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明史
欽定四庫全書
明史卷三百四考證
鄭和傳其奠陳祖義剽掠啇旅和使使招諭祖義詐降
而潜謀邀劫和大敗其衆禽祖義獻俘戮於都市
(臣)方煒按瀛涯勝覽載陳祖義本廣東人挈家逋逃
遂為之主時有施進者亦廣東人因和統師至具訴
祖義貪横状祖義既擒誅進仍回舊港進歿其女代
為将所載較傳特詳謹附識
鄭和傳國王亞烈苦柰兒誘和至國中索金幣 (臣)方
煒按明實録亞烈苦柰兒至京上憫其無知釋之給
與衣食命擇其屬之賢者立為王以承國祀無遣歸
國之事與傳不同謹識
鄭和傳滿剌加古里等十九國咸使使朝貢 (臣)方煒
按明實録蘇幹剌乃前偽王弟外國傳亦作老王弟
傳作偽王子者誤謹改
鄭和傳於是和景𢎞復奉命歴忽魯謀斯等十七國而
還 (臣)方煒按明實錄及外國傳俱稱和景𢎞齎詔
往使凡歴二十餘國此作十七國互異謹識
鄭和傳(候顯附)榜葛剌之西有國曰沼納樸兒者地居
五印度中古佛國也 (臣)方煒按五印度之名明以
前所記之書傳聞異辭未能詳考恭讀
御製五印度考説天竺一國分為東西南北中五印度皆
厄訥特珂克之地北印度實近回部之業爾羗過葱
嶺即㧞達克山轉而南為克什米爾又轉而西為温
都斯坦又轉而南方為厄納特珂克其道里莫得而
詳
指示分明足破千古傳疑之誤此傳稱帝欲通榜葛剌諸
國復命侯顯帥舟師以行其國即東印度又云榜葛
剌之西有國曰沼納樸兒地居五印度中古佛國也
云云顯既率舟師即不能至五印度之地下文又稱
遍歴烏斯藏諸國而還與前所載又相矛盾明代宦
官奉使惟所妄稱而不為考核舛訛大率如此謹仍
原文而識之
金英傳正統十四年夏旱命英理刑部都察院獄囚
(臣)方煒按明時中官㑹審録囚始於正統六年維時
内監為興安至是儀制更僭詳見刑法志謹附考
金英傳(王瑾附)官其養子王椿 (臣)方煒按水東日記
瑾養子陳林授官令從其姓曰王春其名與此少異
謹附識
金英傳(阮浪附)賜鍍金繡袋及鍍金刀浪以贈門下皇
城使王瑶 (臣)方煒按王瑶明史紀事本末作王堯
與此互異謹附識
王振傳又裴可烈等不法立誅之 (臣)方煒按裴可烈
明大政記典故紀聞俱作裴可力明實録於宣徳二
年亦作裴可力與此異而宣徳六年則又作裴可烈
與此同謹附識
王振傳又械户部尚書劉中敷於内閣 (臣)方煒按是
時太后以振導帝戲游召責之諸女官以刀加振頸
振叩頭流血乃免見識大錄謹附考
王振傳又械户部尚書劉中敷侍郎吳璽陳瑺於長安
門 (臣)方煒按劉中敷等後又下獄嵗餘乃釋中敷
為民瑺璽戍邉事正統六年見明實録傳未詳載謹
附考
王振傳振乃為亂兵所殺 (臣)方煒按明紀事本末
土木師潰獲衛將軍樊忠從帝旁以所持捶捶死振與此互異謹附識
王振傳給事中王竑等立擊殺馬順及毛王二中官
(臣)方煒按毛王二中官皆長隨是日為直軍衛捶死
非百官殺之見水東日記又王長隨名王貴見明實
録王徳疏中謹附考
曺吉祥傳(喜寕附)喜寧數為額森畫䇿索賞賜𨗳入邉
寇掠 (臣)方煒按喜寧本司設監太監時楊俊誘之
