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毛氏傳

春秋毛氏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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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春秋毛氏傳卷六

          翰林院檢討毛竒齡撰

  桓公(公名軌史世家又名允惠公子/隱公弟也諡法辟土服遠曰桓)

元年

 遭喪即位踰年改元前已言之詳矣此元年為桓改

 元之年自當在隱公被弑之次年而左氏疏又謂桓

 之於隱本無君臣之義計隱公之死桓公即合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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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必踰年始即位此與晉厲被弑悼公改元例同殊

 不知隱之居攝不比冢宰桓之待儲實同樹子如以

 冢宰攝例較之則冢宰攝事不攝位今隱既攝位何

 謂非公冢宰奉年不建年今隱自有年而桓實奉之

 誰謂隱非君而桓非臣若晉厲被弑悼即改元則並

 無其事晉厲以八年之春正月被弑實當成之十八

 年而悼公以是年二月即位至次年當襄公元年而

 後改元(左傳二月即位國語正月即位皆在厲八年/春未嘗改元若史記年表則悼公改元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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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公/元年)諸書可考也不知孔氏何所據而疏義如此

春王正月公即位

 遭喪即繼位然必改元行即位禮常也惟遭弑逆則

 多有不行者莊閔僖是也今桓行即位禮所以飾弑

 隱之不由己也然已有弑之者矣且討寪氏矣忍行

 之乎即位説見前(隱元/年)

 胡氏曰古者諸侯不再娶惠公元妃既卒繼室以聲

 子則是攝行内主之事矣仲子安得為夫人母非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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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則桓乃隱之庶弟安得為適子是隱之授桓實讓

 之非攝之也乃惠以邪心而欲立桓而隱又探其邪

 心而成之以讓桓夫婦之大倫從此亂矣其説雖近

 似而實不然者周制周禮已渺乎不可問矣吾即就

 春秋斷之莊公取哀姜無子其娣叔姜生閔公此與

 惠公娶孟子無子其娣聲子生隱公無以異也莊公

 别娶孟任為夫人而生子般與惠公更娶仲子為夫

 人而生桓公又無以異也莊公舍閔僖不立(叔姜生/閔公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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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成風生/僖公最長)而欲立子般與惠公舍隱公不立而欲立

 桓公又無以異也然而季友奉莊公之命以死立般

 甚至殺兄奔國禍連數世在莊不為有邪心而在季

 友則不惟不探君邪然且成季之名魯人稱之史官

 褒之夫子又從而存之筆之至定哀之間他國君臣

 尚有稱季氏未亡其先人有大功于魯者而胡氏亦

 引唐陸淳之説謂季友恩義俱立變而得中若是者

 何也學者註經所貴平情况春秋一書全在比例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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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春秋本經前後見在而舉其一遂忘其一者豈有

 同一事例而前極貶之後又極褒之者夫周制已亡

 但當闕疑雖曰諸侯不再娶而公羊謂媵有貴賤貴

 即當立何休又謂嫡無子則立媵媵無子則立姪娣

 是立媵立嗣原有次第况舍媵更娶則貴有在媵上

 者故左氏于仲子曰為魯夫人于孟任曰以夫人言

 許之夫母稱夫人而尚謂其子不當立耶韓宣子見

 春秋曰周禮盡在魯則周禮已亡春秋實可以論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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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予定春秋例而以禮例當四例之首豈無謂也

三月公會鄭伯于埀(左傳合下/爲一節)

鄭伯以璧假許田

 甫即位而修鄰好禮也然而桓之為此則意在固其

 位也若其先與鄭會者以隱曾與鄭相好故尤急也

 至于許田之假以易祊也鄭欲以泰山湯沐之邑名

 祊田者易我成周朝宿之邑之許田(以各近其國/故見隱八年)在

 隱雖許之而未與也即彼己歸祊我已受祊然而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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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與也其未與者或以許田重于祊或亦遲囘之冀

 得以終止其事未可知也至是桓媚鄭而急與之而

 鄭遂加璧而受之史官不言易但云假之耳並不及

 祊田但云以璧假我許田耳此與前歸祊入祊而不

 及許田正同所謂文也所謂春秋之微詞也此或夫

 子之筆也埀衞地名

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于越

 傳曰盟于越結祊成也越亦衛地與埀近盟與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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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禮(説見/前)及者史例首本國也胡氏謂及者我為志會

 者彼為主前已詳辨之(見隱/元年)此埀越皆衛地去魯遠

 而去鄭近則必公越齊至衞而鄭應之其斷非鄭志

 可知乃胡氏又堅執其説殊不知此一盟一會本一

 時事會埀而假許盟越而成祊總此事也魯衛齊鄭

 相距頗遠豈能于三四兩月間兩約期日兩散兩聚

 雖歴夏秋實一時也幾有一時一事而我志彼主分

 兩例者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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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大水

