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禮通考

讀禮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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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讀禮通考卷二十三  刑部尚書徐乾學撰

  喪期二十三

   國恤六

   太后服天子

晉書禮志太元二十一年孝武帝崩孝武太后制三年

之服

宋書禮志宋武帝永初三年武帝崩蕭太后制三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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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學案儀禮母為長子齊衰三年故晉宋二

    后皆為三年之禮也

宋史后妃傳髙宗吳皇后孝宗崩始正太皇太后之號

時光宗疾未平不能執喪宰臣請垂簾主喪事后不可

已而宰執請如唐肅宗故事羣臣𤼵喪太極殿成服禁

中許之后代行祭奠禮 禮志紹熈五年六月九日孝

宗崩太皇太后有㫖皇帝以疾聽在内成服太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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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皇帝行禮

    乾學案禮志及吳后傳但言代主喪事而不

    言服制若何太約依母為長子三年之制也

    盖既主喪則不可無服欲制服則必當三年

    從易月權制亦不過二十七日爾但太皇太

    后服制史家自宜備詳此亦其疎略之失也

 (萬斯同曰案孝宗崩光宗不能執喪則當使寧宗代/之乃宰臣請太后為喪主何也盖天子之喪非諸王)

 (所得主時寧宗猶為嘉王則無主喪之禮故不得已/而使母后代之迨寧宗既受禪則主喪者當在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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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不當在太后一切葬虞卒哭之禮自必寧宗行之/矣夫天子之崩有子有孫而主喪者乃一太皇太后)

 (亦千古處/禮之變也)

   太后服太子妃

宋書禮志大明五年閏月有司奏皇太子妃薨皇太后

小功五月

    乾學案儀禮為適孫婦小功五月故有司據

    此以請盖太后之尊雖絶期以下服而正統

    之親亦在所不絶故得為太孫婦服也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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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禮備載皇太后諸服而獨不及太孫之妃得

    無有所遺失乎

   皇太妃為諸親服

宋書禮志宋明帝泰豫元年後廢帝即位崇所生陳貴

妃為皇太妃有司奏皇太妃位亞尊極未詳國親舉哀

格當一同皇太后為有降異又於本親期以下當猶服

與不前曹郎王爕之議案喪服傳妾服君之黨得與女

君同如此皇太妃服宗與太后無異但太后既以尊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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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服太妃儀不應殊故悉不服也計本情舉哀其禮不

異又禮諸侯絶期皇太妃雖云不居尊極不容輕於諸

侯謂本親期以下一無所服有慘自宜舉哀親踈二儀

準之太后兼太常丞司馬燮之議禮妾服君之庶子及

女君之黨皆謂大夫士爾妾名雖總而班有貴賤三夫

人九嬪位視公卿大夫猶有貴妾而况天子諸侯之妾

為他妾之子無服既不服他妾之子豈容服君及女君

餘親況皇太后妃貴亞相極禮絶羣后崇輝盛典有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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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儲東儲尚不服期太妃豈應有異若本親有慘舉哀

之儀宜仰則太后參議以燮之議為允太妃於國親無

服故宜縁情為諸王公主於至尊是期服者及其太妃

王妃三夫人九嬪各舉哀

   皇后服太后

宋史禮志太祖建隆二年六月二日皇太后杜氏崩太

常禮院言皇后宜服齊衰三年準故事合隨皇帝以日

易月之制二十五日釋服二十七日禫除畢服吉心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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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制從之

    乾學案前史無皇后服皇太后之文盖皆依

    古齊衰期之制也至五代唐時始増為齊衰

    三年故禮院準此以定儀注然太祖雖從易

    月之奏而孝明皇后實行三年喪則亦不盡

    依有司之所請也(宋之増舅姑服在乾徳三/年時后已先没故但據五)

    (代/言)

太祖孝明王皇后居昭憲杜太后之喪齊衰三年(見魏/仁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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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増舅姑三/年服奏内)

 (萬斯同曰考宋史皇后崩葬志及王皇后傳皆無服/太后三年之文而其説乃獨見於魏仁浦奏將史官)

 (略而不載邪但太祖既從易月之制而皇后反終三/年之喪何帝之薄於母而后之厚於姑也當時禮院)

 (所定后服及皇弟光義光美之服皆請以日易月而/后獨能終喪則是太祖太宗之孝其親反不如后之)

 (知禮/逺矣)

