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律表微

樂律表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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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樂律表微卷三

           原任知縣胡彦昇撰

審音上

周禮太師文之以五聲宫商角徴羽

爾雅釋樂宫謂之重商謂之敏角謂之經徴謂之迭羽

謂之栁(皆五音之别名其義未聞)

禮記月令孟春其音角(凡聲尊卑取象五行數多者濁數少者清大不過宫細不過羽)

孟夏其音徴中央土其音宫孟秋其音商孟冬其音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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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記宫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徴為事羽為物(凡聲濁者尊清者卑)

昭元年左傳秦醫和曰天有六氣降生五味發為五色

徴為五聲(白聲商肯聲角黒聲羽赤聲徴黄聲宮)

史記樂書宫動脾而和正聖商動肺而和正義角動肝

而和正仁徴動心而和正禮羽動腎而和正智

漢書律厯志角為木為仁為貎商為金為義為言徴為

火為禮為視羽為水為智為聴宫為土為信為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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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地員凡聴徴如負猪豕覺而駭凡聴羽如鳴鳥在

樹凡聴宫如牛鳴窌(居效反)中凡聴商如離羣羊凡聴角

如雉登木以鳴音疾以清

宋史律厯志樂髓新經曰宫聲沈厚麤大而下為君合

口通音謂之宫其聲雄洪屬平聲西域言婆陀力(按隋志云)

(即宫聲)商聲勁凝明達上而下歸於中為臣開口吐聲謂

之商音將將倉倉然西域言稽(隋志作雞)識稽識猶長聲也

(隋志云即南吕聲)角聲長而通徹中平而正為民聲出齒間謂

之角喔喔確確然西域言沙識猶質直聲也(隋志云即角聲)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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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抑揚流利從下而上歸於中為事齒合而脣啟謂之

徴倚倚巇巇然西域言沙臘和也(隋志云即徴聲)羽聲喓喓而

逺徹細小而高為物齒開脣聚謂之羽詡雨酗芋然西

域言般贍(隋志云華言五聲即羽聲也)變宫西域言侯利萐猶言斛

律聲也(隋志作俟利箑斛牛)變徴聲西域言沙侯加濫猶應聲也

(隋志云華言應聲即變徵聲也)

 五音之分屬五行及君臣民事物此是不易之理餘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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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通之義也漢志又云商之為言章也物成孰可章

 度(大各反)也角觸也物觸地而出戴芒角也宫中也居

 中央暢四方唱始施生為四聲綱也徵祉也物盛大

 而繁祉也羽宇也物聚臧(藏同)宇覆之也夫聲者中於

 宫觸於角祉於徴章於商宇於羽故四聲為宫紀也

 今按志言宫為四聲綱四聲為宫紀二語最有發明

 餘如商章角觸之類誠為辭費宋書譏之是也

 四聲之分属五音也以徐景安之說為正景安樂書

 云宫為上平商為下平徴為上羽為去角為入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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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聨上去入宫之所以不用商也下平聨上去入商之

 所以還為宫也樂府雜錄以平為羽上為變宫變宫

 為角去為宫入為商上平犯下平為徴則主二十八

 調與景安異非也按皇極經世云天聲地音(多良千刁妻為)

 (五音多可个舌為四聲)是五音與四聲本分屬天地通志横調

 五音如幫當剛臧央幫宫之清當商之清剛角之清

 臧徴之清央羽之清從調四等如幫滂傍茫幫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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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滂宫之次清傍宫之濁茫宫之平就本音本等調

 之為四聲如幫牓傍博幫宫清之平牓宫清之上傍

 宫清之去博宫清之入以上皆以喉牙齒舌脣合四

 聲以配五音乃論六書之義原非論五音也姜夔云

 七音之協四聲各有自然之理今以平入配重濁以

 上去配輕清奏之多不諧協以夔言觀之則凡用五

 音當分輕清重濁而不失本字之聲乃所謂永言也

 故上平不得用輕清下平不得用重濁上聲當下或

 稍髙復下去聲當高或稍下復高入聲居高下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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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之須畧㫁復連續去此不易之法也宋時概以平

