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宮史

國朝宮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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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國朝宫史卷二

訓諭二

聖祖仁皇帝諭㫖

   康熙十二年九月十六日

上諭總首領太監宫内首領及各執事太監進宫五年

 有餘尚未考察勤惰爾等查明分别等次具奏

   康熙十三年六月初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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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諭設立内藥房原以防急用藥餌乃嚴肅之地今視

 脉煎藥肆慢不前竝容匿閒雜之人甚非設立初意

 即着移出外藥房去外藥房相去原亦不逺待用藥

 之際臨時再傳著總首領傳宣

   康熙十三年六月十一日

上諭宫内衆太監及宫中行走人等如家中有出痘疹

 之人好者在家住一箇月不好者在家住一百日若

 鄰居甚近之家出痘疹好者忌半月不好者忌一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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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再入宫行走

   康熙十五年二月初六日

上諭朕在花園有哈哈珠子往來奏事必先著太監各

 處傳知然後逓行領送嚴宻闗防不可忽畧

   康熙十六年三月初一日

上諭顧問行崔藎忠翟霖嗣後凡各宫竝養心殿等處

 庫中取用錢粮等物即奉有㫖意亦當告之司房應

 覆奏者爾等即行覆奏或無庸覆奏實係應取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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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給與此事闗係太監等性命爾等傳與衆太監知

 之

   康熙十六年三月初五日

上諭顧問行凡大臣進宫奏事講書時先曾傳過不許

 放女人行走今朕親見女人仍有潛避行走者成何

 體制必係看守各門太監不行禁止爾等再傳如有

 仍前不改者著哈哈珠子參奏

   康熙十六年五月初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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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諭總首領太監以後宫内各處有上傳將本處所管

 物件動用賜給某人其經管之人必隨手登記本處

 底簿務將受賜人之姓名逐一開寫清楚仍將物件

 另謄寫一紙移送懋勤殿不得有悞倘若物件開寫

 不清姓名參差不一者必從重治罪决不輕恕爾等

 即行傳示

   康熙十六年八月初一日

上諭著内務府總管傳與二十家内管領宫内一應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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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役行走女人凡有事進宫公事畢即應出外不許久

 停閒坐將外間事入内傳說竝竊聽宫内事往外傳

 說種種情弊皆所不免除已往不究外嗣後如有此

 等一經察出必重處不赦該管領一併治罪决不輕

 恕

   康熙十八年十二月初三日

上諭宫内各處燈火最為𦂳要凡有火之處必著人看

 守不許一時少人總管不時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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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十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上諭凡放匠之處著總管用心關防妃嬪貴人等不許

 行走俟晚間放匠後方許行走如有錯悞必重懲爾

 等毋貽後悔

   康熙二十年正月初六日

上諭太監最為下賤蟲螘一般之人如何見大人侍衛

 竟不站立且斜身踞坐甚無規矩嗣後俱著恭敬站

 立如有仍前不遵者必重處不饒著通傳申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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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二十年二月十四日

上諭宫中女子不知禮體每有聲高角口者爾總管俱

 罷軟不能管束一味瞻徇不知禁約嗣後遇有不守

 宫規仍前喧詬者爾等指名據實㕘奏如徇私隱蔽

 察出一體治罪

   康熙二十一年七月初八日

上諭昨日在晾鷹臺筵宴諸王大臣尚未坐有太監王

 進程昬之楊進章霍承培俱不知規矩竟坐於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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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交該管議處具奏總管顧問行等議將王進等各

   鞭五十奉

㫖毎人著鞭責八十

   康熙二十三年十月初一日

上諭奉

太皇太后懿㫖今隆冬有風之際各宫燈火著用心謹

 慎不許任意喫烟著不時嚴察

   康熙二十四年正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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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諭内務府總管吉徴房為三宫女子養病而設如何

 在皇城外寫逺之處又復汚穢不堪既係養病之所

 必當嚴宻潔淨此皆爾等所司之事何得如此粗率

 著將養病房移在皇城内幽僻處所掃除潔淨

   康熙二十四年二月

上諭滿洲家奴及太監家奴有逃走在外私自淨身者

 不宜内用其已經内用者查交禮部發囘原主嗣後

 著嚴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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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二十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上諭太監毎月所闗銀米自皆足敷衣食披甲人等錢

