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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1
世系
先祖諱應珠朴氏。系出羅州之潘南縣。高麗潘南縣戶長。生一子宜。
二世諱宜及第。生一子允茂。
三世諱允茂諄誘進士。良醞令同正。我 朝贈吏曹參議。生一子秀。
四世諱秀奉翊大夫密直副使上護軍致仕。生三子尙衷,尙眞,尙褧。
五世諱尙衷字誠夫號潘南。文科右文館直提學。本朝 太宗十六年丙申。 贈領議政謚文正。享松都五冠書院,羅州潘溪書院。生一子訔。
六世諱訔字仰止號釣隱。進士文科。開城少尹。入我朝事 太宗。左議政大提學錦川府院君。謚平度公不祧。生三子葵,薑,萱。
七世諱葵蔭仕禮曹參判。歷三道觀察使。生四子秉文,秉鈞,秉中,秉德。
八世諱秉文中軍副司直。生二子林宗,林楨。
九世諱林宗字泰之。僉知中樞府事。 宣祖己巳。
贈吏曹判書。生三子億年,兆年,龜年。
十世諱兆年字期叟。成均生員。文科吏曹佐郞。 宣祖己巳。 贈左贊成。生三子紹,綰,緝。
十一世諱紹字彦胄號冶川。成均生員魁文科。吏曹佐郞,舍人,司諫。 宣祖己巳。 贈領議政謚文康。享陜川華巖書院。配享羅州潘溪書院。生五子應川,應順,應男,應福,應寅。
十二世諱應川字渾仲。成均進士。司宰監正。 贈左贊成。生六子東賢,東豪,東老,東俊,東民,東善。
十三世諱東民字君覺。成均生員。薦授禮賓寺參奉不仕。 顯宗戊申。 贈吏曹參判。生三子煇,煥,炳。
十四世諱煥字汝述號守愚。以白衣參 仁祖靖 社勳。直拜司評。至同知中樞府事。生一子世城。
十五世諱世城字萬基。成均生員文科翰林。吏曹佐郞,左副承旨。 英宗辛未。 贈吏曹參判。生四子泰道,泰廸,泰逵,泰遠。
十六世諱泰遠字景久號松潭。成均進士。黃州牧使。純宗辛酉。 贈吏曹參判。生一子弼履。庶一子弼豐。
十七世諱弼履字禮卿。通德郞。 純宗辛酉。 贈吏
曹判書。生一子師錫。
十八世諱師錫字聖虞。成均進士。公州判官。 純宗辛酉。 贈左贊成。生二子胤源,準源。
十九世諱準源字平叔號錦石。成均生員。判敦寧府事。 純宗丁卯。 贈領議政謚忠獻。生四子宗輔,宗慶,宗翊,宗喜。庶二子宗琰,宗永。
二十世諱宗慶。是爲公事實。詳見年譜。無嗣。以伯氏判書公第二子岐壽爲后。
年譜
英宗大王四十一年乙酉正月二十一日(巳時。)公生于漢師墨洞外氏第。
時皇考錦石先生在外堂晏寢。夢天門忽開。五雲垂彩。有一仙官騎鶴而下。冠珮幢幡。威儀甚盛。迎于中庭。捧以雙手。仙官忽變爲童子。翻然驚覺入于內。夫人已分娩。生而魁梧英邁。八朔能言語行步。
丙戌(公二歲。)
丁亥(公三歲。)
動止夙就。屹如巨人。能食眞苽四箇。
戊子(公四歲。)
己丑(公五歲。)
庚寅(公六歲。)
始入學。
與伯氏判書公。食必對床。寢必聯衾。晨昏趨走。晝宵課讀。莫不與之共焉。未嘗少違。人皆謂友愛之篤。未有若此昆弟。王考贊成公聞甚喜之。○讀書之暇。出遊鐘街。以巨石撞鐘。鐘聲大振。街路之人。皆瞠然失色。公色不變。又登西門城。騎坐女墻。以
鞭策之。謂羣兒曰吾當乘如此馬。見者稱其氣像之不凡。
辛卯(公七歲。)
從王考于公州任所。
壬辰(公八歲。)
家在三淸洞。有小亭名皎霞。王考贊成公所居。而公常侍坐。贊成公命賦詩。欲觀其意。公有花發大地紅之句。贊成公奇愛之曰此兒氣像甚好。異日所做。不可量也。
癸巳(公九歲。)
甲午(公十歲。)
十月遭王考贊成公喪。
乙未(公十一歲。)
丙申(公十二歲。)
正宗大王元年丁酉(公十三歲。)
戊戌(公十四歲。)
己亥(公十五歲。)
七月聘夫人李氏。
系出德水。僉知中樞府事 贈參判諱述模之女。澤堂先生文靖公諱植六世孫。
錦石先生寓居于驪州元氏第。公隨往。
庚子(公十六歲。)
辛丑(公十七歲。)
壬寅(公十八歲。)
冬讀書于川西聘家。
與公寓舍。只隔一水。門側有小室極湫隘。公處之夷然。夜闌挑燈。咿唔不撤。李夫人之王母金夫人。鶴髮扶杖。時聽於窓間。輒欣然有喜色。
癸卯(公十九歲。)
八月丁元夫人憂。
哀毁踰制。殆不能支。○葬于驪州州內面黃金坪。有卜葬識。
甲辰(公二十歲。)
秋服闋。申心喪。
