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文獻通考
皇朝文獻通考
欽定四庫全書
皇朝文獻通考卷二百五
刑考(十一/)
徒流
乾隆三十一年申定問擬旗人㝷常罪名及因公
獲譴仍行折枷鞭責例定例八旗人等遇有流徒
罪名均折枷責完結嗣因旗人漸染惡習有甘為
敗類者
特㫖令將旗人流徒案件滿洲則按罪輕重分别問遣
折抵漢軍則均斥令為民照所犯定例發遣至是
問刑衙門有將内務府漢軍㝷常案犯因公獲罪
之人援例概斥為民者
諭曰内務府漢軍皆係世僕向無出旗為民之例與八
旗漢軍又自有别不應混行援引嗣後問擬旗人罪
名務詳核案情如實係寡亷鮮恥有玷旗籍者不但
漢軍當斥令為民依律發遣即滿洲亦當削其名籍
投畀逺方其餘㝷常罪犯及因公獲譴者無論滿洲
漢軍仍照定例折枷鞭責完結㝷刑部奏定䝉古旗
人有犯亦如此例行
更定發遣烏嚕木齊人犯概行僉妻例先是甘肅
廵撫呉逹善以甘省軍務未竣兼逢嵗歉請將僉
解人犯暫停發徃刑部議准嗣後一應軍流遣犯
均毋庸僉配至是辦理屯田大臣阿桂奏烏嚕木
齊地畆甚多請將應行發遣之人並僉妻發徃其
罪不至僉妻而情願攜𢃄者官給與路費車輛資
送大學士等議應如所請從之是月刑部又奏准
應發烏嚕木齊等處人犯除伊妻實係殘廢篤疾
或年逾六十及該犯父母老病應留侍養者准其
免僉外其餘概僉妻發配軍流人犯改發烏嚕木
齊等處者並同此例
定改發烏嚕木齊等處人犯限年無過編入民籍
例軍機大臣議准改發烏嚕木齊等處人犯如果
悔過悛改視其原犯情罪輕重定限或三年或五
年編入該處民户册内給與地畆令其耕種納糧
若未經到配中途身故其妻或因到配已近不願
回籍或子年長成堪勝力作情願到配為民者仍
行發徃即入各該處民籍安揷耕種不必令其為
奴如寡妻弱子不勝力作或自願回籍者照例遞
回原籍至已經到配年限未滿本犯身故其妻子
即照年限已滿例編入民籍安揷不為奴
増定發遣烏嚕木齊等處人犯解至陜省雖遇隆
冬盛暑不准停遣例
定遣發各例刑部奏准凡旗人犯發遣者分發黒
龍江寜古塔吉林烏拉等處當差旗人家奴發遣
黒龍江等處為奴若民人犯發遣者民人詐稱賣
身在旗者謊稱八旗逃人者假稱逃人具呈行詐
者賣逃買逃者俱發黒龍江寧古塔等處給披甲
人為奴若窩留强盗三人以上者發雲貴兩廣極
邉烟瘴地方其行刼數家止首一家者竊盗臨時
拒捕殺人為從者發雲貴兩廣烟瘴少輕地方嚴
行約束仍照例分别刺字
詳定私鹽拒捕傷一人為從例定例聚衆十人以
上帶有軍噐興販私鹽拒捕傷一人者為首擬絞
監候下手者發邉衛充軍為從滿流至是刑部以
從犯之中原有兩項一係下手傷人者故擬軍一
係未曽傷人止於随從附和故擬流自應以下手
傷人為從之犯改發黒龍江為奴至豪强鹽徒拒
敵官兵傷一人為從較此條更重不應仍照舊例
發邊衛充軍應一併改發黒龍江從之
六月増定流徒人犯脱逃條例定例原犯流罪者
初次脱逃枷號一月責四十板加徒三年二次脱
逃枷兩月責四十板徒四年三次脱逃改發邉衛
充軍至是刑部奏定此等罪犯不論次數原犯流
二千里者改二千五百里二千五百里者改三千
里三千里者改附近充軍各照例枷責發落又免
死减等流犯定例計初次二次三次論枷責徒役
及邉衛與極邉衛充軍枷兩月責四十板至是亦
改不論次數俱改發邉衛充軍又定例徒役限内
脱逃者一日笞五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杖一百
