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唐律疏議

唐律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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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唐律疏義卷十五

          唐 長孫無忌等 撰

 廐庫

(凡二十八條/)<

  疏義曰廏庫律者漢制九章創加廏律魏以廏事

  散入諸太和年名牧産律至正始年復名廏牧律

  歴北齊後周更無改作隋開皇以庫事附之更名

  廏庫律廏者鳩聚也馬牛之所聚庫者舍也兵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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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帛之所藏故齊魯謂庫為舍户事既終廏庫為

  次故在户婚之下  牧畜産課不充

諸牧畜産凖所除外死失及課不充者一牧長及牧子

笞三十三加一等過杖一百十加一等罪止徒三年羊

减三等<(餘條羊/凖此)

 疏義曰廐牧令諸牧雜畜死耗者每年率一百頭論

 駞除七頭騾除六頭馬牛驢羖羊除十白羊除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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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外蕃新來者馬牛驢羖羊皆聴除二十第二年除

 十五駞除十四第二年除十騾除十二第二年除九

 白羊除二十五第二年除二十第三年皆與舊同凖

 率百頭以下除數此是年别所除之數不合更有死

 失及課不充者應課者凖令牝馬一百疋牝牛驢各

 一百頭每年課駒犢各六十騾駒减半馬從外蕃新

 來者課駒四十第二年五十第三年同舊課牝駞一

 百頭三年内課駒七十白羊一百口每年課羔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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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羖羊一百口課羔八十口凖此欠數者為課不充

 除外死失及課不充者一牧長及牧子笞三十三加

 一等即是欠二十二合杖一百過杖一百十加一等

 計欠七十二罪止徒三年羊减三等欠三以下未有

 罪名欠四笞十三口加一等罪止徒一年半注云餘

 條羊凖此餘條謂養飼不如法之類但餘條論畜罪

 名無羊者並减馬三等故云凖此

新任不滿一年而有死失者總計一年之内月别應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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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凖折為罪若課不充遊牝之時當其檢校者凖數

為罪不當者不坐(遊牝之後而致/損落者坐<後人)

 <疏義曰新任不滿一年謂任牧尉牧長牧子未滿期

 年而有死失總計一年之内凖折為罪謂若騾新從

 外蕃來當年聴除十二即是月别得除一頭新任三

 月除三頭五月除五頭餘畜一年凖當色應除數凖

 新任月别折除分數亦凖此若除外死失皆凖上又

 得罪若課不充遊牝之時當其檢校者凖數為罪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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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牧馬駞牛驢羊牝牡常同羣其牝馬驢每年三月

 遊牝應収飼者至冬収飼不當遊牝之時課雖不充

 依律不坐注云遊牝之後而至損落者坐後人謂雖

 不當遊牝之時檢校於後損落仍得其罪

繫飼死者各加一等失者又加二等牧尉及監各隨所

管牧多少通計為罪仍以長官為首佐職為從<(餘官有/管牧者)

(亦凖/此)

 疏義曰繫飼死者加一等罪謂應牧繫養之者収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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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不合死故加罪一等雜畜一死笞四十罪止流二

 千里失者又加二等以其繫飼不合失落故加二等

 稱又者明累加即失一杖六十罪止流三千里繫飼

 羊亦各减三等牧尉及監各隨所管牧尉長通計為

 罪依令牧馬牛皆百二十為羣駞騾驢各以七十頭

 為羣羊六百二十口為羣羣别置牧長一人率十五

 長置尉一人其監即不限尉多少通計之義已從户

 婚解訖仍以長官為首佐職為從者為羣牧事重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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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長官死失及課不充以監為首副監及丞簿為從

 條言佐職為從明主典無罪注云餘官有管牧者亦

 凖此其牧有置監管者亦有𨽻州縣官管者故云餘

 官有管牧者亦凖此

  驗畜産不實

諸驗畜産不以實者一笞四十三加一等罪止杖一百

若以故價有増减贓重者計所増减坐贓論入已者以

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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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義曰依廐牧令府内官馬及傳送馬驢每年皆刺

