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禮記義疏

欽定禮記義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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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禮記義疏卷七十一

 閒𫝊第三十七

  正義孔氏穎逹曰案鄭目錄云名曰閒𫝊者以其

  記喪服之閒輕重所宜此於别録屬喪服

  存疑吳氏澄曰或曰閒當讀為閒厠之閒此篇總

  論喪禮哀情之發見非釋經之正𫝊而厠於喪服

  之正𫝊者也故名閒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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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衰何以服苴苴惡貌也所以首其内而見諸外也斬

衰貌若苴齊衰貌若枲大功貌若止小功緦麻容貌可

也此哀之發於容體者也(苴七余反見賢遍反齊/音咨衰音催枲思里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有大憂者面必深墨止謂不動於

 喜樂之事枲或為似 孔氏穎逹曰此明居喪外貌

 輕重之異苴是黎黒色故為惡貌大功轉輕心無斬

 刺故貌不為之變又不為之傾平停不動若止於二

 者之閒衰因鍜布帶屨亦輕其絰色用枲同者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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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義耳 方氏慤曰苴子麻以之為布凡物精為羙

 麤為惡故曰苴惡貌也盖孝子之情在内者既極其

 哀則形於外也亦為之不羙故斬衰則服苴以表之

 故曰所以首其内而見諸外以其所表如此而貌亦

 宜如之故曰斬衰貌若苴枲亦苴也盖謂牡麻耳其

 為布稍精於子麻上言斬衰服苴則知齊衰而下服

 枲矣且齊衰既以緝而齊其下為義則其服緝之枲

 固亦宜矣其服如此貌亦宜如之故曰齊衰貌若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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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其哀既殺於斬衰故貌不如苴之惡也 馬氏睎

 孟曰先王因哀以制禮則禮有隆殺因禮以見哀則

 哀有小大凡喪事以哀為主閒𫝊一篇言哀者六自

 斬衰以至緦麻輕重等差莫不有當其始也本於哀

 其終也成於禮有是哀則不得不行是禮有是禮則

 不得不致是哀也然而容體聲音言語動乎内者也

 飲食衣服居處在乎外者也内外俱備哀禮相稱之

 制可坐而定也 吳氏澄曰儀禮經斬衰苴絰杖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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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衰牡麻絰𫝊曰苴麻有蕡者牡麻枲也斬衰服苴謂

 衰裳絰杖並苴色也苴色蒼黒貌之惡似之首其内

 而見諸外謂内有哀情則外有此惡貌也枲無子麻

 色亦蒼而黒淺齊衰稍輕於斬衰絰不用苴而用枲

 若苴若枲貌各如其絰之色也止不動也貌活動者

 象春之生貌靜止者象秋之殺若止謂有慘戚無歡

 忻也容貌謂貌如平常之容小功緦麻之服雖輕然

 情之厚者貌亦畧變於常其或不能然而但如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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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容則情不為厚而亦未至於甚薄喪與其哀不足

 而禮有餘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云可者微不滿

 之意容體者謂儀容形體之見諸外者也

 案首當讀去聲表出之謂

斬衰之哭若徃而不反齊衰之哭若徃而反大功之哭

三曲而偯小功緦麻哀容可也此哀之發於聲音者也

 (偯于起反/説文作㥋)

 正義鄭氏康成曰三曲一舉聲而三折也偯聲餘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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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也 孔氏穎逹曰小功緦麻其情既輕哀聲從容

 於理可也 方氏慤曰孝經言喪親曰哭不偯故至

 大功始有偯 吳氏澄曰徃而不反謂氣絶而不續

 徃而反謂氣絶而微續三曲而偯謂聲不質直而稍

 文也哀容則聲彌文矣

斬衰唯而不對齊衰對而不言大功言而不議小功緦

麻議而不及樂此哀之發於言語者也

 正義鄭氏康成曰議謂陳説非時事也 孔氏穎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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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曰唯而不對但唯於人不以言辭而對也皇氏以為

