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續文獻通考
欽定續文獻通考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續文獻通考卷一百八
樂考
度量衡
宋理宗時姜䕫進大樂議請正權衡度量
夔言雅俗樂髙下不一宜正權衡度量自尺律之法
亡於漢魏而十五等尺雜出於隋唐正律之外有所
謂倍四之器銀字中管之號今大樂外有所謂下宫
調下宫調又有中管倍五者有曰𦍑笛孤笛曰雙韻
十四絃以意裁聲不合正律繁數悲哀棄其本根失
之太清有曰夏笛鷓鴣曰胡盧琴渤海琴沈滯抑鬱
腔調含糊失之太濁故聞其聲者性情蕩於内手足
亂於外禮所謂慢易以忘節流湎以忘本廣則容姦
狭則思欲者也家自為權衡鄉自為尺度乃度於此
謂宜在上明示以好惡凡作樂製器者一以太常所
用及文思所頒為凖其他私為髙下多寡者悉禁之
則斯民順帝之則而風俗可正
(臣/)等謹按樂志云理宗享國四十餘年禮樂之事
未嘗有所改作紹定四年上皇太后冊寳始新製
樂曲行事於是姜䕫乃進大樂議前考指為寧示
嗣位云云疑誤
遼道宗太康八年三月詔行秬黍所定升斗
元世祖中統二年八月頒斗斛權衡
至元十三年五月定度量
二十年五月頒行宋文思院小口斛
刑部尚書崔彧言宋文思院小口斛出入官糧無所
容隠所宜頒行從之
世祖時東平布衣趙天麟上䇿論同制度畧曰昔
有虞巡狩同律度量衡臣考虞夏商周之法不可
得而詳矣惟劉歆之義載在班書最為詳悉一曰
備數二曰和聲三曰審度四曰嘉量五曰權衡方
今數已宣於天下厯已職於太史樂已總於太常
聲已協於協律其所以稍有未定雖定而未齊一
者度量衡而已矣臣居山東但見山東數郡或隔
一鎮或間一河其度之長短量之多寡衡之輕重
已皆不相同矣則又何以示四海一家之平乎
元史張思明傳曰大德初擢左司都事有獻西域
秤法者思明以惑衆不用
多爾濟巴勒傳曰至正中為遼陽行省平章政事
其俗編栁為斗大小不一豪賈猾儈得以髙下其
手民咸病之即飭有司厲防禁 稱量諸物乃畢
集而價自平
明太祖洪武元年令鑄造鐵斛斗升付戸部收糧用以
較勘仍降其式於天下
凡天下官民人等行使斛斗秤尺俱有一定法則頒
行各司府州縣收掌務如式成造較勘相同印烙給
降民間行使其在京倉庫等處户部較勘印烙發用
至二十六年定凡使用斛斗秤尺著令木秤等匠計
算物料如法成造所用鐵力木杉木板枋生鐵等項
行下龍江提舉司等衙門照數放支其合用錘鈎行
下寳源局督工鑄造如是成造完備移咨户部較勘
收用
大明令曰斛斗秤尺司農司照中書省原降鐵斗
鐵升較定則様製造發直𨽻府各州及呈中書省
轉發行省令各府依法製造較勘付各州縣倉庫
收支行用其牙行市舖須赴官印烙鄉村人民所
用與官降相同方許行使
十二月命在京兵馬指揮司并管市司毎三日一次較
勘街市斛秤尺
邱濬大學衍義補曰臣按律者候氣之管所以作
樂者也而度量衡用以度長短量多寡稱輕重所
用與律不同而帝舜巡狩所至同律而必及於度
量衡何哉蓋以度量衡皆受法於律於此審之三
者之法制皆與律同斯為同矣誠以是三物者其
分寸龠合銖兩皆起於黄鍾而與候氣之律同出
於一按律固可以制度量衡而考度量衡亦可以
制律此聖人制律而及度量衡之本意也然聖人
不徒因律而作樂而用之於郊廟朝廷之上而又
頒之於下使天下之人用之以為造作出納交易
之則焉其作於上也有常制其頒於下也有定法
茍下之所用者與上之所頒者不同則上取於下