 史折衝果毅等檢㨂其有老病不堪乗用者府内官

 馬更對州官㨂定京兆府管内送尚書省㨂隨便貨

 賣檢㨂者並須以實不以實者一笞四十三加一等

 罪止杖一百若以檢㨂不實之故令價有増减者計

 増减之贓重坐贓論謂驗一不實増三疋一尺及减

 三疋一尺各笞五十每一疋加一等十疋徒一年十

 疋加一等若因此増减之贓将入已者計贓以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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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仍徵倍贓監主加二等一疋以上除名其中有増减

 不平之贓有入已不入已者若一處犯便是一事分

 為二罪罪法不等即以重法併滿輕法須将以盜之

 贓累於坐贓之上科之其應除免倍贓各盡本法若

 驗羊不實减三等其増减贓坐贓及以盜論者並各

 依本條不在羊减三等之例

  受官羸病畜産

諸受官羸病畜産養療不如法笞三十以故致死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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笞四十三加一等罪止杖一百

 疏義曰依廐牧令官畜在道有羸病不堪前進者留

 付隨近州縣養飼療救粟草及藥官給而所在官司

 受之須養療依法有不如法者笞三十以故致死者

 謂養療不如法而致死者一笞四十三加一等罪止

 杖一百

  乗官畜私物䭾

諸應乗官馬牛駞騾驢私䭾物不得過十斤違者一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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笞十十斤加一等罪止杖八十

 疏義曰應乗官馬牛駞騾驢者謂因公得乗傅逓或

 是軍行但因公事而得乗官畜者私䭾物不得過十

 斤十斤之外更著者一斤笞十十斤加一等罪止杖

 八十

其乗車者不過三十斤違者五斤笞十二十斤加一等

罪止徒一年即從軍征討者各加二等

 疏義曰應乗官車或載官私之物載限之外私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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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過三十斤違者五斤笞十二十斤加一等罪止徒

 一年從軍征討者各加二等馬牛以下車以上各加

 常犯二等馬牛駞騾驢七十一斤罪止杖一百車二

 百五斤罪止徒二年

若數人共䭾載者各從其限為坐監當主司知而聴者

併計所知同私䭾載

 疏義曰若數人共䭾載者謂乗官畜及車應得私載

 物限外謂畜過十斤車過三十斤假有十人同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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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䭾私物各十斤其中五人數外各過一斤依律各

 笞十三人各過十一斤各笞二十二人各過八兩律

 云過一斤笞十今數不滿一斤依律各無罪又有十

 人同車載私物各三十斤其中五人數外各過五斤

 依律各笞十三人各過二十五斤各笞二十二人各

 過二斤八兩依律數不滿各無罪其監當主司知情

 者併計前畜總過三十九斤同私䭾法科合笞四十

 車總過一百五斤同私載法合杖六十之類若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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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討亦依前各加二等其有他人寄物各計一斤以

 上為罪皆同私䭾載法主當車馬及寄物之人得罪

 各等亦無首從當官司知情凖上解若隨身依仗應

 將行者各在私物斤數之外不在計限  大祀犧牲不如法

諸供大祀犧牲養飼不如法致有瘦損者一杖六十一

加一等罪止杖一百以故致死者加一等

 疏義曰供大祀犧牲用犢人帝配之即加羊豕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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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牲大祀在滌九旬中祀三旬三祀一旬養飼令肥不

 得捶扑違者是不如法致有瘦損者一杖六十一加

 一等五不如法罪止杖一百以故致死者加罪一等

 一死杖七十五死徒一年其羊豕雖供人帝為配大

 祀故得罪與牛皆同職制律中小祀逓减二等餘條

 中小祀凖此即中祀養牲不如法各减大祀二等小

 祀不如法又减中祀二等

  乗官畜脊破領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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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乘駕官畜産而脊破領穿瘡三寸笞二十五寸以上

