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通典
欽定四庫全書
通典卷一百六十三
唐 京 兆 杜 佑 君 卿 纂
刑
前志曰夫人有生萬物之最靈者也然而爪牙不足供
其欲趨走不足避其害無毛羽以禦其寒暑必役物以
為養任智而不恃力者也故不仁愛則不能羣不能羣
則不能勝物羣而聚之是為君矣歸而往之是為王矣
人既羣居不能無喜怒交争之情乃有刑罰輕重之理
興矣刑於百度其最逺乎又曰聖人因天討而作五刑
大刑用甲兵次用斧鉞中刑用刀鋸次用鑽鑿薄刑用
鞭扑大者陳諸原野小者致之市朝又曰鞭扑無弛於
家刑罰無廢於國征伐無偃於天下但用之有本末行
之有次第爾歴觀前躅善用則治不善用則亂在乎無
私絶濫不在乎寛之與峻又病斟酌以意變更屢作今
捃掇經史該貫年代若前賢有誤雖後學敢言亦庶㡬
成一家之書爾前代搢紳之徒多設三皇之言又不載
其刑法故以五帝為首云
第一刑制上
第二刑制中
第三刑制下
第四雜議上
第五雜議下
第六肉刑議 詳讞 决斷 考訊附
第七守正 赦宥 禁屠殺贖生附
第八寛恕 囚繫 舞紊 峻酷 開元格附
刑一
刑制上(黄帝魏虞/漢) (夏/) (殷/) (周/) (秦/) (漢/) (後/)
黄帝以兵定天下此刑之大者陶唐以前未聞其制○
舜聖德聰明建法曰象以典刑(象法也法用常/刑用不越法)流宥五
刑(宥寛也以流放/之法寛五刑)鞭作官刑(以鞭為治/官事之刑)扑作教刑(扑榎/楚也)
(不勤道業/則撻之)金作贖刑(誤而入刑出/黄金以贖)𤯝災肆赦怙終賊刑
(𤯝過也災害也賊殺也過而有害/當緩赦也怙姦自終當刑殺之)欽哉欽哉惟刑之恤
哉(舜陳典刑之義勅天下/敬之憂不得其中也)於是流共工於幽洲(幽洲北/裔水中)
(可居者/曰洲)放驩兠於崇山(黨於共工故放之/崇山崇山南裔)竄三苖於三
危(三苖國名縉雲氏之後/時為諸侯三危西裔)殛鯀於羽山(羽山東裔也在/海畔按司馬遷)
(曰舜流四凶於四裔以禦魑魅此一明四凶不死也又/舜典云流宥五刑者五刑中有死既以流放代死此二)
(明四凶不死也又舜典言舜美臯陶作士曰五流有宅/孔安國注云五流有宅者謂不忍加刑則流放之若四)
(凶此三明四凶不死也按洪範鯀則殛死禹乃嗣/興或者謂便殺之所以辨鯀至羽山而自死者也)四罪
而天下咸服又五流有宅五宅三居(謂不忍加刑則流/放之若四凶也五)
(流各有所居之地有三等之居大罪/四裔次九州之外次千里之外也)惟明克允(言咎繇/能明五)
(刑施之逺近前古五帝之代據左氏載晉叔向所言夏/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皆叔世也所謂九刑以墨一)
(劓二剕三宫四大辟五又流六贖七鞭八扑九故曰九/刑也三辟者言三王始用五刑之法故謂之三辟也班)
(固又云五帝畫象而人知禁禹承堯舜之後自以徳衰/始制肉刑湯武順而行之以俗薄於唐虞故也而孝經)
(緯亦云五帝畫象三王肉刑畫象者上罪黒蒙赭衣中/罪赭衣雜故屨下罪雜屨而已若如三家之言則前五)
(帝皆同畫象不用肉刑其後以為不然何也按舜典云/流宥五刑五刑者以傷刻肌肉亦謂之肉蓋書美大舜)
(以流放之寛代刀鋸之毒若如三家之言五帝不用五/刑矣則帝舜何得言以流放代之足明帝舜以前行五)
(刑明矣其後舜又贊美臯陶曰汝作士五刑有服又知/帝舜初立之時暫廢五刑後又用耳且尚書經正聖哲)
