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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7
判敦寧李公謚狀
公諱箕鎭。字君範。自號牧谷。德水之李。自高麗中郞將敦守始著。逮我 朝。有諱揚官參議號春塘。春塘之孫。司諫宜茂。生荇左議政典文衡。號容齋。歷三世諱植吏曹判書。屢典文衡。文章名德傾一世。世稱澤堂。是於公爲曾祖。祖諱紳夏禮賓寺正。 贈領議政。考諱蕃三陟府使。 贈左贊成。贊成之仲曰畬領議政。典文衡號睡谷。季曰簹楊口縣監。公以縣監公之長子。爲贊成公後。妣 贈貞敬夫人潘南朴氏。正郞元開之女。生妣。原平府院君元公斗杓之孫女也。公以丁卯正月初十日生。生而鞠于祖妣辛夫人側。及長。容儀魁偉。器度弘毅。外若重厚多質。中實聦明穎發。年十七。講家禮於遂菴權先生尙夏之門。先生亟稱之曰。後輩中可倚者。惟某也。丁酉秋。中司馬。是冬擢庭試。戊戌。薦入史局。兼侍講院說書。庚子。陞付司畜別提。拜京畿都事。旋授副修撰。歷持平,副校理,獻納。辛丑。爲便養。出監延豊。莅政五朔。殘邑賴蘇。民立碑以思之。除吏曹正郞。移校理。九月。聞 世弟冊封
有 命。自鄕西上。䟽論鳳輝逆節。兼請無名箚捧入承旨之罪。旋陳情下鄕。時 國本甫定。人心虞疑。中外傳說。卛多驚心。公憂歎不已。䟽請另擇宮僚。招致儒賢。以盡輔導之道。幷及內竪昵侍者之不可不擇。旋又應 旨陳戒。䟽未及到院。凶黨得志。舊臣逬逐。公亦以時在三司被黜。乙巳 更化。首以校理承 召。是後除拜。不離於館職銓郞。而侍講院南學漢學藝館實錄都廳及知製 敎。皆兼帶也。時朝廷以諸逆懲討事。屢日庭籲。猶未蒙 兪音。批中有堯舜孝悌之 敎。公與同僚陳箚曰。 殿下每於政令施措之間。一切以孝悌爲本。而必稱堯舜以實之。此眞所謂聖人人倫之至也。臣固不勝其欽仰感頌。而第於日昨之 批。切有惑焉。夫舜之承堯。亟誅窮奇檮杌之惡。此皆堯所甞任使而憤怨不平於舜之登庸者也。其迹若有可嫌。而堯不以爲非。舜不以爲疑者。只爲其義理之至公而已。苟不能然。徒知循舊。而不有以奉將天討。則此豈堯授舜之本意。而舜亦安得以至聖稱也。惟我 景宗大王。仰遵 肅廟之遺旨。策我 殿下於儲位者。實帝堯之心也。惟彼諸賊。表裏締結。首尾和應。凶言悖說。無所不至。至以建 儲爲
廢立。代理爲簒逆。圖危 國本。必欲甘心而後已者。莫非逞憾我 肅廟之計也。其爲罪逆。上干 宗社。豈止若堯時四凶而已哉。臣於昨者登對。伏聞 聖敎以爲 景廟積年違豫之候。外臣未必皆知。卽此而推之。向來㐫逆之乘時欺蔽。恣行悖亂之事。顧何與於 景廟盛德。而渠輩欲掩己罪。輒敢諉之於 睿旨之所裁斷。此又臣子腐心痛骨處也。嗚呼。我 景廟至仁至孝。不但國人之所仰戴。實天地神祗之所共監臨。則曷甞以毫髮私意。有所係着於其間。而本其所以保 殿下於危逼震撼之中。畀 殿下以至艱至大之業者。豈不以 殿下之明睿足以詰奸慝。威斷足以誅亂賊乎。伏况 殿下。年非幼冲。躬經險艱。其於鬼蜮閃弄之狀。固已照燭無餘。則惟當夬施明斷。早正典刑。首以發明 景廟之本心。爲急先務者。乃所以盡孝悌之責。而 殿下反以區區小不忍之心。容覆亂賊。惟恐不力。遂使 景廟之本心。不彰於後世。 祖宗之憲章。壞盡於今日。若所謂堯舜孝悌之道。固如是乎。又曰。 殿下本原之地。天理猶未擴充。私意猶未克祛。不免於喚鉄作金。認賊爲子。乃至於此耳。臣聞本於仁而反害於仁。本於義而反
害於義者。非仁義而是人欲也。 殿下今日所自以爲孝悌者。亦恐其反害於孝悌。此臣所以先就孝悌二字。惓惓不已。以冀天心之開悟。若夫討賊一事。在今日猶爲第二義也。公拜 命以來。屢陳此義。而至是復極言之。陞拜應敎。因事坐罷。叙復前職。俄擢承旨。移拜副提學兼實錄堂上。以承旨乞養。爲春川府使。盖公已知時事之難爲。漸謀退休也。丙午秋。 命內遷。實兼如前。適有飭朋黨。禁奢侈之 敎。公又陳䟽曰。今不立其極而求蕩平。則何以異於不正其表而求其影之直乎。願 殿下。姑將朋黨二字。放下一邊。先就義理極處。明其所當然。使一國臣庶。曉然知民彜物則之所在。則昔之不正者。惟恐其爲邪於今。前之不忠者。惟恐其爲逆於後。不求蕩平而自底蕩平矣。又以去奢省費。淸源正本之意附陳之。丁未拜吏曹參議。轉擢江華留守。七月。朝廷有大進退。公亦屛黜。戊申三月。聞賊變。自鄕奔問。入謝軍銜。除大司成。亂已。陳情卽還。自是之後。退守先廬。罕跡城闉。而國有事則不敢不赴。有除 命則間或承膺。而皆迫而後可者也。外之松都留守。北關嶺南監司。而利川則乞養。洪州則再莅。而皆斥補。畿伯亦再。而關西都
廵察及南漢守御使。並崇品以後也。內之都承旨,大司憲,禮,兵,戶,吏,工五曹亞堂。及左右參贊,刑禮吏首席。判尹,判敦寧。兼帶則籌司,槐院,惠廳堂上,兩館提學,金吾,春秋, 經筵,賓客,成均,揔府。而辛酉秋。除判義禁。則乃 特旨也。提擧則前後十司也。實兼諸任。迭遆迭授。而間有四五至者。副提學告身十餘紙矣。公雖在鄕。而特以衆望所屬。朝廷收錄。不得不先於人。供職雖罕。而憂愛所發。事有可言。則未甞不亟言之。戊申五月。引罪辭職曰。當乙巳新化。臣以昭 聖誣。討國賊。爲第一義。而於寃死諸臣伸雪。猶懼其本末先後之倒序。私憂過計。盖未甞不在於日後難言之慮。而不能感回 天聽。馴致賊勢滋蔓。 宗社幾覆。此固臣之罪也。况臣所謂忠。今反爲逆。臣所謂逆。今反爲忠。則其護逆誣忠之罪。何所逃也。 批以甘心眩亂責之。己酉宮婢之蠱獄也。又䟽曰。 聖上每於誅討之典。務從寬緩。鞠治之際。惟恐蔓延。往往擧末而遺本。如鏡虎之不深治。天海之不窮覈。馴致戊申罔極之變。正合今日之懲毖。况從古禁掖之間。妖逆之禍。曷甞不由於宮門不肅。表裏相應而然哉。切願深存創戒。勿謂罪人斯得。益嚴內外之限。塞陰邪
之逕逆節奸萌焉。乙卯冬。妖賊致雲。新長薇垣。公陳處義之防及 上敎之失。有曰。臣於少日。甞出入先正臣權尙夏之門。而向來醜衊之言。至及泉壤。直擧師授淵源。而以惡言凌踏。其㐫燄毒螫。豈但止於禍斯文而已乎。又曰。近日 聖敎。似以亂逆之起。謂本於黨論之弊。雖斯文被誣。而欲令羣下噤不得言。 聖意雖出於欲息爭端。而未免扶抑太偏。反使黑白倒置。不幾於矯枉過直乎。今以附麗㐫逆。毒害先正者。置之諫長。有若奬用者然。凡諸尊賢衛道之論。靡不摧折而擯斥之。其害將何所不至耶。於休 寧考之處丙申事也。臣仲父故相臣畬。一言開陳。輒蒙 嘉納。遂成千古斷案。翕受轉環之美。何獨不復見於今日。而人無敢爲 殿下竭心盡言。以贊光前之烈者。此又臣之所深慨也。又引尹和靖以時人攻斥程氏辭不赴召之義。願被斥退。 批曰。其所下敎。不過末流之弊。於斯文何哉。丙辰正月。聞有只赴外任之嚴敎。以憲職進。到城外。歷陳得罪以來自畫於言議諸職之狀。時適有勑行。大臣請以公陞差儐任而不許。敎以䟽語不韙。己未冬。辭秋曹陞擢之 命。而因雷異荐疊。以懋聖學。崇儒術。恢言路。恤民隱。愼刑賞。
明是非。六事爲獻。庚申夏。朝廷請上 當宁徽號。公時爲宗伯。病不參班。䟽請益堅執謙之初志。秋。又因淫雨。陳䟽進戒。癸亥之除銓長也。五䟽三狀力辭。而第三䟽有曰念臣曾祖一生所篤信而軆行者。卽大過大象之辭也。特以平日言議行事。無所偏倚。故當時與後世見稱無黨。是固然也。若其超然獨立於紛爭之中。而不能懼者。必有所本。而知者盖鮮矣。臣於數年前。伏聞 聖上臨筵。下詢臣祖學術。今復以澤堂心常嘉之。禮文亦多遵用爲敎。縉紳傳誦以爲至榮。第伏見 殿下至誠圖理二十年。所以爲急先務者。只在破朋黨一事。而 聖志徒勞。治效愈邈。或者淵衷因是有感於臣祖獨立之道。而發此嘉乃之 敎耶。昔在 仁廟癸亥。臣祖侍 講筵。因 聖祖有不念舊惡之敎。進戒曰。舊惡之爲言。乃有新善之云爾。未有現顯改過之實。而徒以歲月久遠。謂之舊惡而用之。恐非經旨。己巳年間。羅萬甲,朴炡等以好爲黨論。一時被譴。夫黨論固臣祖所甞心惡者。而以諫長率諸僚上箚曰。 殿下惡朋黨而欲去之。此甚盛意。而所以去之之術。恐未盡也。方 聖意之欲安反側。則嚴於癉惡如此。當 聖旨之欲懲黨習。則爲之
解釋如此。以臣祖處心之公。謀國之忠。豈其無所見而爲此說乎。又因其從祖文忠公端夏。常主泰筮朋亡之義。及仲父文敬公所告於 肅廟者而曰。臣所習聞於家庭者如此。故於世之淫朋之習。不啻若探湯。而獨於罪關名義。跡犯惡逆者。謂不可不嚴討。自在論思。卛多妄發。而誠有未孚。言輒不槪。至以務黨見疑於 君父。是臣忝厥之罪。所自訟而自悼者也。仍以陳戒之辭。繼之第五䟽則曰。臣之終始所自嫌。在漫司則力辭。當要路則強赴也。大臣知不可強。 筵白遆之。逮九月。復申前 命。於入對時。屢辭不獲命。始乃出肅。冬末。因正言趙重晦䟽。 天怒震疊。閉閤多日。大臣三司至於排闥。 嚴敎又下。儒臣則令勘律。守門中官則下獄。公以判金吾卽陳䟽曰。古人有伏靑蒲而諫者。靑蒲之內。非皇后不得至。其嚴豈是寢門。而方急於匡救。則尋常軆貌。有不可顧。此固臣子職分耳。又曰。以中官之不爲拒門。謂失其職。則他日事有危急。近臣求對。爲閹竪所阻。其爲後弊。將如何哉。從古哲辟。立法垂後。惟朝臣之見制於內侍是憂。未聞以內侍之風靡於朝臣爲患也。公旣秉銓。尤守正不撓。未幾與亞銓議不合。遂决計東歸。大臣
