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續文獻通考
欽定續文獻通考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續文獻通考卷十
錢幣考
明
鈔(附銀/)
太祖洪武八年三月立鈔法
帝初令置局鑄錢有司責民出銅民毁器皿輸官頗
以為苦又鼓鑄甚勞奸民多盜鑄而商賈轉易錢重
道逺頗不便帝以宋有交會元亦用鈔其法省便易
於流轉可以去鼓鑄之害七年九月乃設寶鈔提舉
司(所屬有鈔紙印鈔二/局寶鈔行用二庫)至是詔中書省造大明寶鈔
命民間通行以桑穰為料其制方高一尺廣六寸許
質青色外為龍(明史食貨/志作横誤)文花欄横題其額曰大明
通行寶鈔其内上兩旁復為篆文八字曰大明寶鈔
天下通行中圖錢貫狀十串為一貫其下楷書曰中
書省奏准印造大明寶鈔與銅錢通行使用偽造者
斬告捕者賞銀二十五兩(洪武實録作二百五/十兩與食貨志異)仍給
犯人財産(實録洪武二十一年五月/令丁口亦同貲産入官)若五百文則畫
錢文為五串餘如其制而逓減之其等凡六曰一貫
曰五百文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毎鈔一貫
准錢千文銀一兩四貫准黄金一兩禁民間不得以
金銀物貨交易違者罪之告發者就以其物給賞以
金銀易鈔者聽凡商税課程錢鈔兼收錢三鈔七一
百文以下則止用銅錢至十三年罷中書陞六部五
月准户部奏改鈔文中書省為户部令民間無分中
書户部一體行使二十六年定例凡印造寶鈔每歳
於三月内興工十月内住工所造鈔錠寶鈔提舉司
解送内庫收貯備用其合用桑穰數目户部毎歳預
行浙江山東河南北平及直𨽻淮安等府出産去處
給價收買解京申部劄付提舉司交收取實收回部
備照
陸容菽園雜記曰金元鈔皆不詳其尺寸之制今
之鈔豎長一官尺横八寸聞洪熈宣德間猶有百
文鈔今(成𢎞/時)但有一貫文者
袁黄羣書備考曰楮幣前代皆用紙為之而印文
書於其上金元以桑皮就造為鈔而印以字文我
朝則用諸生課藁印造
(臣/)等謹按明朝造鈔以桑穰同廢紙搗成或云兼
用樺皮袁説蓋未盡也
九年四月令天下税糧以銀鈔錢絹代輸
銀一兩錢千文鈔一(明史食貨志及史藁俱/誤作十據明實録改)貫皆折
米一石綿苧絲絹等各以輕重為損益
顧炎武日知録曰洪武八年三月禁民間不得以
金銀交易違者治罪告者就以其物給之立法若
是之嚴也九年四月許民以銀鈔錢絹代輸租棁
十九年三月詔歳解税課錢鈔有道里險逺難致
者許易金銀以進五月詔户部以今年秋糧及在
倉所儲通㑹其數除存留外悉折收金銀布絹鈔
錠輸京師此其折變之法雖暫行而交易之禁亦
少弛矣
七月立倒鈔法
中書省奏寶鈔行久昏爛宜設法收換以便行使乃
令所在置行用庫毎昏爛鈔一貫收工墨直三十文
五百文以下遞減之仍於鈔面貫百文下用墨印昏
鈔二字封收入庫按季送部若以貫百分明而倒易
者同沮壊鈔法論混以偽鈔者究其罪後民多縁法
為奸毎以堪用之鈔輒來易換十三年五月申明倒
鈔法令自今鈔雖破軟而貫百分明非挑描剜補者
民間貿易及官收課程並聽行使果係貫百昏爛方
許入庫易換在京一季在外半年送部覆視有偽妄
欺弊者罪如律仍追鈔償官凡軍民倒鈔軍分衛所
民分坊廂輪日收換鄉民商旅各以户帖路引為驗
然細民利新鈔非昏軟者亦揉爛以易新十一月遂
罷在京行用庫自此至永樂朝罷置不常仁宗即位
罷
(臣/)等謹按明史食貨志及史藁並以倒鈔法起於
十三年據明實録及大政記則九年已行此法十
三年特申明之耳
十五年十一月命外衛軍士月鹽皆給鈔毎鹽一斤折
鈔一百文各鹽場給工本鈔
十六(志作十五/據實録改)年五月置寶鈔廣源庫廣惠庫職掌出
