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毛氏傳
春秋毛氏傳
欽定四庫全書
春秋毛氏傳卷七
翰林院檢討毛竒齡撰
五年
春正月甲戌己丑陳侯鮑卒
陳侯以卒赴而史書名例已見前(隱三/年)其曰赴以名
與同盟而後書名俱非也侯固未嘗同盟也但卒有
兩日大不可解據傳云再赴也方公疾病時其弟陳
佗殺太子免而自立故亂作而赴告不一即史記亦
云三十八年正月甲戌己丑陳桓公鮑卒其弟佗之
母蔡女也蔡人為佗殺五父及太子免而立佗是為
厲公方桓公病而亂作國人分散故再赴是兩赴兩
日彼此有據似乎不誣祗此後六年蔡人殺陳佗立
桓公之子躍為厲公則厲公非佗即躍也蔡人殺佗
則佗母非蔡女厲公躍實蔡所出也且五父即佗蔡
人亦無有先殺五父及太子免者則史記較傳稍為
未確又後儒以長歴推算則甲戌己丑相距十六日
一在桓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一在五年正月六日
而此並書正月者不知赴文本如是抑亦魯史從簡
依後赴之月書前日月也凡此皆當備考之以存疑
者若公羊謂陳侯病狂甲戌出亡至己丑日始得之
然而不知其死在何日也故舉兩日而穀梁謂侯本
避病非狂也戍出丑得不知死日故舉兩日以包之
夫以諸侯之尊陳國之隘狂死何地至十六日而不
知其屍之所在已怪極矣况避病而出别無侍養一
如鬼倀之獨行蹤跡無所此非道聽塗説也直是瘈
犬病發洵口吠囓而以之傳春秋欲春秋不亡得乎
夏齊侯鄭伯如紀
據傳齊侯鄭伯朝于紀欲以襲紀而紀人知之此必
以紀人來告故書按周制諸侯原有相朝之禮(見/前)但
尊不朝卑大不朝小齊鄭尊大豈肯輕朝卑小以謀
襲國况襲國使不知朝則已知之矣且史例列國相
朝不書何獨書此若云紀以朝告則直書朝紀耳安
所避諱而書如若云如即是朝則後此十八年公與
夫人遂如齊亦朝齊乎爾雅云如者往也齊欲謀紀
則邀鄭伯偕往以覘其動静葢為後年滅紀地也如
此則齊惡亦甚矣至于我公書出並不及朝如如齊
如晉如楚類則或有諱避他國不然此與本年冬州
公如曹例同(如曹亦非/朝曹見後)
天王使仍叔之子來聘(仍穀梁/作任)
天子之大夫稱字故仍氏而叔字其曰之子以父使
來告而子行之也此與隱三年武氏子例同
葬陳桓公
城祝丘
秋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
此王桓王鄭者鄭莊公也據傳王奪鄭伯政鄭伯不
朝王以諸侯之師伐鄭而鄭伯禦之戰于繻葛王師
敗績鄭祝聃射王中肩鄭莊之惡於是乎不可貰矣
然而陳蔡與衛君不親往苐以無何有之人帥寡少
之師勉强從王以致覆敗罪亦不小又况我魯之袖
手觀望者乎其不書王師敗績者所以諱王辱而減
國惡事也而文與義皆見焉若胡氏以王不討魯桓
并不討宋督憤怒興師並為王罪故削去天字則王
朝卿士䟦扈不臣尚不能聲罪一戰而敗而追責其
不討宋魯為爾君者不亦難乎夫惡當重大不容旁
貸君臣相殺彼我同責已為難堪况復舍其臣而專
治君罪生平毁鄭莊不直一錢今反袒之何也
大雩
雩者旱祭也其稱大雩者重其祭名猶烝嘗之稱大
嘗大烝並非雩祭有大小也但大雩有二一是龍見
之祭建已之月東方蒼龍七宿昏見于南則雩祭以
祈膏雨恐夏旱也此限定四月之祭左氏所謂龍見