兩斥之 命。補洪州。乙丑九月。四學儒生。因投䟽被罪。 上以儒生父不卽待 命。將親鞠。事甚嚴急。府屬罔措。公適帶金吾。卽呈短䟽曰。不審 朝宗朝。曾有不待 命者。誅以無將之法乎。旣曰將心。則其罪不外著。誅心之法。亦異於治大逆。 親臨鞠囚。是何等擧措。而倉卒 命下。不少留難。或恐非所以垂法後世也。臣之無狀。適忝有司。心知 處分之過當。而徒以忤 旨爲懼。不思執藝以諫。則此亦便一將心。豈人臣盡忠事君之道乎。䟽入削職。丙寅春。除關西。聞前日亞銓於 筵中。有侵軼語。陳䟽略卞之。又曰。夫大過一卦。其道至高。臣祖一生軆行而不求知於人。只有神明會其心。是豈取辦於口給。而要以爲䝱臣之資者哉。時有磴磴機警報。 上促入對。出示灣狀。慰諭而遣之。仍以 御筆賜與閫寅協等二十四字。丁卯五月。以灣市事坐罷。戊辰。 肅廟御容之模寫也。 上以公爲 先朝舊臣。 命入瞻模本。又賜御製御筆詩。諭勉特隆。時 上親陪 先朝御幀。詣永禧殿行禮。又自 皇壇。轉就 毓祥廟。適連有淫虹貫月。雪雹地震之異。公遂引肜日雊雉。無豊于昵之義。推演陳戒。仍曰。 廟謁之節。孝思攸切。以時伸
情。於禮固當。而涓日有三可備。進退則差遲差速。有何關係。而忽聖人愼疾之戒。咈諸臣憂憫之情。衝冐風雪。必行乃已。此在 聖德不過失諸厚。而天於吾君。仁愛素至。安得不隨事警告之乎。獨恨廷臣未聞有祖己格王之言。此豈非 殿下自反處耶。且孝有許多般。國君大夫士。其孝不同。 聖上苟欲盡爲孝之道。則必以克遵 先王之志事。爲第一義。于以明天理正人心。垂之無窮。貽厥孫謨。此區區所禱祝也。批旨多有不敢聞者。又 敎以賜詩勉飭。其墨不乾。而正人心等說。卽往日之語套。公走伏金吾。胥 命六日。大臣陳白。始 許勿待命。盖公自乙巳。屢以明天理正人心等語陳說。故 上疑自黨論中出來。 嚴敎如此。後因賓對。 上面諭曰。一時飭勵。不過常例。勿復以此爲懲羹。此後如有所懷。直陳無隱可矣。己巳秋。大臣擧公枚卜。而 聖簡不及。朝野莫不惜之。庚午。朝廷有均役之議。公時帶惠堂。以條例講定。有促 旨令上來。公辭不赴。而上書 小朝曰。孔聖之訓。敬事以下。其目有五。釋之者曰。皆以敬爲主。朱子亦曰。不敬則無以取信。無信則朝儉夕奢。焉能節用。不節用則傷財害民。焉能愛人。不愛人則不能使
民以時。要之本根都在敬字上。又曰。自非然者。雖有節用之名而無實效。雖有愛人之心而無實政。旋以天灾獻戒 小朝。而又以實德實政。縷縷爲言。夏不應守御使之 命。特罷旋叙。還差惠堂。以病辭。兼論均役新法曰。丙午冬間。臣以副學。直禁廬。承 命登夜筵。從容論良役。臣妄謂三百年已痼之弊。誠難猝革於一日。而我國軍制。不均之中。尤爲不均。輕者太輕。重者太重。此無告殘民所以益難保者也。今若盡取國內諸般身役。凡出布若米錢者。逐一均定。使其所納無有厚薄。以絶其偏苦之怨巧避之路。則良丁自無所竄匿而簽補有裕。役布亦易於輕减而惠澤普遍。區區微見。盖在於不患寡患不均之義。其時 聖意。亦不以臣言爲不然。爾來二十五年之間。默察人心世道。殆無着手處。粤在 肅廟朝辛卯。以良役事詢及臣仲父。臣仲父對曰。凡事有本有末。易曰。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論語曰。節用而愛民。盖用不節。則必至於傷財。傷財則必至於害民。是以在古哲王有愛民之心。必以節用爲先。今上下公私之間。浮冗之費日廣。軍國之需日縮。而生民之膏血已竭矣。聖上如欲均役减徭。以惠斯民。則必先以節用抑損
爲務。昭眎儉德。禁絶弊習。使不至於傷財。然後裕國之道。保民之政。皆本於此矣。夫以 寧考盛際。何事不可做。何法不可行。而尙難於更張。所先務莫急於節損。則况今之距辛卯四十年之久。臣窃聽於輿言。國家經用之浩大。視 祖宗朝。不啻倍加。苟然者。不知不覺之中。得無流例謬習自歸於尾閭者乎。且伏見前後 絲綸。未甞不惓惓於節用二字。此固深有得於孔聖導千乘之訓。臣亦於春間。甞因辭職。敢衍是議而有所獻矣。所謂節用。其本在敬。先儒釋之曰。上不敬則下慢。下慢而疑則事不立。敬事而信。以身先之也。今國家苟欲節用。則必先從宮禁深嚴之地。外臣所不得知。廷議所不敢到者。大加剋削。畧無吝慳。內而䆠妾。外而軍隷。凡係百數十年以來。增設名色之耗費餼廩者。一切刊落。百司供億之揔數。一如祖宗朝舊典。然後嚴飭京外大小羣工。毋循流來侈靡之習。則孰敢不仰軆 聖化卛歸簡約乎。如是則財用自足於上。實惠自究於下。允合魯論之遺旨。而曾傳第十章平天下之法。亦不外是。倘蒙深加採納。上禀 大朝。下飭廟臣。克盡敬事之道。終不失信於民。則幸孰大焉。然其布雖减。其役尙存。則不均之歎。
難充之慮。前後等耳。亦於臣所陳均役之說。並 賜裁擇。書入。 批以已奏于 大朝。庚午冬。上書陳情。仍乞休致曰。古人之七十致仕。盖始仕在四十。其間限以三十載也。臣之釋褐。恰滿三十有四載。乞身就閒。或庶無悖於古義。再書未蒙 許。翌年春。復授守御使。兼居留廣州。公以前旣乞休。後又受任。有關去就大防。力辭。 嚴敎荐降。至於下之吏。有曰。司馬光致仕後。又爲出仕矣。年未至而乞休已過。且旣不許則乞休自乞休。將臣自將臣。公不得已承 命。旣赴之後。凡係保障之責。靡不殫竭。蔚有成效。甲戌以 三朝侍從進一階。夏遭本生繼妣崔淑人喪。翌年釋衰。後入峽省墓。乃以六月卄七。告逝于墓舍。乘化之日。神氣不亂。所以口授指敎之節。無異平昔。人皆謂公所養之厚。所存之實。此亦可驗云。公之配密陽朴氏。判書權之女。先于公十三年而卒。墓在石谷贊成公墓左。公之葬扦其右。公無嫡嗣。取從兄都正台鎭第二男潢爲後。女適縣監兪彦銖。側出男灌。學官。潢一男。澤模。兪彦銖有一男二女。公幼有至性。九歲隨贊成公任所。聞元淑人喪。而幼不得奔哭。終身以爲至痛。繼母崔淑人入門。事之盡其道。如成人焉。初受
小學內篇。便有服行之意。甞入內闈問起居節。晨昏從門外定省。大夫人戱而斥退之。對曰。此乃小學之道也。前後居憂。哀毁踰禮。雖在衰年。罔或少弛。凡所以自致者。輒加人一等。所後朴夫人。年至九耋。性度簡潔。於人無一可意。而公日夜洞屬。務盡順適。深得於見無形聽無聲之道。志軆之養。俱極其方。夫人一日無公。則不能安寢食。每稱曰。吾家孝子也。崔淑人素嚴於義方。而公又奉養盡其道。夫人甚宜之。嘗曰。吾感其至誠。前後外任。不得不隨往也。推以至於追遠報本。敦宗保族。靡事不擧。靡慮不及。鄕黨州閭。搢紳大夫。莫不歸之以純孝。志曰。君子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公實以之。其立朝也。愛君憂國。一念匪懈。欲正事則必以格王爲先。論保民則必以敬事節用爲務。入而陳對。出而章奏。勤勤懇懇。不以逆耳而有所前郤。其見知於 君父者以此。際遇之不承權輿者。亦以此也。至若居官臨財。一惟淸愼節約。歸日之簿。輒踰始至時。前後七典藩都。三經州府。而家無尺田一民之所增益。而去就出處之際。尤未甞不兢兢一遵澤堂,睡谷之遺範。自非受任於外。則在野常多。在朝常少。故 恩顧雖隆。而譴斥亦數矣。大闡之初。睡
谷公授節酌通編一秩。勉之以不墜家業曰。是道也。非學莫能。公一生服膺而不敢忽。又甞案置澤堂遺集。潛心細繹。服行惟謹。於經傳諸書。誦習玩味。多有自得之趣。發之爲文。紆餘委曲。精密簡當。而大小章䟽。明白切實。辭理俱到。亹亹可讀。詩律亦如其文。並若干編藏于家。噫。以公之地閥聲實。孰不曰宜主文盟。以趾世美。而世故遷蹉。公議終於屈抑。若其經世之具。鎭物之度。尤宜步武揆庭。收渙振頹。而竟未副加額之望。亦豈非天也耶。然公之名德。旣爲世所重。進退又合於䂓度。屹然爲元祐完人。後之尙論者。必不以此而易彼也。不佞於公行年較一歲。而常視以畏友者也。每閱公數三章䟽。未甞不擊節興慨。而若我叔兄吏部公同日釋褐。登瀛又同時也。記在乙巳夏。公退而歎曰。吾與某友。伴直者多矣。事苟有可論。輒曰是不可容默。必進盡忠言而後已。如斯人者。豈易得哉。余固心藏之。而公之平日事行。於此可以觸類矣。今閱其家狀。皆是四十年來耳目所睹記。益不勝九原難作之歎。玆掇其崖畧。諗于太常。以效後死之責云。
行吏曹判書金公謚狀
近故大冢宰淸風金公諱取魯。取斯其字也。始祖大猷高麗門下侍中。連四世達官。至諱灌。入我 朝爲戶曹參議。參議之玄孫諱友曾策靖 國勳。定州牧使。 贈兵曹判書淸平君。孫諱繼以學行見稱。 贈司憲府執義。是於公爲五世祖。高祖諱仁伯 贈吏曹判書。曾祖諱克亨工曹正郞。 贈左贊成。祖諱澄全羅道觀察使。 贈領議政。考諱楺號儉齋。吏曹參判典文衡。 贈領議政謚文敬。前妣 贈貞敬夫人全州李氏無育。繼妣貞敬夫人礪山宋氏。郡守搏之女。參判時吉之孫也。公以 肅廟壬戌十二月癸丑生。自幼卓犖負奇氣。記性絶人。及長自力劬書。而於擧業則不勉而能。出遊塲屋。輒屈曹伍。乙酉成進士。丁亥。倡館學諸生上章請金文元公從享文廟。庚寅。擢增廣文科。分隷槐院。壬辰薦堂后。旋赴金泉道察訪。未幾棄歸。癸巳。除侍講院說書。甲午。陞拜司諫院正言。僚臺有侵詆鄭文敬公澔者。公引避伸救遆。歷兵曹佐郞及文學。移司憲府持平。旋遆旋授。丙申春。賊臣眞儒䟽詆權文純公尙夏。而所撰家禮源流序文。至請毁板。及被對。醜辱尤無忌憚。公以持平。方在告當遆。奮然曰。此斯文之變也。卽詣臺請削黜。辭嚴