仍發配所照犯徒年分從新拘役中途在逃者亦
如之至是改定中途脱逃被獲者各於本罪上加
一等如徒一年者加為徒一年半以次遞加至准
徒五年徒五年者改為杖一百流二千里
定遣犯身故家屬回籍不准官為資送例定例遣
犯身故家屬回籍地方官按程給與口糧至是部
議新例僉遣人犯情願擕帶子女官為資送者惟
發徃烏嚕木齊一項人犯其餘内地人犯妻子概
不資送又本犯身故妻子情願回籍者亦不與資
送請著為例從之
三十二年定差役疎縱新疆人犯改發伊犁等處
例定例差役疎縱遣發新疆人犯脱逃問絞監候
一年不獲請
㫖正法至是奉
諭改定為首情重者發伊犁等處其由新疆改烟瘴及
黒龍江等處人犯脱逃兵役疎縱亦照此例(詳見/刑制)
(門/)
定改發新疆人犯仍發内地條例大學士忠勇公
傅恒㑹同刑部定議前因伊犁烏嚕木齊等處列
屯耕收力作需人於内地軍流人犯内酌其情節
較重者改發種地兵丁為奴定例以來各省改發
積乆人多恐滋擾害請於原例應發内地改發新
疆人犯内如三次犯竊計贓五十兩以下至三十
兩者搶竊滿貫擬絞秋審緩决一次者竊盗三犯
贓至五十兩擬絞秋審緩决一次者積匪猾賊並
囬民犯竊結夥三人以上及執持繩鞭噐械者發
遣雲貴兩廣烟瘴刨參人犯在配脱逃者仍照原
例所定地方發遣强盗窩主造意不行又不分贓
者竊盗臨時拒捕傷非金刃傷輕平復者搶奪傷
人為從者發掘他人故塜見棺槨為首及開棺見
屍為從者竊贓數多罪應滿流者三次犯竊計贓
三十兩以下至十兩者前項人犯從前已照原例
應配地方充發在配為匪脱逃者殺一家非死罪
三人之妻子並未同謀加功者俱照各本例加等
改定地方充發行竊軍犯在配復行竊者改發極
邉烟瘴充軍姦婦抑媳同䧟邪滛致媳情急自盡
者
盛京旗下家奴為匪逃走犯至二次者俱酌發駐防
兵丁為奴俱停止發徃新疆其兇徒因事忿争執
持軍噐毆人至篤疾者偷盗圍塲木植牲畜犯至
二次三次者旗下正身犯積匪者拿獲逃人不將
實在窩留之人指出再行妄扳者移住拉林閑㪚
滿洲有犯二次逃走尚未出境者派徃各省駐防
滿洲兵丁臨行及中途脱逃者六條仍行發徃從
之(互見刑/制門)
三十三年定流犯在配脱逃按配所定地充發例
先是三十一年定例流犯脱逃照軍犯脱逃之例
逓行改發至流三千里者發附近充軍免死减等
流犯改發邉衛充軍至是廣西按察使圖桑阿奏
言附近充軍計程止二千里邉衛充軍止二千五
百里以流三千里之犯因逃加等充軍乃按道里
較近未免欲重反輕㝷經部議凡此等脱逃流犯
改發附近及邉衛充軍者俱就其現配地方計程
發配若現配地方應配之所即係原籍相近之處
而又地處邉境再無别處可以改發者仍從其原
籍改發倘原籍改發之所又較原配相近則視其
拿獲地方改發均各照例枷責(互見刑/制門)
三十四年定房主窩留造賣賭具分别乆近問擬
徒流例凡容留製造賭具之房主在一年以外者
發邉逺充軍一年以内杖一百流二千里半年以
内杖一百徒三年(詳見刑/制門)
定新疆改發内地人犯面刺改遣字例如應刺事
由者并刺事由若犯事到官年在五十以上及成
殘廢者仍照本例刺字
(臣/)等謹按三十九年六月刑部奏改罪犯五十以
上十五以下及成殘廢者毋庸刺改遣字應刺事
由者仍刺事由
定改發烟瘴賊犯在配復犯竊盗例廣東按察使
富勒渾條奏凡改發極邊烟瘴充軍之竊盗在配
復犯行竊如審係一時掏摸計贓無㡬及偷摘蔬
果罪止杖責者即於遣所枷號三個月計贓復犯
徒罪者枷號一年復犯流罪者枷號二年復犯軍
罪者枷號三年令地方官按月㸃邜騐封發市示