而雩是也一是呼旱之祭時當旱暵則不論夏秋隨
時可祭穀梁註雩者舞而呼旱鄭氏禮註雩者吁也
吁嗟而求雨是也春秋恒禮不書則四月之雩未必
書冊凡書大雩皆是呼旱而左傳謂為失時葢以周
之秋即夏之夏而秋始于七八月但當夏之五六月
而四月不在其内故凡書秋雩即為失時以秋無四
月也然襄五年秋大雩傳又稱曰旱而不稱失時或
曰書月者為旱以其在八九月間去四月遠則為旱
如襄八年九月大雩傳曰旱昭三年八月大雩傳曰
旱是也若祗言秋則近在五月去四月近即為失時
則昭二十五年秋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而傳曰
旱甚夫周之七月正夏之五月與四月近况業已兩
雩則必一正祭而一呼旱然而皆曰旱而不稱失時
何也况春秋貴比例秋雩之例總為旱禱而舊儒又
分為四部一曰正祭失時一曰禱禮呼旱一曰旱不
為災一曰旱氣所致其分正祭失時者祗此桓五年
大雩為一部考經文書大雩凡二十有一單書秋大
雩而不書月者有七自此年後成三年襄五年至定
十二年止皆一例書某年秋大雩三字而失時一部
祇以此一年當之則彼六大雩將屬何部况其所為
禱禮旱不為災又皆罣一漏百此白彼黑而並無一
合者也孟子曰七八月之間旱周七八月夏五六月
也秋在五六月去四月小滿中氣則芒種播穀正當
旱時故秋雩之書專為旱祭此無可疑者胡氏不識
春秋妄冠夏時其於歲候節月一概不通至此則又
遵賈逵之説謂大雩者雩上帝之稱諸侯但當雩境
内山川耳魯獨雩上帝而用盛樂是僭禮也故春秋
譏之則不知賈説本月令而誤解之者月令以仲夏
之月命有司祈祀山川百源大雩帝而用盛樂言先
祈祀山川百源之神而後祈祀五方之帝以求雨鄭
註所謂先祭其本然後雩祭以為山川者出雨之本
也是山川五帝一時並祭何曾有天子祭上帝諸侯
祭境内山川之别且帝即五帝謂之方神禮所稱方
明是也方明之神諸侯盟會即祭之何必天子若雩
用盛樂不過巫師歌舞間用樂器如所云鞀鞞柷敔
者未嘗曰歌黄鐘舞雲門以祀天神也又况吕氏月
令不可為據論者謂其雜秦制而即此一祭龍見正
雩斷在已月而月令記在仲夏之後則已訛為午月
矣春秋説雩在三傳諸家尚無定詞豈可以吕氏春
秋强釋魯史况又誤解乎故吾謂此所書雩斷屬旱
祭誠非妄言即以此經觀之書雩之後繼書以螽螽
者蝗屬旱則生之可驗也人以傳証經吾以經証經
若其書雩而不書旱書旱書不雨而反不書雩則有
二説公羊曰言雩則旱見言旱則雩不見謂書雩而
旱在其中但書旱則未必雩也此一説也穀梁説云
得雨則書雩不得雨則書旱此又一説也
螽
螽蝗屬為災故書
冬州公如曹
州國名世本姜姓其稱公者或其先嘗為王三公之
官如虢公榮公類曹姬姓文王子曹叔振鐸之後也
如往也與前如把例同
六年
春正月實來
實不知何人據傳即州公之名也不書國爵者承前
年冬州公如曹文也來者不知所事但來之耳此與
隱元年祭伯來僖二十九年介葛盧來例同先仲氏
曰挾卒非貶氏實來非削爵則書法不在是矣夏五
不必補甲戌己丑不必刪則筆削從可知矣
夏四月公會紀侯于郕(郕公羊/作成)
據傳紀來諮謀齊難也郕魯地
秋八月壬午大閲
周禮大司馬職四時于農隙必較閲以講武事故中
春教振旅中夏教茇舍中秋教治兵中冬教大閲即
春蒐夏苗秋獮冬狩之禮魯桓於積弱之餘能修武
備以禦外侮豈不甚善無如其偶嘗之也據傳北戎
伐齊齊侯使乞師于鄭鄭太子忽帥師救齊大敗戎