 入配重濁以上去配輕清失之矣

右總論五音

管子地員凡將起五音凡首(謂音之總先也)先主一而三之四

開以合九九(一而三之即四也以是四開合于五音九也又九之為八十一也)以是生

黄鍾小素之首以成宫(素本宫八十一數生黄鍾之宫為五音之本)三分而

益之以一為百有八為徴(本八十一益以三分之一二十七通前百有八是為徴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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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按百有八半之為五十四)有三分而去其乘適足以是生商(乘亦三分)

(之一也三分百八而去一餘七十二是商之數也)有三分而復於其所以是成

羽(三分七十二而益其一分二十四合為九十六羽之數也)今按九十六半 之為四十八 有三

分而去其乘適足以是成角(三分九十六去其一分餘六十四是角之數)

史記律書律數九九八十一以為宫三分去一五十四

以為徴三分益一七十二以為商三分去一四十八以

為羽三分益一六十四以為角

生黄鍾上九商八羽七角六宫五徴九(此五聲之數)

漢書律厯志五聲之本生于黄鍾之律九寸為宫或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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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益以定商角徴羽九六相生陰陽之義也

 以上所言五音専指黄鍾一均之五音其數即黄林

 太南姑五律之數也宫之生徴商之生羽管子皆三

 分益一乃徴羽之倍數史記皆三分去一乃徴羽之

 本數如管子説宫居四音之中如史記説宫屬五音

 之首夫數多者濁數少者清濁者尊清者卑自然之

 理五音損益相生從史記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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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南地形訓云變宫生徴變徴生商變商生羽變羽

 生角變角生宫此五音俱言變者黄鍾為宫太蔟為

 商姑洗為角林鍾為徴南吕為羽五音之正也他律

 為宫則其為宫為商為角為徴為羽皆五音之變也

 和繆二音以其不比於正音而謂之變他律為宫以

 其非五音之正而亦謂之變(此變宫變徴非和繆二音也馬融長笛賦云反)

 (商下徴毎各異善張協七命云啟中黄之少宫發蓐收之變商皆用淮南之義)淮南説林言

 黄鍾之比宫太蔟之比商無更調焉然則更調者皆

 謂之變矣管子史記但言五音之正唯淮南并及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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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之變乃見五音之迭相為經其相生之序與正音

 無異也此義亦前人所未發故表而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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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記律數九九八十一以為宫一節朱子曰沈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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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記此説止是黄鍾一均之數非衆律之通法今詳

 通典云十一辰宫商之法亦如之盖若以十一律為

 宫亦用此數以乗本律之分數而損益之如林鍾為

 均則以八十一為五十四二十七為十八之類是也

 今按黄鍾一均所謂五音之正也十一律之五音所

 謂變宫生徴變徴生商變商生羽變羽生角變角生

 宫者也古人言五音皆舉黄鍾一均之律此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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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専言黄鍾一均之法也且律數相生唯黄鍾一均

 無餘數若推之他律為宫其損益相生多有餘數如

 姑洗應鍾大吕皆餘一算夾鍾餘二算不能盡用三

 分損益之法然中吕不以數之不足而致所生之聲

 過于清姑洗四律亦不以數之有餘而致所生之聲

 過于濁五聲周流于十二辰之位而五變音與五正

 音同一上下相生之序使衆律迭為均主而其相應

 之聲均無纎毫之或爽此亦朱子所謂律吕性情自

 然之變非人力所能為者也盖合五聲六律之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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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十二管乃得還相為宫也聲之數窮于角之六十

 四乃由姑洗復生應鍾是正角生變宫也律之數終

 于中吕之十三萬一千七十二乃由變角復生黄清

 是正律生半聲也聲與律遞相為用以彌其隙皆出

 于自然之理而豈可拘于三分損益之常數哉故論

 旋宫自當兼及五音之變而不必悉符乎律數論律

 數自當耑言五音之正而不必推及于旋宫史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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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論黄鍾一均之法而通典必欲推之十一辰又不