衆若計贓滿貫復犯死罪者擬以絞决
改定尊長被殺子孫受賄私和例刑部議准御史
成徳條奏無論贓數多寡俱擬杖一百流三千里
(詳見刑/制門)
改定娶親屬妾擬流例舊例收伯叔兄弟之妾者
减妻罪二等滿徒至是御史成徳條奏請照姦伯
叔兄弟妾律减妻一等杖一百流三千里從之(互/見)
(刑制/門)
改定比照大逆罪犯之祖父分晰减流例刑部遵
㫖議定該犯之父實不知情並不同居無從覺察審有
實據者照謀叛之犯父母流二千里律改為流三
千里安置其比照反逆縁坐之祖父及伯叔父亦
一體分晰减流(詳見刑/制門)
増定已聘未娶之妻犯姦本夫殺死姦夫分别徒
流例(詳見刑/制門)
三十五年定誣告人為竊盗者發邊逺充軍例凡
將良民誣指為竊及寄賣賊贓捉拿拷打嚇詐財
物或以起贓為由沿房搜撿搶奪財物滛辱婦女
除實犯死罪外其餘不分首從俱發邉逺充軍若
誣指為强盗而有前項拷詐等情節者俱發極邉
烟瘴充軍(互見刑/制門)
増定偷竊衙署未得財擬徒例凡已行而未得財
者照盗倉庫錢糧未得財例杖一百徒三年仍分
别首從問擬
定竊盗脱逃致事主身死審無拒闘情形贓少罪
輕不至滿徒照因姦釀命例杖一百徒三年(詳見/刑制)
(門/)
改定偷刨人參各條例凡身充財主雇人刨採及
積年已過三冬者不論參數多寡俱發雲貴兩廣
烟瘴地方管束若係各出資本及受雇偷採或隻
身潛徃得參者均杖一百流三千里未得參者杖
一百徒三年旗人犯該軍流者銷去旗檔照民人
問擬犯該徒罪者仍免其充配折枷號兩個月如
有再犯不分刨參已得未得俱銷去旗檔問擬附
近充軍旗下家奴發駐防兵丁為奴
定内務府所屬莊頭鷹户海户人等犯軍遣流徒
等罪照民人一體定擬例(詳見刑/制門)
三十六年増定閩省金刄傷人問擬杖徒之犯再
犯金刄傷人發近邉充軍例(詳見刑/制門)
定八旗發遣人犯在配病故妻子分别回旗例刑
部奏定凡八旗發遣人犯内如搶奪殺人下手為
從者竊盗臨時拒捕殺人為從者竊盗三犯計贓
五十両以下至三十両者旗人三犯竊盗折枷後
又犯竊計贓五十兩以下者攔路截袋穵越倉牆
偷米不至死罪者偷採人參人至四十名以上參
至五十兩以上為從者兇徒生事行兇者誘拐婦
人子女被誘之人不知情及迷拐㓜小子女為從
者夥衆開窑誘取婦人子女藏匿勒賣為從者圖
財害命不行而分贓及傷人未死不加功而已得
財者夥衆搶去良人子弟强行鷄姦之餘犯問擬
發遣者兇徒圖財放火因而焚壓致斃人命情有
可原者强姦十二嵗以下㓜女未成者指稱鷄姦
誣告人至死罪未决者此等情重各犯在遣所病
故所有妻子概不准擕骸回旗其餘本犯身故妻
子情願擕骸回旗者該管將軍詳叙原案情罪咨
部核議辦理
改定偷刨人參計數治罪例凡旗民人等偷刨人
參人至四十名以上參至五十兩以上為從人犯
發雲貴兩廣烟瘴地方(詳見刑/制門)
刪改邉外為民條例(詳見刑/制門)
嚴押解人役凌虐罪囚罪犯徒罪以上發烟瘴充
軍例(詳見刑/制門)
定越訴誣告主唆充軍例凡奏告機密重事不實
並全誣十人以上者發邉逺充軍其不干己事别
無冤枉並究追主使之人一體問罪俱發近邉充
軍
定川省嘓匪在野攔搶止二三人者犯該徒罪以
上不分首從俱發雲貴兩廣極邉烟瘴地方嚴行
管束例(詳見刑/制門)
定以妻女典雇騙財行兇邀搶例刑部奏定將妻
妾作姊妹及將妻女并姊妹嫁賣與人作妻妾使
女名色騙財之後設詞托故公然領去者照誆騙
例治罪若瞰起程中途聚衆行兇邀搶人財者除
實犯死罪外其餘俱發近邉充軍媒人知情罪同