    乾學案太后之崩去太祖得國僅踰年爾王

    后之服三年固后之盛徳亦由其未登后位

    時習見民間婦為姑服皆行三年故不從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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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之議而獨行其禮如此厥後廷臣奏増舅

    姑服制引此以為徵其議遂定賢哉后也誠

    足為後世法矣

宋史禮志太宗明徳皇后李氏真宗景徳元年三月十

五日崩太常禮院言皇后宜準昭憲皇太后禮例合隨

皇帝以日易月之制禫除畢吉服心喪終制

   皇后服太子妃

宋書禮志孝武帝大明五年閏月有司奏皇太子妃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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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服大功九月

    乾學案儀禮為適婦大功九月故宋之禮官

    據此以定皇后之服也遍觀前史紀皇后服

    太子妃者唯此而已大都依儀禮九月之制

    故不必載至唐貞觀中改適婦為期服而宋

    明俱因之則自唐以後其制太子妃服者雖

    不載於史要皆齊衰期可知也凡史文闕略

    而不可考見者皆當以此類求之 又案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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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元禮有皇后為祖父母父母及外祖父母

    成服諸條獨不及太子妃服亦闕典也

   皇后服父母(皇太后服/父母附)

宋書禮志孝武孝建三年三月有司奏故右光禄大夫

王偃喪逝皇后依朝制服心喪行喪三十日公除至祖

葬日臨喪當著何服又舊事皇后心喪服終除之日更

還著未公除時服然後就除未詳今皇后除心制日當

依舊更服為但釋心制中所著布素而已勅禮官處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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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學博士王膺之議吉凶異容情禮相稱皇后一月之

限雖過二功之服已釋哀喪所極莫深於尸柩親見之

重不可以無服案周禮為兄弟既除喪已及其葬也反

服其服輕喪雖除猶畜衰以臨葬舉輕明重則其理可

知也愚謂王右光禄祖葬之日皇后宜反齊衰又議喪

禮即逺變除漸輕情與日殺服隨時改權禮既行服制

已變豈容終除之日而更重服乎案晉太始三年武帝

以期除之月欲反重服拜陵頻詔勤勤思申棘心於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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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議譬執亦遂不果愚謂皇后終除之日不宜還著重

服直當釋除布素而已太常丞朱膺之議凡云公除非

全除之稱今朝臣私服亦有公除猶自窮其本制膺之

云晉武拜陵不遂反服此時是權制既除衰麻不可以

重制爾與公除不同愚謂皇后除心制日宜如舊反服

未公除時服以申創巨之情餘同膺之議國子助教蘇

瑋生議案皇后行喪三十日禮無其文若謂之公除則

可粗相依準凡諸公除之設盖以王制奪禮葬及祥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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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宜反服未有服之於前不除於後雖有齊斬重制猶

為功緦除喪夫公除蹔奪豈可遂以即吉邪愚謂皇后

臨祖及一周祥除並宜反服齊衰尚書令中軍將軍建

平王宏前祠部郎中周景逺並同朱膺之議詔可

魏書胡國珍傳國珍寢疾靈太后親侍藥饍薨太后還

宮成服於九龍殿遂居九龍寢室 皇后傳靈太后父

薨百竂表請公除太后不許(嫁女為父當期年故事皇/后父母喪服齊衰一月即)

(公除胡氏欲終/期服故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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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志神龜二年正月二日元㑹髙陽王雍以靈太后臨

朝太上秦公(即國/珍)喪制未畢欲罷百戲絲竹之樂太后

訪於侍中崔光光曰太后不許公除衰麻在體正月朔

日還家哭臨至尊輿駕奉慰今雖已安厝纔三月爾陵

墳未乾固宜停樂從之

    乾學案國珍及胡后傳俱不明言后終期服

    觀崔光之言則后欲衰服終喪明矣且國珍

    卒於神龜元年四月十二日至二年正月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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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衰麻則欲終期年無疑但胡氏失徳醜惡

    萬狀兹乃矯情徇禮如此豈誠有孝親之心

    哉徒欲假此以博名爾

   太子服母后

晉書禮志武帝泰始十年武元楊皇后崩及將遷於峻

陽陵依舊制既葬帝及羣臣除喪即吉先是尚書祠部

奏從博士張靖議皇太子亦從制俱釋服博士陳逵議

以為今制所依盖漢帝權制興於有事非禮之正皇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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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無有國事自宜終服有詔更詳議尚書杜預以為古

