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呂闡微

律呂闡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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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律呂闡微卷首

           婺源 江永 撰

皇言定聲

聖祖仁皇帝論樂五條見大學士安溪李文貞公光地

奏劄述舉人魏廷珍王蘭生梅㲄成奉

㫖學律其受

聖誨如此(臣)江(水)稽首頓首謹釋

聖諭曰言樂者必以黄鍾為本黄鍾者天地之中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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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之聲寄於人而人之喉自最低至最髙不過十

 餘聲而止古今謳吟歌曲之音不絶而笙管琴笛之

 類即與之相應所謂中聲者自寓乎人聲樂器之間

 但人習而不察則以為微妙難知耳

(臣)謹按天地之間形氣相軋而有聲大若雷霆

細至蠛蠓無非聲也而過大者已震過小者已

靡皆不可以為樂其能為樂者皆天地之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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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黄鍾之宮又為中之中其為商角徴羽皆黄

鍾一音之流行而正宮調必以最中者為黄鍾

聖訓以黄鍾為天地之中聲此一言者已為聲律提挈

綱領矣天地之聲寄於人人者天地之心也人

聲出於喉掉於舌觸擊於牙齒脣以成種種之

音喉之居中猶管之中空也而喉通於肺根於

腎肺氣出丹田厯氣海抗喉而歌引氣而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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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清濁高下之聲太下者聲咽不出太髙者聲

掲不起最下至最髙不過十餘聲在律則㽔賔

林鍾之倍至姑洗仲呂之半在樂家管色板眼

字則為大尺至小五而黄鍾之宮則在清濁髙

下之間者也人能為謳吟歌曲之音而笙管琴

笛之類即與之相應所謂同聲相應者也人聲

樂器皆有天地之中聲能習熟而精審之未始

不可知程子云黄鍾之聲亦不難定世自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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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者将上下聲考之是也豈真微妙難知哉然

黄鍾中聲雖若不難知顧自漢晉至前眀厯代

造律造樂者或用尺過短則樂聲太髙以夾鍾

為黄鍾而不知或用尺過長則樂聲太低以無

射倍律為黄鍾而不知豈果音之難知與抑各

有所蔽與大約自後周王朴樂已前病其髙蔽

於金石遺器也自宋范鎮魏漢津已後樂又病

其低蔽於宮聲最大之說也明人著書有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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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最低者為黄鍾果若是則黄鍾之聲倚於一

偏何得為中聲乎後之學律者宜繹

聖訓天地中聲之一言而以程子將上下聲考之之語

為求中聲之要其庶幾乎

聖諭又曰論樂莫要於審音審音莫難於半音蓋相去

 全音辨之易相去半音辨之難能辨半音則全音不

 難知矣

(臣)謹按論樂莫要於審音此亦至言也古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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瞽考中聲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鍾實能以耳齊

其聲後人不能徒求之金石秬黍者徇末而遺

本又或求之候氣飛灰則尤渺茫而難憑惟精

於審音乃為能知樂耳能辨半音則全音不難

知此

聖訓示人以審音之方也伶倫造律先為半黄鍾以為

律本此善審半音者也今試以管絃求之一孔

而有低聲髙聲髙者半而低者全也一絃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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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聲中徽中徽半而散聲全也以此習熟於耳

亦庶幾可辨

聖諭又曰聲之應於絃者以短長為差故倍半之聲得

 以相應至於管音既分長短又分粗細必用積實加

 減八倍之法而後相應蓋線與線體與體之比例各

 異也

(臣)謹按長短者線也粗細者體也琴瑟之絃亦

有粗細以為聲之大小就一絃中粗細既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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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以長短為倍半之差若管音既分長短又分

粗細必用積實加減八倍之法而後相應者何

也凡徑線加一倍平方面冪加四倍立方面冪

加八倍如徑十者自乘百又以十乘之一千為

體積若倍徑二十則自乘四百以二十乘之體

積八千是加八倍須減八之一為一千乃與徑

十之體積相應又徑十半之為五自乘二十五

以五乘之體積一百二十五於一千體積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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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之一須加八倍乃與徑十之體積相應也立

方之體積如此則圓體之冪積與長短之加減

數不同而理一故造律管者既製定黄鍾自大

呂而下須如法漸殺其圍徑使黄鍾積實減半

為㽔賔㽔賔積實減半為黄鍾半律則黄鍾半

律積實得全律四分之一乃為真半律而㽔賔

及諸律聲數亦得其真倘律管圍徑皆同惟以

長短為差則乖其自然之數非其本律之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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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祖萬幾之暇精於三角八線勾股比例諸法故能推

闡及此從來造律管者皆昧此理大呂以下空

圍悉如黄鍾毋亦格物窮理之禾至乎

聖諭又曰古人論樂言髙下必言疾徐有髙下而無疾

 徐非樂也故西人有五線六名以辨髙下有八形號

 三遲速以别疾徐其說深為可取

(臣)謹按儒家論樂但能言其髙下而不知其疾

徐子語太師翕如純如皦如繹如其中必有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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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焉師乙論歌上如抗下如墜曲如折止如槀

