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宗憲皇帝上諭八旗
世宗憲皇帝上諭八旗
欽定四庫全書
世宗憲皇帝諭行旗務奏議卷十一
署理都統事務委署領侍衛内大臣果毅公訥親奏
稱查佐領遇有逺差則另選官員帶領引
見令其署理佐領事務公中佐領缺出俱於二十日内辦
理隨单用緑頭簽補授官員事件一同具奏補授惟
原管佐領世管佐領缺出俱隨用摺子家譜承襲世
職事件一同補授是以有至四五月補授者亦有至
十餘月補授者或有員缺因彼此互相爭告不便即
行引
見懸缺至一二年者(臣)愚以為嗣後世襲官員並無責守
仍照例入於八旗用摺子家譜事件内補授外其原
管佐領世管佐領缺出亦照補授公中佐領之例勒
限一月令各該旗於限内辦完送當月旗入於单用
緑頭簽補授官員事件内一同帶領引
見補授若於限内有不能辦理完結者令将情由聲明送
查旗御史令其稽察其員缺即揀選官員帶領引
見暫令署理俟将佐領原委查明時再将應補授人員帶
領引
見補授如此庶佐領員缺不致乆懸而佐領下事務可免
遲緩隠匿之弊矣
奏入於雍正十一年三月十五日奉
㫖這所奏是著照所奏行
辦理軍機事務大臣等議覆據次䕶軍統領辦事署
䕶軍參領馬爾泰奏稱軍營兵丁往往有寄家書要
取衣服等物者伊等父母妻子節省月餉製辦衣物
因無可託之人以致終年守候間有煩買賣人寄去
者則計算觔數給與銀兩且或有被匪𩔖詐騙者寄
到物件實為不易仰請嗣後兵丁之家有欲寄送物
件者不過十觔作為一包令各該旗收齊送部於運
物赴軍營之便酌量搭運等語查各軍營兵丁之家
所有寄送衣服等物煩人轉寄不無遺失若遇運送
官物之便一併搭運實於兵丁有益應交八旗曉諭
該旗出征兵丁之家有寄送軍營衣服等物除力能
自送或有相識可託轉寄者各從其便若無便可乗
将所寄衣服靴襪等物不過十觔包裹封固各将旗
分佐領名姓及駐劄地方開冩明白該旗彚總出具
印文移送兵部俟戸兵工三部運物赴軍營之便分
搭運送該将軍大臣等騐明旗分佐領職名交付本
人仍将交付接受之處明白咨覆可也
奏入於雍正十一年三月十五日奉
㫖依議
領侍衛内大臣㑹同八旗都統等議覆據侍郎兼副
都統常有奏稱八旗出牧官馬自塲囘京常至疲瘦
蓋因出牧兵丁毎值隂雨恐馬匹驚逸即行圈置一
處又不加意牧放看守及至倒斃遺失又恐賠補乃
揑作因病倒斃著落在京拴飬官馬之人賠補此等
陋弊不可不嚴行禁止等語(臣)等伏思塞外夏月隂
雨無時若稍值隂雲即将馬匹圈圍馬匹自然不能
肥壮應如常有所奏交與出牧之大臣營總等嚴加
禁飭若夜值暴風大雨著将馬匹暫行圍守不使驚
逸遺失若致遺失損傷即著落出牧之大臣官員等
賠補若果因病倒斃令官員等查騐将所烙印記及
馬尾一併割取呈明大臣營總等登記檔册俟囘京
之日交各該佐領領取三箇月錢糧補立又據奏稱
駝隻較之馬匹價值甚貴若有倒斃拴養之人不能
獨賠恐滋科派之弊等語嗣後應令佐領下力能拴
養之官員或佐領本家拴養倘不加意䬴養以致疲
瘦倒斃即著落本人賠補若果因病倒斃禀明該旗
大臣等動用官房租銀補立又據奏稱嗣後派徃出
牧請将訓練營之官兵派往再練熟習牧放馬匹事
務之新滿洲索倫四十八人分派與滿洲䝉古旗分
内令其教以拴弔牧放看守之方等語查兵部現今
将去年出牧獲罪之官兵等議令今嵗明嵗遣往牧
場効力贖罪應俟至乙卯年再派訓練營之官兵出
牧此派出官兵每日給與行糧一錢至於新滿洲索
倫人等熟習牧放之事者亦少不必揀選伊等應交
總管五十四由彼處牧場人内擇其熟習牧放之事
者令其指教至塞外草衰自場囘京之時令将馬匹
緩緩趕行於何時進口及進何口之處預行報明兵
部給與空草令其䬴養又據奏稱毎見不肖之人缺
馬不補徒食空糧比及出牧之時給出牧人銀兩令