錦石先生患痁三四年。沈淹床笫。家中調度。日益困窶。公殫心竭力。上奉下恤。一室賴而無憂。
乙巳(公二十一歲。)
冬終心制。
丙午(公二十二歲。)
自驪州僦居于敦洞京第。
自遭母夫人喪。寄寓益難便。公告于錦石先生。率眷由木道還京。
丁未(公二十三歲。)
陪錦石先生。搬移于駱洞新第。
正廟爲廣 儲嗣。 命揀名門。 綏嬪膺選。公季妹也。二月行 嘉禮。 上特賜新第。
戊申(公二十四歲。)
六月生子。未期而夭。
省覲錦石先生于報恩任所。
己酉(公二十五歲。)
庚戌(公二十六歲。)
講學于伯父近齋先生。
是歲 純宗誕降。錦石先生曁伯氏判書公受 命保護。長在 禁廬。休沐常少。公自是晨夕趨侍於近齋先生。服膺詩禮之訓。薰陶涵養。先生每詡以才器之周通。
八月中增廣進士解。
九月中進士二等十三人。
辛亥(公二十七歲。)
壬子(公二十八歲。)
癸丑(公二十九歲。)
甲寅(公三十歲。)
乙卯(公三十一歲。)
丙辰(公三十二歲。)
始析居于南山洞。
十二月拜童蒙敎官。
丁巳(公三十三歲。)
戊午(公三十四歲。)
近齋先生被薦僚屬不就。公承 命傳諭。
是時 上設 元子講學廳。 命大臣抄啓僚屬。被薦者七人。而先生其一也。先生以薦相之入燕時詩。耻爲其所薦引。終不出膺。 上必欲致之。責諭嚴督。屢下不敢聞之 敎於公。使之勸入。公悶隘震懔。承 命出告。至於免冠席藁。涕泣隨之。而先生不變所守。公常曰倘非 聖德高明。竟燭本心。俾伸其所執。則誠有所難言者矣。
移第于苧洞。
己未(公三十五歲。)
正月遭近齋先生喪。
先生之寢疾也。公衣不解帶。晝宵洞洞。及至易簀。
錦石先生在 禁廬。凡愼終之節。一委於公。公含恤茹痛。盡誠備禮。壹是無憾焉。
四月爲文。致祭于近齋先生。
秋讀書于龍門山。
食淡攻苦。尤好讀尙書及馬遷史。收功甚多。臨文搆思。自合䂓度。
庚申(公三十六歲。)
二月拜司饔院主簿。旋陞 景慕宮令。
六月 正廟大漸。陪錦石先生與伯氏判書公。別入直于 禁中。
及遭崩坼之慟。寃號罔極。莫能自支。而以仰譬 殿宮。不敢任情哀毁。
八月拜順安縣令。換新溪縣令。
親臨都政時。拜順安。翌日有相換之 命。
取伯氏判書公第二子岐壽爲后。
伯嫂徐夫人歿。公承錦石先生命。以岐壽爲后。且有四歲稚女。率而養之。及長而嫁。恩愛若己出。
純宗大王元年辛酉(公三十七歲。)
四月榮掃于楊州先塋。
五月拜司僕寺判官。
六月 特除忠勳府都事。
九月秋到記入格。直赴 殿試。
十月擢文科。 特除弘文館副修撰。
放榜前一日。 貞純王后有敎曰此時此家人之有登科者。曷勝欣喜。旣在保護之地。宜授輔導之任。特除副修撰。仍 命侑祭于元氏祠版。榮掃時給由馬澆奠床。
十一月拜校理兼 實錄記事官。差漢學敎授。
十二月陳䟽辭職。兼請兩儒賢敦召。
䟽畧曰。日前雷異之告警也。 特降明旨。引咎减膳。繼有兩 經筵官敦召之擧。 大聖人遇災警惕。思賢圖治之盛德。實不勝欽仰攢祝之至。第念孑孑㫌旄。在郊在城。戔戔玉帛。于邱于園。所以招之廣而求之遍也。况當修省求助之日。尤宜博延宿德。俾有如茅斯拔之喜。臣謂右贊成宋煥箕,大司憲李直輔兩儒賢。亦爲更加誠禮。與彼兩 經筵官。期於必致。出入講席。四賢于于前後。必能裨補 聖學。矜式朝士。豈不美哉。豈不盛哉。 批曰。兩儒賢敦召事。言甚是矣。卽令政院撰進敦諭。所辭 東朝特除也。勿辭察職。以盡啓沃之責。
拜司諫院獻納。
壬戌(公三十八歲。)
正月拜軍資監正。
移拜副應敎。
三月拜應敎。
拜 奎章閣直閣兼校書校理。䟽辭 不許。
以閣臣入參勸講。
講書傳多方。(說見原編。)
再䟽辭直閣。 許遞。
䟽略曰。臣難冐之義。自劃之狀。已罄於前後之章。而臣登科之後。臣父怵然而懼。蹙然而憂。常常戒臣曰。汝雖幸而釋褐。學識則蔑如。地處則有異。淸官要職。一切勿居。惟事謙退。不失謹拙。然後庶可獲保身家。此卽臣自劃之一端也。抑臣又於昔日。蒙被 先大王視同家人之恩。諄諄然朝夕誨諭。若曰汝家素傳詩禮。必須造次謹愼。遠避榮利。同休共戚。 玉音在耳。跬步之間。不敢忘失。此又臣自劃之一端也。 批曰。每對判敦。兢惕之意。形於色辭。今爾至懇又如此。可不曲諒。內閣之任。今姑許遞。
四月復拜應敎。䟽辭 許遞。
五月復拜副應敎。
七月拜議政府檢詳。陞舍人。
