書進其所奏。承旨或有欲刪沒其語涉峻截者。公曰。 天威咫尺。已盡陳達。今不可掩諱矣。人臣事君。當勿欺而犯之。其敢負吾君而欺吾心乎。遂悉書以對。 上命付諸壁。連拜修撰檢詳。尋遷持平。言事忤 旨。出補喬桐縣監。及還。漢陰李公德馨,梧里李公元翼。辟爲體府從事官。公籌畫中窾。剖决如流。兩公大加器重。府中諸務。一皆委焉。嘗有事。到陜川發令。則諸儒生。咸以爲往見鄭仁弘。然後事可辦矣。公甚駭而斥之。士類益倚重。而時輩多惡之。癸卯。由吏曹佐郞。乞養爲永川郡守。以其戎亂纔經。蕩殘極慘。一切以拊
摩奠安爲務。而尤惓惓於陰雨之備。設一局。名以養武。而籍其老弱者曰大旗手。或執殳戟。以助軍容。或納粟布。以資犒賞。籍其丁壯者曰淸海衛。秋冬肄武藝。春夏課農業。凡所區畫。有許多條實。不出於孝悌忠信之道。歲未周。治績克著。邑有大盜。久爲朝野憂。至是感服德化。投兵歸順。公饗以酒肉而賞之。使銷其兵械爲田器。又備耕牛以與之。其徒遂爲力穡之民。及公遞歸。有遺愛碑。而歸化者別立銅碑。甲辰。 朝廷將城于竹山。以公有幹材。 特除爲府使。公盡心致力。城完而民不勞。事聞。進通政階。 遣中貴宣醞。蓋異數也。入爲兵曹參知。旋拜副提學,吏曹參議。朝著喜其得人。 上有疾。有內禪之命。領議政柳永慶。力爭寢之。賊臣仁弘。受爾瞻嗾。投書誣柳相將不利於東宮。爲乘時釀禍之計。朝廷大懼。莫敢言。公獨慨惋曰。今若不折亂萌。禍且不測。遂請鞫仁弘。於是仁弘爾瞻。幷遠竄。戊申春。 上大漸。諸臣在閤門外。封書忽內下。大臣惝怳未卽發。衆皆疑懼。罔知攸措。公以承旨。率史官就大臣。正色謂曰。書雖秘。安有政院不知者。遂開封以示左右。卽遺敎托永昌大君于柳永慶等七臣也。羣疑乃定。時議多之。光海旣立。瞻,
弘放還。時事大變。乃以公爲黨柳相。動撓國本。竄于江界。加以栫棘。癸丑。遭鄭夫人喪。說位棘中。晨夕哀號。三年如一日。及其金墉之變出。而一隊善類。相繼竄逐。公素爲弘,瞻所銜。勢甚危迫。而常晏如也。戊午。移謫順天。翌年三月二十三日歿。葬于永平之高峙庚坐原。從先兆也。配淑夫人安東權氏。太僕正用中女。祔葬公墓。有五男。長昌運。 贈參判。次而攽。癸亥 反正。告變伏誅。次齊運文科縣令。次長運。次景運。三女長適李如璧縣監。次適南克生。次適朴烶監司。昌運五子。重藎同中樞。重材,重煕,重彬,重美。二女適趙稛,趙世顯。而攽二子重耆,重齡。齊運出後。長運二子重蓍,重龜。景運無嗣。李婿繼子象鼎奉事。南婿無育。朴壻子長建縣監。曾玄以下。不能盡錄。嗚呼。公以淸名直道。爲一世名勝所推重。而炳幾折奸。竟遭羣㐫之陷害。當倫綱斁壞之日。禍機益急。而志節愈確。之死靡渝。惜乎。未及覩再昌之運而起廢彙征。以彰明其志業也。惟其當時徽蹟。久而不泯。尙使人誦慕興感焉。豈不偉哉。今公後孫寅協。將竪石墓徑。求文於余。顧有景想者深。何敢以昏耄辭。銘曰。
正義直節。猗歟艮翁。炳幾折奸。扶倫孤衷。明廷華顯。
昏朝戹窮。嗟公屈伸。關世汚隆。爵復昌辰。院享荒陲。迄數百載。徽蹟不虧。有屹貞珉。于玆高峙。凡百君子。尙其仰止。