者天子諸侯三年之喪始同齊斬既葬除喪服諒闇以

居心喪終制不與士庶同禮漢氏承秦天下為天子修

服三年漢文帝見其下不可久行而不知古制更以意

制祥禫除喪即吉魏氏直以訖葬為節嗣君皆不復諒

闇終制學者非之久矣然竟不推究經傳考其行事専

謂王者三年之喪當以衰麻終二十五月嗣君苟若此

則天子羣臣皆不得除喪雖志在居篤更逼而不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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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世主皆從漢文輕典由處制者非制也今皇太子與

尊同體宜復古典卒哭除衰麻以諒闇終制於義既不

應不除又無取於漢文乃所以篤喪禮也於是尚書僕

射盧欽尚書魏舒問杜預證據所依預云傳稱三年之

喪自天子逹此謂天子絶期唯有三年喪也非謂居喪

衰服三年與士庶同也故后世子之喪而叔向稱有三

年之喪二也周公不言髙宗服喪三年而云諒闇三年

此釋服心喪之文也叔向不譏景王除喪而譏其燕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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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早明既葬應除而違諒闇之節也春秋晉侯享諸侯

子産相鄭伯時簡公未葬請免喪以聽命君子謂之得

禮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傳曰弔生不及哀此皆既

葬除服諒闇之證先儒舊説往往亦見學者未之思爾

喪服諸侯為天子亦斬衰豈可謂終服三年邪上考七

代未知王者君臣上下衰麻三年者誰下推將來恐百

世之主其理一也非必不能乃事勢不得故知聖人不

虚設不行之制仲尼曰禮所損益雖百世可知此之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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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於是欽舒從之遂命預造議奏曰侍中尚書令司空

魯公臣賈充侍中尚書僕射奉車都尉大梁侯臣盧欽

尚書新沓伯臣山濤尚書奉車都尉平春侯臣胡威尚

書劇陽子臣魏舒尚書堂陽子臣石鑒尚書豐樂亭侯

臣杜預稽首言禮官參議博士張靖等議以為孝文權

制三十六日之服以日易月道有汚隆禮不得全皇太

子亦宜割情除服博士陳逵等議以為三年之喪人子

所以自盡故聖人制禮自上逹下是以今制將吏諸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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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喪皆假寧二十五月敦崇孝道所以風化天下皇

太子至孝著於内而衰服除於外非禮所謂稱情者也

宜其不除臣欽臣舒臣預謹案靖逵等議各見所學之

一端未統帝者居喪古今之通禮也自上及下尊卑貴

賤物有其宜故禮有以多為貴者有以少為貴者有以

髙為貴者有以下為貴者唯其稱也不然則本末不經

行之不逺天子之與羣臣雖哀樂之情若一而所居之

宜實異故禮不得同易曰上古之世喪期無數虞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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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載四海遏密八音其後無文至周公旦乃稱殷之髙

宗諒闇三年不言其傳曰諒信也闇黙也下逮五百餘

嵗而子張疑之以問仲尼仲尼荅云何必髙宗古之人

皆然君薨百官總已以聽於冡宰三年周景王有后世

子之喪既葬除喪而樂晉叔向譏之曰三年之喪雖貴

遂服禮也王雖弗遂宴樂已早亦非禮也此皆天子喪

事見於古文者也稱髙宗不云服喪三年而云諒闇三

年此釋服心喪之文也譏景王不譏其除喪而譏其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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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已早明既葬應除而為諒闇之節也堯崩舜諒闇三

年故稱遏密八音由此言之天子居喪齊斬之制菲杖

絰帶當遂其服既葬而除諒闇以終之三年無改父之

道故百官總已聽於冡宰喪服已除故稱不言之美明

不復寢苫枕土以荒大政也禮記三年之喪自天子逹

又云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又云端衰喪車皆無等此

通謂天子居喪衣服之節同於凡人心喪之禮終於三

年亦無服喪三年之文然繼體之君猶多荒寧自從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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諒闇之制至今髙宗擅名於往代子張致疑於當時此

乃聖賢所以為譏非譏天子不以服終喪也秦燔書籍

率意而行亢上抑下漢祖草創因而不革乃至率天下

皆終重服旦夕哀臨經罹寒暑禁塞嫁娶飲酒食肉制

不稱情是以孝文遺詔斂畢便葬葬畢制紅禫之除雖

不合髙宗諒闇之義近於古典故傳之後嗣於時預修

陵廟故斂葬得在浹辰之内因以定制近至明帝存無

陵寢五旬乃葬安在三十六日此當時經學疏略不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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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聖之病也魏氏革命以既葬為節合於古典然不垂