納楮幣入則廣源掌之出則廣惠掌之
十八年十二月天下禄米皆給鈔以鈔二貫五百文准
米一石
二十二年四月更造小鈔自一十文至五十文以便民
用
二十四年八月命户部申明鈔法
時民間昏爛鈔商賈貿易多高其直以折抑之比新
鈔加倍又諸處税務皆收新鈔及輸庫乃易以昏爛
者由是鈔法益滯不行帝謂户部曰鈔雖昏爛然均
為一貫何得抑折不行使民損貲失望乃令申明其
禁榜諭各處商税衙門河泊所官吏毎遇收辦課程
不許勒要料鈔但有字貫可辨真偽者不問破爛油
汚水跡紙補即與收受解京若官吏巡攔刁蹬不收
及因而以不堪辨驗真偽鈔解者官俱罪之且以鈔
之弊者揭示於税務河泊所令視之為法以收税課
有故沮者罪之
十二月工匠役内府者皆給鈔
二十七年八月禁行錢專用鈔
時民重錢輕鈔多行折使初以鈔一貫折錢五十文
後折百六十文浙閩江廣諸處皆然由是物價踊貴
鈔(志作/錢誤)法益壊不行帝乃諭户部令有司悉收民間
錢歸官依數換鈔不許更用銅錢限半月内凡軍民
商賈所有銅錢悉送赴官敢有私自行使及埋藏棄
毁者罪之
三十一年四月户部奏改鑄造鈔銅板自二十文至五
十文共六十三板并印鈔正背銅印
惠帝建文四年十一月(時成祖己即位稱/洪武三十五年)户部請改鈔
板年號命仍舊
户部尚書夏原吉言鈔板歳久篆文銷乏且皆洪武
年號明年改元永樂宜並更之帝曰板當易則易不
必改為永樂朕遵太祖成憲雖永用洪武可也自後
終明世皆用洪武年號
成祖永樂元年四月以鈔法不通嚴交易用金銀之禁
令犯者以姦惡論能首捕者以所交易金銀充賞兩
相交易而一人自首者免坐賞與首捕同唯置造首
飾器皿不在禁例明年二月詔犯者免死徙家戍興
州至九年四月守聚寶門千户奏有民入城檢其行
李得金鐲及銀數錠帝問刑部尚書劉觀此在何法
對曰法不得以銀交易百姓不得用金首飾帝曰禁
民交易服用何嘗禁其藏蓄特命還之仍戒諭千户
不許越職厲民
顧炎武日知録曰議者但言洪武間鈔法通行考
之實録二十七年八月禁用銅錢矣三十年三月
禁用金銀矣三十五年十二月命俸米折支錢者
毎石增五貫矣是國初造鈔後不過數年其法己
漸壊不行於是有奸惡之條充賞之格而卒亦不
能行也蓋昏爛倒換出入之弊必至於此乃以鈔
之不利而并錢禁之廢堅剛可久之貨而行軟熟
易敗之物宜其弗順於人情而卒至於滯閣後世
興利之臣慎無言此可矣
又曰自鈔法行而獄訟滋多於是有江夏縣民父
死以銀營塟具而坐以徙邊者矣(帝以迫於治塟/非玩法特矜宥)
(之見實録永/樂二年三月)有給事中丁環(史藁亦作環實録/大政紀俱作琰)奉
使四川遣親吏以銀誘民交易而執之者矣(帝命/罪琰)
(亦見實録永/樂二年三月)舍烹鮮之理就揚沸之威去冬日之
温用秋荼之宻天子亦知其拂於人情而為之戒
飭然其不達於天聽不登於史書者又不知凡幾
也孟子曰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若鈔法
者其不為罔民之一事乎
二年八月議收鈔行户口食鹽法
都御史陳瑛言鈔法不通皆縁出鈔太多收斂無法
以致物重鈔輕莫若暫行户口食鹽法令天下軍民
計口納鈔食鹽可收五千餘萬錠户部議准大口月
食鹽一斤納鈔一貫小口半之至英宗正統四年六
月以遞年鈔法通行民納鹽鈔如舊鹽課司無鹽支
給民人納鈔艱難令減半以甦民力憲宗成化元年
十一月南京户部侍郎陳翌言鹽鈔洪永間徴納雖
多不分軟爛正統四年雖恩免一半俱用生鈔民間
難得多以米易換納官以致逼民逃竄乞更加減免
以蘇民困命所司詳議以聞
何孟春餘冬序録曰國朝班户口食鹽於天下而
歳收其鈔蓋以鹽課鈔也今鹽不班己數世而民
歳出折銀錢户口鈔如故天下咸病然無一人言
於上者祖宗之良法美意不得推行而末流之弊
又不得停止良可慨已