 糧尚須贍養身家兼備盔甲器械鞍馬帳房太監乃

 一身一口又不置辦各項竟爾破衣爛帽形同乞丐

 深為可惡此由賭博之故可傳與内務府總管嚴行

 鑾儀衛掌儀司等處禁止賭博該管首領實心稽察

 如有仍然不顧身體賭錢花費定行嚴拏重處並傳

 知各處太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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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二十八年四月

上諭太監賭錢酗酒鬭毆恣横等事發該管頭目内管

 領人等併領催等一併治罪

   康熙二十九年四月十二日

上諭蒼震門乃𦂳要門户大公主係已出嫁之人凡進

 内必湏告之總管奏明方可放進何得竟不阻攔任

 令出入殊屬非禮嗣後凡各處太監俱不許走蒼震

 門只許阿木孫章京祭神房太監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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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三十二年二月十五日

上諭朕見宫内太監衣服甚是襤褸若賞伊等幾月錢

 糧到手即行花費亦非經久之計朕思若照八旗之

 例借給官銀或隨侍出外急切需銀或死喪急用借

 銀二十兩者毎月扣一兩借十兩者毎月扣五錢遇

 病故免其退扣如此或者可以永久爾等總管詳確

 妥議具奏其外圍太監俱交與掌儀司總首領經管

   總管太監等公議查照旗下借銀之例支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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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兩查明實係出外置辦之用或白事急用或

   誠實太監置買衣服之用借二十兩者每月扣

   銀一兩一錢借十兩者每月扣銀五錢五分算

   一分扣利以補逃亡之數日久庶不致虧缺其

   外圍太監交與掌儀司首領經管具奏奉

㫖好依議奉宸苑營造司等處太監著掌儀司官並首

 領經管慈寜宫寜壽宫南薰殿太監著總管並同房

 經管宫内銀兩向自嗚鐘處支領外圍向廣儲司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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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再查各太監有賣錢糧及私債逋負者俱查明代

 伊清還凡領借官銀須用保人不許通同作弊倘有

 虚冒即令保人代賠仍治其罪若私借銀兩察出將

 銀入官本人重處嗣因總管太監口奏自鳴鐘支過

   銀一千兩敬事房扣除公費銀三百兩俱已放

   完尚有不敷今再支銀三千兩掌儀司亦支三

   千兩奉

㫖内外廣儲司共暫借銀六千兩如有餘及收還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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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續交送還庫即先支過銀兩亦係暫借其收還餘

 賸一併陸續照原數交還

   康熙三十三年閏五月十四日三法司題太監

   錢文才打死民人徐二應絞監候奉

上諭凡太監殺人斷不可宥尤宜加等治罪朕觀古來

 太監良善者少要在人主防微杜漸慎之於始茍其

 始縱容姑息侵假事權迨其勢既張雖欲制之亦無

 如何漢之十常侍唐之北司竊弄威權甚至人主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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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服食皆為所制此非一朝一夕之故由積漸使然

 也太監原屬陰類其心性與常人不同有年已衰老

 而言動尚若嬰兒外似謹厚中實叵測必人主英明

 此輩始無由弄權朕聞明代諸君將本章批答委之

 司禮監司禮監委之名下内監此輩素無學問不知

 義理委之以事其能免於斘謬耶錢文才此案爾等

 記之至秋審時勿令倖免

   康熙三十三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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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諭

皇太后乘輿闗係甚重爾等總管自當細心查㸃朕見

 請轎太監髙矮不齊大小不等又使年老首領督領

 擺撥此輩自顧走路不暇豈能出力帮扶即扶掖轎

 桿轉致累墜掌儀司鑾儀衛太監頗多爾等細心查

 㸃將身量高者配為一班稍矮者配為一班每撥用

 强壯首領一名督領不時演習必須請轎平稳不許

 聲髙說話爾等或一二月查㸃一次自此𣲖定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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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許頂名更替或有告病等事必量其身材頂補