 審夫數之有餘不足也其為術亦疎矣朱子取之欲

 見五正聲外有此旋宫之法爾然欲以律數論旋宫

 數或有餘或不足但可計其成數而置其竒數以為

 之圖使覽者知黄鍾一均之法其他律為宫五聲相

 生亦如此之三分損益而循環無間焉斯已矣五正

 音之由律數相生數之自然也五變音之各由律數

 相生非數之自然也數有有餘不足而析至秋毫以

 求合所生之本數此巧厯之所不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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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五音相生

後漢書律厯志京房曰應鍾為變宫㽔賓為變徴(變宫羽後)

(宮前變徴角後徴前)

淮南子天文徴生宫宫生商商生羽羽生角角生姑洗

姑洗生應鍾比於正音故為和(應鍾十月也與正音比故為和)應鍾生

㽔賓不比正音故為繆

宋書律志宫生徴徴生商商生羽羽生角角生姑洗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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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生應鍾不比於正音故為和(姑洗三月應鍾十月不與正音比故為和和徙)

(聲也)應鍾生㽔賓㽔賓不比於正音故為繆(繆音相干也周律故有繆)

(和為武王伐紂七音也)

 五聲本由律數損益相生至角而窮故不曰角生變

 宫而曰角生姑洗角之律即姑洗也用姑洗為角是

 即因角而生姑洗也音窮于角而律不終於姑洗于

 是復由姑洗生應鍾為變宫應鍾又生㽔賓為變徴

 徴生宫以五行相生言宫生徴以五聲相生言變宫

 之音與正宫相近故謂之和變徴之音與正徴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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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謂之繆其實二變皆不比于正音而和繆亦初無

 異義故宋志變淮南之文謂應鍾不比于正音與㽔

 賓一例隋志言宫商角徴羽為正變宫變徵為和以和

 兼繆是繆與和一也明此皆五聲之所不用也(朱子儀禮)

 (經傳通解曰五音相生至于角位則其數六十有四隔八下生當得宫前一位以為變宫然其數三分損)

 (益毎分各得二十有一尚餘一分不可損益故五聲之正至此而窮若欲生之則須更以所餘一分析而)

 (為九損其三分之一分乃得四十二分餘九分分之六而後得成變宫之數又自變宫隔八上生當得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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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一位其數五十有六餘九分分之八以為變徴正合相生之法自此又當下生則又餘二分不可損益)

 (而其數又窮故立均之法至于是而終焉然而二變但為和繆已不得為正聲矣今按史記言五聲相生)

 (不及二變朱子又自角數餘分三分損一下生變宫又自變宫餘分三分益一上生變徴然後黄鍾一均)

 (之七聲備焉然聲數已窮于角而旋宫又不止于㽔賓不可不知也)

 二變不比於正音當其為宫則皆為正聲至一均所

 用不過宫商角徴羽五聲而已故左傳云為七音以

 奉五聲葢七音止用五正聲然非有七音則無以為

 各均之五聲而各均仍只用五聲其二變亦不用是

 謂為七音以奉五聲也大傳雖有七始之文而簫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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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奏唯五聲國語雖明七律之義而雅頌之音無二

 變漢武帝詔書言黄鍾均五聲京房始言變宫變徴

 然房備言七音而下云此五音之正明二變之有其

 音而不用也鄭譯援七始之文謂若不用二變為調

 則冬夏聲闕四時不傋夫大傳所謂蕤賓為夏應鍾

 為冬十二旋宫何嘗有闕譯以十二律為均以七聲

 為調一均之中間有七聲乃西域之樂非華夏舊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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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陳暘則又以二變為樂之蠧是欲廢應鍾㽔賓二

 宫也謂二變以變宫為君事可變君不可變是欲廢

 應鍾一宫也其意本謂二變不當為調而其言則并

 使二變不得為宫鄭譯之用二變與陳暘之欲廢二

 變所謂知其一不知其二也周禮奏太蔟歌應鍾以

 祭地示奏㽔賓歌函鍾以祭山川信如暘言是下管

 無㽔賓登歌無應鍾也信如譯言則六樂皆文之以

 七聲不當止云文之以五聲也荆軻為變徴之聲是

 歌聲巾有變徴北鄙之音也西域之樂亦然鄭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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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四調本出西域故每宫立七調然王朴云自漢

