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九十一
禮部
祠祭清吏司
喪禮五
一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固倫公主親王福
晉以下縣君鄉君以上喪禮崇德年間定和碩
親王喪
聞輟朝三日遣禮部官視祭葬禮
欽賜初祭大祭造墳匠役由工部撥給多羅郡王喪
聞輟朝二日多羅貝勒喪
聞輟朝一日皆遣禮部官視祭葬禮
欽賜初祭大祭造墳匠役由工部撥給固山貝子鎭
國公輔國公鎭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喪
聞皆遣禮部官視祭葬禮
欽賜初祭大祭王貝勒貝子婚娶之子卒遣禮部官
致祭○又定和碩親王福晉多羅郡王福晉多
羅貝勒夫人固山貝子夫人喪
聞皆遣禮部官致祭○順治九年題準和碩親王喪
聞輟朝三日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民公侯伯都
統尚書子以下佐領騎都尉以上固倫公主親
王福晉以下縣君奉恩將軍恭人以上皆㑹喪
府前陳設儀衛備采棺内襯錦段五層府屬官
員及䕶軍校等官以上命婦咸成服至大祭日
除服
諭祭二次祭文由内院撰給遣禮部官奉至墳讀文
祭酒宗人府題請
賜諡内院撰給碑文工部立碑建亭給造葬價○世
子喪
聞輟朝二日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民公侯伯都
統尚書子以下叅領以上固倫公主親王福晉
以下縣君奉恩將軍恭人以上皆會喪府前陳
設儀衞其采棺歛襯府屬官員及命婦成服除
服
諭祭二次及題請
賜諡給碑文立碑建亭給造葬價等項皆與親王同
○多羅郡王喪
聞輟朝二日一應喪儀與世子同○多羅貝勒喪
聞輟朝一日世子郡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民公侯
伯都統尚書子以下副都統侍郎本旗佐領以
上和碩公主世子福晉以下縣君奉恩將軍恭
人以上皆會喪府前陳設儀衞其采棺歛襯府
屬官員及命婦成服除服
諭祭二次及題請
賜諡給碑文立碑給造葬價等項皆與郡王同惟不
建碑亭○固山貝子喪
聞貝勒以上奉恩將軍以上民公侯伯都統尚書子
以下本旗叅領郎中以上貝勒夫人以下縣君
奉恩將軍恭人以上皆會喪府前陳設儀衞采
棺内襯三層府屬官員及命婦成服除服
諭祭二次及題請
賜諡給碑文立碑給造葬價等項皆與貝勒同○鎮
國公輔國公喪
聞貝子以下奉國將軍以上郡君貝子夫人以下奉
恩將軍恭人以上皆會喪府前陳設儀衞其采
棺歛襯府屬官員及命婦成服除服
諭祭二次及題請
賜諡給碑文立碑給造葬價等項皆與貝子同○鎭
國將軍喪
聞輔國公以下奉恩將軍以上皆會喪府前陳設執
事朱棺内襯一層
賜祭二次
諭祭文内院撰給一次遣禮部官送至墳禮部具題
候
㫖立碑碑文内院撰給石碑工部建立應否與諡宗
人府具題請
㫖○輔國將軍喪
聞鎮國將軍以下奉恩將軍以上皆㑹喪府前陳設
執事朱棺内襯一層
賜祭二次
諭祭文内院撰給一次遣禮部官奉至墳禮部具題
候
㫖立碑碑文内院撰給石碑本家自立(今由工/部立碑)應否
與諡宗人府具題請
㫖○奉國將軍喪
聞輔國將軍以下奉恩將軍以上皆會喪府前陳設
執事朱棺内襯一層
賜祭二次
諭祭文内院撰給一次遣禮部官奉至墳上○奉恩
將軍喪