心諒闇同譏前代自泰始開元陛下追尊諒闇之禮慎

終居篤允臻古制越絶於殷宗天下歌徳誠非靖等所

能原本也天子諸侯之禮當以具矣諸侯惡其害己而

削其籍今其存者唯士喪一篇戴聖之記雜錯其間亦

難以取正天子之位至尊萬幾之政至大羣臣之衆至

廣不同之於凡人故大行既葬祔祭於廟則因疏而除

之已不除則羣臣莫敢除故屈已以除之而諒闇以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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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天下之人皆曰我王之仁也屈已以從宜皆曰我王

之孝也既除而心喪我王猶若此之篤也凡等臣子亦

焉得不自勉以崇禮此乃聖制移風易俗之本髙宗所

以致雍熙豈惟衰裳而已哉若如難者更以權制自居

疑於屈申厭降欲以職事為斷則父在為母期父卒三

年此以至親屈於至尊之義也出母之喪以至親為屬

而長子不得有制體尊之義升降皆從不敢獨也禮諸

子之職掌國子之倅國有事則帥國子而致之太子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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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用之傳曰君行則守有守則從從曰撫軍守曰監國

不無事矣喪服母為長子妻為夫妾為主皆三年内宮

之主可謂無事揆度漢制孝文之喪紅禫既畢孝景即

吉於未央薄后竇后必不得齊斬於别宮此可知也况

皇太子配貳至尊與國為體固宜逺遵古禮近同時制

屈除以寛諸下協一代之成典君子之於禮有直而行

曲而殺有經而等有順而去之存諸内而已禮云非玉

帛之謂喪云唯衰麻之謂乎此既臣等所謂經制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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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即實近言亦有不安今皇太子至孝蒸蒸𤼵於自然

號咷之慕匍匐殯宫大行既奠往而不反必想像平故

彷徨寢殿若不變從諒闇則東宮臣僕義不釋服此為

永福官屬當獨衰麻從事出入殿省亦難以繼今將吏

雖蒙同二十五月之事寜至於大臣亦奪其制昔翟方

進自以身為漢相居喪三十六日不敢踰國典而况於

皇太子臣等以為皇太子宜如前奏除服諒闇制於是

太子遂以厭降之議從國制除衰麻諒闇終制於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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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卒聞預異議多怪之或者乃謂其違禮以合時時預

亦不自解説退使博士段暢博採典籍為之證據令大

義著明足以垂示將來暢承預㫖遂撰集書傳舊文條

諸實事成言以為定證以𢎞指趣其傳記有與今議同

者亦具列之博舉二隅明其㑹歸以證斯事文多不載

    乾學案通典暢與范宣等説即預使暢為之

    也

 摯虞答杜預論皇太子除服書唐稱遏密殷云諒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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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舉事以為名非既葬有殊降周室以來謂之喪服

 喪服者以服表喪今帝者一日萬幾太子監撫之重

 似宜奪禮葬訖除服變制通理垂典將來何必附之

 於古使老儒致爭哉 又書古者無事故喪三年非

 訖葬除心喪也後代一日萬幾故魏權制晉代加以

 心喪非三年也 又書僕以為除服誠合事宜附古

 則意有未安五服之制成於周室周室以前仰迄上

 古雖有在喪之哀未有行喪之制故堯稱遏密殷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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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諒闇各舉其事而言非未葬降除之名也禮有定制

 孝景之即吉方進之從時皆未足為準盖聖人之於

 禮譏其失而通其變今皇太子未就東宮猶在殿省

 之内故不得申其哀情以宜奪志何必附之於古欽

 以舊義哉(案摯虞書凡三篇其一見晉書本傳其二/見通典總論喪期篇其三見虞文集今備)

 (載之庶得考見其/議論之詳云爾)

 (司馬光曰規矩主於方圎然庸工無規矩則方圎不/可得而制也衰麻主於哀戚然庸人無衰麻則哀戚)

 (不可得而勉也素冠之詩正謂是矣杜預巧飾經傳/以附人情辨則辨矣臣謂不若陳逵之言質略而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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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也)

 (黄榦曰杜預之議司馬公嘗言其失矣然其言乃曰/衰麻主於哀戚然庸人無衰麻則哀戚不可得而勉)

 (又謂杜預辨則辨矣不若陳逵之言質略而敦實也/愚謂衰麻之制乃古先聖人沿孝子之情為之制服)