五年三月令各處税糧課程贓罰俱准折鈔
米毎石三十貫大絹毎匹五十貫小絹三十貫金毎
兩四百貫銀八十貫鹽毎大引一百貫麥豆絲布等
各有定數其該載不盡之物俱照時價折收至宣宗
宣德元年十月户部言鈔法阻滯由出多入少請自
今官員軍民人等赦後倒死虧欠馬駝等畜及各處
所欠魚鰾等物并贓罰金銀諸物俱令納鈔於是官
絹毎匹加至五百貫小絹二百五十貫金毎兩入千
貫銀二千貫下至雞鴨亦毎隻三十貫其該載不盡
者各加時價五倍納鈔不分新舊昏軟悉收
七年四月設北京寶鈔提舉司抄紙印鈔局官制如南
京
八年令内外税課衙門應收課鈔不問一十文至五十
文一百文至五百文皆照舊收其買賣行使亦不許阻
滯
九年六月雲南溪處甸長官司歳納海&KR1684;請折輸銀鈔
除之
土官自恩言本司歳納海&KR1684;七萬九千入百索非本
土所産毎歳於臨安府買納乞准鈔銀為便户部以
定額難准折輸帝以逺夷當恤命除之
(臣/)等謹按此特一土司以海&KR1684;不便而請納銀鈔
耳實則雲南習用海&KR1684;未嘗徧用鈔也觀正統二
年十月户部奏雲南官俸除折鈔外宜給與海&KR1684;
等物今南京庫海&KR1684;數多若本司缺支宜令具奏
闗領十年十月又奏雲南俸米兼折海&KR1684;舊時毎
石折海&KR1684;七十索今米貴宜增三十索成化十七
年十二月雲南户口商税課以乏鈔請折收海&KR1684;
户部定擬十分為率三分本色七分海&KR1684;則鈔法
之不能通行可知矣
九月瑪爾戩國王來朝辭歸賜鈔四十萬貫
自後十八年八月蘇禄國遣使入貢賜鈔幣遣還二
十二年四月瑪爾戩王再朝賜鈔三萬餘錠葢自此
鈔行於域外矣至英宗天順入年正月(時憲宗/已即位)禮部
奏皇上嗣登大寶夷人朝集者舊制有鈔錠之賜臣
等議得鈔錠非夷人之便請量賜緞匹絹布從之
(臣/)等謹按費信星槎勝覽曰暹羅國以海&KR1684;代錢
毎一萬箇准中統鈔二十貫則元時鈔法已通行
外洋矣又陳侃使琉球録曰琉球謂鈔為支石
二十年九月禁揀用新鈔犯者坐以大辟家仍罰鈔徙
邊如有倚法强市人物者治罪不宥
二十二年九月(時仁宗/己即位)以鈔法不通定用鈔中鹽則例
先是二十年許軍民等於京庫報納舊鈔填給勘合
赴河東山東福建長蘆四運司並廣東鹽課提舉司
不拘資次支鹽至是帝與户部尚書夏原吉議斂鈔
之道原吉請令有鈔之家中鹽帝令寛為則例遂定
各處中鹽例俱減舊十四輸鈔不問新舊支鹽不拘
資次至宣宗宣德元年六月户部以舊制中鹽本納
糧以供邊儲自許中鈔遂無輸米赴邊者奏停中鈔
之例
十月令私宰牛者十倍時直追鈔仍治私宰罪
時鈔法滯故權為此令至景帝景泰元年十月遂令
犯者於常律外罰鈔五千貫本管并鄰里不首及買
食者各罰鈔三千貫
十一月發南京抽分塲積薪龍江提舉司竹木鬻之軍
民收其鈔命應天等府歳辦蘆柴徴鈔十之八悉收昏
軟舊鈔念民貪及鈔法未通故也
仁宗洪熈元年正月權增市肆門攤課程收鈔
時鈔法不通民間交易率用金銀布帛夏原吉請於
市肆各色門攤内量加課程課鈔入官官取其昏軟
甚者悉燬之自今官鈔亦宜少出民間得鈔難則自
然重矣乃下令曰所增門攤課程鈔法通即復舊額
毋為常例其以金銀布帛交易者亦暫禁止然是時
民卒輕鈔至宣德四年遂加五倍收課焉
宣宗宣德元年七月令客商以金銀交易及藏匿貨物
高增價值者皆罰鈔
時米一石用鈔四五十貫者有之六七十貫者有之
户部奏民間交易惟用金銀鈔滯不行請嚴禁約乃
命揭榜禁之至三年六月益嚴阻滯之罰有不用鈔
一貫者罰納千貫親鄰里老旗甲知情不首依犯人
一貫罰百貫能首者免之其闗閉舖店潛自貿易及
擡高物價之人罰鈔萬貫親鄰里老旗甲知而不首
者罰千貫若强市人物者量其物價毎一貫罰千貫
里老旗甲不嚴戒約者俱治以罪尋又嚴禁使銀凡