復拜副應敎兼南學敎授。
八月陞通政大夫。
尊崇都監都廳。有加資之 命。
拜左副承旨。
移拜刑曹參議。
九月拜右副承旨。
拜檢校直閣。䟽辭 不許。
拜禮曹參議。
癸亥(公三十九歲。)
復拜右副承旨。陞左承旨。
四月復拜禮曹參議。
六月移拜右副承旨。
七月復拜禮曹參議。
遊望海亭。
旣望夜。與元良甫在明,李致順惟命,洪而章遇燮,李學如好敏。倣東坡故事。乘月泛舟賦詩。
八月入參進講。
講詩傳七月章。(說見原編。)
九月復拜右副承旨。
移拜吏曹參議。䟽辭 不許。
十月拜右承旨。
以參贊官入參 召對。
講綱目。(說見原編。)
十一月拜戶曹參議。
甲子(公四十歲。)
二月差 實錄修撰官。
三月復拜吏曹參議。
復拜左副承旨。
四月復拜禮曹參議。
七月拜驪州牧使。奉審 英陵,寧陵。
以檢校閣臣有是 命。
九月拜副提學。䟽辭 不許。
十月復拜吏曹參議。
十一月復拜右承旨。
復拜戶曹參議。差備局副提調。
賓對時左議政徐邁修啓曰。昔在 先朝。以近臣之辭巽華要。有弊風之 飭敎。而閣臣踐歷旣遍
者。勿拘數三人。置之於備局有司。使之嫺習吏事之意。 前聖謨訓。不啻諄複。此實儲材廊廟。硏精治軆之良規美制。戶曹參議朴宗慶。備局副提調差下。參論訏謨何如。 上曰可。
拜奎章閣直提學。䟽辭 許遞。
復拜副提學。䟽辭 許遞。
乙丑(公四十一歲。)
正月復拜禮曹參議。
擢嘉善大夫資。差備局有司堂上。
朝參日。左議政徐邁修啓曰。籌司副提擧。與二品守職相似。故差下經年之後。例皆隨卽陞擢。此亦廟堂故事。備局副提調朴宗慶。從二品陞擢。仍差有司堂上何如。 上曰可。
拜禮曹參判,都捴府副捴管,同知春秋館事。䟽辭 不許。
拜平市署提調。
二月拜同知義禁府事,同知 經筵事兼同知 實錄事。
三月拜吏曹參判。䟽辭 不許。
四月拜都承旨。
製進 貞純王后挽辭。
拜工曹參判。
五月啓請寢亂廛民定稅。
賓對。以平市提調進曰。通共發賣之稱。爲小民之利者。專以不征其稅也。苟念廛民之失業。事當直罷通共。今存通共之規。而更出無前之稅。因革無當。名實乖宜。稅錢定給。不可遽議。置之何如。 上曰可。
六月拜尙衣院提調。差宣惠廳堂上。
備邊司啓曰。惠廳卽掌國計之重地。况當厘弊之時。不可不另擇。禮曹判書韓用龜,護軍朴宗慶。惠堂差下何如。 上曰可。
再䟽辭惠堂。 許遞。
閏六月拜同知成均館事。差承文院提調。
拜吏曹參判。䟽辭 不許。
주-D001
八月䟽辭吏曹參判,備局有司堂上。 許遞。
拜刑曹參判。
九月復拜同 經筵。
復拜都承旨,典醫監提調。
十二月復拜宣惠堂上。
丙寅(公四十二歲。)
正月復拜吏曹參判,副提學。差備局有司堂上。䟽辭不許。
拜工曹參判。
二月復拜都承旨。
三月陪錦石先生。往省楊州先山。
先生長在 禁中。未及焚黃。至是乞暇往省。公亦呈由陪往。
復拜吏曹參判。
置敦巖郊亭。
亭在惠化門外。名混混。族叔錦城尉所卜築。而間爲他人所有。乙丑冬。子岐壽借寓讀書。一日公往見之。愛溪山之勝。給價贖還。以爲晩年歸老之計。公退之暇。幅巾杖屨。逍遙於林泉之間。澹然忘歸。時率子侄勸課。春夏敎功令文。或自製一篇。以示彀率焉。
四月復拜禮曹參判。
八月以同知事入參晝講。
講論語。(說見原編。)○講訖。以惠堂進曰。畿營儲置之以七千石劃下者。就其一年用下之數而酌量磨鍊
也。道臣之今此三千石加劃之請。雖出捄弊之意。見今京廳所捧。過半不足。米錢木之推移他廳。其數夥然。他廳之以此受弊。亦甚悶然。非但事勢如此。亦非定式本意。依前擧行之意分付何如。 上曰可。
因伯氏判書公拜戶判。陳䟽辭惠堂。 不許。
以一門之幷管財賦。陳䟽乞解。 批若曰。卿心出於畏約。非不美矣。衙門各異。非公格所拘。不許。
十月請歲鑄錢。設丙寅別置糓于嶺南。
賓對。以惠堂進曰。雖非錢荒之時。逐年十萬兩鑄錢。自是定式。而八九年來。未遑開鑄。當此公私財竭之時。使之依例歲鑄似好矣。 下詢大臣及戶判處之何如。 上許之。又奏曰嶺南儲置。自來不敷。一萬六千石。逐年移來於常賑糓。便成䂓例。本糓濫用之弊。政宜及今變通。本道所在均常賑三廳糓物中。以米準十萬石。別爲名色。自明年取耗。補用於儲置不足之數。常賑糓則切勿更爲犯用事定式。而今此十萬石盡數加分。然後可以歲取萬石之耗。雖値停减之時。勿爲擧論之意。一體分付似好。 上曰可。