義直。 上不從有嚴敎。公卽自列。有曰 殿下於大司憲權尙夏。平日禮遇。逈出尋常。而獨於玆事。以其偏係之私。先着於 聖心。故不究本事。厭薄儒賢。識者憂歎。固已久矣。彼眞儒乘機投䟽。恣意誣捏。至於筵中所陳。巧讒顯辱。益無所憚。渠雖謂 聖明可欺。而獨不懼公議之至嚴乎。掌令黃爾章。黨眞儒 啓遆之。冬。還正言。丁酉。又拝文學持平。戊戌。選入弘文館。爲修撰。時有儒䟽請朴文純公世采從享文廟。臺臣鄭宅河陳䟽譏詆。且以文敬公爲文純門人。疑其關涉。䟽議而排擊之。公之登瀛。適在此際。故詬斥並及於公。公引義力辭。前後 批敎。不啻昭晣。重以誨責而屢除屢罷。終不膺 命。間授持平及北評事而亦不就。己亥丁外艱。辛丑服闋。再爲館職。一爲正言。皆辭之。陞拜水原府使。公爲便養勉赴。是年冬。鏡黨得志。公不樂在官。辭遆。壬寅。禍作。四大臣相繼受後命。 先朝舊臣。流竄殆盡。至癸卯正月。賊臣益寬。發啓竄公于蔚山。並論者九人。而公從叔及兩從兄與焉。以卽日押送。以絶禍根爲言。人莫不危之。未幾有以母老陳達者。移配尙州。甲辰冬。蒙 恩宥。翌年春。拜承旨之 命。遆授禮曹參議。旋擢平安道觀察使。
時有討逆大論。而朝著草創。擔當無人。大臣箚言。金某有氣節。此時此人。不可出外。遂移大司憲。公於箚辭。不敢自安。旣屢辭而終不獲。則遂唱卛三司。請賊臣鳳輝亟正邦刑。光佐,泰億姑先絶島栫棘。泰耉,錫恒孥籍。自是逐日連啓。日或再三。期以積誠回 天。而一向 靳允。承旨有以啓辭措語。有責備語。公謂臺閣事軆不可自輕。引避陳章。屢違坐罷。叙拜右尹兼帶金吾。間隨大臣諸宰入侍。請從討逆之論。辭甚剴切。臺臣申賊臣致雲遠竄之啓。盖致雲甞誣辱權文純公。㐫辭悖說。至及淵源。而 上猶未盡燭。一例不從。公進曰。 殿下於斯文事。無不 允從。鄕儒誣賢之類。一倂竄配。而獨於致雲。如是慳惜。臣實慨然也。移拜都承旨。差備局堂上。旋以 特旨。除大司諫。公以憲職時事。引嫌違罷。叙授戶曹參判。兼同知義禁。未幾又拜都承旨。丙午遞拜右尹同義禁。又移戶曹參判。兼同知春秋都承旨。仍差 景廟實錄刪節堂上。又自禮曹遷全羅道觀察使。辭不赴。拜工曹參判。移大司成。兼揔府。差承文院提調。寫進 端懿王后玉冊。參修 肅廟實錄。丁未。又拜都承旨。公於前後居是任最多。盖 上察公奉公守法。必置之近密
也。七月。 上進用一番人。有前後討逆諸臣。一倂罷職之 命。公與焉。卽逬出江外。及戊申逆亂起。特叙拜刑曹參判。移都承旨。連日入侍 帳殿。盛言鞫軆宜嚴。 上雖未開納。而勉留公甚摯。公以爲懲討不嚴。義理不明。徒留臣何益。 上敎頗嚴勵。公卽還鄕。上命禁推。纔就理。 特宥。除同義禁。公不得已又參親鞫。及移設庭鞫。病遞。又還鄕。持平趙漢緯以托病而遞論罷。差陳奏副使。以親老遆。 孝章世子之薨。見差墓所都監堂上。竣事。卽又陳章而歸。除工刑二曹參判。移大司諫。公引乙巳伏閤事。爲不可進之義。承 嚴敎遆。是歲。北路大饑。 上命極擇道臣。廟堂以公應之。公力辭不赴。正言南泰良請罷之。除刑曹參判,大司諫。皆不就。庚戌逆獄。公以同義禁參鞫。 上命判義禁趙文命及公入侍小次。詢以獄情。公悉陳戊申餘孽醞釀盤結之狀。且言懲討不可不嚴。豈容再誤。後數日。 上諭公曰。細察獄情。誠如卿言矣。拜右尹。兼同春秋。差備局有司。及經理廳堂上。是時。朝家連有事。 上眷益隆。公亦自意其於世程。不無一半分救得。遂不復還尋鄕路。然非公素志也。六月。差 宣懿王后國葬都監堂上。尋陞判尹。遷刑曹判
書。公剖决如流。積年滯牘。不數日。爬櫛略盡。 上特降褒諭。以敦匠勞陞正憲。又有關西觀察之 命。將行。以勉進 聖學。保嗇 聖躬。縷縷進戒。 上動容嘉納。仍敎曰。關西素稱繁華。予亦以此勉卿。公泣曰。敢不受 敎。旣赴任。一於簡約。屛去聲色。貨殖懋遷等事。亦皆揮斥。西民稱之曰。金觀察按道以來。未聞廵營物過浿水者。後 御史自西還。 上俯詢公治政。對以淸嚴簡重。挽近所未有。 上爲之嘉歎。辛亥秋。遞爲大司憲。移兵曹判書。兼知 經筵,義禁府,同知成均館事。本兵。卽奉朝賀在魯公之代也。公嫌於同堂兄弟之迭據。屢辭不已。 上敦迫甚嚴。公始不得已承 命。而政注一循公格。䟽擧滯欝。請托不行。公以癸卯科名不正。非在職。序遷及軍門。久勤不撿焉。 上以科名旣改。不必永枳。 命公調用。屢下 嚴敎。而公反復爭難。終不奉承。壬子。竣 祔廟都監事。陞崇政授判義禁。冬。陳病遞本兵。除判敦寧。移禮曹判書。癸丑夏。拜吏曹判書。枳癸卯榜諸人。一如在西銓時。亞堂宋眞明。以李玄輔之不擬承旨望。立異陳章。繼有㙜言。 上命入望單。書玄輔名以下。公䟽言臣於玄輔。非有私好惡。特科名關係甚重。揆之義
理。不可擬諸淸塗。臣曾在西銓。悉陳於 筵席。東銓西銓政注則同。一人意見。前後無異。承宣雖曰稠望。顧其職則淸塗耳。不當擬而擬。罪政官可也。不當枳而枳。亦罪政官可也。親入望單。 御筆添書。是 殿下不以注擬一事。付之政曹。亦安用政曹爲哉。應敎趙迪命繼陳一䟽。橫加詬詆。公陳䟽乞免。 批旨斥迪命以傾軋。開釋公備至。而力辭得遞。工判之除。亦不應 命。甲寅。差惠廳堂上。拜左參贊。乙卯春。移禮曹。與申公思喆諸人。聯䟽請復金忠獻昌集,李忠文頤命爵。同參者五十餘人。與諸宰承 命入對。洞陳源委。辭理明暢。 上雖未賜可。而爲之傾聽焉。秋。監世祖影禎移模役。事訖。加崇祿。時致雲爲大司諫。復理逞憾毒正之說。館學儒生。拜章請討。 上責以務勝闘狠。諸生遂捲堂。公及趙公尙絅以同知館事入泮。與大司成李公瑜相議勸入。而諸生自引。終不敢入。 上以師儒之不能敎飭。並重推。公與二公聯章曰。惜乎。 殿下於今日事。何爲而作此擧也。公肆誣悖之致雲。則終始愛護之。一䟽對卞之多士。則一向摧壓之。三日相持。 靳隻字之開諭。 批敎一下。輒致威怒之層加。扶抑太偏。 處分乖宜。臣等內懷
囁嚅。外怵嚴威。循例勸諭。循例草記。其失職大矣。䟽入不報。 命入侍。公進曰。致雲詆辱先正。儒生之卞斥所不可已。士以氣節爲貴。遣辭設或過激。不可以威制。故 列聖所以待士者。加意扶奬。以泮中放事見之。言議峻直。不比近日之低殘。雖一時觸激。畢竟屈意而從之。至於館堂之附陳。亦多直截之辭。今臣等視前輩。實爲愧慚。 殿下若嚴斥致雲。假借諸生。則可以都無事矣。而前後 批敎。極爲非常。以至張大。此實 殿下之致之也。反復開陳。殆千餘言。末又言勸入之 命。終不可苟然奉承。 嚴敎遆館職。公遂呈病。 上曰。非本職則若是撕捱太過。 命還給其單。旋有宣諭大臣之 命。公深引前事。三違牌不膺 命罷職。未幾叙拜判尹。兼判義禁。丙辰。移工曹兼守御使。 上勉出甚勤。且有 王世子竹冊寫進之 命。公不得已自鄕入城書進。除 世子左賓客。又移禮曹。冬。復拜本兵。先是。 筵臣有以公曾任西銓時。鑑別之明。注擬之公爲言者。復 命以是任。盖奬之也。恢公祛私。一如前。丁巳夏。得遆。自禮曹移戶曹。時嶺人金聖鐸藉館職。訟其師玄逸寃。 上命鞫之。公以判金吾按鞫。豊原君趙顯命。䟽譏讞議失平。
公䟽卞曰。聖鐸之有罪無罪。當觀玄逸之逆不逆。不係其伏法與否。以玄逸悖逆而倖逭天誅者。特一時失刑耳。聖鐸之肆然訟寃。爲護逆乎否乎。護逆者。當以法按之乎否乎。今重臣不以玄逸之不伏法。致有此等變恠爲恨。乃反籍此而解聖鐸之罪。攻執法之論。何也。 上優答。八月。因李忠愍健命,趙忠翼泰采復謚事。彼此䟽章紛紜。 上心輾轉激惱。至有却膳之 敎。公與賓廳諸宰。求對不得。遂聯參賓啓。 上以尹公汲韓公翼謩。未及胥 命。至於 親鞫。公反復勉戒。辭切意懇。 上以黨習之由於士林。辭氣失平。至及於宋文正公時烈。公言先正。卽 四朝禮遇之儒賢也。臣甞及侍 先朝。未見呼其姓名。 聖人辭氣。恐不當若是也。 上震怒罷其職。又 命付處公州。有白其老母在者。在途蒙 宥。時光佐復爲首相。請會羣臣於一堂。君臣相誓。遂有廣諭之擧。於是公亦叙爲禮判。飭 敎荐降。公黽勉入肅。至賓廳不拜光佐。及登 筵。光佐言向時別薦人之不盡用爲可惜。 上問其爲何時薦。公奏曰。此戊申之薦。而薦中㐫逆多出。今又提及此薦。誠未可曉。 上曰。㐫逆爲誰。公指陳泰,徵思,晟有,翼斗,冬允,師名。仍曰。此類