 至隋垂十代凡數百年所存者唯黄鍾之宫一調而

 已則是十一宫之調皆工之所不習也隋時樂府黄

 鍾以林鍾為調首清樂黄鍾宫以小吕為變徴有為

 㽔賓之宫者享祀之際肄之竟無覺者則是㽔賓之

 調人既不知而變徴之聲時尚未定也趙子敬詩譜

 鹿鳴用黄鍾清宫而譜中用㽔賓者三用應鍾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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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黄鍾一均七聲並用也朱子雖載其譜于禮書而

 議其以一聲協一字為非固已知其非古聲矣而尚

 未暇論其一均用七聲之失也竊慮後之為樂歌者

 謂古樂本用七聲而倣彼為譜故特為辯正之

右論二變

國語伶州鳩曰古之神瞽考中聲而量之以制(神瞽古樂正知)

(天道者死以為樂祖祭于瞽宗謂之神瞽考合也謂合中和之聲而量度之以制樂也)

昭元年左傳秦醫和曰先王之樂所以節百事也故有

五節(五聲之節)遲速本末以相及中聲以降五降之後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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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矣(此謂先王之樂得中聲聲成五降而息也降罷退疏曰五聲既成中和罷退之後謂為曲已了不容)

(更復彈作劉炫云言五降而息罷退者一聲一周聲下而息前聲罷退以待後聲非作樂息也樂曲成乃息非)

(五聲一周得息也)於是有煩手淫聲慆堙心耳乃忘平和君子

弗聴也(五降而不息則襍聲並奏所謂鄭衛之聲疏曰劉炫云此説降後不彈之意也五聲皆降則聲)

(一成曲既未成當從上始不以後聲來接前聲而容手妄彈擊是為煩手此手所擊非復正聲是為淫聲淫聲)

(之漫塞人心耳乃使人忘失和平之性故君子不聴也)

説苑孔子曰先王之制音也奏中聲為中節流入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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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歸于北

荀子勸學詩者中聲之所止也

吕氏春秋適音太鉅太清太小太濁皆非適也何謂適

衷音之適也何謂衷大不出鈞重不過石小大輕重之

衷也黄鍾之宫音之本也清濁之衷也

漢書律厯志天之中數五五為聲聲上宫

新唐書樂志樂有所本中聲者樂之本也所謂中聲者

黄鍾之宫也

 朱子聲律辨云角當五聲之中而非衆音之㑹黄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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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宫始之始中之中也十律之宫始之次而中少過

 也應鍾之宫始之終而中已盡也諸律半聲過乎輕

 清始之外而中之上也半聲之外過乎輕清之甚則

 又外之外上之上而不可為樂者也由是論之則審

 音之難不在于聲而在于律不在于宫而在于黄鍾

 葢不以十二律節之則無以著夫五聲之實不得黄

 鍾之正則十一律者又無所受以為本律之宫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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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云音律如尖塔濶者濁聲尖者清聲宫以下則太

 濁羽以上則太清皆不可為樂惟五聲者中聲也今

 按天之中數五五為聲聲上宫五聲者黄鍾一均之

 五聲也五聲皆中聲而宫為音之中居中央暢四方

 故黄鍾之宫尤為聲氣之元所謂始之始中之中也

 神瞽之所考考此一聲耳

 左傳五降之義注疏未明若云五聲一周而息豈五

 正聲外皆不容彈也意五降即後世所謂五調宫調

 為中聲由宫調至羽調為五節彈畢一調謂之降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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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之外皆煩手淫聲而不容彈也朱氏(載堉)云琴之

 徽十有三惟第十徽與第九徽古人謂之中聲乃琴

 之最要也調弦定律不過兩徽之間而已律從濁漸

 清謂之降琴從第十徽降至第五徽謂之五節自十

 降九為第一節自九降八為第二節自八降七為第

 三節自七降六為第四節自六降五為第五節五節之外

 濁者益濁清者益清雖有餘徽而雅樂不用也按此説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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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子琴律説少聲止取七徽之後至四徽之前意相