崇禎後三癸亥季秋。崇政大夫議政府右贊成兼成均舘祭酒 經筵官宋煥箕撰。
墓碣追記[宋穉圭]
碣銘成於今 上癸亥。其後士論以公之忠貞。而未蒙褒贈。實爲昭代闕典。遂上疏申請。繼又大臣 筵白。累 贈至吏曹判書。嗚呼。久益欽尙。公議可見。節惠之典。雖姑未下。而 朝家所以崇報之者。亦可謂無餘憾矣。公之後孫正夏。以碣銘來謂余曰。力綿未及刻竪。而不可無追記。願得一言以待之。余以固陋。得詳公之徽蹟。爲幸大矣。遂不辭而謹書于下方。以爲托名之榮。正夏。卽請得碣銘者。寅協之長男也。
癸亥後二十七年己丑季夏。嘉義大夫司憲府大司憲兼成均舘祭酒 世子侍講院贊善宋穉圭謹識。
墓誌銘[金載瓚]
宣廟四十年丁未。 上有疾有內禪之 命。領議政柳永慶。力爭寢之。時賊臣爾瞻。失志久思亂。使其徒仁弘。投疏誣柳相將不利於東宮。爲乘時釀禍計。朝
廷大懼莫敢言。副提學艮齋李公。慨然言曰。今若不折亂萌。禍且不測。遂請鞫仁弘。竟竄仁弘爾瞻。明年。 上大漸。諸臣出閤門俟。封書忽內下。大臣疑㥘未卽發。衆皆莫知所由。物色益洶洶。公以承旨呼史官立前。正色謂大臣曰。書雖秘。豈可使政院不知。遂執書以示左右。卽 遺敎托永昌大君于柳永慶等七臣也。羣疑乃定。及廢主立。放爾瞻等還。時事大變。於是柳相誅死。公栫棘于江界。復移順天。在謫十二年。卒于謫。癸亥 仁祖改玉。首復公官爵。江界人士。圖公象建院祀之。公篤於孝友。癸巳遭父喪。時冦亂方棘。擧室飄落。而葬祭極其情禮。處弟妹。壹於愛。然性超峻。尙志槩。見人不善。望望如凂己。少與爾瞻善。見其心跡奸回。亟絶之。嘗過嶺南。或勸以歷見仁弘。公曰。行僞而志險。非吉人也。遂馳而過之。公之禍。盖由於是也。丙申。擢庭試。薦爲檢閱。俄移說書。嘗以諫官入上前。極言 上闕失。指陳無隱。辭氣愈激忼。 上遽罷朝。令政院書進所奏。或曰。 上方怒。宜去甚峻者。公曰。言之于前。而後諱之。吾誰欺欺心乎。遂悉書以對。 上意稍解。命付諸壁。連拜修撰,檢詳。尋遷持平。忤 旨補喬桐縣監。及還。漢陰李公,梧里李公。辟
爲體府從事官。公籌畫中窾。剖判無滯。二公詡之以大器。凡府中事。一以委焉。由吏曹佐郞。乞養爲永川郡守。永是湖嶺之衝也。甫經兵燹。勦蕩殆盡。公招徠蠲除。俾各奠安。敎之以孝悌忠信之道。尤惓惓於桑土之備。籍民爲養武局。選老弱名曰大旗手。或執于矛。以助軍容。或出布粟。以資犒餉。又抄丁壯之可合坐作者。設爲淸海衛。秋冬肄擊刺。春夏敎稼穡。兵農相須。士民咸便。邑有大盜。久爲朝野憂。聞公治化。皆投兵歸順。公饗以酒肉。備耕牛與之。遂爲平民。朝廷將城于竹山。以公有幹材。 特除爲府使。公悉心措置。城完而民不勞。事聞。進通政階。 遣中貴人。宣法醞。盖異數也。入爲兵曹參知。旋拜吏曹參議,副提學。轉爲承旨。遂遇戊申之禍。公疾惡如仇。見義必勇。十年在朝。一節不渝。大爲士類所推重。而㐫徒之必欲除者。有以也。公諱惟弘。字大中。廣平大君璵之六世孫也。祖諱慄。縣令。考諱廷弼。司評。 贈吏曹判書。妣貞夫人晉州姜氏。司諫克誠女也。公生于 嘉靖丙寅。卒于 萬曆己未。壽五十四。葬于永平高峙坐庚之原。從先兆也。配淑夫人安東權氏。太僕正用中女。與公合竁。男昌運。 贈參判。而攽。癸亥 反正。告變