 (盖天理人心之所不容己者豈専為庸人而設以勉/其哀戚哉杜預違經悖禮淪斁綱常當為萬世之罪)

 (人坐以不孝莫大之法而特言其不若陳/逵之言質略而敦實非所以明世教也)

唐書儒學暢當傳貞元初當為太常博士昭徳皇后崩

中外服除皇太子諸王將服三年詔太常議太子服當

與博士張薦栁冕李吉甫曰子為母齊衰三年盖通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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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太子為皇后服古無文晉元皇后崩亦疑太子服杜

預議古天子三年喪既葬除服魏亦以既葬為節皇太

子與國為體若不變除則東宮臣僕亦以衰麻出入殿

省太子遂以卒哭除服貞觀十年六月文徳皇后崩十

一月而葬太子喪服之節國史不書至明年正月以晉

王為并州都督既命官當已除矣今皇太子宜如魏晉

制既葬而虞虞而卒哭卒哭而除心喪三年宰相劉滋

齊映召問當等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今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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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衰服侍膳至葬可乎令羣臣齊衰三十日公除宜約

以為服限乃請如宋齊皇后為其父母服三十日除入

謁則服黒黲還宫衰麻右補闕穆質上疏曰三年之喪

自天子逹於庶人漢文帝以宗廟社稷之重自貶乃以

日易月後世所不能革太子人臣也不得如人君之制

母喪宜無厭降唯晉既葬公除議者詭辭以甘時主不

足師法今有司之議虧化敗俗常情所鬱夫政以徳為

本徳以孝為大後世記禮之失自今而始顧不重哉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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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為母期古禮也國朝服之三年臣謂三年則太重唯

行古為得禮徳宗遣内常侍馬欽叙謂質曰太子有撫

軍監國問安侍膳之事有司以三十日除既葬釋服以

墨衰終是何疑邪質又奏疏曰太子於陛下子道也臣

道也君臣以義則撫軍監國有權奪父子問安侍膳固

無服衰之嫌古未有服衰而廢者舒王以下服三年將

不得問安侍膳邪太子舒王皆臣子也不宜甚異且皇

后天下之母其父母士庶也以天下之母為士庶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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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也太子臣子也以臣子為母降可乎公除非古也入

公門變服今期喪以下黲制是也太子晨昬侍非公除

比墨衰奪情事縁金革今不監國撫軍何抑奪邪子之

於父母禮異而情均太子奉君父之日逺報母之日少

忍使失令名哉乃詔宰臣與有司更議當等曰禮有公

門脱齊衰開元禮皇后父母服十三月從朝㫖則十三

日而除皇太子外祖父母服五月從朝㫖則五日而除

恐喪服入侍傷至尊之意非特以金革奪也太子公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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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墨黲奉朝歸宮衰麻酌變為制可也宰相乃令太常

卿鄭叔則草奏既葬卒哭十一月小祥十三月大祥十

五月禫内謁即墨服復詔問質質以為雖不能循古禮

猶愈於魏晉之文逺甚宰相乃言太子居皇后喪至朝

則抑哀承慈實臣子至行唯心與服内外宜稱今質請

降詔於外無害墨衰於内臣謂言行於外而服異於内

事非至誠乖於徳教請下明詔如叔則議天子從之及

董晉代叔則為太常卿帝曰皇太子服期繇諫官初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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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意暢當等請循魏晉故事至論也

    乾學案父在為母古禮原止期服至唐始増

    為三年穆質請依古服期雖已違本朝之制

    然猶曰古禮可依也乃暢當輩堅守杜預之

    説欲卒哭而除已為非禮之極而宰相猶以

    為過重然則母喪竟可不服乎厥後徳宗雖

    從太常之議終以暢當説為善是何邪説之

    入人牢不可破也凡此皆杜預𤼵之有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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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特黜預祀孔廟兩廡者以此

明太宗實錄洪武十六年八月辛巳孝慈皇后小祥皇

太子服熟布練冠九&KR1645;去首絰負版辟領衰見上及百

官則素服烏紗帽烏犀帶及永樂六年七月庚辰仁孝

皇后小祥皇太子服亦如之

    乾學案明太祖太宗實録馬徐兩皇后初崩

    禮官所上儀注俱不載太子服制㑹典亦然

    至小祥則言去負版辟領衰然則初喪服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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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衰明矣誠如此實賢於古太子喪母之禮但

