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文獻通考
皇朝文獻通考
欽定四庫全書
皇朝文獻通考卷二百二
刑考(八/)
刑制
乾隆四十一年定拿獲軍營脱逃餘丁遣發例刑
部遵
㫖議定凡軍營脱逃餘丁在軍務未竣以前拿獲者問
擬斬罪牢固監候俟大功告成後通行確查將附
近新疆陜甘二省之人改發雲貴兩廣極邊烟瘴
充軍其餘各省俱發伊犁烏嚕木齊酌量安插面
刺脱逃餘丁字樣若在配復逃請
㫖即行正法其自行投首并篤疾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互見徒/流門)
定州縣承審凌遲重案錯誤未經招解改正照誣
告人死罪未決問擬例
諭㫖據御史李廷欽奏已革英山縣知縣倪存謀於僧
人廣明因姦致身杜得正一案不能審出實情反將
屍子杜如意疊加嚴訊以致畏刑誣服幾成寃獄僅
予革職實乃罪浮於律請嗣後凡有大逆極刑并決
不待時之案如有任情顛倒率意刑招之員除嚴行
㕘革外即照誣告人以死罪而未決定擬等語地方
官承審命案其故入人死罪而已決者即以其罪罪
之所以儆酷吏而重民命定例不為不嚴惟枉坐人
罪經上司審明改正者向因囚尚未決止照草率定
案例㕘革但遇事闗逆倫重案如此案屍子畏刑誣
服即應寸磔若非該撫等審出實情另行定擬幾至
沈寃莫雪自非尋常無心失入人罪可比僅予革職
實不足蔽辜但所寃之人究未決訖其應如何酌定
條例之處著該部詳議具奏尋議凡州縣承審逆倫
罪闗凌遲重案如有故入失入除業經定罪招解
者分别已決未決按律定擬外其雖未招解業已
定供通詳經上司提審平反究明失入故入各照
本律減一等問擬其餘尋常審案仍照舊辦理
定僧人殺死本宗卑幼及尊長因姦盜殺死卑㓜均
同凡論例
諭㫖刑部進呈秋審招冊朕詳加披閲内浙江省之僧
靜峰起意毆死其俗家胞弟周阿毛圖賴邢直武等
一案照故殺期親弟妹律擬絞監候又江西省郭義
焙謀財殺死小功堂姪郭了頭仔一案照尊長謀殺
本宗卑幼已殺者依故殺律擬絞監候雖皆擬入情
實而所引之律俱未允恊僧人披剃出家即不當復
論其俗家卑幼且致死人命即以犯其殺戒今靜峰
因周阿毛癡呆無用輒行謀死圖賴洩忿兇殘殊甚
彼既不念手足之誼何得復援卑幼之條刑部所以
引此者因律有為僧於本身親屬有犯仍按服制定
擬等語遂爾概行比附殊未思律言有犯専指尊長
而言如僧人犯其祖父伯叔自不可因已出家稍為
末減若卑幼本不可言犯又安得由犯尊之律推而
下及乎是僧人致死俗家卑幼斷不當復以服制論
也至郭義焙因其六嵗㓜姪郭了頭仔頸帶銀項圈
輒行起意扭取見其哭喊遂行推跌糞坑溺斃兇惡
殘忍情殊可惡且該犯意在圖財視堂姪如草芥盜
攫而殘其命於死者恩義已絶又豈可復引謀殺卑
幼之條乎夫尊長之於卑幼或不遵教誡或干犯名
義責打致斃本律原止擬流若因財産起衅則不得
概用此律從前曽降諭㫖勅部準情定擬是以有兄
及伯叔因爭奪財産將弟姪故行殺害者擬絞監候
一條然此亦第専指尋常索財爭奪因傷斃命而言
蓋弟姪原有贍給尊長之義故尊長之罪尚可稍輕
若謀財害命及强盜得財致死弟姪更復有何倫理
以及圖姦卑幼之妻復將卑幼謀殺者此等兇徒身
已蔑倫傷化定擬時轉因倫紀原情又豈明刑弼教
之本意乎著刑部另行改議具奏以昭平允尋議凡
僧人有犯本家祖父母父母及有服尊長仍按服
制定擬外若致死本宗卑幼無論鬭殹謀故俱以
凡論女尼道士喇嘛有犯一例辦理凡有服尊長
殺死卑幼如係謀財害命强盜放火殺人及圖姦
謀殺等案均照平人一例辦理不得復依舊制寛
減其餘尋常親屬相盜及謀故殹殺卑幼之案仍
照例議
改定男子拒姦殺人減等例刑部奏改凡男子拒
姦殺人之案除事後指姦並無實據者仍照謀故
鬭殺本律定擬外如當場見證確鑿及生者生供
有據或屍親供認可憑者照鬬毆律減一等擬杖
一百流三千里奏請
定奪(互見徒/流門)
定軍營逃丁投首分别軍務已竣未竣治罪例
諭㫖據刑部議覆文綬奏審擬投首逃兵彭士仁汪國
才照例即行斬決一案朕以此等逃兵如在軍務未
竣以前聞拿投首其人尚知畏法若係大功告竣以
後明知不復用兵始行投首不可不申明軍律俾營
伍共知儆戒因諭令文綬查明該二犯投到日期據
實奏聞今據覆稱查明彭士仁係於上年十月十二
日在桐梁縣投到汪國才於上年十一月初十日在
巴縣投到等語此等兵丁在軍營潛行脱逃原屬法
無可逭但既查明該二犯軍務未竣以前自行投首
尚屬心存畏法較之撤兵以後妄冀僥免始行投到
者究屬有間尚可格外施恩於萬無可貸之中宥其一
死著交刑部仍照從前例發烏嚕木齊給種地兵丁
為奴其大功告成後投首者不得復援此例(互見徒/流門)
定竊盜圍塲拒捕之例刑部遵
㫖議定拿獲圍塲内偷打牲口砍伐木植人等除照例
治罪外若有緝拿時曽經拒捕不肯就擒者先枷
號三個月再行照例發遣烏嚕木齊等處如敢拒
捕致緝拿之人成傷者擬絞立决
増改殺一家四命以上妻子加重定擬例
諭據楊景素奏王之彬因挾董長海王三麻子挑撥㣲
嫌輒持刀將董長海王三麻子夫婦子女同時扎死
連斃六命兇惡慘毒實屬從來所罕有然按律不過
凌遲處死實覺罪浮於法至伊妻劉氏子王小雨雖
據該撫從重擬發伊犁給與種地兵丁為奴尚不足
以蔽其辜夫王三麻子全家俱被殺害而兇犯之子
尚令倖生人世以延其後豈為情法之平若云王小
雨年僅十嵗則該犯所殺之王四妮王五妮皆孩穉
無知尚未至十嵗一旦盡遭慘死何獨兇犯之子轉
因其幼而矜原之乎且此等兇惡之徒為戾氣所鍾
不應復留餘孽即伊四嵗之幼女王三姐亦不宜輕
宥如查明被殺之家尚有子嗣即將兇犯妻劉氏及
其幼女一併賞給死者家為奴若現已無人即發徃
伊犁給與厄魯特為奴至刑部律例所載惟及殺一
家非死罪三人而止至全家被殺多人之犯作如何
加重未經議及此等兇徒明知法止其身或自拚一
死逞其殘忍殺傷過多以絶人之嗣而其妻子仍得
倖免於天理人情實未允恊其應如何増改律例並
著刑部另行妥議具奏尋議謀故殺一家非死罪四
命以上致令絶嗣者兇犯擬以凌遲處死㐫犯之
子無論年嵗大小概擬斬立決妻女改發伊犁給
厄魯特為奴若死者尚有子嗣即將兇犯之子俱
擬斬監候妻女給死者之家為奴如本家不能管
養不願収領者亦改發伊犁給厄魯特為奴(互見/徒流)
(門/)
増改互毆致死多命案内餘人分别定罪之例舊
例餘人不論多寡己未傷人并或尋常金刃傷人
概杖一百至是雲南按察使汪圻條奏如尋常互
