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811
卷7
皇朝陪臣傳
金地粹字去非。朝鮮義城人也。徙古阜。地粹爲人好節善歌詩。廢王時及第。爲弘文正字。 金太后廢。地粹上䟽爭甚力。遂竄富寧。 憲文卽位。召爲諸郞。 天啓六年。與金尙憲如 京師。浮海而西渡濰水。入臨淄。以望泰山。過管仲墓道章丘。觀虞舜之廟。絶濟水。從禹國以臨大河。於是。地粹爲歌詩。顯名 京師。毛文龍讒 憲文於 天子以爲屬國與虜連和。貳於 朝庭。地粹等歷說諸公以辨。十二月甲寅。禮部尙書李思誠言。朝鮮陪臣金尙憲,陪臣金地粹等曰。 天子威武振天下。建州殘孼。將就天誅。寡國何苦祔虜。而自貳於 天子耶。寡君事 天子如父母。 天子誠知寡君無貳心。則寡國之臣。卽無所恨。而不肰。願死北闕下。臣窃以爲屬國秉貞信。以承 天子。今臣尙憲臣地粹訟其
國王。未嘗與虜連和。願 陛下賜之明詔。使屬國。無懷疑畏。益堅忠貞之心。 天子曰。朝鮮王世篤敬恭。豈一朝去順效逆。永監爾忠純。無替柔懷。淸騎數萬。入朝鮮。地粹等。求救於兵部。三月丁丑。兵部尙書臣邵輔忠言。朝鮮陪臣金尙憲陪臣金地粹等曰。建州悉精銳。以攻寡國。寡國不支。則東江必破。東江破則其犯京師也决矣。宜出奇兵。乘其空虗。伐瀋陽以救屬國。臣聞善用兵者。先勝而後戰。今寧遠之間。宿將重兵。休養日久。乘虜之東掠。而搗其巢穴。則易以取勝。請出精師。伐瀋陽。 天子曰。虜兵犯屬國。趣選智勇之將。輕兵直擣。以紓屬國之急。毋得遲留。四月中。師方出塞。而虜兵已解。不果伐。地粹歸自京師。擢世子文學知製敎。守鍾城府。 崇禎十年 王事淸。遂入天台山。不復仕。竟悲憤而死。年五十五。
尊周錄
金地粹光海朝登第。凶徒廢 母時。與翰林嚴
惺等。會中學嚴斥之。又上䟽力爭。竄富寧。 仁祖反正。召爲諫官。 天啓丙寅。與金尙憲航海朝京。時毛文龍上蜜揭。訏我與虜通。貳於 皇朝。金地粹與尙憲。辨誣於朝。禮部尙書李思誠言。朝鮮陪臣金尙憲,金地粹。願死北闕下。白其主無貳心。屬國世秉貞信。請賜明詔。無使疑畏。帝曰。朝鮮王。世篤敬恭。豈一朝去順效逆。 朕永監爾忠純。毋替柔懷。丁卯春。虜犯我國。尙憲地粹等。求救於兵部。尙書邵輔忠言。朝鮮陪臣言。虜悉銳攻寡國。寡國不支。東江必破。東江破則犯京師必矣。今寧錦之間。宿將重兵。休養已久。乘虜東搶而擣其巢穴。可全勝也。請出奇兵伐瀋。 帝命袁崇煥。遣趙率敬等九將。將兵九千。逼三坌河。爲牽掣之勢。虜遂解去。丁丑。虜復入。地粹與金汝鈺。挺身赴難。聞城已下和已成。固爭於主和諸人。慟哭還鄕。深入古阜天台山。不復出。竟悲憤以卒。年五十五。
事實
崇禎紀元後二百二年己丑。(洪廟二十九年。)贈吏曹參判。後二十六年甲寅。(哲宗四年。)贈吏曹判書。又十年癸亥。(哲宗十四年。)贈謚貞敏。(淸白自守曰貞。應事有功曰敏。)公諱地粹。字去非。號苔川。又號天台山人。
神宗皇帝萬曆十三䄵乙酉(宣祖十八年。)十一月六日。生于牟陽縣苔川上竹谷。(公之外祖丁參奉諱希閔所居。)故因號苔川。居于瀛洲郡天台山下道溪。(公之王考鰲峯忠剛公卿第所寓。)故又號天台山人。公天姿秀異。才德兼全。年甫七歲。與羣兒浴于前川。川近於大路。有一達官(卽辛白麓應時。)過。見公之容姿。招問所學。則心經性理之書。無不旁通。達官異之。載入官衙。供饋珍羞。則公故久不能食。達官問其故。公曰。慈母在堂。對此膏腴之需。不堪食也。達官尤爲奇之。裹送于本家。肰後食之。誠孝之出天。儀表之動人。已自髫齡時可知矣。○二十四年丙申(宣祖二十九年。)春。王考鰲峯公方旅宦于漢師也。公年十二。從從王考諱齊孟。往覲京第。有詩曰。家在