増定充軍道里例凡問該充軍者附近發二千里
近邉發二千五百里邉逺發三千里極邉烟瘴俱
發四千里定地發遣充軍人犯在京兵部定地在
外廵撫定地仍抄招知㑹兵部
増定解送軍營馬匹倒斃例三十匹以上者杖六
十徒一年三十五匹以上者杖七十徒一年半四
十匹以上者杖八十徒二年四十五匹以上者杖
九十徒二年半五十匹以上者杖一百徒三年(詳/見)
(刑制/門)
定奉天所屬民人有犯軍流徒罪者俱照各省民
人犯罪例一體問發不准折枷完結
定民人於新疆犯事不准改發内地例(詳見刑/制門)
定僉發軍流人犯聽各省廵撫均匀撥發州縣安
挿例刑部奏定各省僉發軍流人犯俱按照軍流
道里表内應發省分照改發遣犯之例毋庸指定
府州悉解廵撫衙門聴該撫按其所犯罪名倣照
軍流道里表酌量州縣大小逺近均勻撥發起解
省分將解發軍流人犯於起解之先預行咨明該
撫先期定地飭知入境首站州縣隨到隨發毋使
壅積
三十七年定旗人發徃黒龍江新疆及各處駐防
當差人等限年無過編入本地丁册例
定由新疆條欵改發雲貴兩廣烟瘴地方人犯無
論在四千里内外均編發有烟瘴省分安置其籍
𨽻烟瘴人犯於隔逺烟瘴省分調發
定由烟瘴改發極邉人犯面刺烟瘴改發四字例
定軍民人等逼廹本管官致死為從發近邊充軍
例(詳見刑/制門)
定旗下家奴發遣俱行僉妻例(詳見刑/制門)
増定姦夫起意謀死姦婦本夫前妻子女其本夫
尚别有子嗣者本婦發伊犁給與兵丁為奴例
増定親母因姦謀死子女發伊犁給與兵丁為奴
例(詳見刑/制門)
定軍流徒罪起解不得過百日例浙江按察使郝
碩奏准凡軍流徒罪以奉文日為始定限兩個月
起解如實係患病逾限不能起解准將縁由詳明
督撫咨部查核其病限不得過百日若過限不行
發解者將州縣官及未經行催之上司分别議處
三十八年増定囬民結夥搶奪分别人數情罪定
擬例(詳見刑/制門)
定烏嚕木齊伊犁為奴人犯分别减限為民例烏
嚕木齊辦事大臣索諾木䇿凌奏准凡發遣烏嚕
木齊伊犁為奴人犯在鉛鉄兩厰打礦挖採果能
實心出力例應五年為民者准其减去二年三年
為民者减去一年永逺當苦差者五年後即准為
民均免其挖採若為奴人犯業已為民及當差種
地之人有情願在厰効力幫貼實心出力者定限
八年該處大臣查其所犯原案尚屬較輕叙明情
由奏
聞應否發回原籍之處㳟候
欽定
定改發新疆人犯期滿應否囬籍請
㫖例
諭遣發新疆人犯其情罪較軍流為重軍流各犯既到
配所雖遇赦不准赦還今以軍流不足蔽辜之犯改
發新疆期滿後仍得奏請回籍是名為從重轉視軍
流减輕嗣後發徃新疆効力人犯如其本罪不至軍
流到戍後尚知奮勉自効者仍著該管官酌量奏聞
請㫖若其情罪較重由軍流加等改遣者即不當復
令回籍著交刑部另行詳悉具奏㝷議定限十年具
奏一次其應否准另囬籍之處㳟候
欽定從之
(臣/)等謹按四十年六月刑部奏准凡兵丁閑㪚人
等原犯軍流因情重改發新疆不准回籍者即於
擬罪摺内聲明永逺不准回籍
定私入
盛京圍場分别問擬軍徒例(詳見刑/制門)
定民人毆死贖身放出奴婢及奴婢之子女者杖
一百徒三年毆死族中奴婢杖一百流三千里(互/見)
(刑制/門)
三十九年定㰱血訂盟為從軍流例凡異姓人但
有㰱血訂盟焚表結拜弟兄為首者絞監候為從
減一等若聚衆至二十人以上為首擬絞立决為
從發雲貴兩廣極邊烟瘴充軍其無㰱血焚表事
情止序齒結拜衆至四十人以上為首者絞監候
為從減一等若年少居首即屬渠魁首犯絞决為
從發雲貴兩廣極邉烟瘴充軍如序齒結拜數在