多矣。臣亦未能盡記。薦紙在備局。取而 覽之可悉也。光佐汗下不敢言。公旣積忤於㐫黨。及有此 筵奏。衆怒如火。禍色日急。掌令李宇夏。以光佐之死黨。賊椷之親甥。果上䟽誣捏公醜詆公如血讐。 上未甞不察公之寃。而光佐操之甚力。査變爲獄。栲掠多人。而事竟脫空。乃以付處時不卽發行粧撰爲罪。竟竄茂朱地。到謫纔月餘。 命特宥。時宋夫人年八十五。而又淹病。公晝夜馳省。不數日遭艱。公攀擗叫叩。如不欲生。知舊戒以滅性。公曰。爲臣不忠。爲子不孝。生亦何爲。任情不節。己未冬。患毒疽症甚危。重値再期。醫言哭則病必劇。諸弟及子姪。交請勿與祭。公力疾將事。哀動傍人。疽益肆毒。竟以庚申正月十二日考終。臨卒無他語。但曰母病臻危。而不能自盡其誠。主恩偏深。而不能更覩 天顔。將爲不瞑之鬼矣。訃聞。 上爲之悼衋。敎曰。往者所遭。業已洞知。但追悔者。其所被斥。正謂穴空風生也。若無往者迫切之敎。豈有此斥之來。更欲開釋牽復。而在草土。故待闋服。禫月隔月。該單遽上。傷悼曷喩。喪葬等需。從厚題給。以表予意。公弟忠正公若魯今領相。▣▣服旣闋。聯章鳴寃。 批旨優渥。昭晣無餘。悼惜之音。屢發於
筵席。三月十一日。窆于廣州先壠下。辛未三月。用形家言。遷奉于水原雙阜乾坐之原。而元繼二夫人祔左上下。第三配洪夫人。以乙亥十月。祔于下右。公氣貌沉偉。風儀峻整。望之可知其爲魁傑人。發軔之始。人已期之以大受。而乙巳 改紀。首蒙奬知。歷試內外。望實益茂。周流八座。朝暮且相。而讒誣尼之。天又閼其年。終莫能畢其展布。抑豈非關於時運而然者耶。奉朝賀公文而哭之。有曰苟能易地。君處我位。紀綱可肅。事業有煒。 國勢委靡。寧至此極。觀於此數語。亦可以知公矣。然公自有加人一等者。公孝友之行。出於天賦。其居文敬公憂。旣克盡制盡禮。而宋夫人末年多病。公手執藥餌。躬自扶護。不解帶。不就寢。不以年衰位高而或弛。居恒侍側。作嬰兒慕。非在公則必與諸弟諸侄。列食於左右。務以悅其意。事伯氏如事父。伯氏性嚴而未甞或咈。與諸弟比屋團居。惟日湛洽。怡怡如也。遇諸娣妹。務得其歡。恩愛偏及於其自出。以至於恤窮睦族。亦必以誠焉。御家則不事奢靡。不畜姬妾。內外斬斬。有威如之吉。盖其內行之淳備。有如此者。故出而立於朝也。皆自此推將去。當官則淸嚴自律。百務井然。入對則忠蘊所發。隨事盡
言。若論一生家計。最是護斯文也。嚴懲討也。是以自在韋布。身先多士。請擧聖廡之欠典。及居臺省。痛斥賊臣。爲卞儒賢之被誣。而如致雲者。實斯文之妖賊也。臺啓之 靳允也。公旣亟請逬裔。伴儒之勸入也。公又力扶士論。而丁巳 過擧之日。諸公噤不敢出一聲。公以 先朝禮遇之說。進陳於前。所謂人所難而獨能之者。公實有之矣。記在乙巳夏初。宗伋自海島宥還。時懲討之啓尙未發。公議莫不慨然。公乃倡三司而首發之。嗣後登對。未甞不勤勤懇懇。而庚戌之逆。公又痛陳源委終底。於斯得如聖鐸之按治。癸榜之枳擬。亦皆所以嚴堤防也。當光佐之復入也。勢燄猋張。觸之者碎。而公能直中忌諱。落其角距。雖以此被其毒螫。而至死靡悔。噫。公之大處旣如許。則其進用之未究。於公何有焉。公凡三娶。 贈貞敬夫人韓山李氏。判書貞僖公基夏女。生二女。長適吏曹判書 啓禧。次適敎官趙正逵。 贈貞敬夫人淸州鄭氏。士人鎬女。生一男致良。今縣令。貞敬夫人南陽洪氏。士人重埰女。無子女。公卒後因禮官陳白。以議政公次子致永爲後。盖致良則出爲伯氏佐郞公後故也。公有庶女。爲別提洪尙海妻。致良無子。致永進士。
亦無子早歿。 啓禧五男。校理▣▣正言▣▣應敎景海,念海,▣▣。趙正逵一男秉鉉。二女婿金載壽,李得濟。洪尙海二男四女。不佞於公雖爲後進。而以年則較六歲也。公之前後事行。太半耳目之所覩記。而今按公之婿▣▣狀德之文。益可徵信。玆撮其大略。以諗于太常。請所以易其名者。
知敦寧府事 贈吏曹判書李公謚狀
公諱堥。字曰子三。自號駱溪。我 中宗大王別子德陽君諱岐之四世孫也。曾祖諱宗麟豊山君。祖諱睟龜川君。光海政亂。賊臣爾瞻擅國柄。公卛諸宗。抗章極論之。坐是南遷幾死。 仁廟改玉。備蒙恩禮。卒謚忠肅。世比漢劉向。考諱炯胤蓬萊君。號滄洲。文章行義傾一世。妣曰郡守 贈參判崔公行之女也。以 天啓辛酉六月初四日生公。幼而氣宇已異凡兒。及就外傅。神悟絶類。隨讀成誦。丙子。避兵嶺外時。公甫成童。而不以搶攘有所惴。暇輒讀書。作南征賦以寄意。識者已知其爲遠大器也。亂已。出遊泮試。輒居上游。常於甥館。深夜讀書。一日外舅判書公。携一封紙授之。乃庄民券也。公正色曰。此無名也。辭之甚力。公知其不可強。而深賞其不苟於財也。甞以文質澤堂
李公。公深許之。自是聲譽益隆。一時士友願爲之交。乙酉。丁外艱。毁幾危。服閱。益究經傳。庚寅。發解生員試第二。辛卯。司馬。癸巳。擢謁聖。甲午。以承文院正字。拜侍講院說書。仍薦入藝苑。公記注贍敏。 上常目屬之。乙未。陞待敎。 上諭之曰。翰林今爲上番。可以免勞矣。甞 下敎曰。筵席不嚴。軍國機密。閭巷皆傳播。或者史官不愼樞機耶。左右莫能對。公卽進曰。史官雖無狀。豈有是哉。我國事雖係軍務者。一經備局。則原狀卽一休紙。吏輩皆可見之。閭巷之說。必由於此。 上大驚。特命嚴飭。深嘉其敷奏明剴。遷奉敎兼說書。例陞成均館典籍。丙申。由禮曹移拜兵曹佐郞。遷忠淸都事。坐事罷。丁酉。又自兵曹除司書。轉司諫院正言。遞拜文學。是冬出爲高山察訪。公不以遠補有所介。奉職惟勤。凡有不便者。皆去之。郵屬追思不已。至伐石以頌之。戊戌。以正言召還。己亥。以兵佐抗章。極論北民凋弊之狀。仍歷擧捄正之策。 上特命廟堂循其議。北路之人。賴以蘇息。遷司憲府持平。旋遆復入。時有一宮家占民塲。公卽啓罷之。適又有雷變。卽與同僚上箚。爲陳天人相與之道。末又論修省之方曰。仲虺。湯之賢相也。其申誥之言。不過曰好問
則裕。自用則小。舜大聖人也。益誡之曰。任賢勿貳。去邪勿疑。誠願虗襟納言。以一國之耳目爲視聽。委任舊臣。責以薰陶玉成之效。則實爲弭灾之一道也。 上嘉納焉。復以正言。䟽陳正心勤學接賢之方。推以至於振紀綱和朝廷養民力恤軍政。反覆攷證。首尾屢十百言。 上褒之以無非格言至論。先是儒臣建言秋曹聽訟地。必擇侍從一人。塡差其郞。使之明習典章。公遆正言。則膺是 命。裁斷如流。嚴怒合度。老吏傳頌。未久爲正言。庚子。拜持平。時尹善道假托禮經。欲禍士林。投進㐫䟽。公與同僚卽啓曰。伏見善道䟽。則首言卽今安危迫在朝夕。終言主勢之固不固。國祚之延不延。㐫辭悖語。無所不至。有若汲汲上變者然。恐動 天聽。惑亂人心。用意㐫慝之狀。不忍正視。今此議禮之事。何與 宗社安危。敢以宗統不明。羣志未定等語。肆然張皇。而又以 梓宮山陵二件事。爲搆陷兩臣之計。至於不能輔導。致有銜橜之虞云者。上犯 先王。尤極㐫悖。遠近聽聞。孰不痛心而切骨也。其心盖欲假托議禮之名。以爲誣害善類之計。吁亦慘矣。前日宋時烈出去時。所謂流言。必此人所做出。誠如 聖敎矣。陷人以惡逆。自有反坐之律。
况語關 先王。事係 宗社。豈可尋常流竄而止哉。請亟 命鞫問。按律處置。時㐫黨伺釁。事機危怖。人皆縮首。而公乃抗言不顧。士論莫不偉之。嗣後除書。不離於憲諫兵禮等職。壬寅。兩南告饑。朝廷遣御史。將移粟賑貸。公時以正言䟽曰。今此移粟。專爲濟活生靈。則豈可計較於飢民口吻中物。如常歲糶糴者然哉。况饑民卛多無根着之類。分賑之後。雖欲還納。其勢未易。列邑慮其如此。初不入於抄給中。名爲移粟。而惠實未究。惡在其救民之意哉。 上特命廟堂禀處。出拜松都少尹。盖爲便養也。公律身以約。聽訟以明。一歲中三接北差。事皆中窽。費乃大省。癸卯。入爲正言。陞掌令。又爲掌樂院正。俄復入臺。時有灾異。啓曰。今日廟堂訏謨。一無懷保生民之策。惟以言文刻深。期會簿書爲務。民之倒懸。何時而解乎。誠欲拯濟小民。則凡係擾民之政。一切變革。輕徭薄賦。勞來安集。使生民各守其業。末又論宮家柴塲漁稅之弊。語甚切至。 上不省也。甲辰。許積以加卜超拜相。先是。公之在松都也。積副鄭相國太和以謝恩使。歸到本府。積見公不暇出一言。惟以本府佳饍。上使健飯爲幸。公深惡之。以爲殆同丁謂之拂鬚。一言之間。可
驗其憸佞。至是遂上章劾之。有曰頃日自 上擇相之日。參卜之人。無非一代之望。而 殿下捨其人而取匪人。 殿下必以爲少有才局。而顧其秉心操履。决非士類。擧世之人。孰不知人望之不厭。而臺閣之上。噤無一言。臣窃惜氣像之消縮也。積方寵幸傾朝。而彈章遽上。 上震怒。辭旨極嚴截。初 命削黜。繼又遠竄。 特旨配會寧。凡論救者。皆被重譴。人皆爲公危之。而公無幾微見於色。後因大臣救解。寢竄 命。公渡漢水歸松楸。口占曰。脫得千尋浪裏過。世間浮議更如何。稚兒莫作遲遲色。直恐風波向晩多。丁未。始 命叙銓曹。有窠輒擬。終 靳點公。以此益不自安。己酉。求外補豊德。以嫌遆。又出爲韓山郡守。金公錫胄送以詩曰。病憐玄晏久。忠許更生孤。未幾積黨嗛以事遂罷。辛亥遭內憂。吉除太常正。陞執義。甲寅拜宗簿寺正。再入諫院爲獻納。十年廢痼之餘。 恩命相仍。朝士爲之相賀。 仁宣王后山陵差都廳。病遆。連除司諫,執義,輔德。又移執義。 顯廟大喪朝行。適無舍檢。吏部郞。欲押堂下班。公謂吏部雖揔百官。是該司郞中丞。古之所謂御史。豈可序其下乎。雖哀遑中。事軆决不可苟然。左相文谷金公是之。公以