聞陳設執事朱棺内襯一層
賜祭二次無祭文王貝勒貝子公婚娶之子卒不遣
官致祭許陳鞍馬祭品各如其父例未婚娶幼
子不許造墳閒散宗室卒皆得用朱棺内襯一
層陳鞍馬致祭○又定親王以下祭葬銀牲醴
品物多寡有差和碩親王喪備鞍馬十有五匹
散馬數亦如之初祭給牛犢一羊八酒九缾楮
帛三萬大祭亦如之造葬工部給銀五千兩初
祭禮自備引旛一金銀定七萬並
欽賜楮錢七萬饌筵三十一席於
欽賜犢一羊八之外再加九羊爲二九大祭禮如之
百日期年致祭金銀定一萬楮錢一萬羊九饌
筵十有五席○世子喪鞍馬及散馬各十有四
匹初祭給牛犢一羊八酒九缾楮帛二萬五千
大祭如之造葬工部給銀四千兩初祭禮自備
引旛一金銀定六萬五千並
欽賜楮錢六萬五千饌筵三十席於
欽賜犢一羊八之外再加九羊爲二九大祭如之百
日期年致祭金銀定楮錢各一萬羊九饌筵十
有五席○多羅郡王喪鞍馬及散馬各十有四
匹初祭大祭各給牛犢一羊六酒七缾楮帛二
萬三千造葬工部給銀三千兩初祭禮自備引
旛一金銀定六萬並
欽賜楮錢六萬饌筵二十五席於
欽賜犢一羊六之外再加七羊爲二七大祭禮如之
百日期年致祭金銀定楮錢各一萬羊七饌筵
十有三席○多羅貝勒喪鞍馬及散馬各十有
三匹初祭大祭各給牛犢一羊四酒五缾楮帛
一萬五千造葬工部給銀二千兩初祭禮自備
引旛一金銀定五萬並
欽賜楮錢五萬饌筵二十一席於
欽賜犢一羊四之外再加五羊共爲十大祭禮如之
百日期年致祭金銀定楮錢各一萬羊五饌筵
十席○固山貝子喪鞍馬及散馬各十有二匹
初祭大祭各給羊五酒五缾楮帛一萬造葬工
部給銀千兩初祭禮自備引旛一金銀定四萬
並
欽賜楮錢四萬饌筵十有五席於
欽賜五羊之外再加三羊共爲八大祭禮如之百日
期年致祭金銀定楮錢各八千羊五饌筵八席
○鎭國公喪鞍馬及散馬各十匹初祭大祭各
給羊四酒四缾楮帛九千工部給造葬銀五百
兩初祭禮自備引旛一金銀定三萬並
欽賜楮錢三萬饌筵十有五席於
欽賜四羊之外再加三羊共爲七大祭禮如之百日
期年致祭金銀定楮錢各七千羊四饌筵七
輔國公喪鞍馬及散馬各八匹初祭大祭各給
羊四酒四缾楮帛八千工部給造葬銀五百兩
初祭禮自備引旛一金銀定二萬並
欽賜楮錢二萬饌筵十有五席於
欽賜四羊之外再加三羊共爲七大祭禮如之百日
期年致祭金銀定楮錢各六千羊四饌筵七
鎮國將軍喪鞍馬七匹初祭大祭各給羊二酒
二缾楮帛五千初祭禮自備引旛一金銀定一
萬四千並
欽賜楮錢一萬四千饌筵十席於
欽賜二羊之外再加三羊共爲五大祭禮如之百日
期年致祭金銀定楮錢各七千羊三饌筵五○
輔國將軍喪鞍馬五匹初祭大祭各給羊一酒
一缾楮帛四千初祭禮自備引旛一金銀定萬
二千並
欽賜楮錢萬二千饌筵八席於
欽賜一羊之外再加三羊共爲四大祭禮如之百日
期年致祭金銀定楮錢各六千羊二饌筵四席
○奉國將軍喪鞍馬四匹初祭大祭共給羊一
酒二缾楮帛六千初祭禮自備引旛一金銀定
楮錢各一萬羊三饌筵六席大祭禮如之其
欽賜羊楮入額内百日期年致祭金銀定楮錢各五
千羊二饌筵三席○奉恩將軍喪鞍馬三匹初
祭大祭共給羊一酒二缾楮帛三千初祭禮自
備引旛一金銀定楮錢各八千羊三饌筵五席
大祭禮如之其
欽賜羊楮入額内百日期年致祭金銀定楮錢各四
千羊二饌筵三席○又題準王公葬期親王停
喪本府候墳院造完日發引期年而葬郡王貝
勒停喪本府五月發引七月而葬貝子以下公
以上停喪本府三月發引五月而葬其應㑹喪
官員必竢歛後始歸其家發引致祭日仍齊集
○又題準和碩親王福晉喪