四十人以下二十人以上為首者杖一百流三千
里為從減一等(詳見刑/制門)
定私拆軍營文移滿流例凡軍營來徃文移札禀
有闗軍需糧餉調遣兵馬及陞調恭革官員等項
書吏人等私自拆閱問擬滿流(詳見刑/制門)
定打射禽獸不期殺人擬徒例刑部奏定凡民人
捕獵遇有施放鎗箭打射禽獸不期殺人者比照
捕户於深山曠野安置窩弓不立望竿因而傷人
致死律杖一百徒三年仍追埋塟銀一十兩給與
死者之家
定莊屯居住旗人及各處莊頭并駐防無差使者
犯軍遣流徒照民人一例辦理(互見刑/制門)
四十年改定大逆縁坐有職人員仍發為奴例刑
部遵
㫖改定凡實犯大逆之子孫縁坐發遣為奴者雖係職
官及舉貢生監應與强盗免死減等發遣為奴人
犯俱不准出户倘逄
恩赦亦不得與㝷常為奴遣犯一體辦理(詳見刑/制門)
定毆死為奴遣犯妻子擬徒例凡發遣黒龍江為
奴人犯有自行擕帶之妻子跟隨本犯在主家倚
食服役被主責打身死者照毆死雇工人例擬杖
一百徒三年其妻子自行謀生不隨本犯在主家
倚食者仍以凡論
定親屬犯姦至死罪者若强姦未成發近邊充軍
例
定新疆等處滿漢屯兵有犯脱逃即從新疆立限
留屯例烏嚕木齊辦事大臣索諾木䇿凌奏准凡
派徃烏嚕木齊伊犁等處换班種地滿漢屯兵遇
有脱逃除依現行之例按照初次二次投回拏獲
分别辦理外從新留屯五年折磨差使如果别無
過犯該處辦事大臣查明准其回籍(互見刑/制門)
定厄魯特人犯發遣例烏什辦事大臣綽克托奏
准凡生事之厄魯特犯該發者俱停發伊犁解京
轉發烟瘴地方充軍
四十一年定拏獲軍營脱逃餘丁遣發例凡附近
新疆陜甘二省之人改發雲貴兩廣極邊烟瘴充
軍其餘各省俱發伊犁烏嚕木齊安揷面刺脱逃
餘丁字様(詳見刑/制門)
改定男子拒姦殺人減等杖流例(詳見刑/制門)
定另户旗人逃走例凡另户滿洲蒙古逃走一月
以内投囬及拿獲應發伊犁之犯如於刑部審結
交旗起程時復犯逃走被獲者擬絞監候自行投
回者枷號三個月仍發伊犁交該管官嚴行管束
定軍營逃兵投首在軍務未竣以前者發烏嚕木
齊等處給種地兵丁為奴例(詳見刑/制門)
増定殺一家四命以上妻女改發伊犁給厄魯特
為奴例(詳見刑/制門)
増定互毆致死多命案内紏衆傷人之餘人杖流
例舊例餘人不論多寡已未傷人概杖一百至是
改定如有輾轉紏人助勢及執持金刄噐械傷人
者比照原謀滿流律減一等杖一百徒三年(詳見/刑制)
(門/)
増定毆故殺人案内聴從擡屍浬藏杖徒例在塲
幫毆有傷律應滿杖者照棄屍不失律杖一百徒
三年未經傷人者照里長地鄰棄屍水中為首律
杖六十徒一年(詳見刑/制門)
定救親情切毆傷伯叔杖徒减等例實係情切救
䕶者照律擬以杖一百徒三年刑部夾簽聲明量
減一等(互見刑/制門)
改定强娶孀婦致死發近邊充軍例(詳見刑/制門)
四十二年申定呈告忤逆事實即行發遣例凡祖
父母父母呈首子孫懇求發遣及屢次違犯忤逆
顯然者即將被呈之子孫發烟瘴地方充軍旗人
發黒龍江當差(詳見刑/制門)
嚴回民結夥行兇問擬軍徒例時山東定陶縣回
民沙振方聚衆逞兇毆傷多人刑部奏准嗣後遇
有回民結夥三人以上執持兇噐毆人之案除致
斃人命罪應擬抵之犯仍照民人定擬外其餘紏
夥共毆之犯發雲貴兩廣極邉烟瘴充軍如結夥
雖在三人以上而俱徒手争毆並未執持兇噐者
於軍罪上減一等杖一百徒三年結夥在十人以
上雖無執持兇噐而但毆傷人者仍照三人以上
執持兇噐之例定擬(互見刑/制門)
定滇省出口私販為從之罪共夥人數在一二十