十二月差貢市堂上。
丁卯(公四十三歲。)
三月丁錦石先生憂。
袒括之日。哀毁踰節。奄奄若不保。家人勸進肉汁。公却之。
八月哭仲妹申氏婦。
時在居憂中。不得躬臨殯斂。凡係初終之具。一一備送。俾無餘憾。及葬命子岐壽。使之隨柩會下。
十月遭伯氏判書公喪。
判書公屢月寢病。公晝宵憂瘁。親執刀圭。及至屬纊。號慟如隕。
十二月操文致祭于伯氏判書公。
文畧曰。嗚呼。歲維庚戌。 先王曰咨。惟是保護。畀付汝父子。受 命以來。戒愼憂懼。先君與伯氏所嘗講劘者。以鞠躬盡瘁爲己任。貼頂鏤肺。如恐或失。一念保護。他不暇及。苟其義理之嚴。是非之明。陰陽淑慝之辨。自有秉彜者天。外至而不撓。內省而無愧。夙宵淵氷。二十年于玆。身以休戚。心常怵惕。父以是詔之子。兄以是勉之弟。受知于 聖明。而親戚知舊之所共言之也。
戊辰(公四十四歲。)
三月操文致祭于仲妹申氏婦。
九月行錦石先生緬禮于驪州蘓文里。
黃金坪元夫人墓兆。地狹難容兩壙。新卜於此。距夫人墓數百步許。竪表石。公書前面。
撰錦石先生家狀。
己巳(公四十五歲。)
二月往驪州。竪錦石先生神道碑。
御製御篆。而公奉 敎書。
復拜副捴管,禮曹參判。移戶曹參判。
五月服闋。
拜同 經筵弘文提學。䟽辭 不許。
撰伯氏判書公墓表。
八月拜捴戎使。䟽辭 不許。
賓對。進曰營㨾日益凋弊。莫可收拾。校吏支放。軍卒接濟。旣多不足。復有五六千金歲入之物。然後庶可塗抹。海西所在湖西還寢糓各糓合一萬四千一百六十六石。關西別餉糓大米五千石,小米五千石。以爲取耗補用之地。而至於本廳月課物力。卽兩西小米一千五百石。輪回作錢。自京貿米
外。餘數則劃付本廳。以爲年年取耗。添補月課物力何如。 上曰可。
九月復差宣惠廳堂上。䟽辭 不許。
特除兵曹判書。陞資憲大夫。䟽辭 不許。
以捴戎使。看審北漢 行宮。有是 除。翌日入來陳䟽。
撰外祖遺安堂元公墓表。
十月受暇省錦石先生墓。
闋制後未及展掃。而時帶兵判。上章乞解。有從便往來之 命。且備給澆奠床。
十一月拜知義禁府事,造紙署提調。
十二月因政事詣 闕。有入侍之 命。
上曰。昨日備局。以湖南狀啓作錢事草記。而與惠堂更議禀處矣。其事果何如。公對曰。盖此事山沿糓裒益之意也。臣待罪有司時。每欲爲之而未果矣。今聞本道沿邑。設賑最多。而糓簿枵然。山郡則稍優。勢將移粟。可無明春還分之絶廵。且以本道歉荒。民食極艱之時。當捧還糓。萬無及時準捧之道。若干糓物之在民間者。盡數收納。則目下所食。亦無依賴。以此以彼。事甚便好矣。 上曰。然則承
旨出去。草記批答。以允字改書頒布也。 上曰近年錢荒何如。公對曰去而益甚云矣。 上曰何爲而然乎。公對曰錢荒之說。厥惟久矣。糓荒則可待年豊而自裕。至於錢荒則近不歲鑄。且各司上納之換錢。皆自京中備納。諸貢授價之預下。元無當等受去。如是而錢安得不荒乎。 上曰錢有幾許則可以救急乎。公對曰此則豈有限節乎。 上曰錢荒之說。 殿宮亦已聞之。 慈宮欲以慶安宮用餘錢出給救荒。而其數似爲四五萬兩。此則惠堂出去問之。而何以區處乎。公對曰都民貢市。爲大分給則捨此貢市。而他無區處之道。散排貢市則可蒙均惠矣。臣亦有救荒之意。而諸貢多有預下。更無着手之處。故秋間大臣以貢價預下。有所仰奏。而尙不奉行矣。今則以此所下錢。分給救荒。則都民亦知 慈德矣。 上曰自本廳區處。而亦自本廳還捧以送可也。
庚午(公四十六歲。)
正月請訓鍊院文三窠。虛司果區處前取用。
親行祈糓祭。動 駕時以兵判奏曰。向來虛司果變通之後。尙未區處者甚多。昨冬都政。亦出三窠。
其爲靺韋輩積薪之嘆。誠極可悶。訓鍊院有文臣三窠。姑先推移收用虛司果區處之後。還作文窠何如。 上曰可。
拜典牲署提調。
二月拜內醫院提調。
請宣傳官申性浩汰去。
藥房入侍。以兵判奏曰。前權管申彦模。宣傳官新來知面時。先進用椎。至於脛足傷折。姑幸免死。病廢丁寧云。椎打曹司。自是廳風。而令人病廢。事未前有。當該宣傳官申性浩汰去何如。 上曰可。
三月再䟽乞解兵判,內局提擧。 許遞。