者當短者或長當少者或多當輕者或重下輸於
上者當長者或短當多者或少當重者或輕下虧
於民上損於官操執者有増減之弊交易者有欺
詐之害監守出納者有侵尅賠償之患其所闗係
蓋亦不少也是雖唐虞之世民淳俗厚帝王為治
尚不之遺而况後世民偽日滋之時乎乞飭所司
毎正歲申明舊制自朝廷始先校在官之尺度斗
斛權衡使凡收受民間租税器物不許過則又於
凡市場交易之處懸掛則様以為民式在内京尹
及五域兵馬司官在外府州縣官每月一次校勘
憲臣出巡所至必令所司具式呈騐公私所用有
不如式者坐其所司及所造所用之人是亦王政
之一端也
又曰臣按宋太宗太宗皆起自民間熟知官府出
納之弊故其在位首以謹權量為務史謂比用大
稱如百斤者皆懸鈎於架植鐶於衡或偃手或抑
按則輕重之際殊為懸絶於是更鑄新式悉由累
黍而齊其斤石不可得而増損也又令每用大稱
必懸以絲䋲既置其物則却立以視不可得而抑
按由是觀之可見古昔好治之君莫不爱民其爱
民也凡官吏可藉以害民者無不預為之禁革則
雖一毫之物不使過取於民彼其具文移著律例
約束非不備刑罰非不嚴然利之所在人惟見利
而不見害往往外法以巧取依法以為奸孰若毎
事皆立為一法如宋人之於權衡必齊其斤石不
可得而增損又俾操執者却立以視而不得抑按
噫使凡事事皆凖此以立法則官吏無所容其姦
而小民不至罹其害矣
宣宗宣德三年三月較凖各倉斗斛
命各倉斗斛凖洪武中制度官為較勘印烙木籌上
刋年月及提調官吏姓名亦用印烙凡官斛籌非官
印烙者不用私造者問罪至七年令重鑄鐵斛毎倉
各以一給之永為法則
周忱言行録曰宣德間忱為工部右侍郎巡撫南
直𨽻先是欠糧糧長往往私造斛斗大入小出忱
奏行南京工部鑄造鐵斛發屬縣依造木斛較勘
烙印給與糧長收槩於是出入均平
英宗正統元年令部頒鐵斛等於倉庫
各布政司府州縣倉分嵗收糧五十萬石及折收倉
庫嵗收布絹等物十萬匹以上者工部各給鐵斛一
銅尺木秤各一又令各處斛斗秤尺府州縣正官照
依原降式様較勘相同官民通用仍將式様常於街
市縣掛聽令比較
(臣/)等謹按實録云是年二月陜西按察副使金濓
奏西安原降鐵斛銅尺木秤便於收支今甘肅等
衛倉庫因無前項斛與秤尺作弊多端乞行各布
政司及直𨽻府州悉照原降式様成造以憑收支
較勘九月儧運糧儲總兵官各處巡撫侍郎至京
㑹議軍民利便事宜一蘇松諸處官倉原有洪武
中頒降鐵斛升斗年久廢矣出納之際軍民受弊
應令府縣量計合用鐵斛升斗備料送付南京工
部㑹官依式鑄造頒給備用命准行之此即㑹典
之所載也
景帝景㤗二年頒等秤天平於内外
令工部成造等秤天平各四十頒給户部及在外收
支衙門掌管用使其所屬各許依式成造應用
憲宗成化二年題准私造斛斗秤尺行使者依律問罪
兩鄰知而不首者事發一體究問
五年命重發鐵斛依法置造
以新舊鐵斛大小不一仍令工部照洪武年間鐵斛
式様重新鑄造發江南江北山東河南兌糧諸處令
兑糧官員依式置造木斛送漕運衙門較勘印烙給
發交兌
㑹典曰是年又令京城内外并順天府所屬地方
凡諸色貨物行人依式製造平等斛斗秤尺天平
等赴官較勘印烙方許行使違者如律治罪知情
扶同互相借用者事發一體究問
十五年五月命添鑄斛給散所司為式
先是總督漕運總兵都御史等官奏運糧官軍告言
有司糧里長交兌糧米多用小斛不依原領印烙木
斛少米凡六七合而糧里長又告稱官軍印烙木斛
較之本處鐵斛多米至五六合今宜於山東河南浙
江江西湖廣五布政司應天蘇松等十三府及徐州