於口外買補亦有出牧後寄銀買補者等語查八旗
官馬臨出牧時有口老殘疾者即令變價交出牧之
營總等於口外買補但恐所變之價不足買補嗣後
請将各該旗官房租銀兩令營總等酌量帶徃有不
足者添給買補用銀若干即於原拴馬之人錢糧内
照数扣還可也
奏入於雍正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奉
㫖依議
内閣議覆據署理副都統事務内閣學士佛凝峩奏
稱滿洲人等於繙譯固當勤學而辦事尤為𦂳要伏
讀雍正元年至五年
上諭俱出自
皇上聖心指示實為萬世之典謨嗣後考試印房筆帖式
請即将漢字
上諭為題令其繙譯取中者行走三年即以部院筆帖式
調補等語應如佛凝峩所奏嗣後印房筆帖式缺出
令該旗照例於前鋒䕶軍領催馬步兵丁内揀選通
曉繙譯者咨送吏部如生監官學生閒散人内有願
就考試者亦准其一體咨送吏部移揭内閣(臣)等於
欽頒八旗雍正元年至五年漢字
上諭及内閣編次雍正元年至七年漢字
上諭内恭擇一道宻封交與吏部令其繙譯考試取中者
准其補放印房筆帖式其由兵丁選取者仍照例令
食伊等錢糧米石由生監官學生閒散人選取者照
八旗左右司筆帖式之例給與無品級筆帖式錢糧
米石三年期滿俟有本旗各部院筆帖式缺出即行
調補其現在之印房筆帖式既非考試繙譯
上諭取中之人仍照舊例遵行
奏入於雍正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奉
㫖依議
大學士張廷玉等議覆據副都統祖魯奏稱從前查
騐何天培家産見伊家藏有
硃批奏摺何天培一家如此則凡𩔖於何天培者可知請
定追繳之法等語伏查直省督撫提鎮等員具摺奏
事奉有
硃批諭㫖者原令其下次奏事之時乗便恭繳屢奉
諭㫖欽遵在案今應令該部再行曉諭如從前奉有
硃批奏摺至今未繳者現任官即行恭繳若已經縁事降
革及病故者或本身或家屬即呈明本省督撫本旗
都統代繳倘再有隠匿收存者一經發覺從重治罪
至
賞給西洋鎻匙摺匣原令陳奏地方𦂳要事件最為慎重
嚴宻如該員調補京職或縁事降革自應即将摺匣
繳進其收藏不繳之人實屬愚昧無知應将從前
賞過摺匣今已降革離任並調補京城官員内有未繳者
查明令其繳進嗣後悉照此曉諭遵行至於
恩賜詩字原係奨勵臣工之盛典若該員干犯法紀例應
追奪
誥命則
天章宸翰豈可仍容收貯嗣後除因公詿誤及休致降調
人員外若干犯法紀例應追奪
誥命之員並将
御書一體追繳将此永著為例
奏入於雍正十一年五月十三日奉
㫖依議
戸部議覆據都統甘國璧奏稱出征兵丁内無家口
之人其坐糧銀米有交叅領佐領收貯者有交伊親
屬收貯者兵丁未得早沾
天恩請将坐糧銀兩搭解軍營月米節存貯倉等語查出
征兵丁同屬疆場効力其家中坐糧銀米皆所應得
之項若将無家口之人給銀裁米似屬未當若将銀
米交與𠫭領佐領收存或親屬收領又恐乆存他手
致滋弊竇應将𠫭領佐領收存兵丁餉銀並嗣後所
領餉銀照搭解兵丁衣靴等物之例令各旗佐領加
𦂳包固将旗分佐領姓名並出征地方開寫明白彚
齊咨送兵部遇有戸部兵部工部觧送官物之便分
行搭解軍營交與本人收領仍將收到之處咨覆其
所存米石照例變價同餉銀一並搭解以後應領米
石另行造册咨送戸部扣存倉内俟大兵凱旋之日
按照扣存數目支給本人若本人雖無家口或情願
交存親屬令其代為製辦衣服什物亦未可定令各
該旗都統将無家口之兵親屬代領銀米者造册咨
送戸部行文軍前逐一詢明或将銀米仍令親屬收
存或請搭解軍營之處俟咨覆到日照原議辦理可
也
奏入於雍正十一年五月十七日奉
㫖依議
八旗都統等議覆據副都統尚崇璧奏稱八旗增設
看守倉庫兵丁此誠我
皇上愛養旗人増廣糧餉俾人人遂生樂業各得宣力報