(所傳左氏班書何忽而不據其䜟緯之言固不足徴也/荀卿曰肉刑者蓋百王之所同未有知其所由来者矣)
(誠哉/是言)○夏啓即位有扈不道誓衆曰不用命戮於社(載/社)
(主有奔北者則戮之主/前以社主隂隂主殺)後又作禹刑○殷作湯刑(晉叔/向曰)
(夏殷作刑皆叔/世也言晩時)洎紂無道廼重刑辟有炮烙之刑(具峻/酷篇)
○周秋官之職建三典正月之吉始合布刑於邦國都
鄙乃懸刑象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之浃旬而斂(正月/朔日)
(布五刑於天下又懸/書重之浃旬十日也)又執旌節以宣布於四方而憲邦
之刑禁(憲表也刑禁者國之五禁所以左右刑罰者司/寇正月布刑於天下又懸其書於象魏布憲則)
(以旌節出宣令之亦懸書於門閭及/都鄙邦國刑者王政所重故丁寧焉)一曰刑新國用輕
典(新國新闢土立君之國/用輕法為其未習教也)二曰刑平國用中典(承平守/成之國)
(用中典者常/行之法也)三曰刑亂國用重典(亂國篡/弑叛逆)凡盗賊軍鄉
邑及家人殺之無罪(謂盗賊羣軰若軍共攻盗鄉邑家/人者殺之無罪若今無故入人室)
(宅廬舍上人車船牽引人/欲犯法者其時格殺無罪)凡報仇讎者書於士殺無罪
(謂同國不避者將報之必先/言於士無罪也士主獄官也)凡殺其親者焚之殺王之
親者辜之(親緦服以内焚燒也/辜之言枯也謂磔之)殺人者踣諸市三日(踣/謂)
(斃之音/妨付反)傷人見血不以告者攘獄者遏訟者告而誅之
(謂吏人相殺傷見血耳攘獄者/距不受也遏訟者遏止訟者也)坐為賊盗者其孥男子
入於罪𨽻女子入於舂槀(舂人槀人此二官之役今之/奴婢古之罪人箕子為之奴)
(罪𨽻奴也從坐/没入縣官者)凡有爵者與七十者與末齓者皆不為
奴(有爵謂命士以/上也齓毁齒也)五刑之法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
五百刖罪五百髠罪五百凡二千五百所謂刑平邦用
中典者也墨者使守門(黥面人無/妨禁衛也)劓者守關(以醜貌/逺之也)宫
者守内(人道既絶/於事便也)刖者守囿(驅禽獸/無急行)髠者守積(王之同/族不處)
(宫刑是不剪其類也但髠頭而已凡/王族皆於隠處罰之故使守積音恣)穆王享國百年耄
荒(孔安國曰王即位過四十年而耄亂忽/荒言百年大其雖老而能用賢以揚名)命吕侯度作
刑(度時代/所宜也)訓夏贖刑(穆王命吕侯作書訓揚/夏禹贖刑之法從輕也)墨罰之屬
千劓罰之屬千剕罰之屬五百宫罰之屬三百大辟之
罰其屬二百五刑之屬三千(多於初制/五百章)其後又作九刑
(正刑五及/流贖鞭扑)孔子曰大罪有五而殺人為下逆天地者罪
及五代誣鬼神者罪及四代逆人倫者罪及三代亂教
化者罪及二代手殺人者罪止其身又曰析言破律亂
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者殺作滛聲造異服設怪伎竒
噐以盪上心者殺行偽而固言偽而辯學非而博順非
而澤以惑衆者殺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人者殺此
四誅者不待時不以聽春秋時子産相鄭國鑄刑書(鑄/刑)
(法於/鼎)晉叔向遺書以非之子産報曰吾以救世弊也(具/雜)
(議篇/上)○秦文公二十年法初有三族罪(張晏曰父母兄/弟妻子如淳曰)
(父族母/族妻族)武公三年誅三父等而夷三族以其殺出子(寧/公)