𤓰淮二水次兑糧處所京通天津薊州四収糧倉淮
安徐州臨清徳州四支糧倉并兩總督漕運十二把
總兵共四十三處各給一鐵斛就令漕運官軍措置
工料如成化六年所降式鑄之送户部較勘相同給
發各處倉分依式置造印烙木斛應用敢有私造木
斛大小不同者皆治以罪事下户部議以為前此鐵
斛俱依式鑄造豈有大小不一但有未及降到處今
擬京通二倉及江南北山東河南四處已有者不必
另鑄其餘合如所請鑄造給降毎斛識以成化十五
年奏准鑄成永為法則十三字及監鑄官員匠作姓
名較定送部仍取京倉舊斛重較令漕運官順帶給
發較造印烙木斛收用從之至九月户部覆准漕運
巡撫等官所奏事宜將新鑄鐵斛給發各處遵用仍
盡收其舊斛
十七年八月較定權量
武定正徳元年頒發銅法
時議准工部行寳源局如法製造銅法三十二副毎
副大小二十箇俱鏨正徳元年寳源局造字號送部
印發浙江等布政司及各運司并南直𨽻府州各依
式様支給官錢一體改造頒降行使
八年六月頒給廣東斛斗秤尺
户部覆廣東左布政司羅榮所奏地方軍民利病事
其一言廣東因非運糧去處原無降給斛斗秤尺宜
行工部鑄造較勘平凖發回應用以絶弊端從之
世宗嘉靖二年定私造斛斗秤尺等罪
時定市易諸法凡私造斛斗秤尺及作弊増减者官
降不如法者提調官失勘者其在市行使不經官司
較勘印烙者倉庫官吏私自増减官降支收不平者
監臨官知而不舉及失覺察者各定罪有差
三年七月鑄鐵斛給諸邊倉
巡撫直𨽻御史王官請命户部鑄造鐵斛頒給宣大
諸倉以為出納之凖從之因命户部併給諸邊
八年六月新定天平銅法頒行
詔天下司府州縣起解官銀俱照欽定天平銅法不
得妄増耗銀違者撫按官治罪其兩京内外各衙門
聽科道查𠫭仍勅内府將舊用銅法送工部改造如
制從都給事中蔡經議也
㑹典曰是年奏准製天平法馬一様七副六副分
給各司并監收内府銀料科道官一副留部堂為
式
二十四年十月補置鐵斛分給該兑地方令運軍到時
赴官告領
四十五年題准南京供用庫斛斗升秤等行南京工部
撥匠料造三千八百七十六副
穆宗隆慶四年新鑄法馬頒行
㑹典曰舊法馬輕重参差令户工二部公同較勘
行寳源局鑄造節慎庫太倉光禄寺太僕寺荆杭
抽分兩厰兩直𨽻十三省及七邊郎七鈔闗五運
司各法馬一様四十副仍行撫按轉行各府州縣
照依新降式様鑄造
神宗萬厯十年六月工科給事中傅來鵬奏准各處庫
用法馬以部降為准舊者一槩解部銷毁
十九年閏三月令收解錢糧俱照嘉靖年頒行法馬
先是嘉靖年頒行舊法馬輕重與民相同隆慶年有
新欽降法馬毎百兩重一兩二錢收納通行民不勝
困科臣葉初春上疏曰新法馬之設非制也各省錢
糧斛官者十之三雜用者十之七一概加増而火耗
又復不减兹欲鑄而頒降日乆更改不無動擾若京
解用新法馬雜派用舊法馬又非畫一之法宜照原
降法馬平收平解分外不得加増違者訪實𠫭究詔
可
(臣/)等謹按明代遣使外夷時有記其權量之制者
附録於後
陳誠(永樂/時人)使西域記曰哈烈國不置斗斛惟用權
衡
馬歡(永樂/時人)瀛涯勝覽曰古里國用番秤名番剌失
秤之權釘定於衡未稱凖則活動於衡中提起平
為定盤星稱物則移凖向前其量法鑄銅為升行
使番名黨戞黎
又按樂考之載度量衡以其皆本於律而其制可
参考耳如祗載宋遼以來校勘頒行諸事似於樂
都不相闗特馬考及王圻續考體例有之兹亦編
年排列實於三者制度槩闕如也竊意宋制粗具
前考即末造或不至懸殊遼金元則簡冊鮮徴矣
明代去今差近其説有可旁稽者隨所見録之以
資考訂於制度仍不能詳也
愍帝崇禎十四年詔定律尺