 親始死時雜記曰三年之喪對而不問謂在喪稍久

 故對也大功稍輕得言他事而不議論時事之是非

 雜記云齊衰之喪言而不語彼謂言言已事為人説

 為語與此言異也 方氏慤曰唯則順之而已對則

 有可否焉對則應彼而巳言則命物焉言則直言而

 巳議則詳其義焉議則主於事而巳樂則通其情焉

 由其哀有輕重故發於言語有詳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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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疑吳氏澄曰緦麻凡事陳説而議但不議及於作

 樂歡娱之事耳

斬衰三日不食齊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緦麻

再不食士與斂焉則壹不食故父母之喪既殯食粥朝

一溢米莫一溢米齊衰之喪疏食水飲不食菜果大功

之喪不食醯醤小功緦麻不飲醴酒此哀之發於飲食

者也(與音預溢音逸/莫音暮食音嗣)

 正義王氏肅曰滿手曰溢(案辨詳/大記) 孔氏穎逹曰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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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衰二日不食皇氏云謂正服齊衰也喪大記云三不

 食當是義服齊衰小功緦麻喪大記云壹不食再不

 食則一不食謂緦麻再不食謂小功 方氏慤曰三

 不食則日有半也 朱氏申曰斬衰既殯則三日矣

 故可食粥 吳氏澄曰五服皆同姓之骨月哀其死

 而不食者恩也士乃異姓之朋友與斂其尸而感發

 哀情亦廢一食者義也喪大記云士之喪士與斂焉

 則為之一不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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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喪既虞卒哭疏食水飲不食菜果期而小祥食

菜果又期而大祥食醯醤中月而禫禫而飲醴酒始飲

酒者先飲醴酒始食肉者先食乾肉(禫大感反醯案/今本作有 醤)

 正義鄭氏康成曰先飲醴酒食乾肉者不忍發御厚

 味 孔氏穎逹曰此明父母終喪以来所食之節大

 祥食醯醤則小祥食菜果之時但用鹽酪也不能食

 者得用醯醤醴酒味薄乾肉又澁所以先飲食之

 吳氏澄曰父母之喪既虞卒哭所食與齊衰既殯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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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小祥後所食與大功既殯後同大祥後亦與小功

 既殯後同禫後飲醴酒則漸復常而飲酒食肉矣

父母之喪居倚廬寝苫枕塊不説絰帶齊衰之喪居堊

室芐翦不納大功之喪寝有席小功緦麻牀可也此哀

之發於居處者也(苫始占反塊苦怪反/説吐活反芐户嫁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芐今之蒲苹也 孔氏穎逹曰此

 明初遭五服之喪居處之異芐蒲草為席翦頭為之

 不編納其頭而藏於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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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論孔氏穎逹曰斬衰居倚廬齊衰居堊室論其正

 耳亦有斬衰不居倚廬者則雜記云大夫居廬士居

 堊室是士服斬衰而居堊室也亦有齊衰之喪不居

 堊室者喪服小記曰父不為衆子次於外注云自若

 居寝是也 吳氏澄曰士斬衰不居倚廬乃臣為君

 服父為衆子齊衰不居堊室乃尊者為卑者服也

父母之喪既虞卒哭柱楣翦屏芐翦不納期而小祥居

堊室寝有席又期而大祥居復寝中月而禫禫而牀(楣/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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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

 正義孔氏穎逹曰此明遭父母喪至終服所居改變

 之節 方氏慤曰柱廬間之楣以為之固故曰柱楣

 翦廬閒屏蔽之草而飾之故曰翦屏 陸氏佃曰言

 翦屏則前此茅茨不翦柱楣於柱置楣而巳 彭氏

 絲曰倚廬釋見大記柱楣翦屏者謂於倚廬柱楣之

 閒翦去其所屏之草稍以泥塗之大記所謂既葬柱

 楣塗廬不於顯者是也期而小祥居堊室則芐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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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有席又期而大祥居雖復殯宫寝猶未備牀至大

 祥後閒一月而禫禫始有牀也

 通論陸氏佃曰此期而席居堊室喪服𫝊既虞寝有

 席既練舍外寝𫝊所記尊者居喪之法此言大夫士

 禮而已 吳氏澄曰既虞卒哭芐翦不納則與齊衰

 初喪同特居廬為異耳小祥後乃得居堊室也小祥

 後寝有席則與大功初喪同禫後牀乃與小功緦麻

 初喪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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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此上數節與喪大記喪服小記雜記所載微異盖

