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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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書儀卷六
宋 司馬光 撰
喪儀二
聞喪 奔喪
始聞親喪以哭答使者盡哀問故又哭盡哀(奔喪禮注/親父母也)
(問故問親喪所由也雖非/父母聞喪而哭其禮亦然)裂布為四脚白布衫繩帶麻
屨(古者未成服者素委貎深衣恐非/本所有且非倉猝所辦今從便)遂行日行百里不
以夜行(奔喪注雖有哀慼猶辟害也雖或有親屬/皆行不能日行百里道中亦不可滯留也)惟父
母之喪見星而行見星而舎道中哀至則哭避市邑喧
繁之處(奔喪曰哭避市朝注謂驚衆也今人奔喪及從/柩行者遇城邑則哭是有人則為之無人則不)
(為飾詐/之道也)望其州境哭望其縣境哭望其城哭望其家哭
入門升自西階至殯前再拜哭盡哀乃就位方去冠及
上服被髪扱衽徒跣如始死之儀詣殯東西靣坐哭盡
哀(其未小斂而至/者與在家同)乃就東方袒括髪又哭盡哀大夫婦
人之待之也皆如朝夕哭位無變也既哭奔喪者復著
布四脚布衫拜諸尊長及受諸卑㓜拜皆哭盡哀明日
後日朝夕哭猶袒括髪至家四日乃成服而朝哭有弔
賔至則出見之可也若未得行須應過三日以上者則
為位不奠(奔喪曰聞喪不得奔喪乃為位注謂以君命/有事者位有酇列之處如其家朝夕哭位矣)
(又注無君事又無故而以已私未奔者父母之喪則不/為位其哭之不離聞喪之處齊衰以下更為位而哭皆)
(可行乃行又曰凡為位不奠注以其精神不存乎是今/仕宦他方者始聞喪比至治裝挈家而歸鮮有不過三)
(日者安得不為位而哭既無酇列當置倚子一枚以代/尸柩左右前後設哭位皆如在尸柩之旁而不設朝夕)
(飲食之奠者喪側無子孫則此中設朝夕奠如在喪側/道中亦設位朝奠而行既就館至夕設位而奠酇子短)
(切/)被髪扱衽徒跣皆如始死之儀明日斬衰者袒括髪
齊衰以下袒免代哭皆如小斂之儀聞喪後四日成服
而朝哭皆如在家之儀道中及至家惟不去冠及上服
被髪扱衽徒跣袒括髪其餘皆如未成服之儀入門至
殯前北靣再拜哭盡哀拜諸尊長又受諸卑㓜拜皆哭
盡哀弔賔至即出見之若奔喪者不及殯則先之墓望
墓而哭至墓北靣哭盡哀再拜在家丈夫之待之也即
位于墓左婦人墓右皆哭盡哀未成服者去布四脚及
布衫袒括髪于墓東南即本位又哭盡哀復著布四脚
衫拜尊長及受卑㓜拜如上儀遂歸至家入門去布四
脚及布衫袒括髪至靈座前北靣哭盡哀餘如未𦵏之
儀已成服者不袒括髪齊衰以下聞喪則為位而哭(古/禮)
(聞父母妻之黨及師友知識之喪哭皆有處今寢廟異/制不能如古但聞尊長之喪則為位于正堂卑㓜之喪)
(為位于别室而哭之今人皆擇曰舉哀凡悲哀之至在初/聞其喪聞喪則當哭之何暇擇日又舉哀挂服皆於僧)
(舎葢以五服年月勅不得于州縣公㕔内舉哀若不在/州縣公廨何必就僧舎不于本家葢由今人多忌諱故)
(也/)若奔喪則釋去華盛之服裝辦即行緩速惟所欲既
至齊衰望鄉而哭大功望門而哭小功以下至門而哭
入門始至殯前北向哭盡哀再拜乃易所服之服即本
位又哭盡哀乃見諸尊長及卑㓜拜哭如主人儀若不