時命工部察周尺之制工部不能定移問禮部禮部
覆云周尺之説古今推求不一有用累黍者漢書律
厯志云以子榖秬黍中者度之九十分為黄鍾之長
一黍為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爾雅云秬黑黍也顔
師古云中者不大不小後周時牛𢎞等議曰上黨羊
頭山黍其色至烏其形圓重唐禮樂志曰黍真則尺
定尺定則律均宋竇儼司馬光等考定周尺用上黨
黍十黍為一寸是也有用指者古人按指知寸布手
知尺舒臂知尋大禹聲為律身為度用左手中指三
節三寸謂之君指裁為宫聲之管許慎説文曰中婦
人手長八寸謂之咫尺即周尺也有用璧羡者考工
記曰璧羡度尺好三寸以為度蓋璧徑九寸羡而長
之縱十寸横八寸周謂之度尺則周之十寸八寸皆
為尺也有用蔈粟者蔈禾穗芒也淮南子曰律數十
二故十二蔈當一粟十粟而當一寸是也有用𧖟絲
者孫子筭術云𧖟吐絲為忽自絲毫釐分而成一寸
是也有用馬尾者易緯以十馬尾為分是也詳考之
竊謂人指則長短不同璧羡則古璧難得粟有重輕
馬尾有巨細𧖟絲秒忽亦難辨惟絫黍之法為正而
又有謂圭璧之屬用指尺冠冕尊彛之屬用黍尺者
又有謂歲有豐歉地有肥磽絫黍較騐亦復有不齊
者故前代製尺非特用絫黍又必求古器以雜較焉
隋書所載厯代之尺十有五種第一種即周尺與西
漢劉歆銅斛尺東漢建武銅尺晋荀勗律尺祖冲之
銅尺皆合今去古既逺欲求確據惟我髙皇帝時命
宋濓冷謙等所定樂律及劉基等所定欽天監晷景
可憑而晷景尤其顯者宋和峴用西京銅望臬即司
天臺影表臬下石尺也影表上可測天度數不爽况
其他乎唐順之曰今欽天監表尺乃元郭守敬所造
比市尺止得八寸强守敬精於律厯决非妄作嘗取
其黑黍中者一千二百粒日乾之秤量重五錢者以
九十粒横之命為九寸與表尺果合於今欲求周尺
似不能舍是而他求矣抑又有説焉髙皇帝創制垂
法詒謀萬世當時製為鎮圭定按周尺莫若以鎮圭
之尺為主若欲别造凖尺是必博搜古器如表尺之
屬兼求真黍参互考定非可懸虗臆决也工部據以
回奏奉㫖既説周尺即鎮尺著照鎮圭式造尺
桞貫答宋景濓書曰承問尺法蓋自宋徽廟製大
晟樂時禮官用聲律身度之説請以天子中指為
寸於是所製器服悉取之以為長短廣袤之節當
時固有非之者矣然紫陽文公編類家禮於深衣
制度條明言度用指尺復注云中指中節為寸而
秦溪楊氏又引説文云周制寸尺咫尋皆以人之
體為法似亦凖之指尺矣至於造木主條謂身髙
尺二寸博三寸厚寸二分釋者即援文公之説曰
周尺當省尺七寸五分弱程集與書儀誤註五寸
五分弱温公圗所謂三司布帛尺即省尺程沙隨
尺即布帛尺今以周尺較布帛尺正是七寸五分
弱即是二説同出一書已不能歸一况諸家互有
異同者乎往在禮院時因更造時饗祭器嘗與議
斯時而及於尺法院之老吏云庫中有前代玉尺
下庫檢索得之其製作極工然較之周尺省尺又
復微有强弱廷議以為玉尺厯代襲傳盖乆尤有
據依遂凖用玉尺定下其議乃若淮尺浙尺隨方
所用殊難凖以為法然是尺法非有聲律髙下之
差不若且從文公之說周尺七寸五分弱者庶有
據依
律吕精義曰厯代尺法皆本諸黄鍾而損益不同
有以黄鍾之長均作九寸而寸皆九分者此黄帝
命伶倫始造律之尺也是名古律尺又名縱黍尺
選中式之秬黍一黍之縱長命為一分九分為一
寸九寸共計八十一分是為一尺有以黄鍾之長
均作十寸而寸皆十分者此舜同律度量衡之尺
至夏后氏而未嘗改故名夏尺傳曰禹夏十寸為
尺盖指此尺也又名古度尺又名横黍尺選中式
之秬黍一黍之横廣命為一分十分為一寸十寸