(子三人長武公為太子次德公次出子寧公卒大庶長/弗忌威壘三父廢太子而立出子為君後三父等復共)
(殺出子/立武公)孝公初衛鞅請變法令令人為什伍而相收司
連坐不告姦者腰斬告姦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姦者與
降敵同罰人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有軍功者
各以律受上爵為私鬬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戮力本
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
為收孥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
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尊榮無
功者雖富無所芬華令既具未布恐人之不信已乃立
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人有能徙置北門者與十
金人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與五十金有一人徙之
輒與五十金以明不欺秦人初言令不便者以千數於
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
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䖍黥其師公孫賈明
日秦人皆趨令令初下有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
衛鞅曰此皆亂化之人也盡遷於邊城其後人莫敢議
令甘龍杜摯極非之(具雜議/篇上)令之初作一日臨渭刑七
百餘人百姓皆苦之居三年道不拾遺山無盗賊家給
人足勇於公戰怯於私鬬秦人大治而大恱(魏文侯師/李悝撰次)
(諸國法著法經皆罪名之制也/商君受之以相秦具魏代語中)始皇即位遣將成蟜擊
趙反死屯留軍吏皆斬及戮其屍(士卒死者/皆戮其屍)其後嫪毒
作亂敗其徒二十人皆梟首(懸首於木/上曰梟)車裂狥滅其宗
輕者為鬼薪(取薪給宗廟為鬼薪/律曰鬼薪作三嵗)後又體解荆軻及平
六國制曰人藏詩書及偶語棄市(禁人聚語/畏其謗也)以古非今
者族吏見知不舉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
(律說論决為髠鉗輸邊/築長城城旦四嵗刑也)燕人盧生竊言始皇樂以刑殺
為威因亡去始皇聞之怒諸生在咸陽者四百六十餘
人皆坑之其後東郡星隕為石或刻其石曰始皇死始
皇盡誅石旁人胡亥立以趙髙為郎中令更變律令有
罪者相坐收族又羣盗起胡亥責李斯斯懼上書請行
督責刑者相半其後趙髙譖斯具五刑腰斬夷三族(具/峻)
(酷/篇)○漢髙帝初入咸陽約法三章曰殺人者死傷人及
盗抵罪(傷人有曲直盗賊有多/少故言抵抵至也當也)蠲削秦法兆人大恱然
大辟尚有三族之誅(三族注/已具上)先黥劓斬左右趾笞殺梟
其首葅其骨肉於市(葅為/醢也)其誹謗詈詛又先斷舌故謂