交易銀一錢者買者賣者皆罰鈔一千貫一兩者罰
鈔一萬貫仍各追免罪鈔一萬貫官吏受贓者若受
鈔則仍追鈔受貨物者估其直皆十倍罰鈔受銀者
毎兩罰鈔一萬貫仍追免罪鈔一萬貫十一月副都
御史顧佐奏犯人追免罪鈔一萬貫縁犯有輕重罪
有不同難一概追罰宜免追從之
三年六月停造新鈔
帝以鈔法不通乃令停造新鈔在庫者亦弗支揀舊
鈔堪用者備賞賚不堪者燒燬於是造鈔工匠皆令
休息提舉司官吏不動各處買辦桑穰己起解者送
京收貯未解者停止其各處解納鈔如舊收受不許
選揀待入庫後選揀支用
孫承澤春明夢餘録曰元末料鈔十錠易斗粟不
得洪武循元制寶鈔立法甚嚴令官民通用欲其
流行甚於刀泉後竟壅格不行但以供頒賜虚名
耳不但不可易斗粟也
四年正月增兩京并直𨽻蘇州等處門攤課鈔五倍
户部以鈔法不通由客商積貨不税與市肆鬻賣者
沮撓所致奏准依洪武中增税事例凡順天應天蘇
松鎮江淮安常州揚州儀真浙江杭州嘉興湖州福
建福州建寧湖廣武昌荆州江西南昌吉安臨江清
江廣東廣州河南開封山東濟南濟寧德州臨清廣
西桂林山西太原平陽蒲州四川成都重慶瀘州共
三十三府州縣商賈所集之處市鎮店肆門攤税課
增舊五倍俟鈔法通復舊
六月定塌房等項納鈔例入月初設各處鈔闗
以鈔法不行乃令兩京官民菜果園種鬻取利者及
塌房車(明史食貨/志作庫)房店舍停塌商貨者不分給賜自
置俱令交納舊鈔如恃勢藏匿不報及不納鈔者地
畝樹株房舍沒官犯人治罪又令驢騾牛車裝貨者
俱納鈔又令舟船受僱裝載者計所載料多寡路近
逺納鈔鈔闗之設自此始又令表背舖車院店油房
磨房俱納鈔又令各都司軍衛等官家下開墾田土
菜地菓樹俱納鈔後以鈔法漸通乃次第輕減正統
中頗有蠲免者景帝攝政乃令罷各處收車船鈔登
極乃詔内外門攤商税課程先因鈔法增添者今後
止依洪武舊額收受景泰二年二月乃令自宣德年
間因鈔法不通取勘民間舖面住屋作塌房名色納
鈔即今燒燬倒塌者官司取勘除免鈔貫
顧炎武日知録曰大明會典國初止有商税至宣
德間始設鈔闗夫鈔闗之設本藉以收鈔而通鈔
法也鈔既停則闗宜罷矣(如菓園菜園之/征皆未久而罷)乃猶以
為利國之一孔而因仍不革豈非戴盈之所謂以
待來年者乎
(臣/)等謹按宣德六年二月侍郎曹宏奏有司令里
老開報塌房凡街市人户俱作停貨店舍毎月納
鈔五百貫而實無貨停蓄民貪無鈔有鬻子女産
業輸官者乞減省帝令即與勘實蠲除乃景泰二
年二月又令取勘除免云云宣徳十年正月英宗
即位詔天下一應課程及門攤等項俱照洪武舊
額徴收不許以鈔法為由妄自增添違者罪之乃
正統十四年九月景帝登極又令止依洪武舊額
云云則是前此雖令除減而横斂自若也夫課鈔
之增也始自門攤其後乃無所不取始曰量加其
後乃頓益五倍始曰權增其後雖減免有之而鈔
闗竟為永制汜濫於宣徳權輿於洪熈而贊成之
者原吉此皆明之賢主良臣其意固欲通鈔法以
裕國便民非有他也而實則徒為民害是猶拙於
奕者數著失勢不知舍去别圖而展轉穿穴卒之
敗者不可救而所傷倍多也承元之敝不革而因
則又開國者之失計矣立法之始可不慎哉
五年六月覈各處倉糧多者盡許折鈔
福建長汀教諭陳敬宗建言如此則糧不腐而鈔可
通命户部議行
十月令各處諸色課程鈔俱存留本處支放不必解京
户部奏各處課鈔除雲貴四川存留本處其直𨽻府
州兩廣福建俱解赴京師京師鈔所從出而天下所
收者又歸於京師愈益阻滯况閩廣距京萬里起運
甚難今後惟近京御史所收者送納内府其餘於所
在官司收貯凡官俸物價酌量所收多寡分派就彼
放支庶鈔法疏通官民兩便從之至英宗正統四年
四月户部又請以沿河船料及兩京各司鈔送納内
府其在外諸司所收悉聽本處支用歳終具報本部
以所餘剰解京
九年令所司收鈔不許揀退有偽鈔及破碎無貫百者
皆燬之