 古禮既逺𫝊之者未免各守其師説要其哀戚惻怛

 之意則無不同也

斬衰三升齊衰四升五升六升大功七升八升九升小

功十升十一升十二升緦麻十五升去其半有事其縷

無事其布曰緦此哀之𤼵於衣服者也(去起/吕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此齊衰多二等大功小功多一等

 (孔疏䘮服記止云齊衰四升此五升六升多二等䘮/服記大功八升若九升此多七升一等小功十升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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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升此多/十二升一等)服主於受(孔疏以䘮服父母為主欲文/相值故略而不言 案斬衰)

 (既葬當受以齊衰四升/既練受以功衰八升也)是極列衣服之差也 孔氏

 穎逹曰此明五服精麤之異有事其縷無事其布曰

 緦者以三月之喪治其麻縷其細如絲故云緦麻以

 朝服十五升抽去其半縷細而疏也有事其縷謂鍜

 治其布纑縷也無事其布謂織布既成不鍜治其布

 以哀在外故也 方氏慤曰八十一縷為升一服而

 升數不同者以其有正服降服義服故也所謂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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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服五者此也

 通論朱子曰緦十五升抽其半者是一&KR3149;只用一經

 如今廣中疎布又如單經黄草布皆只一經也然小

 功十二升則其縷反多於緦矣又不知是如何 賈

 氏公彦曰案喪服上下十有一章從斬至緦升數有

 異斬衰有二為父以三升為正為君以三升半為義

 其冠同六升三年齊衰惟有正服四升冠七升繼母

 慈母雖是義服繼母以配父故與因母同(案慈母以/重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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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亦與/母同)是以畧為一節有正而巳杖期齊衰父在為

 母為妻正服齊衰五升冠八升(案雜記云十一月而/練十三月而祥十五)

 (月而禫是也然母則恩愛也妻則義合也/雖父尊厭屈禫杖猶申故與三年同正服)不杖齊衰

 期有正有義正則五升冠八升義則六升冠九升齊

 衰三月皆義服衰六升冠九升曾祖父母應是正服

 但正服合服小功以尊其祖不敢服小功而服齊衰

 既非本服故與義服同也殤大功有降有義為夫之

 昆弟之長殤義也其衰九升餘皆降也衰七升冠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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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義服衰九升冠十升大功有降有正義姑姊妹出

 適之等是降婦人為夫族為義餘皆正也其衰八升

 又繐衰唯有義服衰四升半冠七升而巳諸侯之大

 夫為天子故同義服也殤小功有降有義婦人為夫

 之族類是義衰冠同十二升餘皆降也衰冠同十升

 成人小功有降衰如殤降有正衰同十一升有義衰

 同殤義緦布之衰冠降正義也皆同十五升之抽去

 其半而巳 又曰吉服所以表徳凶服所以表哀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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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髙下章有升降哀有深淺布有精麤

 存異彭氏絲曰案孔氏説去其半意専指緦朱子謂

 緦十五升抽去其半則小功十二升其縷反多於緦

 有所不通盖此去其半之文雖在緦麻十五升下其

 實斬齊大小功升數俱是去其半斬衰三升抽其半

 止百二十縷齊衰四升抽其半止百六十縷以漸至

 緦十五升抽其半止六百縷凡五服精麤輕重之等

 無不順序孔氏所云朝服及今所𫝊深衣皆十五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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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去半計一千二百縷 程子曰古者八十一縷曰

 升斬衰三升則是二百四十三絲於今之布為巳細

 緦麻十五升則是千有二百絲今盖無有矣

斬衰三升既虞卒哭受以成布六升冠七升為母疏衰

四升受以成布七升冠八升去麻服葛葛帶三重期而

小祥練冠縓縁要絰不除男子除乎首婦人除乎帶男

子何為除乎首也婦人何為除乎帶也男子重首婦人

重帶除服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輕者又期而大祥素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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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衣中月而禫禫而纖無所不佩(為母之為於偽反重/直龍反縓七戀反要)

 (一遥反縞古老/反纖息亷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葛帶三重謂男子也五分去一而

 四紏之帶輕既變因為飾也婦人葛絰不葛帶(孔疏/案少)