奔喪則齊衰始聞喪三日中朝夕為位㑹哭四日之朝
成服又為位㑹哭大功以下始聞喪為位㑹哭成服又
為位㑹哭自是每月朔為位㑹哭月數既滿次月朔為
位㑹哭遂除服其聞喪至各哭固無常準齊衰以上自
有喪以來親戚未嘗相見者既除服而相見不變服各
哭盡哀然後叙拜
飲食
凡初喪諸子三日不食期九月之喪三不食五月三月
之喪再不食或一不食親戚鄰里必為糜粥以飲食之
尊長勉之强之亦可少食足以充虗續氣而已既斂諸
子食粥妻妾及期九月之喪疏食水飲不食菜果五月
三月之喪既𦵏食肉飲酒不與人樂之父母之喪既虞
卒哭疏食水飲不食菜果小祥食菜果大祥食肉飲酒
期九月之喪既𦵏食肉飲酒不與人樂之若有疾雖父
母之喪食肉飲酒疾止復初五十不極毁瘠六十不毁
瘠七十唯衰麻在身飲酒食肉處於内(喪服傳斬衰歠/粥朝一溢米夕)
(一溢米既虞疏食水飲既練始食菜果飯素食注二十/兩曰溢為米一升二十四分升之一疏猶粗也素猶故)
(也謂復平生時食也間傳斬衰三日不食齊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緦麻再不食士與斂焉則一不食)
(父母之喪既殯食粥齊衰疏食水飲不食菜果大功不/食醯醬小功緦麻不飲醴酒父母之喪既虞卒哭疏食)
(水飲不食菜果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醬/中月而禫禫而飲醴酒始飲酒者先飲醴酒始食肉者)
(先食乾肉注不忍𤼵御厚味喪大記祥而食肉期之喪/三不食既𦵏食肉飲酒九月之喪猶期之喪也食肉飲)
(酒不與人樂之五月三月之喪亦一不食再不食可也/既𦵏食肉飲酒不與人樂之叔母世母食肉飲酒今參)
(取其中而用之人食飲多少不同食粥者取飽而已不/為限量凡居喪雖以毁瘠為貴然亦須量力而行之孝)
(經三日而食教民無以死傷生毁不滅性此聖人之政/也滅性謂毁極失志變其常性也曲禮曰居喪之禮毁)
(瘠不形視聽不衰注謂其廢喪事形謂骨見又曰有疾/則飲酒食肉疾止復初不勝喪乃比于不慈不孝五十)
(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唯衰麻在身飲酒食肉處于内/注所以養衰老人五十始衰曽子謂子思曰吾執親之)
(喪也水漿不入口者三日問喪曰親始死水漿不入口/三日不舉火故鄰里為之糜粥以飲食之鄉里舊俗親)
(鄰有喪以罌貯粥就草土中哺之謂之飱孝粥此乃古/禮之尚存者也雜記曰喪食雖惡必充饑饑而廢事非)
(禮也飽而忘哀亦非禮也視不明聽不聰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故强忍致疾亦非聖人之所許也人或體)
(羸不能三日不食者量食粥可也粥不能飽者既殯食/粗飯可也疏食水飲不能飽者既𦵏食菜茹醯醬可也)
(喪大記曰不能食粥羮之以菜可也注謂性不能者可/食飯菜羮彼應食粥也猶可食菜羮況既𦵏應疏食者)
(至于餅餌亦無傷但勿食肉飲酒斯可矣古人居喪無/敢公然食肉飲酒者漢昌邑王奔昭帝之喪居道上不)
(素食霍光數其罪而廢之晉阮籍負才放誕居喪無禮/何曾靣質籍于文帝座曰卿敗俗之人不可長也因言)
(于帝曰公方以孝治天下而聽阮籍以重哀飲酒食肉/于公座宜擯四裔無令汙染華夏宋廬陵王義真居武)