至獨石城下為總旗髙斌金抱持墜入濠中遂擒之
見明實錄謹附考
懐恩傳懐恩髙宻人兵部侍郎戴綸族弟也 (臣)方煒
按綸於仁宗時以奏太孫田獵為宣宗所銜及即位
以怨望逮下獄親鞫之綸抗辯觸怒立箠死詳見本
傳謹識
汪直傳成化十二年黒𤯝見宫中 (臣)方煒按黒𤯝見
在成化十二年七月見五行志謹附考
汪直傳建寧衛指揮楊□故少師榮曽孫也與父㤗為
仇家所告逃入京匿姊夫董璵所璵為請瑛瑛揚諾
而馳報直直即捕□璵考訊 (臣)方煒按明實録□
至京即主韋瑛家為瑛所紿又董璵明實録作董序
均與此異謹附考
汪直傳叅政劉福等皆無故被収 (臣)方煒按恭政劉
福明實録作浙江左布政使與此異謹識
汪直傳小中官阿丑工俳優 (臣)方煒按是時保國公
朱永役兵治苐阿丑於上前為楚歌曰張子房一歌
而散楚兵六千人旁人曰楚兵八千何止六千對曰
其二千在保國公家作第耳永懼罷役見王世貞别
集謹附識
汪直傳帝乃調直南京御馬監罷西厰不復設 (臣)方
煒按罷西厰在成化十八年三月直降奉御在十九
年其時言官為御史徐鏞見明史紀事本末謹附考
汪直傳陳凖代為東厰 (臣)方煒按凖掌東厰有欲入
人罪者令凖按之凖不忍逡巡屢日閉門自經見貂
璫史鑑謹附考
梁芳傳帝視内帑見累朝金七窖俱盡 (臣)方煒按王
鏊震澤紀聞載此事稱内府積金十窖俱磬懸與此
稍異謹附識
梁芳傳(王敬附)信妖人王臣 (臣)方煒按王臣本錦衣
衛千户見貂璫史鑑謹附考
李廣傳幼公主瘍 (臣)方煒按時幼公主患痘廣飲以
符水而遂殤見貂璫史鑑謹附考
蒋琮傳孝宗時守備南京 (臣)方煒按琮於成化十五
年管海子嘗以潜留私宅事為尚銘所發執送鎮撫
司究問見明實録謹附考
蔣琮傳時劉吉竊柄素惡南京御史劾己 (臣)方煒按
吉曽於𢎞治初為南京給事中方向御史陳嵩等所
劾以雷震孝陵松樹也見姜綰傳及明實録謹附考
劉瑾傳而夜收岳及亨智充南京凈軍 (臣)方煒按泳
化類編太監李榮亦與岳等同降充南京浄軍傳内
失載謹附考
劉瑾傳郎中劉繹張瑋 (臣)方煒按鴻猷録作主事張
偉尚寳卿崔濬名姓皆與此互異謹附識
劉瑾傳部曺則郎中李夢陽 (臣)方煒按是時李夢陽
為韓文草疏稿故亦入奸黨見琬琰集謹附考
劉瑾傳又令六科寅入酉出使不得息以困苦之 (臣)
方煒按明史紀事本末作辰入酉出與此稍異謹附
識
劉瑾傳給事中屈銓祭酒王雲鳯請編瑾行事著為律
令 (臣)方煒按雲鳯並請瑾臨視太學如唐魚朝恩
故事見明紀事本末謹附識
劉瑾傳因奏瑾不法十七事 (臣)方煒按明實録不載
永所奏瑾不法十七事而有科道官所劾瑾罪十九
事一剋害軍民二私藏軍器三掘郊壇土以造室四
阻格詔㫖五復寧王䕶衛六奏事皆専决七私行占
候八濫罪良善九擅行封爵十任意黜陟十一裁兵
醸盗十二以私怨藉没大臣十三廣通賂遺十四奪
各官誥勅十五罰官員米石十六以嚴刑箝天下口
十七以緝事騷動天下十八擅増陜西解額十九増
立改文就武名目當與永所奏大同小異謹附考
明史卷三百四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