笞五十<(謂圍繞/為寸者)

 疏義曰乗駕官畜産謂牛馬駞騾驢乗騎者脊破駕

 用者領穿瘡三寸笞二十五寸以上笞五十稱以上

 者瘡雖更大罪亦不加若是别傷非乘駕所損自從

 傷官畜産之罪不當此坐注云謂圍繞為寸者便是

 瘡圍三寸徑一寸圍五寸一分徑一寸七分雖或方

 圓凖此為法但亷隅不定皆以圍繞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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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放飼瘦者計十分為坐一分笞二十一分加一等即

不滿十者一笞三十一加一等各罪止杖一百

 疏義曰若将官畜放飼謂牧監之官及牧子以上令

 瘦者計十分為坐假令一羣百疋馬十疋瘦為一分

 合笞二十一分加一等九分並瘦或百疋皆瘦合杖

 一百即不滿十者一笞三十一加一等謂止放八疋

 一瘦笞三十八疋並瘦更加七等合杖一百故云各

 罪止杖一百監及牧尉皆以所管通計為罪餘雜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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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凖數得罪皆凖此羊减例减三等

  官馬不調習

諸官馬乗用不調習者一疋笞二十五疋加一等罪止

杖一百

 疏義曰依太僕式在牧馬二嵗即令調習每一尉配

 調習馬人十人分為五畨上下每年三月一日上四

 月三十日下又令云殿中省尚乗每配習馭調馬東

 宫配翼馭調馬至其檢行牧馬之官聴乗官馬即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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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習故官馬乗用不調習者一疋笞二十五疋加一

 等即是四十一疋罪止杖一百上臺東宫供御馬不

 調習得罪重於此條即從職制律車馬不調習本條

 科罪

  故殺官私牛馬

諸故殺官私馬牛者徒一年半贓重及殺餘畜産若傷

者計减價凖盗論各償所减價價不减者笞三十(見血/跪跌)

(即為傷若血不限傷重處/五日内致死者從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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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義曰官私馬牛為用處重牛為耕稼之本馬即致

 逺供軍故殺者徒一年半贓重為計贓得罪重於一

 年半徒假有殺馬直十五疋絹凖盜合徒二年此名

 贓重及殺餘畜産除馬牛之外並為餘畜若傷謂雖

 不死而有損傷自馬牛及餘畜各計所减價凖盜論

 减價謂畜産直絹十疋殺訖唯直絹兩疋即减八疋

 價或傷止直九疋是减一疋價殺减八疋償八疋傷

 减一疋償一疋之類其罪各凖盜八疋及一疋而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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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價不减者謂元直絹十疋雖有殺傷評價不减仍直

 十疋止得笞三十罪無所陪償注云見血跪跌即為

 傷見血不限傷處多少但見血即坐跪跌謂雖不見

 血骨節差跌亦即為傷若傷重謂所傷處重五日内

 致死者亦從殺罪及償减價

其誤殺傷者不坐但償其减價主自殺馬牛者徒一年

 疏義曰誤殺傷者謂目所不見心所不意或非繫放

 畜産之所而誤傷殺或欲殺猛獸而殺傷畜産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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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但償其减價减價同上解主自殺馬牛徒一年誤

 殺者不坐

  官私畜毁食官私物

諸官私畜産毁食官私之物登時殺傷者各减故殺傷

三等償所减價畜主備所毁(臨時専制亦為/主餘<<條準此)

 疏義曰畜産不限官私或毁食官私之物者毁謂有

 所唐突或觗蹹之類因其毁食物主登時即殺傷者

 各减前條故殺傷罪三等若殺馬牛杖九十其傷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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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及殺傷餘畜産名計所减價計贓凖盜論减三等