   康熙三十六年九月初二日刑部以太監劉進

   朝逃出訛詐奏請議罪奉

㫖劉進朝乃禁中役使之人逃出已屬可惡況又於所

 逃處嚇詐有司宜照光棍例議罪嗣後太監有與同

 罪者以此為例

   康熙三十七年正月初一日

上諭宫内太監甚雜各執事處首領俱應時時稽察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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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係太監各有職掌不得擅離職守任意往來攙越

 凡一應太監行走各門俱應嚴查去向如不應行走

 地方即拏交重處嗣後朕若遇見或經查出將首領

 總管一併治罪

   康熙三十九年九月十五日

上諭皇太子朕從不用便捷伶俐言語不謹狂詐之太

 監用太監不過取其當差勤謹老實寡言稳重即如

 梁九功人甚伶俐凡有差遣處朕尚時加防範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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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毓慶宫内俱是少年首領並無有年紀之人倘至爭

 競行兇火燭闗係𦂳要髙三變雖言語鈍拙而辦事

 誠實語言謹慎又識滿洲字可以當得總首領賈應

 選趙國士二人雖稍軟弱坐性好言語謹慎老實宫

 内可以用得吕有功郭朝用不拘何處可以當得首

 領爾等送與皇太子去

   康熙三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上諭今日天氣甚冷應選秀女多係貧寒之家爾等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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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和暖處所賞給熱湯飯毋致凍餒

   康熙四十年三月初七日

上諭朕聞宫内太監三五成羣結盟聚黨此由總管不

 能壓服首領首領不能壓服㪚衆全無法度以致如

 此妄行甚至有偷竊為匪者爾等即速舉出不可隱

 瞞如日後發覺爾等尚能保全首領乎太監等或在

 外生事妄行爾等全不稽察爾等曾參過何人此皆

 畏懼屬下太監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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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四十四年二月初三日

上諭近來太監不守規矩與各宫内女子認親戚叔伯

 姊妹往來結識斷乎不可太監等在内廷當差女子

 等在宫内答應各有内外嗣後務當斷絶交結如仍

 不能斷絶總管與本宫首領即行置之重典自降㫖

 後若經察出奏不奏亦任爾等朕自有處置

   康熙四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上諭可傳諭小阿哥小公主小格格處乳毋等各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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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經心不許怠慢如有粗率怠慢之人現有十一公

 主乳母之例一家俱行充發乳母之夫現鎻禁慎刑

 司嗣後若不小心伺候即照此例

   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上諭大學士等明季事蹟卿等所知往往皆紙上陳言

 萬厯以後所用内監曾有在御前服役者故朕知之

 獨詳正統間事史書所載不能明確其在沙漠嘗生

 一子今有裔孫現在旗下天啟呼魏忠賢為老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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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委之已竟不與楊漣左光斗受杖老内監猶有目

 擊者能具言之陳新甲所議本受指於崇禎及科道

 交章彈劾崇禎反畏人言歸咎於陳新甲實非其罪

 也明季諸帝俱不甚諳經史崇禎頗讀書流賊將至

 京營官兵俱分遣至真定保定居庸闗諸處堵禦其

 守城者惟内監數萬人而已賊兵破外羅城由西便

 門轉攻阜城門崇禎率内監數人微行至襄城伯家

 其家方閉門演戯不得入囘登萬壽山四顧無策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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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出奔太監王承恩止之曰出恐受辱於賊崇禎乃

 止以身徇國明朝費用甚奢興作亦廣一日之費可

 抵今一年之用其宫中脂粉銀四十萬兩供應銀數

 百萬兩至

世祖皇帝登極始悉除之紫禁城内砌地磚横䜿七層

 一切工作俱派民間今則器用樸素工役皆現錢僱

 覔明季宫女至九千人内監至十萬人飯食不能遍

 及日有餓死者今則宫中不過四五百人而已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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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中用馬口柴紅爐炭以數千萬觔計俱取諸昌平