師獲其二帥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獻于齊於是諸
侯之大夫皆為齊戍而齊人饋餼使魯大夫為班次
魯大夫班獨後鄭鄭忽怒之故後十年有齊鄭伐郎
之師此時公覺其怒知其有事而預為教戰宜也此
事也而禮行其間且義亦無譏焉祗中夏教戰名為
茇舍不名為大閲周之八月即夏之六月而大閲之
名于制不合故傳特解之曰簡車馬也以明此所為
閲但擇車徒蒐廐馬與平時較獵不同即孔疏亦云
昭十八年鄭人簡兵大蒐在于城内此所為簡亦不
必定在田野而胡氏又曰非時不知其所為非時者
謂大閲在冬抑謂夏不宜教戰也又云非禮謂以鼓
王執路鼓諸侯執賁鼓以旂則王載太常諸侯載旂
以殺則王下大綏諸侯下小綏其禮固亦不同也書
大閲非禮矣夫以鼓見大司馬振旅文以旂見大司
馬茇舍文以殺見王制一歲三田文皆是教戰亦皆
是四時較閲通禮春夏旂鼓秋冬戒令原屬互田殺
則下綏發則抗綏本是一義不知其所為非禮者謂
魯桓當時不執賁鼓不載旂不下小綏故非禮抑亦
世固有此執鼓載旂下綏諸禮而大閲則盡廢之故
非禮也凡此皆反覆其文而不可解者大閲不書公
與昭八年蒐于紅十有一年大蒐于比蒲皆不書公
例同
蔡人殺陳佗
前一年陳桓公卒時其異母弟佗殺太子免而自立
太子弟公子躍者其母蔡女也至是年蔡人殺陳佗
而立子躍是為厲公陳以殺佗告故史書之其不書
爵者舊儒謂簒立踰年未通盟會非也弑立不久或
先君未葬或既葬而改元未期皆不稱君此與衛人
殺州吁齊人殺無知例同但此本無傳其事始末雜
見之莊二十二年傳中而公羊獨曰滛乎蔡穀梁又
曰滛獵乎蔡世遂引史世家文為公穀証按史世家
于陳桓卒時謂桓之弟佗母蔡女也蔡人為佗殺五
父及太子免而立佗是為厲公厲公娶蔡女與蔡人
亂厲公如蔡滛蔡人乃以好女誘殺佗而立躍是為
利公夫春秋陳桓之後即為厲公厲公者躍也厲公
之後即為莊公莊公者躍弟林也並無所為利公者
即周制諡法但有厲而並無利况陳佗見殺經不書
爵焉得所為諡而厲之且經止云蔡人殺陳佗而史
又增蔡人為佗殺五父于殺太子之前夫五父即佗
也佗之字也傳曰蔡人殺五父而立厲公即此殺佗
經文也蔡人先為佗殺佗而尚能殺太子乎且猶是
蔡人前既為佗殺太子今復為躍殺佗猶是蔡女而
初以躍母而訛為佗母既又以佗母而更為佗妻明
是由公穀滛蔡一語不得明白遂依様葫蘆彼此猜
臆以致一事分兩事一殺分兩殺一佗分兩佗一厲
公分兩厲公一蔡女分三蔡女此史文之誤實由公
穀而反引為公穀証其能証乎然且蔡人殺佗明不
書地而公穀曰殺于蔡向使佗果殺于蔡則陳人來
告必告其地經文必書蔡人殺陳佗于蔡與衞人殺
州吁于濮作同一例矣何氏范氏與公穀疏皆並不
引史世家一字近有著春秋論者特主此立説以亂
經學故并辨之
九月丁卯子同生
史例太子生必書子者桓公子即莊公也同者名也
傳曰公曰是其生也與吾同物言與公同日故名同
史世家云桓公六年夫人生子與桓公同日是也特
禮三月始命名丁卯者初生之日也而稱名補書之
也其不稱世子太子祗稱子者春秋凡適子與支庶
而為儲子者皆祗稱子曰我子耳此與後子卒子般
卒子野卒稱例並同至若春秋生子唯此僅見者以
初生時有接子之禮内則所謂國君世子接以太牢
者行此禮即書不行此禮即不書而杜氏謂十二公
惟子同是適夫人長子故書于䇿則文公子惡亦適
夫人哀姜所出亦是長子不止子同也然而不書生