 如所殺馬牛凖所减價當絹十五疋者徒二年上减

 三等合杖一百如此計贓得罪重即從重論仍各償

 所减價畜主備所毁假有一牛直上絹五疋毁食人

 物平直上絹兩疋其物主登時傷殺此牛出賣直絹

 三疋計减二疋牛主償所損食絹二疋物主酬所减

 牛價絹亦一疋之類注云臨時専制亦為主假如甲

 有馬牛借乙乘用有所毁食即乙合當罪仍令備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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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餘條凖此謂下條犬殺傷他人畜産及畜産觗齧人

 而應摽幟羈絆之類雖非正主皆罪在專制之人

其畜産欲觗齧人而殺傷者不坐不償(亦謂登時殺傷/<者即絶時皆為)

(故殺/傷)<

 疏義曰其畜産有觗齧人者若其欲來觗齧人當即

 殺傷不坐不償故注云亦謂登時殺傷者其事絶之

 後然始殺傷者皆依故殺傷之法仍償减價畜主亦

 依法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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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緦麻親馬牛(問答一/)

諸殺緦麻以上親馬牛者與主自殺同殺餘畜者坐贓

論罪止杖一百各償其减價

 疏義曰緦麻以上謂内外有服者相殺馬牛得罪與

 主自殺同合徒一年殺餘畜者凖减價坐贓論罪止

 杖一百凖此律文緦麻以上殺畜産者不合得罪若

 因傷重五日内致死依上條亦同殺法並償所减價

 問曰誤殺及故傷緦麻以上親畜産律無罪名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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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償减價以否

 答曰律云殺緦麻以上親馬牛者與主自殺同主傷

 馬牛及以誤殺律條無罪諸親與主同明各不坐不

 坐即無備償凖例可知況律條無文即非償限馬牛

 猶故不償餘畜不償可知

  犬傷殺畜産

諸犬自殺傷他人畜産者犬主償其减價餘畜自相殺

傷者償减價之半即故放令殺傷他人畜産者各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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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傷論 疏義曰犬性噬齧或自殺傷他人畜産犬主償其减

 價以犬能噬齧主須制之為主不制故令償减價餘

 畜除犬之外皆是自相殺傷者謂牛相觗殺馬相蹹

 死之類假有甲家牛觗殺乙家馬馬本直絹十疋為

 觗殺估皮肉直絹兩疋即是减八疋絹甲償乙絹四

 疋是名償减價之半即故放令殺傷他人畜産者或

 犬性好噬猪羊其牛馬能相觗蹹而故放者責其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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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各與故殺傷罪同謂同上條殺官私馬牛者徒一

 年半計贓應重若傷及殺餘畜産者計减價凖盜論

 各償所减價價不减者笞三十兩主放畜産而鬭有

 殺傷者從不應為重杖八十各償所减價

  畜産觗蹹齧人

諸畜産及噬犬有觗蹹齧人而標幟羈絆不如法若狂

犬不殺者笞四十以故殺傷人者以過失論若故放令

殺傷人者减鬭殺傷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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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義曰依雜令畜産觗人者截兩角蹹人者絆足齧

 人者截兩耳此為標幟羈絆之法若不如法並狂犬

 本主不殺之者各笞四十以不施標幟羈絆及狂犬

 不殺之故致殺傷人者以過失論過失者各依其罪

 從贖法律無異文總依凡法不限尊貴其贖一也若

 本應輕者聴從本其故放令殺傷人者謂知犬及雜

 畜性能觗蹹及噬齧而故放者减鬭殺傷一等其犯

 貴賤尊卑長幼親屬等各依本犯應加减為罪其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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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産殺傷人仍作他物傷人保辜二十日辜内死者减

 鬭殺一等辜外及他故死者自依以他物傷人法假

 令故放雜畜産觝蹹及齧殺子孫於徒一年半上减

 一等合徒一年餘親卑幼各依本服於鬭殺傷上减

 一等

即被雇療畜産(被倩者同/過失法)<及無故觸之而被殺傷者畜

主不坐

 疏義曰有人被雇療畜産及無故觸人畜産而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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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傷者畜主不坐被雇本是規財無故謂故自犯觸如