三千里外地。身遊十二帝王城。玉簫吹斷江南夢。窓外無心月五更。其驚人佳句。濟世經綸。當時薦紳先生。咸推詡而以遠大期之。○四十四年丙辰(光海八年)春。擢高第。爲弘文正字。秋。遷司憲府持平。○四十五年丁巳。(光海九年)廢母議起。賊臣䲭張。人紀斁絶。朝廷莫不側足屛息。公獨與鰲城李相國,大司憲金德諴。不參廷請。抗䟽極諫。其略曰。惟非常之人。能盡非常之事。 廟堂必有善處玆事者。蟣虱小臣。死不敢容喙。○四十六年戊午(光海十年)二月。公方在憲府。而三司合 啓曰。頃日西宮廢黜事庭請。實出於一國臣民奮忠討逆之義。大小臣僚舘學儒生坊民吏胥逐日陳辭。而百官中袖手傍觀者。不知其幾人。姑擧聞見者論之。金尙容,李恒福,柳根,吳允謙,宋英耉,李時彦,鄭昌衍等。終始不參庭請之列。其忘君護逆之罪。請 命遠竄。 西宮罪惡貫盈。自絶于 宗社。萬口同辭。咸曰可廢。而前日廟堂收議時。金地粹,李愼儀,金權,權士恭等。潛
懷護逆之計。敢獻右袒之議。請並 命遠竄。答曰。收議右袒之輩及庭請不參人等。豈可以回予言而加論加律乎。休煩可矣。同月。禁府金地粹富寧。李愼儀會寧。金權江界。權士恭昌城定配。 啓傳曰。金地粹,李愼儀等兇辭悖語。與鄭弘翼等無異。圍籬安置。是時白沙李相公。配北靑矣。公之行富寧也。赴李公石幕。李公憐公之寒薄。同被夜話。贈一襲衣。(事載金淸陰集。)棘圍酷禍。凡七䄵于塞垣矣。
熹宗皇帝天啓三年癸亥。 仁廟改玉。上問任疎菴叔英曰。金地粹何如人。對曰。言論亢爽。操守堅貞。沈休翁光世特奏。首以諫官召還。歷栢府,薇垣,弘文館知製敎。爲春坊文學,弼善,輔德。四年甲子。(仁祖二年)逆适之亂。與浦渚趙文孝公。倡義勤 王。相先後於南漢之役。○六年丙寅(仁祖四年)以萬壽節進賀使兼辨誣使書狀官。與淸陰金文正公航海朝 天。遼路梗塞。絶浡澥。仗舟楫。畧齊趙以達于燕。當時本朝名賢若月沙李廷
龜,谿谷張維,澤堂李植,白洲李明漢,竹陰趙希逸,水北金光炫,竹所金光煜,東林金光赫,西坰柳根,白沙尹暄,白軒李景奭,楊江尹趾仁,懦軒朴潢,天默齋李尙馨,晴沙高用厚,醒翁金德諴,蒼石李峻,石谷趙璞,洛濱尹墀諸先生。各有贐章。(諸賢筆蹟。藏于宗家。)是時椵島守將毛文龍。上密揭報天朝。以送米送喪等語。搆陷我國導虜爲亂。公與淸陰金文正公。三度呈文于禮部。尙書李思誠曰。辭嚴義正。足以感天。特奏以朝鮮陪臣金尙憲金地粹。願死北闕下。白其主無貳心。屬國世秉貞忠。請賜 明詔。無使疑畏。 帝曰。朝鮮王世篤敬恭。豈一朝去順效逆乎。特降 恩旨。昭雪國誣。○七年丁卯(仁祖五年)三月。公方在 皇都。聞虜東搶本國破安黃等州。公又上書兵部。其略曰。窈念小邦兵單粮少。而四無助援。平日所仰望者。 天朝而已。速發偏師。乘其空虗。直擣巢穴。則全遼可復。屬國可全。賊醜可滅。大司馬邵輔忠覆奏。 皇帝特遣袁崇煥與趙率敬