聞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固倫公主親王福晉以
下縣君奉恩將軍恭人以上皆㑹喪府前陳設
儀衛采棺内襯五層府屬官員及䕶軍校等官
以上命婦咸成服大祭日除服
諭祭一次祭文由内院撰給遣禮部官奉至墳和碩
親王側福晉世子福晉喪
聞世子郡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固倫公主親王福
晉以下縣君奉恩將軍恭人以上皆㑹喪府前
陳設儀衞其采棺歛襯府屬官員及命婦成服
除服
諭祭一次皆與親王福晉同世子側福晉多羅郡王
福晉喪
聞一切喪儀皆與親王側福晉同多羅郡王側福晉
多羅貝勒夫人喪
聞世子郡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和碩公主世子福
晉以下縣君奉恩將軍恭人以上皆㑹喪其餘
喪儀與世子側福晉同貝勒側夫人貝子夫人
喪
聞貝勒以下奉恩將軍以上郡主貝勒夫人以下縣
君奉恩將軍恭人以上皆會喪府前陳設儀衞
采棺内襯三層其餘喪儀與貝勒夫人同固山
貝子側夫人鎮國公夫人喪
聞貝子以下奉恩將軍以上郡君貝子夫人以下縣
君奉恩將軍恭人以上皆㑹喪其餘喪儀與貝
子夫人同鎭國公側夫人輔國公夫人喪
聞貝子以下奉恩將軍以上貝子夫人縣君以下奉
恩將軍恭人以上皆會喪其餘喪儀與貝子側
夫人同輔國公側夫人喪
聞輔國公以下奉恩將軍以上皆會喪其餘喪儀與
鎭國公側夫人同○又定親王福晉以下致祭
牲醴品物多寡有差和碩親王福晉喪備鞍馬
與親王同初祭大祭共給牛犢一羊八酒九缾
楮帛二萬初祭禮自備引旛一金銀定七萬楮
錢七萬饌筵三十一席羊十有八大祭禮如之
其
欽賜牛羊楮帛入額内百日期年致祭金銀定楮錢
各萬羊九饌筵十有五席和碩親王側福晉世
子福晉喪備鞍馬與親王世子同初祭大祭共
給犢牛一羊六酒七缾楮帛一萬七千初祭禮
自備引旛一金銀定六萬楮錢六萬饌筵二十
七席羊十有六大祭禮如之其
欽賜牛羊楮帛入額内百日期年致祭金銀定楮錢
各萬羊七饌筵十有三席世子側福晉多羅郡
王福晉喪備鞍馬與世子郡王同初祭大祭共
給犢牛一羊六酒七缾楮帛一萬五千初祭禮
自備引旛一金銀定楮錢各六萬羊十有四饌
筵二十五席大祭禮如之其
欽賜牛羊楮帛入額内百日期年致祭金銀定楮錢
各萬羊七饌筵十有二席多羅郡王側福晉多
羅貝勒夫人喪備鞍馬與王貝勒同初祭大祭
共給羊五酒五缾楮帛一萬初祭禮自備引旛
一金銀定楮錢各五萬羊十饌筵二十席大祭
禮如之其
欽賜羊楮入額内百日期年致祭金銀定楮錢各萬
羊五饌筵十席多羅貝勒側夫人固山貝子夫
人喪備鞍馬與貝勒貝子同初祭大祭共給羊
三酒三缾楮帛七千初祭禮自備引旛一金銀
定楮錢各四萬羊八饌筵十有五席大祭禮如
之其
欽賜羊楮入額内百日期年致祭金銀定楮錢各八
千羊五饌筵八席固山貝子側夫人鎭國公夫
人喪備鞍馬與貝子公同初祭大祭共給羊二
酒二缾楮帛六千初祭禮自備引旛一金銀定
楮錢各三萬羊七饌筵十有五席大祭禮如之
其
欽賜羊楮入額内百日期年致祭金銀定楮錢各七
千羊四饌筵七席鎭國公側室輔國公夫人喪
備鞍馬與公同初祭大祭共給羊二酒二缾楮
帛五千初祭禮自備引旛一金銀定楮錢各二
萬羊七饌筵十有五席大祭禮如之其
欽賜羊楮入額内百日期年致祭金銀定楮錢各六
千羊四饌筵七席輔國公側室之喪備鞍馬與
公同初祭大祭共給羊二酒二缾楮帛五千初
祭禮自備引旛一金銀定楮錢各一萬五千羊
六饌筵十有三席大祭禮如之其