 (儀云婦人葛絰而麻帶又上檀弓云婦人不葛帶故/士虞禮曰婦人既練脱首絰不脱帶此謂齊斬婦人)

 (帶不變若大功婦/人變服亦受葛也)易服謂為後喪所變也(孔疏身先/有前喪重)

 (今更遭後喪輕/欲變易前喪也)婦人重帶帶在下體之上婦人重之

 辟男子也其為帶猶五分絰去一耳(孔疏以婦人斬/衰不變帶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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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故也婦人既重其要恐要帶與首絰麤細相似/故云其帶猶須五分首絰去一分耳以首尊於要但)

 (婦人辟男子/而重要帶爾)小記曰除成喪者其祭也朝服縞冠(孔/疏)

 (證祥祭之服非/素縞麻衣也)此素縞者玉藻所云縞冠素紕既祥

 之冠麻衣十五升布深衣也(孔疏證此經素縞麻/衣是大祥後所服)謂

 之麻者純用布無采飾也(孔疏若有采飾則謂之深/衣深衣篇所云是也縁以)

 (素則曰長衣聘禮長衣是也縁/以布則曰麻衣此麻衣是也)大祥除衰杖黒經白

 緯曰纖(孔疏戴徳/變除禮也)舊説纖冠者采纓也無所不佩紛

 帨之屬如平常也纖或作綅 賀氏循曰斬衰既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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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卒哭受以成布六升夫服縁情而制故情降則服輕

 既虞哀必有殺是故以細代麤以齊代斬耳若猶斬

 之則非所謂殺也若謂以斬衰命章便謂受猶斬者

 則疏衰之受復可得猶用疏布乎是以斬衰之名本

 生於始死之服以名其喪耳不謂終其日月皆不變

 也 孔氏穎逹曰此明父母之喪初死至練冠衰升

 數之變并明練後除脱之差也成布六升者言三升

 四升五升之布縷既麤疏未為成布六升巳下其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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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漸細與吉布相參故稱成布葛帶三重者既虞卒哭

 受服之節要中之帶以葛代麻帶又差小於前喪服

 𫝊云五服絰帶相差皆五分去一以四分見在作四

 股紏之積而相重四股則三重既變麻用葛因以為

 飾也未受服之前麻帶兩股相合此直云葛帶則首

 絰雖葛不三重猶兩股紏之也小祥練冠縓縁者父

 沒為母與父同也至小祥又以卒哭後冠受其衰而

 用練易其冠也又練為中衣以縓為領縁也大祥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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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縞麻衣者謂二十五月大祥祭此曰除脱則首服素

 冠以縞紕之身著朝服而為大祥之祭祭後哀情未

 除更反服微凶之服首著縞冠以素紕之身著十五

 升麻深衣也知用十五升者案雜記云朝服十五升

 此大祥之祭既著朝服則大祥之後麻衣麤細當同

 朝服也大祥之後更閒一月而為禫祭二十七月而

 禫禫而纖者禫祭之時𤣥冠朝服禫祭既訖而首著

 纖冠身著素端黄裳以至吉祭身著吉服尋常所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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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物無不佩也 張子曰古者紡績其布當有吉凶

 二種若三四升之麤及緦繐之細或去縷之半或不

 事其布或不事其縷不容吉凶二用者皆是特為有

 喪者設所謂成布盖事縷事布供世俗常用成功之

 布但未加灰練耳其功尤麤略者為大功差細者為

 小功以蜃灰經鍊然後謂之練如此解之則練與成

 布義自兩安除首者麻葛重雖大功之喪可易三年

 之練冠舉大功之輕則齊衰可知練冠且去之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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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也 或問縓縁朱子答曰縓今淺絳色小祥以縓

 為縁一入謂之縓禮有四入之説亦是漸漸加深色

 耳然古人亦不専把素色為凶盖古人専用皮弁皮

 弁純白自今言之則為大凶矣 方氏慤曰疏衰即

 齊衰也比功布之升為疏故亦謂之疏斬衰又疏矣

 然不謂疏衰者以斬之義為重而疏不足以名之故

 也 彭氏絲曰除服先重者即男子先除首婦人先

 除帶也易服易輕者謂前喪為後喪所變男子得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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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帶婦人得易首絰詳見下文 吳氏澄曰此明三