國之治亂。罔不在厥初服。首先上章。極言勤 聖學。拔人才。廣言路。培士類之道。而仍及罷屯田。釐軍政。終則引宋哲宗故事。請䟽釋 先朝被譴諸臣。人皆以爲大有補於新化。時禍機已萌。嶺人郭世楗。受奸黨旨。挺身投䟽。爲網打士類計。一時洶洶。無不駭怖。公以司諫。獨啓請鞫。 上雖不許。而士氣賴張。冬。館學章甫。爲儒賢上章伸卞。 批旨極嚴。公又陳䟽。以恢言路。植士氣。崇學校。立敎本。勤勤進戒。諸生聞公封章。欣然相告曰。李公今又䟽矣。其見重於多士若此。自是奸黨遂得志。公不樂於京。搆舍石村。扁以遁吉。若將終身焉。庚申更化。 上燭㐫黨狀。積伏辜。卽起公復舊踐。盖公甲辰一䟽。光於呂獻可故也。時鞫獄方張。衆論不一。而公師心自信。不爲俯仰。由是。黜爲淸風府使。公不以爲意。簿牒之暇。時登南樓嘯詠而已。辛酉。入爲執義。以 仁敬王后封陵官。陞通政階。拜工曹參議。轉右副承旨。因地震之變。備陳消弭之道。仍請罷求言之例䂓。特下詢訪之別諭。 上褒以切實。已拜工刑曹參議。壬戌。復入工曹。甲子。爲承旨者再。皆以病免。爲養閒。拜寧越郡。公以少日名輩。捿遲巖邑。尤菴宋文正公擧世亦棄君平之語。深歎
之。丙寅。入爲兵曹。丁卯。又轉工曹。己巳禍作。時事大變。公杜門斂跡。謝絶人事。有以時議聞之者。輒瞑目下淚。丁丑。因大臣言以 三朝遺老陞嘉善。除戶曹參判。庚辰。又以 孝廟朝翰林。年已八十。筵臣有建白者。 上命超二階。拜知敦寧府事。入耆社。兼內贍寺提擧。是年冬。因雷變。 上召入諸宰。將訪以應灾之策。公欲赴之。家人憂之。力請止。公曰。豈有君父憂灾於上。而臣子安坐於下者乎。且因此一覲 耿光。雖死不恨。遂促駕登 筵。爲陳答天譴之道。 上嘉其意而憫其老。朝儀未畢。 特命先退。盖異數也。癸未五月。考終于城東正寢。輟朝賻吊如儀。用其年八月。葬于楊州石積里負子之原。公元配 贈貞夫人完山崔氏。判書來吉之女。先公四十年而圽。墓祔左。育三男。箕章都事。箕明行都正。箕翊判書。二女婿翰林李潤朝,士人權萬和。繼配貞夫人淸州韓氏。學生碩中女。生於乙亥。卒於戊寅。墓祔右。育一男一女。男箕獻府使。婿尹濩都事。一男蓍國。三女適尹德老府使,尹世觀進士,趙鳳休。都正二男蓍萬,蓍大。二女適都正權瑊,朴重鼎。判書三男蓍遠,蓍瑞,蓍成。五女適校理金相尹,僉知兪崇基,朴弼稱。羅瑞奎,牧使洪允
輔。府使三男進士蓍德,郡守蓍徹,蓍業。一女適都正金爟。曾玄以下。多不能盡記。不佞曾於公之胤判書公。有床下之拜。而且因輿人之誦。槩聞公立朝大略矣。今得家狀而讀之。益詳其事行。公天姿深厚。器度寬弘。平生無疾言遽色。雖倉卒造次。不變常度。宅心堅固。制事詳密。不爲衆撓。不爲勢奪。臨大事。决大議。嶷然有不可犯之色。胸懷坦夷。絶去畦畛。待公接物。一出誠信。尤篤於孝友。年及大耋。病不離身而奉先之禮。必盡其誠。兄弟聯枕。未或久離。閨門之內。和氣藹然。奢靡之玩。不近於身。鄙俚之言。不掛於口。土田臧穫。世傳之外。不益以絲毫。家貧屢空。而處之晏如也。歷事 三朝五十年間。前後章奏。皆以匡君德。恤民隱。斥邪說。扶正論爲主。而與仲氏司諫公。迭居臺省。風議互發。未甞以利害有所疑顧。當積之入相也。擧朝噤默。而公獨極言竭論。摘發包藏之奸。逆折蹢躅之漸。忠誠直氣。聳動一世。古人之裂麻而沮延齡。殆無以過也。旣老處散。不得與聞朝廷。而或聞 君上之有過擧。輒達宵不寐。盖其憂愛之誠。天性然也。爲文章。操筆立書。辭致典雅。自中䂓度。有集若干卷藏于家。嗚呼。公當 孝顯盛際。一時臺閣之望。鮮有
出其右者。而首犯權奸。坐是轗軻殆二十年。逮至庚申更 化。又復蹭蹬蹇滯。雖末年金緋。齒爵俱尊。而捿遲寒局。位不稱德。豈不重可惜哉。昔蘇文忠不容於煕豊。而亦不苟同於元祐。公之心亦若是爾。至於得喪升沉。公早已忘之矣。又何足慨恨也。又聞公甞詔于家庭曰。尤翁君子也。扶者爲君子。攻者爲小人。然則當時之別立橫議。以自貳於庚申諸公者。不但斯文之罪人。實亦公之罪人也。世之欲尙論公於庚申以後者。其亦考信於斯矣夫。
慶尙兵使 贈兵曹判書許公謚狀
上之三十二年丙子。卽南漢被創後再甲也。 上追念當時殉節之臣。並諭祭於其捨命之所。曁斥和諸人而 賜謚。旣又因大臣陳奏。俾謚雙嶺戰亡許閔兩帥臣。 國家褒忠之典。至此而殆無遺憾矣。於是。許公五世孫前持平彙。序次公官歷行實。請于余曰。謚必待狀古也。願有述也。余謝不敢當。旋念曾與持平君之先大夫有素。宜有不得辭者。遂据其家狀。略加撰次曰。公諱完。字子固。大匡孔巖村主之後也。陽川之許。迄麗朝五百年公輔相望。入我 朝。有諱愭廣州牧使。 贈吏曹判書。諱菖全羅都事。 贈吏曹
參判。諱㫬 贈戶曹參議。諱𥫟 贈戶曹參判。公卽參判公子也。妣貞夫人李氏。領議政稷之後。公以隆慶己巳生。早從學於堂叔父判書筬。弱冠中解。壬辰倭變後。連年搶攘。 朝廷方重武擧。公遂俯取之。甲午。例戍南徼。李統制舜臣。一見奇之曰。他日居吾位者。必此人。引置幕下。見待頗異。還拜宣傳官。兼備邊郞。是時冦尙未退。 國家多事。柳相國成龍。條奏築城便宜。出入經傳。累數百言。公應口寫。不錯一字。相國亟稱之。手寫東國地圖授之曰。君將帥才也。爲將者。不可不知地形。以此屬君者。備他日之用也。薦于朝不次。拜南平縣監。辛丑。丁外艱遆歸。制闋。復郞于備局。遷都揔都事,經歷。甲辰。出守端川。時野人數爲邊患。 命北兵使討之。公與成佑吉爲前鋒。力戰敗賊。殺獲甚多。事聞。 特賜弓釰甲冑以奬之。陞秩拜茂山僉使。歸拜訓局中軍。癸丑。出入忠淸水使。以軍情惜去西銓。具由以聞而仍之。甲寅。爲全羅右水使。及光海政亂。杜門居散地者九年。 仁廟反正。卽日拜中軍。居無何。復任全羅水閫。丁卯胡變。以中軍扈駕江都。一軍歡悅。至有立碑頌德者。冦退。以扈 駕勞進階。除慶尙右兵使。己巳。拜會寧府使。地與胡接。
關市互易。商胡往來者。至府門外上下馬。其來已久。公以爲損 國威。別立門於數百步外。使下馬步入。虜憚公威。噤不敢抗。公甞會兵出獵。商胡在館者。欲覘府兵多少。而府兵堇數百。公夜回。令軍卒從東門入。從西門出。變易服色。循環數次。胡人益驚憚。治有赫赫聲。 特賜表裏以奬之。癸酉。拜本道南兵使。還拜忠淸水使。丙子夏。改授慶尙左兵使。及至十二月。猝有北虜東創之變。 仁廟幸南漢山城。公卽領步騎萬餘。倍道作行。至陰竹。裨將鄭仁寬曰。星夜疾馳。士卒疲甚。不如從間道徐進。公蹙然曰。 君父何在。汝出此言耶。今日乃吾畢命之秋也。豈可一刻遲留。因指山城。泣下數行。諸將皆泣。莫敢復言。遂卽召家僮之隨行者謂之曰。爾輩之來。所以衛吾身也。戰不利。吾當死矣。將焉用汝。悉令還去。且以書寄兩子曰。以不敎萬餘之卒。當長槍健馬之賊。萬無取勝之理。所恃惟 主上洪福耳。更無一言及家事。遂與右兵使閔栐。忠淸兵使李義培。同進軍於廣州之雙嶺。乃丁丑正月初二日也。時天寒。士卒凍。公閔之。令諸軍結陣於山下。選精砲數百。陣于山上。約與右營兵朝日飯士。齊進山城下。廵察使從事官都敬兪。督諸軍
未明解陣。公曰。我軍嚴寒疾馳。銳氣索然。若未爨而進。與賊遇必無幸矣。不如移陣就高。飯士而發。敬兪怒曰。山城未滿三十里。何必乃爾。朝卽解陣。否者斬。公語諸將曰。書生不識軍旅。而妄自指揮。使不得展布手足奈何。諸將曰。從事妄人也。吾儕恐不免。右營軍官之死。盖敬兪先以事寃。殺右營軍官。立威故也。公歎曰。我之一死。誠不足恤。而所痛者 國事去矣。翌日晨。吹角解軍。前鋒遂發。山上兵亦下。虜騎已潛伏山後。見伏兵下山。一時馳上。公急令諸軍布陣。而敵已據山上矣。已而敵騎數千來犯。公命一齊放砲。賊兵騈死。且奪其馬數十匹。敵乃退。如是三四。勝負未决。忽安東隊軍呼曰。急取火藥來。藥盡矣。賊聞此冐死突進。山上賊亦應聲馳下。腹背受敵。安東營將宣世綱力戰死之。中軍李仁男領兵先走。於是敵兵闌入。諸軍大潰。公引親信麾下士格戰。親軍殲盡。軍官成應天。知事無奈何。掖公上馬。手轡不捨。公紿曰。汝步我騎。汝宜先出。應天奔出軍門回顧。則公下馬鞭其後。引佩刀自决。時年六十九矣。是日右營軍亦敗。兵使閔栐死焉。敗報入。山城將士皆泣曰。雖不能破賊。能殺身殉 國。眞忠臣也。 仁廟還朝。賞戰亡
節烈。 贈兵曹判書。錄其子孫。遣官諭祭。 肅廟戊寅。又致祭於戰塲。辛巳。因諸臣 筵白。特㫌其閭。今上庚戌。 寧陵行幸之路。賜祭錄後。一如 仁廟時焉。公生而聦捷絶人。氣宇卓犖。見稱以遠大之器。而其在家則泊然如寒士。與諸兄弟友愛篤至。敎子孫。有䂓度。豪奢浮靡之事。一切除去。許筠在公爲堂叔。而絶不往見。子弟有欲受學者。公曰。此非吉人。雖章句之師。何可不擇。及筠敗。人伏其先見。三莅巨邑。六任閫帥。而不肯營尺寸爲子孫計。曰吾蒙寵擢。爵位已顯。豈忍捐廉恥。爲子孫立業哉。公之兩子。竄伏林莾。得公尸於陣中。權厝於忠州北面。後己卯。移葬于定山彌勤堂里。貞夫人趙氏。平壤府院君涓之後。有二子<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NEWCHAR/KC07985_24.GIF'>生員。有文行。亂後不復應擧。岴縣監。女四人。內外孫三世五十餘人。噫。公出自名閥。進以靺韋。而其在昏朝時。親黨多列顯要。使公而稍抑其志。則朝除夕遷。何官不宜。而乃能閉關却掃。若將終身。筠乃至親。而又能不蔽於私。逆知其必㐫國害家。盖其所素蓄有如此者。故當 國家危急之秋。挺身先赴。以一死自誓。捨命之際。其整暇又如此。豈非所謂不忘溝壑。不忘喪元者耶。是宜備膺 列朝之哀榮。而式