共計百分是為一尺有以黄鍾之長均作四叚加
出一叚而為尺者此商尺也適當夏尺十二寸五
分傳曰成湯十二寸為尺盖指此尺也有以黄鍾
之長均作五叚减去一叚而為尺者此周尺也適
當夏尺八寸傳曰武王八寸為尺盖指此尺也有
以黄鍾之長均作九寸外加一 寸為尺此漢尺也
有以黄鍾之長均作八寸外加二寸為尺此唐尺
也有以黄鍾之長均作八十一分外加十九分為
尺此宋尺也唐尺即成湯尺而唐人用之故又名
唐尺宋尺即黄帝尺而宋人用之故又名宋尺七
代尺凡有五種互相考証要之皆有補於律也
又律學新説曰按唐虞及夏后氏之制歩也皆以
夏尺六尺為歩商以夏尺一尺二寸五分為尺而
以商尺五尺為歩周以夏尺八寸為尺而以周尺
八尺為歩置一尺二寸五分為實五因得六尺二
寸五分置八寸為實八因得六尺四寸然則商之
一歩乃夏尺六尺二寸五分也周之一歩乃夏尺
六尺四寸也秦復古制六尺為歩自漢以來歩法
或從六尺二寸五分或從六尺四寸今工部收藏
寳源局所鑄量地銅尺五尺為歩今之五尺乃夏
尺之六尺四寸周尺之八尺也用紙條長五尺置
銅尺上照銅尺兩端裁齊将紙條折作八叚墨匙
界令相均於毎叚内界作八寸共為六尺四寸即
夏尺六尺四寸也夏尺八寸均作十寸即周尺也
夏尺一尺二寸五分均作十寸即商尺也商尺者
即今木匠所用曲尺盖自魯般傳至於唐唐人謂
之大尺由唐至今用之名曰今尺又曰營造尺古
所謂車工尺韓邦竒曰今尺惟車工之尺最准萬
家不差毫釐少不同則不利載是孰使之然哉古
今相沿自然之度也然今之尺則古之尺二寸也
所謂二尺之軌天下皆同是也以木工尺去二寸
則古尺也盖魯般家相傳之久乃舜時同度之
也(臣/)謹按韓氏所謂車工即造騾車之匠人也語
云閉門造車出門合轍指此尺而言也此尺即唐
人所謂大尺大尺去二寸唐人所謂黍尺唐六典
曰凡度以北方秬黍中者一黍之廣為分十分為
寸十寸為尺一尺二寸為大尺臣嘗取秬黍極大
者校之則與六典合取中者校之則不相合也六
典又云凡積黍為度者調鐘律測晷景則用之内
外官司悉用大者蓋唐制加黍尺二寸為一尺今
尺去二寸為古一尺無疑韓氏之言信矣尺中最
古而可常用者惟此尺耳蓋此尺即殷湯之尺也
去二寸即夏禹之尺夏禹之尺去二寸即周武王
之尺是今一曲尺中包括三代之制不待累黍而
自明矣臣嘗依據古法擬造三種歩尺謹附載於
左方 夏尺六尺為歩(比營造五/尺短二寸)裁紙條與寳源
局銅五尺一般長乃界為六十四叚毎叚為夏尺
之一寸十寸為尺六十寸為一歩外餘四寸不用
商尺五尺為歩(即今營造/五尺是也)裁紙條與寳源局銅
五尺一般長乃界為五十一寸二分取其十寸是
為商之一尺五尺為歩外餘一寸二分不用 周
尺八尺為歩(比管造五尺/長一寸二分)裁紙條與寳源局銅五
尺一般長乃界為八十叚每叚為周尺之一寸十
寸為尺通長八十寸是為一歩無欠無餘 右乃
三代歩尺夏尺六尺為歩當商尺之四尺八寸當
周尺之七尺五寸商尺五尺為歩當夏尺之六尺
二寸五分當周尺之七尺八寸一分二釐五毫周
尺八尺為歩當夏尺之六尺四寸當商尺之五尺
一寸二分其周歩尺即今工部寳源局銅五尺是
也商歩尺即今工部營繕所營造五尺是也将寳
源局銅尺均作六尺四寸除去四寸即是夏尺一
歩将寳源局銅尺均作五尺一寸二分除去一寸
二分即是商尺一歩将寳源局銅尺均作八叚毎
叚均作十寸不必増損即是周尺一歩也
又曰㑹典云洪武八年詔中書省造大明寳鈔其
制方髙一尺濶六寸許又云凡織造叚疋濶二尺
長三丈五尺(臣/)謹按見今常用官尺有三種皆國