欽賜羊楮入額内百日期年致祭金銀定楮錢各五
千羊三饌筵六席○又題準固倫公主喪
聞一應喪禮與親王福晉同和碩公主喪禮與世子
福晉同郡主喪禮與郡王福晉同縣主喪禮與
貝勒夫人同郡君喪禮與貝子夫人同縣君喪
禮與鎭國公夫人同鄉君喪禮與輔國公夫人
同○十二年題準下嫁外藩固倫公主喪
聞内院撰給
諭祭文遣内大臣侍衞及禮部理藩院官奉送至墳
讀文祭酒下嫁外藩和碩公主喪
聞内院撰給
諭祭文遣侍衛及禮部理藩院官前往至墳讀文祭
酒下嫁外藩郡主喪
聞遣官讀文致祭與和碩公主同下嫁外藩縣主喪
聞内院撰給
諭祭文遣禮部理藩院官讀文致祭下嫁外藩郡君
喪
聞遣禮部理藩院官致祭無祭文下嫁外藩縣君喪
聞遣官致祭與郡君同下嫁外藩鄉君喪
聞遣官致祭與縣君同○康熙四年定親王郡王等
由宗人府奏
賜諡號貝勒以下入八分公以上應否給諡請
㫖遵行○九年議準親王以下輔國公以上喪本府
屬員具喪服外正紅旗禮親王鑲紅旗肅親王
鑲紅旗承澤親王敬謹親王克勤郡王福勒黑
公正藍旗饒餘親王豫郡王鑲藍旗鄭親王恪
僖貝勒靖寧貝勒顧爾馬洪貝子以上十二支
若繫本支所分者本身及府屬官咸具喪服各
官命婦如其夫例其非本支王以下公以上或
應㑹喪或不應㑹喪而願會喪者皆摘冠纓從
官亦如其主例若繫長輩不具喪服者聽凡應
㑹喪者入公署用常服辦事至喪家及墳所仍
用喪服
御前公侯伯内大臣䕶軍統領䕶軍叅領以上官員
及部員不應會喪者奉
㫖遣往方許赴喪其餘各旗䕶軍統領䕶軍叅領䕶
衞各隨本府王等赴喪各官命婦亦隨本府王
福晉等赴喪不許私往○五十二年議準多羅
貝勒生母喪
聞喪儀皆如貝勒適夫人例遣禮部官讀文致祭○
五十四年覆準固倫公主有子孫奏請建碑給
諡者準其立碑勒文並給與諡號○雍正五年
奏準王公致祭停止用牛其犍牛改爲蒙古羊
三牛犢改爲蒙古羊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
八日
諭諸王貝勒貝子公朕維治天下之道首重親親親
親之道首在愼終追逺我朝宗室皆
太祖
太宗後裔自當敦睦友愛豈可視爲疎逖宗人府所奏
服制一事各分支派殊有未協是以飭令復議嗣
恭閲
皇祖時
皇考所奏摺内裕親王太福晉薨逝時
皇祖行圍在外仍令
太妃等臨喪令
皇考及諸叔亦往成服由此觀之則彼時實存古道後
朕叔怡賢親王薨逝
皇考遣朕弟兄臨喪並令皇五子成服彼時衆意不過
以爲格外之恩未有言及理所當然者如此風漸
長則將來皇子等皆以倨傲自恣而親親之義勢
必冺沒無存朕常於此有深懼焉古人云以父母
之心爲心則天下無不和之兄弟以祖宗之心爲
心則天下無不睦之宗族爾諸王貝勒貝子公等
惟當以
太祖
太宗之心爲心視國事爲家事彼此提撕共臻至善果
能如此則朕敦睦親族之懷庶幾可副而
祖宗鴻基大業從此貽慶於億萬斯年矣且親族者乃
天地之常經必當有久遠不易之則豈可以君上
一時之愛憎率意從事嗣後雖朕之子孫若遇近
派尊屬薨逝亦當成服除諸王屬下仍照原定支
派遵行外諸王貝勒貝子公等如何成服會喪之
處必使合乎理節以盡親親之誼其旨内事宜著
諸王貝勒貝子公等㑹同詳議具奏欽此遵
㫖議準嗣後
皇帝子孫照依㑹典所定五等服制遇期服胞伯叔
兄弟之事除年幼未分封之
皇子皇孫不議外年長者照例具奏再行臨喪既
未分出自應停止成服其諸王貝勒貝子公宗
室將軍閒散宗室等不論爵次凡近支皆照㑹
典所定服制五等遇小功服以上之喪照例會
喪成服期服六十日而除大功一月而除小功
七日而除遇百日内致祭仍齊集摘冠纓宗人