之具五刑彭越韓信之屬皆受此戮其後又制曰有耐
罪以上請之(應劭曰此輕罪不髠其耏鬢曰耐杜林以/為法度之字當從寸故改耏為耐言耐罪)
(以上皆當先請也顔師/古曰耐頬傍毛也音而)後以三章之法不足禦姦(禦/止)遂
令蕭何攈摭秦法(攈摭謂收拾攈音九/問反摭音之石反)取其宜於時者
作律九章(漢承秦制蕭何定律除叅夷連坐之罪增部/主見知之條益事律擅興廐户三篇合為九)
(篇叔孫通益律所/不及傍章十八篇)又制獄疑者各讞所屬官長皆移廷
尉廷尉不能决具為奏附所當比律令以聞文帝二年
制曰今法有誹謗妖言之罪(過誤之言/以為妖言)是使衆臣不敢
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其除之又制上造以上及内
外公孫耳孫有罪當刑及當城旦舂者皆耐為鬼薪白
粲(上造爵滿十六者也侯内外孫也耳孫𤣥孫之子也/言已逺但耳聞之也今以上造有功勞内外孫有骨)
(肉屬施德布惠故事從其輕也城旦起行理城舂者婦/人不叅外徭但舂作米皆四嵗刑也今皆就鬼薪白粲)
(鬼薪已具上白粲坐擇米/使正白為粲皆二嵗刑也)人年七十已上若不滿十嵗
有罪當刑者完之(不加肉刑髠鬄剃也若叅及之言也/謂七十以上及不滿十嵗以下皆完)
除挟書律(挟藏也秦律敢/挟書者棄市)吕太后初除三族罪文帝制
人有犯法已論其父母妻子同産坐之及收孥律令宜
除之(孥子也秦法一/人有罪收其家)罪疑者與人(從輕/斷之)於是刑法大省
斷獄四百(具寛/恕篇)又感齊女淳于緹縈之言除肉刑定律
曰諸當完者完為城旦舂(以完易髠以笞代劓以&KR0898;左/右趾代刖今既曰完矣不復)
(云以完代完此當/言髠者完之矣)當黥者髠鉗為城旦舂當劓者笞三
百當斬左趾者笞五百當斬右趾及殺人先自告(謂殺/人而)
(自首得/免罪者)及吏受贓枉法(謂曲法而/受賂者)守縣官財物而即盗
之(今律所謂主/守自盗者)已論命復有笞罪者皆棄市(命者名也/成其罪也)
(殺人害重受贓盗物贓汙之身故此/三罪已被論名而又犯笞亦皆棄市)罪人獄已决完為
城旦舂滿三嵗為鬼薪白粲鬼薪白粲一嵗為𨽻臣妾
𨽻臣妾一嵗免為庶人(男子為𨽻臣女子為𨽻妾鬼/薪白粲滿三嵗為𨽻臣妾)𨽻
臣妾滿二嵗為司寇司寇一嵗及作如司寇二嵗皆免
為庶人(罪降為司寇故一/嵗正司寇故二嵗)其亡逃及有罪耐已上不用
此令(在本罪中又重犯/者也具肉刑議篇)是後外有輕刑之名内實殺人
斬右趾者又當死斬左趾者笞五百當劓者笞三百率
多死(斬右趾者棄市故入於死以笞五百代斬/左趾笞三百代劓笞數既多亦不活也)景帝制
改定律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猶尚不全自今
吏及諸有秩受其官屬所理所行所將(行謂按察/下更反)其與
飲食計償費勿論(計所費而償/其直勿論罪)他物若買故賤賣故貴
皆坐贓為盗(他物論/非飲食)吏遷徙免罷受其故官屬所將監
治財物奪爵為士伍免之(謂奪其爵令為士伍又免其/官職即今律所謂除名也士)
(伍者言從/士卒之伍)無爵罰金二斤没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
受贓(畀與也以所受/之贓與捕告者)其後罷磔曰棄市(先此諸死刑皆/磔之於市今罷)
(之若妖逆則磔之磔謂/張其尸也具寛恕篇)復下詔曰長老人所尊敬也鰥