先是五年六月户部奏貴州布政司言本庫見貯鈔
一千餘萬欲以准折官吏旗軍俸糧請令揀選將有
字貫成片者折俸不堪用者收貯聽候從之仍命各
處俱循是例其有御史收鈔之處就令揀選不堪者
燬之至是令兩京各庫及各處税課船鈔衙門所收
鈔不分破爛汚損但有一貫兩字可辨真偽者俱不
揀退若有挑描偽鈔無一貫十百字様不成張片者
年終本庫類奏燒燬在各司府州縣者奏報差官燒
燬至正統九年五月山西巡按吉慶奏司庫官鈔六
十餘萬朽爛成灰乞差官查理追究帝就令巡撫于
謙整理明年正月謙奏所貯鈔自洪武間積聚到今
以致燬壊經收官吏多亡故惟近時布政使馬嶙等
失於㸃視當論以法帝令如例燒燬嶙等姑宥之
(臣/)等謹按不許揀退之説至是己申令再三矣乃
至成化十六年七月户部尚以舊例各處解京鈔
必四角完全字畫分明者始為中度今取於民者
率倍其利而納於官者皆不中度請令所司如法
徴收於解到時送部抽驗有不堪者分别坐罪(見/實)
(録/)然則不許揀退徒虛語耳舊鈔安得不壅滯耶
十年正月壬午(英宗/即位)詔各處課程舊折收金銀者今後
俱照例折鈔
英宗正統元年三月少保黄福請出銀收鈔
福言洪武間銀一兩當鈔三五貫今銀一兩當鈔千
餘貫鈔法之壊莫甚於此宜量出官銀差人於兩京
各省人煙輳集處照彼時直倒換舊鈔年終解京俟
舊鈔既少然後量出新鈔換銀解京奏下户部不行
七月改定鈔匠罰工例
户部奏内府天財庫鈔匠有連逮者例發他所工役
以致鈔匠不敷請自今犯流罪以下者俱的決發本
庫罰工為便從之
二年正月令各處課鈔印封解部
司鑰庫奏各處上納課鈔多被奸民貿易宜令所司
包裏嚴宻用邙封號解户部轉送該庫庶革前弊從
之
二月省海印寺收鈔官屬
御史李匡奏在京九門及諸處收鈔已有内官同御
史主事錦衣衛五城兵馬司官并舖户人等收受送
赴海印寺又有太監御史等官監生校尉庫子舖户
共三百餘人磨算送赴内府天財庫又有内官御史
給事中主事并舖户三百五十人收檢一事經厯三
所不無重複請令九門及諸處收鈔官屬以所收鈔
徑送天財庫收受省海印寺官員人等從之
九年四月命雲南布政司以庫銀折鈔賞軍
先是七年六月濟南府奏所屬糧多鈔少運遼賞軍
鈔無從出辦請將存留糧米毎石折鈔一百貫備用
八年河南山西巡撫于謙奏二省用鈔不敷請各以
夏税鹽糧一半折鈔備用至是雲南布政司奏官軍
賞鈔不給而庫有銀故有是命
十一年正月減各處夏税小麥折鈔之數
户部奏今鈔法疏通徃年銀一錢買鈔百貫今止賣
四五十貫請將今年各處夏税小麥應折鈔者每石
徵八十貫從之至六月又減二十貫
十三年五月禁止使銅錢阻壊鈔法
時鈔既通行而市㕓亦仍以錢交易毎鈔一貫折錢
二文御史蔡愈濟請出榜禁約令錦衣衛五城巡視
有以錢交易者掠治其罪十倍罰之在外按察司及
巡按一體禁約既又申阻滯鈔法之禁犯者追鈔一
萬貫全家戍邊天順中始弛其禁
景帝景泰元年五月令鈔匠四季更役停減月糧
户部奏寶鈔局造鈔己停毎年止造草紙若干工匠
六百餘名應令四季分番更代除上工之日支糧其
餘截日住支從之至孝宗𢎞治十五年八月御史余
敬言南京寶鈔停造宜將抄紙匠二百七十七名悉
遣當差章下所司
三年七月命京官俸鈔俱准時值給銀
毎五百貫給一兩以鈔法不通故欲少出以貴之也
至七年二月户部奏京官應支景泰六年俸鈔請暫
給銀每兩折鈔七百貫
五年七月令兩京塌房店舍等仍按月納鈔
先是正統十二年三月御史聞人韺請停徴塌房舟
車等鈔命户部議行至是户部又以鈔法阻滯奏請
比宣德間例令兩京塌房店舍菜果園并各色舖行
俱仍減輕納鈔有差從之八月給事中陳嘉猷等奏
比聞户部將兩京塌房店舍菜果園及街市各色舖
行定立則例按月輸鈔而軍民人等畏懼納鈔艱難
有將舖面闗閉不敢買賣者有將園蔬拔棄而平為
空地者有將果樹斫伐而減少株數者原其所以葢