 此被殺傷者畜主不坐若被倩療畜産被殺傷依贖

 法

  監主借官奴畜

諸監臨主守以官奴婢及畜産私自借若借人及借之

者笞五十計庸重者以受所監臨財物論驛驢加一等

 疏義曰監臨主守之官以所監主官奴婢及畜産私

 自借謂身自借用若轉借他人及借之者或一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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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但借即笞五十或借數少而日多或借數多而日

 少計庸重於借罪者以受所監臨財物論累贓為坐

 騾驢加一等謂借即得杖六十計庸重以受所監臨

 財物論加一等其車船碾磑邸店之類有私自借若

 借人及借之者亦計庸賃各與借奴婢畜産同律雖

 無文所犯相類職制律監臨之官借所監臨及牛馬

 駞騾驢車船邸店碾磑各計庸賃以受所監臨財物

 論計借車船碾磑之類理與借畜産不殊故附此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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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凖例為坐

即借驛馬及借之者杖一百五日徒一年計庸重者從

上法即驛長私借人馬驢者各减一等罪止杖一百

 疏義曰即私借驛馬及官司借之者各杖一百五日

 徒一年計庸重者從上法謂計驛馬之庸當上絹八

 疋合加一等徒一年半即驛長私借人馬驢者减一

 等凖令驛馬驢一給以後死即驛長陪頃是故驛長

 借人驢馬得罪稍輕各减一等謂上文借驛馬驢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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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所監臨財物一等今驛長借人驢馬各减一等與

 受所監臨財物罪同罪止杖一百  官私畜損食物

諸放官私畜産損食官私物者笞三十贓重者坐贓論

失者减二等各償所損若官畜損食官物者坐而不償

 疏義曰謂放官私畜産損食官私之物損食雖少即

 笞三十若凖贓得二疋一尺合笞四十是名計贓重

 者坐贓論失者减二等謂非故放因亡逸而損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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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罪二等各償所損既云損食官私之物或損或食

 各令畜主備償若官畜損食官物坐而不償公廨畜

 産損食當司公廨既不同私物亦坐而不償若損食

 餘司公廨並得罪仍備一凖上文

  庫藏主司搜檢

諸有人從庫藏出防衛主司應搜檢而不搜檢笞二十

以故致盜不覺者减盜者罪二等若夜持時不覺盜减

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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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義曰從庫藏出依式五品以上皆不合搜檢其應

 搜檢而不搜檢者防衛主司笞二十以不搜檢故而

 致盜物将出計所盜之贓主司减盜者罪二等若夜

 持時謂庫藏之所持更之人不覺人盜物者减盜者

 罪三等持時謂當時専持更者假有不覺盜五疋絹

 减三等得杖八十之類

主守不覺盜者五疋笞二十十疋加一等過杖一百二

十疋加一等罪止徒二年若守掌不如法以故致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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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加一等故縦者各與同罪

 疏義曰主守不限有品無品謂親主當庫藏者不覺

 有人盜物凖絹五疋笞二十不滿五疋未合得罪十

 疋加一等八十五疋杖一百過杖一百二十疋加一

 等一百四十五疋罪止徒二年若守掌不如法謂防

 守持更鏁閉封印乖違不如法而致盜者各加一等

 謂防衛不如法有人從庫藏出又不搜檢致盜不覺

 上加一等謂止减盜者一等夜持時不如法不覺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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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加一等止减盜者二等主守之司不如法不覺盜

 亦加一等五疋笞三十罪止徒二年半此是各加一

 等故縱者各與同罪謂防衛主司並夜持時之人及

 主守之司故縱盜者並各與盜者同罪稱同罪者不

 在除免倍贓監主加罪之例

即故縱贓滿五十疋加役流一百疋絞若被强盜者各

勿論

 疏義曰國家庫藏本委主司若主司知情容盜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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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於盜者名例律與同罪者不在加役流之例故於