(帝憂使左右買魚肉珍羞于齊内别立厨帳㑹長史劉/湛入因命臑酒炙車螯湛正色曰公當今不宜有此設)
(義真曰旦甚寒長史事同一家望不為異酒至湛起曰/既不能以禮自處又不能以禮處人隋煬帝為太子居)
(文獻皇后喪每朝令進二溢米而私令外取肥肉脯鮓/置竹筒中以蠟閉口衣襆裹而納之湖南楚王馬希聲)
(𦵏其父武穆王之日猶食雞臛其官屬潘起譏之曰昔/阮籍居喪食蒸肫何代無賢然則五代之時居喪食肉)
(者人猶以為異事是流俗之弊其來甚近也雜記曰有/服人召之食不往大功以下既𦵏適人人食之其黨也)
(食之非其黨弗食也喪大記曰大夫父之友食之則食/之矣不避粱肉若有酒醴則辭然則飲酒尤不可也今)
(之士大夫居喪食肉飲酒無異平日又相從宴集&KR0804;然/無愧人亦恬不為&KR0988;禮俗之壊習以為常悲夫乃至鄙)
(野之人或初喪未斂親賔則齎酒饌住勞之主人亦自/備酒饌相與飲啜醉飽連日及𦵏亦如之甚者初喪作)
(樂以娱尸及殯𦵏則以樂導轜車而號哭隨之亦有乘/喪即嫁娶者噫習俗之難變愚夫之難曉乃至此乎凡)
(居父母之喪者大祥之前皆未可食肉飲酒若有疾暫/須食飲疾止亦當復初必若素食不能下咽久而羸&KR0629;)
(恐成疾者可以肉汁及脯醢或肉少許助其滋味不可/恣食珍羞盛饌及與人宴樂是則雖被衰麻其實不行)
(喪也唯五十以上氣血既衰必資酒肉扶養者則不/必然耳其居喪聽樂及嫁娶者國有正法此不復論)
喪次
中門之外擇朴陋之室以為丈夫喪次斬衰寢苫枕塊
(苫謂藁薦/塊謂墼)不脱絰帶不與人坐焉非時見乎母也不入
中門既虞寢有席枕木二十七月除服而復寢齊衰寢
有席大功以下異居者既殯可以歸其家猶居宿于外
三月而後復寢婦人次于中門之内别室或居殯側雖
斬衰不寢苫但徹去帷帳衾褥之類華麗者可也男子
無故不入中門婦人不得輒至男子喪次(喪服傳斬衰/居倚廬寢苫)
(枕塊寢不脱絰帶既虞翦屏柱楣寢有席既練舎外寢/注楣謂之梁柱楣所謂梁闇也舎外寢于中門之外壘)
(墼為之不塗塈所謂堊室也喪大記曰父母之喪居倚/廬不塗寢苫枕塊非喪事不言君為廬宫之大夫士䄠)
(之注宫謂圍障之也䄠謂不障既𦵏柱楣塗廬不於顯/者君大夫士皆宫之注不于顯者不塗見面既練居堊)
(室不與人居既祥黝堊吉祭而復寢齊衰期大功九月/者皆三月不入寢婦人不居廬不寢苫喪父母既𦵏父)
(不次于子兄不次於弟注謂不就其殯宫為次而居雜/記曰廬堊室之中不與人坐焉非時見乎母也不入門)
(又曰童子不廬問喪曰成壙而歸不敢入處室哀親之/在外也寢苫枕塊哀親之在土也閒傳曰父母之喪居)
(倚廬寢苫枕塊不脫絰帶齊衰之喪居堊室苄翦不納/大功之喪寢有席小功緦麻牀可也父母之喪既虞卒)
(哭柱楣翦屏苄翦不納期而小祥居堊室寢有席又期/而大祥居復寢中月而禫禫而牀注苄今之蒲苹也開)
(元禮五品以上喪為廬于殯堂東廊下諸子各一廬齊/衰於廬南為堊室俱北戸大功于堊室之南張帷小功)
(緦麻于大功之南設床婦人次于西房若殯後施床殯/堂无房者于别室楊垂喪服圖設倚廬于東廊下無廊)
(于牆下先以一木横於牆下去牆五尺卧于地為楣即/立五椽於上斜倚東墉以草苫葢之其南北靣亦以草)
(屏之向北開門一孝一廬門廉以縗布廬南為堊室以/墼壘三靣上至屋如于牆下則亦如偏屋以瓦覆之西)