等。將精銳九千。逼三坌河。爲牽制之勢。虜遂解兵而去。公及還。 皇帝愛其忠義文章。 特賜蕨硯及孝悌忠信筆帖。與夫二程全書,性理大全,大明一統誌,晉唐等書。可見 天朝之優恩也。中朝賢士夏石函,范明經,吳大龍等十餘人。服其詞華。相與酬和。(華賢筆帖藏于宗家。)上國山川風土人物樓榭城郭。所經歷所聞見處。輒皆彙記。別爲一篇。名曰仙槎錄。翰林院侍讀學士李康先爲之序。濟南黃山居士張延登濟美父。亦爲之記。(仙槎錄後爲林川趙千汝所借去遺佚未推。序記幷逸。)亦可見華人之景仰矣。期年始復 命焉。
毅宗皇帝崇禎元年戊辰。(仁祖六年)是歲 昭顯世子行嘉禮。時有王子珙罄甸之議。公忤時議。補外鍾城。臨行。淸陰金文正公贈詩。有岡老(白沙李相公。又號東崗。)云亡義事休。高風綿邈日悠悠。誰憐九月江南客。未授寒衣向北州之句。及遞歸。卜築天台山下。倘佯自娛。○九䄵丙子(仁祖十四年。)之難。聞 大駕入南漢。卽日倡募義士。亟向京城。至
天安縣。南中士大夫未及 扈駕者。林掌令得說,金持平汝鈺,辛靈光應望,柳師傳楫,李玉果興浡,李持平起浡,崔佐郞徽之,崔淳昌蘊,鄭雲峯昌詩,趙臨陂涑,金樂安鏡長,洪長水孝孫。亦皆至天安。聞和議已定。皆痛哭還鄕。公獨向京城。嚴斥主和之人曰。 宗社罔極之耻。臣子萬死之秋。毛文龍誣國之言。竟符於今日。吾輩辨誣 皇朝之意。果安在哉。我國臣民。同死 社稷。以保節義。則尊周攘夷此其時也。奮忠極爭而國事旣定。已無及矣。於是。痛哭南歸。益絶意當世。遂隱於天台山。特書 大明日月四字於座右。又銘蕨硯。有曰蕨兮蕨兮。首陽千禩。武夷之源。華陽之水。花露滴滴。 大明之史。轉石鳴恨。東海有士。以寓尊 周之義。語及時事。輒感憤悲咤。 朝家累以承旨召。又除海伯。竟不起。如是者四年矣。○十二年己卯。(仁祖十七年)五月十八日。正衣冠。謁家廟。遺戒子姪曰。只以 皇明時官㘅。鍾城府使題主。而丙子後職帖。一切勿
錄。且曰。爲吾子孫者。不赴科宦。遂痛哭嘔血而卒。享年五十五。葬于古阜萬宗麓負震原。從先兆也。公在癸亥。參靖 社原從。甲子。參振武原從。俱有錄勳。與王考忠剛公叔父鶴山公。並享于古阜道溪祠。○皇朝陪臣傳略曰。金地粹朝鮮義城人也。徙古阜。地粹爲人好節善歌詩。 金太后廢。地粹上䟽極爭。遂竄富寧。毛文龍讒憲文於 天子。屬國與虜連和。地粹等。歷說諸公。以辨附虜自貳之誣。淸騎數萬入朝鮮。地粹求救於兵部。虜兵已解去。至于 崇禎十年。 王事淸。遂入天台山。不復仕。竟悲憤而死。○陶菴李先生撰尊 周彙編。亦載公之實行。○農巖金先生撰春秋丁享祝文曰。義著扶倫。辭優 華國。翛肰晩節。濁世淸馥。又序文集。論公終始。而有曰。當擧世爭下竆廬之拜。而公獨免焉。羶血腥臊。無得以溷焉。○趾齋閔相公。亦序其顚末曰。當彝倫斁滅之時。獨抗危言。値乾坤翻覆之後。善保晩節。又曰。不問可知爲正人君子。
○丹巖閔相公按察湖南。刊行文集。又製院額䟽。䟽畧曰。學有淵源。性又秀爽。當昏朝斁倫之日。陳䟽投荒。自丁丑和成之後。杜門求志。○黃景源江漢集。有曰。金瑬,姜碩期,趙復陽,兪伯曾,趙錫胤,尹鳴殷,李楘,兪榥,洪處厚。 崇禎後復仕。九人之事如此。孰若鄭蘊,尹煌,金地粹,李興浡之爲 明守節。終身不仕哉。○公薰陶家庭之訓。篤信性理之書。淸直耿介。卓犖奇偉。尙氣槩勵名節。實素所蓄積于中。而文章特餘事耳。早通朝籍。著直聲於當時。義扶常經。明大倫於尺疏。萬里朝 天。三度呈文。優蒙恩賜。昭洗積誣。甲子之勤 王。丙子之斥和。出於死社稷。保節義之一大議論。而懇至之誠。正大之義。足以有辭于天下萬古矣。不肖裔孫。文獻不足。恐不能免不仁不明之責。故或敢取家藏中所載。或捃摭諸先正文集。畧叙實事如右。