伏誅。齊運。文科縣令。長運,景運。女適縣監李如璧,南克生,監司朴烶。昌運生同中樞重藎,重材,重煕,重彬,重美。女適趙稛趙世顯。而攽生重耆,重齡。齊運出繼。長運生重蓍,重龜。嗚呼。殺公者。仁弘,爾瞻也。身陷危禍。一言折奸。竟使仁弘,爾瞻。莫逃罪於天下萬世者。公也。公存而忠良賴安。公去而彜倫幾滅。以一身而係國家存亡。與七臣同其屈伸。然則公之禍。在公何憾。而足令後之志士扼腕而皷氣也。吁其韙矣。公之後孫寅協。持狀請文於余。要爲幽誌之刻。余延興孫也。今於是役。豈不與有榮也。遂不敢以不文辭。遂爲之銘曰。
生捍㐫鋒。死扶天綱。之生之死。國與存亡。維永有山。上有光芒。過者必式。繄惟公藏。
崇禎後三癸亥夏四月。崇祿大夫原任吏曹判書兼弘文舘提學奎章閣提學 世子右賓客金載瓚謹撰。
墓誌追記[宋穉圭]
誌文成後十八年。卽今 上庚辰也。 命贈公吏曹判書。夫人權氏從 贈如例。盖以公忠貞之操。宜有追褒之擧。多士陳疏。大臣 筵白故也。公議克伸。令
典無憾。而苟非公之實德。何以獲此於久遠之後也。嗚呼休哉。
己丑季夏。恩津宋穉圭謹識。
輓詞(祭挽皆佚。而惟趙玄谷輓一首尙傳。故不忍復佚。錄附于此。)[趙緯韓]
危機一觸禍難憑。十二年來罪亦懲。西塞風霜形已槁。南荒炎瘴病還增。開盆未得看天日。就穸那堪對柒燈。無限煩寃何處洩。海門風盪怒潮興。 趙緯韓。
忠淸道儒生進士鄭萬采等。請 贈爵賜謚疏。
伏以臣等。粤在癸酉冬。以故副提學臣李惟弘。忠義之卓。名節之懿。聯陳一疏。仰請 贈爵賜謚之典。惟我 殿下不以草野搪揬爲罪。特下廟堂禀處之 命。十行溫諭。極其隆典。臣等於此。有以仰認我 殿下褒奬忠直。扶㨁名敎之 聖意。竊不勝欽抑攢頌之至。臣等旣奉 恩批。退歸田里。恭俟回 啓。冀蒙成命。而側聽累年。迄此寥寥。臣等茹菀之極。有所齊籲於月前 輦路之側。而竟爲該曹之據例請寢。臣等到此。何敢更有煩瀆。而百年之公議。久而不泯。一方之輿情。欝而未伸。於是不避猥越之誅。相率申控於紸纊之下。伏乞 聖明垂察焉。惟弘卽廣平大君章懿公璵之六世孫也。蟬聯奕舃。世篤忠貞。而惟弘自
幼。志氣過人。賦性剛直。早捷嵬科。歷敭淸顯。斤斤以風栽自持。深荷 宣廟朝知遇。嘗以臺臣入侍 前廣。極言時政。無所忌諱。 上嘉之。命書諸壁。自是出入經幄。多所裨益。故相臣李德馨,李元翼相繼爲體察使。皆辟爲從事。盖服其素節。臨難可仗也。時賊臣仁弘。盜竊儒名。威制一世。力抗君父。而爾瞻以其門徒。內外和應。駸駸乎柄用。趍附者日坌集于門。而惟弘獨深惡之。爾瞻屢訪致欵。而終不一往謝。嘗過仁弘所居。而亦不見。至丁未 宣廟不豫。有內禪之 命。領議政柳永慶力爭寢之。於是。爾瞻等乘時釀禍。陰嗾仁弘。疏駁永慶。語甚慘毒。惟弘時以承旨。慨然言此。其意不在永慶。今若不早折亂萌。禍將不測。力主鞫問二賊之論。二賊竟竄北塞。明年戊申。 上候大漸。忽內下封書于大臣。大臣疑懼不敢發。朝著洶洶。惟弘又率史官就前。謂大臣曰。書雖秘。豈可使政院不知。遂發之。乃 遺敎七宰臣者也。羣疑乃定。於是直聲動朝廷。及廢主嗣位。爾瞻復入用事。永慶誅死。七臣遠竄。而惟弘栫棘于江界。戊午。又遷于順天。遂死謫中。 仁廟改玉。首 命復其官爵。江界人士。圖像設祠以祀之。夫惟弘之策名立朝。首尾十有二