鬬衅起一時共相謀毆止斃一命者謂之餘人滿
杖自屬平允若糾衆洩忿執持防家器械互毆均
傷二命三命者其夥徒助毆之人皆係知情與衅
起一時偶然在塲幫䕶者輕重懸殊未可概以餘
人科斷應請區别尋經部議凡糾衆互毆數在五
人以上致斃二命三命者案内例止擬杖之餘人
如有輾轉糾人助勢及執持金刃器械傷人者比
照原謀滿流律減一等杖一百徒三年若猝遇在
塲幫䕶審非預糾械鬭及互鬬止斃一命之餘人
有執持兇器及金刃傷人者各照兇器金刃傷人
本律定擬其餘仍照餘人科斷(互見徒/流門)
増定殹故殺人案内聴從擡屍埋藏例雲南按察
使汪圻條奏凡毆故斃命及格殺姦盜懼罪私埋
之案聴從扛擡掩藏之人律無治罪明條厯來辦
理悉照地界内有死人不報官司律杖八十如共
殹有傷即畧去私埋科以餘人滿杖向無分别治
罪夫夤夜格殺及追捕格斃之案正犯本不應擬
抵其幫同私埋之人擬杖八十已屬平允若毆故
殺人之案兇犯起意埋藏滅跡刨坑棄井情形不
一總湏捲裹扛擡勢非一人所能為者使夥犯知
有嚴譴不肯相幫自必即時發覺死者可免刨驗
之慘兇徒不致漏網之虞請將聴從扛擡埋藏之
犯審係在塲幫毆有傷律應滿杖者照棄屍不失
律擬杖一百徒三年未經傷人者照里長地隣棄
屍水中為首律杖六十徒一年其不知情受雇並
因格捕姦盜致死私埋例不抵命等案仍照地界
内有死人不報官司輒埋藏律擬杖部議應如所
請從之(互見徒/流門)
定承審命盜重案正犯供單送部例刑部議准兵
部侍郎高樸條奏各省承審命盜重案於取供畫
押時令要犯畫供二紙一紙存署一紙申送督撫
随案送部如有抑勒畫押情弊經上司究出即據
實揭㕘若闗罪名出入者將該州縣照故出入人
罪律辦理至尋常外結之案亦即照此例將原供
各畫二紙一存本署一送臬司備案
定問擬徒罪官員㑹赦冊報例廣西巡撫吳虎炳
奏定凡官員問擬徒罪不論己未到配遇
赦減免令各督撫造冊咨部彚題存案其有闗人命擬
徒常犯遇
赦減等另冊報部核辦不得與尋常徒犯按季冊報
申旗圓園館看戲之禁凡旗員赴戲園看戲者照
違
制律杖一百失察之該管上司交部議處如係閑散世
職將該管都統等交部議處
定救親情切毆傷伯叔例凡胞姪毆傷伯叔之案
審係父母被伯叔毆打垂斃實係情切救䕶者照
律擬以杖一百流二千里刑部夾簽聲明量減一
等奏請
定奪(互見徒/流門)
定瘋病連殺二命以上擬絞監候例從左都御史
崔應階請也
改定强娶孀婦致死例刑部奏改婦人夫亡情願
守志别無主婚之人若有用强求娶逼受聘財因
而致死者追給埋葬銀兩發近邊充軍(互見徒/流門)
改定姦夫自殺其夫姦婦不知情例刑部奏改凡
姦夫自殺其夫姦婦雖不知情而當時喊救與事
後即行首告將姦夫指拿到官尚有不忍致死其
夫之心者仍照本律定擬該撫於疏内聲明法司
核擬時夾簽請
㫖
増定虧空錢糧入已限内完贓不准減等例
四十二年申定呈告忤逆事實即行發遣之例
諭昨江蘓巡撫楊魁題請將桃源縣民孫謀掌毆伊父
孫尚文并咬落指節擬以斬決一疏已批法司核奏
矣查閲本内孫尚文供伊子孫謀平昔不孝屢次違
犯曽於三十七年九月禀縣枷責等語彼時辦理實
屬非是該犯孫謀忤逆既經伊父禀縣即應嚴行辦
治向來刑部辦理呈告忤逆之案皆按律科罪即從
輕亦擬發邊此案地方官若照此辦理何至尚留敗
類任其囘家肆行狂悖幸而孫尚文被咬未死設使
因傷致斃或竟有逆倫之事則是因一時姑息之心
留此梟獍使得肆毒於其父母於倫紀風教大有闗
係嗣後各省似此忤逆之案俱應照例坐以發遣著刑
部定議具奏尋議凡呈告忤逆之案除子孫實犯毆
詈罪干重辟及僅止違犯教令者仍各依律例分
别辦理外其有祖父母父母呈首子孫懇求發遣
及屢次違犯忤逆顯然者即將被呈之子孫發烟
瘴地方充軍旗人發黑龍江當差(互見徒/流門)
定東省夾帶無票流民私渡並地方官濫行給票
之例東省登萊等處有票船隻如有夾帶無票流
民私渡奉天者將船戸照無票船隻夾帶流民例
量減一等杖九十徒二年半船隻入官若船戸不
能親身出洋别令親屬押駕已經報官不給票者
將狎駕之人即照船戸例治罪船隻入官其有民
人藉稱尋親覓食出口並無確據者地方官概不
許給票如不查明確實濫行給票放行致有私刨
樵採及邪教煽惑等事别經發覺將給票之地方
官照濫行出結例議處
定囘民結夥行兇分别問擬軍徒例刑部議准囘
民結夥三人以上執持兇器毆人之犯發雲貴兩
廣極邊烟瘴充軍如俱徒手爭毆者減等擬徒至
結夥十人以上雖無執持兇器而但毆傷人者仍
照三人以上執持兇器之例定擬(詳見徒/流門)
定滇省沿邊闗隘私販之禁大學士阿桂奏定凡
滇省永昌順寧二府以外沿邊闗隘禁止私販碧
霞璽翡翠玉葱玉魚鹽棉花等物如拿獲私販之
人審訊明確共夥人數在一二十人以上為首者
擬絞立決為從及數在四人以上不及十人者俱
發黑龍江等處若止三人以下者僉妻流徙三千
里安置如有因私販透漏消息者審實無論人數
多寡請
㫖即行正法闗口員弁或有失察故縱情弊查出分别
從重治罪
定宗室覺羅鬬毆折罰例
諭凡宗室覺羅在家安分或有不法之徒借端尋衅者
仍照例治罪外若甘自菲薄在街市與人爭毆如宗
室覺羅罪止折罰錢糧其相毆者亦係現食錢糧之
人一體折罰定擬毋庸加等若無錢糧可罰即照凡
鬭辦理
嚴重大案件承審遲延之弊
諭刑部題覆直隸省毛成因圖姦殺死張興問擬斬決
一本閲本内毛成於乾隆三十九年七月犯案旋即
脱逃至四十年十月始行緝獲業已稽誅一載有餘
而承審之知州又以隣境㑹審檢驗辦差等事公出
以致更易三任輾轉稽延遲至兩年始行結案可見
外省吏治廢弛積習相沿於地方𦂳要案件全不依
限速辦為上司者又不實力督催至扣限時輒以㑹
審辦差紛紛藉口尚復成何政體况州縣既有本任
應審要件即不應復差委㑹審别縣之案以致反遲
其應審之本案也嗣後各省審辦重犯案件尤湏上
𦂳審轉依限題結不得托故稽遲倘有仍似此遲滯
者定將該管上司交部從重議處將此通諭知之
改定䝉古人等偷竊四項牲畜例刑部遵
㫖議定䝉古人等偷竊四項牲畜均不分首從滿十匹
以上者擬絞監候六匹以下仍照舊例如民人在
蒙古地方打牲索倫在䝉古地方呼倫貝爾旗分
另戸在扎薩克䝉古遊牧居住者偷竊四項牲畜
俱照蒙古定擬如遇
行圍巡幸地方不分䝉古民人五匹以上亦擬絞立決
三四匹以下仍照舊例辦理
定情罪較重案件督撫聲明入本年秋審情實例
諭國泰審擬竇十調姦拒捕逞兇斃命一案情罪可惡
僅按律擬斬監候不足蔽辜請㫖即行正法等語此
等淫惡兇犯情節最為可惡但按律擬以斬候於法