人以上為首絞决為從及數在四人以上不及十
人者俱發遣黒龍江等處若止三人以下者僉妻
流徙三千里(詳見刑/制門)
定新疆罪犯年老酌量當差例伊犁將軍伊勒圖
奏准凡犯罪發徃伊犁等處種地人犯如年老力
衰不能耕種納糧者令該將軍等酌量該犯年力
應當差使責令承充官給與半分口糧以資養贍
仍令該管處管束
四十三年定遣發駐防兵丁為奴人犯停止賞給
將軍都統例先是三十三年發遣寧夏為奴人犯
格圖肯經將軍傅良調任帶徃西安後傅良進京
又將格圖肯等帶至京城致格圖肯於是年四月
挈妻逃走旋經該旗兵部恭奏奉
諭此等發遣駐防省城為奴之犯並非賞給功臣之人
自應賞給該處官兵從前賞給將軍副都統等及可
以隨帶别省之處均屬不合嗣後賞給為奴人等内
除應例賞功臣之外所有發遣各處駐防者俱著賞
給彼處官兵人等為奴其賞給將軍副都統之處永
行停止著為令(互見刑/制門)
定厄魯特為奴人犯滋事發徃烟瘴賞給兵丁為
奴例刑部奏准凡新疆及内地遇有為奴之厄魯
特酗酒滋事俱發徃烟瘴地方交與該營鎮協在
兵丁内揀選力能管束之人賞給為奴嚴加約束
定大夥私梟案内私售窩頓人等發遣為奴例大
夥梟徒拒捕傷差案内凡私售之竈丁及窩頓之
匪犯俱發徃伊犁烏嚕木齊等處為奴(互見刑/制門)
定白役詐贓逼命正役分别問擬遣發杖流例(詳/見)
(刑制/門)
定州縣武職官員僉差不慎致斬絞立决重囚脱
逃杖七十徒一年半例(詳見刑/制門)
四十四年増定問擬五軍及總徒准徒於擬罪處
添入杖一百折責發落字様大理寺少卿虞鳴球
奏定律内五徒三流各載明杖數至五軍及發遣
較重於流即雜犯三流總徒四年雜犯斬絞總徒
五年其罪亦較五徒更重均應滿杖乃律内俱未
載應决杖數是以軍遣及雜犯准徒外省題咨案
内多不聲明應杖迨議覆到配該配所州縣見文
内未載杖數亦止安揷收管是重於㝷常流徒之
犯轉得從輕倖免杖决請於律内軍遣及總徒准
徒項下逐一載明庶可辦理畫一㝷經部議凡問
擬五軍及總徒准徒罪名者於逐案題稿引律出
語内添入仍依名例至配所應杖之數折責例杖
一百折責發落語句從之
定閩省花㑹分别首從問擬例起意為首者發邊
逺充軍夥同紏人者杖一百流二千里在場幫收
錢文等犯杖一百徒三年(詳見刑/制門)
改定殺一家非死罪四命將兇犯父子照數擬抵
其有浮於所殺之數以㓜者同妻女改發伊犁給
厄魯特為奴例(詳見刑/制門)
更定改發内地十六項人犯仍發新疆例先是三
十二年因新疆遣犯聚集過多遵
㫖議定將應發新疆條内按其情節以六條仍發新疆
以一十六條均改發内地分别烟瘴等項充軍至
是烏嚕木齊都統索諾木策凌奏巴里坤屯田缺
額請將從前新疆改發人犯仍行發徃擇其情節
輕者種地當差情節較重者給與兵丁為奴㝷經
部議於改發内地十六條内應發極邉烟瘴等項
八條仍發徃伊犁烏嚕木齊等處給與兵丁為奴
其應發附近近邊邊逺等項八條發徃新疆交該
都統酌撥種地當差從之
定傷人夥盗自首發遣例如係聞拿投首者發黒
龍江等處給披甲人為奴(詳見刑/制門)
定乗火搶奪為首杖一百流二千里為從杖一百
徒三年例(詳見刑/制門)
四十五年定匪徒明知竊情説合贖贓分别徒流
例時廣西廵撫李世傑題奏桞城縣民葛精怪紏
夥肆竊牛馬羊隻葛應鉅葛應彩姚英士包庇賊
匪勒贖分贓分别問擬絞决發遣經刑部奏定兩
廣兩湖及雲貴等省凡有匪徒明知竊情並不幫
同鳴官反表裏為奸逼令事主出錢贖贓俾賊匪
獲利以至肆無忌憚深為民害者照為賊探聴事
主消息通線引路者照强盗窩主不行又不分贓