由開舖面者已納門攤鈔貫種園圃者亦有夏税差
徭况其間或借人資本以貿易或賃人房舍以開張
或因計利多寡而開閉之不常或因天時水旱而栽
種之弗遂今若通行編册按月輸鈔則嗟怨載途民
實不堪伏望將各色應納鈔貫暫且停止俟豐稔然
後舉行若猶慮鈔法不行乞勅部出榜曉諭務令鈔
與錢相兼行使違者重罪如此則國用不虧下民不
擾誠為兩便詔菜果園及小舖行暫免
七年正月減九門收鈔舖户
先是九門毎季各役舖户五六人收鈔六年十二月
宛平知縣王紀請裁減至是乃令毎門止役三人至
憲宗成化六年三月御史又為請免詔仍舊但不許
人承攬勒索明年九月户部議覆宛平縣老人曹鴻
等所奏一九門僉㸃檢鈔夫四十四名毎名一季僱
人用銀十兩一年通計一千六七百兩其銀俱於大
小舖户徴斂後雖裁減毎門止留三名然斂錢之弊
尚在今夫役勢難再減宜選僉殷實舖户正身應役
不許斂錢僱倩違者罪之一天財庫先因燒燬敝鈔
大宛二縣共起夫一百二十名一年斂括夫錢銀二
千餘兩今各處解到鈔貫本部先已檢驗到庫燒燬
數少其人夫宜止留八十名詔悉從之
憲宗成化二年三月減京官折俸鈔
先是禄米一石折鈔二十五貫後省為十五貫至是
又省五貫時鈔法久不行新鈔一貫時估不過十錢
舊鈔僅一二錢甚至積之市肆過者不顧以十貫鈔
折俸一石則斗米一錢也
陸容菽園雜記曰國初懲元之敝用重典以新天
下故令行禁止若風草然然有面從於一時而心
違於身後者數事如大明寶鈔大誥洪武韻是已
寶鈔今惟官府行之然一貫僅值銀三釐錢二文
民間得之置之無用
(臣/)等謹按明初禄米折鈔固以鈔一貫可值錢一
千銀一兩故以抵米一石也至一貫止值一二文
而徒以一石十貫之虚名使受禄者遭斗米一錢
之折閲此非詔禄之常經亦非用鈔之本意也夫
加增課鈔猶曰可期以通行吾法非有所利而為
之也受禄者何辜以此隂奪其俸毋乃靳惜米麥
銀錢有用之物而姑以無用之敝楮委之乎陸容
謂宴賞路費皆給鈔貫而各處課程或專收銀兩
或兼收錢鈔只此一事有利者皆歸官府無用者
皆及下人(見實録𢎞治/元年十一月)長國家者聞之亦可為深
愧矣
十三年正月嚴依勢賣鈔之禁
指揮周廣奏鈔法不行毎鈔千貫止值銀四五錢在
京勢要富家徃徃載徃各司府州縣公行囑託每鈔
千貫徴銀五兩其利十倍乞通行禁約乃令今後依
勢賣鈔并有司聽從者重罪不宥巡按糾舉以聞至
二十一年正月又詔勲戚勢家不許販賣鈔貫違者
巡城巡按并該地方官捉拏叅奏孝宗𢎞治二年令
勢家賣鈔事覺依律論罪鈔沒官官吏聽從者以枉
法論
(臣/)等謹按正德時錢寧遣人鬻鈔於浙鈔敝價重
皆抑配於民布政使方良永上疏請正其罪寧初
欲散鈔徧天下先行之浙江山東而良永白發其
奸山東亦為巡撫趙璜所格寧自是不敢鬻鈔而
隂欲中良永以危法良永乞致仕去觀此則倚勢
賣鈔之禁正德時己弛也
九月令兩淮引鈔折銀
舊例淮商照引納紙解南京刷引尋以紙有餘改納
鈔解户於商人納鈔百計需索巡鹽御史楊澄奏准
改鈔二貫收銀一分
二十三年十一月(時孝宗/已即位)監生楊璽請通鈔法
璽言八事一通鈔法謂國初鈔法凡商税户口折贖
皆與銅錢兼行近來一切徴銀鈔之在官而散於民
者一貫不能值錢一文而徴於官者一貫乃收銀二
分五釐乞令仍遵舊制錢鈔兼行不許别徴銀貨等
物章下所司
孝宗𢎞治元年二月令鈔闗及户口食鹽俱折收銀
先是成化十六年正月户部奏准揚州蘇杭九江等
處船料毎鈔二貫折收銀一分四月又以内庫乏鈔
奏令内外税課及天下户口鹽鈔仍徴本色一年至
是奏准凡課程除崇文門上新河張家灣及天下税
課司局仍舊錢鈔兼收外餘鈔闗税課司局天下户
口食鹽毎鈔一貫折收銀三釐毎錢七文折收銀一
分類解本部其存留准折俸糧者照在京例毎銀一
兩折鈔七百貫至七年二月復命𢎞治六七年户口
鹽鈔仍折銀解京以備承運庫支用自八年以後則