初定制寓古法於今尺者也世人止知今尺而已
豈知寓古法哉請詳言之一曰鈔尺即裁衣尺前
所謂織造叚疋尺也此尺與寳鈔紙邊外齊是為
衣尺又名鈔尺二曰曲尺即營造尺前所謂方髙
一尺者也此尺與寳鈔黒邊外齊是為今尺又名
曲尺三曰寳源局銅五尺即上條所謂量地五尺
也此尺比鈔黒邊長比鈔紙邊短當衣尺之九寸有
六分(臣/)家收藏寶鈔數萬大率同者多而不同者
少是以取其同者校尺其不同者不可校也校尺
之法亦用紙條自鈔紙邊外齊用刀裁作一尺均
為十寸毎寸均為十分是名衣尺别取紙條自鈔
近邊黒道外齊裁作一尺均為十寸毎寸均為十
分是名營造尺營造尺之八寸裁衣尺之七寸五
分乃稽古度尺也求古尺㨗法鈔外紙邊取齊折
為四折去一取三是為一尺又法鈔内黒邊取齊
折為五折去一取四亦得一尺宜知㨗法則校對
尤便也
又曰漢度量衡其制皆小唐度量衡其制皆大昩
者以為漢制近古殊不知似是而非未若唐制雖
與古異而古法寓於中也唐六典曰凡度以北方
秬黍中者一黍之廣為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度一
尺二寸為大尺十尺為丈凡量以秬黍中者容一
千二百為龠二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三斗
為大斗十斗為斛凡權衡以秬黍中者百黍之重
為銖二十四銖為兩三兩為大兩十六兩為觔凡
積秬黍為度量權衡者調鍾律測晷景合湯藥及
冠冕之制則用之内外官司悉用大者今以秬黍
考之則古度當唐十分之八古量當唐十分之三
古權當唐十分之六是度量稍與六典合惟權則
不合按杜氏通典唐以其尺之八分為開元錢之
徑以開元錢十枚之重為一兩嘗以其錢較今之
秤尺全與唐同不差分毫惟量則無所考然房元
齡註管子曰古一石推今三斗三升三合今校鐵
斛一石亦與唐制大同小異九百餘年而度量衡
無變非其法之最善豈能如是哉
又曰大眀頒降鐵斛今在有司者其前面有銘曰
成化十五年奏准鑄成永為法則十三字其後面
有銘曰監鑄官直𨽻大河衛指揮仲綱直𨽻淮安
府同知夏祈鑄匠袁宗范斌等二十八字依寳源
局量地銅尺斛口外方一尺内方九寸斛底外方
一尺六寸内方一尺五寸深一尺厚三分平秤量
一百斤依古横黍度尺斛口外方一尺二寸八分
内方一尺一寸五分有竒底外方二尺零五分内
方一尺九寸二分深一尺二寸八分厚四分按古
人未嘗以五斗為斛五斗為斛者盖自唐宋始也
算法依寳源局尺量斛口内方九寸底内方一尺
五寸深一尺置口九寸自乗得八十一寸置底一
尺五寸自乗得二百二十五寸又以口底相乗得
一百三十五寸三宗相併得四百四十一寸三歸
得一百四十七寸以深一尺乗之得一千四百七
十寸是為鐵斛五斗實積倍之得二千九百四十
寸是兩鐵斛即十斗實積然則今之斛法非二千
五百也民間俗傳算術多以二千五百為斛法者
疑術士杜撰也或曰此鈔尺也鈔尺即裁衣尺算
法置量地尺一尺當裁衣尺九寸六分自乗得九
十二寸一十六分再乗得八百八十四寸七百三
十六分為實以量地尺斛法二千九百四十寸乗
之一千除之得裁衣尺二千六百 一寸一百二
十三分八百四十釐减去二千五百多一百寸有
竒也如欲算古横黍度尺求今鐵斛十斗之積者
置古度尺十寸當裁衣尺七寸五分自乗得五十
六寸二十五分再乗得四百二十一寸八百七十
五分為法置裁衣尺斛法二千六百 一寸一百
二十三分八百四十釐一千乗之為實却以前法
除之得六千一百六十五寸六百二十六分八百