杖流律减一等杖一百徒三年如有貪圖分肥但
經得贓者不論多寡即照强盗窩主律杖一百流
三千里
定
盛京圍場處所偷伐木植問擬徒流例(詳見刑/制門)
定軍流徒犯無論應否留養於到案日供内叙明
有無祖父母父母兄弟子孫及年嵗例(詳見刑/制門)
増定盗砍他人墳樹例刑部奏定砍他人墳樹除
犯案僅止一二次所竊株數無多者仍照本例擬
以枷責外如犯案至三次者即照竊盗三犯本例
計贓分别擬以流遣其紏黨成羣旬日之間疊次
竊砍至六次以上而樹數又在二三十株以上情
同積匪者無論從前曽否犯案即照積匪猾賊例
擬遣如連竊砍在三次以上而始犯案者照積匪
例量減擬徒仍各按竊盗本例刺字(互見刑/制門)
増定積匪猾賊分别次數問擬遣徒例(詳見刑/制門)
定發遣黒龍江等處為奴人犯在配行竊四次永
逺枷號例刑部奏定發遣黒龍江等處為奴人犯
行竊犯案在三次以下者仍照本例辦理外如有
在配犯案至四次者即擬以永逺枷號遇
赦不准援免
四十六年定
行營地方金刄傷人發伊犁給厄魯特為奴例(詳見/刑制)
(門/)
定調姦未成和息後羞忿自盡該犯發遣例凡調
姦婦女未成業經和息之後如有因人恥笑其夫
與父母親屬及本婦復追悔抱忿自盡致死二命
者將調姦之犯發烏嚕木齊等處充當苦差(詳見/刑制)
(門/)
定邪教案内遣犯停止發徃奉天新疆等處例各
省邪教為從之犯罪應擬軍及照名例發遣者俱
改發雲貴兩廣烟瘴地方充軍其雲貴兩廣四省
邪教從犯發徃四川福建二省安揷此等人犯内
如有情節較重者各於到配後再加枷號六個月
所有奉天吉林及伊犁烏嚕木齊各處均停止編
發
嚴嘓匪在野攔搶加重治罪例四人以上至九人
者不分首從改發伊犁給厄魯特為奴數至十人
以上為首擬斬立决為從擬絞監候被脅同行者
發遣為奴(詳見刑/制門)
四十七年定情重改發新疆之犯年滿發交應配
地方安揷例時有改發伊犁人犯要俊卿當差年
滿經將軍伊勒圖奏請回籍奉
諭要俊卿一犯因圖避處分誣禀上司居心險詐情節
較重本擬按律杖流從重改發伊犂今以年滿釋回
則較原擬流罪不准限年囬籍者轉輕是雖嚴而實
寛不足以昭平允嗣後遇有此等發徃新疆之犯年
滿時仍將該犯發交應配地方定地安揷遇有恩釋
再行回籍著為令㝷經部議凡情節較重改發新疆
者十年期滿該將軍遵例奏
聞將該犯解交陜甘總督查明原籍按軍流道里指定
應配地方即轉解該省交該督撫酌量安揷遇有
恩赦再行奏請釋回至旗人改發期滿之犯奏
聞後將該犯解交刑部按應得罪名折枷滿日鞭責釋
放從之
改定誤執傷㾗誣告人命致尊長卑㓜屍遭蒸檢
分别治罪例(詳見刑/制門)
定奉天省發遣人犯停止解京轉發例奉天省應
發黒龍江等處人犯即由
盛京刑部奉天府按照人數多寡定地刺字徑交
盛京兵部發遣毋庸觧赴在京刑部轉發
定旗人犯刺字者照民人辦理例
諭嗣後旗人犯刺字者削去旗檔照民人一例辦理
四十八年定和姦後悔過拒姦殺死姦夫杖一百
流三千里例(詳見刑/制門)
改定用藥迷人未經受害發遣為奴例凡甫經學
習及雖已合藥即行敗露或欲迷之人當時知覺
未經受累者均發徃伊犁給厄魯特為奴如到配
之後將藥方傳授與人及復迷人並脱逃者請
㫖即行正法(詳見刑/制門)
増定旗人竊逃並犯仍照逃罪改發邊逺例凡旗
人犯竊犯逃並發核其搶竊贓數在流徒以下律
應刺字者無論逃在一月内外俱照旗人犯走發
徃當差在配怙惡不悛之例改發雲貴兩廣邊逺
地方令地方官與民一體嚴加約束至漢軍正身
旗人犯應刺字者亦即削除旗檔其逃竊治罪之