府委官稽察朝祭大典王公皆當侍班應令期
服者於大祭日剃頭小功七日大功於出殯後
剃頭遇齋戒日暫停前往喪所至親王福晉以
下亦照定例準禮部傳令齊集委官稽察如喪
家呈部願停止福晉等齊集者準其停止其喪
服事宜仍照康熙九年定例遵行○乾隆三年
奏準期服者令大祭日除服大功服者令初祭
日除服小功服者送殯日除服○二十一年
諭昔日諸王曾經血戰宣力國家諸王之側福晉又
皆繫滿洲或蒙古是以定有予祭之例此後諸王
中除賞過側福晉外餘無側福晉者居多經朕降
㫖視王等爵秩定例於是王等率皆奏請封立側
福晉惟是側福晉若與適福晉一例予祭殊非體
制此本著發還該部嗣後王等側福晉薨逝其應
否予祭之處具奏請㫖即奉㫖予祭亦不過致祭
一次足矣其用祭文之處著永遠停止欽此
一外藩喪儀崇德年間定外藩蒙古親王以下
喪
聞遣官致祭○順治十二年題準外藩親王喪
聞内院撰給
諭祭文遣内大臣侍衞及禮部理藩院官前往奉至
墳其親屬率屬員離墳一里跪迎候過隨入讀
文祭酒時皆跪禮畢送
諭祭官於迎處望
闕謝
恩行三跪九叩禮(已下牲醴品/物多寡有差)郡王貝勒貝子鎭國
公輔國公喪
聞内院撰給
諭祭文遣侍衞及禮部理藩院官讀文祭酒致祭如
前儀一等至四等台吉塔布囊及都統功加達
爾漢者卒内院撰給
諭祭文遣禮部理藩院官讀文祭酒致祭如前儀其
外藩親王以下公以上著有勲勞者建碑優䘏
特遣大臣侍衞出自
聖㫖外藩親王福晉喪
聞内院撰給
諭祭文遣侍衞及禮部理藩院官讀文致祭如前儀
郡王福晉喪
聞内院撰給
諭祭文遣禮部理藩院官讀文致祭如前儀貝勒夫
人貝子夫人公夫人喪
聞遣禮部理藩院官致祭無祭文外藩親王福晉以
下優加䘏典特遣大臣侍衞出自
特恩
一品官喪禮天聰八年定婦人有願殉夫者止
許正妻殉仍行旌表一應妾媵不許殉若妻强
逼侍女殉者其妻坐死如違律自殉者夫族兄
弟各議罰首人許離本主○順治三年酌定喪
服之制列圖於律頒行天下○九年題準郡主
額駙民公以下各官卒陳設執事朱棺内襯一
層行初祭大祭禮(祭品各按品/級多寡不等)其父母及命婦
未分家子卒一應祭禮各照伊夫伊父品級用
庶人卒朱棺内襯一層行初祭大祭禮○康熙
七年定和碩公主額駙民公以下各官及庶人
各增定祭品有差其百日期年常祭照初祭大
祭定數減半用○九年覆準官民喪儀仍照順
治九年題準例行○十二年定旗下本主强逼
奴婢殉葬者嚴行禁止○二十六年
諭百行莫大於孝喪禮當自盡其誠近者漢軍居父母
之喪親朋聚㑹毫無居喪之體令漢軍都統副都統
將居喪演戲飲酒呼盧鬭牌照賭博例嚴行禁止欽
此○又定凡官員卒於官與官員之父母及妻
之喪皆許歸殯於家城門人役不得阻抑○雍
正元年定凡和碩額駙公品級和碩額駙故采
棺内襯三層陳設執事並鞍馬十匹初祭禮祭
筵十有五席羊七大祭禮同三等民公故采棺
内襯三層陳設執事並鞍馬八匹初祭禮祭筵
十有五席羊七大祭禮同侯故朱棺内襯一層
陳設執事並鞍馬七匹初祭禮祭筵十有三席
羊六大祭禮同伯故朱棺内襯一層陳設執事
並鞍馬七匹初祭禮祭筵十有二席羊六大祭
禮同一品官故朱棺内襯一層陳設執事並鞍
馬六匹初祭禮祭筵十席羊五大祭禮同二品
官故朱棺内襯一層陳設執事並鞍馬五匹初
祭禮祭筵八席羊四大祭禮同三品官故朱棺
内襯一層陳設執事並鞍馬四匹初祭禮祭筵
六席羊三大祭禮同四品官故朱棺内襯一層
陳設執事並鞍馬三匹初祭禮祭筵五席羊三
大祭禮同五品官故朱棺内襯一層並鞍馬二
匹初祭禮祭筵四席羊二大祭禮同六品官以
下有頂帶官員以上故棺内襯一層鞍馬二匹
