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定孝經衍義
御定孝經衍義
欽定四庫全書
御定孝經衍義卷三十四
天子之孝
薄税斂
周顯徳三年立二税起徴限世宗謂侍臣近朝徴斂穀
帛多不俟收穫紡績之畢乃詔三司自今夏麥以六月
秋税以十月起徴民間便之
(臣/)按此詔比視兩税令甲舊文夏輸同以六月秋
輸彼以十一月一則曰不得過則刻期取必始合
令甲一則曰起徴則經始勿亟乃稱詔㫖此陸贄
之所不能得之於君者而世宗行之可謂善矣然
又不若輸之遲速俟收成早暮而寛為之期夏有
至十月秋有至明年二月者所以紓民力尤為通
融款曲也
宋太祖令諸州受民租籍不得稱分毫合勺銖釐絲忽
錢必成文絹帛成尺粟成升絲綿成兩薪蒿成束金銀
成錢
(臣/)按宋主此令最得大體天子富有天下而與民
較錙銖此在心計之臣以為積少致多之術而不
知吏緣為奸正以是故甚者桀黠欺㒺有變易畸
零足成整數謂之捲尾者後世若依此令從事于
核算之勞簿書之費當省十之六七亦以示薄物
細故捐以予民遺秉滯穗不盡其利于㑹計亦簡
㨗易知毋所容奸自無有緣分毫合勺銖釐絲忽
之誤遂挂負租之籍也
真宗咸平元年遣使按諸路逋負除天下逋負一千餘
萬釋繫獄者三千餘人用三司判官王欽若之言也
咸平四年釋逋負官物者二千六百餘人蠲逋負物一
百六十餘萬已納而非理者以内府錢還之没者給其
家
咸平六年除天下逋租八萬四千釋繫囚四千一百六
人
仁宗天聖元年蠲天下逋負
慶歴三年詔輔臣議蠲減天下賦役
慶歴七年三月詔天下有能言寛恤民力之事者有司
驛置以聞五月蠲天下逋負
(臣/)按宋真宗仁宗之世減賦役蠲逋負者不一而
足誠以承五代之敝繼之以寛仁累世之徳澤涵
育生長既庶且富用財有節時捐以予民而無損
于經費也此其時葢在漢文景之間乎及熈寧理
財之説興遂多故矣
(臣/)又按蘇軾論舉催積欠之害其畧曰方今民荷
寛政無他疾苦但為積欠所壓如負千鈞而行免
于僵仆則幸矣監司以催欠為職業守令上為監
司之所迫下為胥吏之所使大率縣有監催千百
家則縣中胥徒舉欣欣然日有所得若一旦除放
則此等皆寂寥無獲矣官之所得至微而胥徒所
取葢無虚日俗謂此等為縣胥食邑戸臣自頴移
揚舟過濠壽楚泗等州所至麻麥如雲父老皆有
憂色云豐年不如凶年天災流行民雖乏食縮食
節口猶可以生若豐年舉催積欠胥徒在門枷棒
在身則人户求死不得臣度每州催欠吏卒不下
五百人以天下言之是常有二十餘萬虎狼散在
民間百姓何由安生軾之言絶痛而故明萬歴中
大學士張居正亦請蠲積逋以安民生極言帶征
錢糧之弊其畧曰所謂帶征者將累年拖欠搭配
分數同見年錢糧一併催徵也夫百姓財力有限
即年嵗豐収一年之所入僅足以供當年之數不
幸遇荒歉之嵗父母凍饑妻子流離見年錢糧尚
不能辦豈復有餘力完累嵗之積逋哉有司規避
罪責往往將見年所徵那作帶徵之數名為完舊
欠實則減新収也今嵗之所減即為明年之拖欠
見在之所欠又是將來之帶徵如此連年誅求無已
杼柚空而民不堪命矣況頭緒繁多年分混雜徵
票四出呼役沓至不才官吏因而獵取侵漁者往
往有之其敲扑窮民朘其膏血以實奸貪之囊槖
孰若施曠蕩之恩蠲與小民而使之皆戴上之仁
哉查萬歴七年以前積年逋負幾何除金花銀兩
係供御用例不議免外其餘悉行蠲免止將見年
正供之數責令盡數完納有仍前拖欠者將管糧
官員比舊例倍加降罰夫以當年之所入完當年
之所供在百姓易于辦納在有司易于催徵閭閻
免誅求之煩貪吏省侵漁之弊是官民兩利也是
時居正當國核名實省議論去浮淫之蠧刷痿痺
之習一切治辦歸于富强此疏力主蠲逋負破去
空文無益之苛征督趣見在之實數名美而利亦
収然臣以為此正管商足國之本謀而于古帝王
之廓然大度心乎愛民者固未之及也夫寛其已
往之課而嚴責見年之供完納盡數而破分之意
亡降處倍加而考成之法宻居正自以為行之有
公私積貯頗有贏餘之效而不知民之財力亦竭
于此矣葢其始民以積欠之剗除而得少甦可以
其費盡供本年之課不久而力盡則欠自如故也
夫積欠之由皆緣課重縱今嵗蠲之而明年復欠
明年既欠則帶徵如前壓積之多可勝既乎宋初
破分良法葢亦深稔税之既重而又以極重不可
返故不欲明有所虧減而特寄寛恤于不十分登
足之中以少留不盡于民猶近古者所謂緩與弛
之遺意若必欲取盈固必不得之數也然而有司
迫于考成之法其欲最也則鞭撻以逞其懼殿也
則揑報稱完重以司農之支撥監司之督促那移
破冒百弊叢生展轉數年至於必不可掩覆則仍
歸一欠必不可窮詰則仍歸一蠲是于國計毫無
裨益而民間之科費與有司之降革不知幾矣有
國家者誠欲恤民之財力必也斂從其薄而後可