 年之喪初服至終服受變除之節士卒哭後受服降

 初服三等受冠降初冠一等去麻服葛謂男子去麻

 首絰服葛首絰去麻要帶服葛要帶女子唯去麻首

 絰服葛首絰要麻帶如初練後男子首除葛絰要葛

 帶不除女子要除麻帶首葛絰不除

 存疑陸氏佃曰檀弓練衣縓縁言其衣矣今言練冠

 縓縁著冠亦縓縁也玉藻縞冠素紕言其冠矣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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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縞麻衣著衣亦素紕也變素紕言素縞則其紕也

 以縞之素者也先儒謂深衣純之以布曰麻衣非是

 案麻至十五升布縷皆治即謂之朝服但朝服緇之

 不緇即謂之麻衣耳詩言麻衣如雪是也

易服者何為易輕者也斬衰之喪既虞卒哭遭齊衰之

喪輕者包重者特既練遭大功之喪麻葛重齊衰之喪

既虞卒哭遭大功之喪麻葛兼服之斬衰之葛與齊衰

之麻同齊衰之葛與大功之麻同大功之葛與小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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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同小功之葛與緦之麻同麻同則兼服之兼服之服

重者則易輕者也(麻葛重之/重直龍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説所以易輕者之義也既虞卒哭

 (孔疏兼言之謂士庶人若/大夫已上則虞受服也)謂齊衰可易斬服之節也

 輕者可施於卑服齊衰之麻以包斬衰之葛謂男子

 帶婦人絰也(孔疏言斬衰受服之時而遭齊衰初喪/男子輕要得着齊衰麻帶而兼包斬衰)

 (之葛帶也婦人輕首得着齊衰/麻首絰而兼包斬衰之葛絰也)重者宜主於尊謂男

 子之絰婦人之帶特其葛不變之也(孔疏言男子重/首特留斬衰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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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絰婦人重要特/留斬衰要帶也)此言包特者明於卑可兩施(孔疏卑/謂男子)

 (卑要婦人卑首兩施謂施於齊/衰又得兼斬衰以其輕卑之也)而尊者不可貳也(孔/疏)

 (尊謂男子尊首婦人尊要故止得/尊於重服不可差貳兼服輕也)既練巳下言大功

 可易斬服之節也斬衰巳練男子除絰而帶獨存婦

 人除帶而絰獨存謂之單單獨也遭大功之喪(案此/謂成)

 (服/時)男子有麻絰(孔疏男子首空/著大功麻絰)婦人有麻帶(孔疏婦/人要空)

 (著大功/麻帶)又皆易其輕者以麻(孔疏男子又以大功麻/帶易練之葛帶婦人又)

 (以大功麻絰/易練之葛絰)謂之重麻既虞卒哭(案此大功/受服時)男子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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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故葛帶(孔疏以大功葛帶/輕於練之葛帶)絰期之葛絰婦人絰其

 故葛絰(孔疏大功葛絰輕於練/之葛絰故皆反練服)帶期之葛帶(孔疏謂/與期葛)

 (帶麤細同其實/是大功葛帶也)謂之重葛(案鄭注引服問絰期之絰/句謂斬衰既練絰帶巳除)

 (此時遭大功之喪男絰大功之麻絰婦帶大功之葛/帶其絰帶麤細與期同耳非服期之絰帶也孔疏自)

 (明鄭注/須善㑹)齊衰之喪巳下言大功可易齊衰期服之節

 也兼猶兩也不言包特而兩言者包特著其義兼者

 明有絰有帶耳(孔疏麻葛兼服之者即前文輕者包/重者特之義今齊衰既虞卒哭遭大)

 (功之喪易換輕者故麻葛兼服之卑者可包尊須特/著其尊卑之義於斬衰重服言之兼者直云絰帶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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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兼有故於齊/衰輕服言之)不言重者三年之喪既練或無絰(孔/疏)

 (男除/首絰)或無帶(孔疏女/除要帶)言重者以明今皆有(孔疏絰/帶皆有)期

 已下固皆有矣兩者有麻有葛耳(孔疏言男子首與/要皆有麻葛婦人)