至今日。至蒙節惠之 命者。夫豈偶然哉。前後致祭文及 筵敎。粲然俱存。非可誣也。敢告有司。請所以易其名者。
吏曹判書李公謚狀
公諱瑜。幼玉其字也。延安之李。以唐中郞將茂爲始祖。而蘇定方征百濟時隨來。仍籍於是云。至 我朝。有諱石亨並魁生進及第。勳延城府院君。號樗軒謚文康。其後簪纓相繼。左贊成忠定公貴。領議政忠翼公時白父子。俱策靖社勳。封府院君。爲時名臣。議政生諱忻。襲爵延昌君。生諱相胄進士。早世。 贈吏曹參議。以弟諱相胤之子爲子。諱泳官新溪縣令。 贈吏曹參判延 君。是於公爲王考。考諱命煕戶曹參判延原君。 贈吏曹判書。妣淸州韓氏。漢城參軍濟愈之女也。公以辛未十月日生。生而器度逈異凡兒。稍長益聦悟儁拔。以其善病。家庭之間。不甚課督。而藝業日進。嶷然爲鉅儒。己亥增廣。並捷大小科。聲望藹欝。評月旦者。皆推以公輔器曰。大勳之後有人。旋登翰剡。賊臣弼夢枳之。辛丑。大臣 筵白。陞六。荐除正言持平憲府。古有風聞法。所以懲姦猾。正風敎。而其廢也久。公於入臺之初。要都憲洪公啓迪開衙。
刑其尤無良者三人。都下爲之震肅。是歲十月。 儲位初定。而又有大小事令 世弟裁斷之 命。公與三司諸僚伏閤請寢。大臣卛百官。庭籲累日。而終不能得。末乃陳箚請。依丁酉節目。禀 旨擧行。於是。一種怨 國之徒。謂機可乘。迭相投匭。公肆誣逼。至鏡賊輩而極矣。時事遂大變。㐫黨滿朝。壬寅三月。賊虎又上急變。誣獄四蔓。諸大臣次第及禍。公以聯箚時唯諾。癸卯六月。竄于延日。參判公又以不參乕龍勳盟。編管遠地。禍網彌天。靡所止届。公憂念家 國。常欲無聦。乙巳改紀。首蒙收召。歷文學移持平。兼實錄郞廳。瀛圈旣准。首拝副校理。自是。不離於納言銓郞及館職。而如東中學及漢學敎授。校書校理。皆兼銜也。前後講 筵。首陳讀書窮理之要。又以量入爲出。節用愛民之道。援据文義。勤勤爲說。其論孟子移粟章。則曰惠王自謂盡心於國。而若使河內河東皆㐫。則將何以處之。不行仁民之政。而徒以移粟爲恤民之策。其亦末矣。近來㐫歉荐臻。民事哀痛。必節財而後。實惠可以及民矣。後又陳彰義宮延日折受之弊曰。臣之謫居其土也。有所目覩者矣。每年收稅之際。徵督慘刻。船人一十隻。不能支堪。爲避役。逗留海中。一
並漂沒。甚可傷也。 殿下君臨一國。寸地尺土。莫非其有。則一草一木。豈有彼此公私之可論。誠宜革罷。屬之地部。况鯨眼乃至微至細之物。豈可以此至於刑人罪人。其所獻替。盖多類此。言下。屢蒙 頷頤。梁山郡功曹爲土民所刺殺。賊不能得。公受 命按覈。登時發摘。一路稱以神明。旣復 命。仍舊踐。又轉檢詳。 特授承旨。俄拜全羅監司。是丙午六月也。靈光有父子兄弟間疑獄。本道曁刑部雜治之。而積年未能决。 上旣志梁山事。特許委公按査。公威明素著。加以審愼。諸囚莫敢隱情。望風吐實。咸伏其辜。當死者。自以爲不寃。 特下璽書文皮以奬之。公方嚴黜陟釐積弊。期以有成。一路莫不灑然改觀。而朝廷急於需公。莅任堇九朔。以大司諫召還。時三司討罪之啓。閱歲 靳允。公旣聯署。而如値登 對。未甞不痛陳。至是以承旨。同大臣三司而入。泣涕以奏曰。臣從前出入三司。而未能竭力請討。此固臣罪。辛丑冬間事。言之嗚咽。舊臣太半竄逐。如李秉常申思喆及臣等。若而人。姑留江郊。而逆鏡輩。禍心日熾。道路之言罔極。又有尙儉之變。臣等焦遑煎迫。相對飮泣曰。吾輩此時。何忍遠去。 東宮終若辭位。則吾輩當以一
死自誓。雖窃負而迯。有所不辭。豈意今日萬死歸來。得侍 殿下於廈氊之上。然而今玆之心。不如辛丑之心。徒受官爵。而不能碎首力爭。馴致大義日晦。㐫賊偃息。至於國事。尙無一半分做得。還顧初心。羞媿欲死。 上爲之改容曰。一端藹然之誠。始於某見之矣。仍 示賜可之意。洎七月。有大進退。前後三司。皆斥罷。公遂屛退。戊申逆變。首叙爲兵曹參知。亂初侍衛。不敢不承。事稍定卽免。是後連有除 命。外而燕使嶺臬。則以親病蒙遆。內而喉院諫省等職。亦必辭乃已。己酉四月。䟽曰。臣卽庭請議罷時。聯箚唯諾之人。曾以此抵罪。多年流竄。今此事又成一大案。極律厚誅。遍及泉下。則當時當坐者。宜不復饒假之。豈可輒煩收錄。使抱罪而叨寵哉。同罪之臣。當以此自列。罪責 震嚴。如臣者情犯旣同。則罪亦不可以差殊論。若其淟涊倖免。以益無恥之誅。義之所不敢出。庚戌五月。又辭諫長䟽曰。臣之所秉執而事 殿下者。惟此心耳。於此而不能見信。視 君父不及朋比等敎。非止一再。此豈臣子所敢聞。而亦豈臣平昔所自期自勉者乎。妄自以爲尊 朝廷於日月之明。扶綱紀於頹靡之中。欲盡其愛 君之誠。而只緣忱誠淺
薄。行己無素。有以致之耳。仍論垓圻兩賊之不可不誅曰。 殿下於此等討罪正法之際。從前自有一段病痛。 仁恩太過。剛斷不足。且欲以仁心仁聞。動盪一世。將使桀黠㐫惡之徒。陶容於 含納之中。此所以雖在所必誅者。亦必引日踰時。以底於不可悔之域也。噫。 殿下之仁。亦已至矣。苟可以化之。其何有頃年亂賊。又何有今日事變。於此亦可以知所戒矣。臣願先正兩賊之罪。仍復溯其源而窮治之。無使復有日後之悔焉。八月。除吏曹參議屢違。始䟽有曰臣所得罪於 聖世者。乃在於重黨比輕 君父。則是豈薄物細故。而非誅竄所可塞。 聖諭所以責臣者。只爲時月稍久。不宜輒提往事。要以更備驅使。而顧其罪則自如。去就一事。秪有死而已。 上知不可奪。黜補長淵府使。居無何。召還。復除吏曹兼籌司副提調。時 上必欲用公。責勵開釋。不啻勤摯。公不得已出膺。而亦未甞不一揖三讓。及除副提學。則曰臣於目下。惟見分義重處。他不暇顧。雖以天曹籌司之重。猶且承 命。而平日之是非言議。姑置一邊。若聾若啞。惟欲以筋力奔走。答 聖恩而展臣分而已。循是塗轍。責臣前往。夷險燥濕。臣豈有辭。先輩已事。固有
此等處。近亦有以斂遠言議之職爲辭。而蒙俯可者。此實 聖主不枉人性之道。臣之難進。非有他意。後乃屢除輒辭。癸丑。復有湖南之 命。以親病許其遞。而特令盡力京職。壬子。擢江華留守。十朔而遞。甞封狀備陳。收拾民心。鼓聳軍情之要道。仍請留中 省覽。言者以事非常䂓論之。而 上益深知公忠篤可任。歷知申,亞戶,禮,兵,刑。又差湖南句管。而籌司則常仍帶。乙卯九月。復長國子。嚮在癸卯。賊臣致雲以申冕之孫。挾㤪投䟽。誣捏宋文正,權文純兩先正。辭語絶悖。而尙未快正其罪。士論久益憤欝。銓曹遽擬諫長。臺臣論斥之。致雲乃敢自明。而侵誣又及於先正。館學合䟽痛卞。因 嚴批屢下。空堂轉至空館。公與同知館事金公取魯趙公尙絅。承 命勸入。而附陳於諸生所懷之下曰。士者。國之元氣。人主雖尊。不可以威制。其言雖微。不可以摧折。今申致雲之誣辱先正。卽斯文之變恠。居首善之地者。一䟽卞斥。在所不已。 殿下溫言而諭諸生。嚴辭而斥其人。自可妥帖。今乃扶抑太偏。疑之以䝱之。責之以輕聖廟。一切欲以威令而迫督。何其待多士。曾不若一醜正之人。而過中之擧。展轉至此也。如是而欲使臣等勸入。使諸
生承 命。恐非誠實底道理也。復入 對。縷縷開陳凡千百言。末乃引罪曰。臣不能導 殿下以扶植士氣。如 先朝盛事。又不免見疑於 君父。更有何言。今若不夬改 處分。多士决不肯入。臣旣知其如此。強承而出。則是面從也。徒使國軆損傷而已。獨有重罪臣身然後方可。於是公及兩知事並遞。一時士論洽然歸之。丙辰正月。以戶曹參判。陞差遠接使。未及復 命。自左參贊移吏曹判書。乍膺旋免。又判刑曹。差惠堂。而 經筵春秋國子金吾。則或兼或遆。秋拜兵曹判書。辭䟽之 批。有曰卿大勳之孫。今授此任。意亦有在。公由是感激。益以盡瘁爲期。乃於十一月十六日。猝然示憊。纔兩日。竟捐舘。 上震悼下敎曰。兵判持身之謹。爲國之心。卽予所知。期待非特六卿。今聞此報。奚但傷悼。爲國惜焉。仍 命另給喪需。是後 臨筵語及。未甞不嗟傷。公之受知於 君上者有如此。昔在 仁廟朝。忠翼公燕見于魚水堂。 孝廟以東宮侍坐。 仁廟屬之以觴曰。擔當 國事。莫如以科第進身。須令卿諸孫勉修學業。得如卿之盡心於 國。公於家庭。自幼少時。有所受之故。甞擧似於 上前。而所欲忠者。自倍恒人。通籍以來。在內則
隨事盡言。在外則竭蹶宣力。夷險一視。禍福不撓。而若其行止去就。則未甞不兢兢。戊申以後。雖除 命連降。而所秉執之義有未伸者。庚戌 處分。亦在半伸半不伸之間。故一向艮限。至於獲罪。而終莫之悔。及其環召也。 眷顧益深。責任益重。而丁未諸公之同其退者。稍稍進爲。公旣迫於義分。又切於報答。始乃承膺。而盖將展盡底蘊。維匡調娛。艱彼強此。終期於伸其素守矣。及掌西銓。則是職也忠翼公之所久勞。而綽有成烈者也。公尤以追先之報自勵。受任以來。訓勵兵戎。修整廢墜。雖隆寒風雪。不有其身。未及數月。㫌麾變彩。及卒之日。將士莫不隕涕。搢紳爲之相吊。噫。使公而天假之年。 國成之秉。卽早晩必能收渙振頹。挽回世道。功利之及於物。有不可數計。而中道夭閼。百不究一。豈非天也。公之配貞夫人東萊鄭氏。進士重先之女。參判廣敬之玄孫。無子。以弟判書𪻶之子度陽爲子。度陽有子曰。𡊠。判書。公間甞語余曰。吾兄節忠之狀。尙未之遑。知吾兄者。宜莫如子。子其爲之。余於公。忝在同榜。情好之篤。二十年如一日。窃自許以相約爲傳。今公之墓木已拱。而余亦老病且死。於公之身後文字。豈忍以不文辭。抑余之平