 等州縣今此柴僅天壇焚燎用之爾等亦知所謂馬

 口柴乎大學士等奏曰不但不知亦所未聞

上曰其柴約長三四尺淨白無黑㸃兩端刻兩口故謂

 之馬口柴又明季所行多迂闊可笑建極殿後階石

 髙厚數丈方整一塊其費不貲採買搬運至京不能

 舁入午門運石太監參奏此石不肯入午門乃命將

 石綑打六十御棍崇禎曾學乘馬兩人執轡兩人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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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鐙兩人扶鞦甫乘輙已墜馬乃責馬四十發苦驛當

 差馬猶有知識石何所知如此舉動豈不發噱總由

 生於深宫長於阿保之手不知人情物理故也

   康熙五十年五月初五日

上諭宫中各處首領凡有傲慢狂妄懶惰不堪者爾等

 總管即應責處參革嗣後總管等舉放首領宜加意

 斟酌

   康熙五十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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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諭大學士等曰太監等不可假以威權事發即殺之

 朕御極之年去明代不過二十年萬厯時太監以及

 官員朕俱曾任使伊等向朕奏明末時事謂流賊自

 南而來將兵盡發往保定後流賊從居庸闗入跳越

 京師南闗攻城城内無兵祇太監百姓官員家人防

 守七日城即陷平日太監等專權人主不出聽政大

 臣官員俱畏懼太監以致悞事此輩性情與常人異

 祇足備宫中使令耳天下大權惟一人操之不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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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豈容假之此輩乎又萬厯年間太監奏庫内積銀

 二百萬兩有餘應入大内遂盡收養心殿後掘窖埋

 藏後欲取用已無有矣所以我朝耆舊常言明代蓄

 積徒資太監侵盜耳今我朝庫銀有數千萬兩若收

 進埋藏亦安所用朕常謂漢大臣云明代以爭議河

 套事曾殺大臣此亦小事何至殺戮大臣若當此時

 朕只須遣一筆帖式一撥什庫事即定矣漢大臣皆

 相顧驚愕朕幸寜夏過鄂爾多斯地方謂宋喇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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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爾等祖宗不過欺侮漢人遂據河套耳若朕則自

 横城坐船帶糧從鄂爾多斯之後超出據守爾等將

 若之何宋喇卜王瞿然奏云今内外一家皇上奈何

 出此可畏之言囘鑾時朕由横城坐船計二十一日

 至湖灘河朔已將馬匹發往陸路此二十一日率步

 行圍獵打魚而囘

   康熙五十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上諭朕巡幸時由内廷發運行李什物往行營内太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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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尚親自交出今住行營往外出行李時太監等竟

 不照管輙交與牽駝人衆任憑伊等進内運出殊不

 知牽駝人内即有僱覔當差者所僱之人又復轉僱

 頂替至為混雜倘有失悞伊等如何承受嗣後出行

 李時著劉進忠張起麟王以誠三人輪流察看傳諭

 武備院侍衛等行宫與大内無異乃將僱來之人任

 意帶領出入萬一滋生事端定將伊等正法竝傳與

 闗保海章及武備院侍衛速查此次牽駝人竝各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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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差人内僱覔頂替者共若干人詳悉查明囘奏闗

 保等如不詳查經朕察出必將伊等重處

   康熙六十年十月十二日

上諭總管太監向來太監等出外陋習毎於裝載行李

 之車輛駝隻内將官用物件私自匀下另索抬夫應

 用二十名者即索三十名折銀入已嗣後用夫須告

 知内務府總管方准給用再者僱夫擡雀鳥牲口偶

 然放歇在地太監等即借端生發動云雀鳥牲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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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傷撤潑訛詐勒索夫役銀錢朕南巡時跟縴太監向

 官員需索財物朕所深知不難徹底跟究此等事皆

 現有証據爾等尚不肯實說一經究出豈不累及爾

 等再内廷之事惟太監知之往往向外人傳說又有

 將外面說話傳進者太監等言語甚不謹慎爾等實

 力稽察嚴傳與各處首領各遞保結勿悞

 

國朝宫史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