如其不然則寛考成之法寓破分之意民其庶幾乎
哲宗初即位詔中外臣庶許直言朝政得失民間疾苦
司馬光上疏曰四民之中惟農最苦寒耕熱耘霑體塗
足戴日而作戴星而息蠶婦治繭績麻紡緯縷縷而績
之寸寸而成之其勤極矣而又水旱霜雹蝗蜮間為之
災幸而収成公私之債交爭互奪穀未離塲帛未下機
已非已有所食者糠籺而不足所衣者綈褐而不完直
以世服田畝不知舍此之外有何可生之路耳而況聚
斂之臣于租税之外巧取百端以邀功賞青苗則强散
重斂給陳納新免役則刻剥窮民収養浮食保甲則勞
于非業之作保馬則困于無益之費不可不念者
(臣/)按書言率乃祖攸行詩人頌成王能昭明前人
之烈夫子亦曰孟莊子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
難能也宋哲宗時司馬光居政府剗除新法畧盡
或謂光曰熈豐舊臣多憸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
之義間上則禍作矣光正色曰天若祚宋必無此
事于是天下釋然曰此先帝本意也其後紹聖繼
述之論果不出或人所料光此疏正言新法之弊
如或者之意將新君即位于熈豐之臣與政一無
所改謂之率祖父昭明前烈乎夫子之稱莊子正
恐舊徳在朝前規未替官家另用一番人便欲更
張庶事耳豈幹蠱承考之謂哉且夫愛親者不敢
惡於人天子之孝也天下共苦新法之臣而怨惡
之久矣猶且因循不變斯則陷父于不義者耳安
得謂之繼述哉
高宗紹興十八年秋七月寛諸郡雜税
帝曰人知取之為取而不知予之為取若稍與展免
俟家給人足税斂自然易辦于是蠲廬光二州上貢
錢米汀漳二州秋税處州三縣被水民家紬絹鄂州
舊額絹各一年又蠲四川積貸常平錢十三萬緡京
西路請佃田租及州縣塲務税錢
(臣/)按高宗此舉誠屬寛政但上下之間本同一體
有所蠲貸出乎誼之不容已固無暇用心于後此
之得與失也易曰自上下下其道大光當其予之
豈復計及于取之也哉家給人足稅斂易辦理勢
自然如此特不必預為之計較耳一生計較則是
處心積慮存乎取而非父母斯民之道也
孝宗淳熙十五年朱熹進封事曰今版曹經費闕乏日
甚督趣日峻以至廢去祖宗以來破分良法而必以十
分登足為限以為不足則又造為比較監司郡守殿最
之法以誘脇之于是中外承風競為苛急監司明諭州
郡郡守明諭屬邑不必留心民事惟務催督財賦此民
力之所以重困之本而税外無名之賦尚未論也
(臣/)按法有至便于民而卑之無甚高論者破分之
與緩税限也古者公田百畝而以二十畝為民廬
舍井竈葱韭皆于是乎取焉則是以十分為率田
租止収其八分也正卒之外為羨卒為餘夫未嘗
盡發也必四酺之歳乃三日未嘗竭作也則是軍
賦力征亦恒十用其七八也今者租庸調率科其
全以為兩税矣古之地有一易再易不易者今則
概不易矣所以責于地力者古常不盡而今盡也
又況防瀦之廢壊乎古者春秋補助不責償于民
為藉其力故非水旱之歳也今也不足不給能盡
行補助乎惟有破分之法猶可以恤民之財力而
寛吏之考成至于税限之不可不緩者必夏税六
月起徵秋糧十一月起徵而後可以謂之行兩税
也臣于陸贄疏周世宗詔已述其概矣更有可議
者各處節候早晩不同且有全不藉桑麻者陸田
之入重于夏麥水田之入重于秋禾其間復須等
差分别至于起徵之後陸續輸納要以新陳相代
為候不過于内帑取辦一歳之經費而萬世之良
法可成或謂如此則與蠲天下一歳之田租何異
殊不其然蠲則非常之惠他時不可以為繼緩則
經久之筭後世可遵守也信能行此二者則雖堯
舜禹湯文武復起亦必以兩税取民矣
元太宗(世祖至元八年改國號曰元/太宗即稱元者追叙之也)八年初括中原民
户定賦税初䝉古惟事進取所降之户因以與將士自
一社之民各有所主不相統攝至是詔括户口以大臣
歡托和領之民始𨽻州縣時羣臣共欲以丁為户耶律
楚材不可楚材曰自古有天下者未嘗以丁為户若果
行之可輸一年之賦隨即逃散矣太宗從楚材之議楚
材又定賦税每二户出絲一斤以供官用五户出絲一
斤以與受賜貴戚功臣之家上田每畝税三升半中田
三升下田二升半水田畝五升商税三十分之一鹽每
銀一兩四十斤已上以為永額朝臣皆謂太輕楚材曰
將來必有以利進者則以為重矣
(臣/)按楚材之言合于古人所謂作法于涼其弊猶
貪作法于貪弊將若之何者也今觀其所定田賦
上中下之差于水田之額為特重也猶不過畝五
升較之後世可謂極輕矣
成宗大徳九年定歳課三十取一
(臣/)按元成宗即位多善政此年以前弛江西銀冶
課額禁侵擾農桑者禁諸王駙馬奪民田仍禁民
間以公私田土呈獻及受其獻者此年以後省民
出公田租皆有恤民之心而三十取一乃古來史
册所不数見者臣故獨表而出之
以上薄税斂
御定孝經衍義卷三十四