初祭禮祭筵三席羊二大祭禮同兵民故者棺
内襯一層鞍馬一匹初祭禮祭筵二席羊一大
祭禮同凡公以下有頂帶官員以上舊例父母
妻各照伊子伊夫其未分居之子各照伊父嗣
後未分居之子有職銜者仍照本身品級如無
職銜者十五歳以上準照伊父品級其祭筵羊
數仍減半用餘照舊例行凡公以下有頂帶官
員以上周年百日及上墳常祭祭筵羊隻各照
定例内減半用庶民常祭亦照定例從減○又
覆準饋粥乃愼重喪禮因有喪之家不暇飲食
故各親族憐愛持饋粥以食之並非筵燕應行
令八旗將饋粥爲名多備豬羊大設肴饌之處
嚴行禁止倘有此等該旗察出即行題叅從重
治罪○又定斂衣官民故者前後斂衣共五襲
○又定官民人等出殯除量造紙劄車馬轎樓
庫外其餘竒巧臺閣等項槩行禁止鞍馬衣箱
等喪家力能自備者照定例數目備用其或力
不能備除賃用槓轝棺罩執事外其鞍馬衣箱
等項徒滋縻費應行禁止棺罩公侯伯用五采
裝花青藍等段一二品官用銷金青藍等段三
四五品官用青藍雲段六七八品官用青素段
及青藍段九品以下官員生員監生用青絹兵
丁庶民用青布其力不能自辦者聽其節省租
用惟不許踰等官民塋葬永不許造地劵○乾
隆二年
諭在京八旗文武各官遇有親喪例於持服百日之
後即入署辦事原以旗員人少若令離任守制恐
致誤公而伊等在二十七月之内仍各於私居持
服以自盡其心惟是朝會祭祀之期或有執事或
應陪祀之處仍皆一例行走未加分别俾盡孝思
嗣後在京旗員有親喪者二十七月之内凡遇朝
㑹祭祀之禮應一槩免其行走欽此○十一年遵
㫖議準官員服制除父母之喪應持服百日外其餘
喪服皆不得藉名爲偷安之計養子於本生父
母之喪服制既降爲期年亦應改爲持服兩月
於一月後剃頭當差親伯叔伯母嬸母親兄弟
妻娶妻之子撫養庶母之喪原定持服兩月者
改爲一月後即剃頭當差此一戸内如有承辦
其事者仍照常持服兩月親伯叔祖親伯叔祖
之子親伯叔之子親兄弟娶妻之子親嫂親子
婦娶妻之孫生子庶母之喪原定持服一月者
今定於出殯七日後剃頭當差親伯叔祖母親
伯叔祖之子婦親伯叔祖之孫親弟婦親伯叔
之子婦親兄弟之子婦親孫婦之喪原定出殯
七日後行走者今定於出殯後剃頭當差無服
族人之喪原定出殯後當差者今定不準持服
照常當差行走凡大臣官員持服日期其職任
官差各異應行令各地方各量職任於其應行
走之時即令當差行走
䘏典
一䘏典崇德年間定超等公一等二等三等公
卒遣官致祭三次一等子副都統遣官致祭二
次叅領佐領遣官致祭一次如公以下佐領以
上或陣亡或病故著有功績者遣官臨喪視祭
葬優䘏出自
聖㫖○順治二年定大臣病故者旗下官由該都統
咨送吏部漢官具呈吏部察明轉行到部給與
祭葬○八年定民公侯伯一等子内有任内大
臣都統大學士尚書鎭守將軍者由部具題候
㫖立碑致祭一次内院撰文遣官讀文致祭如世襲
公侯伯一等子止給祭品無祭文不立碑雖繫
世襲而在任勤勞已滿三年者仍給祭文由部
具題候
㫖立碑二品三品官給與祭品如在任已滿三年者
内院撰文遣官讀文致祭有戰功者吏部分别
移送到部具題請
㫖立碑○又定民公侯伯以下官員致祭銀公四十
兩侯三十五兩伯三十兩一品官二十五兩二
品官二十兩三品官十有六兩四品官十有二
兩五品官十兩知縣以上悉照加贈品級給與
○又定官員造墳工價銀一品官銀三百兩夫
匠二百名(每名折/銀一兩)二品官銀二百五十兩夫匠
百五十名三品官銀二百兩夫匠百名四品五
品官
特恩賜葬者銀八十兩夫匠三十名○又定予諡大
臣立碑工價銀公侯伯各四百兩一品官三百