已無可加若因其情罪較重只湏趕入本年秋審情
實朕辦理庶獄惟期公當不肯稍存畸重畸輕之見
内外問刑衙門均當體朕此意著𫝊諭各督撫嗣後
如遇此等案件按律定擬後即夾片聲明趕入本年
秋審情實較之尋常案件歸入下年秋審者已屬從
嚴毋庸將不足蔽辜字樣聲叙此案交刑部存記辦
理外並著𫝊諭各督撫知之
増定為所後母之父母服制並有犯照服制科斷
例
諭㫖刑部核擬直隸省王錦毒死繼母王苗氏之母苗
趙氏一案聲明該犯與苗趙氏並無服制改擬斬決
并引例載母黨有犯除親母嫡母本生母黨仍照服
制定擬外其餘均從凡論等語所擬殊未允協為人
後者為所後父母持三年之服而於本身父母降服
期年即五服之制亦以所後為推而於本身皆降一
等是所後之親屬服制俱較本身為重何於所後之
外姻獨不得比於本身之有服乎若慮所後之外姻
尊長於甥及外孫謂非其所自出故加凌虐或置於
死自可權其曲直䋲之以法何必削其服制以為防
乎且如本宗尊長非理謀殺卑幼其恩義已絶即照
凡人擬抵則外姻尊長亦可援以為例若卑幼敢於
謀殺外姻尊長即為干犯名義自當一例科斷又豈
可强為分别而於所後之外姻視本生轉為末減乎
此例係乾隆二十一年所定閲其例本惟事拘牽文
義而揆之天理人情均未允當又豈明刑弼教之義
著刑部將此例悉心斟酌更定具奏尋議凡於親母
之父母有犯仍照本律定擬外其於與在堂繼母
之父母庶子嫡母在為嫡母之父母庶子為在堂
繼母之父母庶子不為父後者為己母之父母為
人後者為所後母之父母及本生母之父母等六
項均與親母之父母服同有犯即照卑幼犯本宗
小功尊屬律毆殺謀故殺均擬斬立決謀殺己行
已傷及鬭毆傷者仍各照本宗服制本律分别定
擬至各項甥舅等有犯亦俱照外姻尊長卑幼本
律治罪如尊長有於非所自出之外孫及甥等故
加凌虐或至於死承審官臨時權其曲直按情治
罪不必以服制為限
定以妻賣姦之夫故殺妻者以凡論例
諭㫖刑部核擬張二即張丕林扎死伊妻徐氏一案照
夫故殺妻律問以絞候所擬尚未允協此案張二攜
妻徐氏賣姦潘三時徃姦宿索錢爭毆迨經官責逐
張二計欲躱避因徐氏不允輒起殺機奪刀扎斃是
張二甘心將徐氏賣姦其夫婦之義早絶乃復逞兇
戕命自當與凡人故殺同科猶之妻妾因姦謀殺本
夫者律應凌遲若因本夫縱容抑勒其妻妾與人通
姦罪止斬決則縱姦之本夫復殺其妻即不得以尋
常夫故殺妻律擬斷蓋其夫縱妻賣姦已屬不知羞
愧又忍而置之於死情更兇惡若復拘夫婦名義稍
從末減何以勵亷恥而維風化乎著刑部將此例另
行斟酌改定所有張二一案即著照新例定擬具奏
尋遵
㫖議上從之
定僧人故殺幼徒例刑部遵
㫖議定凡僧人逞兇謀故慘殺十二嵗以下幼孩者擬
斬立決其餘尋常謀故殺之案仍照本律辦理
定糧船南河失風分别虗實定擬例倉場總督徳
保奏准凡糧船在内河失風至三隻以上者運弁
㕔員交部分别議處旗丁各杖一百枷號一個月
如有揑報失風審實從重定擬至盛夏之時倘遇
雨水驟發衝壞數隻者該督及巡漕御史查明實
在情形分别辦理
定駐防旗丁應入秋審罪犯停止解部例時廣東
駐防鑲紅旗前鋒克什布之妻楊氏違犯教令致
伊姑投井身死審擬絞候例應解部監禁奉
諭各省駐防旗人内應入秋審亦所常有若俱派人伴
送不勝其煩向來東三省秋審常犯並不解京辦理
各省駐防何獨不然况各省駐防將軍都統拘禁一
二人犯亦非難事而理事同知衙門各有禁獄即可
令其収禁嗣後各駐防遇有應入秋審人犯即令將
軍都統等悉心確核分别情實緩決可矜三種造冊
題達交刑部九卿㑹核具題至勾到時某省駐防即
另冊同該省應勾人犯一體辦理著為令
禁止土目土民私買土司田畆例廣西布政使朱
椿條奏土目土民不許私相典賣土司田畆如有
違禁不遵者立即追價入官田還原主並將承買
之人比照盜買他人田畆律治罪其違例典賣並
倚勢抑勒之土司失察之該管知府均交部議處
四十三年修纂
大清律例告竣
頒行中外
定發遣駐防兵丁為奴人犯停止賞給將軍都統
例(詳見徒/流門)
定通緝外遣逃犯一體年終彚奏例刑部議准雲
南按察使汪圻條奏凡各本省應緝外遣逃犯分
晰年分名數登註事由及己未就獲為一冊外省
通緝者於每年彚造尋常軍流逃犯冊内畫出另
為一冊年終由臬司衙門彚冊造報督撫於開印
後咨部查核該督撫將本省及通緝各案分摺具
奏其通緝遣犯各督撫於文到日即飭屬分差緝
拿將緝役姓名申報責成該管道府不時稽察如
有怠忽不實力奉行者該道府揭㕘將該地方官
議處
定宗室覺羅鬬毆以凡論例刑部奏擬民人寳通
高二毆傷覺羅赫蘭泰寳興一摺奉
諭此案刑部宗人府㑹審將寳通高二毆傷覺羅律擬
以杖徒覺羅赫蘭泰寳興照不應重例擬杖折罰所
辦尚未允協常人毆辱宗室覺羅律有専條者固欲
使齊民之不敢輕䙝天潢亦隠示宗室之各當律身
自重也若宗室覺羅並不與人爭較而常人輒敢毆
及自當照律科罪若宗室覺羅先已尋衅毆人其人
因而還手則是宗室覺羅不知愛惜自取其辱即當
以鬭毆論彼此同科不應更為區别至向以曽否拴
繫黄紅腰帶為分雖亦别嫌明㣲之意但恐宗室覺
羅因有此例轉恃黄紅腰帶為䕶符動輒毆人肆横
毫無顧忌所謂愛之適以害之也况宗室覺羅犯該
笞杖者例當准以折罰錢糧已存議親之典更何必
多其條例𨗳之犯法乎嗣後審擬此等案件如宗室
覺羅並未生事常人擅行毆及者自當照例杖徒問
擬若係宗室覺羅先行動手者即照尋常鬭毆論其
曽繫黄紅腰帶與否竟不必論庶共知儆畏各以禮
義自閑期無負朕教誨成全之意著交刑部㑹同宗
人府另行妥擬具奏尋議凡宗室覺羅與人爭毆之
案除審明宗室覺羅並未與人爭較而常人尋衅
擅毆者仍照例治罪外如輕入茶坊酒肆滋事召
侮或與人鬬毆先行動手毆人者不論曽否腰繫
黄紅帶子其相毆之人即照尋常鬭毆一體定擬
其宗室覺羅應得罪名刑部按律定擬犯該軍流
徒罪者照例鎻禁拘禁犯該笞杖應否折罰錢糧
之處交宗人府酌量犯案情節如情罪可惡者在
宗人府實行責打不准折罰
増定私梟拒捕案内兵役包庇及私售窩頓人等
分别治罪例兩江總督高晉條奏凡大夥梟徒拒
捕傷差案内如有得贓包庇之兵丁俱擬斬監候
私售之竈丁及窩頓之匪犯俱發伊犁烏嚕木齊
等處為奴部議應如所請從之(互見徒/流門)
定白役詐贓逼命之案正役分别問擬例刑部議
覆湖北按察使吳之黼條奏白役詐贓逼命之案
除將白役照例擬抵外如正役知情同行在塲幫
索及正役雖未同行而主使詐贓者俱發往黑龍
江給披甲人為奴若正役僅止知情同行並無嚇
逼情事者仍照例杖一百流三千里其並未主使