處仍照漢軍本例定擬(互見刑/制門)
詳定拏獲黒龍江等處為奴脱逃人犯即行正法
例强盗案内情有可原免死減等發遣者未傷人
之盗首聞拿自首者窩家盗線聞拿投首者夥盗
行刼二次以上聞拿投首者夥盗有供出盗首逃
匿在於一年限内拏獲者在配脱逃拏獲一面正
法一面奏
聞毋庸請
㫖其餘東三省㝷常發遣之犯如有脱逃被獲均不在
正法之例(詳見刑/制門)
酌定遣發新疆人犯各條欵伊犁將軍伊勒圖奏
定遣犯過多請遵前例酌發停止刑部議覆從前
將情重軍犯改發新疆原因伊犁等處疆土式廓
需人屯耕如因一時人多僅將原定六條發徃其
餘一并改𤼵内地恐將來種地缺額復議更張請
將從前原發之六項仍行發徃外其三十二年改
發内地之十六條又四十七年廣西廵撫朱椿條
奏搶奪傷非金刄又傷輕平復一條内將約束較
易者五條如强盗窩主造意不行又不分贓者殺
一家非死罪三人之妻子並未同謀加功者發遣
雲貴兩廣烟瘴刨參人犯在配脱逃者姦婦抑媳
同䧟滛邪致媳情急自盡者
盛京旗下家奴為匪逃走犯至二次者仍發徃伊犁
等處其餘十二條應如所奏停止遣發至烏嚕木
齊情形與伊犁相同亦照此辦理從之
四十九年定犯該没入家産兄弟未經分析者按
分給予例時廣西永安州知州葉道和與岑照科
場舞弊家産應查抄入官江西廵撫郝碩奏訊本
犯與伊兄撫州府照磨葉道中兄弟並未分家應
將葉道中署内財物查封奉
諭從來縁事獲罪之人兄弟本不相及如因一人獲罪
將其兄弟貲産盡行查抄辦理未免過當若以未經
分析盡免入官則應行查封者皆得托詞未分任意
隐匿使貪吏子孫仍復坐擁厚貲亦復何以示儆嗣
後如有縁事獲罪應行查抄而兄弟未經分産者將
所有産業按其兄弟分股計算祗將本犯名下應得
一股入官其餘兄弟名下應得者概行給予以昭平
允著為令
五十年増定遣發黒龍江等處人犯添差押解例
向例部發黒龍江等處遣犯自通州起僅由營員
駐防撥兵觧送並不㑹同地方官添差押解至是
直𨽻總督劉峩奏請無論當差為奴人犯均令知
㑹地方官每犯一人添差幹役二名恊同營弁押
解如有疎虞將地方官與弁兵一體查察治罪部
議應如所奏從之
改定莊屯居住旗人犯事分别枷號實發例(詳見/刑制)
(門/)
定遣發各省駐防當差人犯改遣雲南等省停止
解部轉發例定例旗下另户人等有犯逃人匪類
發遣黒龍江等處並奉天寧古塔黒龍江等處旗
人發遣各省駐防當差人等復犯罪者均解刑部
改發雲南等省至是部臣以黒龍江等處改發雲
南等省京師為必經之路解部轉發事屬至便至
各省駐防改發雲貴等省各省相通驛路若俱解
部轉發不惟徃返長途徒勞解送且恐稽延時日
易致疎虞嗣後除黒龍江等處發遣當差人犯復
行犯罪者仍照舊例解部轉發外其各省駐防所
有應改雲南等省之犯即由將軍都統移交該省
督撫轉發起解無庸解部從之
増定軍罪脱逃人犯拿獲由配所定地改發例向
例流罪人犯如有中途在配脱逃被獲改發者均
就其現配地方計程發配又免死減等流犯脱逃
被獲者亦就其原配地方計程發配至附近改發
近邉近邊改發逺邉逺邊改發極邊應由配所定
地之處例無明文至是刑部議奏請將軍罪脱逃
改發人犯均照流罪脱逃就配所改發之例由配
所定地若現配地方應配之所即係原籍相近之
處而地處邉境再無别處可以改發者仍從其原
籍改發倘原籍改發之所又較原配相近則視其
拏獲地方改發從之
皇朝文獻通考卷二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