 合但琴弦有大小聲有清濁清濁相應小大相成謂

 雅樂止用此五徽之聲恐未然且以九十兩徽為中

 聲亦無所據

 朱子聲律辨云凡聲陽也自下而上未及其半則屬

 於陰而末暢故不可用上而及半然後屬于陽而始

 和故即其始而用之以為宫以其正當衆聲和與未

 和用與未用陰陽際㑹之中所以為盛又自注云正

 如子初四刻子前日正四刻屬後日其兩日之間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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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始之始中之中也然則聲自屬陰以下亦當黙

 有十二正變半律之地以為中聲之前段如子初四

 刻之為者但無聲氣之可紀耳今按朱子始以黄鍾

 之宫在衆宫巾為始之始巾之中兹又以陰陽際㑹

 之間為始之始中之中則其理愈精矣夫推無聲之

 半律為中聲之前段是即黄鍾之宫長三寸九分者

 也朱子雖未明指含少為言而子初四刻實為子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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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半聲與正四刻將分未分之間正太音聲希之候

 也衆聲雖未和而和已具雖未用而用已神所以作

 律必本含少旋宫必首清宫聲有所從生氣有所自

 起如紀子時必始于初四刻不得徑從正四刻起也

 此理至精從來未有見及之者非朱子深探律吕本

 原孰能發明此理于未有聲氣之先哉

 朱子語類云律管只吹得中聲為定(季通嘗截小竹吹之可騐)若

 謂用周尺或羊頭山黍雖應準則不得中聲終不是

 大抵聲太高則噍殺低則盎緩(牛鳴盎中謂此)按盎當作窌 今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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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律不傳欲考中聲無可憑準管子雖云如牛鳴窌

 中鳴聲有大小高下何聲為合于宫聲耶嘗思天地

 間有自然之樂風雷是也風之為聲隨物而異名曰地

 籟未知其孰為宫與商也惟雷之為聲出于地而無

 假于物逺近同出一聲雷同之義殆謂是歟此可以

 求黄鍾之聲矣易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此雷

 聲可以擬樂之證也董子春秋繁露曰雷者土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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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其音宫也此雷聲合于黄鍾之證也嘗于春霆始

 發時吹簫以求其聲之所近近于前第一孔之聲然

 則董子之言信矣然則荀朂之言亦信矣因作截句

 曰吹竹彈絲辨濁清阮隃難聽鳳凰鳴忽聞花外輕

 雷轉知是黄鍾第一聲

右論中聲

揚子太玄玄數甲巳之數九(子之數九甲為子幹巳為甲妃故俱九)乙庚

八(丑之數八乙丑之幹乙妃于庚故俱八)丙辛七(寅之數七丙為寅幹辛為丙妃故俱七)丁

壬六(夘之數六丁為夘幹壬為丁妃故俱六)戊癸五(辰之數五戊為辰幹癸為戊妃故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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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生於日(言甲乙為角丙丁為徴庚辛為商壬癸為羽戊巳為宫)律生於辰(謂十二時律所)

(出也)聲以情質(質正也以鍾律之聲正天地四時之情)律以和聲律相協而

八音生(協和也鍾律和則成音音之作者八謂金石絲竹匏土革木)

漢書律厯志五聲清濁而十日行矣(李竒曰聲一清一濁合為二五聲凡)

(十合于十日從甲至癸也孟康曰謂東方甲乙南方丙丁之屬分在五方故五聲屬焉)

五代史王朴曰黄鍾九寸半之則清聲也倍之則緩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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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聲者五聲一清一濁相應宫商角濁也有宫清商

 清角清三聲徵羽清也有濁倍各一聲此五聲一清一

 濁生于十日者也四清聲者五聲為正聲而宫清商

 清角清及變宫清為四清聲也按新唐書樂志變宫

 調在羽音之後清宫之前荀朂笛律則變宫倍之使

 下在正宫之前為濁聲故變宫得有清聲也古有清

 樂三調謂清商清角清徴也調有清徴而聲無清徴

 者何也下徴即今簫色之尺字調也清徴即今簫色

 之背四調也故有清徴調徴聲即今簫色之六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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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字之濁聲合字也而無高六字故無徴清聲唯琴