詐贓亦未知情同行但於事後分贓即於白役死
罪上減二等杖一百徒三年贓多者計贓從重論
若並未分贓及白役詐贓並未致斃人命者仍照
私帶白役例責革加枷號兩個月
申嚴州縣武職等官僉差不慎致押解重犯脱逃
例
諭據湖廣總督三寳奏稱審擬穀城縣知縣邱徳孚於
起解斬犯王長時僉差不慎致解役疎縱脱逃揑稱
落水一摺已批交該部議奏矣州縣審解重犯理應
僉派妥役飭令小心管押乃邱徳孚漫不經心聴憑
解役出錢雇替以致中途縱放重囚非尋常僉差不
慎可比其㸃派兵丁致令雇替之千總詹如侯亦然
僅予革職不足蔽辜著該部將邱徳孚詹如侯另行
擬罪具奏並著為例尋議押解斬絞立決及秋審擬
入情實重犯如不小心僉解致解役有違例雇替
開放鎻鐐縱囚脱逃者將僉差長解之州縣官照
獄卒縱脱重囚管獄官杖八十徒二年例減一等
杖七十徒一年半其撥兵䕶解之武職如所撥兵
丁亦有雇替情弊即與州縣一例杖徒
嚴私販新疆玉石例陜甘總督勒爾謹奏請凡私
赴新疆偷販玉石者一經查獲即照竊盜例計贓
論罪滿貫者擬絞監候下部議行
定因母犯姦非姦所殺死姦夫致父母忿愧自盡
者照罪人不拒捕而殺擬絞監候例
諭㫖刑部等衙門題覆雲南文山縣民申張保毆死高
應美致伊父母先後服毒身死一案將申張保問擬
絞決固係按律擬罪而揆於情節實未允協凡子犯
死罪致令父母自盡擬以立決者原為其子違犯教
令及身犯不端之事致累其親忿恨自戕此等孽種
斷不可復留於人世例意顯然今此案申張保因高
應美與其母胡氏不避嫌疑屢為其父申茂盛撞見
遂相反目申張保曽經徃勸數次嗣其父鬱結成疾
申張保徃視始將情由密行告知及胡氏被夫責逐
即奔至申張保家居住後高應美途遇申張保復聲
言欲往伊家見其母申張保用言阻止高應美輒行
嗔罵拾石向擲申張保情急始用所攜木棍毆戳致
死後經發覺申茂盛胡氏忿激羞愧先後服毒身死
是申張保之毆死高應美實出於義忿殊堪矜憫而
申茂盛胡氏之死由於姦情敗露忿愧輕生並非申
張保貽累若亦予以立決未得事理之平但非於姦
所殺死姦夫自不能免罪擬以絞候亦足矣此本著交
九卿㑹同該部另行妥酌定例具奏嗣後遇有此等
案情即照新例辦理
四十四年定私自淨身之案年終彚奏例
定幼童毆斃人命分别年嵗定擬例
諭刑部進呈毆傷李子相身死之劉縻子擬絞監候聲
明年僅九嵗可否減等請㫖一本固屬照例辦理但
所指十嵗以下犯殺人應死者或係被殺之人較伊
年長强弱不同自可量從末減今劉縻子所毆之李
子相同係九嵗輒行免死豈為情法之平况九齡幼
童即能毆斃人命其賦性兇悍可知尤不宜遽為矜
宥向因戲殺之案曽諭令刑部將該犯監禁數年再
議減等以消其桀驁之氣此等幼童自當倣照辦理
嗣後遇有十嵗以下毆斃之案如死者長於該犯四
嵗以上者仍照例聲明雙請若所長止三嵗以下則
年齒相若不得謂死者之恃長欺凌或齒小者轉較
性暴力强亦情事所有縱不令其實抵而監禁數年
亦不為過著刑部將此例另行定擬具奏尋議凡十
嵗以下鬭毆斃命之案如死者長於兇犯四嵗以
上准其依律聲請若所長止三嵗以下一例擬絞
監候不得概行雙請至十五嵗以下被長欺侮毆
斃人命之案確查死者年嵗亦係長於兇犯四嵗
以上而又理曲逞兇或無心戲殺者方准援照丁
乞三仔之例聲請㳟候
欽定
申定審擬案件限期不得因公出犯病重一加遲延
例
諭三法司題覆直隸獲鹿縣民李三邦年因姦殺死伊
妻李氏並砍死伊嫂戎氏一案該省自四十二年正
月呈報至十月二十七日始行審擬具題雖本内聲
明封印及承審官公出監犯患病各日期而細核案
情並非難辦其為藉詞延玩實屬顯然向來審案定
限展限日期原因地方或有𦂳要公務或案渉疑難
人証不齊未能速結者准其於本内聲明免議乃相
沿日久地方官恃有此例既扣公出日期又扣監犯
病限重疊聲請冀圖延緩該上司亦任其託故不加
督責朕臨御四十餘年於巨細政務勵精圖治未嘗
片刻自安此中外大小臣工皆所共悉自應仰體朕
意各加整頓何至任意延擱竟置公事於不問耶嗣
後辦理案件務湏督率屬員振刷精神一切案件速
行完結毋得藉有扣限託故稽遲將此通行飭諭各
督撫知之是年十月四川省秋審情實絞犯劉經柱
在監病故題報遲延又奉
上諭此案該督具題相距四月之久稽延太甚著交部
分别議處至各省於監犯患病之事上司漫無稽查
積習相沿於吏治大有闗礙是以曽降諭㫖定以限
期雖畧有檢制而有司蒼滑者仍有以監犯患病及
因公出境藉詞展限逾期者立法未為盡善其應作
何酌定章程不致揑混之處著交刑部另行妥議具
奏尋議州縣因公出境如捕蝗灾賑勘河防險等事
該督撫查據預報起止日期核對相符准其扣限
外其例内隣邑相驗及㑹審㑹勘公出展限之處
俱行刪除至應擬斬絞人犯染患重病該督撫接
到州縣通詳即先具文報部仍責成該督撫詳加
查核如有假揑情事立將承審及核轉各員㕘處
倘督撫不行詳察經部核對原咨查出弊竇將該
督撫一併嚴㕘其秋審情實人犯遇有病故州縣
官立時詳報該督撫於接到詳文之日先行題報
總不得過十日之限至若每年新事秋審人犯遇
有病故如係應入本年情實者該臬司即依限辦
理其緩決及應入次年秋審仍照向例從之
禁止閩省花㑹名色福建巡撫黄檢條奏閩省民
屬刁頑無賴棍徒詭立花㑹名色以賭輸贏或編
字號小單或製編號竹籌糾夥哄誘愚民買執籌
單填寫錢數向設㑹頭家搖骰賭色搖得大㸃者
每錢一文連本賠還三十文不著色者其錢盡歸
頭家鄉愚貪得多賠贏錢為其煽惑什伯成羣械
鬭逞兇徃徃由此而起應明立科條禁止請嗣後
閩省拿獲花㑹案犯訊明起意為首之犯即照造
賣賭具例發邊逺充軍其夥同開設輾轉糾人之
犯照販賣為首例杖一百流二千里其在塲幫収
錢文等犯均照為從杖一百徒三年仍盡賭博本
法先於開設花㑹之處枷號兩個月示衆被誘入
㑹之人俱枷號三個月滿日杖一百地方失察之
文武各官俱照失察賭具例議處如匪徒另立名
色誘賭聚衆至三十人以上情事同於花㑹者即
照此例辦理交部議行
改定殺一家非死罪四命將兇犯父子照數擬抵
其有浮於所殺之數以幼者發遣為奴例
諭㫖奏刑部奏殺死一家四命之兇犯余膺擬以凌遲
處死其子余世聰余世華余世潤余世榮俱照新例
擬以斬決前降諭㫖將殺死一家多人之犯加重定
律者原以此等兇惡之徒實戾氣所鍾不應復留餘
孽且恐兇徒明知法止其身或自拚一死逞其殘忍
殺害過多以絶人之嗣其妻子仍得倖免於情理實
未允協自應改用重典以期辟以止辟今此案余膺
殺害熊士順一家四命而余膺及其子余世聰等分
别凌遲斬決者共有五犯擬抵之人浮於所殺之數