日所敬服於公者。行誼也文術也。今皆略之。只叙其出處大致。九原而如可作也。亦必犁然有當矣夫。是爲狀。
禮曹判書洪公謚狀
公諱鉉輔。字君擧。自號守齋。安東府之豊山縣人。豊山之洪。以麗朝國學直學之慶爲鼻祖。直學有子侃。世稱洪崖先生。子侑孫演。俱大提學。至曾孫龜。見麗祚將訖。以中郞將。棄官不仕。卜居于今高陽郡歸耳洞。自是以後。世傳隱德。遂濬發于慕堂公履祥。官大司憲。以經術德行。爲時名臣。享于文峰書院。是爲公五代祖。高祖諱霙禮曹參判。曾祖諱柱元。尙貞明公主。封永安尉。謚文懿。祖諱萬容。再魁文科。禮曹判書。謚貞簡。考諱重箕司僕寺僉正。用公貴。 贈吏曹判書。妣貞夫人完山李氏。吏曹判書文簡公敏叙之女。原平府院君元公斗杓之外孫也。公以 肅廟庚申閏九月十七日生。生而精采燁然。貞簡公每撫頂曰。是兒骨格不凡。必貴。父母鍾愛甚。不事課督。而纔逾就傅。能自勤苦。文藝夙就。弱冠。中司馬。聲華播聞。其在癸未。朴世堂撰李相景奭墓碑。而以世有聞人等語觝辱尤菴宋文正公。館學齊聲卞斥。洪公啓迪實
爲䟽首。公力贊其議而署名前列。人皆拭目。丙戌。丁外艱。丙申。因家禮源流。有斯文大是非。大學屢䟽。輒承 嚴敎。公以執綱入泮。當摧沮渙散之餘。又將治䟽黨人輩充斥。四館停擧而沮遏之。事雖未諧。士論甚多之。丁酉。拜 健元陵參奉。戊戌十月。擢庭試文魁。例授成均館典籍。俄遷禮曹佐郞。除司諫院正言。因事卽遞。未幾。復膺前除。首論 陵寢祭享之以素饌。於典禮無所據。又請皇甫仁,金宗瑞復官。因陳時弊數條。 景廟方代理。多 賜開納。而皇甫金兩臣事。朝議不齊。寢閣之。至于 當宁。卒乃見施。歷持平司憲。庚子六月。復入臺。時當 肅宗賓天之初。遂演前書餘意。請改 殯殿祭器品。又陳十條。一曰立 聖志。二曰繼志述事。三曰開言路。四曰振紀綱。五曰嚴宮禁。六曰恤民隱。七曰崇節儉。八曰愼用捨。九曰作興人才。十曰申飭戎政。首尾萬餘言。無非關 聖躬切時憂者。末論東平尉鄭載崙無省記。直宿 闕中之失。禮曹參判金演。大庭失儀之罪。優 批採納。遆拜騎郞。移京畿都事。十二月。除修撰。屢違屢罷。辛丑三月。陳辭䟽。仍言前參判金始煥觝毁國是。捏辱大臣之爲可竄。雖不 賜允。而特以訥於言。敏於行。
夫子美之爲批。盖公自以語訥爲辭故也。公由是感激。承 命入講。以爲帝王爲治之道。責在 經筵。 聖上雖在亮陰中。頻開 講筵。時接儒臣。討論經史。兼訪治道。實爲急先之務。時 上罕接臣僚。羣下憂悶。故首以此陳之。差實錄郞廳。移副校理。以親老乞養。爲義城縣令。先是。 景廟有疾無嗣。至十月。冊今上爲世弟。繼有代理之 命。時泰耉以右相。方在論竄中。遂不由政院。直自宣仁門入。而登 對。其 命遂寢。俄而時事大變。㐫黨充斥。聯箚四大臣以下。放逐殆盡。公亦被削。翌年三月。賊乕又上急書。誣獄大張。士禍滔天。伯氏參判公在銀㙜時。痛斥泰耉潛入之狀。故㐫徒積怒。必欲甘心。始竄遠地。終搆他案。被逮周年。事幾不測。至於島配而禍色未已。公奉大夫人。出寓江外。杜門靜坐。若將終身。今 上元年正月。首復舊踐。承 召入對。論爲治講學之要。又推本於振紀綱。正是非。 上嘉納之。仍 敎曰。訥言敏行。豈非 大行朝批旨乎。口吃之病。與䟽陳大異。勿復爲嫌。連爲進講。以補闕遺可也。時誣獄悉反。四大臣之忠。亦旣謚矣。而誣逼戕殺之罪。一切無問。且斯文是非。雖復歸正。而前後毒正之輩尙自如。公䟽曰。鳳輝
犯逆之罪。實爲諸賊之倡。而兩司合啓。尙不 允許。夫不藏怒與討四㐫。俱是大舜之事。而容護國賊。則必稱舜之不藏怒。 靳允合啓。則必曰予何能行舜之事。 殿下於不當怒而怒之之處。則固可法舜之不藏。若因其罪而罪之之處。則何不效舜之誅㐫乎。尹拯父子之悖義亂常。實是 聖祖之亂臣。斯文之讒賊。今 殿下遵 肅廟之遺敎。復道峰之享儀。則陰陽黑白。决不容兩立。而惟彼之復官復享。尙未釐正。至於致雲以冕之遺孽。世濟其惡。 三朝賓師之大老。謂之巨猾。山林養德之儒宗。目以讐君。當此新化淸明之時。不可不峻法嚴懲。又以勉勵 聖志。禮待臣隣之意。反覆陳戒。 上雖下優答。而並不 賜允。至鳳輝事。則以予雖不能仰軆 聖祖之德意。爾等寧不軆 孝廟諸臣乎爲敎。盖指 孝廟升儲時。白江相公守經之論也。公復䟽卞曰。故領相文貞公李敬輿。卽臣之外曾祖也。當時事與今絶異。名位未定之前。則引經論說。義理當然。名位已定之後。則敢生異議。非逆而何。亟願考審。乙酉日記。仍察鳳輝㐫計。以卞彼此忠逆之分焉。又於 前席。復申前說。言甚激慨。 上雖不允。輒賜嘉奬之敎。拜吏曹正郞。移
北評事。遆拜副校理。兼中學敎授。與大司憲金公興慶,副提學金公在魯,持平權公𥛚諸人。伏 閤合辭。請鳳輝嚴鞫正法。光佐,泰億絶島安置。 上只許削黜。後因入侍。又力陳之。旋自檢詳移館職。兼漢學敎授。左議政鄭公澔。以義理未伸。决意歸去。公陳䟽請留。又與三司諸公。連啓輝,光,億之罪。囚論泰耉錫恒。請追奪孥籍。延齡君夫人喪逝。 上欲臨吊。公以爲人君動靜。不可任情。 國朝典禮。亦無可據。登 筵力請。得寢其 命。兼西學敎授。館職旋遞旋授。公以合啓之。不得蒙 允。不敢晏然在職。與館僚李公箕鎭。聯章自効。復拜吏曹兼三字銜。俄陞副應敎。 上祈雨社壇。歷臨禁府。䟽决鞫囚。 命放李森而竄之。公進曰。 法駕之親臨金吾。已有違於 王者尊重之軆。况李森名在賊招。㙜啓方峻。鞫獄未究竟之前。徑先酌處。實是失刑之大者。至於招罪人面諭。不但擧措顚倒。有若故爲德色者然。此豈聖人無私之意耶。 上爲示嘉歎。八月。自執義。擢承旨。甞因 召對。因之義陳戒曰。人君所以代天理物者。惟在於任賢納諫耳。今 殿下非無任賢之誠。納諫之意。而凡於施措論議之際。一或咈於 聖心。顯有疑阻底意。人
臣見疑於君父。則豈可晏然在朝。况山林之賢。禍家之人。處義有別。當此 君誣未卞。國賊未討之時。不得出而從仕者。事勢固然。今以孟子之言論之。列國之君行仁政。則天下之士。皆願立朝。况我國朝士。皆是世祿之裔。逢此淸明之時。擧懷退去之意。反不如天下之士。願立於列國者。誠以討復之義不嚴。而疑阻之意隨現故也。 殿下果能洞明義理。夬正是非。則不惟在 朝之臣。不必納履而去。在野之士。亦必彈冠而來矣。 上曰。承宣向在玉堂。常進勉戒。心常感歎。今又惓惓。當軆念焉。十月。拜吏曹參議。丙午六月。伯氏公爲參判。援例而遞。除大司成。旋移承旨。十月。以 景廟祔太廟時。禮房陞秩。轉至知申。 上展拜 毓祥宮。仍歷臨舊邸。公方爭于 駕前不能得。退而䟽曰。昨日 殿下之歷臨。固知 聖意之攸在。而若果先 下敎。從容臨覽。則未爲不可。今乃令出不意。侍衛顚倒。已非淸路和鑾之美。况 春宮纔經感患。暮夜隨 駕。易致傷損。其爲悶念當如何。 上敎頗嚴。遂呈遞。歷拜左右尹,兼同義禁,大司諫,宗簿提調。以禮曹參判。請 賜文純公權尙夏享祠之額。蒙 許。又拜兵曹參判。差備邊司,承文院提調。至丁
未七月。 上進用一邊人。還壬寅案。又削四大臣爵謚。公與伯氏。屛退江郊。如壬寅時。戊申逆變。蒼黃奔問。亂已。將復退。時當路者進調劑之說。 上亦欲並用彼此。以開蕩平之治。引見公兄弟於 帳殿。敎以卿之兄弟。 穆廟外裔。同休戚之誼。有倍他人。不可退居。公具陳與時宰不可同朝之義。及承同義禁之命。則又䟽曰。 聖上所以責勵臣等者。出於務盡蕩平之道。而所謂蕩平。必也以實心行實政。明義理卞是非。罔容毫私於其間。然後人心悅服。治道昭明。不期蕩平而自蕩平矣。臣之微誠未格。大義莫伸。曾忝館職。凡於懲討之論。無不首參。而到今 處分。一反乙巳。則陷人之罪。臣當先被。今不可復進之狀。 聖明亦已俯燭。而猶且縻以爵祿。䝱以威怒。一言不槪。竄黜相繼。以臣觀之。其所以收錄者。適足爲驅納罪罟之歸。若是而其可致蕩平之化乎。臣窃爲 聖明慨然也。 上特命還給。己酉。又有除 命。以乙巳舊臣之不爲供職。誨責連降。至有非予臣。不欲北面之敎。公更申所執。 上責以休戚。復如前日。又曰。其兄已歿。尤宜自力於輔國。盖以伯氏已以是年八月捐館矣。至是公乃不得已膺 命。兼同春秋及揔管。曾
於戊申春。益寬爲咸鏡監司。與幕裨昌悌謀爲逆。明彦以副使自燕還。亦有不軌之跡。其子夏宅蹤跡陰秘。公以大司諫歷陳其逆節而請討之。末又曰如此之類。自㙜閣隨聞請鞫。固其職耳。 殿下乃以此。亦一急書。何必泛言於章奏爲 敎。犯逆者非上變。則終不可以䟽章論之耶。公以 上心終未免疑阻。不可不更陳一言。冀悟 淵衷。復䟽曰。 殿下方銳意於朝象之和泰。故或慮臺言之過中。每爲之沮抑摧折。言出於討罪懲惡。則先疑其心。今者假臣言責之任。而徒使之伈伈俔俔。然後可謂流通情志。和泰朝象耶。 殿下勿患臣等之疑阻過中。惟患上下之相阻。 絲綸之偏係焉。 批下特遞。又除金吾兼內資提調。時 上親鞫任徵夏。公荐違 召命。終被削黜。辛亥。拜刑曹參判。兼奉常提調。是時主時論者。雖不敢以聯箚代理爲非。而亦不欲置之光明正大之域。忽生兩大臣子若孫爲逆之論。乃就四忠。分而二之。使義理半伸半不伸。公入 對賓筵陳達曰。四大臣爲忠爲逆。理無異同。半伸半否。事甚斑駁。羣下安得不抑欝。前後 絲綸。旣燭其寃。至有諸臣來會。則當有次第 處分之敎。臣等妄謂 聖心回悟。于今三