(向開門其堊室及大功以下幕次不必每人為之共處/可也如此則非富家大第不能備此禮故但擇朴陋之)
(室不丹艧黝堊者居之斬衰居一室齊衰居一室可也/若大寒大暑雨濕蚊蚋其羸疾之人有不能堪者聽施)
(簟席白氊布褥白幬帳可也晉陳夀遭父喪有疾使婢/丸藥客往見之鄉黨以為貶議坐是沈滯坎軻終身嫌)
(疑之際不可不慎故男子無事不入中門/婦人不得輒至男子喪次也芐户嫁反)
五服制度
斬衰用極麄生布為之不緝衣縫向外裳縫向内裳前
三幅後四幅每幅作□(音/輒)皆屈兩邊相著空其中負版方
一尺八寸(此尺寸皆/用周尺)在背上綴于領下垂放之辟領方
四寸置于負版兩旁各攙負版一寸亦綴於領下衰長
六寸廣四寸綴於前衿當心衣長過腰足以掩裳上際
衽用布三尺五寸留上一尺正方不破旁入六寸乃向
下邪裁之一尺五寸去下畔亦六寸横斷之留下一尺
正方以兩正方左右相沓綴于衣兩旁垂之向下狀如
燕尾掩裳旁際冠比衰布稍細廣三寸跨頂前後以紙
糊為材上裹以布為三□皆向右縱縫之兩頭皆在武
下向外反屈之縫於武用麻繩一條從額上約之至頂
後交過前各至耳於武上綴之各垂于頥下結之有子
麻紐為首絰其大一扼左本在下五分去一以為腰絰
兩股相交兩頭結之各存麻本散垂三尺其交結處兩
旁各綴細白絹帶繫之使不脫又以細繩帶繫于其上
為父截竹為杖高齊其心本在下著麄麻屨婦人亦用
極麄生布為大袖及長裙布頭&KR1326;惡竹髪布葢頭麄麻
屨衆妾以背子代大袖子為母杖上圓下方亦本在下
布帶婦為姑亦緝其衣裳無子麻為絰餘皆如父與舅
餘親齊衰以布稍麄者為寛袖襴衫稍細者為布四脚
其制如幅巾前綴二大脚後綴二小脚以覆髻自額前
向頂後以大脚繫之大暑則屈後小脚于髻前繫之謂
之幞頭布帶麻屨婦人以布稍細者為背子及裙露髻
生白絹為頭&KR1326;葢頭著白屨大功小功緦麻皆用生白
絹為襴衫繫黒鞓角帶大功以生白絹為四脚婦人以
生白絹為背子及裙大功露髻以生白絹為頭&KR1326;葢頭
小功緦麻勿著華采之服而已凡緝者皆向外撚之凡
齊衰以下皆當自制其服而往㑹喪今人多忌諱皆仰
喪家為之喪家若貧親戚異居者自制而服之禮也三
年之喪既𦵏家居非饋祭及見賔客服白布襴衫白布
四脚白布帶麻屨亦可也小祥則除首絰負版及衰大
祥後服皂布衫垂脚黲紗幞頭脂皮爁鐵或白布裹角
帶若重喪未滿而遭輕喪則制輕喪之服而哭之月朔
輒為位服而哭之既畢返重服其除之也亦服輕服若
除重喪而輕未除則服輕服以終其餘日(檀弓曰與其/不當物也寜)
(無衰注不當物謂精麄廣狹不應法制古者五服皆用/布以升數為别每幅二尺二寸其經以八十縷為一升)
(同服之中升數又有異者焉故間傳曰斬衰三升齊衰/四升五升六升大功七升八升九升小功十升十一升)
(十二升緦麻十五升去其半有事其縷無事其布曰緦/葢當時有織此布以供喪用者布之不論升數久矣裴)
(莒劉岳書儀五服皆用布衣裳上下異制度畧相同但/以精粗及無負版衰為異耳然則唐五代之際士大夫)
(家喪服猶如古禮也近世俗多忌諱自非子為父母婦/為舅姑妻為夫妾為君之外莫肯服布有服之者必為)
(尊長所不容衆人所譏誚此必不可强此無如之何者/也今且于父母舅姑夫君之服粗存古制度庶幾有好)
(禮者猶能行之喪服傳曰斬衰裳苴絰杖絞帶冠繩纓/菅屨注麻在首在腰皆曰絰首絰象緇布冠之闕項腰)