亦覺稍過所有余膺之子余世聰余世華余世潤仍
著照原擬斬決其幼子余世榮著從寛免死同兇犯
之妻丁氏發徃伊犁給厄魯特為奴並著刑部嗣後
如有殺一家四命以上之案悉按其所殺人數將兇
犯父子照數定罪俾多寡相當其有浮於所殺之數
或一人或二人者均以其幼者照此辦理並令内外
各問刑衙門知之著為令
嚴外國人等私越邊境守卡官不即擒拿罪例兵
部遵
㫖議定凡有外國人等私越邊境無論是否賊匪守卡
官員即行擒拿有將軍㕘贊駐箚者報明將軍㕘
贊有督撫駐劄者報明督撫聴候辦理如守卡官
員任意賄縱查出即行正法其該管之將軍㕘贊
督撫等不遵照辦理亦一併從重治罪
定因爭繼釀命房分不准立繼例湖北巡撫鄭大
進題奏羅田縣民曽志廣因謀奪繼産將期親胞
叔毆斃照例擬以凌遲處死並請凡因爭繼釀成
人命者其爭産謀繼及扶同爭繼之房分均不准
其繼嗣應戸族另行公議承立奉
㫖所議甚是嗣後各省有似此者並照此辦理著為令
更定改發内地十六項人犯仍照新疆例烏嚕木
齊都統索諾木䇿凌奏請分别擇其情節輕者發
徃種地當差情節較重者發給兵丁為奴從之(互/見)
(徒流/門)
定傷人夥盜自首照未傷人盜首自首例刑部議
定凡傷人夥盜自首即照未傷人盜首自首之例
如事未發而自首者仍照本例擬軍遇有脱逃拿
獲加等調發如係聞拿投首者發黑龍江等處給
披甲人為奴遇有脱逃獲日請
㫖即行正法
嚴乗火搶奪治罪例刑部議准浙江按察使孔毓
文條奏凡因失火而乗機搶奪除有殺傷及計贓
重者仍照定例問擬外其但經得財罪應擬以杖
徒者俱照本例加一等治罪將為首之犯杖一百
流二千里為從者杖一百徒三年均於面上刺搶
奪二字
定奉天所屬州縣旗民事件自行審理例刑部奏
定奉天所屬十二州縣辦理旗民事件無分滿漢
俱令自行審理於訊明定擬之後旗人笞杖等罪
概行移旗發落仍知照該州縣備案至承審時遇
有應刑訊之處仍照例用刑
酌定鬭毆因風身死保辜限期例舊例原毆傷輕
不致於死者越數日後因傷風身死將毆打之人
免抵至是刑部奏例文傷輕之處未經分别明晰
數日二字亦渾舉無定請嗣後因風身死之案除
原毆並非致命之處又非極重之傷仍照舊例辦
理外如當致命之處而傷輕或傷重而非致命之
處必死在十日以外方准聲請依例改流其致命
重傷及雖非致命傷至骨斷骨損即身死在十日
以外均不得援照因風身死之例聲請仍依本律
擬以絞抵
四十五年定
盛京圍場處所偷伐木植例將軍福康安奏准
盛京威逺堡南至鳳凰城邊外山谷圍場處所拿獲
偷伐木植人犯審明果係身為財主雇倩多人伐
木屬實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若無財主一時㑹合
各出本錢並雇人偷伐木植越度邊闗隘口者杖
一百徒三年(互見徒/流門)
定軍流徒犯於到案日供内叙明有無祖父母父
母兄弟子孫及年嵗例刑部奏定凡審辦軍流徒
犯之案無論應否留養俱照命案之例於到案日
訊明本犯有無祖父母父母兄弟子孫及年嵗若
干於供内叙明存案如定案之初不遵例取具有
無祖父母父母各供者承審之員照將軍流等犯
未經審出實情例議處(互見徒/流門)
増定盜砍他人墳樹分别治罪例(詳見徒/流門)
増定積匪猾賊分别數次問擬遣徒例刑部奏定
辦理積匪猾賊之案如係因竊擬流擬徒逃囘釋
囘仍不悛改復連竊至三案以上又初犯再犯之
賊如糾夥連次疊竊至六案以上者并雖未糾夥
而疊竊在八案以上者均照積匪猾賊例擬遣其
並未糾夥竊案數少而情節有類於積匪者即照
積匪猾賊例量減一等擬以滿徒其三犯及計贓
重者仍按本例從重論
定發遣黑龍江等處為奴人犯在配行竊四次永
逺枷號例(詳見徒/流門)
定殺死姦夫案内聴從加功之人照共毆餘人律
科斷例刑部議奏殺死姦夫案内本夫及例許捉
姦親屬起意殺姦糾約他人幫同下手致死此種
聴從加功者非例許捉姦之人應作何治罪向未
明立専條外省問刑衙門有照共毆餘人律擬杖
者又有照尋常謀殺加功擬絞者輕重不能畫一
嗣後凡姦情確鑿本夫及應許捉姦親屬起意殺
死姦夫案内無論應許捉姦之親屬及不應捉姦
之外人實係激於義忿聴從加功者悉照共毆餘
人律杖一百如有挾嫌妬姦謀故别情乗機殺死
圖洩私忿者仍照謀故本律問擬從之
嚴粤東刦盜之罪刑部議覆兩廣總督巴延三題
奏粤東拿獲强盜除竊盜臨時行强搶竊拒捕傷
人或被人誘脇随行及年㓜尚未成丁并糾夥不
及十人俱仍照舊例辦理外如出刦洋面或在陸
路謀刦糾夥至十人以上無論犯次多寡曽否入
室搜贓均不得以情有可原聲請應如所請從之
改子孫違犯教令致父母輕生自盡絞候例刑部
遵
㫖改定凡子孫不孝致祖父母父母自盡之案如審有
觸忤干犯情節以致忿激輕生窘迫自盡者即擬
斬決其本無觸忤情節但其行為違犯教令以致
抱忿輕生自盡者擬以絞候妻妾於夫之祖父母
父母有犯同罪
定妻妾迫夫致死絞決例
諭㫖刑部議駁江蘓巡撫吳壇審題倪顧氏逼迫伊夫
倪玉自縊身死一案該撫將倪顧氏照逼夫致死例
擬絞監候與例不符應將倪顧氏依毆夫致篤疾絞
決律擬絞立決一本部駁甚是已如所議行矣婦之
於夫猶臣之於君子之於父同列三綱所闗綦重律
載人子違犯教令致父母自盡者皆處以立決豈婦
之於夫竟可從輕今乃逼迫其夫致令自盡此等潑
悍之婦尚可令其偷生人世乎此係倪顧氏薄侍倪
玉前妻之子致相吵閙已失婦道嗣倪玉見伊子常
受單寒欲給錢營生顧氏又與爭毆以致倪玉氣忿
情急自縊殞命兇悍如此該撫僅擬絞候豈明刑弼
教之意乎律既載妻毆夫至篤疾者絞決本屬允當
乃律又載妻妾逼迫夫致死者比依妻毆夫至篤疾
律擬絞奏請定奪之條以致引用牽混殊未妥協著
交刑部將此例另行妥議改正通行尋議妻妾逼迫
夫致死者擬絞立決從之
四十六年定
行營地方金刃傷人例刑部遵
㫖定例
行營地方如有金刃傷人者先行插箭随營示衆如
被傷之人限内因傷身死即於該處斬決如傷經
平復即發往伊犁給厄魯特為奴
嚴興立邪教之案州縣匿詳完結例湖北巡撫鄭
大進奏言查乾隆四年孝感縣地方有嚴維臣自
稱白蓮教哄誘愚民一案經督臣班第奏准如有
僅借好善之名誆騙香錢與實在邪教有間者分
别首從酌量枷責完結被誘人等免其深求彼時
就事權衡使愚民不致株連棍徒仍按情懲治惟
是原奏内但稱枷號完結而州縣或竟視同自理
詞訟率不通詳恐有草率完結之弊萌蘖不除必
至蔓引請嗣後各省遇有興立邪教哄誘愚民事
件該州縣立赴搜訊據實通禀聴院司按核情罪
輕重分别辦理倘有諱匿輒自完結别經發覺除