年。迄未有聞。 殿下欺羣下矣。臣誠不覺痛哭流涕也。九月除大司憲。以 長陵遷陵時。表石篆書寫官。陞嘉義。遞拜戶曹參判。俄拜京畿觀察使。適値年荒。盡心賙賑。畿民賴之。壬子秋。復除諫長。公以前任本院時。言不得行。引義求遞。忤 旨削黜。癸丑。叙爲右尹。兼同 經筵。秋。拜大司成。轉大司憲,禮曹參判,兼瓦署提調。乙卯正月。 東宮邸下誕生。頒慶大霈。公以爲人無死生。均霑雨露。獨爲國死事之兩大臣。尙未蒙伸雪。義理將至䵝昧。今不復爭。更待何時。與申公思喆諸紳。聯䟽痛斥。黨人輩或恐 上心之有悟。交進悖䟽。公復䟽曰。大明高臨。萬象莫逃。雖滄桑互變。消長迭換。渠輩安敢以無北面臣分等語。輕加於一代士流。欲售網打之計耶。臣窃痛之。夏。自工曹。拜吏曹參判。政眼纔出。時議重怒。乃拈李倚天擬望事。謂之無嚴。公對䟽曰。倚天之罪。誠如言者之言。則初何可但請竄配。今何可只欲拔擬。自中之干犯至重者。皆欲寬宥不問。獨齗齗於倚天。誠不可曉也。 上爲之開釋而竟違罷。是冬。丁大夫人憂。制闋。復當銓任時。相欲以李眞淳首擬嶺南伯。眞淳卽搆殺四大臣。合啓臺官也。公執不可。時相白于 上罷職。叙拜
戶曹。復移吏曹。兼同成均。以 端敬王后復位都監堂上勞進資憲。拜工曹判書。兼同春秋都揔管。移左參贊。又兼尙衣,司饔兩院提調。庚申。移除禮曹。公自經草土。衰謝轉甚。疾患沈綿。上章求解。 上不許。病劇。 筵臣陳達。 上驚甚特。解本職。 臨筵屢問其何如。乃以閏六月十日。卒于正寢。臨化。顧謂子弟曰。父母遺軆。今而後全而歸之。仍口呼一詩。以示其意。訃聞。嗟悼之 敎。並及伯氏。吊祭如例。八月。葬于豊德祖江。後以長子判書公貤恩。 贈左贊成。公前配贈貞敬夫人豊川任氏。參贊文僖公埅之女。育一男三女。鳳漢行吏曹判書。副提學李德重。輔德李彦衡。府使趙曮其婿。繼配貞敬夫人星州李氏。 贈參判世璞之女。育三男。曰麟漢觀察使。曰駿漢。曰龍漢生員。鳳漢男。曰樂仁進士。樂信,樂任。一幼。女長卽我 嬪宮邸下。一幼。麟漢三男一女。龍漢一男並幼。李德重三男三女。李彦衡四男三女。趙曮二男二女。內外孫曾。多不能盡記。而 嬪宮誕二男二女。 元孫序居第二。 懿昭世孫序居第一而早薨。兩郡主俱幼。公容儀溫粹。氣度坦直。不問可知爲善信中人。而尤篤於內行。自在幼少時。已無子弟之過。丙戌之憂。哀
毁踰制。大夫人享大耋。伯氏先歿。公獨怡愉侍側。凡所以抑哀而適志者。靡不用極。及其奉諱。公年已過不致毁矣。執禮愈嚴。盛暑不脫絰帶。吊位常有涕泣痕。來觀者。莫不感歎。其於伯氏。愛敬俱至。在家在朝。事無大小。必咨而行之。姊氏早寡。而舅家零替。俾得移家就近。朝夕顧視。撫恤諸甥。無異己子。忠愍李公。公之內舅也。壬寅慘禍。親屬莫不望門而走。惟公匍匐遠途。躬自殯殮。其兩胤之及禍也。亦爲之面訣。其死。資其送埋。窮戚之無依者。周濟之。有喪者。矜恤之。平日行誼之純備。有如此者。其在朝廷也。自臺省至于列卿。事有當前。不避其難。有懷則必言。有言則必盡。尤勤勤於明義理嚴懲討。而忠忱懇到。露於言外。故時有劘切。而 上亦深知之。曾不重忤。若其扶植斯文。卽公家計。而苟可以闢邪距詖。釋褐前後。惟力是視。生長芬華。而雅性簡素。食不兼味。衣不重帛。一弊裘。終其身不易。凡係貨利。一不經意。家或稱貸。而處之晏如。公退之暇。簾閣蕭然。時與親友。引觴諧笑。若將遺落世事。庚戌以來。雖黽勉供仕。而並付之倘來。一脚罕出。指目不到。常語其家庭曰。士大夫貴富貧賤。莫不有命。無命者。雖終身躁競。亦不可得。徒汚
身名而已。其立朝行己又如此。公未甞以文詞自命。而其積之也厚。故發之也易。摛掇之際。不費思索。頃刻千言。而尤長於儷語。書法則取諸顔,柳。而兼工篆籕。公卿家金石皆滿深望焉。不佞於公行年較八歲。常肩隨之。而自同硏至同朝。凡三十有一年。知公之深。宜莫如余。此皆居常所敬服者。而最公之宅心制事。遇人接物。一以誠實。絶不效世俗作爲。旣無矯餙安排之意。又無懻忮忿懥之私。而事有不可於義者。雖守之甚嚴。至於可以及人者。則盡其心力。而亦不一毫自有於己。是以親戚感其誼。朋儕服其信。莫不以吉祥歸之。而謂當有不盡之福。公下世未久。 嬪宮膺德選。繼有螽斯之慶。判書兄弟。次第顯榮。其餘子姓。俱有文行。盖未艾也。豈非公積德委祉之驗歟。抑人亦有言觀人當於塲屋。誠以得失爭先之際。易失常度也。惟公雖當風雨催迫。而乃能整暇自如。其所周旋。遍及同座。余於同塲時常窃識者也。此雖公之䟽節。而亦可以引而伸之。玆就其家狀。整次如右。而不敢溢其辭。以無負公之夙尙云。
知中樞府事李公謚狀
公諱英達。字春卿。系出璿源。七世祖孝寧大君靖孝
公諱𥙷。以至德稱。歷三世。有諱孝舜 贈承旨。是於公爲曾祖。祖諱景雲登文科。文章直節。爲世所推。忤於李樑。官止持平。考諱重紀早卒。以公貴 贈右議政。妣 贈貞敬夫人豊川盧氏。監察應鼎之女。公以萬曆己卯九月初三日生。生而嶷然有食牛氣。稍長骨相魁偉。性又聦穎。博通經傳百家。又長於韻語。而不屑也。時去壬亂未久。朝廷方重武擧。公遂慨然投筆。登戊申科。防秋北關。兵使見而異之曰。老夫此座。他日必屬於子矣。壬子。賞射陞六。拜宣傳官。朴承宗以權臣。方秉西銓。公一不及門。路遇其子舍人自興。自興席其父勢。驕傲甚。公怒而嫚罵之。自興訴其父黜公。乾者介權管。復囑御史。將搆罪公。公不少介意。益勤邊事。績最諸鎭。御史無以罪也。反啓褒之。己未。由都監郞廳。超拜慶源府使。時倫常已斁。國事日非。公不樂仕進。㐫黨深惡之。適北方多虞。將以委疾於公也。在府五年。威惠並行。及歸。民立石頌之。甲子适變。武庫蕩然。設廳鑄兵。公爲該堂都提擧。完平李公亟稱其有將才。丁卯之亂。以中軍扈 東宮南下。分朝倉卒。軍國方畧。多賴公措處。旣還朝。荐膺外除。以府則鍾城,長淵,慶興,寧邊。以閫則全羅水營。而其在
長淵也。海冦釣採之船。出沒剽掠。公設計逐之。俾民安堵。冦亦畏公之威。爲避府境焉。丙子冬。公時以副揔管家居。猝聞冦至。蒼黃造朝。仍爲扈 駕上將。幸江都。御南門樓。 命急召李同知。侍臣啓以同知姓李者非一。 上曰。李某也。公趨入。 上解所帶寶釰賜之。使之侍立不離。 上素倚公之忠。且知其有神力故也。南漢圍中。値丁丑元朝。公隨諸臣候 起居。旣退。 上獨召公。以紙裹餠而賜之曰。此府尹之所供也。要與卿共之耳。亂定後。公遇一饌之稍美者。輒泫然曰。此當日吾君所不得進御者也。下城時。公有背城借一之計。而 廟議已定。公志莫遂。悲憤涕泣曰。此主辱臣死之日也。執龍旗步從之。自是內外除命連降。及其爲忠淸京畿等水使。則縮節裘餁。前後通貯米六百石。布木數百同。以助江都城役。屢蒙 賜馬之典。甲申。以永興府使。拜捕盜大將。器遠之叛也。公聞變趨朝。器遠拔釰於賓廳。有拒 命之勢。一座失色驚遑。金吾郞亦不敢近。公冐刃直前。徒手縛之。 上嘉之。將錄其勳。有沮之者。事遂寢。只超資。拜知中樞府事。兼知訓鍊。是年冬。拜全羅兵使。瓜還。爲都揔管。戊子。赴長湍府使。公年遂踰七袠矣。歸仍優
游散秩。乙未正月十二日。卒于廬次。時丁繼妣金夫人憂。制未及闋也。公孝性篤至。早失怙恃。不洎之痛。常纏心腑。移其所事於繼妣。而繼妣義方甚嚴。公怡愉洞屬。惟不㥧于親是憂。藥必親嘗。衣不解帶。其遭艱也。只宜衰麻在身。而苫塊之制。𩜾粥之節。一如少日。雖秉禮之士。莫及焉。志曰。君子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公之在家庭。至行有如此者。故衷忱之所蘊積。自然獲露。而見知於 君父危急存亡之秋。引以自近。風雪樵蘇之辰。爲之絶甘。 聖祖平日之所托恃者顧何如。而若公之手縛逆竪。奮不顧身。亦豈非所謂白刃可蹈者耶。公於弓馬。固有絶人之藝。而居家律己。則一以小學爲準。閨門嚴整。內行純備。遊從絶罕。淡若儒素。其所相與者。皆一世長德人。白石洪公茂績。每訪公。輒同衾而寢。鶴谷洪公瑞鳳。以其居相比也。雖大拜後。或徒步來詣。公之見重於二公如是則他可推矣。公初聘密陽朴氏。判官崇文之女。婦德克備。丁丑之亂。赴焰立慬。事 聞㫌閭。葬在交河縣內藥山谷。再聘海州崔氏。都事岌之女。後公三年而歿。與公同塋于長湍西道萬宗音里。公無子。以再從弟監司碩達之子挺三爲子。監司公。卽與公及公弟
都揔管顯達。俱有文武重望。時稱洛陽三達者云。挺三有三男。曰揆一庶尹。曰行一進士。曰性一。一女適尹椲正郞。瑞泰判中樞,申思喆。長房子若婿。瑞復別檢,瑞恒直長,鄭再河。仲房子若婿。而瑞恒繼季房後。尹椲一男鳳壽。內外玄孫以下。多不能盡記。而正郞之子台鉉及其孫縣監觀海。卽宗派也。公之秩。稽諸國典。宜有節惠之章。而尙未之遑。今其玄孫新及第台鼎。不謂余不文。願有所述甚勤。玆不敢強辭。遂就其家狀。略加歷次。俾諗于太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