 以災故書説見前

冬十月

二年

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宋督宋太宰華督也徒名不書字史例然也(見/前)與夷

 者宋殤公之名也大夫孔父者宋之司馬孔氏而父

 名也其書名者史例則然無所為褒貶也此其例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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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十二年宋萬弑其君㨗及其大夫仇牧僖十年晉

 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並同若謂書名為貶

 (見左/氏註)則荀息仇牧皆書名矣且未有宋君稱名于前

 而其臣可稱字者故公羊以孔父為字是褒孔父則

 不惟孔父有字曰嘉(見左/傳)並不是字亦正以君名臣

 字于禮不通故不遵其説若穀梁謂孔氏父諡則可

 笑尤甚周制諡法並無有以父為諡者且大夫卒三

 月既塟然後請諡此時君臣新死焉得有請諡賜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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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理况春秋二百四十餘年並無以諡來赴者君赴

 尚不諡而謂獨諡此大夫乎祗督將弑君先殺孔父

 而經先宋公而後孔父似書法有異而仍不然者君

 與臣同時被害即有先後亦必先君而後臣斷無有

 先其臣而後及君者况當時情事原有不堪用兵而

 欲為弑公以召公子馮之舉所礙者獨孔父主兵柄

 耳葢殤公即位以來牽連齊魯累歲伐鄭無非為公

 子馮一人而為宋司馬而董戰鬭者匪他人即孔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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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宋殤公者宣公子也公子馮者穆公子也宣公舍/殤公而立弟穆公故穆公亦舍子馮而立兄子殤)

 (公使馮出居鄭以避之是馮居鄭讓殤未嘗奔鄭爭/國也而十年十一戰皆在鄭不惟民不堪馮亦不堪)

 (矣/)督有意召馮不得不弑君欲弑君不得不先殺孔

 父是非殺孔父而後及公實欲弑宋公而先及孔父

 則其所謂及之者實順推非逆數也故督為太宰乘

 民怨之故揚言殤公十年十一戰民不堪命皆司馬

 之罪先使民知其人之可殺而後攻殺于其家奪其

 妻而弑公焉左氏謂孔父有罪佐君興師不能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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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以及于難固為非是何則父既殉君則雖有罪而

 此時不及重在督則輕在父也若公羊謂賢乎孔父

 義形于色則又不然義不能匡君以正其家(先是華/督見孔)

 (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豔孔疏謂禮婦人/之出必擁蔽其面乃令人見其色美以致殺身而妻)

 (從他人是不/能治閨門也)則其所謂正色立朝者徒擁强兵以長

 君之惡穀梁所云孔父閑言孔父但能閑衞君也夫

 但能閑衞君則彼弑君者欲不先去其閑衛得乎

滕子來朝(朝新君也後/把侯來朝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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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制諸侯有相朝之禮(見隱十/一年)此專以禮書而義無

 譏焉若滕本侯爵而今稱子則是桓王所降黜者杜

 氏云東周雖㣲然猶為天下宗主既能命邾為諸侯

 豈不能降滕為滕子在前儒已辨之久矣而胡氏復

 謂時王不能黜諸侯此獨因朝桓之故以諸侯而朝

 弑逆故仲尼特削降之則文十二年滕子來朝襄六

 年滕子來朝哀二年滕子來朝豈皆朝弑逆而皆降

 之况滕之稱侯自隱十一年滕侯與薛侯來朝稱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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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則處處稱子如莊十六年諸侯滕子同盟于幽僖

 十九年宋人執滕子嬰齊二十二年諸侯滕子伐鄭

 宣九年滕子卒類是隱末桓初降侯稱子延至十二

 公而未有改明明被時王所黜而以為仲尼惡桓特

 筆而削此侯爵何我仲尼之受寃至此極也嗟乎何

 受寃至此極也

三月公會齊侯陳侯鄭伯于稷以成宋亂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太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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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者平也正而安之也宋華督弑君則宋亂矣公會

 諸侯以平之未為不當而無如受其賂而還也郜大

 鼎者郜國所鑄之大鼎也太廟周公廟也不言宋歸

 我而曰我取之者此其中有文焉若曰我以平亂故

 取之豈受賂乎或曰成者成就之義則天下豈有人

 國亂而我合諸國以成就之者始以平往既以利還

 無非直書其事以俟其義之自見至于立華氏則經

 無明文杜氏亦以為督未死而先賜族世無是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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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氏曰善解春秋者當以傳解經必不當以經解傳