効之路也但伊等既食錢糧即與披甲人無異應令
學射備用等語查看守倉庫兵丁現分兩班輪流行
走除值班之外並無别差且本佐領䕶軍馬甲缺出
又於伊等内揀選好者頂補理宜令其學習拉弓射
箭應如尚崇璧所奏嗣後看守倉庫兵丁内值班者
即令值班官員教其演習拉弓其餘下班者遇本旗
校射之日著該管看守倉庫各官帶赴教場以備該
都統等校射如此則看守倉庫兵丁各得學習拉弓
射箭而頂補本佐領䕶軍馬甲之缺亦可得人矣
奏入於雍正十一年五月十九日奉
㫖依議
禮部議覆據副都統曹煐奏稱
皇上特降諭㫖於京城内建立昭忠寺享祀諸臣每年春
秋遣大臣一員致祭(臣)愚仰請嗣後遇春秋致祭之
期凡入寺諸臣之子孫在京居官及有頂帶者令太
常寺行文傳知八旗併出示曉諭漢人是日令其分
班隨祭等因具奏奉
㫖所奏是賢良祠王大臣之後裔亦當隨班行禮著該部
一併定議具奏欽此該(臣)等議得崇徳酬勲國家之盛
典勸忠慕義臣子之至情今享祀之臣既已邀
殊恩於奕世而其後裔亦當令其仰瞻廟貎感戴
皇仁追思先志於無窮應如曹煐所奏嗣後昭忠寺春秋
致祭之期除照例遣大臣一員承祭外應令太常寺
先期十日預行傳諭凡入寺滿漢諸臣之子孫在京
居官及有頂帶人員俱於祭日齊集寺内各按品級
隨班行禮至賢良祠建立事宜今将告竣應欽遵
諭㫖俟題請入祠之日即先期知㑹入祠王大臣之後裔
至期齊集祠内分班行禮嗣後凡遇春秋二季亦應
照例先期知㑹齊集隨祭可也
奏入於雍正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奉
㫖依議
八旗都統等議覆據署都統印務䕶軍統領阿陽阿
奏稱現今佐領等有兼管歩軍校者請令撥囘本旗
專管佐領事務此等員缺揀擇應陞人員另行補授
等語查佐領一官係辦理一佐領事務教訓一佐領
人等之員責任綦重若兼管步軍校之職必致貽悞
佐領事務且佐領係四品職銜歩軍校係五品職銜
佐領兼管歩軍校品級亦不相當應如阿陽阿所奏
将兼管歩軍校之佐領等悉由歩營撥囘本旗專辦
佐領事務在該旗當差行走其歩軍校員缺令各旗
另行揀選引
見補授
奏入於雍正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奉
㫖依議
八旗都統等議覆據署副都統事務叅領發喀奏稱
八旗火班處所有激桶二十四箇係晝夜預備火燭
之用闗係甚要不可不令習學操演等語(臣)等曽於
救火處見歩營官兵於應用激桶及應行拆斷房屋
等處甚覺熟練轉運激桶出水逺而且準其署副都
統發喀所奏操演激桶之處應無庸議惟是失火之
處閒雜人等在街道站立擁擠反使救火之人不能便
利以致汲水不能速到至於齊集人多則未免紛亂
且恐不肖之徒不無乗勢盜取物件等弊仰請嗣後
遇有救火之事停止八旗激桶即将現今八旗所有激
桶交與歩軍統領衙門以備需用其激桶堆子處該
班章京六員兵丁六十名仍著在火班處該班倘各
該旗汛地遇有救火之時該班大臣即於該班官兵
内帶領一半前赴失火處惟将閒雜人等不許在就
近街道中站立行走使街道不致擁擠汲水可以速
到不但火可易於撲滅而失火之處亦無盜取物件
之事矣其餘一半官兵仍留該班處備用但激桶既
皆移向歩營其六十名兵丁應需撒袋三十付併腰
刀等物仍存於該班處遇有救火等事即令佩帶撒
袋腰刀跟隨大臣前往防範管轄
奏入於雍正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奉
㫖依議
八旗都統等議覆據副都統宗室色布肯奏稱八旗
兵丁軍器數年以來雖經叅領佐領等嚴加整理終
未齊備嗣後請将兵丁軍器逐一查明量其缺少件
數之多寡扣除餉銀勒限造製等語又據禮科給事