年。而其觸危履險。生死向國。西謫南遷。成就大節。一何其奇偉卓犖哉。仁弘之疏。是何等㐫圖。而能首起而折之。使擧國知二賊之爲逆者。惟弘也。封書之下。亦何等危疑。而能片辭而定之。使當世知 遺敎之的眞。亦惟弘也。苟非有摧奸扶正之氣。炳幾燭微之識。可以方駕於呂獻可劉器之之倫者。何以辦此。若使惟弘不去。而目見西宮幽閉之變。江都坑殺之禍。則亦當爲李恒福之箚,鄭蘊之疏。無疑矣。爾瞻輩之必欲芟夷而斬伐者。安得不首及於惟弘乎。何幸天日重明。萬化維新。羣㐫就法。舊臣召還。而惟弘亦蒙追復之 恩。則千古之寃。得以少暴於地下矣。第伏念顯忠遂良。乃漸摩人心之本。旌直奬義。亦砥礪士習之端。肆惟我 列聖朝以來。所以樹百世之風聲。昭一代之人文者。未嘗不眷眷於此。而至於昏朝所樹立者。則尤致意焉。一語之可以維持乎彜倫。則必表章之。一事之可以綦重乎名敎。則必崇報之。 貤贈之典。不以幽潛而或闕。節惠之 命。不以久遠而或靳。則夫以惟弘之淸忠直節。折奸㐫於當時。高風卓蹟。起頑懦於後世。論其心跡。則與七臣相伯仲矣。攷其時世。則與七臣同屈伸矣。而迄今獨漏於褒嘉
之列。無亦以事有未遑。而時有所待耶。臣等生長於惟弘衣履之鄕。其遺風餘韻。久爲依歸之所。常切景仰之思。則寧犯僭干之罪。不忍惟弘幽沕而不章。湮沒而不稱。故玆敢裹足西上。更申前籲。伏乞 聖慈俯察芻蕘。亟賜允兪。 特降李惟弘 贈爵賜謚之 命。以褒忠直。以立世敎焉。千萬伏祝。
筵 啓
丙子十一月二十日。藥房入診。大臣備局堂上引見入侍時。左議政韓用龜所 啓。忠淸道儒生鄭萬采等上疏 批旨。有廟堂禀處之 命矣。取考其疏本。則備陳故副提學李惟弘貞忠直節之實。仍請 贈爵賜謚之典矣。年前以 贈爵則令吏曹禀處。 贈謚則令禮曹禀處意 筵奏矣。此亦分付吏禮曹使之禀處何如。 上曰。依爲之。
吏曹草記
丁丑十月十六日。吏曹判書李好敏 啓曰。因左議政韓用龜所 啓。故副提學李惟弘。 贈爵則令吏曹禀處。 贈謚則令禮曹禀處事 命下矣。就考其事實。則故副提學李惟弘。當 國家危疑之際。痛賊
臣覬覦之謀。尺疏叫閽。斥黜仁弘,爾瞻。使忠良獲全。宗社賴安。及其㐫徒得志。竟爲所陷。謫死炎荒。終始大節。尙令人激慨而興慕。則多士齊籲。可見公議。特贈正卿。恐合於褒忠奬節之道。而係是殊典。臣曹不敢擅便。 上裁何如。
傳曰。依草記施行。( 純祖丁丑十月。 特贈吏曹參判。庚辰三月。加 贈正卿。○江界有影堂。淸安竹溪書院。卽錦城大君奉安之所。而後以公配享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