䟽略曰。臣向上一䟽。乞遞見職。而忱誠淺薄。 聖兪彌靳。至以重任不可數遞。省墓從便往來爲敎。臣誠惶懼悶廹。不知攸措也。噫。臣之叨據此任。一經年七易月矣。雖使幹固強健之人當之。以其時則宜欲其一遞。今臣者人器庸踈。軍旅何知。疾患侵尋。筋力何殫。式至今幸免罪戾。不至顚仆者。亦莫非恩覆之所曁。王靈之攸濟耳。政欲憑恃寵眷。姑且蹲冒。以效尺寸之報。而第臣病根旣久。危症敗兆。變幻迭發。昨於藥院仕進之時。唾咯鮮血。所
失不少。神精迷亂。若墜入雲霧中。若不及今醫治。必無幸矣。而臣之所帶諸職。非劇務則重任也。雖欲一日攝養。其勢固不可得。伏願 聖明亟將臣本兵藥院諸任。幷許遞。千萬幸甚。 批曰。卿之職。卽古所稱大司馬也。卿之處地。亦自別於他人也。是以予之委畀於卿者。非徒處地之自別而然。管鑰之檢也。軍旅之制也。糓簿之揔也。賑濟之策也。何莫非予之所望於卿之善擧其任。而卿之不可一日放過者也。卿之情理。予非不知。而只以國事體重。難於解免。由是曩者之䟽請。予不能從其言。意外辭牘。至於此際。審卿美疴之發。在於藥院甞藥之時云。失其所圖。極甚爲悶。卿本強健。調養自瘳。豈可以一日之微症。遽遞其兩帶之重任哉。然其在禮使之道。不可一向勉強。所帶本兵藥院兩任。姑爲許遞。卿須勿辭。專意護治。
拜漢城府判尹。
移拜吏曹判書,知 經筵。䟽辭 不許。
䟽略曰。臣於日前。冒昧上章。祈解中權。伏蒙十行恩批。鄭重懇惻。委曲隆摯。旣遞重任。又許調養。臣雙擎莊誦。不覺淸涕之被面。居未幾。忽有此天官
冢宰之命。不審 殿下何故而復紆誤恩也。噫是任也。職責甚鉅。地望最重。進退黜陟之權。安危治亂之機。非向者司馬之比。而論臣病狀則旬日之間。少無痊可。語臣才具則周行之列。素蔑稱道。纔遞旋除。朝西暮東。不過一歲之中。周流二銓之間。臣是何爲者。而每竊不敢當之寵榮。乃至於此乎。驚惶懔惕。益不知置身之所也。伏願 亟命收還臣新授職名焉。 批曰。卿於日前辭章也。予以本兵異於他任。煩務妨於養疴。姑從遞免。欲便一時之不安。豈有捨卿之本意。况今之授卿大冢宰者。亦是解卿大司馬之義。卿亦何有乎承膺之難。而爲辭之言至於此耶。况卿本強毅。加以端方。予之倚毗。斯任非但卿之資歷之應薦而已。須軆至意。久掌衡鑑。剗革宿弊。辨別人才。期以對揚。毋負明諭。予所望也。
四月因從子周壽閣啣。上䟽陳情。
閣圈有 命。公以檢校直提學赴圈坐。諸議皆屬公從子周壽。公以伯氏遺戒言于諸僚。屢懇其勿選。僚議謂不可以私廢公。終不許。公心甚不安。不參會圈而出。及其圈點。竟爲首選。公乃上章。
因朝令。惠廳糓發賣于都下貧民。
時値荐歉。都下貧戶。無以聊生。有惠廳糓發賣之命。使各部精抄飢戶。仍封標以給。或有雇人代受者。亦分隷領送。貧士寡女。皆蒙實惠。春夏間所賴活甚多。
拜 奎章閣提學。
五月拜宗簿寺提調,平市署提調。
拜戶曹判書。䟽辭 不許。
賓對。進曰近來度支日就凋殘。目下調過之道。汰冗費杜尾閭。惟其財用不可無節制。故有朔圖有定例。外此則有司不敢濶狹。而又有前例名色。各司之懲索。非襲謬則濫觴。 筵禀定式及事勢之不可已者外。切勿捧甘之意。分付各司何如。 上曰。今當國用之匱竭。尤不可不極加留念。而今聞卿言。極其穩當。各別飭甘。俾無日後貽弊可也。又奏曰每當國役。木物之取用於都庫者。法意有存。而數十年來。別設木物色。稱以預備之需。貿取材木。無歲無之。通計十年則假量爲五六萬。而及其有役處則每不合用。非卜定則別貿。此豈爲預備之本意哉。從今木物色。永爲革罷。依前取用都庫。
似甚便好矣。 上曰可。又奏曰別例房 闕外待令。曾因事役之時急而刱始也。今則別無役事。多數員役。長時待令。旣無義意。且不無耗費。姑令退歸本曹何如。 上曰可。
六月復拜內醫院提調,同成均
七月拜知春秋。差 元陵修改都監堂上。
八月䟽辭戶曹判書。 許遞。
拜觀象監提調,知中樞府事。
重修道峰書院。
靜庵趙先生,尤庵宋先生腏享之院也。廟宇講堂。年久頹圮。公以別有司。親往看審。克盡修改。儀物之未備者。亦皆新之。
九月復拜吏曹判書。䟽辭 不許。
素愛人下士。尤推挹詩禮文學之儒。不以貴顯而少改。及居銓曹。專以恢公擇材爲重。人不敢干以私。所引進多踈遠幽滯之人。雖平日素昧。若聞其家勢貧窮。履歷寃屈。則必檢擬無遺。每當初仕銓選之月。則採錄泮儒姓名。擇其窮困有地閥者。輒擬入焉。
辛未(公四十七歲。)
正月復拜弘文提學。
三月拜都捴府都捴管。
四月 特除訓鍊大將。䟽辭 不許。