 此其一焉稷宋地名

秋七月把侯來朝(杞公穀/作紀)

蔡侯鄭伯會于鄧

 據傳始懼楚也楚熊繹之後而居丹陽至熊逹僭稱

 武王徙居郢武王十九年即隱之元年也自是寖大

 而蔡與鄭實逼楚因懼而謀之然何益矣鄧蔡地名

 胡氏以鄧為小國此本賈服説而又誤者孔疏云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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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小國去蔡鄭甚遠不能遥會其地且蔡鄭此會本

 為懼楚何當反求近楚小國而與之結援謬矣

九月入杞

 據傳杞侯前來朝以不敬故此入之夫既來朝雖不

 敬無伐之理此必有他故見僖二十七年傳

公及戎盟于唐(左傳合下/作一節)

冬公至自唐

 據傳書公至告于廟也凡公行告于宗廟反行飲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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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舍爵䇿勲禮也但禮記曾子問諸侯適天子必告于

 祖奠于禰命祝史告于宗廟諸侯相見必告于禰命

 祝史告于五廟反必親告至于祖(適天/子)禰(諸侯/相見)乃命

 祝史告至于前所告者(餘/廟)則是出入必告廟比之出

 告反靣之義而告祗在禰其曰宗廟者該祝史言之

 也且出告不註者以出祗用幣無飲至䇿勲之禮故

 略之也葢飲至者喜其至而飲于廟中也䇿勲者飲

 畢而書其所行之事于䇿也勲者事也功也此是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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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其有書不書者以行禮有詳略或用幣而不飲至

 或飲至而不䇿勲(如所行有/諱避之事)或苐命祝史而已不親

 告則皆不書乃胡氏又自為例曰此常事不書其書

 者或誌其去國之久或録其盟會之危或著其黨惡

 附姦之罪則在春秋公行凡一百七十六其書至者

 八十二並無一合如此書至謂遠與戎盟而書至者

 危之也則此戎徐戎也在魯東郊費誓所謂東郊不

 開是也未嘗遠也况唐是魯地以近郊之戎其君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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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來而會于我地何危之有

三年

春正月公會齊侯于嬴

 春秋書時月而或書王或不書王者皆史有詳略無

 關義例故有時無月而不書王者凡一百餘條有時

 有月而不書王者凡一十五條此不書王者正有時

 有月而不書之例(説見/前)而穀梁謂桓無王故削王字

 則宜在元年乃元年二年有王至三年而始削之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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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討賊之需遲也則又為説曰元年有王所以治桓

 也二年有王正與夷之卒也(宋督弑/君與夷)則是有王反治

 罪得毋三年以後其無王者皆褒德者乎且治桓已

 耳華督弑君與魯何涉而胡氏亦曰二年書王正華

 督之罪得毋春秋二百四十餘年凡有王者悉治罪

 之年乎况有王治罪無王又治罪是亂刑也無王是

 削而惡桓有王是筆而又惡桓是筆與削俱無所凖

 也且春秋須比例文九年春有二月三月而無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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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年春有三月而無王定十四年春有二月而無

 王以例言之與桓年正同然而三君于諸年並未嘗

 有治罪貶削之事是屬詞比例又並無一相合者吾

 故曰此不關義例非無謂也

 齊侯齊僖公也會于嬴者成昏于齊也(聘文/姜)嬴齊地

 名

夏齊侯衛侯胥命于蒲

 胥命者相命也謂申約言以相命而不歃血也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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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六月公會把侯于郕(杞公羊作紀/郕公羊作盛)

 二月我入杞故此會而成之傳曰把求成也

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既盡也

公子翬如齊逆女

 此桓公娶文姜也古諸侯娶女亦必親迎然此禮不

 行久矣但送女大國必以上卿則逆女大國亦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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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卿行之翬見前

九月齊侯送姜氏于讙

 禮送女大國必命上卿未聞有公親送者此齊僖愛

 女故然然失禮矣讙魯地名杜氏云已去齊故不稱

 女未至魯故不稱夫人

公會齊侯于讙

夫人姜氏至自齊

 杜氏云告于廟也禮迎與至俱告廟而祗于至云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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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廟者猶公行不告而祗云告至例同苐書至有二例