 (亦/然)葛者亦特其重麻者亦包其輕也(孔疏後服之麻/與前服之葛麤)

 (細同則得服後/麻兼服前葛也)又竟言有上服既虞卒哭遭下服之

 差惟大功有變三年既練之服小功已下則於上皆

 無易焉(孔疏服問篇小功緦不得/變大功巳上謂成人之喪)此言大功之葛與

 小功之麻同小功之葛與緦之麻同主為大功之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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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中言之服重者謂特之也(孔疏服重者前文重者/特是也易輕者前文輕)

 (者包/是也)則易輕者則男子與婦人也凡下服虞卒哭男

 子反其故葛帶婦人反其故葛絰其上服除則固自

 受以下服之受矣(孔疏男子婦人雖易前服之輕至/後服既葬之後還須反服其前喪)

 (故男子反服其故葛帶婦人反服其故葛絰經文據/其後喪初死得易前喪之輕注意則謂服滿還服前)

 (喪輕/服也) 孔氏穎逹曰斬衰齊衰既是重服云包云特

 則知齊衰大功亦包特也兼服之者男子則大功麻

 帶易齊衰之葛帶其首猶服齊衰葛絰是首有葛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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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麻故云麻葛兼服之據男子也婦人則首服大功

 之麻絰要服齊衰之麻帶上下俱麻不得云麻葛兼

 服之也云麻葛兼服但施於男子不包婦人云易輕

 者男子則易於要婦人則易於首男子婦人俱得易

 輕也 呂氏大臨曰輕包重特止為斬既虞遭齊衰

 之喪而立麻葛重止為斬既練遭大功之喪而立麻

 葛兼服則為齊既虞遭大功之喪大功既虞遭小功

 之喪小功既虞遭緦之喪而立麻葛重者其始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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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變葛(案雜記有三年之練冠則大/功之麻易之惟杖屨不易)麻葛兼服者其

 輕者變而兼服之(案閒𫝊麻同則兼服之服問緦之/麻不變小功之葛小功之麻不變)

 (大功/之葛)

 餘論彭氏絲曰閒𫝊所言易服皆是重喪遭輕喪之

 禮至於輕喪遭重喪則經文未載今舉一條見例假

 如初服齊衰之喪又遭斬衰之喪雖除下齊衰冠服

 别制斬衰冠服雖遇葬母亦服斬衰如遇母虞祔練

 祥又須著先所除下齊衰冠服俟卒事仍舊著斬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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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凡先遭輕喪後遭重喪者倣此故喪服小記云父

 母之喪偕先葬者不虞祔待後事其葬服斬衰孔疏

 云父母俱喪而猶服斬者從重也雖葬母亦服斬衰

 若為母虞祔練祥皆齊衰卒事反服重 陳氏澔曰

 案檀弓云婦人不葛帶者謂斬衰齊衰服帶不變也

 喪服大功章男女並陳有即葛九月之文是大功婦

 人亦受葛也又士虞禮餞尸章注云婦人大功小功

 者葛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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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問第三十八

  正義孔氏穎逹曰案鄭目録云名曰三年問者善

  其問以知喪服年月所由此於别録屬喪服 朱

  氏申曰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故以是名篇

三年之喪何也曰稱情而立文因以飾羣别親疎貴賤

之節而弗可損益也故曰無易之道也(稱尺證反下/同别彼列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稱情而立文稱人之情輕重而制

 其禮也羣謂親之黨也無易猶不易也 孔氏穎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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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曰此記者假設其問立文謂立禮之節文也飾謂章

 表也五服之親因三年之喪差降各表其親黨親謂

 大功以上疏謂小功以下貴謂天子諸侯絶期卿大

 夫降期以下賤謂士庶人服族其節分明不可損益

 故曰無易之道引舊語成文也(案此貴賤即親疏/中之貴賤孔疏是)

 陳氏澔曰人不能無群群不能無别立文以飾之則

 親疏貴賤之等明矣弗可損益者中制不可不及亦

 不可過是所謂無易之道也治親疏貴賤之節者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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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喪服足以盡其詳服莫重於斬衰時莫久於三年故