    不知爾時將隨天子用易月之制日滿除之

    至小祥復著之而後毁邪抑竟服三年如古

    禮邪懿文仁宗皆賢者當必服三年無疑而

    禮文不詳莫可考信可惜也

   皇太子服生母

晉書禮志孝武帝太元十五年淑媛陳氏卒皇太子所

生也有司參詳母以子貴贈淑媛為夫人置家令典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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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太子前衛率徐邈議喪服傳稱與尊者為體則不服

其私親又君父所不服子亦不敢服故王公妾子服其

所生母練冠麻衣既葬而除非五服之常則謂之無服

從之

通典皇太子為所生母服議晉廢帝海西公太和中太

子所生陳淑媛薨尚書疑所服徐邈以為宜依公子為

母練冠麻衣既葬除之殷仲堪以為當依庶子為後服

所生母緦皇子服乃練冠爾案緦麻章中有庶子為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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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其母傳曰與尊者為體今皇太子繼體宸極正位儲

宮猶可同稱庶乎當與尊者為體徐邈又曰適子服所

生禮無其文者盖不異於庶子故總以公子為言推義

可知既曰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服則正庶均於降奪雖

登位儲宮而上厭所天義不異也至於既孤則餘尊之

厭輕矣故諸庶子服其母大功而為後者服其母緦此

存亡異禮何可一其制邪殷又曰伯父與尊者為體諸

無子者立宗人為子便當降其本親尋為後之言將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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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存亡也徐又案喪服傳三月不舉祭因而服緦明已

主烝嘗非復適子之時也(案海西公無太子當/從晉志作太元中)

    乾學案徐邈所引公子為母條乃禮汎言諸

    侯之庶子非指為後者言也若主為後者立

    論當以仲堪之説為長且禮言庶子為後者

    為其母自必存亡同之豈可専謂父亡之後

    乎雖既葬而除與緦麻三月其服之輕重無

    甚異然一在五服之内一在五服之外其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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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有間矣况古諸侯之妾視大夫三月而葬

    則既葬而除者尚有三月之服後世皇家之

    葬或一月或二三月甚者或止數日則既葬

    而除者多不及三月之期矣而可乎徐邈之

    論雖詳終不若仲堪之核也

   太子服庶母

姜寶祕史洪武七年秋九月孫貴妃薨十一月一日孝

慈録成太祖既裁定喪禮太子當服齊衰杖期太子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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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禮唯士為庶母服緦大夫以上為庶母則無服又公

子為其母練冠麻衣既葬除之盖諸侯絶期以下無服

諸侯之庶子雖為其母亦厭於適母不得申其私故權

為此制也然則諸侯之世子不為庶母服也明矣今陛

下貴為天子臣雖不肖沗居適長幸得備位儲副而為

庶母服期非所以敬宗廟明正體重繼世也上必欲太

子服之太子終不奉詔上大怒顧取劍太子走上逐之

羣臣震讋皆不知所為時有桂彦良當上前跪抱上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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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陛下之於太子愛之深故責之重也上為之心動彦

良乃追太子及之諫曰貴妃之事陛下當縁君父之情

為之制服不可執小禮以虧大孝也因持衰服之太子

不得已乃服以拜謝上怒解擲劔於地曰老桂爾今日

竟能和朕父子者矣(已見適子衆子/為庶母此再見)

    乾學案儀禮大夫以上為庶母無服歴代皆

    守之不變豈有太子而服庶母者乎輕服且

    不可而何况於期服期服且不可而何况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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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杖期宜太子之不肎服也且非獨太子也即

    降而士庶人服之以期已為重矣何至加之

    以杖然則太祖之制此禮誠不可為則於萬

    世者也或曰太子即孫妃所出也故特為之

    加服云

 (閻若璩曰成穆貴妃薨上命吴王為之子則似無所出/者且果生懿文豈有命之杖期而如此執禮不少為)

 (感動者乎又案南太常寺志/懿文太子為淑妃李氏所生)

   太子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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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禮儀志梁天監五年貴嬪母車喪議者疑其儀明

山賔以為貴嬪既居母憂皇太子出貴嬪别第一舉哀

以申聖情庶不乖禮帝從之

    乾學案晉宋間議禮者謂外祖父母及妻之

    父母皆外族之正統天子亦宜制服故是時

    天子往往服之今貴嬪之母太子之外祖母

    也宜制小功之服而乃但一舉哀者何也考

    儀禮庶子為後者為其外祖父母無服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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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為皇嗣則於貴嬪之母自不宜行服故山