有化大為小曲法輕縱别情嚴㕘懲治外即罪止
枷責案無出入亦照諱竊例從重加等議處得
㫖允行
禁革督撫家人收受門包并押席陋規
嚴囘民爭立邪教案件從重辦理例
諭昨阿桂等奏甘省番囘新舊教起釁仇殺縁由一摺
據稱撒拉爾番囘約有六千多戸分為十二工各工俱
有掌教韓哈濟係世𫝊總掌教乾隆二十六年韓哈
濟與賀麻六乎因念經不和互相控詐經地方官㑹
同審明定擬咨部完結等語此等番囘在該處煽惑
愚民妄言禍福甚至設立掌教及總掌教之名爭相
控詐非尋常案犯可比皆當據實奏聞按律嚴辦以
示懲儆乃當日該督僅以咨部完結刑部亦照咨率
覆或入於彚奏均屬錯誤嗣後各省督撫遇有此等
邪教爭控聚衆念經之案即應親提案犯嚴審從重
究擬據實具奏以淨根株不得率行咨部完結致復
蔓延滋事刑部遇有此等外省咨結之案亦即據實
特奏從重定擬不得咨覆完案至邪教案内凡有發
遣之犯不得發徃奉天吉林及新疆等處致將邪教
復行煽惑民人被其愚誘將此𫝊諭各省督撫入於
交代遵照辦理並交刑部存記一體遵照(互見徒/流門)
定調姦未成和息後羞忿自盡該犯遣發新疆例
諭據廣西按察使富躬奏審擬北流縣民陳正仁調戲
唐惠志之妻陳氏賄和後因被村童齒笑返悔抱忿
夫婦先後服毒身死問擬充軍經部駁改擬絞候一
摺從前此等案件凡遇手足勾引致本婦自盡者俱
按例問擬情實秋審時予勾其僅止語言調戲者雖
按例定擬俱從寛免勾此朕凖情酌理期於勿縱勿
枉之意今此案雖致死二命但究係和息一月之後
若定擬絞候情殊可憫如僅照該司原擬充軍則又
係致死二命未免稍失之寛陳正仁著改發烏嚕木
齊充當苦差如此折中辦理庶情法均得其平嗣後
遇有此等案件即照此問擬著為令
定本管官吏役有犯命案别委官相驗例都察院
左都御史哈福納奏定京師五城吏役有犯命案
本城官員概令迴避該巡城御史速調别城指揮
帶領本管吏仵前徃相驗辦理其各省州縣如本
州縣吏役有犯命案即就近禀請該上司立委别
州縣帶領本管吏仵前徃驗辦
改定比照大逆縁坐人犯實不知情免其坐罪例
刑部遵
㫖改定凡興立邪教及挾讐編造邪説煽惑人心等項
照大逆定罪之案若本犯之祖父母父母訊明實
不知情者概予省釋不必縁坐
増定誣良為竊嚇打致死例刑部奏定凡誣良為
竊嚇詐逼認因而致死者照誣告致死律擬絞監
候如係因拷打傷重致死者照故殺律擬斬監候
嚴嘓匪聚衆搶奪四人以上加重治罪例刑部議
准四川總督福康安題奏川省匪徒在野攔搶未
經傷人之案除數在三人以下者仍照舊例發烟
瘴充軍外如四人以上至九人者不分首從俱改
發伊犁給厄嚕特為奴均面刺外遣如有脱逃拿
獲即行正法但傷人者即將傷人之犯擬絞監候
若數至十人以上無論傷人與否為首者擬斬立
決為從擬絞監候被脇同行者發遣為奴其中倘
有殺人奪犯傷差等事有一於此即照場市搶刦
之例將首夥多犯分别斬梟絞決監候匪犯父兄
牌甲俱依盜案例查明是否知情分贓或止失於
覺察分别懲處
禁止内地民人與土司交徃例貴州巡撫李本奏
准内地民人概不許與土司等交往借債如有違
犯將放債之人照偷越番境例加等問擬其借債
之土苗即與同罪
四十七年増定嘓匪持刀傷人例四川總督福康
安奏准川省匪徒因事忿爭執持騸雞尾黄魚尾
鯽魚背海蚌等刀傷人者照庫刀傷人例發近邊
充軍(互見徒/流門)
定情重改發新疆人犯年滿發交應配地方安插
例(詳見徒/流門)
改定誣告人命致屍遭蒸檢分别治罪例刑部奏
改凡子孫將祖父母父母死屍誣告他人致屍遭
蒸檢者照舊例問擬若期親以上尊長按律不應
抵命者誣告人謀死人命致蒸檢卑幼身屍仍照
誣告人死罪未決律治罪其餘親屬尊長律有應
抵之條者如挾讐誣告人謀死人命致蒸檢卑幼
之屍及卑幼誣告致蒸檢尊長之屍俱擬絞監候
若並非挾讐止以誤執傷痕告官蒸檢者亦照誣
告人死罪未決律定擬
定奉天省發遣人犯停止解京轉發例(詳見徒/流門)
改定行刦罪囚例刑部奏改凡行刦在獄罪囚不
論曽否得囚有無傷人將為首之人擬斬立決有
傷人者將傷人之夥犯亦擬斬決有殺人者將為
首之人及夥犯俱梟示其餘為從未經殺人傷人
者仍依律擬斬監候其在中途打奪罪囚因而殺
人者為首斬決丁手致命者絞決餘仍照律分别
坐罪
定稽查斥革緑營兵丁例雲南布政使江蘭條奏
凡緑營兵丁因事斥革後即移明地方官另記年
貌冊檔嚴加管束按季㸃驗稽查若有作姦犯科
除實犯死罪外犯軍流以下俱照凡人加一等治
罪管束不嚴之本犯父兄如犯在軍流以上照不
能禁約子弟為盜例杖一百如在徒杖以下照不
能禁約子弟為竊例笞四十隣佑知情容隠者即
視其父兄應得罪名減二等治罪約束不嚴之地
方官交部議處部議應如所請從之
定搶竊賊盜拒捕殺人案内為從人犯分别定擬
例刑部奏定凡白晝搶奪殺人及竊盜拒捕殺人
案内為從幫同下手有傷者不論他物金刃俱擬
絞監候其從犯雖曽拒捕或亦持仗而未毆人成
傷及拒捕另傷一人者仍各照本律例分别辦理
定旗人罪犯例應刺字者即銷除旗檔照民人辦
理例
四十八年定和姦後悔過殺死姦夫例直隸總督
鄭大進題奏張魏氏與魏賢生通姦為夫知覺責
打改悔拒絶魏賢生逼續前好魏氏被逼情急將
魏賢生毆打致斃照擅殺罪人律擬以絞候刑部
議改凡婦女拒捕殺死姦夫之案如和姦之後本
婦悔過拒絶確有証據後被逼姦將姦夫殺死者
照擅殺罪人律減一等杖一百流三千里其因貪
利與之通姦後以無力資助拒毆致死者或先經
和姦復與他人通姦情密因而拒絶毆斃者仍各
依謀故鬭毆等本律定擬
定子孫毆傷祖父母父母立決例
諭昨據刑部奏毆傷親母之張朝元一犯按律問擬斬
決一摺己依議行矣此等蔑倫逆犯行同梟獍該部
於審明後即應奏請正法使悖逆之人知毆傷父母
即決不待時庶足以昭懲儆乃刑部定擬摺内所稱
飭令伊母傷養平復随提該犯嚴加審訊等語在刑
部之意以為設或其母因傷身死即當問以凌遲殊
不知斬決凌遲同為一死該部拘泥律文轉令兇逆
之徒得稽顯戮嗣後遇有子孫毆祖父母父母案件
審無别情無論傷之輕重即行奏請斬決設或其親
因傷身死將該犯剉屍示衆著為令
詳定頂兇之罪
諭刑部核議徐剛毆傷張文耀身死一案率照雲南巡
撫劉秉恬定擬將頂兇之唐二照本犯絞罪同科其
正兇之弟徐三係踏傷田内豆苗起衅之犯恐到官
連累許給銀兩央求唐二頂兇該部亦照依説合人
減等擬以杖流所辦殊欠平允蓋從中説合係指案
内本無闗渉徒與犯人説合通信之人而言若徐三
一犯本係正犯胞兄且事因伊起又係伊覿面賄屬
舞弊其中並無另有輾轉為之説合之人何得比照