 此篇列言五服之輕重而自重者始 吳氏澄曰此

 因問三年并及期九月五月三月諸服輕重之差情

 謂哀情文謂禮文群謂五服之衆人言五服各稱哀

 情之輕重而立隆殺之禮文因以表飾五服衆人哀

 戚輕重之情而分别所為服者之或輕或重與夫服

 喪者或貴而有絶有降或賤而無降各有品等之節

 也其親而服重或賤而無降者不可損之而減輕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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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而服輕或貴而有絶有降者不可益之而加重也

 其弗可輕重者乃一定無可改易之理也

 通論朱子曰夏商而上大㮣只是親親長長之意到

 周又添得許多貴貴禮數如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

 弟封君之子不臣諸父而臣昆弟期之喪天子諸侯

 絶大夫降然諸侯大夫尊同則亦不絶不降此皆貴

 貴之義上世想皆簡略到周公搜剔出来立為定制

 更不可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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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鉅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遲三年者稱情而立文所

以為至痛極也斬衰苴杖居倚廬食粥寝苫枕塊所以

為至痛飾也(創音/瘡)

 正義鄭氏康成曰飾情之章表也 孔氏穎逹曰創

 大則難愈痛甚者喪親傷腎乾肝斬斫之痛既甚故

 差亦遲立三年之文以表是至痛極者也 吳氏澄

 曰三年之文斬其衰苴其杖居則在倚廬所食者粥

 所寝者苫所枕者塊此皆三年喪之外文所以文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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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至痛之表飾也此正答重喪三年之義

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哀痛未盡思慕未㤀然而服

以是斷之者豈不送死有已復生有節也哉(斷丁/亂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復生除喪反生者之事也 孔氏

 穎逹曰人子於此二十五月之時悲哀摧痛猶未能

 盡憂思悲慕猶未能㤀而外貌喪服以是斷割若不

 以是裁斷則送死之情何時得已復吉之禮何有限

 節 吳氏澄曰此又言重喪雖名三年實則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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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盖二十四月則兩期矣其第二十五月者第三年

 之月也大祥後除練服去絰杖則喪事畢矣其喪後

 所服至二十七月禫祭畢而除者此非喪之正服也

 故喪之正服止於二十五月 彭氏絲曰吉服無頓

 著之理故聖人為是祥服與禫服使之得以從容去

 凶就吉其實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而加此兩月

 者乃服已殺又能引之使伸於禮在凶與吉之間二

 十五月者喪之正服也其喪後所服至二十七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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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子哀情未㤀之餘服也

凡生天地之閒者有血氣之屬必有知有知之屬莫不

知愛其類今是大鳥獸則失喪其群匹越月踰時焉則

必反廵過其故鄉翔回焉鳴號焉蹢䠱焉踟蹰焉然後

乃能去之小者至於燕雀猶有啁噍之頃焉然後乃能

去之故有血氣之屬者莫知於人故人於其親也至死不

窮(喪息浪反號音豪啁張/留反噍子流反知音智)

 正義鄭氏康成曰匹偶也言燕雀之恩不如大鳥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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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鳥獸不如人含血氣之類人最有知而恩深也於

 其五服之親念之至死無止已

将由夫患邪淫之人與則彼朝死而夕㤀之然而從之

則是曾鳥獸之不若也夫焉能相與羣居而不亂乎(與/平)

 (聲曾音層焉/音煙為去聲)

 正義鄭氏康成曰言惡人薄於恩死則㤀之其相與

 聚處必失禮也 吳氏澄曰患猶病也謂有邪僻淫

 溺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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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由夫脩飾之君子與則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若

駟之過隙然而遂之則是無窮也(過音/戈)

 正義鄭氏康成曰駟之過隙喻疾也遂之謂不時除

 也 孔氏穎逹曰駟馬峻疾空隙狹小以峻疾過狹

 小急速之甚 朱氏申曰遂其心之所欲則無除喪

 之期也

 案脩飾謂脩其飾羣之道

故先王焉為之立中制節壹使足以成文理則釋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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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去/聲)