    賔之議如此爾時禮官建議自必援引此條

    乃史文闕略使後人莫得聞其詳甚可惜也

唐開元禮皇太子為外祖父母服小功五月之服從朝

制公除五日而釋

   貴妃服父母

宋書禮志明帝泰始中陳貴妃父金寳卒貴妃制服三

十日滿公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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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學案制服三十日者盖女為父本當斬衰

    從公除之例故止三十日也然女既嫁矣當

    降為齊衰期則宜公除十三日釋服晉宋世

    議禮家猶未精析到此故皇后服父母及貴

    妃從皇后之禮俱三十日爾

隋書禮儀志梁天監五年祠部郎司馬褧牒貴嬪母車

亡應有服制謂宜準公子為母麻衣之制既葬而除帝

從之(貴妃丁氏昭/明太子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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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學案儀禮公子為母麻衣乃庶子為所生

    母服也貴嬪非庶子何乃引此條若謂受厭

    而然則公子厭於諸侯故降於五服之外貴

    嬪不厭於父當是厭於武帝爾然禮無天子

    厭妃嬪私親之條不得引以為據晉宋之代

    久有三十日公除之文正可援之以為例乃

    禮官舍此而逺引不合之禮何其舛也

   諸侯服生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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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文公四年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風氏薨(僖公生/母文公)

(庶祖/母)

 (徐廣曰陽秋之義母以子貴既稱夫人禮服/從正故成風顯夫人之號文公服三年之喪)

 (胡安國曰風氏僖公之母莊公妾也而稱夫人自是/適妾亂矣語曰邦君之妻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

 (異邦曰寡小君盖敵體之稱也若夫妾媵則非敵矣/其生亦以夫人之名稱號之其没亦以夫人之禮卒)

 (葬之非所以正其分也以妾媵為夫人徒欲尊寵其/所愛而不虞卑其身以妾母為夫人徒欲崇貴其所)

 (生而不虞賤其父卑其身則失位賤其父則無本越/禮至是不亦悖乎夫禮庶子為君為其母無服不敢)

 (貳尊者也春秋於成風記其卒葬各以/實書不為異辭者謹禮之所由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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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風

 (胡安國曰仲子雖聘非惠公之適也春秋之初尚以/為疑故别為立宮而羽數特異此雖非禮之正然不)

 (祔於姑猶有辨焉至於成風書葬乃有二夫人祔/廟而亂倫易紀無復辨矣故禮之失自成風始也)

 (汪琬曰君氏隱公之母也春秋書曰君氏卒而不書/葬是猶不以夫人之禮葬其母也定姒哀公之母也)

 (書曰姒氏卒雖已書葬矣而不書夫人與小君是亦/不以夫人之禮喪其母也若僖公之母薨則稱夫人)

 (葬則稱小君與君氏姒氏異矣嗣後宣之敬嬴襄之/定姒昭之齊歸亦如之皆僭也吕氏曰自僖公致厚)

 (於妾母而薨稱夫人則適庶亂矣葬又稱小君於是/有二夫人祔廟則黷倫易禮無復辨矣盖歸獄於僖)

 (公之詞然則喪妾母宜如之何曰緦麻之服/不赴於同姓既葬不反哭於寢不祔於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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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問君之母非夫人則羣臣無服唯近臣及僕驂乘從

服唯君所服服也(注妾先君所不服也禮庶子為後為/其母緦言唯君所服申君也春秋之)

(義有以小君服之者時若小君在則益不可君疏若君/母是適夫人則羣臣為服期今君母非夫人 為之服)

(緦則羣臣為之無服也近臣謂閽寺之屬僕御車者也/驂車右也君之母非夫人貴臣乃不服而此諸臣賤者)

(隨君之服也故云從服唯君所服服者君服緦則此等/之人亦服緦天子諸侯為妾無服唯大夫為貴妾服緦)

(故知妾先君所不服禮庶子為後為其母緦者案喪服/緦麻章云庶子為父後者為其母是也言唯君所服申)

(君者若其不為後則為母無服故喪服記云公子為其/母練冠麻衣縓縁今以為君得著緦麻服是申君之尊)

(也君既服緦是近臣得從君服也此謂禮之正法既以/正禮言之又引春秋之時不依正禮者有以為小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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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服其妾母者是文公四年夫人風氏薨是僖公之母/成風也又昭十一年夫人歸氏薨是昭公之母齊歸也)

(皆亂世之法非正禮也案異義云妾子立為君得尊其/母立以為夫人否今春秋公羊既説妾子立為君母得)