何耶
冬紀侯來朝
前四年齊侯謀紀故本年春會紀侯于郕至是冬紀
侯來朝無非為求援之故傳曰請王命以求成于齊
也小國孱弱乞救隣近思藉王命以保宗社有何可
議所恨者桓不能為之請耳而胡氏又責其不討桓
夫國之不保而討桓也乎
七年
春二月己亥焚咸丘
焚者火田也爾雅火田為狩則蒐狩之禮原有火田
一法但農隙教戰不止從禽今于四時習鬭諸禮概
不之問而苐火田以為樂此與觀魚觀社何異故或
書其事而禮見義亦見焉若謂焚林而田譏其盡物
則爾雅註放火張羅但以燒草使禽得外犇而後羅
其下風以取之未聞盡燔其林木也若謂周禮火弊
獻禽在於中春即夏時二月也今周之二月但為夏
之冬十二月為非時則王制昆蟲未蟄不以火田正
謂十一二月中冬蟄後為火田之時其云中春火弊
者謂二月啟蟄火可以止耳弊者止也猶車弊為車
止也然則季冬火田不必失時矣咸丘魯地
夏穀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
穀鄧國伯侯爵綏吾離名也二國皆遠地屬楚以南
與衡岳相近僻小不恒至或書名或書字此與莊五
年郳犁來來朝(即小邾子也/郳犁來名)二十三年夏蕭叔朝公
例同(蕭國/叔字)
無秋冬説見前四年
八年
春正月己卯烝
烝時祭名四時之祭春祠夏礿秋嘗冬烝烝者衆也
言成物衆多可備薦享也周禮時祭用四仲月此春
正月即夏時之冬十一月正冬仲月也此直書而無
譏者或曰左氏曰閉蟄而烝閉蟄在亥月當是十月
此十一月為失時則閉蟄中氣雖在亥月與子月接
其言閉蟄而烝者謂閉蟄即可烝耳况閉蟄後耶
天王使家父來聘
家父者天子大夫家氏父字也王國使上中大夫下
聘諸侯則例稱字此與隱九年天王使南季來聘莊
元年王使榮叔來賜桓公命例同
夏五月丁丑烝
烝冬祭也夏五月則春三月矣此時當祠而復烝何
也且前已烝矣何再烝也此禮也而義見焉
秋伐邾
冬十月雨雪
夏八月也可雨雪乎月令曰孟冬行秋令則霜雪不
時
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
祭公天子之三公而食采于祭者穆王時有祭公謀
父此其後也(又隱元年有祭伯莊二十三年有祭叔/公與伯是爵叔則字矣此必以采為氏)
(者觀鄭有/祭仲可驗)禮天子娶后不親迎使公卿迎之公羊説
天子親迎此無據之語(或引詩親迎于渭孔子對哀/公冕而親迎為証不知詩頌)
(文王謂諸侯世子也孔子對哀公/言魯國之禮並不以天子為言)葢婚姻賔主彼此
敵體天子與諸侯分位不敵故天子娶侯國之女必
使同姓諸侯命迎與王姬下嫁于諸侯亦必使同姓
諸侯送婚正同此祭公來魯因以魯主迎后之事故
來受魯命即往迎后其不稱迎女者此受魯命以往
魯不敢斥后為女也若其不稱王使者正以使迎非
王事魯既命迎則王自不當再命且春秋逆女不一
從無稱君使者昬禮不稱主人况國君無父豈可以
命迎之使即自壻出此在前經已明言之(見隱/二年)而胡
氏又云王不書使責其使三公為非禮故祭公專命
不報遂行如紀夫天子逆后一公一卿此如後世使
臣正副之義故此使祭公襄十五年傳官師從單靖
公逆王后于齊皆三公也(此不書卿者舉重而略輕/也莊十五年傳稱官師者)
(則以元士/代卿行也)此正杜氏所謂使上卿逆后而公監之也
葢天子逆后禮無明文然在春秋即並無天子不使