 庫藏條中特生此例故縱贓四十九疋以下與盜者

 罪同不合除免滿五十疋加役流除名配流如法一

 百疋絞此謂故縱一人之罪若故縱頻盜及衆人盜

 者各依累倍之法若被强盜者各勿論謂被威力盜

 之非能拒得者勿論

  假借官物不還

諸假請官物事訖過十日不還者笞三十十日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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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止杖一百私服用者加一等

 疏義曰假請官物謂有吉凶應給威儀鹵簿或借帳

 幕氊褥之類事訖十日内皆合還官若過十日不還

 者笞三十十日加一等停留總過八十日罪止杖一

 百因而私服用者謂吉凶事過以後别私服用者每

 加一等過八十日徒一年

若亡失所假者自言所司備償如法不自言者以亡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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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義曰假請官物有亡失者若於請物所司自言失

 者免罪備償如法不自言失被人舉者以亡失論依

 雜律亡失官物者凖盜論减三等又條亡失官私器

 物各備償故得亡失之罪又備償之  監主貸官物

諸監臨主守以官物私自貸若貸人及貸之者無文記

以盜論有文記凖盜論<(文記謂取/抄署之類)立判案减二等

 疏義曰監臨主司謂所在之處官物有官司執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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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此官物私自貸若将貸人及貸之者此三事無文

 記以盜論有文記凖盜論文記謂取抄署之類謂雖

 無文案或有名簿或取抄及署領之類皆同無文記

 以盜論者與真盜同若監臨主守自貸亦加凡盜二

 等有文記者凖盜論並五疋徒一年五疋加一等立

 判案减二等謂五疋杖九十之類

即充公廨及用公廨物若出付市易而私用者各减一

等坐之<(雖貸亦同餘條公廨凖此即/主守私貸無文記者依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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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義曰即充公廨謂以官物迴充公廨及私用公廨

 之物無文記有文記立判案若官物從庫藏積聚之

 中出付人将市易其市易人私用者各凖前官物應

 坐之罪皆减一等坐之稱私用者雖貸亦同餘條公

 廨凖此謂一部律内但稱公廨私用及貸皆凖此减

 盜罪坐之即主守私貸無文記者依盜法即與真盜

 同加常盜二等徵倍贓有官者除名故云依盜法

所貸之人不能備償者徵判署之官<(下條私借/亦凖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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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義曰監臨主守以官物貸人所貸之人不能備償

 謂無物可徵者徵判署之官判案者為判官署案者

 為主典及監事之類注云下條私借亦凖此謂下條

 監臨主守之官以官物借人若所借人不能備償亦

 徵判署之官故云凖此

  監主以官物借人

諸監臨主守之官以官物私自借若借人及借之者笞

五十過十日坐贓論减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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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義曰監臨主守之官以所監臨主守之物謂衣服

 氊褥帷帳器玩之類但是官物私自借若将借人及

 借之者各笞五十過十日計所借之物凖坐贓論减

 二等罪止徒二年

  損敗倉庫積聚物

諸倉庫及積聚財物安置不如法若曝涼不以時致有

損敗者計所損敗坐贓論州縣以長官為首監署等亦

準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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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義曰倉謂貯粟麥之屬庫謂貯器仗綿絹之類積

 聚謂貯柴草雜物之所皆須高燥之處安置其應曝

 涼之物又須曝涼以時若安置不如法曝涼不以時

 而致損敗者計所損敗多少坐贓論州縣以長官為

 首以下節級為從監署等有所損壊亦長官為首以

 次為從故云亦凖此  財物應入官私

諸財物應入官私而不入不應入官私而入者坐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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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義曰凡是公私論競割斷財物應入官乃入私應

 入私乃入官應入甲而入乙應入私而入公廨各計

 所不應入而入坐贓論

  放散官物

諸放散官物者坐贓論<(謂出用官物有所市作及/供祠祀宴㑹剰多之類)物在

還官已散用者勿徵<(謂營造剰多為物在/祀畢食訖為散用)