説合人減等之例僅擬杖流著將徐三一犯暫行擬
絞監候俟拿獲徐剛到案審明正兇及起意央求頂
兇情弊另行定擬具奏至唐二貪賄頂兇罪由自取
刑部於頂兇之犯向皆入情實漫無分别亦屬疎漏
因思頂兇者其本案亦自有輕重如謀逆强盜謀故
鬭毆本屬不同其應如何分别條款著另行詳議具
奏尋議凡謀逆强盜罪干凌遲斬梟決不待時者頂
兇之犯應照本犯一律同科即謀故等案應擬監
候者本犯復行賄頂改為立決頂兇之犯仍照舊
例入於情實至鬭毆等項案内如正犯應入情實
者改為立決受賄頂兇之人或本係在場幫毆以
刃傷人并助毆傷多傷重又或受賄贓至滿貫仍
列入情實若正犯由緩決改為情實者頂兇之犯
或僅止事後貪賄並無别項情事贓數亦屬無多
正兇又未漏網俱擬緩決從之
改定用藥迷人未經得財分别問擬例
諭據雲南巡撫劉秉恬具題民人王奉以藥迷人未經
得財一案將王奉比照𫝊授藥方貽害例擬斬監候
永逺監禁其為從之楊富照律擬流改遣所擬尚未
允協此等匪犯擬以斬候雖若從嚴永逺監禁仍得
安坐囹圄較之為從之𤼵遣為奴者轉屬從寛王奉
著改發伊犁給厄魯特為奴並著刑部將此等案件
照此另行酌定條例具奏嗣又奉
㫖據福康安具題民人具開富等用藥迷人未經得財
問擬斬候永逺監禁一本前因滇省有王奉一案曽
經降㫖令刑部另行酌定條例具奏矣今思斬之與
遣究屬輕重有分若概與發遣不足明刑此等用藥
迷人之案如人已被迷雖經他人救醒而用藥者本
有殺人之心自應將該犯問擬實斬入於情實不得
以未經得財稍為寛貸若甫經學習雖已合藥即行
敗露或欲迷之人知覺未經受累則情節較輕尚可
寛其一綫將該犯發徃伊犁給厄魯特為奴已足蔽
辜著交刑部一併核擬具奏尋議請嗣後凡用藥迷
人圖財案内除已行而得財者均照强盜本律不
分首從問擬斬決外其有人已被迷經他人救醒
雖未得財將首先𫝊授藥方轉𫝊貽害及下手用
藥迷人之犯均擬斬監候入於秋審辦理若甫經
學習及雖已合藥即行敗露或欲迷之人當時知
覺未經受累者均發徃伊犁給厄魯特為奴倘到
配之後故智復萌將藥方與人及復行迷竊並脱
逃者請
㫖即行正法其随行為從仍各依律定擬
増定旗人竊逃並犯仍從逃罪改發邊逺例刑部
奏定凡旗人犯竊犯逃並發核其搶竊贓數在流
徒以下律應刺字者無論逃在一月内外俱照旗
人逃走𤼵徃當差在配怙惡不悛之例改發雲貴
兩廣邊逺地方令地方官與民一體嚴加約束至
漢軍正身旗人犯應刺字者亦即照新例削除旗
檔其逃竊治罪之處仍照漢軍本律定擬(互見徒/流門)
詳定拿獲黒龍江等處為奴脱逃人犯即行正法
各條例原例載免死發遣盜犯在配脱逃者獲日
請
㫖即行正法三十九年將軍傅玉奏准一面正法一面
報部於年底彚奏四十二年因將軍倭昇額將拿
獲例應枷責之犯誤行正法經刑部奏明仍遵定
例請
㫖辦理至是刑部議定發遣黑龍江等處為奴人犯脱
逃拿獲後一面正法一面奏
聞毋庸請
㫖者五條其餘東三省尋常發遣之犯如有脱逃被獲
均不在正法之例(互見徒/流門)
定拒姦殺命之案詳核被殺之人年嵗定擬例(詳/見)
(詳讞/門)
定兇犯脱逃即行通緝例陜西按察使王昶條奏
凡命盜一切重犯畏罪脱逃未必仍匿本省若按
例於初㕘限滿始行分咨隣省協緝勢必輾轉逺
颺嗣後命盗案件罪干重辟者遇有脱逃即於初
限時一面在本省嚴拿一面造具年貌事由贓物
簡明清冊詳請飛咨各省協同跴緝不必俟初㕘
之後並令直省各飭所屬於奉文之日實力奉行
而本處地方官亦不得恃有隣省通緝弛其緝捕
之責部議應如所請奉
㫖依議速行
定應入情實人犯招解後留禁省監例刑部議覆
陜西按察使王昶條奏凡外省命盜案件州縣官
一經定案例應逐件解赴省城候臬司督撫覆審
具題其有情罪重大秋審時應入情實該督撫於
成招定罪時便可預定此等人犯與其發囘本縣
監禁待秋審又復解省審勘致多徃返并有意外
疎脱之虞莫若於招解到省定案後即行留禁省
城於臬司首府首縣均匀分撥禁錮俟勾到部文
到日即在省城處決其中或間有九卿改入情實
者為數無多仍令各督撫飭行各州縣照舊辦理
或有九卿由情實改入緩決者即解囘本縣監禁
尋奉
上諭以情實人犯如謀故殺行兇重犯及盜案自當留
於省城至姦婦謀殺本夫及尋常鬭毆等案情節雖
重尚不致有扭械脱逃之事仍解囘本州縣候部文
到日於該處正法示衆俾知儆懼嗣經刑部分别行
兇重犯及竊贓滿貫之情重者三十四條於犯案
招解到省時即留禁省監其餘服制縁坐姦竊拐
騙尋常鬭毆共毆及婦女老幼之犯易於防範者
仍發囘各州縣監禁得
㫖允行
酌停發遣新疆人犯各條款伊犁將軍伊勒圖奏
言遣犯過多請遵前例酌發停止刑部議覆照原
例發往者六條陸續奏准應仍行發往者五條酌
定停止發往者十二條(詳見徒/流門)
四十九年定立決案件公文馬上飛遞例向例惟
秋審奉
㫖勾到及議覆奏摺并由題本改奏案件俱釘封派筆
帖式賫交兵部封面開明馬上飛遞外其餘具題
立決案件亦用釘封與各項不釘封公文均送交
兵部轉發提塘遞送至是江西巡撫郝碩奏請立
決罪囚公文概由兵部加封發驛馳遞部議應如
所請嗣後除常行公文仍照舊制交兵部轉發提
塘外其一應立決人犯咨文俱釘封嚴固封面註
明件數并馬上飛遞字樣派筆帖式送交兵部加
封發驛從之
増定因姦故殺有服尊屬例條
諭刑部題覆安徽省程尚義砍傷小功服嬸程劉氏身
死一案定擬斬決一本固屬罪無可加已照簽批發
矣但核其情罪該犯因圖姦姪婦錢氏未成被伊嬸
程劉氏詈罵反生氣忿頓起殺機砍傷致死實係因
姦故殺尊屬該部按律定擬依卑幼毆本宗小功尊
屬死者斬律擬斬立決核之該犯因姦故殺情節尚
未允協嗣後如有此等案犯應將因姦故殺専條援
引定罪如律内未有此條即著刑部堂官另行酌擬
添入條例尋議嗣後凡卑幼因姦親屬起衅故殺有
服尊屬之案按其服屬罪應斬決凌遲無可復加
者於援引服制本律之上添載卑幼因姦故殺尊
長字樣以昭明切再查卑幼故殺尊長律内所稱
本宗大功小功則擬斬決餘俱監候是外姻之小
功緦麻按照服制定罪仍止監候此等因姦故殺
尊長之案情罪較重亦應定擬立決以懲淫兇但
例冊未立明條請嗣後凡卑幼因姦親屬故殺本
宗外姻有服尊長罪止斬候者均改為擬斬立決
從之
定嫁娶違律罪犯至死分别絞決監候例先是三
十八年
諭㫖刑部等議覆徐廷法與弟婦韓氏婚配一案固屬
按律定擬但現據審無姦佔情事且由父母主婚與
自行姦占小功以上妻者有間愚民無知自難責以
大義遽予絞決情殊可憫俱著從寛改為應絞監候
秋後處決是時刑部議覆奉天民人髙九收媳楊氏