 一書卿以至宣元年公子遂如齊逆女三月遂以夫

 人婦姜至自齊是也一但書女至隱元年紀履繻來

 逆女冬十月伯姬歸于紀是也推之天王之嫁娶皆

 然(桓九年紀季姜歸于京師/莊元年王姬歸于齊類)而胡氏以不親迎并不

 書卿至為不能防閑啟文姜敝笱之兆夫魯十二公

 惟桓莊為親迎桓迎于境雖為齊侯然受之其父已

 親御輪矣不隨卿至已親導婦入寢門矣然而文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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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哀姜滛失尤甚則夫敝笱之兆或别有在恐非親迎

 卿至二禮所得而防閑之也况不書卿至則公親受

 之正親迎也

冬齊侯使其弟年來聘

 周制女出嫁後隨遣大夫加聘問之禮所以存謙敬

 序殷勤也在本國遣使謂之致女在他國使來則謂

 之聘此傳曰致夫人也則致女之聘也年即夷仲年

 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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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年

 年者稔也熟也穀一熟曰年有年則熟者衆矣賈服

 謂桓惡而得年異之也書有言不宜有也則宣十六

 年書大有年宣惡不必過于桓而曰大不宜有誤矣

 况君惡耳民亦何罪而必使無年此徒以婦孺之見

 測天意而胡氏遵之不可笑乎

四年

春正月公狩于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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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狩者冬獵之名周禮大司馬仲冬教大閲遂以狩田

 則狩宜在冬而此書春正月者周之正月為夏之十

 一月正仲冬也狩田者以田既藝穫則隨地可狩故

 曰狩田此狩于郎與莊四年狩于禚昭八年蒐于紅

 十一年蒐于比蒲例同但左傳曰書時禮也而公羊

 以地遠為譏考之郎邑在魯郊實未嘗遠註者亦知

 難通變言郎邑本近而郎邑之屬在郊外為遠則明

 是遁詞而疏左氏者反襲其説以為常地不書如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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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狩獲麟是也非常地即書如天王狩于河陽是也葢

 狩有常地如鄭有原圃秦有具囿類夫圃囿者游觀

 之所不事較獵故春獵曰田謂取獸于田也夏獵曰

 苗謂為苗除害也秋獵曰蒐謂搜獸于藪澤間也冬

 獵曰狩謂閲畢圍獸而大較以畢農事也此明屬異

 地並無有場圃苑囿為四時常獵之所見之經傳不

 得已而以召狩河陽西狩獲麟証之夫召狩書地果

 是狩乎西狩不書地則何以云西西者國之西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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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郊則地矣若云常地不書則春秋五蒐三在比蒲然

 又書何也乃胡氏并襲其説以貶桓夫弑逆之罪不

 以禮狩而减也罪在弑逆亦不以非禮狩而又加重

 也凡此皆深文之不必然者况我欲誅桓而桓不受

 誅則其罪反在所誅之者矣春秋筆削定無曲詞何

 可使爰書不確任人平反至是

夏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

 此天王周桓王也天王下聘禮也然諸侯不朝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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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來聘過矣以桓之弑逆王不能討而反來聘焉益

 過矣此春秋之筆所為直書其事而義自見者若其

 稱官稱名則與隱元年天王使宰咺歸賵例同並無

 書法而説者又紛紛焉按周禮天官有大宰小宰宰

 夫皆稱宰此宰夫之職本下大夫與上士相通例當

 稱名宰者官渠者氏伯糾者名也若公羊註以渠為

 名伯糾為字云名字並見已杜撰矣穀梁註謂下大

 夫老以伯為老稱故書字則與左氏云伯有父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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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來使故書名一老一少極其可笑而胡氏又云

 宰是太宰伯是封爵當是以諸侯而入相與既相而

 受封者則丁零盗蘇武牛羊何從按之

 此年與後七年俱無秋冬者經文闕漏並非筆削舊

 説所謂或史文先闕而夫子不增或夫子備文而傳

 者遺脱此明白了義而胡氏又謂天王失刑桓惡不

 討故削秋冬以見佚罰則定十四年亦有春夏秋而

 無冬矣此則何所刑討乎况春秋編年專為記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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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貶桓之故而竟削春秋兩年兩時之事恐無是理

 矣孔疏嘗云日月有詳略而無義例文以前六公書

 日者二百四十有九宣以後六公書日者四百三十

 有二計前後兩截年數略同而日數加倍近詳而遠

 略斷無貶遠褒近之例先仲氏亦曰桓十二年冬十

 一月既書丙戌盟武父矣又書丙戌衞侯卒夫一日

 無再書者其再書者羡文也文有盈羡即當有闕佚

 羡文之非褒猶之闕文之非貶也今遇闕時闕日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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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謂貶桓則此有羡日當褒桓矣桓不當褒將毋衞

 侯之卒可褒乎

 

 

 

 

 

 春秋毛氏傳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