寡人所哀憐也其著令年八十以上八嵗以下孕者未
乳(乳/産)師侏儒(樂師瞽者侏儒/短人不能走)當鞫繫者頌繫之(頌讀曰/容容寛)
(不桎/梏)罪死欲腐者許之(如腐木不/生實矣)六年定鑄錢偽黄金
棄市律又以笞者或至死未畢復减笞三百曰二百笞
二百曰百其定箠令(箠䇿也所以擊者也箠長五尺其/本大一寸其末薄半寸皆平其節)
笞臀(先時/笞背)畢一罪乃得更人(更人更易/行笞人)自是笞者得全
然死刑既重而生刑又輕人易犯之孝武徴發煩數人
窮犯法遂令張湯趙禹條定法令作見知故縱監臨部
主之法(見知人犯法不告為故縱而/所監臨部主有罪幷連坐)緩深故之罪(孝武/欲急)
(刑吏深害及故入/人罪者皆寛緩之)急縱出之誅(吏釋罪人疑以為/縱出則急誅之)律令
凡三百五十九章(蕭何本定律九篇叔孫通又加十八/篇張湯又撰越宫律二十七篇趙禹)
(撰朝律六篇/合為六十篇)大辟四百九條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
事比萬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比以例/相比况)文書既繁主者不
能徧睹或罪同而論異(具舞/紊篇)孝宣制子首匿父母妻匿
夫孫匿大父母皆勿坐(凡首匿者言為謀/首而藏匿罪人)其父母匿子
夫匿妻大父母匿孫罪殊死皆上請宣帝患刑法不一
置廷平四人平之(具雜/議篇)成帝鴻嘉初又定令年未滿七
嵗賊鬭殺人及犯殊死者上請廷尉以聞得减死合於
三赦㓜弱老眊之人皆法令稍定近古而便人者也哀
帝綏和二年除誹謗詆欺法平帝元始中制曰前詔有
司復貞婦歸女徒誠欲以防邪辟全貞信及眊悼之人
(人八十曰眊言老昏暗也七嵗/曰悼言未成人若死亡可哀悼)刑罰所不加聖王之所
制也惟苛暴吏多拘繫犯法者親屬婦女老弱其明勅
百僚婦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嵗以下非
坐不道詔所名捕他皆無得繫(名捕謂下詔/特所捕也)其當驗者
即驗問(就其所居/而問之)定著令(王莽居攝翟義劉信起兵討/莽莽敗之夷其三族其後陳)
(良終帶叛入匃奴莽求得/行焚如之刑具峻酷篇)○後漢光武留心庶獄然自
王莽簒位之後舊章不存法網弛縱無以懲肅梁統上
疏曰臣竊見元帝初元五年輕殊死刑三十四事哀帝
建平元年輕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殺人者
减一等自後人輕犯法吏易殺人臣愚以為刑法不茍
務輕務其中也是以五帝有流殛放殺之誅三王有大
辟刻肌之刑所以為除殘去亂也髙帝定法傳之後代
文帝遭代康平因時施恩省去肉刑相坐之法天下㡬
平武帝值中國全盛征伐逺方百姓罷弊豪傑犯禁姦
吏弄法故重首匿之科著知縱之律宣帝履道要以御
海内臣下奉憲不失繩墨天下稱安孝元孝哀即位日
淺丞相王嘉等便以數年之間虧除先帝舊約定令斷
律凡百餘事臣取其尤妨政者條奏伏請擇其善者而
從之定不易之典時廷尉議以為崇刑峻法非明王急
務遂罷之章帝時郭躬條奏請重文可從輕者四十一
事著於令陳寵又代躬為廷尉帝納寵言制除鉆鑽諸
慘酷之科解妖惡之禁又除文致請讞五十餘事著於
令寵復鉤校律令條法溢於甫刑者奏除之(鉤猶勘也/音工侯反)
(溢出/也)曰今律令犯死刑者六百一十耐罪千六百九十