一案照尋常嫁娶違律事由主婚為首男女為從
至死者減一等擬流
上以亂倫婚配其罪不一况父母無不愛其子卑幼犯
法尊長出而承認主婚其亂倫之男女遂得均從末
減擬流非所以正倫紀而弼教化著刑部詳悉定議
尋議請嗣後凡嫁娶違律罪不至死者仍依舊律
定擬至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婦罪犯應死之案除
男女私自配合及先姦後配者仍照律各擬絞決
外其由父母主婚男女為從向例減一等擬流者
即照為從之男女各擬為應絞監候俟秋審時核
其情罪另行定擬從之
五十年増定發遣黑龍江等處人犯添差押解例
刑部議准直隸總督劉峩疏請部發黑龍江等處
遣犯無論當差為奴均令知㑹地方官每犯一人
添差幹役二名協同營弁遞解如有疎虞將地方
官與弁兵一體查察治罪(詳見徒/流門)
改定莊屯居住旗人分别枷責實發例先是三十
九年定例凡住居莊屯旗人及駐防無差使者犯
流徒等罪照民人一例發遣至是刑部奏改東三
省旗人皆散處四鄉無差使者亦多應請將有犯
寡亷鮮恥自玷旗籍者始照例實發其餘仍照舊
例分晰折枷鞭責完結從之(互見徒/流門)
増定卑幼圖姦有服親屬被尊長毆責致死例刑
部奏定凡尊長致死卑幼案内如僅止為匪不法
及一切尋常干犯或尊長另有私嫌乗機殺害者
仍照謀故本律各按服制辦理外如有卑幼圖姦
有服親屬被尊長忿激致死審有確據者悉照罪
人已就拘執及不拒捕而擅殺律無論謀故各案
照服制俱以鬭殺傷定擬其在場幫毆有傷之犯
除係死者有服卑幼仍以謀殺鬭殺服制本律科
斷外其餘無論凡人尊長概照鬬殺餘人定擬
定通緝案内責成配所原籍地方官處分之例
諭各省通緝人犯已屆四十年緝拿未獲者即將原案
查銷原以廓清塵案而於奉文查緝年久無獲之州
縣未經定有處分第思各州縣本任内承緝案件尚
不能尅期弋獲其似此奉文通緝之犯鮮不視為其
文但竟置之不議又不足以示懲朕意嗣後通緝人
犯於何省脱逃但應責成該省州縣或問出本犯之
原籍亦祗責成其原籍州縣實力緝捕如年久無獲
當交部畧予議處此外無干之各直省州縣竟無庸
行文通緝其如何分别年分予以處分之處著大學
士㑹同該部議奏尋議通緝人犯舊例内開新疆改
發内地遣犯脱逃配所地方官承緝不力初㕘降
一級留任二㕘降一級調用原籍地方官俟該犯
獲日查明逃囘本籍從前曽否奉文密緝分别降
調降留但二㕘限滿之後年久無獲竟置不議未
免於限年本意尚未周備應請將逃遣之案配所
地方官於正限滿後即限一年緝拿不獲罰俸一
年仍限一年緝拿不獲再罰俸一年如前官已經
離任即將接任之員照此按限㕘處其原籍接緝
之地方官如有失獲逃囘原籍者於應得降調降
留處分外再將從前未獲年分按照二限各罰俸
一年從之
定故殺卑幼圖詐他人致被詐之家復釀斬決重
案問擬絞候例
諭刑部核覆湖南乾州㕔苗民張應琳商同張田氏謀
死姪女張□女并張學能謀死堂伯母張章氏互相
圖賴一案朕細閲情節縁張學能與張章氏有祖遺
來歩兠山場一處張應璞等本屬無分詎張應璞與
弟張應琳舊存契紙内載來歩兠山場字樣欲行爭
占經寨長查明實係張學能祖業將張應璞白契扯
毁嗣張應璞之妻張田氏背負幼孩張□女赴山檢
收桐子被張學能喝阻並聲言報官張應琳遂起意
將張□女致死圖賴張學能畏懼因亦將堂伯母張
章氏致死搪抵該部議覆將張學能依謀殺緦麻以
上尊長律擬斬立決張應琳依故殺姪圖賴人例發
附近充軍固屬照例辦理但此案起衅由於張應琳
謀占張學能山場將□女致死圖賴是張應琳本屬
理曲况張學能謀死緦麻尊長律擬斬決而張應琳
因故殺卑幼律止發遣不至於死是張應琳家僅傷
張□女一命而張學能之伯母張章氏已被害張學
能以闗於倫理又應擬斬立决是理直之家轉兩命
抵一命未為平允且張應琳係張學能近宗張學能
正法之後伊家無人所有産業自必仍歸張應琳執
業該犯既得免死仍獲遂圖産之謀則狡詐兇殘者
勢必不復知所懲儆且恃長而謀死卑幼者必多矣
非辟以止辟之道嗣後除尋常謀死卑幼希圖詐賴
不致被詐之家又釀成人命者自應照舊辦理外其
有被詐之家因其謀死卑幼復釀成人命致一死一
抵如此案者則圖詐之犯即使所殺傷係屬卑幼亦
未便僅照向例擬遣使兇惡之徒無所畏懼其應如
何改擬絞候之處著刑部另行定擬具奏載入例冊
遵行所有張應琳一案即照新例辦理尋刑部議奏
查例載兄及伯叔因爭奪弟姪財産故行殺害者
擬絞監後係指爭奪弟姪財産即將有財産之弟
姪殺害者而言與圖占同族財産故殺弟姪圖賴
者不同但因圖占財産起衅致被詐之家復致殺
其尊屬搪抵是自殺其弟姪而又釀成二命即予
以繯首之條實有應得請嗣後如兄及伯叔謀奪
族人財産故殺弟姪圖賴致被詐之家復有致死
尊長釀成立決重案除罪犯應死者悉照各本律
定擬外其罪應軍流者即照兄及伯叔因爭奪弟
姪財産故行殺害例擬絞監候以昭平允至被詐
之家所有財産即使無人承管亦不得以爭奪者
之後承繼從之
刪除私自淨身斬候舊例更定問擬條款
諭向來刑部定律凡有私自淨身人犯俱問擬斬候雖
為慎重傷身起見然一經閹割便成廢人若非實在
貧苦孰肯甘心出此况此輩供奔走掃除之役自古
已然是宫闈在所必需而反治之以罪從前定例本
未允協所有私自淨身問擬斬候一案竟應刪除並
著直隸總督順天府尹嚴飭各屬州縣嗣後如有並
無他故自行淨身者准其投内務府派撥當差照例
驗看如有他故内務府大臣再行文問之地方官不
得竟拘家屬致滋擾累其現因私自淨身問擬斬候
己未招解及在監覊禁著查明釋放解送内務府分
别當差尋刑部議奏此等淨身之犯情節不同有因
貧而圖充太監者有畏罪而故自傷殘者今舊例
既刪將來遇有此等案件如有委係貧難度日私
自淨身别無他故者應即照例令其自投内務府
驗看派撥當差如係畏罪情急希圖漏免此等人
犯除實犯死罪及應外遣無可再加外其餘俱按
其原犯科條上各加本罪一等從之
定遣發各省駐防當差人犯改遣雲南等省停止
解部轉發例(詳見徒/流門)
増定姦夫謀殺本夫姦婦不知情姦夫擬斬入本
年秋審情實例
定軍罪脱逃人犯拿獲由配所定地改發例刑部
議定拿獲軍流罪脱逃改發人犯若應配之所與
原籍相近而地處邊境再無别處可以改發者仍
從其原籍改發倘原籍改發之所又較原配相近
則視其拿獲地方改發(互見徒/流門)
皇朝文獻通考卷二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