中戴齊奏稱八旗軍器闗係𦂳要但年久弊生恐有
不齊伏祈查明缺少器械造具清冊移送工部照官
價製造将官兵俸餉扣除還項等語查雍正二年三
月内䝉
皇上特恩查明八旗所少軍器
賞銀製備今九年之内官兵盔甲不無敝壊弓箭等物不
無缺少至於新補官兵其軍器亦容有未立者應将
官兵軍器逐一查明造具清冊移送工部照官價合
式製造分給官兵其動用銀兩造入俸餉冊内官作
四季兵作二十月扣還原項交該叅領佐領等不時
查看如至年久有應行修理者亦照此例造給嗣後
新補官員内如無軍器情願扣俸置備者亦照此例
造給
奏入於雍正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奉
㫖依議
八旗都統等議覆據副都統代林布奏稱每見襲官
之家狃於得職互相爭執有以為非係親裔係為養
子者又或以為私改家譜以近族為逺逺族為近者
紛紛控告至於佐領又非承襲世職者可比現今将
八旗原管佐領世管佐領縁由清查釐定請交與八
旗都統等將各該旗承襲世職補放佐領等之家譜
交叅領佐領等逐一查對明晰呈堂有應詳查擬議
者即㑹同八旗大臣等集議議定之後造冊一本鈐
用都統印信恭呈
御覽後送内閣收貯又造冊一本用叅領闗防佐領鈐記
外其家譜内有名之人凡十歲以上者悉令畫押於
接縫處鈐用印信收貯各旗公署俟至十年将家譜
修改一次等語應如代林布所奏凡承襲世職補放
佐領等事造具清冊一本用都統印信送内閣存貯
另造一本用叅領闗防佐領鈐記外令十歲以上有
名之人悉行畫押送該旗公署收貯俟至十年照例
另行造冊用印存貯
奏入於雍正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奉
㫖依議
正藍旗䝉古左司掌闗防叅領拉布坦奏稱伏思
皇上格外施恩凡各省之防禦驍騎校等缺出将應陞之
驍騎校領催等著該将軍酌量挑選預行咨送來京
該部帶領引
見好者記名移送該省俟有缺出按名補授免其來京此
誠我
皇上仁愛各省旗員至優至渥也(臣)查各省防禦驍騎校
等缺出並不将某人之缺補授某人之處知照該旗
是以凡有行查外省官員事件該佐領處惟将舊有
職員開寫夫各省官員俱𨽻在京佐領若無檔案則
無慿稽查請於雍正元年起将各省員缺所補授之
現任官員造冊咨送該部轉咨八旗外嗣後外省凡
有補授防禦驍騎校等官将該員職名即行造冊移
送該部如此庶有稽查不致錯誤矣
奏入於雍正十一年六月初八日奉
㫖著交該部
大學士伯鄂爾泰等奏稱從前為緝拏北路緑旗營
逃兵一案經辦理軍機處定議令(臣)鄂爾泰㑹同大
将軍順承郡王等詳加定議等因具奏行文之後(臣)
鄂爾泰已自軍營起身前來今准大将軍順承郡王
等咨開准辦理軍機處來文内稱本處議奏查拏軍
前逃兵一案應行文各本省嚴加查拏在何地隠藏
後經發覺該地方官照例議處有将逃人拏獲者賞
賜鼓勵拏獲之數多者交部議敘其軍營作何緝拏
不致逃走之處行文大學士鄂爾泰㑹同大将軍等
詳加定議等因前來本處公同議得嚴禁容留逃人
棲止並将拏獲逃人官兵議叙賞賚之處辦理軍機
大人咨文内俱經詳細定議應毋庸另議外嗣後軍
營兵役内凡有公事差遣私事告假者各該管官員
營總確加斟酌如實係老成可信取保呈禀在營首
領大人移咨該部該部照伊等所保辦給印信照票
此遣往人等内如有逃者将原報該管上司等照例
治罪再緑旗人等並無馬匹難以追拏逃人其在大
營四省緑旗人等毎省各辦給官馬十匹查克拜逹
里克推河緑旗人等併在查克拜達里克鄂爾坤兩
處種地緑旗人等各酌量辦給馬匹以便緝逃之用
此拴養馬匹不無倒斃應每年補給一半若無故倒
斃遺失即著落原交官員賠補仍行議處各營兵役
内如有汲水採薪至晚未囘者各該營一面揭報一
面派賢能官員帶兵即騎本營拴養之馬連夜四下