文蔭應製。以讀券官入侍。科次訖。以訓將奏曰。本局鳥銃火藥兩色設置。雖有法意。今則便成冗官。前將臣曾以革罷事。 筵禀蒙 允。而旣罷之後。朝官之有闕勿補。揆以事面。極涉苟艱。自今永罷。時任從事官。令該曹姑付軍啣。待窠調用。員役等分屬他司何如。 上曰可。
六月復拜知中樞府事。
拜禮曹判書。
撰釋王寺龍飛樓重修上樑文。
寺在安邊。我 太祖潛邸時。嘗得異夢。有神僧解之。建寺起樓。俾傳奇蹟。至是棟宇頹圮。道臣 啓聞。相臣繼達。自 朝家劃財重修。公承 命專管其役。改書龍飛樓,暎月樓,仁智寮扁額。
八月復拜戶曹判書。䟽辭 不許。
復拜尙衣提調。
復拜吏曹判書。䟽辭 不許。
拜司譯院提調。
十月作元戎劒記。
嘗往沈尙書象奎家。沈公贈一劒曰。此李忠武公所佩者。爲上將軍者乃可耳。公受而視之。劒面有詩曰鑄得雙龍劒。千秋氣尙䧺。盟山誓海意。忠憤古今同。公仍携來。粤十許日。忽有一童持劒而願賣。問其所從來。則自牙山而帶來云。且見其刻則與沈公所贈爲一雙。事非偶然。名曰元戎劒。藏之訓營。
因湖南密 啓。出城外陳䟽。
完伯李相璜以南原有掛書之變。密 啓以聞。㐫書中卿宰之被攙者多。而公之名亦入焉。公聞甚驚懔。時帶訓將。替納 命召。蒼黃出城。日已暮矣。仍留東門外閭家。 上下備忘記曰。匿名書之父子不相傳。卽金石之典。被攙諸臣。或有一毫引義之心。則大違國法。豈臣分之所敢爲哉。左議政金載瓚陳箚自引。又以爲將兵之臣。徑尋鄕路。事甚乖當。至請問備。 上屢下飭敎。公陳䟽請譴。 批旨尤鄭重。公不得已出肅。
十一月爲文祭于侄女鄭氏婦。差關西勾管。
十二月關西嘉山郡有賊警。公日赴籌坐。講究御侮
之策。
時昇平日久。羽書猝至。人心鼎沸。公方在元戎。專掌軍務。坐運籌策。及其調發京軍之後。撫恤征士。藥餌與饌品。以時備送。有軍便則討付其家書。俾慰別離勞苦之思。且念其磨盾。作書之艱。兼付紙札。頻以米布存問家屬。及其出給料布也。遂命軍校。一一領送于其家。嚴禁其因債私奪。征士聞之。莫不感泣。
是年冬。日寒酷甚。使人齎錢賙救于窮閭。
公謂左右曰。哀彼窮蔀之民。當此折綿之候。必多凍餒。余實矜悶。豈以乘輿濟人爲嫌。乃出錢付親傔輩。周行窮閭。瞰其厨烟屢絶之家。家給幾緡銅。亦使不言其所自。如是者屢日。所費爲幾千金。有一人辭以無名不受。公聞之嘉其志操。更探其姓名地閥。卽擬 寢郞。時居銓任也。
壬申(公四十八歲。)
正月復拜弘文提學。
二月拜 宗廟署提調,知義禁。
三月拜工曹判書。
復拜弘文提學。䟽辭 不許。
四月以知義禁。參鞫鍾一之獄。
時西冦未定。鍾一做出㐫言。煽動人心。事覺設鞫。情節根窩。到底盤覈。而其中亂招之有不可信者。公言于推官。益加嚴正。竟無濫及於無辜。人皆稱治獄之平。
五月拜左副賓客。差 王世子冊封都監堂上。
請挾輦把捴哨官。輪回陞資。
賓對。以訓將進曰。本營挾輦把捴。以其勤苦。每都政陞資事定式矣。哨官之於把捴。均是勤苦。而哨官之見漏。實有向隅之嘆。自今輪回施行之意。定式分付何如。 上曰可。
七月以賓對不參罷職。
領相金載瓚,左相韓用龜聯箚請諸宰之無端懸病者。嚴加譴責。 批旨有諸宰並罷職之 命。
八月復拜戶曹判書。䟽辭 不許。
受暇往驪州。行伯氏判書公緬禮。
判書公墓在於楊根龍津。而至是移奉合葬于驪州龍畊洞夫人墓。竪表石。前面公書之。
復拜尙衣提調,平市提調。
陞正憲大夫資。陳䟽辭。
璿源譜略撰修時。以宗簿提擧監蕫勞也。
復拜弘文提學,知 經筵。
復拜訓鍊大將。
十月差承文提調。
啓請新造軍器。藏于東別營。
頃當西亂。命將出師。諸營戰具。皆刓鈍闕略。攻守緩急。無以備虞。公乃 筵禀得度支所藏銅鐵綿布幾許。又捐俸錢並五六萬計。名以監造都監。新造者倣古制。修葺者仍舊貫。遠近大小之用。於是備焉。仍請藏于東別營。遂復圖形著式。目之曰戎垣必備。尺度用法。無不畢載。爲序文而弁其卷。
十一月因都憲趙得永䟽。逬出城外。
䟽中臚列。無非搆捏。用意憯毒。顯售禍心。䟽入。 上下嚴敎曰。此重臣處地何如也。今日又何如時也。忽以虛無罔測之言。如是陳䟽。無復餘地。况其㝡末云云。此尤萬萬無形之詬辱。亟施譴削之典。公曰。噫。人雖無良。我若早自决退。遠避榮塗。受人媢嫉。豈至於斯乎。自古言官之論戚臣。亦可謂朝廷之美事。至於此䟽。上欵論列。雖不滿一哂。而下欵背馳二字。語意至憯。誣衊非止吾身。不覺髮竪