三公之例乃曰祭公悻悻不報而行吾不知所云不
報者謂當仍報王而往迎乎抑當還報魯而不得遽
迎以歸乎夫親受魯命受畢即行祭公之謹也今乃
以遂行為祭公罪則成十三年公如京師遂會諸侯
以伐秦僖三十年公子遂如京師遂如晉有何非禮
而悻悻若是(遂者繼事之/稱見舊疏)
天子無敵體紀國雖小皆得下娶特是時齊將謀紀
前六年紀侯會成諮謀齊難紀侯來朝欲因魯請王
命以求成于齊則其居心縈慮但思倚王室之尊以
保宗社故此之上婚不知何緣然亦畏天時保之苦
心也乃嗣此十五年王崩之後去紀姜歸京師裁九
年去王崩裁四年是時紀姜尚在王室也即魯之伯
姬叔姬亦尚在紀也而齊師遷紀天王不能討宗魯
不敢問春秋之世何如矣史文記事多無連類見本
末者而獨于紀事前後縷縷如綫雖不必有意特存
然義可見也
此王后桓王后也桓之八年當桓王之一十六年豈
有天子立一十六年而始娶后者此必再娶可知也
苐公羊曰諸侯一娶九女又曰諸侯不再娶考之三
禮並無其文惟白虎通王度記皆曰天子諸侯一娶
九女亦曰天子諸侯不再娶此本襲公羊之説而加
天子于其上者如是則此年逆后在三傳諸家皆宜
有初娶再娶之辨而自杜氏何氏范氏及孔氏諸疏
皆順文解義依回蒙混並不敢道及一字及觀襄十
二年靈王求后于齊齊問晏桓子以答婚之詞至十
五年而劉夏隨單靖公至齊逆后考其年則靈王十
四年也十四年娶后與十六年娶后皆非初娶况史
世家云周惠王崩子襄王立襄王母早死其後母曰
惠后生叔帶有寵于惠王而襄王畏之夫後母非再
娶乎(左傳襄王稱惠后為先后適子/稱後母先后明非媵姒繼室者)且襄王以翟師
伐鄭有德翟氏遂立翟女為王后夫后可再立即再
娶也何也襄王曾娶姜任矣翟女非姪娣必非在宫
而升立之者(周語無以翟女間姜/任謂有姪娣在也)若諸侯再娶尤復
多有莊元年齊襄娶王姬十一年齊小白又娶王姬
皆非初娶如曰諸侯不再娶則王室雖卑豈有越祖
制而甘媵侯國之理若昭二年晉平公娶齊女少姜
是時晉平已一十八年矣其所娶者或異姓之媵(古/諸)
(侯娶女異姓為媵如晉將嫁女/于呉齊侯使祈釐女媵之類)或同姓姪娣而待年
于國(同姓以姪娣從其幼者待/年于國如叔姬歸于紀類)皆未可知何也以當
時曰非伉儷可疑也至三年齊請繼室于晉晉平復
娶之其答請繼詞有云寡君不能獨任其社稷之事
未有伉儷若惠顧敝邑撫有晉國賜之内主則明是
再娶為夫人之語予嘗疑隱公居攝一事謂惠公元
妃孟子早卒重娶宋武公仲女為夫人此即是適故
桓為適子而隱以長庶居攝此是典例乃胡氏痛詬
謂以妾為妻以庶為嫡三綱淪九法斁人望絶責隱
責惠責天王無所不至予間引莊公再娶孟任立子
般事以解之以為桓公與子般隱公與閔僖兩兩相
似而季友立子般而見褒隱公讓桓公而見貶頗為
不平既而念子般之事尚有未合(惠公元妃孟子死/莊公夫人哀姜未)
(死則桓為適子/般尚非適也)惟是諸侯可再娶則再娶即適適則
其子可為儲千年之疑一旦頓釋夫天子諸侯既無
成禮其不再娶一語又未嘗雜見于三禮之文所藉
春秋一書周禮盡在而乃遍考之而必無其事則其
言誕矣先仲氏曰善解經者當以傳解經不當以經
解傳予謂善解經者當以經解經并不當以傳解經
夫傳尚不可解經而况于儒説則吾得援春秋禮例
而獨斷之曰天子諸侯皆再娶豈為過也
春秋毛氏傳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