尋踪追拏外該部仍照所報通行各該處嚴加查拏
其拏獲逃人照刑部具奏新定之例治罪将拏獲逃
人之滿洲䝉古緑旗官兵暫在軍營註冊俟年終造
冊咨送該部奨議若将可以擒獲者不勤加追拏以
致脫逃初次将官員註冊滿洲䝉古兵責二十七鞭
緑旗兵責二十板二次将官員責三十板仍註冊滿
洲䝉古兵責五十鞭緑旗兵責四十板三次将滿洲
䝉古兵責一百鞭緑旗兵責八十板該管官罰俸一
年兼轄官罰俸六箇月之處註冊其兼轄官俟大兵
凱旋交與該部查議外專管官現在軍前於應陞之
缺停陞若該管官員将標下兵丁妄行擾累以致脫
逃或連逃三名者即将官員革職在軍前當兵効力
贖罪如此嚴加查拏逃人無所潛踪脫逃者自少矣
等因前來(臣)等看得伊等所議軍營兵役於公事差
遣或私事告假者令各該管官員取保給與照票前
往於綠旗營内拴養馬匹追拏将逃人治罪其拏獲
逃人者作何鼓勵其不勤加緝拏者作何懲治等處
俱經詳議均應照順承郡王等所議可也
奏入於雍正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奉
㫖依議
兵部議覆據鑲藍旗漢軍右司掌闗防叅領蘇博赫
奏稱有原在副佐領或驍騎校任内應行降調事故
現今已陞佐領或兼叅領及副叅領者應於何任降
調之處並未定議再由佐領兼管副叅領之員佐領
任内有降級調用之處亦仰請分别定議如不便預
行定議著於本内聲明等語查雍正十年閏五月内
經吏部等部議定内外文武官員陞任後遇有原任
事故應行降調者除貪婪酷刑行私等案情罪重大
仍照原任降調其尋常因公詿誤等案情罪稍䡖者
俱照現任降調等因在案(臣)等請照吏部等部定例
嗣後副佐領及驍騎校倘已陞佐領或兼叅領副叅
領内遇有前任事故應議降調者除貪婪等案情罪
重大仍照前任定議將陞任及兼任一併降調外其
尋常因公詿誤等案情罪稍䡖者俱視其現在職任
内之最大品級議其降調将所兼各任一槩准留如
此則議處之事得平而兼任官員益知奮勉矣又查
雍正三年二月内本部㑹同八旗議定文武大小官
員因公詿誤係何任所得之罪降調何任之職等因
遵行已久應将蘇博赫所奏酌定佐領兼副叅領降
調之例併於本内聲明之處俱毋庸議
奏入於雍正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奉
㫖依議
兵部議覆據都統韓光基奏稱查各省駐防将軍副
都統以下以至防禦驍騎校等俱各由兵丁内挑選
數人令其長班跟隨此等兵丁逐日跟隨不無與家
人子弟賭博飲酒攙言公務之弊仰請嗣後各處駐
防将軍官員等之親隨兵丁停其預行挑選長班跟
隨令於所轄兵丁内輪班派出跟隨等語應如所奏
嗣後各省駐防将軍副都統以及防禦驍騎校等之
親隨兵丁務於該管兵丁内輪班挑取令其更換行
走如此則兵丁等勞逸均平而弊竇可除矣俟
命下之日通行各省駐防将軍等一體遵行
奏入於雍正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奉
㫖依議
吏部奏稱查定例滿洲舉人應選用小京官漢軍舉
人應選用知縣今鑲藍旗漢軍三保由滿洲額内中
式舉人既經該旗改歸漢軍咨送到部應将三保以
知縣補用外仰請嗣後令各該旗於考試之時将應
考人員詳加分别滿洲漢軍開註明晰咨送順天府
註冊考試如有漢軍冒入滿洲額内中式者一經查
出将咨送之該旗都統佐領等官交部分别照朦混
造冊例議處該員照冒籍考試例革退舉人庶滿洲
漢軍考試不致紊亂而内用外用亦不得任意趨避
矣
奏入於雍正十一年九月初七日奉
㫖依議
世宗憲皇帝諭行旗務奏議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