而骨顫也。仍替納 命召。卽出都門。
有罷職不叙之 命。
公連承敦迫之 諭。去益惶隘。不敢逗留近郊。轉向楊州村廬。 上下傳敎。若曰日來處分旣嚴截。不念倚毗之予心。不顧承 候之所重。但靳持於較挈不倫之說。謂以處義。不思變動。無意入城者。豈非孤負予眷眷之至意乎。不謂國體之復損於此重臣也。亟施不叙之典。
旋命叙用。仍任訓將。
連下飭敎。辭旨截嚴。公以遭罹非輕。益堅自靖之義。
因記過待令之 命。詣闕受符。陳䟽請罪。
上以事關師律。有記過待令之敎。仍飭于政院曰。何不使之受符乎。擧行駭然。承宣推考。記過處所。以協陽門爲之。公不得已詣 闕受符。仍有分揀之 命。公退歸私次陳䟽。○䟽略曰。臣罪臣自知之。以其地則戚畹之列。以其人則庸碌之類。位躋崇顯。官兼華膴。去年今年。㐫書悖䟽。先後迭發。上貽 君父之憂。下招門戶之辱。此莫非臣含恩戀寵。未忍便訣。懷祿保位。不能早自决退之故也。尙
誰怨尤。而噫彼趙得永者。甞與臣雖無心契之托。有何血讎之視。今其全篇臚列。有若急書告訐。夷攷其實。都是沒摸捉無倫脊之極口醜辱。其言之搆虛捏無。公肆醜詆。本不足較。而臣心惕厲。亦不害爲他山之石也。惟其下段背馳二字之誣衊。用意至憯。遣辭絶悖。直驅之以護逆黨惡之科。夫裕達之罪。擧國之所共誅也。一世之所共討也。臣以臣家之人。處地自別。彜性不泯。其於大義所關。大防所在。豈或有小忽於明張之義哉。遭此前古所無之惡言。言之者雖容易。聽之者其可堪乎。無端怨憾。末乃以此二字抑勒搆誣。必欲湛滅臣家而後已。今臣所遭。世復有哉。特以事在師律。雖不得不受符。臣之情勢。轉益憫阨。何可不更蘄 體諒乎。伏乞先改臣將兵之任。仍令攸司議臣當律。以謝人言。 批曰。予於卿之所遭。不欲索言。於卿何有。於卿何損。况卿之所遭。猶屬之餘事。今見所陳。卿之情事。亦不可不念。宜令一伸。特許所請。俾安卿心。
拜司憲府大司憲,濟用監提調。
移拜議政府右參贊。䟽辭 不許。
䟽略曰。臣性本固滯。行多冥擿。爲人猜怒。積受齮齕。甚至於向日論臣者。無端盛氣。極意搆誣。其所臚列喫緊。自有彈章以來。所未見所未聞。此非一朝一夕之故。而湛宗滅身之禍。廹在呼吸。倘非我殿下洞察明辨。則爲薤爲粉。可以立竢。而恩被再造。幸保軀命。生死肉骨之恩。河海莫量。此生此世。所以欲報於 殿下者。惟滅跡息影。置身田間。歌詠 聖澤以畢餘生。尙可爲不報之報。卽臣至願。批曰。卿之慘被搆誣之狀。予旣洞悉。前後昭晣。無復餘蘊。而且况卿之所藉手事予。予之所倚毗於卿者。不但卿處地自別而已。則豈有一毫近似於搆誣之說。而卿乃深自引義。殆若奉身而去者乎。深爲卿萬萬慨惜也。今又悉諭衷曲。如是而卿猶不欲變動。則是卿自棄予也。予有何顔乎。予言止此。卿勿復以引義二字爲心。卽爲入來肅命。
十二月復拜都捴管。
出補楊州牧使。
自遭言後。凡有 除職。一不出膺。 上下敎曰。前後飭敎何如。而迷不知變。乃有此奉牌之擧。此何光景。此何道理。不謂此重臣之不念事軆。若是之
甚也。寧欲無言。右參贊朴宗慶。補楊州牧使除授。使之待明朝辭朝。
拜工曹判書,典醫監提調。
翌日 上下敎曰。飭已施矣。亦已出塲。楊州牧使朴宗慶內移。
復拜知中樞府事。
癸酉(公四十九歲。)
二月復拜判尹。
三月哭聘母趙夫人。
初終凡百。躬自照檢。操文以祭。
拜知 經筵,知敦寧府事。
移拜大司憲。
四月移拜禮曹判書。䟽辭 許遞。
五月復拜知中樞府事。移拜判尹。
七月拜 奎章閣提學,右副賓客,尙衣提調。
九月復拜知中樞府事,知敦寧,藝文提學。
甲戌(公五十歲。)
二月拜禮曹判書。䟽辭 不許。
特除御營大將。
復拜內醫提調。
閏二月陳䟽辭御將。 許遞。
三月復拜大司憲。尋有禮判仍任之 命。䟽辭 許遞。
復拜大司憲,弘文提學。
復拜知中樞府事。
四月復拜工曹判書。
六月陞崇政大夫資。陳䟽辭。
列聖御製奉印時。以校正監印閣臣。有加資之 命。
七月拜判義禁府事。
八月哭夫人李氏喪。
時從子鎬壽將醮而未及期。遭李夫人喪。當待除服成禮。而鎬壽母夫人兪氏適病㞃。欲速見其婚。公曰。情雖悶廹。期服中不可嫁娶。禮防至嚴。不許。竟待服除而行禮。
十月 上有腫候。承 命直宿。
上命公與領敦寧金公祖淳。別入直于 禁中。專任調護之責。公夙夜盡瘁。不脫公服。坐以達朝者。五十餘日。無疲倦色。