 疏義曰放散官物謂出用官物有所市作並謂官物

 還充官用者假有營造屋宅及供祠祀宴㑹料度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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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各計所剰坐贓論若物在未用各凖所剰還官若

 祠祀禮畢宴㑹食盡及營造事訖皆勿徵

  應輸課税

諸應輸課税及入官之物而迴避詐匿不輸或巧偽濕

惡者計所闕准盜論主司知情與同罪不知情减四等

 疏義曰應輸課税謂租調地税之類及應入官之物

 而迴避詐匿假作逗留遂致廢闕及巧偽濕惡欺妄

 官司皆總計所闕入官物數准盜科罪依法陪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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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知其迴避詐匿巧偽濕惡知情而許行者各與同

 罪不知情者减罪四等縣官應連坐者亦節級科之

 州官不覺各遞减縣官罪一等州縣綱典不覺各同

 本司下從科罪若州縣發遣依法而綱典在路或至

 輸納之所事有欺妄者州縣無罪

  監臨官僦運租税

諸監臨主守之官皆不得於所部僦運租税課物違者

計所利坐贓論其在官非監臨减一等主司知情各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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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疏義曰凡是課税之物監臨主守皆不得於所部内

 僦勾客運其有違者計所利坐贓論除人畜粮外並

 為利物在官非監臨减一等謂從坐贓减一等主司

 知情者各减一等謂知監臨僦運坐贓止减一等若

 非監臨僦運坐贓上减二等所利之錢一非彼此俱

 罪二非乞索之贓既用功程而得不合没官還主

  輸給給受留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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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有所輸及出給而受給之官無故留難不受不給者

一日笞五十三日加一等罪止徒一年門司留難者亦

凖此若請輸後至主司不依次第先給先受者笞四十

 疏義曰有應輸官之物及官物應出給與人而受物

 出給之官無故留難不受不給者一日笞五十三日

 加一等罪止徒一年而受給門司留難者亦凖受給

 官司之法故云亦凖此若請輸後至官司不依次第

 先受給及請輸前至後給受者笞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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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物有印封

諸官物有印封不請所由官司而主典擅開者杖六十

 疏義曰但是官物有封閉印記欲開者皆請所由官

 司其主典不請官司而擅開者杖六十

  輸課物齎財市糴

諸應輸課物而輒齎財貨詣所輸處市糴充者杖一百

将領主司知情與同罪

 疏義曰應輸送課物者皆須從出課物之所運送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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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之處若輒齎財貨詣所輸處市糴充者杖一百将

 領主司若知齎物於送納之所市糴情與輸人同罪

 縱一人糴輸亦同此罪

  出納官物有違

諸出納官物給受有違者計所欠剰坐贓論(違謂<<重受/輕出及當)

(出陳而出新應受上/物而受下物之類)

 疏義曰監主官物或受或給而有違法者謂稱量之

 物出納須平若重受輕出即有餘剰及當出陳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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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應受上物而受下物此即為欠須計欠剰之價凖

 坐贓科罪其有輕受重出及應出新而出陳應受上

 物而受中物得罪與上文並同故云之類

其物未應出給而出給者罪亦如之官物還充官用而

違者笞四十其主司知有欠剰不言者坐贓論减二等

 疏義曰其物未應出給者依令應給禄者春秋二時

 分給未至給時而給者亦依前坐贓科罪若給官物

 還充官用有違者笞四十其主司知有欠剰而不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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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者計所欠剰坐贓論减二等

  官物應入私

諸官物當應入私已出庫藏而未付給若私物當供官

用已送在官及應供官人之物雖不供官用而守掌在

官者皆為官物之例

 疏義曰謂官物應将給賜及借貸官人及百姓已出

 庫藏仍貯在官而未付給之間若私物借充官用及

 應徵課税之類已送在官貯掌或公廨物及官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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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俸應供官人之物雖不供官用而守掌在官並檢驗

 贓賄或兩競財物如此之類但守掌在官者皆為官

 物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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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律疏義卷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