八贖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溢於甫刑千九百八十
九其四百一十大辟千五百七耐罪七十九贖罪請令
三公廷尉集平律令可施行者大辟二百耐罪贖罪二
千八百合為三千其餘千九百八十九事悉可詳除會
寵得罪遂罷(並具寛/恕篇)安帝永初中法稍苛繁人不堪之
陳寵子忠復為尚書畧依寵意奏上三十三條為决事
比(比例也/必寐反)以省請讞之弊又上除蠶室刑(西漢文景只/除宫刑今復)
(除蠶室刑者是當時雖有文而未悉斷武帝時/司馬遷犯法下蠶室則其事矣今申明除之)解贓吏
三代禁錮狂易殺人得减重論(狂易謂狂/而易性也)母子兄弟相
代死聽赦所代者獻帝初應劭又刪定律令撰具律本
章句尚書舊事廷尉版令决事比例司徒都目五曹詔
書及春秋折獄凡二百五十篇又集議駁三十篇以類
相從凡八十二事於是舊事存焉曹公秉政欲復肉刑
陳羣深陳其便鍾繇亦贊成之孔融王脩不同其議遂
止(具肉刑/議篇)於是乃定甲子科犯&KR0898;左右趾者易以木械
是時乏鐡故易以木焉又以漢律太重故令依律論者
聽得科半使半减也○魏文帝受禪後有大女劉朱撾
子婦酷暴前後三婦自殺論朱减死作尚方因是下怨
毒殺人减死之令明帝改士庶罰金之令男聽以罰代
金婦人加笞還從鞭督之例以其形體裸露故也時所
用舊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師李悝撰次諸國法著法經
以為王者之政莫急於盗賊故其律始於盗賊須劾捕
故著網捕二篇其輕狡越城博戲借假不廉滛侈踰制
以為雜律一篇又以其律具其加减是故所著六篇而
已然皆罪名之制也商君傳習以為秦相漢承其制蕭
何定律除參夷連坐之罪增部主見知之條益事律擅
興廐户三篇合為九篇叔孫通益律所不及傍章十八
篇張湯越宫律二十七篇趙禹朝律六篇合六十篇又
漢時决事集為令甲以下三百餘篇又司徒鮑昱撰嫁
娶辭訟决為法比都目凡九百六卷代有增損輕重乖
異而通條連句上下相蒙雖大體異篇實相採入盗律
有賊傷之例賊律有盗章之文興律有上獄之法廐律
有逮捕之事若此之比錯糅無常後人生意各為章句
叔孫宣郭令卿馬融鄭𤣥諸儒章句十有餘家數十萬
言凡斷罪所當由用者合二萬六千二百七十二條七
百七十三萬二千二百餘言言數益繁覧者益難天子
於是詔但得用鄭氏章句不得雜用餘家衛覬又奏曰
刑法者國家之所貴重而私議之所輕賤獄吏者百姓
之所懸命而選用者之所卑下請置律博士轉相教授
然而律文煩廣事比衆多離本依末决獄之吏如廷尉
獄吏范洪受囚絹二丈附輕法論之獄吏劉象受屬偏
考囚張茂物故附重法論之洪象雖皆棄市而輕枉者
相繼其後天子又下詔改刑制命陳羣劉邵等刪約舊
科旁采漢律定為魏法制新律十八篇州郡令四十五
篇尚書官令軍中令合百八十餘篇其序畧曰舊律所
以難知者由於六篇篇少故也篇少則文荒文荒則事
寡事寡則罪漏故集罪例以為刑名冠於律首盗律有
刼掠恐喝和賣買人科有持質皆非盗事故分以為刼
掠律賊律有欺謾詐偽踰封矯制囚律有詐偽生死詐
自復免事類衆多故分為詐律賊律有賊伐樹木殺傷
人畜産及諸亡印金布律有毁傷亡失縣官財物故分
為毁亡律囚律有告劾傳覆廐律有告反逮受科有登
聞道辭故分為告律囚律有繫囚鞫獄之法興律有上
獄之事科有考事報讞宜别為篇故分為繫訊斷獄律
盗律有受所監臨受財枉法雜律有假借不廉令乙有
所呵人受錢科有使者驗賂其事相類故分為請贓律
盗律又有㪍辱强賊興律有擅興徭役其律有出賣呈