如舊例錢鈔兼收以備司鑰庫支用武宗正德元年
五月户部奏准將明年應徴舊欠户口食鹽錢鈔及
崇文門分司商税錢鈔俱令折銀十四年九月又令
各處鈔闗并户口食鹽錢鈔俱折收銀十六年十二
月(時世宗/已即位)以太倉錢鈔缺乏奏准將嘉靖元年分户
口食鹽復徴本色錢鈔嘉靖八年九月直𨽻巡按魏
有本奏國初闗税全徴鈔貫後改令錢鈔兼收邇來
鈔法不通錢法亦弊而闗税仍收錢鈔無益於國有
損於民以收鈔言之毎鈔一張為一貫毎千張為一
塊時價毎塊值銀八錢官價毎塊准銀三兩是官以
三兩之銀反易八錢之鈔此則上損國用以收錢言
之各處低錢盛行好錢難得官價銀一錢值好錢七
十文時價毎銀一錢買好錢不過三十文是船户費
銀二錢以上充一錢之數此則下損民財毎歳收銀
約計一萬二千兩内六千兩收鈔該鈔二千塊計用
大櫃五百箇又六千兩收錢該錢四千串計用小櫃
四百箇中間水陸脚價進納使費尤難計算乞自今
俱許折銀户部覆議從之
邱濬大學衍義補曰自宋人為交會金元承之以
為鈔所費之直不過三五錢而以售人千錢之物
民初受其欺繼畏其威不得已而勉從之行之既
久天定人勝終莫之行非徒不得千錢之息并與
其三五錢之本而失之且因以失人心虧國用而
致亂亡之禍如元人者可鑒已然則鈔法終不可
行哉曰何不可行其不可行者以用之者無權耳
本朝制銅錢寶鈔相兼行使日久弊生錢之弊在
於偽鈔之弊在於多將以通行鈔法請稽古三幣
之法以銀為上幣鈔為中幣錢為下幣以中下二
幣為公私通用之具而一凖上幣以權之葢自國
初以來有銀禁恐其或閡錢鈔也而錢之用不出
於閩廣宣德正統以後錢始用於西北自天順成
化以來鈔之用益㣲矣必欲如寶鈔屬鏹之形毎
貫准錢一千銀一兩以復舊制非用嚴刑不可而
嚴刑非世所宜有也今日制用之法莫若以銀與
錢鈔相權而行毎銀一分易錢十文新製之鈔毎
貫易錢十文四角完全未中折者毎貫易錢五文
中折者三文昏爛而有一貫字者一文通詔天下
以為定制嚴立擅自加減之罪定制之後錢多則
出鈔以收錢鈔多則出錢以收鈔銀之用非十兩
以上禁不許交易銀之成色以火試白者為准錢
鈔通行上下而一權之以銀足國便民之法葢亦
庶幾焉
傅維鱗明書曰太祖時賜鈔千貫則為銀千兩金
二百五十兩永樂中千貫猶作銀十二兩金止二
兩五錢矣及𢎞治時賜鈔三千貫僅銀四兩餘矣
鈔愈難行於是議者請倣古三幣之法云云(即邱/濬之)
(説/)帝不聽
四年十一月崇文門税課兼收五等鈔
以鈔一千貫為率内新好鈔為一等次折腰舒開者
為二等次折腰磨動者為三等次磨動㣲損者為四
等次損角者為五等各得二百
武宗正德二年七月令闗税解内庫者錢鈔銀兩分年
收解
舊制各處𣙜收錢鈔入内供應者俱收本色鈔貫成
化間錢鈔中半兼收𢎞治間折收銀兩輸承運庫是
年五月司鑰庫太監龎瑮奏錢鈔缺乏請如舊制仍
收本色從之至是承運庫太監李時奏九江等七處
鈔闗舊收銀兩近為司鑰庫所請改收錢鈔比者銀
兩正乏乞仍舊收銀户部奏准諸闗自正德四年以
前俱收錢鈔送司鑰庫以後仍收銀送承運庫至七
年十月户部奏司鑰庫題稱錢鈔缺乏除揚州鈔闗
銀兩專備織造宜令河西務臨清淮安蘇杭五鈔闗
俱收錢鈔解司鑰庫九江鈔闗仍舊收銀解承運庫
從之世宗嘉靖二十年二月司鑰庫太監王滿又奏
錢鈔缺乏乞敕各鈔闗俱收本色户部執奏錢鈔折
銀官民兩便行之已乆不可輕變即有不足但當發
各闗解到價銀召商辦納足用而止二十一年正月
滿復奏請帝卒從之三十一年七月户部議覆給事
中黄國禎條奏請行各鈔闗徴銀解部濟邊俟邊警
少寧仍徴錢鈔本折輪解得旨鈔闗本折仍輪解
(臣/)等謹按全用鈔者一變而錢鈔中半再變而全
令折銀此與時消息返虚為實事莫便於此也乃
宦官各顧己私交爭屡凟部臣依違其間務為兩
解朝三暮四民無適從官吏之掯勒侵漁奸豪之