(絰象大帶又有絞帶象革帶齊衰以下用布傳曰斬者/何不緝也苴絰者麻之有蕡者也苴絰大搹左本在下)
(去五分一以為帶齊衰之絰斬衰之帶也去五分一以/為帶大功以下皆以是為差苴竹也削桐也杖各齊其)
(心皆下本杖者何爵也無爵而杖者何擔主也非主而/杖者何輔病也童子何以不杖不能病也婦人何以不)
(杖亦不能病也絞帶者繩帶也冠繩纓條屬右縫冠六/升外畢鍛而勿灰衰三升菅屨者菅菲也外納注中人)
(之枙圍九寸擔猶假也無爵者假之以杖尊其為主也/屬猶著也通屈一條繩為武垂下為纓著之冠也小功)
(以下左縫外畢者冠前後屈而出縫于武也又曰妻為/夫妾為君女子子在室為父布總箭笄髽衰三年注此)
(喪服之異于男子者總束髮謂之總者既束其本又束/其末箭笄篠竹也髽露紒也但言衰不言裳婦人不殊)
(裳衰如男子衰下如深衣衰無帶下又無衽又曰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袧注削猶殺也太古冠布衣布)
(先知為上外殺其幅以便體也後知為下内殺其幅稍/有飾後世聖人易之以此為喪服袧者謂辟兩側空中)
(央也凡裳前三幅又曰若齊裳内衰外注齊緝也凡五/服之衰一斬四緝緝裳者内展之緝衰者外展之又曰)
(負廣出于適寸注負在背上者也適辟領也負出於辟/領也負出於辟領外旁一寸又曰適博四寸出於衰注)
(辟領廣四寸則與闊中八寸也兩之為尺六寸也出於/衰者旁出衰外又曰衰長六寸博四寸注廣袤當心也)
(前有衰後有負版左右有辟領孝子哀戚無所不在又/曰衣帶下尺注要也廣尺足以掩裳上際也又曰衽二)
(尺有五寸注衽所以掩裳際也上正一尺燕尾二尺五/寸凡用布三尺五寸世俗五服皆不緝非也禮惟斬衰)
(不緝餘衰皆緝必外向所以别其吉服也下俚之家或/不能備此衰裳之制亦可隨俗且作粗布寛袖襴衫然)
(冠絰帶不可闕也古者婦人衣服相連今不相連故但/隨俗作布大袖及裙而已齊衰之服其尊則高祖曾祖)
(父母伯叔父母親則衆子兄弟兄弟之子而世俗皆服/絹是與緦麻無以異也宋次道今之練習禮俗者也余)
(嘗問以齊衰所宜服次道曰當服布幞頭布襴衫布帶/今從之大功以下隨俗且用絹為之但以四脚包頭帕)
(額别其輕重而已此子思所謂有其禮有其財無其時/君子弗行者也以俟後賢庶謂釐正之耳古者既𦵏練)
(祥禫皆有受服變而從輕今世俗無受服自成服至大/祥其衰無變故于既𦵏别為家居之服是亦受服之意)
(也/)父母之喪不當出若為喪事及有故不得已而出則
乗樸馬布裹鞍轡(以代古惡車婦/人以布幕車檐)
五服年月略(其詳見五/服年月次)
斬衰三年
子為父(女在/室同)嫡孫為祖承重(謂當為/祖後者)父為嫡長子(亦謂/當為)
(後/者)婦為舅(其夫為祖後者妻亦從服凡/婦服夫黨當喪而出則除之)為人後者為所
後父(為父所後袓承/重者亦如之)妻為夫妾為君
齊衰三年
子為母 嫡孫承重祖卒為祖母 母為嫡長子 婦
為姑(其夫為祖後者/妻亦從服祖姑)
齊衰杖期
子為嫁母出母報(報為母服其子亦同/若為父後則無服)夫為妻
齊衰不杖期
為祖父母(女出嫁/者亦同)為伯叔父母 為兄弟 為衆子
為兄弟之子 為嫡孫(亦謂當/為後者) 為姑姊妹女在室(雖/適)