八十釐是為鐵斛十斗横黍尺積分也就置為實
以古斛法一千九百六十四寸一百八十五分半
為法除之得古三石一斗三升九合是今一石之
數為法以除一石得今三斗一升八合半是古十
斗比唐量少一升四合半民間私量随時損益在
處不同難為憑據只凖鐵斛算之可也先儒宗古
九章以一千六百二十寸為粟一石之積此乃前
漢王莽斛法今不可用也
又曰國語吳韋氏注曰衡有斤兩之數生於黄鍾
黄鍾之管容秬黍千二百粒是為一龠龠二為合
合重一兩故曰律度量衡於是乎生則三代之制
權衡之起信亦出於律矣夫黄鍾之龠容千二百
黍之重是為半合即半兩也合龠為合兩龠為兩
俱二千四百黍是乃一合黍之重即一兩也然則
一升黍之重即為十兩一斗黍之重即為百兩一
斛黍之重即為千兩明矣一斤之重乃一升六合
黍也一均之重乃四斗八升也一石之重乃一斛
九斗二升也權量二法配合整齊未有得其量者
不得其權者書曰關石和鈞此之謂歟今者羊頭
山秬黍以時制等子秤之其大者百粒在二分六
釐上下其小者百粒在二分四釐上下其中者百
粒為二分五釐整積至兩龠二千四百粒秤重六
錢然則今之六錢為古一兩今之六兩為古十兩
今之六斤為古十斤其餘可以例推矣古之一斤
今之九兩六錢也古之一均今之十八斤也古之
一石今之七十二斤也古之一鼔今之二百八十
八斤也大率古之於今乃五分之三耳先儒以為
三分之一非也置今求古則用六歸以古求今則
用六因若斤兩互見者各以其法通之此算家所
易曉不必細解求度量亦如之但率法不同耳度
以八為率量以三為率權以六為率者今之八寸
即古一尺今之三斗即古一斛今之六錢即古一
兩故也凡度量衡以今求古皆用歸法以古求今
皆用因法故附見於此云
又曰今按時俗權衡之法小數則一兩作為十錢
而錢之下借為分釐毫絲忽之名大數則十五斤
為一秤八秤為一䭾二斤為一裏百裏為一引蓋
分釐毫絲忽引本皆尺度之名借作權名也古人
所謂六銖為分四分為兩之類今既参差而亦不
復曉矣以錢為名不知始於何代意者自唐武徳
開元之錢始乎然以黍秤較之漢錢五銖失之太
輕唐錢二銖四絫失之太重皆不與黍秤合要之
合於時俗之秤者開元等錢殆近之矣宋史載其
權衡之制最詳今以古人千二百黍之法較之與
宋不同宋人所定乃今世俗秤也依其法以淳化
錢較之正與今同然與黄鍾度量乖矣宗皇祐中
阮逸胡瑗累黍定尺既大於漢尺姑欲合其量然
竟於權不合乃謂黍秤二兩已得官秤一兩而疑
史書之誤愚見亦以為然或今黍秤與隋書黍秤
不同隋唐之秤一斤當黍秤三斤今秤一斤只當
黍秤一斤十兩三分兩之二蓋隋唐黄鍾之龠既
短且狹雖以二龠所容黍作一兩而其實不滿千
二百數無疑矣宋沈括筆談曰予受詔考定樂律
古秤三斤當今十三兩一斤當今四兩三分兩之
一一兩當今六銖半若然則古秤適當宋秤四分
之一又與胡阮之説不同夫沈與胡阮相去不逺
便乃相懸是又可疑也今術選羊頭山秬黍中者
一千二百枚實於黄鍾之龠無欠無餘以天平秤
之整有三錢乃古半兩也兩龠之黍當天平六錢
為古一兩然則古秤一斤當天平九兩六錢今之
平秤一斤是古一斤十兩三分兩之二也
春眀夢餘録曰審度嘉量權衡皆出於律自積黍
之法不明黄鍾之説始紛然如聚訟近代鄭世子
考羊頭山秬黍以時等則稱之百粒得二分五釐
至兩龠二千四百重六錢則今之六錢為古一兩
以約度量今之八寸即古一尺今之三斗即古之
一斛度以八為率量以三為率權以六為率
欽定續文獻通考卷一百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