拜議政府左參贊。
葬李夫人于楊州水踰峴。
水踰峴在楊州海東村。距京十里許。卽 賜牌也。
十二月操文祭李夫人。
乙亥(公五十一歲。)
二月聞從弟瑞興公訃。
公與瑞興公。情愛甚篤。討論禮節。講究義理。甞許以兄弟而知己。數日不見。猶惄如也。至是瑞興公卒于任所。公爲位而哭。痛悼不已。
三月復拜右副賓客。
四月又 除訓鍊大將。
六月行李夫人練祀。
七月復拜吏曹判書。䟽辭 許遞。
八月復拜弘文提學,知中樞府事。
行李夫人大祥。
前一日。又操文以祭。
復拜知中樞府事。
九月聘夫人申氏。
系出平山。學生諱大載之女。領議政平城府院君景禛七世孫。
十月復拜工曹判書。
十二月復拜弘文提學。差 園所都監堂上。
惠嬪襄禮時也。
丙子(公五十二歲。)
正月 惠慶宮除服前陣上服色。 筵禀改定。
大臣閣臣承 候入侍時。以訓將進曰。陣上服色。初無從上變異。而庚申乙丑百官受衰之時。始用淡色。今番之以淡服磨鍊。恐合商量。而且况 英廟戊寅受敎中朞喪以下。無改軍服赴陣。服色一也。而戎服自在其中。今若依新定節目。則城內 動駕。爲淡色戎服。城外 動駕。爲華餙軍服者。已是左右無當。雖以城內言之。一營之中。大將中軍則淡服赴陣。諸將官以下。皆用華餙。亦無所據。陣上服色。與衛內逈有異焉。 下詢登筵大臣及原任將臣。改定節目何如。 上下詢領議政金載瓚。載瓚曰。將臣所奏。似有考據。臣則無異見矣。檢校提學金祖淳(原任將臣)曰。事勢似然。臣亦無他見矣。 上允之。
復拜吏曹判書。䟽辭 不許。
二月製進 惠嬪挽詞。
操文致酹于從弟瑞興公。
三月陞崇祿大夫資。
以襄禮都監堂上及下 玄宮銘㫌書寫勞。有加資之 命。
校修五世遺稿及近齋錦石兩先生文集。
六代祖鶴臯公,五代祖承旨公,高祖松潭公,曾祖判書公,祖考贊成公遺稿。廣加蒐輯。名之曰朴氏五世遺稿。撰総叙弁卷。兩先生文集。亦考校整頓。鑄活字印行。
再䟽辭吏判。 不許。
閏六月三䟽辭。又 不許。
七月四䟽辭。始蒙 許遞。
復拜戶曹判書。䟽辭 不許。
八月上䟽請依前式鑄錢。
䟽略曰。前判書臣金履陽以錢幣事陳䟽仰請。此誠爲經費之匱竭而出於萬不獲已之策也。今臣豈容異議於其間。而第念事係大變通大更張。則與歲鑄事面逈異。雖使衆論僉同。廟啓獻覆。固當十分鄭重。决非一有司之所可專管句當者。曾前鑄錢之設都監。已多其例。大錢新鑄。容俟日後廟堂稟處。別設都監擧行。而至於臣曹之今番設始。
工匠畢集。爐冶已備。姑先依前設鑄。 批曰。所請依施。
重修北營。
廨宇多頹圮。公時以訓將。鳩材蕫工。重建壯猷軒。仍題額撰上樑文。
九月復拜右賓客。
十月差承文提調。
丁丑(公五十三歲。)
三月復拜判義禁。
四月陞輔國資。陳䟽辭。
景慕宮修改時監蕫勞。有加資之 命。
五月遷奉高祖考松潭公祧主于家廟。
從弟瑞興公喪畢。松潭公祠版當遞遷于長房。而庶孫醴源爲曾孫行。以序次則當爲長房。公以爲嫡孫宗字爲玄孫親盡之行。而尙有諸家庶曾孫。不可先奉。質諸禮家。公乃遷奉改題奉祀。
九月拜左賓客。
十二月初一日(丑時。)考終于漢師苧洞第。
公自十一月二十九日。猝患風症。語音艱澀。右邊不仁。漸至沉重。 上軫念不已。賜以蔘料。公感泣
流涕。○公久莅元戎。撫愛士卒。一營皷舞。及捐館。三軍號哭。如嬰失哺。
訃聞。 上震悼輟朝。命賜東園副器。
上下敎曰。忠獻公及故判書相繼卒逝之後。朝家之倚仗於此重臣。果何如也。文武柄用。委任無比。重臣亦自任國事。隨處殫竭矣。昨聞其病少差。意謂一時之症。筋力素強。豈料一夜之間。遽聞其長逝。驚愕之心。若夢非眞。追惟往事。新舊之悲。交切于中。 慈候近多靡寧之時。又遭此同氣之喪。尤無仰慰之辭。
成服日 賜祭。
祭文親撰以下。左副承旨朴蓍壽奉 命而來。
建巖書院。儒生趙秉淵等操文來祭。
公任院長故也。
戊寅二月十二日。權葬于楊州水踰峴。
元配李夫人墓左也。
十二月閣中諸僚操文致祭。
己卯閏四月二十八日。移葬于驪州州內面苜蓿洞巽坐之原。
遷奉李夫人祔左。○祭奠依禮葬例。使畿營擧行。
特敎也。
大祥前一日。又 賜祭。
祭文親撰以下。都承旨金逌根奉 命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