 之取聲最多故正聲十五外有少聲三十四可用又

 有少少聲過於繁促而不可用(見來子琴律説)是清聲之上

 又有清聲但可以是為正聲之應而不可以是為清

 聲之準簫色則七調皆有四清清聲缺一即不成調

 増一亦不成調言四清者于竹聲求之而已矣四清

 本以聲言非以律言亦非以器言也如以律言則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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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説惟黄大太夾四律有清聲以器言則絲竹之清聲

 雖多而金石亦止黄大太夾之清聲此惟為夷則以

 下四宫臣民相避而設而各均正聲之外不能皆有

 清聲矣按朱子經世大訓曰大抵古樂多淡十二律

 之外又有黄鍾大吕太簇夾鍾四清聲雜于正聲之

 間樂都可聽朱子所謂清聲雖據當時之説耑指四

 律言亦可見古樂五正聲之間必襍有清聲然後上

 如抗下如隊清濁相和以成曲也故十二調之聲皆

 有清清必有四所以有此四清者豈止為臣民相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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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設而限以四律哉若謂律皆有半編縣二十四則

 清正之聲俱備又非四清之謂故謂四清以聲言非

 以律言亦非以器言也宋李照及范蜀公以四清為

 鄭衛陳暘謂四清以黄鍾清為君為樂之蠧其説固

 迂至馮元等但知四清為夷則至應鍾而設以李照

 去四清為非猶未知古樂之必有清聲襍于正聲之

 間也元謂樂有十三管之和十九管之巢三十六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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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竽二十五絃之瑟十三絃之筝九絃七絃之琴十

 六枚之鐘磬各自取義寧有一之于律吕専為十二

 數者其説是也然其意則専主臣民相避以為尊卑

 然則巢之管竽之簧瑟之柱琴之徽但如鐘磬四清

 足矣何必若是其多也王堯臣等議云夷則至應鍾為

 宫商角並當用清聲至他律為宫其長短尊卑自序

 者不當更以清聲間之此雖議用四清其識與李照

 之去四清無異何則聲之用四清非止為夷則以下

 四宫之商角計也凡樂皆有清聲當時歌工止用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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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鍾清聲已非古法堯臣請止以正聲作歌應合諸器

 亦是一音與李照之意同也且夫清聲者五聲一清

 一濁生于十日者也有五聲即有清聲豈由作金

 石諸器而後有哉若専言鐘磬之四清則十二宫有清聲

 者四黄大二太夾一以清聲備五聲者四夾姑之羽

 及中㽔之徴羽至林夷則羽濁而宫清南無應則徴

 羽俱濁于宫已不能盡合清濁尊卑之序若又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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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角二清則唯黄大太三宫五聲不相凌越夾姑則

 羽濁于宫中吕以下則徴羽俱濁于宫堯臣謂宫聲

 以下不容更有濁聲豈商角宜清于宫而徴羽則不

 妨濁于宫哉故臣民相避雖是一義而不可執此為

 例也楊傑論四清云天子之樂用八鐘磬簫衆樂之

 本倍之為十六十二者律之本聲而四者應聲也本

 聲重大為君父應聲輕清為臣子故其四聲曰輕清

 或曰子聲也李照議樂始不用四清聲是有本而無

 應八音何從而諧哉傑非知樂者而知有本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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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則其見亦卓矣然所謂應者不同若謂清聲襍于

 正聲之間迭相為應則得之若如阮逸所上編鐘四

 清聲譜以清濁相應先後互擊則不可夫琴徽之應

 散聲自是彈琴之法所謂鼓宫宫動鼔角角動自然

 相應者也若鐘磬毎奏一聲必一清一濁互擊以相

 應直如兒戯豈復成樂傑之言四清為應亦恐與阮

 譜同也諸言四清之用者唯朱子得古樂之精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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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四清

 樂律表㣲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