五十兩二品官三百兩三品官二百五十兩給
本家自造○十二年定佐領員外郎主事等官
卒在任已滿三年者給與祭品内院撰文遣官
讀文致祭未滿三年者不給祭文致仕官員同
○十五年定部院堂官加銜至一品二品者卒
致祭一次工部立碑三品三年考滿者致祭一
次工部立碑未經考滿者致祭一次不立碑䕶
軍統領前鋒統領副都統步軍翼尉在任已滿
三年者致祭一次工部立碑未滿三年者致祭
一次不立碑本身所得一等男致祭一次工部
立碑叅領前鋒叅領等官在任已滿三年者致
祭一次不立碑四品卿少卿考滿者致祭一次
不立碑未經考滿者不給祭文如文武官員陣
亡者不論品級具題候
㫖恩䘏其内大臣都統大學士尚書䕶軍統領副都
統前鋒統領侍郎學士步軍翼尉勤勞年久以
原品休致病故者致祭立碑與見任官員同雲
騎尉佐領騎都尉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致祭
一次不給祭文世襲公侯伯一等子有職任者
照職任與䘏無職任者止給祭品○十七年議
準本身所得公侯伯一等子及都統有職任内
大臣鎭守將軍卒給與全葬大學士尚書左右
都御史加宮保及加級者照一品官例給與全
葬無加銜及加級者照二品官例給與全葬侍
郎學士副都御史三品卿有兼銜及加級至一
品二品者不論己未考滿照二品官例給與全
葬無兼銜及加級已經考滿者照三品官例給
與全葬未考滿者給與半葬四品卿兼少卿銜
等官照四品官例止給祭品䕶軍統領前鋒統
領副都統步軍翼尉三年任滿者不論己未加
級給與全葬未滿三年者給與半葬以上皆各
祭一次内閣撰給祭文如各官内有戰功及勤
勞以原品致仕病故者悉與見任官同其世爵
公侯伯一等子一等男有職任者照職任與䘏
武官自叅領以下文官自郎中以下皆不給祭
品如文武官陣亡者不論品級具題候
㫖遵行○十八年定本身所得民公侯伯卒造葬遣
官致祭一次如有加祭出自
聖㫖都統内大臣大學士尚書左右都御史一等子
鎭守將軍有加銜加級者各照品級造葬遣官
致祭一次䕶軍統領前鋒統領步軍翼尉副都
統侍郎學士本身所得一等男副都御史加銜
加級至一品二品者各照品給造葬遣官致祭
一次三品侍郎通政使大理寺卿已經考滿者
給與全葬未經考滿者給與半葬遣官致祭一
次叅領協領輕車都尉郎中佐領騎都尉員外
郎雲騎尉三等侍衞䕶衞以上官陣亡者遣官
致祭一次漢文官一品二品官皆致祭造葬三
品官三年考滿者致祭造葬未經考滿者給與
半葬致祭一次在外布政使按察使以上官䘏
典皆照京官品級例行武官加銜副將以上造
葬致祭一次無兼銜三年考滿者給與全葬致
祭一次未滿三年者給與半葬致祭一次文官
知縣以上武官守備以上陣亡者各照加贈品
級造葬致祭一次滿漢文武官員以年老有疾
原官致仕病故者應得䘏典與見任同滿洲公
侯伯以下文武二品以上大臣由吏部確覈功
績勤勞有應與諡者咨部應否與諡請
㫖定奪漢官應與諡者各省撫按及科道官公舉由
部酌議具題請
㫖凡讀文致祭者遣禮部官奉
諭祭文送至葬所○又議準民公造墳銀六百五十
兩侯六百兩伯五百五十兩一品官五百兩二
品官四百兩三品官三百兩四品官二百兩五
品至七品官百兩凡一品二品由部題請三品
以下官死難者始行題請在旗工部給發直隸
各省布政使司給發○康熙元年議準凡世襲
公侯伯一等子歳滿上朝後病故者給與全葬
並致祭銀遣官讀文致祭一次應否與諡侯
㫖定奪若有効力優䘏出自
聖㫖其承襲未及歳滿上朝病故者不賜䘏散秩大
臣一等侍衞鑾儀使冠軍使王府長史一等䕶
衞前鋒叅領䕶軍叅領驍騎叅領卒三年任滿