(人無夫與/子者亦同)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 女適人者為父母
(喪服小記未練而出則三年未/練而反則期既練而反則遂之)妾為嫡妻 為夫兄弟
之子 舅姑為嫡婦
齊衰五月
為曾祖父母(女出嫁/者亦同)
齊衰三月
為高祖父母(女出嫁/者亦同)
大功九月
(此謂成人者也凡子年十九至十六為長殤十/五至十二為中殤十一至八嵗為下殤應服期)
(者長殤服大功九月中殤服七月下殤服小功/五月應服大功以下各以次降等不滿八嵗為)
(無服之殤哭之易月生未三月則不/哭也男子已娶女子許嫁皆不為殤)
為從兄弟 為庶孫 為女姑姊妹兄弟之女適人者
女適人者 為伯叔父母兄弟妷 為人後者為其
兄弟姑姊妹(凡男為人後女適人者為其私/親大功以下各降一等准此) 為衆子
婦 為兄弟子之婦 為夫之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
子之婦
小功五月
為從祖祖父母(祖之兄/弟及妻)為兄弟之孫 為從祖父母(父/之)
(從父兄/弟及妻)為從兄弟之子 為從父兄弟之子 為從祖
兄弟姑姊妹 為從祖祖姑(祖之/姊妹)為外祖父母(服問曰/母出則)
(為繼母之黨服不為其母之黨服母死/則為其母之黨服不為繼母之黨服)為舅 為從母
(母之/姊妹)為甥 為夫兄弟之孫 為夫從父兄弟之子
為夫之姑姊妹(在室適/人等)女為兄弟妷之妻 為娣姒歸
報 為同異父兄弟姊妹 為兄弟妻 為夫之兄弟
緦麻三月
為三從兄弟 為曾祖之兄弟姊妹服 為祖之從父
兄弟姊妹服 為父之再從兄弟姊妹服 為外孫
為曾孫元孫 為從母之子 為姑之子 為舅之子
為曾祖兄弟之妻服 為祖從父兄弟之妻服 為
父再從兄弟之妻服 為庶孫之婦 為庶母(父之妾/有子者)
為乳母 為壻 為妻之父母 為夫之曾祖 高祖
父母 為夫之從祖祖兄弟及妻服 為夫之從兄弟
之妻 為從父兄弟子之婦 為夫之外祖父母服
為夫之從父兄弟子之婦 為父之從父姊(在室適/人等)
為夫之舅及從母 為姊妹子之婦 為甥之婦
成服
大斂之明日(曲禮曰生與來日死與往日鄭曰與數也/生數來日謂成服杖以死來日數也死數)
(往日謂殯斂以死日數也今人/大斂即成服是無袒括髮也)五服之人各服其服入
就位然後朝夕奠
夕奠
自成服之後朝夕設奠朝奠日出夕奠逮日(陰陽交接/庶幾通之)
如平日朝餔之食加酒果(事死如/事生)月朔則設饌(古謂之/殷奠然)
(亦不可盛于時祭之饋遇麥/禾黍稻熟薦新亦如朔奠)皆褰帷幔(雜記曰朝夕哭/不帷注縁孝子)
(心欲見殯肂也既出則施其㧁鬼/神尚幽闇也肂以二切㧁克盍切)用素器(以主人有哀/素之心也)
執事者具新饌于阼階東(無阼階則但在/靈座東南可也)主人以下各
服其服入就位尊長坐哭卑幼立哭祝帥執事者盥手
徹舊饌置座西南乃設新饌于靈座前止哭祝洗盞斟
酒奠之復位卑幼皆再拜哭盡哀歸次夕奠將至然後
徹朝奠朝奠之將至然後徹夕奠各用罩子(若天暑恐/臭敗則設)
(饌如食頃去之止/留茶酒果仍罩之)
書儀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