科有擅作修舍事故分為擅興律興律有乏徭稽留賊
律有儲峙不辦廐律有乏軍之興及舊典有奉詔不謹
不承用詔書漢氏施行有小愆之反不如令輙劾以不
承用詔書之罪腰斬不宜復為法故復别為之留律秦
代舊有廐置乘傳副車食厨漢初承秦不改後以費廣
稍省故後漢但設騎置故除廐律取其可用合科者以
為郵騎令其告反逮驗别入告劾律上言變事以為變
事令以警事告急與興律烽燧及科令者以為警事律
盗律有還贓畀主金布律有罰贖入責以呈黄金為償
科有平庸坐贓事以為償贓律蓋律之初制無免坐之
文張湯趙禹始作監臨部主見知故縱之例其見知而
故不舉劾者與同罪失不舉劾各以贖論其不見不知
不坐也是以文約而例通科之為制每條有違科不覺
不知從坐之免不復分别而免坐繁多宜總為免例以
省科文故更制定其由例以為免坐律諸律令中有教
制本條無從坐之文者皆從此取法也凡所定增十三
篇就故五篇合十八篇於正律九篇為增於旁章科令
為省矣更依古義制為五刑其死刑有三髠刑有四完
刑作刑各三贖刑十一罰金六雜抵罪七凡三十有七
各以為律首又改賊律以言語及犯宗廟園陵謂之大
逆無道腰斬家屬從坐不及祖父母孫至於謀反大逆
臨時捕之或汚瀦或梟葅夷其三族不在律令所以嚴
絶惡跡也賊鬬殺人以劾而亡許依古義聽子弟得追
殺之會赦及過誤相殺不得報讎所以止殺害也殺繼
母與親母同防繼假之隙也除異子之科使父子無異
財也毆兄姊加至五嵗刑以明教化也囚徒誣告人反
罪及親屬異於善人所以累之使省刑息誣也改投書
棄市之科所以輕刑也正簒囚棄市之罪斷兇强為義
之蹤也二嵗刑以上除家人乞鞫之制所以省煩獄也
改諸郡不得自擇伏日所以齊風俗也此皆魏代所改
其大畧如是司馬景王輔政時犯大逆者其法誅及已
出之女毌丘儉之誅其子甸妻荀氏應坐死其族兄顗
通表魏帝以乞其命詔聽離婚荀氏所生女芝為潁川
太守劉子元妻亦坐死以懷姙繫獄荀氏辭詣司𨽻校
尉何曾乞恩求没為官婢以贖芝命曾哀之使主簿程
咸上議曰臣以為女人有三從之義無自專之道出適
他族降父母之服所以明外成之節也而父母有罪則
追刑夫黨見誅又隨戮一人之身内外受辟今女既嫁
則為異姓之妻如或産育則為他族之母無辜受戮傷
孝子之心且男既不得罪於他族而女獨嬰戮於二門
臣以為在室宜從父之誅既醮可隨夫之罰於是有詔
改定律令司馬文王繼秉魏政患前代律令煩雜陳羣
劉邵雖經改革而科網大密於是命賈充鄭冲荀顗荀
勗羊祜王業杜友杜元凱裴楷周雄郭頎成公綏栁軌
榮邵等定法令就漢九章增十一篇仍其族類正其體
號改舊律為刑名法例辦囚律為告劾繫訊斷獄分盗
律為請贓詐偽水火毁亡因事類為衛宫違制撰周官
為諸侯律合二十篇六百三十條二萬七千六百五十
七言蠲其苛穢歸於益時其餘未宜除者若軍事田農
酤酒未得皆從人心權設其法太平當除故不入律悉
以為令施行制度以此設教違令有罪則入律也其常
事品式章程各還其府為故事减梟斬族誅從坐之條
除謀反適養母出女嫁皆不復還坐父母棄市省禁錮
相告之條去捕亡亡没為官奴婢之制輕過誤老小女
人當罰金杖者皆令半之重姦伯叔母之令棄市滛寡
女三嵗刑崇嫁娶之要一以下聘為正不治私約峻禮
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也凡律令合二千九百二十六
條十二萬六千二百言六十卷故事三十卷
通典卷一百六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