者給與全葬並致祭銀遣官讀文致祭一次未
滿三年者給與半葬並致祭銀遣官讀文致祭
一次内有加級至一品二品者不論己未任滿
皆照品級給與全葬四品䕶軍叅領卒三年任
滿者給與全葬並致祭銀遣官讀文致祭一次
未滿三年者給與半葬並致祭銀遣官讀文致
祭一次以上各官或年老有病以原官致仕病
故者與見任官同○九年題準本身所得公侯
伯病故給與全葬並致祭銀遣官讀文致祭一
次應否與諡出自
聖㫖世爵公侯伯病故䘏典同内大臣都統一等子
品級散秩大臣大學士尚書左都御史一等子
世襲一等子鎮守將軍提督各照品級給與全
葬並致祭銀遣官讀文致祭一次應否與諡請
㫖定奪如有陣亡者優䘏出自
聖㫖一等男品級散秩大臣䕶軍統領前鋒統領副
都統侍郎本身所得一等男學士副都御史總
督總兵官加級至二品廵撫各照所加品級給
與全葬並致祭銀遣官讀文致祭一次應否與
諡請
㫖定奪三品侍郎學士副都御史廵撫通政使大理
寺卿三年任滿者給與全葬未滿三年者給與
半葬皆給致祭銀遣官讀文致祭一次不請諡
有加級者仍照前例請諡布政使副將各照品
級給與全葬並致祭銀遣官讀文致祭一次不
請諡雲騎尉三等侍衞以上文官知縣以上武
官守備以上陣亡者各照加贈品級給與全葬
並致祭銀遣官讀文致祭一次凡與諡一品官
工部立碑碑文内閣撰擬其遣官致祭者祭文
均由内閣撰擬凡滿漢文武官員年老有疾以
原品致仕及候補終養者病故䘏典與見任官
同尚書侍郎等官以原官原品解任及隨旗上
朝官員病故䘏典與見任同如無原官字樣止
以原品上朝者不準䘏尚書都御史侍郎學士
副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總督廵撫布政使
提督總兵官副將以甄别京察年老有疾原品
致仕病故者皆不準䘏世爵官員加至一等男
者給與半葬遣官致祭一次未加世爵承襲一
等男本身所得雲騎尉承襲輕車都尉以下雲
騎尉以上各照品級給與一次致祭銀令本家
自行致祭承襲公以下雲騎尉以上未及歳滿
上朝者不準䘏凡滿漢官員各照品級給與一
次致祭銀京官由部給發外官由地方官給發
其遣官讀文致祭京官遣禮部官外官遣布政
使司官○十二年議準嗣後滿漢内外文武本
身職任應得䘏典之官員父母曾受
誥命者應照其子例
賜祭一次其造葬仍行停止○三十八年奉
㫖閒散一等子甚多有何給與諡號之處嗣後若一等
大臣仍將應否給與諡號照舊請㫖閒散一等子及
副都統侍郎等官將請給諡號之處悉著停止只將
給與全葬半葬部内一次致祭之處題請○四十二
年覆準嗣後副將在任已滿三年病故者停給
葬價不必具題按其品級給與一次致祭銀令
本家自行致祭未滿三年者無庸議永爲定例
○四十四年題準嗣後一等男以下雲騎尉以
上官若繫本身所得之官與襲爵之後又能効
力得官病故者仍照舊例給與一次致祭銀其
襲爵官員停支給祭銀○又定武官奮勇力戰
陣亡除給䘏銀加贈品級廕子弟一人外仍照
例給與全葬遣官致祭○五十二年奉
㫖文武官員之父從無與諡之例但其子不願加本身
恩典陳情懇切且伊父勞績素著者著給與諡○乾
隆十一年遵
㫖議準公侯伯子等官襲爵後不兼他職行走者遵
照定例停給葬價止給一次致祭銀或兼他職
者應照定例給與全葬半葬並應否
予諡由部兩議題請候
㫖裁定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九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