崇禎紀元後五壬辰孟春。後孫龍載謹識。
乙酉同庚稧案
李副學。(敬輿。) 正月九日申時。(直夫。白江。)
許生員。(𡧰。) 正月十六日申時。(惟善。東崗。)
李參軍。(湙。) 正月二十二日▣時。(浩而。深谷。)
洪 正。(憲。) 正月二十八日亥時。(正伯。水村。)
金僉正。(孝誠。) 二月十八日▣時。(行源。晴坡。)
沈主簿。(諝。) 三月五日午時。(子賢。龜潭。)
南僉知。(静。) 三月二十八日子時。(汝淸。寒谷。)
李玉果。(尙馨。) 四月十二日卯時。(德先。天默齋。)
李察訪。(斗瞻。) 四月十四日未時。(子昂。栢村。)
慶監役。(有後。) 四月十五日▣時。
張正郞。(遇漢。) 五月十二日丑時。(仲會。松谿。)
李參議。(景憲。) 五月十七日寅時。(汝思。芝田。)
礪原正。(世憲。) 六月六日未時。(公則。)
李井邑。(尙儉。) 六月二十九日午時。(德恭。)
豐海君。(浩。) 七月十三日辰時。(浩口。守拙。)
姜主簿。(逴。) 八月十六日酉時。(汝達。)
朴尼山。(徹。) 九月二十六日子時。(亨遠。)
李 守。(惇吾。) 閏九月十六日寅時。(子典。一竹。)
金判書。(起宗。) 十月五日丑時。(重胤。聽荷。)
李經歷。(井男。) 十月七日子時。(文叔。花巖。)
李生員(自新。) 十月二十九日寅時。
金鍾城。(地粹。) 十一月六日丑時。(去非。天台山人。)
鄭承旨。(世矩。) 十一月七日寅時。(大方。)
洪判書。(靌。) 十一月十一日丑時。(汝時。月峯。)
申判决事。(得淵。) 十二月四日子時。(靜吾。玄圃。)
安兎山。(時聖。) 十月三日亥時。(成甫。玄谷。)
崔僉知。(山輝。) 八月十五日辰時。(伯玉。洛甫。)
姜持平。(鶴年。) 十月十九日申時。(伯久。)
李佐郞。(奇英。) 十一月十五日午時。(子華。雲溪。)
崔正郞。(敬一。) 十一月十二日。
鄭都事。(沺。) 十一月四日辰時。(浩然。南湖。)
洪僉正。(有煥。) 六月二十二日辰時。
李豐德。(更生。) 十月十三日。(叔向。)
黃佐郞。(泳。) 九月八日巳時。(子遊。漢沙。)
洪察訪。(錫禹。) 閏九月十九日戌時。
立稧憲
一。契員初度日。其一家無故。則設酌請契員會話。只講相厚之義。切勿豐備盃盤。以爲長久之計事。
一。契員四喪。(父母己妻)出契儲木十五匹扶救。而初喪
發引返魂。無遺往見事。
一。契員遭喪。或不得通訃。未能趁時相告。則契中先聞之員。卽通有司。使之傳報諸家事。
一。契員或有外任之人。則酒饌之資。隨情備送於有司家。以爲佳辰會話之事。
一。有司二員。周年相遞。而遞任時契中之物。時存數及應捧數。詳細開錄。一一傳掌事。
一。契員中外任。則必有例納之規。於監,兵,水使及留守,府尹,牧府使,郡守,經歷,判官,縣監,縣令,都事,察訪,運判等官。例木與狀紙白紙等物。以官秩高卑。各有等數。赴任卽時。備送于上有司家。而過期不送。則有司移書督捧。甚者遆。來後齊進罰禮事。
一。凡稧憲違約者。有司一一記課。契會時。憑考準論。而若課重。則齊進罰禮事。
崇禎八年正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