木倨中矩句中鈎纍纍乎端如貫珠其中必有

疾徐焉書曰歌永言聲依永歌不能永言非歌

也一於永而無當疾當徐之節亦非歌也教坊

度曲有點畫以記板眼後人撰歌譜者但能紀

髙下不能别疾徐

聖訓所以深有取於西人之說五線六名等(臣)未見其

書不敢妄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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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諭又曰宮聲君也宜居中位徵羽宜有濁聲在宮聲

 之前其清聲則在商角之後與濁聲相應

(臣)謹按五聲之序宮商角徴羽衆所共知管子

地員篇先言聽徴聽羽而後聽宮聽商聽角非

故違其序也聲律之理論其體則以律長而聲

濁者為宮論其用則宮前有低聲宮後有髙聲

而黄鍾則在清濁之間管子又言黄鍾小素之

首上生徴徴下生商商上生羽羽下生角故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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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在前商角在後而宮居中此真至之理呂不

韋述黄帝命伶倫造律先斷竹為黄鍾之宮以

為律本黄鍾之宮者半律也呂氏所謂清濁之

衷月令中央土之月中之其言十二律相生黄

大太夾姑仲蕤七律上生林夷南無應五律下

生猶管子之法皆宮聲居中之理也伶州鳩言

大不踰宮細不過羽夫宮音之主也第以及羽

此惟就其體言之耳漢以後言律者雖謂黄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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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生林鍾然司馬遷猶有上九商八羽七角六

宮五徴九之云則宮固居五之中位矣淮南子

以十二律配時甲子為仲呂之徴丙子為夾鍾

之羽戊子為黄鍾之宮庚子為無射之商壬子

為夷則之角則徴羽宮商角正如管子之序矣

蔡邕十二笛蕤賔最長仲呂最短每一笛正聲

應本律下徴應所生之律所謂下徴者徴下於

宮正徴聲居前之理也其法傳至隋樂工猶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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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法故當時樂府所奏林鍾之宮以林鍾當黄

鍾南呂當太蔟應鍾當姑洗正得古人用律之

法有鄭譯者不知而妄議竟易其旋宮之法於

是誤以最大者為黄鍾而黄鍾之宮遂不得居

中位矣自是以來學士大夫或制律造樂或著

書立言無不以宮聲為最大者是知體而不知

用也是徒知最長者之為尊不知居中者之尤

為尊也自宋以來乃有樂忌陵犯之說古人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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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議論夫謂尊卑有序不可相陵其說豈不近

理殊不知樂律之理正不如此幸而琴家命調

猶以三弦為宮者為宮調為正調笙家製簧以

最長之簧為林尺之聲民間之笛猶有以開第

三孔為宮聲應合字者即詞曲家之四聲二十

八調借平上去入以為四聲之序亦不以平為

宮而以去為宮則宮聲居中之理未嘗不存於

聲器之間顧樂工能知而學士大夫反昧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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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深究古籍之言徒襲流俗相傳之說欲尊君

而未知所以尊也

聖祖位居九五不曰宮聲君也宜居首而曰宜居中不

曰徴羽商角不可上陵而曰徴羽宜有濁聲在宮

聲之前此正得黄帝造律以黄鍾之宮為律本

之意亦肳合管呂諸家之正論而凡雅樂俗樂

聲律自然之理皆包絡其中矣今之琴不知者

曰宮商角徴羽少宮少商其知者曰徵羽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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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少徴少羽所謂其清聲在商角之後與濁聲

相應者六七弦少徴少羽之謂也

聖祖此條千萬世論樂者皆當奉為定論自漢以後凡

言宮聲律最長樂家忌陵犯皆以此言斷其未

確可也聲律所以有體有用其理極㣲妙本具

河圖之中後再發明之

聖祖論樂五條理闗至極臣庶未易得聞者雍正庚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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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王公蘭生為學政視學徽郡試竣後召(臣)至署

縱言至於樂謂(臣)曰琴大小皆十三徽笙簧或不

合律用蠟點之聲已上則摩其旁已下則摩其端

皆有至理生豈知之乎(臣)對曰畧聞之又曰琴大

弦是徴聲生亦知之乎(臣)聞之&KR0719;然對曰生向讀

朱子琴律說大弦是宫聲何故是徴聲生敢請其

說王公曰試思之既退屬思竟不可曉後十年反

復管呂之書乃恍然悟宮聲居中大弦是徴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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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文貞公奏劄乃知王公論琴得之親侍燕閒

聖訓指授非公創為此說也既自幸草莽愚生獲聞

至論因以管蠡之見妄為窺測撰律呂新義數卷謹以

聖諭五條題為

皇言定聲恭載書首今易新義為闡微仍加詮釋讀者

當細繹焉(臣)又考

 大清㑹典

聖祖御製有律呂正義五卷當更有精微之論發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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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未發者尚俟訪求而伏讀之以開愚蒙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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