居積射利自此益滋矣然宦官之得所藉口者亦
自有説其病總在鈔不行而仍有必須用鈔之處
也誠使廢鈔不用而悉以銀錢折支則天下本無
事矣吝惜見財而國亦不見其利然則行鈔本以
愚民適以自愚也夫
世宗嘉靖六年正月户部奏定鈔價
户部言各處徴收鈔價不一獨山東准太倉折銀例
塊徴六兩他處或徴至十兩請定令塊徴四兩奏可
是歳減各處解京户口鹽鈔折銀之數
𢎞治初户口鹽鈔毎貫折銀三釐至是詔減為一釐
一毫四絲三忽
八年二月令解京銀兩皆傾銷成錠
户部尚書李瓚奏各處解到庫銀率多細碎易起盜
端乞行各府州縣今後務將成錠起解并記年月及
官吏銀匠姓名至神宗萬厯十年六月户部議准給
事中傅來鵬等條奏州縣起解銀兩將官吏銀匠姓
名鑿於毎錠之上
穆宗隆慶元年八月令南京新舊課鈔分别折銀
先是嘉靖二十七年六月户部議覆給事中鄭維誠
等條奏自鈔法不行國家匪頒之用皆市諸京師積
鈔之家展轉收納煩費不資宜改用折色歳可増儲
積數十萬帝令量兼折色收之至是從南京户部尚
書馬森等奏乃命應天府屬諸税課衙門嘉靖四十
五年以前課鈔毎貫折銀二毫先行上納隆慶元年
以後者毎貫折銀六毫不用本色
王鴻緒明史藁食貨志曰穆宗時寶鈔不用垂百
年課程亦鮮收鈔者惟俸糧支鈔如故庫鈔不足
則召商辦納或市之京師缺則停支累數十萬神
宗時始折銀支放以償缺俸云
愍帝崇禎十六年復行鈔法設内寶鈔局尋罷
鈔法自𢎞正間廢熹宗時給事中惠世揚復請造行
崇禎八年四月給事中何楷亦以為請至是有蔣臣
者申其説擢為户部司務倪元璐方掌部事與侍郎
王鰲永力主之帝鋭意舉行御史白抱一疏諫閣臣
蔣德璟力言不可自九月執奏至明年二月乃得旨
罷之
孫承澤春明夢餘録曰崇禎十六年桐城生員蔣
臣言鈔法可行且云歳造三千萬貫一貫值一金
歳可得金三千萬兩户部侍郎王鰲永專管錢鈔
亦以鈔為必可行且言初年造三千萬貫可代加
派二千餘萬以蠲窮民此後歳造五千萬貫可得
五千萬金除免加派外每省直發百萬貫分給地
方官以佐養廉其言甚美然實不可行也帝特設
内寶鈔局晝夜督造募商發賣貫擬鬻一金無肯
應者鰲永請毎貫止鬻九錢七分京商騷然紬緞
各舖皆卷箧而去内閣言民雖愚誰肯以一金買
一張紙帝曰高皇帝時如何偏行得内閣對高皇
帝似亦以神道設教當時只賞賜及折俸用鈔其
餘兵餉亦不曾用也帝曰只要法嚴閣臣對徒法
亦難行因言民困已極且宜安静其語頗多然帝
已决意行之及内寶鈔局言造鈔宜用桑穰二百
萬斤舊例採取北直山東河南浙江諸處乃分遣
各璫催督内浙江杭嘉湖三府桑穰價銀户部請
以北新闗税銀二萬扺之閣臣擬旨採取擾累且
闗税例當解京不准留又五城御史言鈔匠除現
在五百人外尚欠二千五百人各城勾攝多未學
習議於畿内八府州縣多方勾解閣臣亦擬不許
帝不懌俱發改票後竟以閣臣蔣徳璟執奏而止
某氏談徃曰有保舉生員蔣臣盛言錢鈔因召對
中左門奏行銅鈔毎重半斤准銀一兩帝以為費
乃决意用紙鈔時有省臣條議紙鈔有十七便之
説聖旨喜允立刻造鈔押令工部領取儀制司所
藏鄉會硃墨卷與直省學政歳科解部試牘為鈔
質之資本限日搭厰撥官選匠計工如有阻其事
者法同十惡罪欵工部查二祖時故則造鈔工料
紙六皮四皮者樺皮也産於遼東有紙無皮無從
起工乃令工部召商工部仍以庫洗為辭正擬議
間忽報流賊欲犯京師已之崇禎十六年十二月
中事也
顧炎武日知録曰鈔法之興因前代未以銀為幣
而患錢之重乃立此法今日上下皆銀輕裝易致
楮幣自無所用故洪武初欲行鈔法至禁民間行
使金銀以姦惡論而卒不能行及乎後代銀日盛
而鈔日㣲勢不兩行灼然易見乃崇禎之末倪公
元璐掌户部必欲行之其亦未察乎古今之變矣
欽定續文獻通考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