(稱夫人故上堂稱妾屈於適也下堂稱夫人尊於國也/子不得爵命父妾子為君得爵命其母者以妾在奉授)

(於尊者有所因縁故也穀梁傳曰魯僖公立妾母成風/為夫人是子爵於母以妾為妻非禮也故春秋左氏説)

(成風妾得立為夫人母以子貴禮也許君謹案舜為天/子瞽瞍為士起於士庶者子不得爵父母也至於魯僖)

(公得尊母成風為小君經無譏文從公羊左氏之説鄭/則從穀梁之説故異義駁云父為長子三年為衆子期)

(明無二適也女君卒繼攝其事爾不得復立為夫人如/鄭駁之言則此云春秋小君服之者是灼然非禮也時)

(若小君在則益不可者其小君無而以夫人服之已為/不可今小君既在而以夫人服妾母彌益不可故云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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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也)

 (徐師曾曰案魯僖公立母成風為夫人穀梁傳曰子/爵于母以妾為妻非禮也正與此合公羊謂子得爵)

 (母左氏謂母以/子貴失之矣)

通典諸侯為所生母服議後漢許慎五經異義云諸侯

有妾母喪得出朝㑹否春秋公羊説妾子為諸侯不敢

以妾母之喪廢事天子大國出朝㑹禮也魯宣公如齊

有妾母之喪經書善之左氏説云妾子為君當尊其母

有三年之喪而出朝㑹非禮也故譏魯宣公案禮妾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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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服貴妾子不立而他妾子立者也不敢以卑廢事尊

者禮也即妾子為君義如左氏鄭𤣥駁云喪服緦麻庶

子為後為其母此義自天子下至庶人同不得三年魯

襄公所以得尊其妾母敬嬴為夫人者以夫人姜氏已

歸齊不反故也因是言妾子立母卒得為之三年於禮

為通乎其服之間其出朝㑹無王事與鄭伯伐許何異

鄭志趙商問云案許氏異義駁以為妾子為其母依喪

服庶子為後為其母緦麻三月案禘祫注稱春秋魯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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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十一年夏夫人歸氏薨十三年五月大祥七月而禫

是得為妾母三年經無譏文得合下禘祫之數若不三

年則禘祫事錯鄭𤣥荅云春秋經所譏所善皆於禮難

明者也其事著明但如事書之當案禮以正之今以不

譏為是亦寜有善之文歟薛公謀議曰案春秋庶子為

君則母稱夫人故昭公之母齊歸卒經書曰夫人歸氏

薨言母以子貴也及至國有大喪昭公不戚叔向曰公

室其卑乎君有三年之喪而無一日之戚明孔子以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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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叔向以禮譏也

    乾學案儀禮喪服篇但載諸侯昆弟以下為

    生母之服而不載諸侯為生母之服故附於

    此卷之末至魏晉以後諸侯王皆行士禮故

    其服生母之制别見於第七卷齊衰篇不與

    此並列云

 (萬斯同曰諸侯於生母先儒或以為當服或以為不/當服然則孰為是考之禮喪三年不祭故庶子為父)

 (後者僅為其母緦麻傳曰何以緦也與尊者為體不/敢服其私親也又曰有死於宮中者為之三月不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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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因是以服緦也由是觀之古人抑妾母以緦服者/専為祖宗之祀事爾盖私親固在所當服而祀事尤)

 (在所當嚴儻因一己之私親致廢三年之常祀人子/之心其安之否邪且庶子為後雖奪其三年之服至)

 (於哀慕哭泣不飲酒食肉處内如所稱心喪之禮固/未嘗禁也故服以緦服雖拂孝子之意猶可自致於)

 (其親服以斬服雖慰孝子之情勢將失禮於其祖此/先王所為權於輕重之間寜廢私親之服而不敢廢)

 (先祖之祀也然而此之為失非失於子之行服而失/於尊其妾母為夫人盖既稱為夫人則是假以尊名)

 (矣既假以尊名則必制為重服矣既制為重服則必/停其祀事矣夫欲尊其私親而致亂適庶之名分不)

 (可言也既亂其適庶而復廢祖考之薦享更不可言/也然則公羊家所謂上堂稱妾下堂稱夫人者不亦)

 (背禮之甚哉春秋莫嚴於正名成風之薨與葬兩書/夫人而其義自見彼許叔重輩從公羊左氏之説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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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妾母當三年者誠不若鄭康/成之駁異義為詞嚴而義正也)

 

 

 

 

 

 

 讀禮通考卷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