 正義鄭氏康成曰立中制節謂服之年月也釋猶除

 也去也 孔氏穎逹曰立中人之制以為年月限節

 壹謂齊同三年一閏天道小成子生三年免於父母

 之懐故服以三年成文章義理

 案相交曰文各别曰理先王憂邪淫者必忘親脩飾

 者且滅性故酌人情之中制一定之節使相交足以

 成文相辨足以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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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則何以至期也曰至親以期斷(期音基下同/斷丁亂反)

 正義孔氏穎逹曰此明一期可除之節

 存疑鄭氏康成曰言三年之義如此則何以有降至

 於期也期者謂為人後者父在為母也答言服之正

 雖至親皆期而除也 孔氏穎逹曰言為父母本應

 三年何故為人後者為本生父母及父在為母而止

 於期為至親本以期斷故雖為他後及父在為母但

 以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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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辨正孔氏穎逹曰經意父母本應三年何以至期有

 應除之義故答曰至親以期斷是明一期可除之節

 故禮期而練男子除絰婦人除帶下文云加隆故至

 三年是經意不據為人後及父在為母期鄭之此釋

 恐未盡經意

是何也曰天地則已易矣四時則已變矣其在天地之

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

 正義鄭氏康成曰法此變易可以期也 孔氏穎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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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曰言期時天地之中動植之物無不於前事之終更

 為今事之始聖人以人事法象天地故期年也

 案此言三年喪既練則首絰要帶因時變除有更始

 之象焉故親喪降期由此義而起也

然則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爾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

 正義鄭氏康成曰言可以期何以乃三年為盖於父

 母加隆其恩使倍期也下焉猶然 孔氏穎逹曰焉

 猶然也言子既加隆於父母故然使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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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九月以下何也曰焉使弗及也

 正義鄭氏康成曰言使其恩不若父母 孔氏穎逹

 曰然使恩隆不及於期也五月不及九月三月不及

 五月轉相不及也

 案此因三年喪而明五服之制不言期上已明也

故三年以為隆緦小功以為殺期九月以為閒上取象

於天下取法於地中取則於人人之所以羣居和壹之

理盡矣(殺色/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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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義鄭氏康成曰取象於天地謂法其變易也自三

 年以至緦皆歲時之數也言既象天地又足以盡人

 聚居純厚之恩也 孔氏穎逹曰隆謂恩愛隆重殺

 謂情理殺薄閒是隆殺之閒三年一閏是三年取象

 於一閏天地一期物終是一期取象於一周九月象

 陽數又象三時而物成也五月象五行三月象天地

 一時而氣變此五服之節皆取法天地也子生三年

 免於父母之懐故服三年人之一歲情意改變故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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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期九月五月三月之屬亦逐人情而減殺是中取

 則於人取法天地與人三才並備故能調和羣衆聚

 居和諧専一義理盡備矣 陳氏澔曰期與大功在

 隆殺之閒故云以為閒和以情言謂情無不睦也壹

 以禮言謂禮無不至也

 案此總申上五服之制之義

故三年之喪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謂至隆

 正義鄭氏康成曰言三年之喪喪禮之最盛矣 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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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氏穎逹曰此重明三年之義言於人道之中至極文

 理之盛人恩之至極隆厚也

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

 正義鄭氏康成曰不知其所從来喻此三年之喪前

 世行之久矣 孔氏穎逹曰言三年之喪行之自逺

 不知自何代而来也案易繫辭曰古之葬者厚衣之

 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尚書云百姓如

 喪考妣三載此云不知所由来者但不知定在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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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虞以前喪服與吉服同皆以白布為之故郊特牲

 云大古冠布齊則緇之若不齊則皆用白布至三代

 吉凶異也

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懐夫三年之喪天

下之逹喪也

 正義鄭氏康成曰逹謂自天子至於庻人 馬氏睎

 孟曰中庸曰期之喪逹乎大夫三年之喪逹乎天子

 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然而世衰道微狃於習俗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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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宰我親受業於孔門猶以期可巳為問盖人情之

 大不羙也禮之所載三年問者豈亦當時之人疑此

 為重與故曰凡天地之閒有血氣之屬大至於鳥獸

 小至於燕雀莫不知愛其類又況於人乎其曰三年

 之喪人道之至文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則為此

 書者亦有為而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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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禮記義疏卷七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